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是什麼誰能夠說一下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19975.2架空線路的接地電阻5.2.1架空線路桿塔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不宜大於30Ω。交迴流電氣裝置答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0—1997表8有避雷線的線路桿塔的工頻接地電阻土壤電阻率Ωm≤100>100~500>500~1000>1000~2000>2000接地電阻Ω1015202530註:如土壤電阻率超過2000Ωm,接地電阻很難降低到30Ω時,可採用6~8根總長不超過500m的放射形接地體,或採用連續伸長接地體,接地電阻不受限制。你要計算一下接地電阻值,滿足上面的要求即可。你要知道當地土壤電阻率,計算單根的接地極電阻,然後因為接地極並聯,用30除以單根接地極電阻就可知道用幾根接地體
❷ 需要一份gb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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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接地網施工有哪些技術規范有人知道嗎
接地線的深度要求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條文說明前言根據國家計委計標函(1987)78號、建設部(88)建標字25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主編,具體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標〔1992〕911號文批准發布。為方便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有關單位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編制組根據國家計委關於編制標准、規范條文說明的統一要求,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章、節、條順序,編制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條文說明》,供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考。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欠妥之處,請將意見直接函寄本規范的治理單位: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北京良鄉,郵政編碼:102401)。本條文說明僅供國內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本規范時使用。第一章總則第1.0.1條本條簡要地闡明了本規范編制的宗旨,是為了保證接地裝置的施工和驗收質量而制訂。第1.0.2條本條明確了規范的適用范圍是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接地裝置。其他如電子計算機和微波通訊等接地工程應按相應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執行。第1.0.3條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設計施工,不得隨意修改設計,必要時需經過設計單位的同意,並按修改後的設計執行。第1.0.4條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凡不符合現行技術標準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裝。第1.0.5條本規范內容是以質量標准和工藝要求為主,有關施工安全問題,尚應遵守現行的安全技術規程。第1.0.6條電氣裝置接地工程應及時配合建築施工,從而減少重復勞動,加快工程進度和提高工程質量。第二章電氣裝置的接地第一節一般規定第2.1.1條本條規定了哪些電氣裝置應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款根據近幾年出現的新產品和徵求修訂意見中要求增加而制訂。控制電纜的金屬護層根據國標《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和1985年版《蘇聯電氣裝置安裝法規》規定而修訂。第2.1.2條本條規定了哪些電氣裝置不需要接地或不需要接零,基本與原規定相同。《蘇聯電氣裝置安裝法規》關於哪些電氣裝置需要和不需要接地或接零在電壓等級上有新的規定,考慮國標《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也正在修訂,為同設計規范協調一致,現規定要作相適應的修訂。第2.1.3條當直流流經在土壤中的接地體時,由於土壤中發生電解作用,可使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增加,同時又可使接地體及四周地下建築物和金屬管道等發生電腐蝕而造成嚴重的損壞。第三款根據日本技術標准和原東德接地規范的接地體以及接地線的規定,直流電力迴路專用的中性線和直流雙線制正極如無絕緣裝置,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m。採用外引接地時,外引接地體的中心與配電裝置接地網的距離,根據我國水電廠的經驗,不宜過大。否則由於引線本身的電阻壓降會使外引接地體利用程度大大降低。註:考慮高壓直流輸電已自成系統,直流電力網將有專用規范,本條只適用於一般直流系統。第2.1.4條本條規定接地線一般不應作其他用途,如電纜架構或電纜鋼管不應作電焊機零線,以免損傷電纜金屬護層。第二節接地裝置的選擇第2.2.1條這幾種自然接地體均直接埋人地中或水中,能夠很好地起到降低接地電阻、均衡電位的作用,且能節約鋼材,能提高電氣設備運行可靠性。第2.2.2條從60年代起國內外已廣泛應用建築物金屬結構及滿足熱穩
❹ 電氣設備接地有何要求
標准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10歐;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於等於100歐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於接地電阻1歐。
電氣設備接地屬於安全接地,如果是獨立設備,應該不大於4Ω,如果是公共接地應不大於1Ω。
1、應當接地的部分
① 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移動式電氣設備、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或構架。
② 電氣傳動裝置。
③ 電動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線圈(繼電保護另有要求時除外)。
④ 室內外配電裝置、控制台等金屬構件以及靠近帶電部位的金屬遮欄和金屬門。
⑤ 電纜終端盒外殼、電纜金屬外皮和金屬支架。
⑥ 安裝在配電線路桿塔上的電氣設備,如避雷器、保護間隙、熔斷器、電容器等金屬外殼和鋼筋混凝土桿塔等。
2、不需接地的部分
① 在不良導電地面 (木質、瀝青等) 的乾燥房間內,當交流電壓為 380V 及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 400V 及以下時,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不需接地。但當維護人員因某種原因同時可觸及到其他電氣設備中已接地的其他物體時,則應當接地。
② 在乾燥地方,當交流額定電壓為 36V 及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為 110V 及以下時,電氣設備外殼不需接地,但遇有爆炸性危險的除外。
③ 電壓為 220V 及以下的蓄電池室內的金屬框架。
④ 如電氣設備與機床的機座間能可靠地接地,可只將機床的機座接地。
⑤ 在已接地的金屬構架上和配電裝置上可以拆下的電器。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人身遭受電擊、設備和線路遭受損壞、預防火災和防止雷擊、防止靜電損害和保障電力系統正常運行。
接地是為保證電工設備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採取的一種用電安全措施,通過金屬導線與接地裝置連接來實現,常用的有保護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地等。
接地裝置將電工設備和其他生產設備上可能產生的漏電流、靜電荷以及雷電電流等引入地下,從而避免人身觸電和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❺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83)」 現已廢止,請問現在更新成哪個標准!! 急!!
GB /T 50065-2011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❻ 如何看待新修編的《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送審稿
摘要:對該規范送審稿[1]中的有關建築物電氣裝置(簡稱B類電氣裝置)的接地部分版章節進行了分析、權討論和論證,認為其內容的完整性、准確性離其它GB/IEC標准相去甚遠,建議該規范內容只涉及A類(電力系統自身的)電氣裝置,而將涉及B類內容的部份歸入到《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0x中去,以達到各自內容完整,兩全其美的目的。
❼ 電力工程接地裝置設計規范什麼時間廢止
當更新版問世,執行之日,就是GBJ56-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專自行廢止時間。GB50065-2011《交屬流電氣裝置接地設計規范》是GBJ56-83的升級版,聽說2012.06.01實施。
❽ gbj65-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還使用嗎
GBJ65-83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已廢止,被GB/T50065-201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替代。
❾ 誰有《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T5006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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