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放水器 瓦斯抽放管路手動放水器CWG-SQ型各字母代表什麼意思
本公司多年來一直致力於煤礦瓦斯災害防治技術和瓦斯利用技術方面等應用研究工作,自主研發了煤礦井下瓦斯抽放系列關鍵技術裝備:FBQ系列水封式泄爆裝置與FHQ系列防回火裝置;CWG-FY型負壓和CWG-ZY型正壓瓦斯抽放管路自動放水器;CWG-FY3型(簡CF-3型)負壓氣閥式自動放水器;FLK型法蘭取壓標准孔板及KLG型法蘭取壓流量測量節流裝置(孔板流量計);FW-2型高負壓瓦斯採取器;ZJY壓風自救裝置;FZQ-K型快速排渣器等,另外還有各類規格的鑽桿和鑽頭,廣泛應用於煤礦和地質勘探行業。
負壓手動放水器是煤礦瓦斯抽放系統不可缺少的自動放水裝置,負壓手動放水器適用於瓦斯抽放和利用系統的主管、干管、支管的自動放水。負壓手動放水器的型號為CWG-SD,C指瓦斯抽放(采)中抽放(采)的簡稱;W瓦斯管道中瓦斯的簡稱;G指瓦斯抽放管路中管路的簡稱;SD是手動的簡稱,所以CWG-SD的意思為瓦斯抽放(采)管路所用負壓手動放水器。
負壓手動放水器的安裝方法
1.本產品應當安裝在管路的低窪處。
2. 進水管路安裝,採用2寸的耐壓黑布膠管與手動放水器的進水閥(1.5寸馬牙扣管)連接。
3. 耐壓黑布膠管另一端與瓦斯抽放管路底部焊接的1.5寸馬牙扣管連接。
礦用負壓手動放水閥的使用注意事項
1. 運輸過程中嚴禁碰撞,要小心搬運。
2. 放水器安裝後,放水閥不允許被巷道中的水淹沒,否則將不能放水。
3.放水器周圍要清潔,以免岩(煤)粉(泥)將放水閥堵埋。
4.使用前,確保進氣閥,放水閥關閉
5.要定期檢查放水器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Ⅱ 球閥好還是閘閥好
問題一:家裡進水閥門用閘閥好還是球閥好 家裡進水閥盡量不選用閘閥形式,閘閥用於放水排渣比較好,關閉都用上進下出的截止閥和球閥。只是不要買便宜貨,便宜的球閥使用一段時間壓蓋漏水,閥芯銹蝕就得換。
問題二:球閥和閘閥哪個耐用 這是兩個不同的閥種,不好說哪個耐用哪個不耐用的,選用主要看工作條件。閘閥的閘板一般需堆焊合金和閥體配的,金屬對金屬接觸。球閥一般是軟密封閥座。正常情況下,兩種閥門正常使用個56年都沒問題。
問題三:閘閥,蝶閥,球閥的優點和缺點?還有什麼常用的閥門啊? 常用的閥門有:閘閥、截止閥、止回閥、球閥、蝶閥、安全閥、調節閥、旋塞閥等等
閘閥:閘閥是指關閉件(閘板)沿通道軸線的垂直方向移動的閥門,在管路上主要作為切斷介質用,即全開或全關使用。一般,閘閥不可作為調節流量使用。它可以適用低溫壓也可以適用於高溫高壓,並可根據閥門的不同材質。但閘閥一般不用於輸送泥漿等介質的管路中。
優點:①流體阻力小;②啟、閉所需力矩較小;③可以使用在介質向兩方向流動的環網管路上,也就是說介質的流向不受限制;④全開時,密封面受工作介質的沖蝕比截止閥小;⑤形體結構比較簡單,製造工藝性較好;⑥結構長度比較短。
缺點:①外形尺寸和開啟高度較大,所需安裝的空間亦較大;②在啟閉過程中,密封面人相對摩擦,摩損較大,甚至要在高溫時容易引起擦傷現象;③一般閘閥都有兩個密封面,給給加工、研磨和維修增加了一些困難;④啟閉時間長。
蝶閥:蝶閥是用圓盤式啟閉件往復回轉90°左右來開啟、關閉和調節流體通道的一種閥門。
優點:①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耗材省,別用於大口徑閥門中;②啟閉迅速,流阻小;③可用於帶懸浮固體顆粒的介質,依據密封面的強度也可用於粉狀和顆粒狀介質。可適用於通風除塵管路的雙向啟閉及調節,廣泛用於冶金、輕工、電力、石油化工系統的煤氣管道及水道等。
缺點:①流量調節范圍不大,當開啟達30%時,流量就將進95%以上。②由於蝶閥的結構和密封材料的限制,不宜用於高溫、高壓的管路系統中。一般工作溫度在300℃以下,PN40以下。③密封性能相對於球閥、截止閥較差,故用於密封要求不是很高的地方。
球閥:是由旋塞閥演變而來,它的啟閉件是一個球體,利用球體繞閥桿的軸線旋轉90°實現開啟和關閉的目的。球閥在管道上主要用於切斷、分配和改變介質流動方向,設計成V形開口的球閥還具有良好的流量調節功能。
優點:①具有最低的流阻(實際為0);②因在工作時不會卡住(在無潤滑劑時),故能可靠地應用於腐蝕性介質和低沸點液體中;③在較大的壓力和溫度范圍內,能實現完全密封;④可實現快速啟閉,某些結構的啟閉時間僅為0.05~0.1s,以保證能用於試驗台的自動化系統中。快速啟閉閥門時,操作無沖擊。⑤球形關閉件能在邊界位置上自動定位;⑥工作介質在雙面上密封可靠;⑦在全開和全閉時,球體和閥座的密封面與介質隔離,因此高速通過閥門的介質不會引起密封面的侵蝕;⑧結構緊湊、重量輕,可以認為它是用於低溫介質系統的最合理的閥門結構;⑨閥體對稱,尤其是焊接閥體結構,能很好地承受來自管道的應力;⑩關閉件能承受關閉時的高壓差。⑾全焊接閥體的球閥,可以直埋於地下,使閥門內件不受浸蝕,最高使用壽命可達30年,是石油、天然氣管線最理想的閥門。
缺點:①因為球閥最主要的閥座密封圈材料是聚四氟乙烯,它對幾乎所有的化學物質都有是惰性的,且具有摩擦系數小、性能穩定、不易老化、溫度適用范圍廣和密封性能優良的綜合性特點。但聚四氟乙烯的物理特性,包括較高的膨脹系數,對冷流的敏感性和不良的熱傳導性,要求閥座密封的設計必須圍繞這些特性進行。所以,當密封材料變硬時,密封的可靠性就受到破壞。而且,聚四氟乙烯的耐溫等級較低,只能在小於180℃情況下使用。超過此溫度,密封材料就會老化。而考慮長期使用的情況下,一般只會在120℃不使用。②它的調節性能相對於截止閥要差一些,尤其是氣動閥(或電動閥)。
截止閥:是指關閉件(閥瓣)沿閥座中心線移動的閥門。根據閥瓣的這種移動形式,閥座通口的變化是與閥瓣行程成正比例關系。由於該類閥門的閥桿開啟或關閉行程相對較短,而......>>
問題四:球閥和閘閥哪個耐溫高?兩種閥門各自最高能耐多少度溫度 閥門的耐溫等級與【閥體材質】和【結構密封材料】有關。球閥的工藝要求和使用范圍都高於閘閥。
非特殊訂制情況下,不銹鋼(304、316、316L)球閥和閘閥,氟塑料密封,最高都可以達到耐溫450℃。
問題五:蝶閥和閘閥的區別 蝶閥的作用 蝶閥是用圓盤式啟閉件往復回轉90°左右來開啟、關閉或調節介質流量的一種閥門。蝶閥不僅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材料耗用省、安裝尺寸小、驅動力矩小、操作簡便、迅速、防化學腐蝕的性能高,並且還可以同時具有良好的流量調節功能和關閉密封特性,蝶閥的使用非常廣泛。,其使用的品種和數量仍在繼續擴大,並向高溫、高壓、大口徑、高密封性、長壽命、優良的調節特性,以及一閥多功能發展。其可靠性及其他性能指標均達到較高水平。缺點,對介質有一定的阻力。 閘閥多用在蒸汽管道和大直徑的給水管道中,由於流體阻力一般要求較小,則採用閘閥。 閘閥是手輪旋轉,閥桿做上升運動。流量不一樣,閘閥要求全開。需要較高的安裝空間,閘閥密封面有一定的自密封能力,它的閥芯靠介質壓力緊緊地與閥座密封面接觸,達到嚴密不漏。楔形閘閥的閥芯斜度一般為3~6度,當強制關閉過量或溫度變化較大的閥芯容易卡死。所以,高溫、高壓楔形閘閥,在結構上都採取了一定的防止閥芯卡死的措施。閘閥在開啟和關閉時閥芯和閥座密封面始終接觸並相互磨擦,因而密封面容易磨損,特別是在閥門處於接近關閉狀態時,閥芯前後壓差很大,密封面磨損就更為嚴重。
問題六:冬天用暖氣片管子上用球閥好還是閘閥好 閥門的選用要針對不同的使用場合。截止閥普遍適用於家庭暖氣管道,因為閥門的關閉性能比較好,而且操作簡單方便。 閘閥適用於水流大的管路,而且不經常啟閉的場合。【初中物理老師為你解答】
問題七:油管上是用閘閥好還是球閥好? 油路上的閥門選用,和油路管徑有關,大口徑閥門應選用閘閥,小口徑按安裝位置,環境選用球閥、還是其他種類閥門
問題八:家用暖氣閥門用截止閥好還是閘閥好 閥門的選用要針對不同的使用場合。截止閥普遍適用於家庭暖氣管道,因為閥門的關閉性能比較好,而且操作簡單方便。 閘閥適用於水流大的管路,而且不經常啟閉的場合。【高中物理老師為你解答】
問題九:水泵出口的閥門用閘閥和蝶閥哪一個更好 給你幾種建議
1、污水泵前是不需要閥門的,吸水管上最好應用閘閥的,因為水泵吸水管的頻繁振動會導致碟閥的閥板晃動,容易導致誤關,這也是消防規范不允許應用碟閥的原因。
2、按照管徑來考慮,一般超過65就選用碟閥,安裝方便,但碟閥嚴密性較閘閥差
3、現在有的水泵出口前是不裝止回閥和閘閥或蝶閥的,一般就裝一個水力控制閥。具有截至,止回,消除水錘的功能。
供參考 我建議選擇閘閥,下面是理由:
選擇閘閥,1、流體阻力小 , 密封面受介質的忡刷和侵蝕小。 2、開閉較省力。 3、介質流向不受限制 , 不擾流、不降低壓力。 4、形體簡單 , 結構長度短,製造工藝性好,適用范圍廣。蝶閥主要不足之處在於它使用壓力和工作溫度范圍小。 而且密封性較差。所以應該首選閘閥。
問題十:給水管道閘閥和蝶閥哪個好 蝶閥相對比較適用
1 電動蝶閥0-90度旋轉的角行程閥門,具體良好的流量特性,體積小,性價比高
2 電動閘閥上下運動的直行程式控制制方式,可做為切斷閥,體積大,價格貴
3 電動蝶閥不能用於高溫高壓工況,不耐磨。電動閘閥一般用來關帶顆料物質的介質,適用於高溫高壓工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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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高頻考點匯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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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的核心要點
1.甲乙廠房倉庫
(1)不應設置在地下、半地下室。
2.中間倉庫
(1)甲、乙類中間倉庫靠外牆布置,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類中間倉庫:要求防火牆加大於等於1.50h的不燃性樓板。
(3)丁、戊類中間倉庫:要求大於等於2h的防火隔牆和大於等於1h的樓板。
3.辦公室、休息室
(1)甲、乙類廠房內不應設置,確需貼鄰:要求耐火等級大於等於二級和大於等於3.00h的防爆牆加獨立安全出口。
(2)甲、乙類倉庫內嚴禁設置且不應貼鄰。
4.變、配電站
(1)如果生產上確有需要,允許在廠房的一面外牆貼鄰建造專為甲類或乙類廠房服務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並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隔開。
(2)對乙類廠房的配電所,如氨壓縮機房的配電站,為觀察設備、儀表運轉情況,需要設觀察窗,允許在配電站的防火牆上設置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不能開啟的甲級防火窗。
5.總控制室與分控制室
(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
(2)分控制室在受條件限制時可與廠房貼鄰建造,但必須靠外牆設置,並採用耐火極限≥3.00h的防火隔牆與其他部分隔開。
6.有爆炸危險的部位
(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宜設置在單層廠房靠外牆的泄壓設施或多層廠房頂層靠外牆的泄壓設施附近。
(2)有爆炸危險的設備宜避開廠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構件布置。易產生爆炸的設備應盡量放在靠近外牆靠窗的位置或設置在露天,以減弱其破壞力。
(3)單層廠房中如某一部分用於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要求甲、乙類生產部位靠外牆設置。多層廠房應將其設置在最上一層靠外牆的部位。
(4)在廠房中,危險性大的車間和危險性小的車間之間,應用堅固的防火牆隔開。為了車間之間的聯系,宜在外牆上開門,利用外廊或陽台聯系。
(5)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樓梯間、室外樓梯或有爆炸危險的區域與相鄰區域連通處,應設置門斗等防護措施,在防火牆上設置雙門斗,門斗的隔牆應為耐火極限≥2.00h的防火隔牆,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並應與樓梯間的門錯位設置。
(6)生產、使用或儲存相同爆炸物品的房間應盡量集中在一個區域。
(7)性質不同的危險物品的生產應分開,如乙炔與氧氣必須分開。
7.其他平面和空間布置
(1)廠房內不宜設置地溝,必須設置時,其蓋板應嚴密,採取防止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及粉塵、纖維在地溝積聚的有效措施,且與相鄰廠房連通處應採用防火材料密封。
(2)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房的管、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設置隔油設施。
(3)甲、乙、丙類液體倉庫應設置防止液體流散的設施。遇濕會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倉庫應設置防止水浸漬的措施。
(4)金屬鉀、鈉、鋰、鈣、鍶及化合物氫化鋰等遇水會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的倉庫要求設置防止水浸漬的設施,如使室內地面高出室外地面、倉庫屋面嚴密遮蓋,防止滲漏雨水,裝卸這類物品的倉庫棧台有防雨水的遮擋等。
報警閥組設置要求
一、一般規定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設報警閥組。保護室內鋼屋架等建築構件的閉式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水幕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報警閥。
2.串聯接入濕式系統配水幹管的其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分別設置獨立的報警閥組,其控制的灑水噴頭數計入濕式報警閥組控制的灑水噴頭總數。
3.乾式消火栓系統的充水時間不應大於5min,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供水干管上宜設乾式報警閥、雨淋閥或電磁閥、電動閥等快速啟閉裝置,當採用電動閥時開啟時間不應超過30s。
2)當採用雨淋閥、電磁閥和電動閥時,在消火栓箱處應設置直接開啟快速啟閉裝置的手動按鈕。
4.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灑水噴頭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濕式系統、預作用系統不宜超過800隻;乾式系統不宜超過500隻。
2)當配水支管同時設置保護吊頂下方和上方空間的灑水噴頭時,應只將數量較多一側的灑水噴頭計入報警閥組控制的灑水噴頭總數。
5.雨淋系統的噴水強度和作用面積應按規范規定值確定,且每個雨淋報警閥控制的噴水面積不宜大於規范作用面積要求。
6.每個報警閥組供水的最高與最低位置灑水噴頭,其高程差不宜大於50m。
7.報警閥組宜設在安全及易於操作的地點,報警閥距地面的高度宜為1.2m。設置報警閥組的部位應設有排水設施。
二、控制要求
1.雨淋報警閥的自動控制方式可採用電動、液(水)動或氣動。當雨淋報警閥採用充液(水)傳動管自動控制時,閉式噴頭與雨淋報警閥之間的高程差,應根據雨淋報警閥的性能確定。
2.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和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應同時具備下列三種開啟報警閥組的控制方式:
1)自動控制。
2)消防控制室(盤)遠程式控制制。
3)預作用裝置或雨淋報警閥處現場手動應急操作。
3.預作用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
1)聯動控制方式,應由同一報警區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一隻感煙火災探測器與一隻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預作用閥組開啟的聯動觸發信號。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預作用閥組的開啟,使系統轉變為濕式系統;當系統設有快速排氣裝置時,應聯動控制排氣閥前的電動閥的開啟。
4.雨淋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
1)聯動控制方式,應由同一報警區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或一隻感溫火災探測器與一隻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雨淋閥組開啟的聯動觸發信號。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雨淋閥組的開啟。
5.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的聯動控制
1)聯動控制方式,當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用於防火卷簾的保護時,應由防火卷簾下落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與本報警區域內任一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水幕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並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僅用水幕系統作為防火分隔時,應由該報警區域內兩只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信號作為水幕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並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
三、進場檢查要求
1.報警閥除應有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外,尚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志。
2.報警閥和控制閥的閥瓣及操作機構應動作靈活、無卡澀現象,閥體內應清潔、無異物堵塞。
3.水力警鈴的鈴錘應轉動靈活、無阻滯現象;傳動軸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滲漏水現象。
4.報警閥應進行滲漏試驗。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保壓時間不應小於5min,閥瓣處應無滲漏。
四、施工要求
1.報警閥組的安裝應在供水管網試壓、沖洗合格後進行。安裝時應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然後進行報警閥輔助管道的連接。水源控制閥、報警閥與配水幹管的連接,應使水流方向一致。
2.報警閥組安裝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報警閥組應安裝在便於操作的明顯位置,距室內地面高度宜為1.2m;兩側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0.5m;正面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1.2m;報警閥組凸出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3.水力警鈴的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05MPa,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牆上。
2)與報警閥連接的管道,其管徑應為20mm,總長不宜大於20m。
4.安裝報警閥組的室內地面應有排水設施,排水能力應滿足報警閥調試、驗收和利用試水閥門泄空系統管道的要求。
5.報警閥組附件的安裝
1)壓力表應安裝在報警閥上便於觀測的位置。
2)排水管和試驗閥應安裝在便於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閥安裝應便於操作,且應有明顯開閉標志和可靠的鎖定設施。
6.濕式報警閥組的安裝
1)應使報警閥前後的管道中能順利充滿水;壓力波動時,水力警鈴不應發生誤報警。
2)報警水流通路上的過濾器應安裝在延遲器前,且便於排渣操作的位置。
7.乾式報警閥組的安裝
1)應安裝在不發生冰凍的場所。
2)安裝完成後,應向報警閥氣室注入高度為50mm~100mm的清水。
3)充氣連接管介面應在報警閥氣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氣連接管的直徑不應小於15mm;止回閥、截止閥應安裝在充氣連接管上。
4)氣源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5)安全排氣閥應安裝在氣源與報警閥之間,且應靠近報警閥。
6)加速器應安裝在靠近報警閥的位置,且應有防止水進入加速器的措施。
7)低氣壓預報警裝置應安裝在配水幹管一側。
8)報警閥充水一側和充氣一側、空氣壓縮機的氣泵和儲氣罐上、加速器上應安裝壓力表。
9)管網充氣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8.雨淋閥組的安裝
1)雨淋閥組可採用電動開啟、傳動管開啟或手動開啟,開啟控制裝置的安裝應安全可靠。水傳動管的安裝應符合濕式系統有關要求。
2)預作用系統雨淋閥組後的管道若需充氣,其安裝應按乾式報警閥組有關要求進行。
3)雨淋閥組的觀測儀表和操作閥門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便於觀測和操作。
4)雨淋閥組手動開啟裝置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在發生火災時應能安全開啟和便於操作。
5)壓力表應安裝在雨淋閥的水源一側。
五、調試要求
1.濕式報警閥調試時,在末端裝置處放水,當濕式報警閥進口水壓大於0.14MPa、放水流量大於1L/s時,報警閥應及時啟動;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5s~90s內發出報警鈴聲,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15s內發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啟動消防泵並反饋信號。
2.乾式報警閥調試時,開啟系統試驗閥,報警閥的啟動時間、啟動點壓力、水流到試驗裝置出口所需時間,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3.雨淋閥調試宜利用檢測、試驗管道進行。自動和手動方式啟動的雨淋閥,應在15s之內啟動;公稱直徑大於200mm的雨淋閥調試時,應在60s之內啟動。雨淋閥調試時,當報警水壓為0.05MPa時,水力警鈴應發出報警鈴聲。
六、驗收要求
1.報警閥組的各組件應符合產品標准要求。
2.打開系統流量壓力檢測裝置放水閥,測試的流量、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3.水力警鈴的設置位置應正確。測試時,水力警鈴噴嘴處壓力不應小於0.05MPa,且距水力警鈴3m遠處警鈴聲聲強不應小於70dB。
4.打開手動試水閥或電磁閥時,雨淋閥組動作應可靠。
5.控制閥均應鎖定在常開位置。
6.空氣壓縮機或水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控制,應符合設計要求。
7.打開末端試(放)水裝置,當流量達到報警閥動作流量時,濕式報警閥和壓力開關應及時動作,帶延遲器的報警閥應在90s內壓力開關動作,不帶延遲器的報警閥應在15s內壓力開關動作。雨淋報警閥動作後15s內壓力開關動作。
動水壓力與靜水壓力
一、定義
動水壓力: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水在流動時管道某一點的總壓力與速度壓力之差,簡稱動壓。
靜水壓力: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水在靜止時管道某一點的壓力,簡稱靜壓。
二、靜水壓力
1.不同建築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
註:鋼管連接宜採用溝槽連接件(卡箍)和法蘭,當採用溝槽連接件連接時,公稱直徑小於等於DN250的溝槽式管接頭系統工作壓力不應大於2.50MPa,公稱直徑大於或等於DN300的溝槽式管接頭系統工作壓力不應大於1.60MPa。
5.減壓閥
減壓閥的水頭損失應小於設計閥後靜壓和動壓差,當無資料時,減壓閥閥前後靜壓與動壓差應按不小於0.10MPa計算。減壓閥在150%設計流量時,減壓閥的出口動壓不應小於設計值的65%。
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噴頭
系統最不利點處灑水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05MPa。
貨架內置灑水噴頭當採用流量系數等於80的標准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時,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20MPa;當採用流量系數等於115的標准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時,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10MPa。
(2)水力警鈴:水力警鈴的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05MPa。
(3)配水管道:配水管道可採用內外壁熱鍍鋅鋼管、塗覆鋼管、銅管、不銹鋼管和氯化聚氯乙烯管,其工作壓力不應大於1.20MPa。
各類消防設施安裝高度總結
01、牆壁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其安裝高度距地面宜為0.7m;與牆面上的門、窗、孔、洞的凈距離不應小於2.0m,且不應安裝在玻璃幕牆下方。
02、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使進水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大於0.4m,且不應小於井蓋的半徑。
03、室內消火栓應設在明顯易於取用的地點。栓口離地面的高度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牆面成90°角。
04、噴頭的感溫組件與頂棚或梁底的距離不宜小於75mm,並不宜大於150mm。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的下方布置噴頭時,噴頭與頂板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300mm。
在梁間布置的噴頭,在符合噴頭與梁等障礙物之間距離規定的前提下,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550mm。
05、細水霧分區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宜為1.2m~1.6m,操作面與牆或其它設備的距離不應小於0.8m,並應滿足操作要求。
06、氣體滅火系統選擇閥操作手柄安裝在操作面一側,當安裝高度超過1.7m時採取便於操作的措施。
07、氣體滅火系統設置在防護區處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要安裝在防護區入口便於操作的部位,安裝高度為中心點距地(樓)面1.5m。
08、同一系統中容器閥上的壓力表的安裝高度差不宜超10mm。
09、氣體滅火系統選擇閥的安裝位置靠近儲存容器,安裝高度宜為1.5m~1.7m。選擇閥操作手柄應安裝在便於操作的一面,當安裝高度超過1.7m時應採取便於操作的措施。
10、氣體滅火系統手動啟動、停止按鈕應安裝在防護區入口便於操作的部位,安裝高度為中心點距地(樓)面1.5m,手動啟動、停止按鈕處應有防止誤操作的警示顯示與措施。
11、噴頭的保護高度和保護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最大保護高度不宜大於6.5m;最小保護高度不應小於0.3m;噴頭安裝高度小於1.5m時,保護半徑不宜大於4.5m;噴頭安裝高度不小於1.5m時,保護半徑不應大於7.5m。
12、建築高度超過50m的每個垂直疏散通道及擴展區宜單獨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
13、泡沫液儲罐周圍要留有滿足檢修需要的通道,其寬度不能小於0.7m,且操作面不能小於1.5m;當泡沫液儲罐上的控制閥距地面高度大於1.8m時,需要在操作面處設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14、泡沫混合液管道設置在地上時,控制閥的安裝高度一般控制在1.1~1.5m。
15、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設置的控制閥,其安裝高度一般在1.1~1.5m之間,並需要設置明顯的啟閉標志;當控制閥的安裝高度大於1.8m時,需要設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16、泡沫滅火系統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設置的帶控制閥的迴流管,需符合設計要求,控制閥的安裝高度一般在0.6~1.2m之間。
17、當用於撲救A類火災時,泡沫淹沒深度不應小於最高保護對象高度的1.1倍,且應高於最高保護對象最高點以上0.6m。
當用於撲救B類火災時,汽油、煤油、柴油或苯類火災的泡沫淹沒深度應高於起火部位2m;其他B類火災的泡沫淹沒深度應由試驗確定。
18、乾粉系統對於貯壓型系統,當採用全淹沒滅火系統時,噴頭的最大安裝高度不大於7m;當採用局部應用系統時,噴頭最大安裝高度不大於6m;對於貯氣瓶型系統,當採用全淹沒滅火系統時,噴頭的最大安裝高度不大於8m;當採用局部應用系統時,噴頭最大安裝高度不大於7m。
19、乾粉體系在操作面一側安裝選擇閥操作手柄,當安裝高度超過1.7m時,要採取便於操作的措施。
20、嵌牆式滅火器箱的安裝高度,按照手提式滅火器頂部與地面距離不大於1.50m,底部與地面距離不小於0.08m的要求確定。
21、在潮濕場所插座應採用密封型並帶保護地線觸頭的保護型插座,安裝高度不低於1.5m。車間及試(實)驗室的插座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小於0.3m;特殊場所暗裝的插座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小於0.15m;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電源插座距地面安裝高度應大於1.0m。
22、標志燈具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差不宜大於3mm。
23、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0.1~0.2m。
24、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裝置安裝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0m。
25、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底邊距地(樓)面高度為1.3~1.5m,靠近門或側牆安裝時應保證應急照明控制器門的正常開關,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機械排煙系統設置要求
1.當建築的機械排煙系統沿水平方向布置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機械排煙系統應獨立設置。
2.建築高度超過50m的公共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住宅,其排煙系統應豎向分段獨立設置,且公共建築每段高度不應超過50m,住宅建築每段高度不應超過100m。
3.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應分開設置;當確有困難時可以合用,但應符合排煙系統的要求,且當排煙口打開時,每個排煙合用系統的管道上需聯動關閉的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控制閥門不應超過10個。
4.排煙風機宜設置在排煙系統的最高處,煙氣出口宜朝上,並應高於加壓送風機和補風機的進風口,兩者垂直距離或水平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面上。當確有困難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布置,且豎向布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出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6.0m;水平布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0m。
5.排煙風機應設置在專用機房內,且風機兩側應有600mm以上的空間。對於排煙系統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共用的系統,其排煙風機與排風風機的合用機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機房內不得設置用於機械加壓送風的風機與管道;
(3)排煙風機與排煙管道的連接部件應能在280℃時連續30min保證其結構完整性。
6.排煙風機應滿足280℃時連續工作30min的要求,排煙風機應與風機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連鎖,當該閥關閉時,排煙風機應能停止運轉。
7.機械排煙系統應採用管道排煙,且不應採用土建風道。排煙管道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內壁應光滑。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金屬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於20m/s;當排煙管道內壁為非金屬時,管道設計風速不應大於15m/s;排煙管道的厚度應按現行國家標准《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
8.排煙管道的設置和耐火極限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應能在280℃時連續30min保證其結構完整性。
(2)豎向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獨立的管道井內,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0.50h。
(3)水平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吊頂內,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0.50h;當確有困難時,可直接設置在室內,但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於1.00h。
(4)設置在走道部位吊頂內的排煙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小於1.00h,但設備用房和汽車庫的排煙管道耐火極限可不低於0.50h。
9.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熱,並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150mm的距離。
10.排煙管道下列部位應設置排煙防火閥:
(1)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
(2)一個排煙系統負擔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
(3)排煙風機入口處;
(4)穿越防火分區處。
11.設置排煙管道的管道井應採用耐火極限不小於1.00h的隔牆與相鄰區域分隔;當牆上必須設置檢修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12.排煙口的設置應按規范經計算確定,且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排煙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0m。除13條規定的情況以外,排煙口的設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口宜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面上。
(2)排煙口應設在儲煙倉內,但走道、室內空間凈高不大於3m的區域,其排煙口可設置在其凈空高度的1/2以上;當設置在側牆時,吊頂與其最近邊緣的距離不應大於0.5m。
(3)對於需要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小於50m²時,可通過走道排煙,排煙口可設置在疏散走道;排煙量應按規范計算。
(4)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在現場設置手動開啟裝置。
(5)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附近安全出口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
(6)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於最大允許排煙量,最大允許排煙量應按規范經計算確定。
(7)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13.當排煙口設在吊頂內且通過吊頂上部空間進行排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吊頂應採用不燃材料,且吊頂內不應有可燃物;
(2)封閉式吊頂上設置的煙氣流入口的頸部煙氣速度不宜大於1.5m/s;
(3)非封閉式吊頂的開孔率不應小於吊頂凈面積的25%,且孔洞應均勻布置。
14.消防水泵、防煙和排煙風機及消防電梯的兩路低壓電源應能在設備機房內自動切換,其他消防設備的電源應能在每個防火分區配電間內自動切換;消防控制室的兩路低壓電源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自動切換。
Ⅳ 到底什麼是負壓自動放水器
負壓自動排渣放水器,就是專門針對「瓦斯管抽放系統存在著大量的積水專和沉積物,經屬常造成管路堵塞,抽排不暢」的問題研製的實用新型產品。該產品集排渣,放水為一體,自動進行排渣放水(不用電),始終保持管路暢通,保障了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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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范圍及結構特點
負壓自動排渣放水器主要適用於煤礦井下瓦斯管道負壓抽放系統與瓦斯抽放管路可串聯連接,也可並聯連接。
該排渣放水器可串、並聯接在採煤工作面順枟及掘進工作面巷道內使用,也可串、並聯接在鑽孔豎管下口及龍門管下端和管路的低凹處使用。也可以安裝在地面瓦斯抽排站使用,並且及時自動排渣,放水效果良好,性能穩定可靠,維修量小,使用壽命長,是人工操作無法比擬的最理想的自動排渣放水裝置
Ⅳ 自動排渣放水器的工作原理是什麼sh09
自動排渣放水器工作原理
自動排渣放水器的進水管和負壓平衡管均與瓦斯管路連通,負壓平衡管和進水閥開啟,在瓦斯管路負壓的作用下放水閥處於關閉狀態。此時瓦山東斯管路里的水可通過進水管流進放水器,浮漂將神華隨著水位上升而上升,桶內與大氣相通,進水閥關閉。Shenhua09
在積水的靜水壓力作用下,放水閥被打開,開始放水。放水速度取決於桶內液面高度和放水管直徑的大小。隨著水的不斷流出,浮漂下降,使負壓平衡管開啟,放水器重新與瓦斯管路連通,通大氣閥與放水閥在大氣壓力作用下關閉,浮漂位置又處於初始狀態。如此周而復始,實現自動放水。
Ⅵ 消防自動滅火系統驗收規范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1 總則
1.0.1 為保障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簡稱系統)的施工質量和使用功能,減少火災危害,
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施工、驗收及維護管
理。
1.0.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除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 尚應符
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2 術語
2.0.1 准工作狀態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備性能及使用條件符合有關技術要求,發生火災時,能立即動作、
噴水滅火的狀態。
2.0.2 系統組件 system components
組成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閥、水力警鈴、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等專用產
品的統稱。
2.0.3 監測及報警控制裝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某些部位進行監控並能發出控制信號和報警信號的裝置。
2.0.4 穩壓泵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壓力保持在設計工作壓力范圍內的一種專用水泵。
2.0.5 噴頭防護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護噴頭在使用中免遭機械性損傷,但不影響噴頭動作、噴水滅火性能的一種專用罩。
2.0.6 水壓氣動沖洗 methods of hydropneumatic flushing
採用專用設備形成的壓縮空氣驅動一定量的水,使其從配水支管末端反向地朝配水管
流動,將堵塞物從配水幹管底部出口處沖洗出去的方法。
2.0.7 末端試水裝置 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裝在系統管網或分區管網的末端,檢驗系統供水壓力、流量、報警或聯動功能的裝
置。
3 施工准備
3.0.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施工應由通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並經審核批準的施工
隊伍承擔。
3.0.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3.0.2.1 設備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安裝圖等施工圖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全;
3.0.2.2 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3.0.2.3 系統組件、管件及其它設備、材料,應能保證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現場及施工中使用的水、電、氣應滿足施工要求,並應保證連續施
工。
3.0.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前應對採用的系統組件、管件及其它設備、材料進行現
場檢查,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系統組件、管件及其設備、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准
的規定,並應
具有出廠合格證;
3.0.3.2 噴頭、報警閥、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統組件應經國家消防產
品質量監督檢
驗中心檢測合格。
3.0.4 管材、管件應進行現場外觀檢查,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3.0.4.1 表面應無裂紋、縮孔、夾渣、折迭和重皮;
3.0.4.2 螺紋密封面應完整、無損傷、無毛刺;
3.0.4.3 鍍鋅鋼管內外表面的鍍鋅層不得有脫落、銹蝕等現象;
3.0.4.4 非金屬密封墊片應質地柔韌、無老化變質或分層現象,表面應無折損、
皺紋等缺陷;
3.0.4.5 法蘭密封面應完整光潔,不得有毛刺及徑向溝槽;螺紋法蘭的螺紋應完
整、無損傷。
3.0.5 噴頭的現場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3.0.5.1 噴頭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3.0.5.2 噴頭的商標、型號、公稱動作溫度、製造廠及生產年月等標志應齊全;
3.0.5.3 噴頭外觀應無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3.0.5.4 噴頭螺紋密封面應無傷痕、毛刺、缺絲或斷絲的現象;
3.0.5.5 閉式噴頭應進行密封性能試驗,並以無滲漏、無損傷為合格。試驗數量
宜從每批中抽
查1%,但不得少於5 只,試驗壓力應為3.0MPa;試驗時間不得少於3min。當有兩只
及以上不合格
時,不得使用該批噴頭。當僅有一隻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但不得少於10 只。重
新進行密封性
能試驗,當仍有不合格,亦不得使用該批噴頭。
3.0.6 閥門及其附件的現場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3.0.6.1 閥門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3.0.6.2 閥門及其附件應配備齊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3.0.6.3 報警閥除應有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外,尚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
志;
3.0.6.4 報警閥和控制閥的閥瓣及操作機構應動作靈活,無卡澀現象;閥體內應
清潔、無異物
堵塞;
3.0.6.5 水力警鈴的鈴錘應轉動靈活,無阻滯現象;
3.0.6.6 報警閥應逐個進行滲漏試驗。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 倍,試驗時間
應為5min。閥
瓣處應無滲漏。
3.0.7 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氣壓、閥門限位等自動監測裝置應有清晰的銘
牌、安全操作指示標志和產品說明書;水流指示器尚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志;安裝前應
逐個進行主要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供水設施安裝與施工
4.1 一般規定
4.1.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氣壓給水設備、消防水泵接合
器等供水設施及其附屬管道的安裝,應清除其內部污垢和雜物。安裝中斷時,其敞口
處應封閉。
4.1.2 供水設施安裝時,其環境溫度不應低於5℃。
4.2 消防水泵和穩壓泵安裝
4.2.1 消防水泵、穩壓泵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
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4.2.2 消防水泵和穩壓泵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合格證和安裝使
用說明書。
4.2.3 當設計無要求時,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應安裝止回閥和壓力表,並宜安裝檢查
和試水用的放水閥門;消防水泵泵組的總出水管上還應安裝壓力表和泄壓閥;安裝壓力表時
應加設緩沖裝置。壓力表和緩沖裝置之間應安裝旋塞;壓力表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2~2.5
倍。
4.2.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4.2.4.1 吸水管上的控制閥應在消防水泵固定基礎上之後再進行安裝,其直徑不
應小於消防水
泵吸水口直徑,且不應採用蝶閥;
4.2.4.2 當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於獨立的兩個基礎上且相互為剛性連接時,吸
水管上應加
設柔性連接管;
4.2.4.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應有氣襄和漏氣現象。
4.3 消防水箱安裝和消防水池施工
4.3.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給水排水構築物施工
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4.3.2 消防水箱的容積、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時,消防水箱間的主要通道
寬度不應小於是1.0m;鋼板消防水箱四周應設檢修通道,其寬度不小於0.7m;消防水箱頂
部到樓板或梁底的距離不得小於0.6m。
4.3.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與生產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統直接
相連。
4.3.4 管道穿過鋼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時,應加設防水套管;對有振動的管
道尚應加設柔性接頭。進水管和出水管的接頭與鋼板消防水箱的連接應採用焊接,焊接處應
做防銹處理。
4.4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安裝
4.4.1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氣壓罐,其容積、氣壓、水位及工作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4.4.2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裝應符合
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4.4.3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安裝位置、進水管及出水管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時其
四周應設檢修通道,其寬度不應小於0.7m,消防氣壓給水設備頂部至樓板或梁底的距離不
得小於1.0m。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裝
4.5.1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組裝應按介面、本體、聯接管、止回閥、安全閥、放空管、
控制閥的順序進行。止回閥的安裝方向應使消防用水能從消防水泵接合器進入系統。
4.5.2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4.5.2.1 應安裝在便於消防車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機動車行駛地段;
4.5.2.2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應採用鑄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標志的鑄鐵井蓋,並
在附近設置指
示其位置的固定標志;
4.5.2.3 地上消防水泵合器應設置與消火栓區別的固定標志;
4.5.2.4 牆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其安裝高
度宜為1.1m;
與牆面上的門、窗、孔、洞的凈距離不應小於2.0m且不應安裝在玻璃幕牆下方。
4.5.3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裝,應使進水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大於0.4m,且不
應小於井蓋的半徑。
4.5.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築應符合下列要求:
4.5.4.1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的地方設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時,其井壁宜
採用Mu7.5級
磚、M5.0 級水泥砂漿砌築;
4.5.4.2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設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時,其井壁宜采
用Mu7.5 級
磚、Mu7.5 級水泥砂漿砌築,且井壁內、外表面應採用1:2 水泥砂漿抹面,並應摻有
防水劑,其抹
面的厚度不應小於20mm,抹面高度應高出最高地下水位250mm。當管道穿過井壁時,
管道與井壁間
的間隙宜採用粘土填塞密實,並應採用M7.5級水泥砂漿抹面,抹面厚度不應小於50mm。
5 管網及系統組件安裝
5.1 管網安裝
5.1.1 管網安裝前應校直管子,並應清除管子內部的雜物;安裝時應隨時清除已安裝
管道內部的雜物。
5.1.2 在具腐蝕性的場所安裝管網前,應按設計要求對管子、管件等進行防腐處理。
5.1.3 管網安裝,當管公稱直徑小於或等於100mm時,應採用螺紋連接;當管子公稱
直徑大於100mm 時,可採用焊接或法蘭連接。連接後,均不得減小管道的通水橫斷面面積。
5.1.4 螺紋連接連接符合下列要求:
5.1.4.1 管子宜採用機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飛邊、毛刺;管子螺紋密封面應符合現
行國家標准《普通螺紋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紋公差與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紋尺
寸系列》的有關規定;
5.1.4.2 當管道變徑時,宜採用異徑接頭;在管道彎頭處不得採用補芯;當需要採用
補芯時,三通上可用1 個,四通上不應超過2 個;公稱直徑大於50mm的管道不宜採用活接
頭;
5.1.4.3 螺紋連接的密封填料應均勻附著在管道的螺紋部分;擰緊螺紋時,不得將填
料擠入管道內;連接後,應將連接處外部清理干凈。
5.1.5 焊接連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現場設備
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5.1.6 管道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管道的中心線與梁、柱、
樓板等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5.1.6 的規定。
管道的中心線與梁、柱、樓板的最小距離表 5.1.6
公稱直徑(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離(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5.1.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1.7.1 管道應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表5.1.7的規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間的距離表 5.1.7
公稱直徑(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離(mm)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9.5 11.0 12.0
5.1.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質、加工尺寸及焊接質量等應符合
設計要求和
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5.1.7.3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裝位置不應妨礙噴頭的噴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
與噴頭之間
的距離不宜小於300mm;與末端噴頭之間的距離不宜大於750mm;
5.1.7.4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鄰兩噴頭這間的設置的吊架均不宜少於1 個;
當噴頭之間
距離小於1.8m時,可隔段設置吊架,但吊架的間距不宜大於3.6m;
5.1.7.5 當管子的公稱直徑等於或大於50mm時,每段配水幹管或配水管設置防晃
支架不應少於
1 個;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
5.1.7.6 豎直安裝的配水幹管應在其始端和終端設防晃支架或採用管卡固定,其
安裝位置距地
面或樓面的距離宜為1.5~1.8m。
5.1.8 管道穿過建築物的變形縫時,應設置柔性短管。穿過牆體或樓板時應加設套管,
套管長度不得小於牆體厚度,或應高出樓面或地面50mm;
管道的焊接環縫不得位於套管內。套管與管道的間隙應採用不燃燒材料填塞密實。
5.1.9 管道橫向安裝宜設0.002~0.005 的坡度,且應坡向排水管;當局部區域難以利
用排水管將水排凈時,應採取相應的排水措施。當噴頭數量不於或等於5隻時,可在管道低
凹處加設堵頭;當噴頭數量大於5 只時,宜裝設帶閥門的排水管。
5.1.10 配水幹管、配水管應做紅色或紅色環圈標志。
5.1.11 管網在安裝中斷時,應將管道的敞口封閉。
5.2 噴頭安裝
5.2.1 噴頭安裝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後進行。
5.2.2 噴頭安裝時宜採用專用的彎頭、三通。
5.2.3 噴頭安裝時,不得對噴頭進行拆裝、改動,並嚴禁給噴頭附加任何裝飾性塗層。
5.2.4 噴頭安裝應使用專用扳手,嚴禁利用噴頭的框架施擰;噴頭的框架、濺水盤產
生變形或釋放原件損傷時,應採用規格、型號相同的噴頭更換。
5.2.5 當噴頭的公稱直徑小於10mm時,應在配水幹管或配水管上安裝過濾器。
5.2.6 安裝在易受機械損傷處的噴頭,應加設噴頭防護罩。
噴頭濺水盤高於梁底、通風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離表 5.2.8
噴頭與梁、通風道的水平距離 (mm)
噴頭濺水盤高於梁底、風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
(mm)
300~600 25
600~750 75
750~900 75
900~1050 100
1050~1200 150
1200~1350 180
1350~1500 230
1500~1680 280
1680~1830 360
5.2.7 噴頭安裝時,濺水盤與吊頂、門、窗、洞口或牆面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5.2.8 當噴頭濺水盤高於附近梁底或高於寬度小於1.2m 的通風管道腹面時,噴頭濺水
盤高於梁底、通風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離應符合表5.2.8 的規定。
5.2.9 當通風管道寬度大於1.2m時,噴頭應安裝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5.2.10 當噴頭安裝在不到頂的隔斷附近時,噴頭與隔斷的水平距離和最小垂直距離應
符合表5.2.10的規定。
噴頭與隔斷的水平距離和最小垂直距離表5.2.10
水平距離(mm)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900
最小垂直距離(mm)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6 450
5.3 報警閥組安裝
5.3.1 報警閥組的安裝應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然後應再進行報警閥輔助管道
的連接。水源控制閥、報警閥與配水幹管的連接,應使水流方向一致。
報警閥組安裝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進,報警閥組應安裝在便於操作
的明顯位置,距室內地面高度宜為1.2m;兩側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正面與牆的距離不應小於1.2m。安裝報警閥組的室內地面應有排水設施。
5.3.2 報警閥組附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3.2.1 壓力表應安裝在報警閥上便於觀測的位置;
5.3.2.2 排水管和試驗閥應安裝在便於操作的位置;
5.3.2.3 水源控制閥安裝應便於操作,且應有明顯開閉標志和可靠的鎖定設施。
5.3.3 濕式報警閥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3.3.1 應使報警閥前後的管道中能順利充滿水;壓力波動時,水力警鈴不應發
生誤報警。
5.3.3.2 報警水流通路上的過濾器應安裝在延遲器前,而且是便於排渣操作的位
置。
5.3.4 乾式報警閥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3.4.1 應安裝在不發生冰凍的場所;
5.3.4.2 安裝完成後,應向報警閥氣室注入高度為50~100mm的清水;
5.3.4.3 充氣連接管介面應在報警閥氣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氣連接管的直
徑不應小於
15mm;止回閥、截止閥應安裝在充氣連接管上;
5.3.4.4 氣源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5.3.4.5 安全排氣閥應安裝在氣源與報警閥之間,且應靠近報警閥;
5.3.4.6 加速排氣裝置應安裝在靠近報警閥的位置,且應有防止水進入加速排氣
裝置的措施;
5.3.4.7 低氣壓預報警裝置應安裝在配水幹管一側;
5.3.4.8 下列部位應安裝壓力表:
⑴報警閥充水一側和充氣一側;
⑵空氣壓縮機的氣泵和儲氣罐上;
⑶加速排氣裝置上。
5.3.5 雨淋閥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3.5.1 電動開啟、傳導管開啟或手動開啟的雨淋閥組,其傳導管的安裝應按濕
式系統有關要
求進行;開啟控制裝置的安裝應安全可靠。
5.3.5.2 預作用系統雨淋閥組後的管道若需充氣,其安裝應按乾式報警閥組有關
要求進行;
5.3.5.3 雨淋閥組的觀測儀表和操作閥門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便於
觀測和操作;
5.3.5.4 雨淋閥組手動開啟裝置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在發生火災時應
能安全開啟和
便於操作;
5.3.5.5 壓力表應安裝在雨淋閥的水源一側。
5.4 其它組件安裝
5.4.1 水力警鈴應安裝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牆上,且應安裝檢修、測試用的
閥門。水力警鈴和報警閥的連接應採用鍍鋅鋼管,當鍍鋅鋼管的公稱直徑為15mm 時,其長
度不應大於6m;當鍍鋅鋼管的公稱直徑為20mm時,其長度不應大於20m;安裝後的水力警
鈴啟動壓力不應小於0.05Mpa。
5.4.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5.4.2.1 水流指示器的安裝應在管道試壓和沖洗合格後進行,水流指示器的規格、
型號應符合
設計要求;
5.4.2.2 水流指示器應豎直安裝在水平管道上側,其動作方向應和水流方向一致;
安裝後的水
流指示器漿片、膜片應動作靈活,不應與管壁發生碰擦。
5.4.3 信號閥應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與水流指示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
300mm
5.4.4 排氣閥的安裝應在系統管網試壓和沖洗合格後進行;排氣閥應安裝在配水幹管
頂部、配水管的末端,且應確保無滲漏。
5.4.5 控制閥的規格、型號和安裝位置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方向應正確,控制閥
內應清潔、無堵塞、無滲漏;主要控制閥應加設啟閉標志;隱蔽處的控制閥應在明顯處設有
指示其位置的標志。
5.4.6 節流裝置應安裝在公稱直徑不小於50mm的水平管段上;減壓孔板應安裝在管道
內水流轉彎處下游一側的直管上,且與轉彎處的距離不應小於管子公稱直徑的2 倍。
5.4.7 壓力開關應豎直安裝在通往水力警鈴的管道上,且不應在安裝中拆裝改動。
5.4.8 末端試水裝置宜安裝在系統管網末端或分區管網末端。
6 系統試壓和沖洗
6.1 一般規定
6.1.1 管網安裝完畢後,應對其進行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沖洗。
6.1.2 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乾式噴水滅火系統、預作用噴水滅火系統
應做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6.1.3 系統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6.1.3.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礎、支墩等經復查符合設計要求;
6.1.3.2 試壓用的壓力表不少於2 只;精度不應低於1.5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
值的1.5~2倍;
6.1.3.3 試壓沖洗方案已經批准;
6.1.3.4 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應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
臨時盲板應具有突出於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並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6.1.4 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應停止試壓,並應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
消除缺陷後,重新再試。
6.1.5 系統試壓完成後,應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並應與記錄核對
無誤,且應按本規范附錄A 的格式填寫記錄。
6.1.6 管網沖洗應在試壓合格後分段進行。沖洗順序應先室外,後室內;先地下,後
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配水幹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順序進行。
6.1.7 管網沖冼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的儀表採取保護措施。止回閥和報警
閥等應拆除,沖洗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復位。
6.1.8 沖洗前,應對管道支架、吊架進行檢查,必要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6.1.9 對不能經受沖冼的設備和沖冼後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6.1.10 沖洗直徑大於100mm 的管道時,應對其焊縫、死角和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
傷管道。
6.1.11 管網沖洗合格後,應按本規范附錄B 的格式填寫記錄。
6.1.12 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採用生活用水進行,不得使用海水或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
水。
6.2 水壓試驗
6.2.1 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於5℃,當低於5℃時,水壓試驗應採取防凍措施。
6.2.2 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等於或小於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
力的1.5 倍,並不應低於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於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
應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
6.2.3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
的空氣排凈,並應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mm,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無變形,
且壓力降不應大於0.05Mpa。
6.2.4 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
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6.2.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應在回填前單獨地或與
系統一起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6.3 氣壓試驗
6.3.1 氣壓試驗的介質宜採用空氣或氮氣。
6.3.2 氣壓嚴密性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應大於0.01Mpa。
6.4 沖洗
6.4.1 管網沖洗所採用的排水管道,應與排水系統可靠連接,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
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得小於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6.4.2 管網沖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於3m/s;其流量不宜小於表6.4.2的規定。當施工
現場沖洗流量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按系統的設計流量進行沖洗,或採用水壓氣動沖洗法進行
沖洗。
沖洗水流量表6.4.2
管道公稱直徑(mm)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沖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6 4
6.4.3 管網的地下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配水幹管底部加設堵頭後,對地下管道
進行沖洗。
6.4.4 管網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基本一致
時,沖洗方可結束。
6.4.5 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應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6.4.6 管網沖洗結束後,應將管網內的水排除干凈,必要時可採用壓縮空氣吹乾。
7 系統調試
7.1 一般規定
7.1.1 系統調試應在系統施工完成後進行。
7.1.2 系統調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7.1.2.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儲備設計要求的水量;
7.1.2.2 系統供電正常;
7.1.2.3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氣壓符合設計要求;
7.1.2.4 濕式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內已充滿水;乾式、預作用噴水滅火系統管網內
的氣壓符合設
計要求;閥門均無泄漏;
7.1.2.5 與系統配套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處於工作狀態。
7.2 調試內容和要求
7.2.1 系統調試應包括下列內容:
7.2.1.1 水源測試;
7.2.1.2 消防水泵調試;
7.2.1.3 穩壓泵調試;
7.2.1.4 報警閥調試;
7.2.1.5 排水裝置調試;
7.2.1.6 聯動試驗。
7.2.2 水源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7.2.2.1 按設計院要求核實消防水箱的容積、設置高度及消防儲水不作它用的技
術措施;
7.2.2.2 按設計要求核實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數量和供水能力,並通過移動式消防
水泵做供水試
驗進行驗證。
7.2.3消防水泵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7.2.3.1 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在5min內投入正常運
行;
7.2.3.2 以備用電源切換時,消防水泵應在1.5min 內投入正常運行。
7.2.4 穩壓泵調試時,模擬設計啟動條件,穩壓泵應立即啟動,當達到系統設計壓力
時,穩壓泵應自動停止運行。
7.2.5 報警閥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7.2.5.1 濕式報警閥調試時,在其試水裝置處放水,報警閥應及時動作;水力警
鈴應發出報警
信號,水流指示器應輸出報警閥電信號,壓力開關應接通電路報警,並應啟動消防水
泵;
7.2.5.2 乾式報警閥調試時,開啟系統試驗閥,報警閥的啟動時間、啟動點壓力、
水流到試驗
裝置出口所需時間,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7.2.5.3 干濕式報警閥調試時,當差動型報警閥上室和管網的空氣壓力降至供水
壓力的1/8以
下時,試水裝置應能連續出水,水力警鈴應發出報警信號。
7.2.6 排水裝置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7.2.6.1 開啟排水裝置的主排水閥,應按系統最大設計滅火水量做排水試驗,並
使壓力達到穩
定;
7.2.6.2 試驗過程中,從系統排出的水應全部從室內排水系統排走。
7.2.7 聯動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並按附錄C進行記錄:
7.2.7.1 採用專用測試儀表或其它方式,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種探測器輸入
模似火災信
號,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啟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2.7.2 啟動一隻噴頭或以0.94~1.5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水流指
示器、壓力開
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應及時動作並發出相應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