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装置知识 > 吸附装置设计确认

吸附装置设计确认

发布时间:2025-05-17 04:41:18

⑴ sf6回收装置

SF6气体回收装置的选用,在气体回收这方面,主要看装置里的真空泵和压缩机部件参数 。

产品概述

◆SF6气体回收净化充放装置是用于SF6气体绝缘电器设备的制造厂,使用运行科研等部门, 对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抽真空,对电器设备充入SF6气体,并从使用或试验的电器中回收SF6气体,同时进行净化处理压缩贮存到贮罐。
◆回收装置适用SF6电器及GIS组合电器等。
◆该装置按照DL/T662-1999《六氟化硫充气及回收装置》标准,装置由回收系统、充气系统、抽真空系统、净化系统、气体贮存系统组成。
◆具有如下主要功能:
◆对装置本机以及电器设备抽真空和真空度的测量;
◆对电器设备中的气体进行回收;
◆对回收和回充的SF6气体进行干燥、净化处理;
◆对SF6电器进行充气;
◆对电器中SF6气体进行压缩贮存。

主要特点

◆设计先进,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操作简洁明了。
◆压缩系统:采用SF6封闭压缩机,绝无泄漏。
◆抽真空系统采用双级旋片式真空泵,在系统中设有自动防止返回油装置。
◆净化系统采用日本CKD公司原理过滤器,过滤器采用电加热及内装高效吸附剂,净化效果更显著(无需频繁更换吸附剂)。
◆装置电气系统三相电源自动确认、断相自动保护。
◆装置控制系统采用最新技术的SF6专用阀门
◆贮存系统按用户要求配置100---500KG贮液罐。
◆设备采用移动式。

技术指标

◆型式:移动式、制冷式
◆工作原理
◆使用压缩机压力—冷冻液化SF6气体。
◆干燥器辅助气体回收和回充。
◆充气时经缓冲气化充入(可加热)。
◆工作环境温度: -10℃(-30可选)- +40℃
◆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 (型号:LH1-38Y-160W型)
◆装置极限真空度<10Pa
◆装置抽真空速率250m3/h (真空泵极限真空度小于0.06Pa)
◆装置充气初压力<133 Pa(用户要求自定)
◆装置充气终压力≤0.8M Pa
◆装置充气速率>15m3/h
◆装置回收初压力≤0.8M Pa
◆装置回收终压力<100Pa
◆装置回收压缩机速率0-38m3/h
◆装置年泄漏率<1%
◆装置贮罐最高设计压力3.9M Pa
◆贮罐容积280-500KG
◆外形尺寸约2050mm×1250mm×1650mm
◆贮存方式:汽、液态
◆噪声≤75dB声压级
◆干燥过滤器再生方式:真空再生加热活化处理
◆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
◆装置总功率<25KW
◆装置重量:1800公斤
◆净化:微水60PPm,油份5PPm,微尘≤1微米

主要组成部件及功能

◆装置的主要功能件有
◆压缩机
◆真空泵
◆制冷系统
◆干燥过滤再生器
◆加热器
◆净化器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仪表
◆电气控制以及结构件
◆框架面板
◆走轮
◆贮罐

主要部件配置参数

◆SF6压缩机:HP-7/35封闭压缩机(美国INGERSOLL LAND公司产品)
◆理论排气量:38m3/h
◆最大排气压力:5.0Mpa
◆最小吸气压力:53Kpa
◆最大吸气压力:0.35-0.8 Mpa
◆功率:7.5KW
◆电源:380V 50HZ
◆抽真空系统采用德国BUSCH旋片式真空泵
◆真空泵可长时间运行
◆抽真空速率250m3/h
◆极限真空度0.06pa
◆功率6KW
◆制冷系统:法国MANEURCP主机4600 Kcal/h,R22,2.32KW,380V50HZ
◆过滤系统(净化系统:采用Danfoss滤芯,过滤器4级过滤,真空活化自再生处理)
◆SF6阀门:VP SF6专用德国独资
◆压力表、真空表:德国TECSIS 1413
◆无油真空泵:8L/S ,10Pa,
◆装置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参考资料:武汉鄂电电力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400 034 8088

⑵ 医药厂GMP规范是什么啊·帮我一下呗·· 内容啊那些··谢谢了

GMP在中国
人用药方面,1988年在中国大陆由卫生部发布,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后几经修订,最新的为2010年修订版。 中国兽药行业GMP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施。1989年中国农业部颁发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1994年又颁发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1995年10月1日起,凡具备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可按申请药品GMP认证。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在申请生产新药时,卫生行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迄至1998年6月30日,未取得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车间),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申请。 2002年3月19日,农业部修订发布了新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规范》)。同年6月14日发布了第202号公告,规定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为《兽药GMP规范》实施过渡期,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目前,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大力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实施GMP认证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在血液制品、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全部按GMP标准进行,国家希望通过GMP认证来提高药品生产管理总体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可以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查询。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第十四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质量受权人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第三节培训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原则 第二节生产区 第四十六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十七条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第四十八条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腔道用药(含直肠用药)、表皮外用药品等非无菌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第四十九条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第五十条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第五十一条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第五十二条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第五十三条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第五十四条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第六十六条处理生物样品或放射性样品等特殊物品的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第六十七条实验动物房应当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 第五节辅助区 第六十八条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十九条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 第七十条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
第五章设备
第一节原则 第七十一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第七十二条应当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七十三条应当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第七十四条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 第五节校准 第九十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 第九十一条应当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第九十二条应当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校准,且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准记录应当标明所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编号、校准有效期和计量合格证明编号,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 第九十三条衡器、量具、仪表、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 第九十四条不得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失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 第九十五条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校准和检查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第六节制药用水 第九十六条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饮用水。 第九十七条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当确保制药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水处理设备的运行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第九十八条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 第九十九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 第一百条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第一百零一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关记录。发现制药用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处理。
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第一节原则 第一百零二条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第一百零四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一百零五条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 第一百零六条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 第一百零七条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第一百零八条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第一百零九条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 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读的方式标出。 第二节原辅料 第一百一十条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一十一条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四)有效期或复验期。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二)产品批号; (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四)生产工序(必要时); (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第四节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二十二条应当建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制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一致,并建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材料原版实样。 第一百二十三条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并予以销毁。 第一百二十四条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第一百二十五条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第一百二十六条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第一百二十七条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 第五节成品 第一百二十八条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第一百二十九条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第一百三十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贮存、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第七节其他 第一百三十一条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的,回收后的产品应当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要求。 退货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相应记录。
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第一百四十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 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一百四十三条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第一百四十四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第一百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 第一百四十六条验证总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应当作出规定,确保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能够保持持续稳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应当根据确认或验证的对象制定确认或验证方案,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应当明确职责。 第一百四十八条确认或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确认或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写出报告,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的结果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 第一百四十九条应当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八章文件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一百五十条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企业必须有内容正确的书面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记录等文件。 第一百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文件。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一百五十二条文件的内容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等相关要求一致,并有助于追溯每批产品的历史情况。 第一百五十三条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撤销、复制、销毁记录。 第一百五十四条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均应当由适当的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一百五十五条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文字应当确切、清晰、易懂,不能模棱两可。 第一百五十六条文件应当分类存放、条理分明,便于查阅。 第一百五十七条原版文件复制时,不得产生任何差错;复制的文件应当清晰可辨。 第一百五十八条文件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的或旧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一百五十九条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当有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记录应当留有填写数据的足够空格。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 第一百六十条应当尽可能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 第一百六十一条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第一百六十二条每批药品应当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记录的准确性应当经过核对。 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当有记录;应当使用密码或其他方式来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 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当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便于查阅。 第二节质量标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物料和成品应当有经批准的现行质量标准;必要时,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也应当有质量标准。 第一百六十五条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一)物料的基本信息: (二)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三)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四)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五)有效期或复验期。 第一百六十六条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第一百六十七条成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包括: (一)产品名称以及产品代码; (二)对应的产品处方编号(如有); (三)产品规格和包装形式; (四)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五)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六)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七)有效期。 第三节工艺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作要求。工艺规程的制定应当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工艺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修订、审核、批准。 第一百七十条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生产处方: 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 2.产品剂型、规格和批量; 3.所用原辅料清单(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但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阐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称、代码和用量;如原辅料的用量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二)生产操作要求: 1.对生产场所和所用设备的说明(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 2.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编号; 3.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 4.所有中间控制方法及标准; 5.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 6.待包装产品的贮存要求,包括容器、标签及特殊贮存条件; 7.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三)包装操作要求: 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

⑶ 磁铁可以吸附在冰箱上吗

大多数磁铁都可以吸附在冰箱上。冰箱门的表面通常是由金属做成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磁性。
您可以使用磁铁将备忘录、便签、照片和其他纸质材料固定在冰箱门上,并方便地查看或获取。精美的冰箱磁贴或者装饰物也可以让冰箱变得更有趣味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强力磁铁可能会对冰箱表面造成刮擦或者损坏表面涂层,因此建议不要使用过大、过重或者尤其是带有硬边角的磁铁。此外,如果您的冰箱是由不锈钢或其他非铁质金属制成的,那么可能无法被磁铁吸附。
综上所述,使用小型、轻质的磁铁进行固定并避免过度重压和摩擦即可,如若不小心产生了刮擦,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修复处理。

⑷ 求一篇 《播种机测种测肥装置的设计》 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气吸式精量播种机

论文摘要:气吸式精量播种机具是一种多用途全悬挂式精量播种机,在气吸排种器上更换不同排种盘即可精确播种玉米、甜菜、蓖麻、黄豆、油葵、打瓜、高梁等多种农作物,能一次完成开沟、施肥、播种、覆土、镇压等多道工序,其行距株距、作业深度、排肥量、覆土量、镇压力均能在较大范围内调整,与目前使用的条播机相比一般节种50%,该机结构简单,生产效益高,深受农民的欢迎。

气吸式精量播种机主要由机架总成,地轮总成、四杆机构,排种器总成、排肥器总成、种子开沟器总成,化肥开沟器总成,覆土器总成,镇压轮总成,中间传动器总成及风机总成和风机传动器总成等部件组成。

气吸式精量播种机采用垂直圆盘气吸式排种器,排种器的气吸室与高速旋转的风机进风口相连,排种盘的一侧为气吸室的负压道,一侧为量种子室充种区。当风机旋转产生负压的同时,地轮旋转带动排种盘转动,排种盘上的排种孔转到种子室的充种区时,由于种子室与大气相通,种子被吸到排种孔上。排种盘继续转动,转到投种区时负压消失,种子在重力的作用下投入种子开沟器开好的沟内,排种器上设有锯齿式刮种器,调整其位置可以刮去多余种子,可满足精量播种要求。

根据农艺要求,可按需要调整为正、侧位置施肥。机具开始工作时,由于地轮旋转通过方孔链轮,链条传动,带动排种方轴,再通过方孔链轮,链条传动排肥方轴,使排肥器总成的外槽轮转动,将肥料投入施肥开沟器总成开出的沟内,从而完成施肥过程。

一、气吸式精量播种机的正确选择与应用

1、因地制宜地选择精量、半精量播种机 实施精量、半精量播种是用机械实现精准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群体质量栽培的核心。实践证明,在现有地力、肥力条件下,适当降低播种量,使麦苗起点适宜、动态结构合理、田间光照充足、个体发育健壮、成穗足而大、粒多而重,是农民普遍接受的高产措施。然而添置精量、半精量播种机要因地制宜,若是中等肥力的田块,农艺采用主茎成穗与分蘖成穗并重的栽培途径,要求基本苗应达到180万~270万株/hm2(播种90~135kg/hm2)、产量达到5250~6000kg/hm2,就应当选择装有16直槽的外槽轮式的排种器,能一次完成旋耕灭茬、开沟播种和覆盖镇压等工序的半精量播种机。若具有上等肥力的田块,农艺采用小群体、壮个体、以分蘖为主的栽培途径,要求基本苗达到120万~180万株/hm2(播种60~90kg/hm2),产量达到6750kg/hm2以上,就应选择装有窝眼轮式和锥盘式的排种器,能一次完成旋耕灭茬、开沟播种和覆盖镇压等工序的精量播种机。

选择精量、变精量播种机还因动力机而异。精量、半精量播种机的规格是根据与共配套的拖拉机的功率大小、挂接方式不同而设计的。选择时要根据说明书或标牌,选择与自己现有的拖拉机功率相匹配和挂接方式相同的播种机。

2、用好精量、半精量播种机 (1)搞好进田作业前的保养。首先,对拖拉机及播种机的各传动、转动部位,按说明书的要求加注润滑油,尤其是每班前要注意传动链条润滑和张紧情况以及播种机上螺栓的紧固;其次,要清理播种箱内的杂物和开沟器上的缠草、泥土,确保状态良好。

(2)搞好各种调整。先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农艺要求,将播种量调准;再将旋耕灭茬、开沟、覆土、镇压轮的深浅调整适当;后将开沟器的行距调准,将机架悬挂水平和传动链条的松紧度调整适中。

(3)搞好田间的试播。为保证播种质量,在进行大面积播种前,一定要坚持试播20m,请农技人员、农民等检测会诊,确认符合当地的农艺要求后,再进行大面积播种。

(4)注意加好种子。加入种子箱的种子,达到无小、秕、杂,以保证种子的有效性;其次种子箱的加种量至少要加到能盖住排种盒入口,以保证排种流畅。

二、气吸式精量播种机的故障排除

1、排种量不稳定 (1)排种量不稳定的原因:一是吸气管路有破损,如漏洞、接头连接松动、裂纹等使气压下降,气吸力减小,种子没吸住致使一部分或全部漏播。主要表现为个别垄行播量减少,或漏播。二是吸气型胶管制造质量差、老化变质,或因保管不当而产生破损、漏洞、裂纹,或内层产生脱离层而使气流阻力加大,造成气压降低,不易吸附种子,致使排种量减少或完全漏播。三是吸风机两侧轴承磨损严重或年久失修或长期缺油,造成阻力增大、转速下降、气流和气压不足,种子难以吸附在排种盘上。这种现象多发生在整机(全部单体)播量不足或完全漏播。四是主机(拖拉机)转速降低,或动力输出轴出现故障,导致风机转速下降而气流不足。五是传动系统,如三角传动带陈旧、磨擦严重、拉长、松弦等造成风机转速下降。六是排种盘因保管、安装不当而产生变形、锈蚀或种室变形等使排种盘与种室接触不严密,产生漏气,种子一部分或全部不被吸附。七是种子清洗不好,混有杂物,将排种盘孔眼堵死,造成漏播种。八是选用的排种盘型号不当,孔眼(或条孔)过小、气流吸力过小,不能吸附种子或吸量少而产生漏播或播量不足。

(2)排除故障的方法。当监视人员或监视器发出漏播信号时,应立即停车熄火,并将播种机落地(悬挂式)检查原因。若接头连接不牢,可重新接牢;有较小孔眼或裂纹的可用胶带贴补,孔眼过大或裂纹过长的应更换新管;输气管内壁脱层阻力大的应更换新管。排种盘或排种室变形可试校,校平后仍然漏气的应更换新品;发动机转速正常而风机风量仍不足的,要检查风机轴承,如有旷动、异声等应予更换轴承。

2、完全不播种
(1)完全不播种的原因。播种机在试播和作业中出现完全不播种,主要是磨损严重或运输、保管不当造成传动件变形,如方轴、轴套、伞齿轮、方向节、排种器等严重磨损、变形,导致风速和风量不足而完全不播种。
(2)排除方法。作业前认真全面检修播种机,如方轴要校直,配合松旷的可加垫片消除间隙,磨损严重的要焊补后磨平。伞齿轮磨损过大的要成对更换,磨损不太严重的可在内孔加垫片消除间隙。方向节可用推焊法填补磨痕,然后车平表面。装复后应转动灵活。排种器要更换。维护时要注意方轴套和轴、伞齿轮的润滑,以减缓磨损。运输中要防止碰撞。

3、播种深度不符合农艺要求
(1)故障原因。主要是机具使用时间过长,机件磨损严重所致。如开沟器磨损后入土困难,开出的沟变浅;覆土板磨损后,覆土量减少,覆土厚度小而播种深度浅;深浅调节丝杠和调节螺母磨损严重而乱扣,工作中受到震动便自行退扣改变调整深度;拉力弹簧减弱后,覆土量减少,播种深度也随之变浅。

(2)预防及排除的方法。作业前应认真检修,对上述各零部件的磨损程度做好鉴定,尤其是使用年限长的播种机。若丝杠和调节螺母磨损严重,可更换新螺母,并备有双螺母,以防退扣,作业结束后将丝杠和螺母涂上黄油,以防止锈蚀;拉力弹簧弹力过弱的可将其挂接点移短或更换新的,季节作业完成后将其卸下,恢复自由状态,表面要涂油防锈;覆土板变形的要校正,磨损严重的要焊补或换新品,农闲时要防锈蚀。开沟器也要这样维修。

此外,作业中要防止不抬机而倒车;落下机具时要“先快后慢”,使机具与地面软着地,并在行进中缓缓着地,以防变形和堵塞。运输播种机要严防碰撞,在车厢内固定牢靠,并不得高速行驶。

⑸ SF6气体回收装置的组成部件优点

(1)设计先进,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操作简洁明了。
(2)压缩系统:采用SF6专用封闭压缩机,无泄漏。
(3)抽真空系统采用旋片式真空泵,有自动防止返回油装置。
(4)净化系统采用日本CKD公司原理过滤器,过滤器采用电加热及内装高效吸附剂,净化效果更显著(无需频繁更换吸附剂)。
(5)装置电气系统三相电源自动确认、断相自动保护。
(6)装置控制系统采用最新技术的SF6专用阀门
(7)贮存系统按用户要求配置80L贮液罐。
(8)设备采用移动式。

SF6气体回收装置,SF6气体作为一种绝缘气体,具有无毒、不可燃,以及良好的绝缘特性,其绝缘强度大大高于传统的绝缘气体,并具有良好的灭弧性,因此广泛应用于SF6电器。由于SF6气体价格昂贵,且在电弧、电火花和电晕放电的作用下,会分解产生有毒成份。因此SF6电器设备应用时需要将SF6气体回收。本装置就是为了制造和维修SF6电器设备时,回收和充加SF6气体的一种专用设备。

产品特性
GYQT型SF6气体回收充放装置具有回收、充放、净化、抽真空、贮存、灌瓶等综合性功能,系统比较完全,参见附录一系统图。各功能的串联或切换主要通过操作集中于面板一侧的电控箱和球阀来完成。
回收装置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采用冷冻液化法。在回收时,利用压缩机的抽吸性和压缩性把SF6电器设备内一定压力的SF6气体吸入压缩机,并压缩至某一较高的压力。同时利用R22制冷剂的低蒸发温度特性,将较高温度的SF6气体冷却至冷凝温度进行液化、贮存。这样连续抽吸至SF6压缩机串联运行,直至达到回收终压力。
在充放时,首先利用本装置的真空泵对SF6电器设备(或钢瓶)和连接管路进行抽真空,然后直接利用压差或利用压缩机的抽吸性并造成一定的压差将装置贮存容器内的SF6充入SF6电器设备,直至达到所需的工作压力。在需灌瓶时则同时利用如前所述的R22制冷剂的特性,将液化的SF6直接灌入钢瓶。
净化功能是在完成上述回收、充放功能时同步完成的。
系统中设置了三只油分离器,分别安装在真空泵出口一只及压缩机的出口二只,以有效去除SF6气体所带的油份。
系统回路中设置了干燥过滤器,以保证进入贮存容器的SF6的纯度并有效去除水份。过滤器带有加热再生装置,可在抽真空下加热再生,分子筛从而能反复使用。
系统中设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高压压力控制器安装在SF6压缩机排气口,一旦排气压力超过限定值它会自动停止压缩机的工作,待压力下降后再重新启动压缩机;安全阀安装在贮存容器上一旦超压安全阀自动打开排放气体,压力下降后自动关闭。
另外,系统中还设置了监视仪表和控制仪表共七只,其中真空计一只,安装在装置回收进气口,并在真空计前装置了DN8阀门,需要观察时打开即可;压力表五只,分别安装在回收进气口、SF6压缩机排气口、冷冻压缩机吸排气口和贮存容器上;冷冻系统上设置了一只温度计,利用温包感应SF6液体温度。
系统中真空泵的进口处装有电磁真空带充气阀,并与真空泵接在同一个电源上,当泵停止工作时,阀能自动将真空系统封闭,并将大气通过泵的进口充入泵腔,从而避免泵油逆流污染真空系统。
系统中的冷冻系统由高低压压力控制器整定冷冻压缩机的进出口压力。一旦超出限值范围将自行切断冷冻压缩机的工作,低压断开时待压力回升或高压断开时,待压力回落后,再重新启动压缩机。
总体结构,该装置采用手推移动式,可适应室内外正常环境条件下使用。本装置系统比较复杂,由真空泵、SF6压缩机、冷冻系统、贮存容器、管路、各种阀门、仪表及其他附件组成。
电控箱、操作阀门和监视仪表全部集中于一侧面板且有流程指示,因而使用时方便明了。

阅读全文

与吸附装置设计确认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轴承钢打刀火要烧到什么程度 浏览:261
直径6公分的轴承是什么型号 浏览:463
冬天暖气报停了阀门要不要打开 浏览:744
自动旋转装置原理图 浏览:688
传动轴轴承怎么装 浏览:481
机械手表寿命多少年 浏览:984
仪表板块是什么意思 浏览:375
散热器设备哪个好 浏览:406
超声波在农业的用途是什么 浏览:226
阀门怎么扭是开 浏览:561
afc售检票终端设备有哪些 浏览:335
腿部锻炼的器材有哪些 浏览:332
lc在仪表中代表什么 浏览:264
燃气阀门进场强度试验多少 浏览:619
海尔冰箱制冷泵什么颜色好看 浏览:495
超声波振动筛怎么才能筛的快 浏览:690
地热为什么不用制冷剂 浏览:622
供水自动蝶和管道装置 浏览:874
轴承n309承重多少 浏览:532
二氧化碳简易实验装置 浏览: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