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梯上行超速保護怎麼做
動作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檢修速度上行,曳引輪應打滑,鋼絲繩可靠制動。版
電梯是一種以權電動機為動力的垂直升降機,裝有箱狀吊艙,用於多層建築乘人或載運貨物。也有台階式,踏步板裝在履帶上連續運行,俗稱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服務於規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垂直升降電梯具有一個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於15°的剛性導軌之間。轎廂尺寸與結構形式便於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習慣上不論其驅動方式如何,將電梯作為建築物內垂直交通運輸工具的總稱。按速度可分低速電梯(1米/秒以下)、快速電梯(1~2米/秒)和高速電梯(2米/秒以上)。19世紀中期開始出現液壓電梯,至今仍在低層建築物上應用。1852年,美國的E.G.奧蒂斯研製出鋼絲繩提升的安全升降機。80年代,驅動裝置有進一步改進,如電動機通過蝸桿傳動帶動纏繞捲筒、採用平衡重等。19世紀末,採用了摩擦輪傳動,大大增加電梯的提升高度。
㈡ 電梯限速器對電梯上行超速有保護作用嗎
電梯限速器對電梯上行超速有保護作用:
1.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對電梯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作了明確的規范要求,標准規定:曳引驅動電梯上應裝設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並對其技術條件作了相應的規范。但標准對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的作用型式和作用部位沒有強制的規定,而是允許採用各種不同的作用型式和作用部位。標准規定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減速元件可以作用於轎廂、對重、鋼絲繩系統或曳引輪。於是針對不同的作用部位衍生出各種不同的型式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下面就針對各種不同型式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進行剖析。
2.直接作用於轎廂的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作用於轎廂的上行超速保護裝置通常是採用雙向限速器-上行安全鉗,也有採用與下行安全鉗組合的雙向安全鉗。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就是保護轎廂上行超速,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減速元件直接作用於轎廂。因此這種採用雙向限速器-上行安全鉗的上行超速保護被認為是最可靠、最理想的方案。這種型式從結構上實現起來比較簡單,對原結構影響不大,不會額外佔用井道空間,不影響井道布置。而且限速器-安全鉗聯動的結構型式技術比較成熟,動作可靠,這種結構在高層高速電梯中應用較多。從產品成本來看,這種型式需增加上行安全鉗和使用雙向限速器,相應的增加了部分成本。
3.作用於對重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作用於對重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採用的是普通的限速器-安全鉗結構,即在對重側增加一套限速器-安全鉗系統。
這種型式是通過防止對重下行超速來間接達到轎廂上行超速保護,這是一種比較直觀的方法。由於在對重側增加了一套限速器-安全鉗系統,對於對重架結構更改比較大,而且整個電梯系統配置了兩套限速器-安全鉗系統,井道布置也比較復雜。對重安全鉗的採用使得對重側導軌不可以使用空心導軌,因此這種方式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成本高。但這種結構配置的優勢是其配件容易配到,不需要開發新型部件產品,特別是對於那種「在對重之下確有人能達到的空間存在」 又無法「將對重緩沖器安裝於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的實心樁墩」上的電梯,必須安裝對重安全鉗,此時可以把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與該對重安全鉗合二為一,從而減少額外成本。
4.作用於鋼絲繩系統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作用於鋼絲繩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目前主要採用限速器-夾繩器結構。這是一種以限速器作為速度監控部件,以夾繩器作為減速元件的保護系統,在電梯上行超速時限速器帶動夾繩器動作,夾住鋼絲繩實現制動,這要求夾繩器固定可靠。夾繩器的優點是安裝簡單,不影響井道布置,特別是對於舊梯改造加裝轎廂上行超速保護的實現更具可操作性。
4.1 限速器-夾繩器系統按傳動方式可分為機械傳動和電氣傳動兩種。
機械傳動是指限速器與夾繩器之間通過閘線傳動,當限速器上行動作後,拉動閘線,閘線另一端連著夾繩器的觸發桿,閘線拉動觸發桿觸發夾繩器動作,夾繩器的前後夾板在夾緊力的作用下牢牢地夾住曳引鋼絲繩,解除轎廂上行超速的危險。這種傳動是直接的機械傳動,相對於電傳動免除了中間環節,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傳動的可靠性。但這種閘線的傳動往往隨著時間的增長或閘線彎曲半徑的關系可能使閘線的拉動阻力增加,導致無法拉動夾繩器的觸發桿而使上行超速保護失效,這種情況在現實電梯檢驗中也時有發生。另一種電氣傳動是指限速器與夾繩器之間通過電氣來傳遞觸發信號,當限速器動作後觸發限速器電氣開關動作,開關的連線控制著夾繩器電磁鐵動作撞擊夾繩器觸發桿使夾繩器動作。這種傳動省去了閘線的布置問題,但畢竟中間增加了電氣系統,相應的增加了故障環節。為了保障電梯在停電情況下也能起作用,廠家增加了蓄電池備份電源,增加了相應成本,而且也不能保證備份電源能隨時有效。
4.2 夾繩器按其結構型式可分為楔塊式和彈簧導槽式。
楔塊式夾繩器在觸發桿動作後,楔塊失去支撐,在彈簧力的作用下向下楔緊而夾緊曳引鋼絲繩,轎廂上行時曳引鋼絲繩的運行方向與楔塊的楔緊方向一致,這樣夾繩器越夾越緊使轎廂制停。楔塊式夾繩器安裝、調試、復位都相對簡單,復位時僅需要操作電梯向下運行,曳引鋼絲繩就會帶動楔塊往相反的方向運動,放鬆夾緊的鋼絲繩,然後人為提起楔塊卡回到觸發桿的位置就可。楔塊式夾繩器雖然安裝簡單,但其對安裝位置和方向卻是有要求,一定要考慮轎廂上行時曳引鋼絲繩的運行方向,在某些方面存在應用上的局限性。彈簧導槽式夾繩器在觸發桿動作後,導軸在彈簧力的作用下沿導槽運動,導軸與夾板相連,導槽的設計使導軸沿導槽運動時夾板越來越夾緊曳引鋼絲繩實現轎廂上行保護。彈簧導槽式夾繩器安裝方便,對安裝位置和方向沒有特別要求。但這種夾繩器動作粗暴,沖擊力大,動作時會產生很大的跳動,每次動作都會對鋼絲繩和夾板產生較大的損傷,而且動作後復位復雜,因此業界對這種夾繩器也頗有爭議。
5.作用於曳引輪(或與曳引輪直接剛性連接部件)上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作用於曳引輪上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應用最多的就是同步無齒輪曳引機上使用的制動器系統,這種冗餘設計的盤式制動系統是上行超速保護的減速元件,一般的速度監控元件是限速器,也有曳引機自帶速度監控元件。使用這種配置方式對於同步無齒輪曳引電梯來說是最簡單、方便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無需增加額外配件,只需配備雙向限速器即可。但使用制動器作為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的減速部件有其無法彌補的缺陷,制動器是電梯正常運行都會使用的,也可能失效,如果制動失效那麼這種型式的轎廂上行超速也就成為空話,另外製動器型轎廂上行超速保護對由於曳引能力的下降導致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無能為力。
另外還有一種作用於曳引輪上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是制繩器,依靠彈簧力對曳引輪及曳引輪繩槽上的鋼絲繩施加徑向力,藉助磨擦力達到上行超速保護。這也是以限速器作為速度監控元件,限速器與制繩器之間以閘線作為傳動機構。制繩器安裝、調整比較復雜,動作時產生很大的徑向沖擊力,如果調整不到位很有可能在制動時損壞部件或制動時喪失制動力。另外閘線傳動也存在磨擦損耗使制繩器無法動作的情況,鑒於這種情況,也有將閘線改為拉線組件來改善磨擦損耗,提高可靠性。
6.永磁同步電機採用封星技術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此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可應用於以永磁同步曳引機作為驅動部件的電梯,當測速裝置檢測到轎廂發生上行超速時,發出信號使電梯封星接觸器動作,封星接觸器斷開動力電路同時將電動機三相繞組短接,在電機內部形成一個獨立的迴路,電梯上行帶動同步電機旋轉,電樞繞組由於切割磁力線而產生感應電流,該電流在電動機永磁體磁場作用下產生反向電磁力矩,即制動力矩。當制動力矩與拖動轎廂向上運動時的重力力矩相同時或者制動力矩大於拖動力矩時,轎廂將保持勻速直線運動或減速運動,以達到上行超速保護的目的。
㈢ 永磁同步電機驅動的電梯,為什麼不需要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GB7588
9.10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曳引驅動電梯上應裝設符合下列條件的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9.10.1 該裝置包括速度監控和減速元件,應能檢測出上行轎廂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電梯額定速度的115%,上限是9.9.3規定的速度,並應能使轎廂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對重緩沖器的設計范圍。
9.10.2 該裝置應能在沒有那些在電梯正常運行時控制速度、減速或停車的部件參與下,達到9.10.1的要求,除非這些部件存在內部的冗餘度。
該裝置在動作時,可以由與轎廂連接的機械裝置協助完成,無論此機械裝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9.10.3 該裝置在使空轎廂制停時,其減速度不得大於1gn。
9.10.4 該裝置應作用於:
a)轎廂;或
b)對重;或
c)鋼絲繩系統(懸掛繩或補償繩);或
d)曳引輪(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輪,或作用於最靠近曳引輪的曳引輪軸上)。
9.10.5 該裝置動作時,應使一個符合14.1.2規定的電氣安全裝置動作。
9.10.6 該裝置動作後,應由稱職人員使其釋放。
9.10.7 該裝置釋放時,應不需要接近轎廂或對重。
9.10.8 釋放後,該裝置應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9.10.9 如果該裝置需要外部的能量來驅動,當能量沒有時,該裝置應能使電梯制動並使其保持停止狀態。帶導向的壓縮彈簧除外。
〖★★ 永磁同步專用封星接觸器〗
對照上述要求,採用永磁同步曳引機的電梯有以下特點:
1- 抱閘均採用兩組獨立線圈控制,並能夠實現單臂抱閘可靠制動。這符合9.10.2「冗餘度」的要求;
2- 永磁同步曳引機的抱閘的設計均直接作用於曳引輪。這符合9.10.4的要求;
3- 採用永磁同步曳引機的電梯的控制系統大多會在變頻器至電動機之間採用永磁同步專用封星接觸器,這種接觸器在電梯非正常運行狀態(亦即運行接觸器斷開狀態)自動短接永磁同步電機的三相繞組。這樣一旦永磁同步電機發生失速,那麼永磁同步電機工作在「發電狀態」,對外輸出的三相電流經接觸器短接後回饋給永磁同步電機本身,通過定子繞組建立一個反向磁場,而且磁場力矩隨電流增大而增大,在這種情況下,永磁同步電機的速度只會越降越慢。
綜合以上三點,採用永磁同步曳引機的電梯可以不需要像普通有齒輪曳引機電梯採用的夾繩器或者對重安全鉗那樣的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㈣ 電梯技術,請問關於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是否對重安全鉗,就可以不用鋼絲繩夾繩器了
是這樣的
㈤ 分析電梯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工作原理,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10058-2009 電梯技術條件: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包括速度監控和減速元件,應能檢測出上行轎廂的回速度失控,其下答限是電梯額定速度的115%,上限是對重安全鉗限速器的動作速度(對重(或平衡重)安全鉗的限速器動作速度應高於轎廂安全鉗的限速器動作速度,但不得高於10%。),並應能使轎廂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對重緩沖器的設計范圍。該裝置在使空轎廂制停時,其減速度不得大於1gn.
GBT10059-2009電梯試驗方法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1 轎廂空載,以不低於額定速度上行,人為觸發減速元件動作同時切斷電動機供電,僅用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使轎廂減速。
2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動作的電氣安全裝置動作時,檢查電梯能否啟動或繼續運行。
㈥ 為什麼電梯同步機封星接觸器相當於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什麼是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同步電機通電工作時是電動機,由電磁場驅動轉子轉動。不通電是轉子轉動是切割磁場做有工功率,所以轉速會很慢,註明一點的是上行超速保護只是起到一個減速的作用。封星接觸器起的作用是把電機磁場由三角形接法串接成星型接法。
㈦ 我想知道在初次安裝電梯的時候是否安裝了安全開關,就是控制電梯出毛病的時候不會突然上升到頂的保護開關
電梯初次安裝的時候肯定會帶很多安全開關。
你說的開關用專業術語說叫: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並不是一個開關,包括測速裝置和制動裝置,上面有一個超速保護的開關,起到在電梯上行超速時制動電梯的作用,屬於電梯安全保護部件。
根據國家標准《GB/T7588 199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電梯不加裝該裝置符合國標規定,但是根據2004年4月1日施行的新國標《GB/T7588 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電梯不加裝該裝置不合格。所以2003年之前生產的電梯沒有該裝置,
也就是說你們使用的電梯十年前生產的依照的是前一個國標,是符合國家標准。但是不符合電梯現行標准,目前電梯的檢驗很嚴格,而且該設備屬於電梯安全部件,關繫到電梯的安全運行。
最近才要加裝是因為2010年4月1號施行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電梯》
也就是說:2003年-2010年之間對於2003年之前生產的電梯沒有該設備可以通過年檢,2010年4月1日之後就不可以!
該部件關繫到安全!!!!!!
㈧ 上行超速為什麼作用在兩個支撐的曳引輪軸上
1、機械故障
曳引式電梯依靠曳引機驅動,曳引輪和鋼絲繩之間摩擦力帶動轎廂運行,制動器有效閉合保證轎廂可靠可能制停。因此在對重側重量大於轎廂側重量的情況下,傳動、曳引和制動的任何一個環節失效都可能導致電梯上行超速,嚴重時將導致沖頂。因此,引起電梯上行超速原因是多方面的: 曳引式電梯依靠曳引機驅動,曳引輪和鋼絲繩之間摩擦力帶動轎廂運行,制動器有效閉合保證轎廂可靠可能制停。因此在對重側重量大於轎廂側重量的情況下,傳動、曳引和制動的任何一個環節失效都可能導致電梯上行超速,嚴重時將導致沖頂。因此,引起電梯上行超速原因是多方面的:
1、1 制動彈簧鬆弛、制動器閘瓦和制動輪摩擦引起制動器閘瓦和制動輪過熱,導致制動能力下降,制動器卡死、制動器臂、軸銷斷裂等故障導致制動器不能有效閉合;
1、2 曳引機主軸、軸承、齒輪、蝸桿等機械部件斷裂或損壞,曳引力嚴重下降;
1、3 曳引條件被破壞,曳引輪和鋼絲繩之間打滑;
1、4 電氣控制系統故障、電機過熱燒壞、動力電壓異常波動等原因引起的超速。
2、部分在用電梯存在的上行超速隱患
以上分析的超速原因中,制動器故障引起的上行失控是最為常見的,這主要是以前部分電梯採用的制動器不是安全制動器所致。GB7588-199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中12、4、2、1條明確規定「所有參與向制動輪(或盤)施加力的制動器部件應分兩組裝設,並且具有合適的尺寸,以滿足:如果一組部件不起作用時,制動輪(或盤)仍能獲得足夠的制動力,使載有額定載荷的轎廂緩速下行」。本來這是一條很好規定,它要求制動器機械部件設計時必須有冗餘,以便當某一部件工作失效時,制動器仍能使電梯可靠制停。可惜在GB7588-1995中,這條規定被暫緩執行。由於這條規定的暫緩執行,致使部分電梯制動器在設計上存在先天缺陷,也為非安全制動器的製造和運用創造了條件。
這種非安全制動器在部分電梯上的運用不僅給電梯上行失控帶來了隱患,電梯安全迴路所有的電氣安全開關保護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因為電梯電氣安全保護最終都是通過安全鉗的可靠制停來發揮作用的。目前在用電梯上,這種非安全制動器應用不在少數,由於運用了這種制動器而導致電梯上行沖頂的事故在我國很多地方都有發生。在電梯安全運行越來越被重視的今天,這種具有先天缺陷的非安全制動器應引起重視。是改造制動器還是增加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亦或是採取其它措施。這既涉及經濟和安全,同時還涉及曳引機的不同結構,和各種電梯結構差異,難以一概而論。但不管如何,在用電梯的上行超速,尤其是採用非安
全制動器的電梯存在的上行超速隱患應引起我們電梯同行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認真對待。
3、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值得可喜和慶幸的是在新頒布執行的GB7588-2003中,12、4、2、1條被作為強制規定執行,這必將進一步促進制動器工作可靠性的提高。而且在新標准中,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作為重要的安全部件被明確要求在新裝電梯上採用,這必將大大降低新安裝電梯上行失控事故。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是安裝在曳引驅動電梯上,在電梯上行超速到一定程度時用來使轎廂制停或有效減速的一種安全保護裝置。它一般由速度監控裝置和減速裝置兩部分組成。通常採用雙向限速器作為速度監控裝置檢測轎廂速度是否失控。減速裝置則包括安全鉗、夾繩器和安全制動器,分別作用於轎廂或對重、鋼絲繩系統(懸掛繩或補償繩)和曳引輪。安全制動器作為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必須直接作用在曳引輪或作用於最靠近曳引輪的曳引輪軸上,目前在無機房電梯永磁同步電機上通常就是利用直接作用在曳引輪上的制動器作為上行超速保護。這種制動器機械結構設計冗餘,符合安全制動器的要求,不必考慮其失效。同時由於它直接作用在曳引輪上,曳引機主軸、軸承等機械部件損壞不會影響其有效抱閘制停。當然,它不能保護如曳引條件被破壞,曳引輪和鋼絲繩之間打滑等其它原因而引起的上行超速。這就引出一個問題: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究竟應對哪些類型上行超速起作用?按照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要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需要對制動器制動失效和電機傳動失效引起的上行超速起作用。因此,目前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不能做到保護電梯所有的上行超速
㈨ 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一般在什麼位置
電梯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按作用位置分以下幾種:
1、作用在導軌上的,例如對重安全鉗和轎廂上行安全鉗;
2、作用在鋼絲繩上的,例如夾繩器;
3、作用在曳引輪或最靠近曳引輪的曳引輪軸上的制動器的,例如永磁同步曳引機。
㈩ 電梯制動器的作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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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制動器的作用:
( 1 )能夠使運行中的電梯在切斷電源時自動把轎廂制停。( 2 )電梯停止運行時,制動器應能保證在 125%
的額定載荷情況下,使轎廂保持靜止,位置不變。
目前,在用電梯大多數所採用的制動器都不符合該條的要求,施加制動力的機械部件只裝設了一組。下面例舉幾類最常見的非安全制動器。
1、施加制動力的機械部件——制動彈簧和拉桿均只有一組,一旦損壞,制動器就會失靈;而兩個銜鐵也不是完全獨立的,若剩磁太大,就可能導致制動器失效。
2、其制動彈簧和拉桿也均只有一組,如有損壞則制動器完全失效。
3、雖然制動彈簧和拉桿是分兩組裝設的,但電磁鐵中銜鐵只有一個,如發生卡阻不能復位,則制動器失效。
雙向推力電梯制動器是通電時產生雙向電磁推力,使剎車機構與電機旋轉部分脫離(即釋放),斷電時電磁力消失,在外加制動彈簧壓力的作用下,形成失電制
動的摩擦式制動器(以下簡稱制動器)。它主要與自動扶梯曳引機上的驅動電機配套成自動扶梯用電磁製動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廣泛適用於能實現平穩停車和快速起動
及在斷電時安全(防險)制動的場合。
這種制動器具有結構緊湊、安裝方便、噪音低、振動小、電磁推力大、動作靈敏,制動可靠等優點,是一種理想的自動化控制執行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