1. 游樂設備的規范與要求 游樂場有哪些規范跟要求
我國游樂業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以前,現代大型游樂設施在我國幾乎是一片空白。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國民經濟迅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游樂活動的需求也越來越旺盛。在這種形勢下,國產游樂設施設計、生產應運而生。隨著游樂業的發展,我國的游樂設施無論從設計到製造水平都不斷提高。品種也越來越多,從旋轉類到滑行類,從有動力到無動力,從固定式到移動式,從地面到空中,從室內到室外,從以前的單一型向綜合型都在轉變,國家標准中卻沒有對其進行規范。
游樂設備安全標准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2. 智慧景區的建設規范
北京智慧景區建設規范(試行)
前 言
本規范由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提出、歸口並負責解釋。本規范起草單位: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北京巔峰美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 范圍本規范規定了北京智慧景區評定的基本要求。本規范適用於北京市各種類型的A級旅遊景區。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范。GB/T 17775-2003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3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規范。3.1 智慧景區指景區能夠通過智能網路對景區地理事物、自然資源、旅遊者行為、景區工作人員行跡、景區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進行全面、透徹、及時的感知;對遊客、景區工作人員實現可視化管理;優化再造景區業務流程和智能化運營管理;同旅遊產業上下游企業形成戰略聯盟,實現有效保護遺產資源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高對旅遊者的服務質量;實現景區環境、社會和經濟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3.2 物聯網物聯網是通信網和互聯網的拓展應用和網路延伸,它利用感知技術與智能裝置對物理世界進行感知識別,通過網路傳輸互聯,進行計算、處理和知識挖掘,實現人與物、物與物信息交互和無縫鏈接,達到對物理世界實時控制、精確管理和科學決策目的。4 建設內容和要求4.1通訊網路4.1.1公用電話網4.1.1.1應建有供遊客使用的公用電話。數量充足,設置合理。4.1.1.2部署有電話報警點,電話旁公示景區救援電話、咨詢電話、投訴電話。遊客可撥打報警點電話向接警處系統的值班人員求助。4.1.2 無線通訊網能接收手提電話信號,移動通信方便,線路順暢。4.1.3無線寬頻網(WLAN)應覆蓋有無線寬頻網路,遊客在游覽過程中可以方便的將手機、電腦等終端以無線方式連接上網。4.2景區綜合管理4.2.1 視頻監控4.2.1.1視頻監控應能全面覆蓋景區,同時重要景點、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發地段能夠重點監控。4.2.1.2監視界面圖像能在各種顯示設備上顯示,並能進行各種操作。視頻監控應具備闖入告警等功能。4.2.1.3視頻監控控制面板能控制畫面縮放和鏡頭轉動等,能實現圖像的實時遠程觀看以及3G物聯網視頻監控等。4.2.1.4能支持錄像的檢索和調看,可自定義錄像條件,錄像數據存儲保留時間應超過15天。4.2.2人流監控應包含和實現入口人流計數管理,出口人流計數管理,遊客總量實時統計,遊客滯留熱點地區統計與監控,流量超限自動報警等。4.2.3景觀資源管理4.2.3.1能對自然資源環境進行監測或監控,主要包括:氣象監測、空氣質量監測、水質監測、生物監控等。4.2.3.2能對景區內的各類遺產資源、文物資源、建築景觀、博物館收藏等景觀資源運用現代化科學管理手段進行信息化與數字化監測、監控、記錄、記載、保護、保存、修繕、維護等,從而便於景觀建築文物數據的查詢檢索以及面向公眾展示。4.2.4財務管理應使用專業的財務管理軟體。並包含資產管理、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業收入管理、稅金管理、利潤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等財務管理內容以及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財務控制、財務分析、財務審計等財務管理方法。4.2.5辦公自動化辦公自動化應包含流程管理,電子郵件,文檔管理,公文流轉,審批管理,工作日歷,人員動態展示,財務結算管理,公告、新聞、通知,個人信息維護,會議管理,考勤管理等內容。4.2.6經營資源管理能應用現代化的科學手段形成一套規范的體系。並包含商業資源部署、商鋪經營、經營監管、合同管理、物業規范等內容。4.2.7應急廣播廣播應覆蓋全景區,並且聲音清晰。廣播應由景區控制中心和指揮調度中心統一控制,遇災害或緊急情況時,可立刻轉換為緊急廣播。4.2.8應急處置響應系統應建設有旅遊應急預案及應急響應系統。能夠根據應急處理預案,對旅遊突發事件進行綜合指揮調度和協調救援服務。能夠利用現代通訊和呼叫系統,實現對旅遊咨詢和投訴事件的及時受理。4.2.9指揮調度中心應具備對人員、車輛的指揮調度以及對應急資源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控制等功能。能對監控終端進行控制,獲取旅遊綜合信息和發布旅遊資訊信息。4.3電子門票、電子門禁應採用電子門票形式。售、驗票信息能夠聯網,並能夠實現遠程查詢。應實現售票計算機化。應配有手持移動終端設備或立式電子門禁,實現對門票的自動識別檢票。電子票的購買應支持手機支付或者網上金融支付等方式。4.4門戶網站和電子商務4.4.1應建有以服務遊客為核心內容的門戶網站,且上線正常運營。4.4.2門戶網站應包含:景區基本信息瀏覽,景區信息查詢,旅遊線路推薦和行程規劃,景區推介服務,交通導航,下載服務,建有官方微博並有鏈接,提供多語言信息服務等內容與功能。4.4.3電子商務景區門票應能實現網上預訂、電話預定和網上支付、網上交易。景區旅遊產品、旅遊紀念品應能實現網上預訂和網上交易。4.5數字虛擬景區和虛擬旅遊運用三維全景實景混雜現實技術、三維建模模擬技術、360實景照片或視頻等技術建成數字虛擬景區,實現虛擬旅遊,增強景區的公共屬性。數字虛擬景區應占遊客真實游覽全部景區面積的較高比例。數字虛擬景區和虛擬旅遊平台能在互聯網、景區門戶網站、景區觸摸屏導覽機、智能手機等終端設備上應用。4.6遊客服務和互動體驗4.6.1自助導游4.6.1.1應為遊客提供建立在無線通信、全球定位、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基礎之上的現代自助導游系統。自助導游硬體設備能顯示景區導游圖,支持無線上網,支持全球定位系統,完成自助導游講解。能提供手機自助導游軟體下載,通過智能手機等設備完成景區地圖查詢搜索、游覽線路規劃和線路選擇、景點自助講解等功能。4.6.1.2可提供運用基於射頻識別、紅外、錄音播放等技術的自助導游設備服務遊客。4.6.2旅遊資訊信息發布4.6.2.1旅遊資訊發布方法和形式景區應設有廣告欄或多媒體服務終端機發布旅遊資訊,且布放合理,顯示醒目。應能在自助導游終端發布旅遊資訊。能以簡訊、彩信等形式向遊客的手機中發送信息。4.6.2.2旅遊資訊發布內容應包含景區基本情況介紹,景區內實時動態感知信息(溫濕度、光照、紫外線、空氣質量、水溫水質等),景區內智能參考信息(景區景點內遊客流量,車流擁擠程度,停車場空餘位置等),景區管理部門發布的旅遊及時相關信息等內容。4.6.3遊客互動及投訴聯動服務平台景區內應設有觸摸屏多媒體終端機。可實現查詢旅遊相關信息、下載軟體、列印路條信息、在線留言投訴以及觸摸屏上的虛擬旅遊等功能。電話投訴處置系統完善。網路投訴處置系統完善。4.6.4呼叫服務中心應能與12301旅遊熱線平台對接。能提供旅遊產品查詢,景點介紹,票務預訂服務,旅遊資訊查詢,旅遊線路查詢,交通線路查詢等服務。4.6.5多媒體展示景區應建有多媒體展示系統,主要藉助地理信息系統、虛擬現實和現代多媒體等多種技術,運用高科技手段,利用聲光電來展示包括景區景觀、自然文化遺產、生物多樣性、古文物再現等。4.7智慧景區建設規劃和旅遊故事及游戲軟體4.7.1自身有詳盡、專業的智慧景區(景區信息化、數字景區)建設規劃。4.7.2編寫與北京城市、旅遊景區有關的旅遊故事,並與旅遊營銷結合起來形成商業化運作。4.7.3編寫與北京城市、旅遊景區有關的游戲軟體,並與旅遊營銷結合起來形成商業化運作。4.8創新項目本規范中未提及,但景區在建設、管理和服務遊客等方面運用各種創新技術、手段和方法從而提升景區服務質量、環境質量、景觀質量和服務遊客的綜合滿意度等。
3. 有人了解旅遊景點的設計原則嗎旅遊景區規劃設計應該怎麼做好
旅遊景點規劃設計是打造旅遊景區的關鍵因素,在開發過程中應該遵守如下原則:
1、旅遊景點規劃設計特色性原則:
開發利用旅遊資源的實質就是要尋找、發掘和利用旅遊資源的特色。經過開發的旅遊資源,不僅應使它的原有的特色得以保持,同時,還應使其原由特色更加鮮明和有所創新和發展,絕對要避免在開發後的旅遊資源使原有的特色遭到破壞。
2、旅遊景點規劃設計共生性原則:
就是這一旅遊項目與另一旅遊項目之間是共生的。旅遊資源的共生性,包括自然資源與自然資源之間、自然資源與文化資源之間、文化資源與文化資源之間的共生性現象,而且不同的旅遊項目,其共生現象是不同的。
3、旅遊景點規劃設計網路化原則:
旅遊業是一個擴大化了的網路,是自然網路。實際上,如果某地有獨特性的旅遊亮點,即使人為阻止也是不行的,遊客還是會千里迢迢去游覽,會千方百計解決道路不暢、住宿飲食不便等問題。 要想做一份完美的規劃設計方案最重要的還是要找一家專業的旅遊設計公司,我知道一家北京巔峰智業旅遊設計公司,他們在景區設計和鄉村旅遊規劃設計方面有很豐富的經驗,而且成功案例也很多,你可以去了解下。
4. 公園區公共設施設計方面,有規范嗎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 為全面地發揮公園的遊憩功能和改善環境的作用,確保設計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全國新建、擴建、改建和修復的各類公園設計。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屬綠地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1.0.3條 公園設計應在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規劃的基礎上進行。應正確處理公園與城市建設之間,公園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以及近期建設與遠期建設之間的關系。
第1.0.4條 公園內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和市政設施等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一節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第2.1.1條 公園的用地范圍和性質,應以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規劃為依據。
第2.1.2條 市、區級公園的范圍線應與城市道路紅線重合,條件不允許時,必須設通道使主要出入口與城市道路銜接。
第2.1.3條 公園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標高應與該道路路面標高相適應,並採取措施,避免地面逕流沖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園綠地。
第2.1.4條 沿城市主、次幹道的市、區級公園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須與城市交通和遊人走向、流量相適應,根據規劃和交通的需要設置遊人集散廣場。
第2.1.5條 公園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觀,應與該地段城市風貌相協調。
第2.1.6條 城市高壓輸配電架空線通道內的用地不應按公園設計。公園用地與高壓輸配電架空線通道相鄰處,應有明顯界限。
第2.1.7條 城市高壓輸配電架空線以外的其他架空線和市政管線不宜通過公園,特殊情況時過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選線符合公園總體設計要求;
二、通過喬、灌木種植區的地下管線與樹木的水平距離符合附錄二的規定;
三、管線從喬、灌木設計位置下部通過,其埋深大於1.5m,從現狀大樹下部通過,地面不得開槽且埋深大於3m。根據上部荷載,對管線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四、通過喬木林的架空線,提出保證樹木正常生長的措施。
第二節內容和規模
第2.2.1條 公園設計必須以創造優美的綠色自然環境為基本任務,並根據公園類型確定其特有的內容。
第2.2.2條 綜合性公園的內容應包括多種文化娛樂設施、兒童游戲場和安靜休憩區,也可設游戲型體育設施。在已有動物園的城市,其綜合性公園內不宜設大型或猛獸類動物展區。全園面積不宜小於10h?。
第2.2.3條 兒童公園應有兒童科普教育內容和游戲設施,全園面積宜大於2h?。
第2.2.4條 動物園應有適合動物生活的環境;遊人參觀、休息、科普的設施;安全、衛生隔離的設施和綠帶;飼料加工場以及獸醫院。檢疫站、隔離場和飼料基地不宜設在園內。全園面積宜大於20h?。
專類動物園應以展出具有地區或類型特點的動物為主要內容。全園面積宜在5~20h?之間。
第2.2.5條 植物園應創造適於多種植物生長的立地環境,應有體現本園特點的科普展覽區和相應的科研實驗區。全園面積宜大於40h?。
專類植物園應以展出具有明顯特徵或重要意義的植物為主要內容,全園面積宜大於20h?。
盆景園應以展出各種盆景為主要內容。獨立的盆景園面積宜大於2h?。
第2.2.6條 風景名勝公園應在保護好自然和人文景觀的基礎上,設置適量游覽路、休憩、服務和公用等設施。
第2.2.7條 歷史名園修復設計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為保護或參觀使用而設置防火設施、值班室、廁所及水電等工程管線,也不得改變文物原狀。
第2.2.8條 其他專類公園,應有名副其實的主題內容。全園面積宜大於2h?。
第2.2.9條 居住區公園和居住小區游園,必須設置兒童游戲設施,同時應照顧老人的遊憩需要。居住區公園陸地面積隨居住區人口數量而定,宜在5~10h?之間。居住小區游園面積宜大於0.5h?。
第2.2.10條 帶狀公園,應具有隔離、裝飾街道和供短暫休憩的作用。園內應設置簡單的休憩設施,植物配置應考慮與城市環境的關系及園外行人、乘車人對公園外貌的觀賞效果。
第2.2.11條 街旁游園,應以配置精美的園林植物為主,講究街景的藝術效果並應設有供短暫休憩的設施。
第三節園內主要用地比例
第2.3.1條 公園內部用地比例應根據公園類型和陸地面積確定。其綠化、建築、園路及鋪裝場地等用地的比例應符合表2.3.1的規定。
第2.3.2條 表2.3.1中Ⅰ、Ⅱ、Ⅲ三項上限與Ⅳ下限之和不足100%,剩餘用地應供以下情況使用:
一、一般情況增加綠化用地的面積或設置各種活動用的鋪裝場地、院落、棚架、花架、假山等構築物;
二、公園陸地形狀或地貌出現特殊情況時園路及鋪裝場地的增值。
公園內部用地比例(%)表2.3.1(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2.3.3條 公園內園路及鋪裝場地用地,可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按表2.3.1規定值適當增大,但增值不得超過公園總面積的5%。
一、公園平面長寬比值大於3;
二、公園面積一半以上的地形坡度超過50%;
三、水體岸線總長度大於公園周邊長度。
第四節常規設施
第2.4.1條 常規設施項目的設置,應符合表2.4.1的規定。
公園常規設施 表2.4.1(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2.4.2條 公園內不S修建與其性質無關的、單純以營利為目的的餐廳、旅館和舞廳等建築。公園中方便遊人使用的餐廳、小賣店等服務設施的規模應與遊人容量相適應。
第2.4.3條 遊人使用的廁所面積大於10h?的公園,應按遊人容量的2%設置廁所蹲位(包括小便斗位數),小於10h?者按遊人容量的1.5%設置;男女蹲位比例為1~1.5∶1;廁所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250m;各廁所內的蹲位數應與公園內的遊人分布密度相適應;在兒童游戲場附近,應設置方便兒童使用的廁所;公園宜設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廁所。
第2.4.4條 公用的條凳、坐椅、美人靠(包括一切游覽建築和構築物中的在內)等,其數量應按遊人容量的20%~30%設置,但平均每1h?陸地面積上的座位數最低不得少於20,最高不得超過150。分布應合理。
第2.4.5條 停車場和自行車存車處的位置應設於各遊人出入口附近,不得佔用出入口內外廣場,其用地面積應根據公園性質和遊人使用的交通工具確定。
第2.4.6條 園路、園橋、鋪裝場地、出入口及游覽服務建築周圍的照明標准,可參照有關標准執行。
第三章總體設計
第一節容量計算
第3.1.1條 公園設計必須確定公園的遊人容量,作為計算各種設施的容量、個數、用地面積以及進行公園管理的依據。
第3.1.2條 公園遊人容量應按下式計算:
C=A/Am (3.1.2)
式中C――公園遊人容量(人)
A――公園總面積(?)
Am――公園遊人人均佔有面積(?/人)
第3.1.3條 市、區級公園遊人人均佔有公園面積以60?為宜,居住區公園、帶狀公園和居住小區游園以30?為宜;近期公共綠地人均指標低的城市,遊人人均佔有公園面積可酌情降低,但最低遊人人均佔有公園的陸地面積不得低於15v。風景名勝公園遊人人均佔有公園面積宜大於100?。
第3.1.4條 水面和坡度大於50%的陡坡山地面積之和超過總面積的50%的公園,遊人人均佔有公園面積應適當增加,其指標應符合表3.1.4的規定。
水面和陡坡面積較大的公園遊人人均佔有面積指標 表3.4.1(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二節布局
第3.2.1條 公園的總體設計應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結合現狀條件對功能或景區劃分、景觀構想、景點設置、出入口位置、豎向及地貌、園路系統、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位置、規模、造型及各專業工程管線系統等作出綜合設計。
第3.2.2條 功能或景區劃分,應根據公園性質和現狀條件,確定各分區的規模及特色。
第3.2.3條 出入口設計,應根據城市規劃和公園內部布局要求,確定遊人主、次和專用出入口的位置;需要設置出入口內外集散廣場、停車場、自行車存車處者,應確定其規模要求。
第3.2.4條 園路系統設計,應根據公園的規模、各分區的活動內容、遊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確定園路的路線、分類分級和園橋、鋪裝場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
第3.2.5條 園路的路網密度,宜在200~380m/?之間;動物園的路網密度宜在160~300m/?之間。
第3.2.6條 主要園路應具有引導游覽的作用,易於識別方向。遊人大量集中地區的園路要做到明顯、通暢、便於集散。通行養護管理機械的園路寬度應與機具、車輛相適應.通向建築集中地區的園路應有環行路或回車場地.生產管理專用路不宜與主要游覽路交叉。
第3.2.7條 河湖水系設計,應根據水源和現狀地形等條件,確定園中河湖水系的水量、水位、流向;水閘或水井、泵房的位置;各類水體的形狀和使用要求。遊船水面應按船的類型提出水深要求和碼頭位置;游泳水面應劃定不同水深的范圍;觀賞水面應確定各種水生植物的種植范圍和不同的水深要求。
第3.2.8條 全園的植物組群類型及分布,應根據當地的氣候狀況、園外的環境特徵、園內的立地條件,結合景觀構想、防護功能要求和當地居民游賞習慣確定,應做到充分綠化和滿足多種遊憩及審美的要求。
第3.2.9條 建築布局,應根據功能和景觀要求及市政設施條件等,確定各類建築物的位置、高度和空間關系,並提出平面形式和出入口位置。
第3.2.10條 公園管理設施及廁所等建築物的位置,應隱蔽又方便使用。
第3.2.11條 需要採暖的各種建築物或動物館舍,宜採用集中供熱。
第3.2.12條 公園內水、電、燃氣等線路布置,不得破壞景觀,同時應符合安全、衛生、節約和便於維修的要求。電氣、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設施、垃圾存放場及處理設施應設在隱蔽地帶。
第3.2.13條 公園內不宜設置架空線路,必須設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避開主要景點和遊人密集活動區;
二、不得影響原有樹木的生長,對計劃新栽的樹木,應提出解決樹木和架空線路矛盾的措施。
第3.2.14條 公園內景觀最佳地段,不得設置餐廳及集中的服務設施。
第三節豎向控制
第3.3.1條 豎向控制應根據公園四周城市道路規劃標高和園內主要內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對其周圍地形的要求A地形標高還必須適應擬保留的現狀物和地表水的排放。
第3.3.2條 豎向控制應包括下列內容:山頂;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水底;駁岸頂部;園路主要轉折點、交叉點和變坡點;主要建築的底層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內、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線及地下構築物的埋深;園內外佳景的相互因借觀賞點的地面高程。
第四節現狀處理
第3.4.1條 公園范圍內的現狀地形、水體、建築物、構築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線和工程設施,必須進行調查,作出評價,提出處理意見。
第3.4.2條 在保留的地下管線和工程設施附近進行各種工程或種植設計時,應提出對原有物的保護措施和施工要求。
第3.4.3條 園內古樹名木嚴禁砍伐或移植,並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3.4.4條 古樹名木的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古樹名木保護范圍的劃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成林地帶外緣樹樹冠垂直投影以外5.0m所圍合的范圍;
2?單株樹同時滿足樹冠垂直投影及其外側5.0m寬和距樹干基部外緣水平距離為胸徑20倍以內;
二、保護范圍內,不得損壞表土層和改變地表高程,除保護及加固設施外,不得設置建築物、構築物及架(埋)設各種過境管線,不得栽植纏繞古樹名木的藤本植物;
三、保護范圍附近,不得設置造成古樹名木處於陰影下的高大物體和排泄危及古樹名木的有害水、氣的設施;
四、採取有效的工程技術措施和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維護其正常生長。
第3.4.5條 原有健壯的喬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應保留利用。在喬木附近設置建築物、構築物和工程管線,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水平距離符合附錄二、三的規定;
二、在上款規定的距離內不得改變地表高程;
三、不得造成積水。
第3.4.6條 有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建築物、構築物,應保留並結合到園內景觀之中。
第四章地形設計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4.1.1條 地形設計應以總體設計所確定的各控制點的高程為依據。
第4.1.2條 土方調配設計應提出利用原表層栽植土的措施。
第4.1.3條 栽植地段的栽植土層厚度應符合附錄四的規定。
第4.1.4條 人力剪草機修剪的草坪坡度不應大於25%。
第4.1.5條 大高差或大面積填方地段的設計標高,應計入當地土壤的自然沉降系數。
第4.1.6條改造的地形坡度超過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應採取護坡、固土或防沖刷的工程措施。
第4.1.7條 在無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窪地段,應設計地下排水管溝。
第4.1.8條 地形改造後的原有各種管線的覆土深度,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節地表排水
第4.2.1條 創造地形應同時考慮園林景觀和地表水的排放,各類地表的排水坡度宜符合表4.2.1的規定。
第4.2.2條 公園內的河、湖最高水位,必須保證重要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動物籠舍不被水淹。
各類地表的排水坡度(%)表4.2.1 (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三節水體外緣
第4.3.1條 水工建築物、構築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水體的進水口、排水口和溢水口及閘門的標高,應保證適宜的水位和泄洪、清淤的需要;
二、下游標高較高至使排水不暢時,應提出解決的措施;
三、非觀賞型水工設施應結合造景採取隱蔽措施。
第4.3.2條 硬底人工水體的近岸2.0m范圍內的水深,不得大於0.7m,達不到此要求的應設護欄。無護欄的園橋、汀步附近2.0m范圍以內的水深不得大於0.5m。
第4.3.3條 溢水口的口徑應考慮常年降水資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條 護=頂與常水位的高差,應兼顧景觀、安全、遊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體沖刷。
第五章園路及鋪裝場地設計
第一節園路
第5.1.1條 各級園路應以總體設計為依據,確定路寬、平曲線和豎曲線的線形以及路面結構。
第5.1.2條 園路寬度宜符合表5.1.2的規定。
園路寬度(m)表5.1.2 (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5.1.3條 園路線形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與地形、水體、植物、建築物、鋪裝場地及其它設施結合,形成完整的風景構圖;
二、創造連續展示園林景觀的空間或欣賞前方景物的透視線;
三、路的轉折、銜接通順,符合遊人的行為規律。
第5.1.4條 主路縱坡宜小於8%,橫坡宜小於3%,粒料路面橫坡宜小於4%,縱、橫坡不得同時無坡度。山地公園的園路縱坡應小於12%,超過12%應作防滑處理。主園路不宜設梯道,必須設梯道時,縱坡宜小於36%。
第5.1.5條 支路和小路,縱坡宜小於18%。縱坡超過15%路段,路面應作防滑處理;縱坡超過18%,宜按台階、梯道設計,台階踏步數不得少於2級,坡度大於58%的梯道應作防滑處理,宜設置護攔設施。
第5.1.6條 經常通行機動車的園路寬度應大於4m,轉彎半徑不得小於12m。
第5.1.7條 園路在地形險要的地段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第5.1.8條 通往孤島、山頂等卡口的路段,宜設通行復線;必須沿原路返回的,宜適當放寬路面。應根據路段行程及通行難易程度,適當設置供遊人短暫休憩的場所及護攔設施。
第5.1.9條 園路及鋪裝場地應根據不同功能要求確定其結構和飾面。面層材料應與公園風格相協調,並宜與城市車行路有所區別。第5.1.10條 公園出入口及主要園路宜便於通過殘疾人使用的輪椅,其寬度及坡度的設計應符合《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JGJ50)中的有關規定。
第5.1.11條 公園遊人出入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總寬度符合表5.1.11的規定;
公園遊人出入口總寬度下限(m/萬人)表5.1.11 (詳細內容見附件)
二、單個出入口最小寬度1.5m;
三、舉行大規模活動的公園,應另設安全門。
第二節鋪裝場地
第5.2.1條 根據公園總體設計的布局要求,確定各種鋪裝場地的面積。鋪裝場地應根據集散、活動、演出、賞景、休憩等使用功能要求作出不同設計。
第5.2.2條 內容豐富的售票公園遊人出入口外集散場地的面積下限指標以公園遊人容量為依據,宜按500?/萬人計算。
第5.2.3條 安靜休憩場地應利用地形或植物與喧鬧區隔離。
第5.2.4條 演出場地應有方便觀賞的適宜坡度和觀眾席位。
第三節園橋
第5.3.1條 園橋應根據公園總體設計確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並提出造景、觀景等項具體要求。
第5.3.2條 通過管線的園橋,應同時考慮管道的隱蔽、安全、維修等問題。
第5.3.3條 通行車輛的園橋在正常情況下,汽車荷載等級可按汽車―10級計算。
第5.3.4條 非通行車輛的園橋應有阻止車輛通過的措施,橋面人群荷載按3.5kN/?計算。
第5.3.5條 作用在園橋欄桿扶手上的豎向力和欄桿頂部水平荷載均按1.0kN/m計算。
第六章種植設計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6.1.1條 公園的綠化用地應全部用綠色植物覆蓋。建築物的牆體、構築物可布置垂直綠化。
第6.1.2條 種植設計應以公園總體設計對植物組群類型及分布的要求為根據。
第6.1.3條 植物種類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適應栽植地段立地條件的當地適生種類;
二、林下植物應具有耐陰性,其根系發展不得影響喬木根系的生長;
三、垂直綠化的攀緣植物依照牆體附著情況確定;
四、具有相應抗性的種類;
五、適應栽植地養護管理條件;
六、改善栽植地條件後可以正常生長的、具有特殊意義的種類。
第6.1.6條 綠化用地的栽植土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栽植土層厚度符合附錄四的數值,且無大面積不透水層;
二、廢棄物污染程度不致影響植物的正常生長;
三、酸鹼度適宜;
四、物理性質符合表6.1.4的規定;
五、凡栽植土壤不符合以上各款規定者必須進行土壤改良。
第6.1.5條鋪裝場地內的樹木其成年期的根系伸展范圍,應採用透氣性鋪裝。
土壤物理性質指標表6.1.4 (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6.1.6條 公園的灌溉設施應根據氣候特點、地形、土質、植物配置和管理條件設置。
第6.1.7條 喬木、灌木與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及各種地下管線的距離,應符合附錄二、三的規定。
第6.1.8條 苗木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規定苗木的種名、規格和質量;
二、根據苗木生長速度提出近、遠期不同的景觀要求,重要地段應兼顧近、遠期景觀,並提出過渡的措施;
三、預測疏伐或間移的時期。
第6.1.9條 樹木的景觀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郁閉度
1?風景林地應符合表6.1.9的規定;
風景林郁閉度表6.1.9 (詳細內容見附件)
2?風景林中各觀賞單元應另行計算,叢植、群植近期郁閉度應大於0.5;帶植近期郁閉度宜大於0.6。
二、觀賞特徵
1?孤植樹、樹叢:選擇觀賞特徵突出的樹種,並確定其規格、分枝點高度、姿態等要求;與周圍環境或樹木之間應留有明顯的空間;提出有特殊要求的養護管理方法。
2?樹群:群內各層應能顯露出其特徵部分。
三、視距
1?孤立樹、樹叢和樹群至少有一處欣賞點,視距為觀賞面寬度的1.5倍和高度的2倍;
2?成片樹林的觀賞林緣線視距為林高的2倍以上。
第6.1.10條 單行整形綠籬的地上生長空間尺度應符合表6.1.10的規定。雙行種植時,其寬度按表6.1.10規定的值增加0.3~0.5m。
各類單行綠籬空間尺度(m)表6.1.10 (詳細內容見附件)
第二節遊人集中場所
第6.2.1條 遊人集中場所的植物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遊人活動范圍內宜選用大規格苗木;
二、嚴禁選用危及遊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
三、不應選用在遊人正常活動范圍內枝葉有硬刺或枝葉形狀呈尖硬劍、刺狀以及有漿果或分泌物墜地的種類;
四、不宜選用揮發物或花粉能引起明顯過敏反應的種類。
第6.2.2條 集散場地種植設計的布置方式,應考慮交通安全視距和人流通行,場地內的樹木枝下凈空應大於2.2m。
第6.2.3條 兒童游戲場的植物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喬木宜選用高大蔭濃的種類,夏季庇蔭面積應大於游戲活動范圍的50%;
二、活動范圍內灌木宜選用萌發力強、直立生長的中高型種類,樹木枝下凈空應大於1.8m。
第6.2.4條 露天演出場觀眾席范圍內不應布置阻礙視線的植物,觀眾席鋪栽草坪應選用耐踐踏的種類。
第6.2.5條 停車場的種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樹木間距應滿足車位、通道、轉彎、回車半徑的要求;
二、庇蔭喬木枝下凈空的標准:
1?大、中型汽車停車場:大於4.0m;
2?小汽車停車場:大於2.5m;
3?自行車停車場:大於2.2m。
三、場內種植池寬度應大於1.5m,並應設置保護設施。
第6.2.6條 成人活動場的種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宜選用高大喬木,枝下凈空不低於2.2m;
二、夏季喬木庇蔭面積宜大於活動范圍的50%。
第6.2.7條 園路兩側的植物種植
一、通行機動車輛的園路,車輛通行范圍內不得有低於4.0m高度的枝條;
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園路邊緣種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宜選用硬質葉片的叢生型植物;
2?路面范圍內,喬、灌木枝下凈空不得低於2.2m;
3?喬木種植點距路綠應大於0.5m。
第三節動物展覽區
第6.3.1條 動物展覽區的種植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有利於創造動物的良好生活環境;
二、不致造成動物逃逸;
三、創造有特色植物景觀和遊人參觀休憩的良好環境;
四、有利於衛生防護隔離。
第6.3.2條 動物展覽區的植物種類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有利於模擬動物原產區的自然景觀;
二、動物運動范圍內應種植對動物無毒、無刺、萌發力強、病蟲害少的中慢長種類。
第6.3.3條 在籠舍、動物運動場內種植植物,應同時提出保護植物的措施。
第四節植物園展覽區
第6.4.1條 植物園展覽區的種植設計應將各類植物展覽區的主題內容和植物引種馴化成果、科普教育、園林藝術相結合。
第6.4.2條 展覽區展示植物的種類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科普、科研具有重要價值;
二、在城市綠化、美化功能等方面有特殊意義。
第6.4.3條 展覽區配合植物的種類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能為展示種類提供局部良好生態環境;
二、能襯托展示種類的觀賞特徵或彌補其不足;
三、具有滿足游覽需要的其他功能。
第6.4.4條展覽區引入植物的種類,應是本園繁育成功或在原始材料圃內生長時間較長、基本適應本地區環境條件者。
第七章建築物及其他設施設計
第一節建築物
第7.1.1條 建築物的位置、朝向、高度、體量、空間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應符合公園總體設計的要求。
第7.1.2條 游覽、休憩、服務性建築物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與地形、地貌、山石、水體、植物等其他造園要素統一協調;
二、層數以一層為宜,起主題和點景作用的建築高度和層數服從景觀需要;
三、遊人通行量較多的建築室外台階寬度不宜小於1.5m;踏步寬度不宜小於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於16cm;台階踏步數不少於2級;側方高差大於1.0m的台階,設護攔設施;
四、建築內部和外緣,凡遊人正常活動范圍邊緣臨空高差大於1.0m處,均設護攔設施,其高度應大於1.05m;高差較大處可適當提高,但不宜大於1.2m;護攔設施必須堅固耐久且採用不易攀登的構造,其豎向力和水平荷載應符合本規范第5.3.5條的規定;
五、有吊頂的亭、廊、敞廳,吊頂採用防潮材料;
六、亭、廊、花架、敞廳等供遊人坐憩之處,不採用粗糙飾面材料,也不採用易刮傷肌膚和衣物的構造。
第7.1.3條 游覽、休憩建築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0m;亭、廊、花架、敞廳等的楣子高度應考慮遊人通過或賞景的要求。
第7.1.4條 管理設施和服務建築的附屬設施,其體量和煙囪高度應按不破壞景觀和環境的原則嚴格控制;管理建築不宜超過2層。
第7.1.5條 「三廢」處理必須與建築同時設計,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和景觀。
第7.1.6條 殘疾人使用的建築設施,應符合《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JGJ50)的規定。
第二節駁岸與山石
第7.2.1條 河湖水池必須建造駁岸並根據公園總體設計中規定的平面線形、豎向控制點、水位和流速進行設計。岸邊的安全防護應符合本規范第7.1.2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7.2.2條 素土駁岸
一、岸頂至水底坡度小於100%者應採用植被覆蓋;坡度大於100%者應有固土和防沖刷的技術措施;
二、地表逕流的排放及駁岸水下部分處理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7.2.3條 人工砌築或混凝土澆注的駁岸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寒冷地區的駁岸基礎應設置在冰凍線以下,並考慮水體及駁岸外側土體結凍後產生的凍脹對駁岸的影響,需要採取的管理措施在設計文件中註明;
二、駁岸地基基礎設計應符合《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7)的規定。
第7.2.4條 採取工程措施加固駁岸,其外形和所用材料的質地、色彩均應與環境協調。
第7.2.5條 堆疊假山和置石,體量、形式和高度必須與周圍環境協調,假山的石料應提出色彩、質地、紋理等要求,置石的石料還應提出大小和形狀。
第7.2.6條 疊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種造景,必須統一考慮安全、護坡、登高、隔離等各種功能要求。
第7.2.7條 疊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礎設計應符合《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定》(GBJ7)的規定。
第7.2.8條 遊人進出的山洞,其結構必須穩固,應有採光、通風、排水的措施,並應保證通行安全。
第7.2.9條 疊石必須保持本身的整體性和穩定性。山石銜接以及懸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間、疊石與其它建築設施相接部分的結構必須牢固,確保安全。山石勾縫作法可在設計文件中註明。
5. 國家5A旅遊景區對景區導視系統設計要求有哪些
1、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專用停車場或船舶碼頭。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滿足遊客接待量要求。場地平整堅實、綠化美觀或水域暢通、清潔。標志規范、醒目、美觀。
2、各種引導標識(包括導游全景圖、導覽圖、標識牌、景物介紹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藝術感和文化氣息濃厚,能烘托總體環境。標識牌和景物介紹牌設置合理。
3、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置合理,設計精美,特色突出,有藝術感和文化氣息,符合GB/T10001.1的規定。
4、遊客公共休息設施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計精美,特色突出,有藝術感和文化氣息。
旅遊安全
1、消防、防盜、救護等設備齊全、完好、有效,交通、機電、游覽、娛樂等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游樂園達到GB/T 16767規定的安全和服務標准。危險地段標志明顯,防護設施齊備、有效、特殊地段有專人看守。
衛生
1、垃圾箱布局合理,標識明顯,造型美觀獨特,與環境相協調。垃圾箱分類設置,垃圾清掃及時,日產日清。郵電服務
2、公用電話亭與環境相協調,標志美觀醒目。
【品牌形象相關】
經營管理
1、具有獨特的產品形象、良好的質量形象、鮮明的視覺形象和文明的員工形象,確立自身的品牌標志,並全面、恰當地使用。
【旅遊產品開發相關】
旅遊購物
1、旅遊商品種類豐富,本地區及本旅遊區特色突出。
6. 旅遊景區規劃設計的基礎原則是什麼
1、強調保護先行的開發原則。旅遊資源是大自然和人類留給我們最寶貴的遺產,一般都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美學價值、歷史文化價值等,但同時這些資源又都具有脆弱性,易遭到破壞,破壞後無法恢復的不可逆性。
2、景區規劃設計要突出景觀的特色和個性的原則。旅遊景區品位的高低、品牌的影響大小直接決定於旅遊資源(景觀)的非凡價值,而價值的高低就是景觀是否有特色,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並形成自己的個性特色,景觀的特色是旅遊資源吸引力的根本所在。
3、景區規劃設計要體現自然美與人工美的和諧統一。和諧生美應該是景區規劃設計的核心,景區中的旅遊資源各具特色、各不相同,單一的組合會使景觀景點顯得單調、無生氣,產生審美疲勞。在景觀設計中應做到自然美與人工美的和諧統一。
4、景區規劃設計要維護生態平衡。自然生態環境是旅遊資源存在的基礎,「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就沒有良好的自然風景和較高的旅遊價值,黃山因人滿為患,土壤板結,構成對植被的極大威脅。
5、景區規劃設計要運用整體性原則,讓景區的自然、社會、經濟效益達到最完美的統一。旅遊業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具活力的龐大的產業活動和人們最重要的休閑、娛樂活動,同時也是影響環境變化的一個重要因素。
6、總之,景區規劃設計是一個綜合的過程,在規劃設計還要考慮地域文化的保護與發揚,交通路線的選擇、旅遊資源的進一步挖掘和旅遊形象的創立等等原則,在教學中應積極調動學生參與討論、評價。
7. 5A旅遊景區規劃有什麼標准
能評為5A旅遊景區,當然是有一個評分准則了其中主要包括旅遊交通路線,旅過程中的遊客體驗,旅遊購物消費,旅遊過程中的安全等一些了評判因素:
遊客中心選址要提升遊客體驗度
遊客中心的選址不能說看著這塊地方表面比較好,就選之,你要從多方面去衡量才能最終選擇好遊客中心地址。從哪些方面去考量呢?
遊客中心規劃提升重在功能
遊客中心一般是在旅遊中心區域,它是集售票,旅遊,住宿,餐飲,娛樂,休息,交通,購物為一體的場所。遊客中心必須和以下協同好關系才能發揮其作用:與餐飲、購物商鋪、酒店的關系處理。
深圳市艾肯弘揚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的旅遊景區策劃、規劃公司,擁有國家旅遊規劃資質,為旅遊景區和區域開發項目提供實操性強的全過程、全方位咨詢顧問服務。
8. 園林景觀照明設計有關規范有哪些
GB 50617-2010 建築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
GB 50582-2010 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准
JGJT_163-2008_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非正式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照明設計標准GB 50034—2004
9. 景區標識標牌系統設計規范標准
景區按照相應的等級分類可以分為:A級景區到AAAAA級景區,根據景區級別的專不同,屬國家對於相應級別的景區標識標牌設計加工製作有著明確的規定。河南視嘉標識認為景區按照不同的功能分類可分為:文化景區、遊玩景區、自然景區、娛樂景區等,根據景區不同的功能景區的標識標牌加工製作也有相應的區別,具體到設計這塊還是要因地適宜做好主景區和功能區以及其他輔助景區的區分.
10. 裝置設備布置設計的一般要求是什麼
答:(1)滿足工藝流程要求,按物流順序布置設備;
(2)工藝裝置的設備、建築物、構築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應滿足表5.1.10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
(3)應考慮管道安裝經濟合理和整齊美觀,節省用地和減少能耗,便於施工、操作和維修;
(4)應滿足全廠總體規劃的要求;裝置主管廊和設備的布置應根據裝置在工廠總平面圖上的位置以及有關裝置、罐區、系統管廊、道路等的相對位置確定,並與相鄰裝置的布置相協調;
(5)根據全年最小頻率風向條件確定設備、設施與建築物的相對位置;
(6)設備應按工藝流程順序和同類設備適當集中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布置。在管廊兩側按流程順序布置設備、減少佔地面積、節省投資。處理腐蝕性、有毒、粘稠物料的設備宜按物性分別緊湊布置;
(7)設備、建築物、構築物應按生產過程的特點和火災危險性類別分區布置。為防止結焦、堵塞、控制溫降、壓降,避免發生副反應等有工藝要求的相關設備,可靠近布置;
(8)設備基礎標高和地下受液容器的位置及標高,應結合裝置的堅向布置設計確定;
(9)在確定設備和構築物的位置時,應使其地下部分的基礎不超出裝置邊界線;
(10)輸送介質對距離。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布置,應在設備布置設計時統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