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行業配電安全要求
(一)工廠設置
(1)是否按工業企業衛生標准、防火標准進行設計
(2)遭受天災(如暴風雨、落雷、地震)時採取什麼措施
(3)附近有無發生火災、爆炸、雜訊、大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的可能性
(4)公路鐵路等交通情況,交叉路口有無專人看守
(5)發生事故時,與急救等有關單位(如汽車站、急救站、醫院、消防隊)的聯系是否方便,效率如何
(6)工廠「三廢」對周邊社區的影響如何
(二)平面布置
(1)從單元裝置到廠界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重要裝置是否設置了圍柵
(2)裝置和生產車間所佔位置離開公用工程、倉庫辦公室、實驗室是否有隔離區或處於火源的下風位置
(3)危險車間和裝置是否與控制室、變電室隔開
(4)車間的內部空間是否按下述事項進行了考慮:物質的危險性、數量、運轉條件、機器安全性等。
(5)裝置周圍的產品與火源的距離及其影響。
(6)貯罐間距離是否符合防火規定,是否具備防溢堤和地下貯罐
(7)廢棄物處理是否會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區的下風側
(三)建築標准
(1)根據建築有關標准檢查。
(2)地耐力及基礎強度足夠否
(3)鋼結構(及耐火襯里)在火災情況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4)凡是有助於火焰傳播和蔓延部分,如地板和牆壁開口,通風和空調管道,電梯豎井,樓梯道路等的
防火情況,凡是開孔部分,其孔口面積及個數是否限制在最少程度
(5)有爆炸危險的工藝是否採用了防爆牆,其層頂材料、防爆排氣孔口是否夠用
(6)出、入口和緊急通道設計數量是否夠用,是否阻塞 有無明顯標志或警告裝置
(7)為排除有毒物質和可燃物質的通風換氣狀況如何(包括換氣風扇、通風機、空氣調節氣體捕集、新
鮮空氣人口位置、排熱風用風門等)
(8)台階、地面、梯子、通路等是否按人機工程要求設計,窗扇和窗子對道路出、人口是否會造成影響
(9)建築物的排水情況如何
(10)各種構築物、道路、避難通路、門等處的照明情況如何
(四)車間環境
(1)車間中有毒氣體濃度是否經常檢測 是否超過最大允許濃度 車間中是否備有淋浴、洗眼等衛生設
施
(2)各種管線(蒸氣、水、空氣、電線)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礙了工作地點的通路
(3)對有害氣體、蒸氣、粉塵和熱氣的通風換氣情況是否良好
(4)原材料的臨時堆放場所及產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過了規定的要求
(5)車間通道是否暢通,避難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點
(6)對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作是否採取隔離操作 隔離牆是否是加強牆壁 窗戶是否做得最小吱璃是否
採用不碎玻璃或內嵌鐵絲網,屋頂或必要地點是否准備了爆炸壓力排放口
(7)進行設備維修時,是否准備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間
(8)在容器內部進行清掃和檢修時,檢修人員遇到危險情況是否能從出入孔逃出
(9)熱輻射表面是否進行了防護
(10)傳動裝置是否裝設了安全防護罩或其他防護措施
(11)通道和工作地點,頭頂與天花板是否留有適當的空間
(12)用人力操作的閥門、開關或手柄,在操縱機器時是否安全
(13)電動升降機是否有安全鉤和行程限制器,電梯是否裝有內部聯鎖
(14)是否採用了機械代替人力搬運
(15)危險性工作場所是否保證至少有兩個出口
(16)雜訊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雜訊措施
(17)為切斷電源是否裝有電源切斷開關
(五)廠內運輸
(1)廠內道路是否適於步行、車輛和急救時的安全移動,是否明顯的標志和專人管理
(2)廠內機動運輸車輛是否有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和管理制度
(3)可燃、易燃液體罐車(包括火車、汽車)在裝卸地點有無接地裝置、有無安全操作空間和防上操作人
員從罐車上墜落的措施
(4)廠內照明是否合理
二、生產工藝
(一)原料、材料與燃料
(1)對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質(熔點、沸點、蒸氣壓、閃點、燃點、危險性等級等)的了降程度受
到沖擊或發生異常反應時的後果
(2)工藝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時產生的熱量是否經過詳細核算
(3)對可燃物的防範措施
(4)有無粉塵爆炸的潛在危險性
(5)對材料的毒性容許濃度是否了解
(6)容納化學物質分解的設備是否合用,有何種安全措施
(7)為了防止腐蝕及反應生成危險物質,應採取何種措施
(8)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經常變更,混入雜質會造成何種不安全影響,流程的變化對安全造成
何種影響
(9)是否根據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進行合理的管理
(10)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原料如果補充不上有什麼潛在性的危險,原料的補充是否能得到及時保保證?
(11)使用惰性氣體進行清掃、封閉時會引起何種危險,氣源供應有無保證
(12)原料在貯藏中的穩定性如何,是否會發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應
(13)對包裝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標志有何要求(如受壓容器的檢驗標志、危險物品標志等)
(14)對所用原料使用何種消防裝置及滅火器材
(15)發生火災時有何緊急措施
(二)工藝操作
(1)對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反應操作,採取了何種隔離措施
(2)工藝中的各種參數是否接近了危險界限
(3)操作中會發生何種不希望的工藝流向或工藝條件以及污染
(4)裝置內部會發生何種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5)對接近閃點的操作,採取何種防範措施
(6)對反應或中間產品,在流程中採取了何種安全裕度 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會產
生什麼樣的結果
(7)正常狀態或異常狀態都有什麼樣的反應速度 如何預防溫度、壓力、反應的異常,混入雜質、流動
阻塞、跑冒滴漏,發生了這些情況後,如何採取緊急措施
(8)發生異常狀況時,有無將反應物質迅速排放的措施
(9)有無防止急劇反應和制止急劇反應的措施
(10)泵、攪拌器等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會發生什麼樣的危險
(11)設備在逐漸或急速堵塞的情況下,生產會出現什麼樣的危險狀態
三、機械設備
(一)生產設備
(1)各種氣體管線有哪些潛在危險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適當
(3)如果外部發生火災會使設備內部處於何種危險狀態
(4)如果發生火災爆炸的情況,有無抑制火災蔓延和減少損失的必要設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製造的設備是否採用了強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這種材料時應採取何種防護措
施,否則會出現哪些危險
(6)是否在特別必要的情況下才裝設視鏡玻璃,在受壓或有毒的反應容器中是否裝設耐壓的特殊玻璃
(7)緊急用閥或緊急開關是否易於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裝置和受壓容器最後的檢查期限是否超過
(9)是否實現了有組織的通風換氣,如何進行評價
(10)是否考慮了防靜電的措施
(11)對有爆炸敏感性的生產設備是否進行了隔離,是否安設了屏蔽物和防護牆
(12)為了緩和爆炸對建築物的影響,採取了什麼樣的措施
(13)壓力容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進行了登記
(14)壓力容器是否進行了外觀檢查及無損探傷和耐壓試驗
(15)壓力容器是否具備檔案,是否已檢查過沒有
(16)重要設備是否制定了安全檢查表
(17)設備的可靠性、可維修性如何
(18)設備本身的安全裝置如何
(二)儀表管理
(1)儀表的動力源如果同時發生故障時,將會出現何種危險狀態
(2)在所有儀表都發生故障時,系統自動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3)在系統中部分儀表進行檢修時,如何保證系統的安全操作
(4)如果儀表應答安全運動狀態時間過慢,是否採取了措施 重要的儀表和控制裝置是否採取不同的獨立
樣式並具備回授裝置 對於特別危險的生產而雙重保險仍控制不了時,那麼安全停車裝置能否及時動作
(5)安全控制儀表是否已作為整體設計的一部分
(6)由氣候所造成的溫、濕度對儀表會造成何種影響
(7)液位計、儀表、記錄裝置等顯示情況如何,是否易於辨識 採取何種改善措施
(8)玻璃視鏡、液面計玻璃管以及其他裝置在損壞情況下如有內容物逸出,是否有防護措施
(三)電氣安全
(1)電氣系統是否與生產系統完全平行地進行設計
①如裝置的一部分發生故障,其他獨立部分會受到什麼影響
②由於其他部分的缺陷和電壓波動,裝置的儀表能否得到保護
(2)內部聯鎖或緊急切斷裝置是否能自動防止故障
①所用的內部聯鎖和緊急切斷裝置在何種情況下才會發生作用
②對這種裝置來說是否已經把重復性和復雜性降至最小限度
③保險用的零部件和設施能夠連續使用的情況如何
④對於特別選用的零部件是否具備標准中規定的條件否
(3)使用的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國家標准(按照生產上的要求分類)
(4)對電氣系統的設計是否進行了最簡便、最合理的布置,從而對傳輸負荷、減少誤操作都會起作用
(5)怎樣做到使用電氣用具不致妨礙生產 為了進行預防性檢修,是否能從設備外部操作
(6)監視裝置操作的電氣系統是否已經儀表化 是否能以最少的時間了解到由超負荷引起的故障
(7)是否有防止超負荷和短路的裝置
①布線上是否配備了將發生缺陷部分分離的措施
②在切斷電線的情況下,電容能達到何種程度
③聯鎖裝置安裝齊全否
④對所用零部件的壽命如何進行現場試驗
(8)如何進行接地
①如何防止發生靜電和消除靜電
②對落雷採取何種措施
③動力線發生損壞時,如何防止觸電
(9)對照明的檢查要求:
①能否保證日常的安全操作(危險區與非危險區有否區別)
②能否保證日常的維修作業
③在動力電源受到損壞時,避難通路和地點有無事故照明
(10)貯罐的地線是否採取了陰極保護
(11)動力切斷器和啟動器發生故障時,應採取什麼措施
(12)在大風的情況下,通信網能否安全地傳遞信息(電話、無線電、信號、警報等)
(13)內部聯鎖如何進行點檢,並如何以進度表格說明之
(14)進行程序控制時,對控制裝置變化前後的關鍵步驟,能否同時進行警報和自動點檢?
(四)鍋爐和機械裝置
1.鍋爐
這部分內容略。
2.管線與閥門
(1)管線系統在熱膨脹發生應力和變位時會有何種影響
(2)管路系統的支撐和保護適當否
(3)管線中特別是冷卻用管線,與儀表連接管線備用泵管線,是否考慮凍結的可能
(4)啟動時管線中的所有法蘭情況如何
(5)能發生應力的管線系統中是否使用了鑄鐵閥門
(6)是否使用了揚程不足的針形閥了
(7)控制裝置或控制閥是否易於進行維修操作
(8)副線閥在操作時是否容易接近 閥門開放時是否易處於不安全狀態
(9)是否採用蒸汽噴射冷卻方式
(10)動力源或儀表用空氣在發生故障時,控制閥如何進行安全動作
(11)在不停車的情況下,警報和儀表聯鎖控制裝置元件能否進行試驗和維修
(12)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裝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3.帶壓及真空排放
(1)帶壓排放閥和爆破板的更換、試驗、檢查等是否制定了計劃
(2)緊急帶壓排放裝置、通氣閥、排放閥、爆破板、液體水封等的必要性如何,其尺寸是根據什麼設計的
(3)為防止爆炸損失是否採用了爆破板,是否根據壓力容器的容量和設計等採用了適合的尺寸
(4)從爆破板排出的物料導向何處,所用排出口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出口管是否會引起振動
(5)通氣閥、排氣閥、排放火炬等所排出的物料是否會對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失
(6)受內壓作用的裝置和流程,在內壓發生異常時,有無壓力釋放裝置
(7)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是否由獨立支架支撐 管子是否盡可能短,彎度是否盡可能小
(8)連接壓力排放閥的排出管中,其液體凝結部分有否排水管
(9)往復泵的排氣側,壓縮機和斷流閥之間,反壓力透平的排出側和斷流閥之間有無壓力排放閥。
(10)為了防止閥的腐蝕或毒性物質泄漏,爆破板和放出閥之間的壓力計的監控部分是否安裝在接近壓力
放出管部分
(11)在一定溫度情況下,安全裝置的性能是否會因固體物質積聚而造成壓力排放閥的阻塞
4.機械裝置
(1)由於熱膨脹對管線造成的外力是否在允許范圍之內,有無適當的伸縮性和支撐
(2)正常運轉速度和危險界限有無明確的概念
(3)泵、壓縮機、動力機械在不作反向轉動和逆流時,逆止閥是否也應能靈活動作
(4)進行沖擊性操作時,變速機齒輪有無適當的安全率
(5)對鋁制軸承使用潤滑油系統是否全部經過了過濾器
(6)蒸汽透平的吸人側和排出側是否都裝設了排水管的抽出口
(7)凡蒸汽透平中能夠產生冷凝力的地方,能否見到排水管的閥門中有水流出
(8)被驅動機械的耐受能力對透平運行速度是否適應
(9)使用無潤滑或不燃性油潤滑的出口壓力為4.9×105 Pa(5kdf/cm3)以上的空氣壓縮機有無防止爆炸
的措施
(10)平常運轉或緊急停車時,是否考慮了對重要機械的緊急潤滑
(11)對重要機械是否准備了備機或備件
(12)動力發生故障時,如何考慮運轉或安全緊急停車的情況
(13)冷卻塔送風機警報器或聯鎖裝置是否裝備了聯動開關 通風裝置固定在地面的輸入側燃燒時,為了進
行冷卻是否安裝了噴水裝置
四、操作管理
(1)各種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安全守則等准備情況如何,是否定期地或在工藝流程、操作方式改變後
進行過討論、修改
(2)操作人員是否受過安全訓練,對本崗位的潛在性危險了解的程度如何
(3)開、停車操作規程是否經過安全審查
(4)特殊危險作業是否有專門的規章制度(如動火制度等)
(5)操作人員對緊急事故的處理方法受過訓練沒有
(6)工人對使用安全設備、個人防護用具等熟練否
(7)日常進行的維護檢修作業,會發生什麼樣的潛在性危險
(8)定期安全檢查和點檢制度執行情況如何
五、防災設施
(1)根據建築物的結構和建築材料(如開放式或封閉式,可燃材料或非燃燒材料)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
防設備
(2)根據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險性和等級是否選用了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
(3)為了有效地撲滅火災,灑水裝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數量是否夠用(補給水量、最大容量等)
(4)建築物內部是否配備了消防栓和消防帶
(5)可燃性液體罐區是否裝置了適用的防火設施和泡沫滅火器等,防溢堤外側是否有排液設備
(6)對於需要負重的鋼結構,在發生可燃性液體或氣體火災時,鋼材強度會減弱,為了避免此類情況,應
在鋼材上塗敷防火材料,其厚度及高度應為多少
(7)為了排掉漏出的可燃性液體,建築物、貯罐或生產設備是否有適當的排水溝
(8)有何防止粉塵爆炸的措施
(9)可燃性液體貯罐之間安全距離有多少
(10)可燃性液體在閃點溫度時發生設備破損,可燃液體的剩餘量是否保持在最小范圍之內
(11)為了防止外部火災,生產設備應採取何種防護措施
(12)大型貯罐發生火災時,為使生產設備少受損失,應如何採取安全布置
(13)對於貴重器材、特別危險的操作和不能停頓的重要生產設備,是否採用不燃燒的建築物、防火牆、
隔壁等加以隔離
(14)火災警報裝置是否安置在適當的地點
(15)發生火災時,緊急聯絡措施是否有事先准備
化工生產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物質的分類
從防火、防爆的角度,可將這些物質分為七類:
1、爆炸性物質;
2、氧化劑;
3、可燃氣體;
4、自燃性物質;
5、遇水燃燒物質;
6、易燃與可燃液體;
7、易燃與可燃固體。
化工設備的防雷要求
(1)當罐頂鋼板厚度大於4mm,且裝有呼吸閥時,可不裝設防雷裝置。但油罐體應作良好的接地,接地
點不少於2 處,間距不大於30m,其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2)當罐頂鋼板厚度小於4mm 時,雖裝有呼吸閥,也應在罐頂裝設避雷針,且避雷針與呼吸閥的水平
距離不應小於3m,保護范圍高出呼吸閥不應小於2m。
(3)浮頂油罐(包括內浮頂油罐)可不設防雷裝置,但浮頂與罐體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4)非金屬易燃液體的儲罐應採用獨立的避雷針,以防止直接雷擊。同時,還應有感應雷措施。避雷
針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5)覆土厚度大於0.5m 的地下油罐,可不考慮防雷措施,但呼吸閥、量油孔、采氣孔應做良好接地。
接地點不少於2 處,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6)易燃液體的敞開貯罐應設獨立避雷針,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大於5Ω。
(7)戶外架空管道的防雷:
①戶外輸送可燃氣體、易燃或可燃體的管道,可在管道的始端、終端、分支處、轉角處以及直線部分每
隔100m 處,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②當管道與爆炸危險廠房平行敷設的間距小於10m 時,在接近廠房的一段,其兩端及每隔30m—40m
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20Ω。
③當管道連接點(彎頭、閥門、法蘭盤等),不能保持良好的電氣接觸時,應用金屬線跨接。
④接地引下線可利用金屬支架。若是活動金屬支架,在管道與支持物之間必須增設跨接線;若是非金屬
支架,必須另作引下線。
⑤接地裝置可利用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的裝置。
罐、塔、容器固定設備的接地
(1)室外的罐、塔、容器一般已設有防雷接地,可不必單獨安裝靜電接地。但應按照靜電接地的要求進行檢
查,對大於50M3 或直徑在2.5m 以上的罐、塔、容器接地部分不得少於2 處,接地點應對稱布置,其間距
小於30m。
(2)罐、塔等設備原則上要求在每個部件上進行重復接地,接地線的位置應遠離物料的進出口處。
(3)罐、塔、容器內外的各金屬部件及進入罐內的工具部件,均應保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
管網系統的接地
(1)輸送易燃可燃的液體、氣體、粉體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統,應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過機泵、油罐等設
備有可靠的接地連接。
(2)管網內的過濾器、緩沖器等應設置接地連接點。
(3)管道系統接地一般採用焊接式,通過端子壓接的方法,將接地線與接地端子牢固地連接。
如果管網系統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導體,除須將導體管路之間進行跨接並接地外,其非導體的管段
還應在其表面設置導電的屏蔽層。具體作法是用裸銅軟線作螺旋狀纏繞或在其表面上裝設金屬網,也可以
採用噴塗導電覆蓋層的辦法,加強電荷的泄漏。
(4)設備、管道採用金屬法蘭連接時,必須保證2 個以上的螺栓有可靠的連接,其間的接觸電阻不大於
10Ω。在一般情況下,可不另裝跨接線。
裝卸站台、碼頭區的接地
(1)裝卸站台、鶴管、管線、鐵軌及鐵路始端、末端,應連接成電氣通路並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
地線夾接在車輛的指定位置上。
(2)裝卸站台及油庫內的鐵軌除接地外,還必須採用保護接零,即棧區內所有接地線均應與電氣設備的零
干線接在一起,以防軌道與零線間的電位差造成危害。
(3)金屬結構的油船浮在水面上時,不需要再單獨接地。但船上的設備、部件、管線等,均須對船體有電
氣上的連接。
陸地上管線與船上管線用絕緣軟管連接時,兩側不應有跨接線,應分別各自使用各自原有接地系統。
汽車裝油台及油、液化氣罐車的接地
(1)汽車裝油台及鶴管等活動部分應接地,裝油開始前,必須將專用接地線裝接在槽車的指定位置上。接
地線的安裝應在槽車開蓋前,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油操作完畢之後,並已封閉罐蓋,再經過規定時間靜置
之後才可進行。
(2)當裝油鶴管為非金屬軟管時,應使用導電耐油橡膠管。如使用的是普通耐油橡膠管,應在其表面外皮
上纏繞直徑不小於2mm 的軟銅線與管頭和管路相連,通過管路接地。
(3)液化氣槽車裝氣時,亦應按照規定安裝、拆卸地線,活動軟管應有導電性能。
(4)裝載油(液化氣)的汽車應盡量使用導電性材料的輪胎,以利於接地。同時,在車體上必須裝有電阻值
在140Ω 一200Ω 之間的導電拖帶。
(5)各種類型的接地裝置與車體連接時,連接的位置應在車站的側面或後部,應遠離物料的裝入口、泄放
口。
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及對策
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受設備條件及工藝要求限制,必須經常進行停車檢修。在檢修及試車過程中極易發
生火災爆炸事故。
一、化工企業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1、容易產生爆炸事故
化工企業生產中原料和產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的特性,在檢修時容易出現化危物品泄漏或
在設備管道中殘存,在試車階段則可能在設備中殘存或混入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一旦發生火災往
往火勢迅猛,損失嚴重。1999 年4 月12 日,三明化工總廠合成氨分廠高壓機檢修後試車時吸入空氣發生
爆炸,造成2 人死亡,2 人受傷及重大經濟損失。
2、使正常生產鏈發生變化
化工企業生產往往工藝過程復雜,生產連續性強,操作條件苛刻,若某一環節或設備發生故障,即會
破壞正常的生產鏈,造成事故。化工企業生產設備多是處於高溫、高壓或深冷、負壓,以及腐蝕、磨損狀
態。設備檢修使原本處於正常狀態的連續生產中斷,設備狀態(如閥門、開關等)和工藝參數發生變化,檢
修完畢後存在設備狀態及工藝參數返回正常值的過程,這一過程中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及設備故障,造成燃
燒爆炸事故。
3、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
化工設備管道多採用金屬材料,檢修過程離不開動火、敲打,有時還需要進入塔內、罐內或上下立體
交錯作業,極易產生靜電及火花等著火源,大大增加了檢修的火災危險性。
4、檢修作業比較頻繁,容易產生人員思想麻痹
化工企業的多數生產設備到一定周期就要進行計劃檢修,設備運行過程中又常因突然性故障或事故,
必須進行不停工或臨時停工的檢修和搶修。這些經常性的檢修工作,容易使管理及維修人員習以為常,產
生麻痹思想,增加了檢修發生事故的機率。
5、多數化工企業檢修的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
有的企業只有動火和罐內作業的安全規定,沒有針對檢修作業內容、范圍提出的專門防火規定,施工
要求也不明確。有的企業甚至在檢修中無抽堵盲板、置換、清洗的規定。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分廠壓縮車
間開車前、停車後多年來均未用氮氣進行置換,開車時直接用水煤氣置換,發生兩死兩傷事故。
6、設備簡陋,技術落後,火災隱患多
許多化工企業是由小廠、老廠發展起來的,相當數量的企業存在技術落後、設備陳舊、工藝線路不合
理、佔地狹小、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缺乏等問題,也未採用先進的報警防災技術,在檢修及試車中對
工藝參數變化等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人為忽視。如三明化工廠合成氨廠壓縮機入口處未按要求設氣體壓力
降低信號報警裝置及自動停車聯鎖裝置。
二、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對策
根據化工企業檢修存在的火災危險性,應採取以下預防化工企業檢修火災的方法。
1、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
太多了沒復制完
http://www.zz9d.cn/news/view/id-2042
2. 哪個規范要求壓力容器要裝緊急切斷系統的
本規程適用於上述壓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 安全聯鎖裝置、壓力表、液面計、測溫儀表等安全附件。 4、 本規程適用的壓力容器除本體外...
3. 什麼是化工企業
化工企業:凡運用化學方法改變物質組成或結構、或合成新物質的,都屬於化學生產技術,也就是化學工藝,所得的產品被稱為化學品或化工產品。
法律依據:《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條 凡化工企業(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3)氨系統緊急自動切斷聯鎖裝置擴展閱讀:
農業支柱:
長期以來,人類的食物和衣著主要依靠農業。而農業自遠古的刀耕火種開始,一直依靠大量人力勞作,受各種自然條件的制約,發展十分緩慢。19世紀,農業機械的運用,逐步改善勞動狀況。然而,在農業生產中,單位面積產量的真正提高,則是施用化肥、農葯以後的事。
實踐證明,農業的各項增產措施中,化肥的作用達40%~65%。在石油化工蓬勃發展的基礎上,合成氨和尿素生產大型化,使化肥的產量在化工產品中占據很大比重。1985年世界化肥總產量約達140Mt,成為大宗化工產品之一。
早期,人類採用天然作物病蟲害。直到19世紀末,近代化學工業形成以後,採用巴黎綠(砷制劑)殺馬鈴薯甲蟲、波爾多液防治葡萄霜霉病,農業才開始了化學防治的新時期。
20世紀40年代生產了有機氯、有機磷、苯氧乙酸類等殺蟲劑和除草劑,廣泛用於農業、林業、畜牧業和公共衛生。但這一代農葯中有些因高殘留、高毒,造成生態污染,已被許多國家禁用。
4. 氨製冷系統與金屬的關系
製冷劑
氨和氟(針對R22)都是中溫製冷劑,在常溫下的冷凝壓力和單位容積製冷量相差不大,但為提高製冷量,製冷劑在節流以前一般均需要過冷,實驗表明,當冷凝溫度tk=30℃, 蒸發溫度to=-15℃時,每過冷1℃製冷系數R22增加0.85%,而R717為0.46%.
氨對人體有毒,氨蒸氣無色,具有強烈的刺激性臭味。一旦泄漏將污染空氣、食品,並刺激人的眼睛、呼吸器官。氨液接觸皮膚會引起「凍傷」。如果空氣中氨的容積濃度達到0.5~0.6%時,人在其中停留半個小時即可中毒,濃度達到11~14%時即可點燃,當濃度達到16~25%會引起爆炸(系統中氨所分離的游離氫積累到一定的程度,遇空氣引起強烈爆炸),江浙和福建等地曾多次發生氨壓縮機或製冷系統爆炸事故,導致設備毀壞和人員傷亡的慘重損失。而且,我國已明確規定在人口稠密的場合,不能使用易燃、易爆的有毒製冷劑。
氨在潤滑油中的溶解度很小,因此氨製冷劑管道及換熱器的表面會積有油膜,影響傳熱效果。氨液的比重比潤滑油小,在貯液器和蒸發器中,油會沉積在下部,需要定期放出。
因氨壓力在0公斤時,蒸發壓力為-33.4℃,為避免製冷系統在負壓下工作,目前氨主要用於蒸發溫度在-34.4℃以上的大型或中型製冷系統中。
因此,從安全、方便、衛生等方面考慮,特別是對空調、貯藏、-34℃以下製冷系統氨機不理想。
氟里昂是一種常用的高、中、低溫製冷劑。它無色,無味,不燃燒,不爆炸,化學性能穩定。基本無毒(我國國家標准GB7778-87綜合考慮製冷劑的燃燒性、爆炸性、對人體的直接侵害三個方面的因素,對製冷劑進行安全分類,R22被列為第一安全類,而R717被列為第二安全類),又可適用於高溫、中溫、和低溫製冷機,以適應不同製冷溫度的要求,能製取的最低蒸發溫度為-120℃
氟里昂能不同程度的溶解潤滑油,不易在系統中形成油膜,對傳熱影響很小。同時,氟里昂製冷機組在設計時還考慮到了工質的替代問題,即在使用新工質時,無須對系統進行改動。
(二)製冷系統
氨製冷壓縮機本身的特點,蒸發溫度低於-28℃時要採用雙級壓縮,且氨機需提供泵供液系統及復雜的回油機構,致使系統龐大、輔機多、管路復雜,閥門多,施工安裝程序復雜,施工周期長。同時會帶來故障隱患的增加(江浙和兩廣等地,氨系統曾發生多起蒸發管道和加氨管道、閥門破裂、脫開等引起跑氨事故,氨閥閥芯脫落,陷入閥體內卡死的事故更是頻繁發生)。由於氨具有較大的毒性,機房向外開啟的門不允許同向生產性廠房, 氨製冷系統的設備間不宜布置在其它廠房的共同建築之內。而且氨機運行時噪音大,振動較大,產生的動載荷大,對庫體的影響不可忽略。因此必須單獨設置機房。且氨系統中閥門均為開啟式閥門,製冷劑的微量泄漏是無法避免的。
氟里昂的特性決定了氟系統管路較氨系統簡單的多。氟里昂機組的配置已經非常完備,只需簡單的接管即能投入運行。且氟機組體積小,佔地少,不需單獨設機房,大大節省了空間,機組噪音低,所有閥件為全封閉閥件,無工質泄漏等問題。
(三)控制系統
氨系統無法完全實現自動控制。其開、停機及供液調節等工作必須由人工操作完成,需設專業人員對氨機進行24小時管理,且保護裝置不完備。
氟系統可實現完全自動控制,無需專人看管。保護裝置完備,機組配有電壓保護、溫度保護、電流保護、壓力保護等完備的保護措施,並可實現計算機控制,能量調節范圍廣。
(四)經濟性
☆設備投資比較:對於相同的製冷量、相同的溫度范圍,不同的製冷機初期投資是不同的。大型工程從設備投資來看,氨製冷系統的整體設備投資比氟里昂低。
氨系統包括的設備較多,主要有壓縮機、冷風機、冷凝器、油分離器、高低壓貯液桶、中間冷卻器、再冷卻器、氨液分離器、低壓循環桶、緊急泄氨器、放空氣器、集油器、氨泵及相應的閥件和旁通閥等。氨對鋼鐵不起腐蝕作用,但當含有水分時,腐蝕鋅、銅、青銅及其銅合金,只有磷青銅不被腐蝕。一般氨系統管路不用銅和銅合金材料而採用無縫鋼管,只有連桿襯套、密封環等零件才允許使用高錫磷青銅,無縫鋼管比銅管造價要低,但其傳熱性能要比銅管差。
5. 液化烴、液氨等儲罐安裝時,有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液化烴儲罐的承重鋼支柱應當覆蓋耐火層,其耐火極限不應當低於1.5h。
(2)液化烴儲回罐的儲存系答數不應當大於0.9,理由與液氨儲罐同。
(3)液化烴儲罐應當設液位計、溫度計、壓力表、安全閥,以及高液位報警裝置或高液位自動聯鎖切斷進料裝置。對於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還應當設真空泄放設施和高低溫度檢測設施,並應當與自動控制系統相連。
(4)液化烴儲罐的安全閥出口管應當接至火炬系統。確有困難時,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氣管口應當高出8m范圍內儲罐罐頂平台3m以上。
(5)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宜採用有防凍措施的二次脫水系統,儲罐根部宜設緊急切斷閥。
(6)液化烴儲罐開口接管的閥門及管件的管道等級不應當低於2.0MPa,其墊片應當採用纏繞式墊片。閥門壓蓋的密封填料應當採用難燃材料。
(7)液化烴蒸發器的氣相部分,應當設壓力表和安全閥。
(8)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應當安裝為儲罐注水用的管道及閥門。以備當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發生泄漏時向儲罐內注水,以抬升儲罐內液化烴液面,置破損點於水面之下,減少液化烴的泄漏。
6. 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2017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2017版)》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7〕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准確判定、及時整改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2017版)》(以下簡稱《判定標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至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至所屬生產經營單位。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判定標准》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強化執法檢查,建立健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消除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11月30日
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
(2017版)
本判定標准適用於判定工貿行業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危險化學品、消防(火災)、特種設備等有關行業領域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分為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和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適用於所有相關的工貿行業,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僅適用於對應的行業。
一、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
(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行業領域。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築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3.乾式除塵系統未規范採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除塵系統採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採取可靠的防範點燃源的措施。
5.除塵系統採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採用乾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為除塵風道。
6.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乾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於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9.木製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10.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製冷的行業領域。
1.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
2.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的作業間內,且作業間內作業人員數量超過9人。
(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行業領域。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並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2.未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二、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
(一)冶金行業。
1.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2.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煉鋼廠在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3.盛裝鐵水、鋼水與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未按國家標准規定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
4.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屬鑄造、連鑄、澆鑄流程未設置鐵水罐、鋼水罐、溢流槽、中間溢流罐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5.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未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
6.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與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及溫度監測,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7.煤氣櫃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未遠離大型建築、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附屬設備設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設備;櫃頂未設置防雷裝置。
8.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9.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櫃、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可靠隔離裝置和吹掃設施。
10.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未設置可靠的切斷裝置;車間內各類燃氣管線,在車間入口未設置總管切斷閥。
11.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業。
1.吊運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
2.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吊運影響范圍內。
3.盛裝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未定期進行檢測。
4.銅水等高溫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非生產性積水;熔體容易噴濺到的區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鑄造、澆鑄流程未設置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6.高溫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爐窯、鑄造機、加熱爐及水冷元件未設置應急冷卻水源等冷卻應急處置措施。
7.冶煉爐窯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溫度、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及報警裝置;未設置防止冷卻水大量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如:快速切斷閥等)。
8.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未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
9.使用煤氣(天然氣)的燒嘴等燃燒裝置,未設置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快速切斷閥,以切斷煤氣(天然氣)。
10.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業。
1.水泥工廠煤磨袋式收塵器(或煤粉倉)未設置溫度和一氧化碳監測,或未設置氣體滅火裝置。
2.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作業外包給不具備高空作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承包方且作業前未進行風險分析。
3.燃氣窯爐未設置燃氣低壓警報器和快速切斷閥,或易燃易爆氣體聚集區域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
4.纖維製品三相電弧爐、電熔製品電爐,水冷構件泄漏。
5.進入筒型儲庫、磨機、破碎機、篦冷機、各種焙燒窯等有限空間作業時,未採取有效的防止電氣設備意外啟動、熱氣湧入等隔離防護措施。
6.玻璃窯爐、玻璃錫槽,水冷、風冷保護系統存在漏水、漏氣,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
(四)機械行業。
1.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熔煉爐、熔融金屬吊運和澆注影響范圍內。
2.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鑄造起重機技術條件,或驅動裝置中未設置兩套制動器。吊運澆注包的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等零件,未進行定期探傷檢查。
3.鑄造熔煉爐爐底、爐坑及澆注坑等作業坑存在潮濕、積水狀況,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鑄造熔煉爐冷卻水系統未配置溫度、進出水流量檢測報警裝置,沒有設置防止冷卻水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
5.天然氣(煤氣)加熱爐燃燒器操作部位未設置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或燃燒系統未設置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安全裝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釋劑(如天拿水)清洗設備設施,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集聚在地溝、地坑等有限空間內的可燃氣體。
7.塗裝調漆間和噴漆室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和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五)輕工行業。
1.食品製造企業涉及烘製、油炸等設施設備,未採取防過熱自動報警切斷裝置和隔熱防護措施。
2.白酒儲存、勾兌場所未規范設置乙醇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3.紙漿製造、造紙企業使用水蒸氣或明火直接加熱鋼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製造企業燃氣窯爐未設燃氣低壓警報器和快速切斷閥,或易燃易爆氣體聚集區域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
5.日用玻璃製造企業爐、窯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出現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
6.噴塗車間、調漆間未規范設置通風裝置和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六)紡織行業。
1.紗、線、織物加工的燒毛、開幅、烘乾等熱定型工藝的汽化室、燃氣貯罐、儲油罐、熱媒爐等未與生產加工、人員密集場所明確分開或單獨設置。
2.保險粉、雙氧水、亞氯酸鈉、雕白粉(吊白塊)等危險品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的;保險粉露天堆放,或儲存場所未採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煙草行業。
1.熏蒸殺蟲作業前,未確認無關人員全部撤離倉庫,且作業人員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態二氧化碳製造膨脹煙絲的生產線和場所,未設置二氧化碳濃度報警儀、燃氣濃度報警儀、緊急聯動排風裝置。
(八)商貿行業。
在房式倉、筒倉及簡易倉囤進行糧食進出倉作業時,未按照作業標准步驟或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作業。
7. 危險化工工藝15種不全啊 求詳細版
網上現在有的工藝是一、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二、電解工藝(氯鹼);三、氯化工藝;四、硝化工藝;五、合成氨工藝;六、裂解(裂化)工藝;七、氟化工藝
八、加氫工藝;九、重氮化工藝;十、氧化工藝;十一、過氧化工藝;十二、胺基化工藝。當然,十二、胺基化工藝沒寫全,我也補充了一下。具體如下
12、胺基化工藝
反應類型 放熱反應 重點監控單元 胺基化反應釜
工藝簡介
胺化是在分子中引入胺基(R2N-)的反應,包括R-CH3烴類化合物(R:氫、烷基、芳基)在催化劑存在下,與氨和空氣的混合物進行高溫氧化反應,生成腈類等化合物的反應。涉及上述反應的工藝過程為胺基化工藝。
工藝危險特點
(1)反應介質具有燃爆危險性;
(2)在常壓下20℃時,氨氣的爆炸極限為15%—27%,隨著溫度、壓力的升高,爆炸極限的范圍增大。因此,在一定的溫度、壓力和催化劑的作用下,氨的氧化反應放出大量熱,一旦氨氣與空氣比失調,就可能發生爆炸事故;
(3)由於氨呈鹼性,具有強腐蝕性,在混有少量水分或濕氣的情況下無論是氣態或液態氨都會與銅、銀、錫、鋅及其合金發生化學作用;
(4)氨易與氧化銀或氧化汞反應生成爆炸性化合物(雷酸鹽)。
典型工藝
鄰硝基氯苯與氨水反應制備鄰硝基苯胺;
對硝基氯苯與氨水反應制備對硝基苯胺;
間甲酚與氯化銨的混合物在催化劑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間甲苯胺;
甲醇在催化劑和氨氣作用下制備甲胺;
1-硝基蒽醌與過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備1-氨基蒽醌;
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備2,6-二氨基蒽醌;
苯乙烯與胺反應制備N-取代苯乙胺;
環氧乙烷或亞乙基亞胺與胺或氨發生開環加成反應,制備氨基乙醇或二胺;
甲苯經氨氧化制備苯甲腈;
丙烯氨氧化制備丙烯腈等。
重點監控工藝參數
胺基化反應釜內溫度、壓力;胺基化反應釜內攪拌速率;物料流量;反應物質的配料比;氣相氧含量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應釜溫度和壓力的報警和聯鎖;反應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聯鎖系統;緊急冷卻系統;氣相氧含量監控聯鎖系統;緊急送入惰性氣體的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安全泄放系統;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等。
宜採用的控制方式
將胺基化反應釜內溫度、壓力與釜內攪拌、胺基化物料流量、胺基化反應釜夾套冷卻水進水閥形成聯鎖關系,設置緊急停車系統。
安全設施,包括安全閥、爆破片、單向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
13、磺化工藝
反應類型 放熱反應 重點監控單元 磺化反應釜
工藝簡介
磺化是向有機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磺醯基(-SO3H)的反應。磺化方法分為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和亞硫酸鹽磺化法等。涉及磺化反應的工藝過程為磺化工藝。磺化反應除了增加產物的水溶性和酸性外,還可以使產品具有表面活性。芳烴經磺化後,其中的磺酸基可進一步被其他基團[如羥基(-OH)、氨基(-NH2)、氰基(-CN)等]取代,生產多種衍生物。
工藝危險特點
(1)應原料具有燃爆危險性;磺化劑具有氧化性、強腐蝕性;如果投料順序顛倒、投料速度過快、攪拌不良、冷卻效果不佳等,都有可能造成反應溫度異常升高,使磺化反應變為燃燒反應,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
(2)氧化硫易冷凝堵管,泄漏後易形成酸霧,危害較大。
典型工藝
(1)三氧化硫磺化法
氣體三氧化硫和十二烷基苯等制備十二烷基苯磺酸鈉;
硝基苯與液態三氧化硫制備間硝基苯磺酸;
甲苯磺化生產對甲基苯磺酸和對位甲酚;
對硝基甲苯磺化生產對硝基甲苯鄰磺酸等。
(2)共沸去水磺化法
苯磺化制備苯磺酸;
甲苯磺化制備甲基苯磺酸等。
(3)氯磺酸磺化法
芳香族化合物與氯磺酸反應制備芳磺酸和芳磺醯氯;
乙醯苯胺與氯磺酸生產對乙醯氨基苯磺醯氯等。
(4)烘焙磺化法
苯胺磺化制備對氨基苯磺酸等。
(5)亞硫酸鹽磺化法
2,4-二硝基氯苯與亞硫酸氫鈉制備2,4-二硝基苯磺酸鈉;
l-硝基蒽醌與亞硫酸鈉作用得到α-蒽醌硝酸等。
重點監控工藝參數
磺化反應釜內溫度;磺化反應釜內攪拌速率;磺化劑流量;冷卻水流量。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應釜溫度的報警和聯鎖;攪拌的穩定控制和聯鎖系統;緊急冷卻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安全泄放系統;三氧化硫泄漏監控報警系統等。
宜採用的控制方式
將磺化反應釜內溫度與磺化劑流量、磺化反應釜夾套冷卻水進水閥、釜內攪拌電流形成聯鎖關系,緊急斷料系統,當磺化反應釜內各參數偏離工藝指標時,能自動報警、停止加料,甚至緊急停車。
磺化反應系統應設有泄爆管和緊急排放系統。
14、聚合工藝
反應類型 放熱反應 重點監控單元 聚合反應釜、
粉體聚合物料倉
工藝簡介
聚合是一種或幾種小分子化合物變成大分子化合物(也稱高分子化合物或聚合物,通常分子量為1×104—1×107)的反應,涉及聚合反應的工藝過程為聚合工藝。聚合工藝的種類很多,按聚合方法可分為本體聚合、懸浮聚合、乳液聚合、溶液聚合等。
工藝危險特點
(1)聚合原料具有自聚和燃爆危險性;
(2)如果反應過程中熱量不能及時移出,隨物料溫度上升,發生裂解和暴聚,所產生的熱量使裂解和暴聚過程進一步加劇,進而引發反應器爆炸;
(3)部分聚合助劑危險性較大。
典型工藝
(1)聚烯烴生產
聚乙烯生產;
聚丙烯生產;
聚苯乙烯生產等。
(2)聚氯乙烯生產
(3)合成纖維生產
滌綸生產;
錦綸生產;
維綸生產;
腈綸生產;
尼龍生產等。
(4)橡膠生產
丁苯橡膠生產;
順丁橡膠生產;
丁腈橡膠生產等。
(5)乳液生產
醋酸乙烯乳液生產;
丙烯酸乳液生產等。
(6)塗料粘合劑生產
醇酸油漆生產;
聚酯塗料生產;
環氧塗料粘合劑生產;
丙烯酸塗料粘合劑生產等。
(7)氟化物聚合
四氟乙烯懸浮法、分散法生產聚四氟乙烯;
四氟乙烯(TFE)和偏氟乙烯(VDF) 聚合生產氟橡膠和偏氟乙烯-全氟丙烯共聚彈性體(俗稱26型氟橡膠或氟橡膠-26)等。
重點監控工藝參數
聚合反應釜內溫度、壓力,聚合反應釜內攪拌速率;引發劑流量;冷卻水流量;料倉靜電、可燃氣體監控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應釜溫度和壓力的報警和聯鎖;緊急冷卻系統;緊急切斷系統;緊急加入反應終止劑系統;攪拌的穩定控制和聯鎖系統;料倉靜電消除、可燃氣體置換系統,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高壓聚合反應釜設有防爆牆和泄爆面等。
宜採用的控制方式
將聚合反應釜內溫度、壓力與釜內攪拌電流、聚合單體流量、引發劑加入量、聚合反應釜夾套冷卻水進水閥形成聯鎖關系,在聚合反應釜處設立緊急停車系統。當反應超溫、攪拌失效或冷卻失效時,能及時加入聚合反應終止劑。安全泄放系統。
15、烷基化工藝
反應類型 放熱反應 重點監控單元 烷基化反應釜
工藝簡介
把烷基引入有機化合物分子中的碳、氮、氧等原子上的反應稱為烷基化反應。涉及烷基化反應的工藝過程為烷基化工藝,可分為C-烷基化反應、 N-烷基化反應、 O-烷基化反應等。
工藝危險特點
(1)反應介質具有燃爆危險性;
(2)烷基化催化劑具有自燃危險性,遇水劇烈反應,放出大量熱量,容易引起火災甚至爆炸;
(3)烷基化反應都是在加熱條件下進行,原料、催化劑、烷基化劑等加料次序顛倒、加料速度過快或者攪拌中斷停止等異常現象容易引起局部劇烈反應,造成跑料,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
典型工藝
(1) C-烷基化反應
乙烯、丙烯以及長鏈α-烯烴,制備乙苯、異丙苯和高級烷基苯;
苯系物與氯代高級烷烴在催化劑作用下制備高級烷基苯;
用脂肪醛和芳烴衍生物制備對稱的二芳基甲烷衍生物;
苯酚與丙酮在酸催化下制備2,2-對(對羥基苯基)丙烷(俗稱雙酚A);
乙烯與苯發生烷基化反應生產乙苯等。
(2) N-烷基化反應
苯胺和甲醚烷基化生產苯甲胺;
苯胺與氯乙酸生產苯基氨基乙酸;
苯胺和甲醇制備N,N-二甲基苯胺;
苯胺和氯乙烷制備N,N-二烷基芳胺;
對甲苯胺與硫酸二甲酯制備N,N-二甲基對甲苯胺;
環氧乙烷與苯胺制備N-(β-羥乙基)苯胺;
氨或脂肪胺和環氧乙烷制備乙醇胺類化合物;
苯胺與丙烯腈反應制備N-(β-氰乙基)苯胺等。
(3) O-烷基化反應
對苯二酚、氫氧化鈉水溶液和氯甲烷制備對苯二甲醚;
硫酸二甲酯與苯酚制備苯甲醚;
高級脂肪醇或烷基酚與環氧乙烷加成生成聚醚類產物等。
重點監控工藝參數
烷基化反應釜內溫度和壓力;烷基化反應釜內攪拌速率;反應物料的流量及配比等。
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反應物料的緊急切斷系統;緊急冷卻系統;安全泄放系統;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等。
宜採用的控制方式
將烷基化反應釜內溫度和壓力與釜內攪拌、烷基化物料流量、烷基化反應釜夾套冷卻水進水閥形成聯鎖關系,當烷基化反應釜內溫度超標或攪拌系統發生故障時自動停止加料並緊急停車。
安全設施包括安全閥、爆破片、緊急放空閥、單向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
8. 危險化學品存罐區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技術標准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區要保證防火堤、事故池嚴密不漏,堅固可靠,其容積符合規范要求;
2)罐區內的罐間距、罐與工藝裝置等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及集團公司現行的有關安全規范、標准、規定。
2.防火堤
1)磚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蓋內表面和堤頂,應能承受液體靜壓且不滲漏;
2)管線穿堤處應採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
3)防火堤內積水排出口應設在防火堤外,並用易於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閥,其開關狀態必須使遠處易於辨認;
4)罐區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開關閥門。
3.消防設施
1)罐區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線介面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2)易燃液體物料儲罐的噴淋設施,在高溫季節要能投用;
3)罐區內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手提式、推車式小型滅火器材;
4)罐區防火堤內嚴禁綠化,應鋪設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區消防道路靠近罐區一側嚴禁種植妨礙消防作業的樹木;
6)罐區的環形消防道路要暢通,且能保證非常狀態下消防車的通行。
4.罐區儀表
1)可燃液體儲罐應設液位計和高低液位報警系統;
2)、液氨罐設液位計、壓力表、安全閥及高液位報警;
3)可燃液體物料罐區、及卸車泵房要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5.罐區防雷防靜電
1)罐區及卸車站台必須設防雷防靜電接地,貯罐接地點不少於2點,接地線應作可拆裝連接,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2)罐區及站台的獨立避雷針要符合規范要求;
3)貯存、輸送可燃液體的貯罐及管道要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0Ω。
二、安全技術要求
1.易燃品倉庫與罐區之間應隔離開,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罐區及站台,嚴格禁火管理;
2.經允許進入站台區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車輛,要嚴格遵守《危險物料槽車卸車安全規定》,灌區工作人員在卸車時加強現場的檢查、監督,嚴禁外來人員動用罐區內的管線、閥門、儀表等;
3.罐區擴、改建施工要嚴格遵守《邊生產邊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制訂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隔離措施,嚴格動火、進設備內作業等十大直接作業環節安全監督和安全作業票證管理,落實施工主管部門、公用工程部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
4.完善罐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一崗一責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事故預案》並嚴格執行,特別是要認真做好高溫季節"防火防爆防超溫防超壓防超貯"等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冬季防凍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
5.罐要有位號及所貯存物料名稱標志,管線應標有管道位號、物料名稱及走向;
6.制訂具體的巡檢要求,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規范檢查項目;
7.對進出罐區物料的關鍵操作要實行看板管理,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況在控制室要有明顯的標記或顯示,避免誤操作,並有防止誤操作和防止超貯外溢的安全措施;
8.貯罐發生高低液位報警或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時,必須到現場檢查確認,採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除報警。
9.雨季防火堤內積水,要及時排出,排出後立即關閉出水口;
10.罐區儀表及安全設施必須及時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安全作業要求
1.卸汽車物料要求
1)汽車槽車到達現場後,必須服從灌區工作人員的指揮,汽車押運員只負責車上軟管的連接,不準操作灌區的設備、閥門和其它部件,罐區卸車人員負責管道的連接和閥門的開關操作;
2)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卸料導管與閥門的聯接要牢固,閥門應逐漸開啟,若有泄漏,消除後才能恢復卸料;
3)易燃易爆物料的卸料速度不能太快,當貯罐液位達到安全高度以後,禁止往貯罐強行卸料;
4)在整個卸車過程中,司機、押運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也不準在駕駛室內吸煙、喝酒、睡覺、閑談等,押運員必須自始至終在現場參加安全監護;
5)在雷擊、暴風雨或附近發生火災時,要停止易燃易爆物料卸車作業;
6)車內的物料必須卸凈,然後關閉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7)嚴禁在生產裝置區、卸車站台清洗和處理剩餘危險物料作業,也不準許亂動裝置區內的消防水、生產用水沖洗車輛;
8)卸料完畢後、運輸車應立即離開灌區。
9)卸、送料作業要求
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不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活動照明要採用防爆手電筒;
卸送易產生靜電物料的卸車初始速度應小於lm/s,過後應小於4m/s;
卸車快要完畢時要嚴格監視,及時關閉閥門,即要避免殘留物料過多,又要防止吸入氣體;
氣溫過高,接近或超過物料的閃點時,採取降溫措施,操作孔用澆水的石棉毯遮蓋;
雷雨天禁止卸可燃物料作業;
卸送料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卸料管道、閥門等系統是否有泄漏,若有物料泄漏,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氣防器材進行處理,必要時停止卸料,進行處理;
卸、送料前要反復檢查確認卸車流程,防止混料;
作業完畢,將各種卸料作業的設備歸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地坪
1)罐區防火堤內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紋、凹坑,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實抹平,以防止滲水、滲料或物料積聚;
2)罐區防火堤外的場地,要定期拔除雜草,及時清除枯草干葉;
3)罐區內不準堆放可燃物料。
2.水封井及排水閘
1)水封井建在防火堤外,用來回收貯罐跑冒滴漏的物料,防止著火物料火勢蔓延;
2)水封井應不滲不漏,水封層厚度宜不小於0.25m,沉澱層也不宜小於0.25m。經常檢查水封井液面,發現浮料要查明原因,並及時回收運走;
3)排水閘要完好可靠,指定專人管理,下雨時開啟,時關閉,並列入交接班內容。
3.防火堤
1)每月檢查一次,發現裂縫、坍塌、枯草等應及時修理、清除;
2)堤上穿管的預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經常檢查密封完好情況;
3)要求排水孔無塞,關閉無滲漏,發現掉磚、開裂,要及時修好。
4.貯罐基礎
1)每年對貯罐基礎的均勻沉降、不均勻沉降、總沉降量、錐面坡度集中檢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護坡石松脫、出現裂紋時,應及時固定灌漿;
3)經常檢查砂墊層下的滲液管有無物料滲出,一經發現,應立即採取措施,清罐修理。
5.罐體
1)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底要測厚,並對罐底的裂紋、砂眼等缺陷進行檢測,發現問題,清罐返修;
2)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壁要對腐蝕余厚進行檢測,有問題要採取防護措施,或返修處理,必要時報廢;
3)罐頂焊縫完好,無漏氣現象。構架和"弱頂"連接處無開裂脫落,頂板不應凹凸變形積水;
4)內浮盤在任何位置都平衡,不傾不轉,不卡不憋。浮盤無滲漏,環狀密封無破損,無翻折、無脫落現象。
6.貯罐附件
1)呼吸閥低溫季節每周檢查一次,其它季節每月檢查一次,大風、暴雨、驟冷時立即檢查,發生堵塞或不暢時,及時疏通或更換;
2)安全閥每季檢查1次,有泄漏時立即校驗;
3)阻火器每季檢查不少於1次,低溫季節每月檢查不小於1次,散熱片間夾層的通道要清潔暢通,無塵土、無腐爛,並定期清洗。墊片密貼、安裝牢固,螺栓無腐蝕;
4)消防泡沫產生器每月檢查1次,玻璃無破壞,固定嚴密不漏氣,密封墊完好未老化損壞;
5)排污管每季檢查不少於1次,閥門要不滲不漏,啟閉靈活;
6)進出連接管處無裂紋、無變形,閥門嚴密,啟閉靈活,支架牢固;
7)梯子、平台及欄桿安裝牢固,不晃動,安全高度足夠,冬季時要有防滑措施;
8)罐體採用阻燃材料防腐保溫,雨水、噴淋水、地面水不能浸濕保溫材料。
7.防雷防靜電接地
1)每年雷雨季節來臨之前,對接地系統進行一次檢測,發現有不合格現象進行整改,且接地線無松動、無銹蝕現象;
2)從罐壁接地卡直接引入地的引下線,要檢查螺栓與連接件的表面有無松脫銹蝕現象,如有應及時擦拭緊固;
3)每年檢查1次外浮頂及內浮頂的浮盤和罐體之間的電位連接裝置是否完好,軟銅導線有無斷裂和纏繞;
4)地面或地下施工時,要加強對接地極的監護,如可能影響接地時,要進行檢查測定。
8.安全監測設施
高低液位報警器、溫度計、壓力表、液位計、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定期進行檢測、校驗,確保其完好備用。
制定嚴謹的技術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術要求、罐區管理要求、裝卸作業要求,在各方面應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崗位操作人員的反事故演練,提高職工反事故操作能力。只要我們熟練掌握各種預防措施,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預防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使事故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9. SCR系統緊急停機的步驟是什麼
通過手動或自動關閉氨切斷閥,停止供氨,從而達到SCR系統的緊急停機。下面是在設備電源中斷或其他原因時脫硝系統緊急 停機步驟的順序。如果不能供應儀用空氣,SCR系統應按照「正 常停機步驟」進行停機。斷電前將所有處於運行狀態的設備切換到「停止」模式。
發生如下情況時,應立即確認氨切斷閥是否被自動關閉。鍋爐緊急停機。反應器進口煙氣溫度低。氨/空氣混合比高。斷電。當電源還可用時,保持稀釋風機繼續運行,對氨噴射管道進行吹掃。如果鍋爐仍在運行,一旦系統跳閘原因查明並恢復,按 正常啟動步驟啟動SCR系統;如果鍋爐難以恢復正常運行,應使稀釋風機一直運行,將殘留在混合器和管道中的氨氣吹掃干凈,然後繼續正常停機步驟。用熱電偶及煙氣分析儀來確認SCR反應器的內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