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修正系数怎么取
我能行——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B. 高低压成套开关柜执行哪些标准
A、高压部分:
1.GB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2.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3.IEC60529:1989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4.GB/T7354-2003 《局部放电测量》
5.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
6.GB/T2900.1-1992 《电工名词术语 基本名词术语》
7.GB156-2003 《标准电压》
8.GB3906-2006 《3.6~40.5KV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9.DL/T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10.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11.GB/T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
12.IEC60694:199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
13.GB/T3309-198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14.JB/T3855-1996 《3.6~40.5KV户内交流高压真空断路器》
15.DL/T403-2000 《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16.DL/T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17.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18.DL/T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19.JB/T9694-1999 《六氟化硫断路器通用技术条件》
20.GB3804-2004 《3.6~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21.GB16926-1997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22.GB16926-1997 《高压交流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23.GB1985-2004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24.DL/T486-2000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25.GB15166.2-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 限流式熔断器》
26.JB/T8455-1996 《高压开关设备用机械锁通用技术条件》
27.SD/T318-1989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条件》
28.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9.DL/T539-1993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30.GB/T17467-1998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31.DL/T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32.IEC61330:1995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B、低压部分:
1.GB/T14048.1-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2.GB14048.2-200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断路器》
3.GB14048.3-19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4.GB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5.GB/T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6.JB/T9661-1999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7.IEC60439-1:1999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对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的要求》
8.IEC60947-1:2004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总则》
C、其它:
1.GB1207-1997 《电压互感器》
2.GB1208-1997 《电流互感器》
3.GB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4.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IEC60726:1982 《干式电力变压器》
8.IEC60076-1:199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 总则》
9.IEC60076-2:1993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 温升》
10.IEC60354:199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11.IEC60905:1987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12.GB1094.1-GB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
13.GB/T6451-1999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14.GB/T10228-1997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15.JB/T10217-2000 《组合式变压器》
16.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7.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8.GB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9.GB50060-19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20.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1.GB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2.GB50057-200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3.GBJ65-19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4.GB50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25.GB/T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26.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7.DL/T5065-199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
28.DL/T5132-2001 《水力发电厂二次接线设计规范》
29.GB50055-19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30.GB50258-1996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1.GB50168-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2.GB50169-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3.GB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34.GB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5.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6.GBJ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37.GBJ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8.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9.GB191-198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40.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41.GB/T13385-1992《包装图样要求》
42.DL/T1059-2007 《电力设备母线用热缩管》
43.DL/T1071-2007 《电力大件运输规范》
44.GB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45.DL/T5370-2007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46.DL/T5372-2007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47.DL/T5383-2007 《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
48.DL/T5384-2007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49.IEC60255-21-11《冲击和碰撞试验标准》
50.IEC60255-4-5 《冲击耐压试验标准》
51.IEC61000-4-1 《高频干扰试验标准》
52.IEC61000-4-2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标准》
53.IEC60000-4-3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标准》
54.IEC60255-21-1 《振动试验标准》
55.GB/T20645-2006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低压电器技术要求》
56.GB/T20635-2006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高压电器技术要求》
57.GB/T20626.1-2006 《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通用技术要求》
C.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电气装置安装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06;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 (15)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GB9813;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10kv的可以用吗
此设计规范现仍有效,可以用于10kV
E. 做电气设计需要参考哪些设计规范
做电气设计需要参考的设计规范有:
《10KV及变电所设计规范》、《内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低容压配电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电气部)、《火灾自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F. 配电室的设计规范
配电室的设计规范是:
一、建筑要求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六章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如下:
1、第6.2.1条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第6.2.2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第6.2.4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第6.2.5条 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6、第6.2.6条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7、第6.2.7条 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二、防漏措施
配电室渗漏防治应坚持多道设防、排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全面设防、节点密封、复合防水等多种手段。
1、控制墙体的裂缝:在当今施工技术水平下,无论采取什么结构形式的外墙,都很难完全避免裂缝的产生。另外配电室外墙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门洞、脚手架洞、预留管线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点。再有提高墙体材料的抗渗能力对墙体防渗有很大的帮助。选取合理的砌体材料用于外墙砌筑,对砌块间的缝隙注重填堵,防止因浸润引起墙体渗漏。
2、加强墙面排水:加强墙面排水常见的做法是对外墙面采取憎水处理措施。例如采用有机硅乳液对外墙面进行处理,使外墙不能被水湿润,以防止由于毛细作用引起的渗漏。
3、推广新型涂膜防水涂料:随着防水施工工艺的推陈出新以及新型外墙防水材料(如高分子、高聚物改性沥青、沥青基等不同基料组成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系列产品以及为提高刚性防水混凝土抗渗、抗裂所用的各种外加剂等)的广泛应用,外墙防渗变得越来越容易。
4、加强使用中的维护:建筑物装修完工以后,还应加强使用管理和维护,避免因外力撞击、冻胀等环境因素导致抹灰等结构脱落,从而造成外墙的防渗漏能力降低。
G.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6、控制墙体的裂缝,配电室外墙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门洞、脚手架洞、预留管线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点。
7、加强墙面排水,常见的做法是对外墙面采取憎水处理措施。例如采用有机硅乳液对外墙面进行处理,使外墙不能被水湿润,以防止由于毛细作用引起的渗漏。
(7)3110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扩展阅读:
配电房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配电室
H.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全文免费下载
按:
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9导线排列
9.0.1lkV~10kV配电线路的导线应采用三角排列、水平排列、垂直排列。lkV以下配电线路的导线宜采用水平排列。城镇的lkV~lOkV配电线路和lkV以下配电线路宜同杆架设,且应是同一电源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9.0.2同一地区lkV以下配电线路的导线在电杆上的排列应统一。零线应靠近电杆或靠近建筑物侧。同一回路的零线,不应高于相线。
9.0.3lkV以下路灯线在电杆上的位置,不应高于其他相线和零线。
9.0.4配电线路的档距,宜采用表9.0.4所列数值。耐张段的长度不应大于lkm。
9.0.5沿建(构)筑物架设的lkV以下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导线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9.0.6配电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应结合地区运行经验确定。如无可靠资料,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0.6所列数值。
9.0.7同电压等级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lkV~10kV、lkV以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0.7所列数值。
9.0.8同电压等级同杆架设的双回绝缘线路或IkV-IOkV、lkV以下同杆架设的绝缘线路、横担问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0.8所列数值。
9.0.91kV-10kV配电线路与35kV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Om。1kV-10kV配电线路与66kV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3.5m,当lkV~10kV配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Om。
9.0.10lkV-lOkV配电线路架设在同一横担上的导线,其截面差不宜大于三级。
9.0.11配电线路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llkV-10kV为0.3m。
2lkV以下为O.15m。
3lkV-lOkV引下线与lkV以下的配电线路导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2m。
9.0.12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kV-10kV为0.2m。
2lkV以下为0.1m。
在网上下个标准看吧
I. 高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有哪些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 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 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 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 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时,尚应增加出口。
楼上、楼下均为配电装置室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至少应设一个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 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其进出地下室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4.10.17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温度类别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满足排热要求时,可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方式。
电容器室内应有反映室内温度的指示装置。
4.10.18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或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室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如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进风口处)。
4.10.19 有条件时配电装置室宜采用自然通风。高压配电装置室装有较多油断路器时,宜装设事故排烟装置。
4.10.20 在采暖地区,控制室(值班室)应采暖,采暖计算温度为18℃。在特别严寒地区的配电装置室装有电度表时应设采暖。采暖计算温度为5℃。
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4.10.21 位于炎热地区的配变电所,屋面应有隔热措施。控制室(值班室)宜考虑通风,有条件时可接人空调系统。
4.10.22 位于地下室的配变电所,其控制室(值班室)应保证运行和卫生条件,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宜装设通风系统或空调装置。
4.10.23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配电装置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明敷线路通过。
4.10.24 装有六氟化硫的配电装置、变压器的房间其排风系统要考虑有底部排风口。
4.10.25 有人值班的配变电所,宜设有上、下水设施。
4.10.26 在配电装置室内裸导体上空布置灯具时,灯具的水平投影与裸导体的净距应大于1m。灯具不应采用软线吊装或链吊装。
4.10.27 干式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控制室、电容器室当设置在地下层时,在高潮湿场所,宜设置吸湿机或在装置内加装去湿电加热器,在地下室内并应有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