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滅火系統設置條件: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8.3(包括自動噴水,水幕,雨淋,水噴霧)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有下列組件,配件和設施: (1)應設有灑水噴頭,水流指示器,報警閥組,壓力開關等組件和末端試水裝置,以及管道,供水設施;(2)控制管道靜壓的區段宜分區供水或設減壓閥,控制管道動壓的區段宜設減壓孔板或節流管;(3)應設有泄水閥(或泄水口),排氣閥(或排氣口)和排污口;(4)乾式系統和預作用系統的配水管道應設快速排氣閥.有壓管道的快速排氣閥入口前應設電動閥.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持續噴水時間:應按火災延續時間不小於1h確定)
1.閉式系統 --- 露天場所不宜採用.(最大凈空高度不應大於表6.1.1;噴頭其公稱動作溫度宜高於環境最高溫度30℃)
(1) 濕式系統:
選型條件:環境溫度在4℃~70℃ ; 5.0.6條件的倉庫,採用自動噴水滅火時.宜採用早起抑制快速響應噴頭.
(2) 乾式系統:
選型條件:環境溫度小於4℃或大於70℃
(3) 預作用系統: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採用: ①系統處於准工作狀態時.嚴禁管道漏水;②嚴禁系統誤噴;③替代乾式系統.
(4) 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
選型條件:滅火後必須及時停止噴水的場所.
2.雨淋系統 - 開式系統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採用:①火災蔓延速度快,閉式噴頭的開放不能及時使噴水有效覆蓋著火區域;②室內凈空高度超過6.1.1(13.5m),且必須迅速撲救初期火災;③嚴重危險級II級.
3.水幕系統---------設計參數符合表5.0.10
(1)防火分隔水幕: 不宜用於尺寸超過15m(寬)*8m(高)的開口(舞台口除外).
(2)防護冷卻水幕: 應直接將水噴向被保護對象.
4.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存在較多易燃液體的場所.(採用灑水噴頭)
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①採用泡沫滅火劑強化閉式系統性能;②雨淋系統前期噴水控火,後期噴泡沫強化滅火效能(噴水強度,噴泡沫強度均不低於表5.0.1,表5.0.5-1~6);③雨淋系統前期噴泡沫滅火,後期噴水冷卻防止復燃.(泡沫滅火劑的選型,儲存及相關設備配置,應符合<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92) [②和③持續噴泡沫的時間大於等於10min]
[注]:
(1) 建築物中保護局部場所的乾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可串聯接入同一建築物內濕式系統,並應與其配水幹管連接.( 串聯接入濕式系統配水幹管的其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分別設置獨立的報警閥組,其控制的噴頭數計入濕式閥組控制的噴頭總數.)
(2)利用有壓氣體作為系統啟動介質的乾式系統,預作用系統,其配水管道內的氣壓值,應根據報警閥的技術性能確定;
(3)利用有壓氣體檢測管道是否嚴密的預作用系統,配水管道內的氣壓值不宜小於0.03MPa,且不宜大於0.05MPa.
1.民用建築和工業廠房,系統設計參數不應低於表.
(1)閉式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執行5.0.1外,還符合:①濕式系統自噴水至噴泡沫的轉換時間,按4L/s流量計算.小於等於4min.②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在流量大於等於4L/s時符合水和泡沫滅火劑的混合比規定.③持續噴泡沫的時間大於等於10min.
2.非倉庫類高大凈空場所,濕式系統的設計基本參數不應低於表.
3.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的倉庫:(宜設消防排水設施)
(倉庫內頂板下噴頭與貨架內噴頭應分別設置水流指示器)
倉庫採用早起抑制快速響應噴頭,系統設計基本參數不應低於表.(宜採用濕式系統)
(1)堆垛儲物倉庫,系統設計基本參數不應低於表.
採用木質貨架及採用封閉層板貨架的倉庫,按此表設計.
(2)貨架儲物倉庫,系統設計基本參數不應低於表.
貨架儲物倉庫,應採用鋼制貨架,並應採用通透層板,層板中通透部分的面積大於等於層板總面積的50%.
噴頭見下面噴頭布置.
貨架內噴頭上方的貨架層板,應為封閉層板.貨架內噴頭上方如有孔洞,縫隙,應在噴頭的上方設置集熱擋水板.集熱擋水板應為正方形或圓形金屬板,其平面面積大於等於0.12㎡,周圍彎邊的下沿,宜與噴頭的濺水盤平齊.
(3)當I級,II級倉庫中混雜儲存II級倉庫的貨品時,系統設計基本參數不應低於表.
(4)貨架儲物倉庫,的最大凈空高度或最大儲物高度超過表1-6和5.0.6的規定時,應設貨架內置噴頭.(內置噴頭:宜在自地面起每4m高度處設置一層貨架內置噴頭.當噴頭流量系數K=80時,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20MPa;當K=115時,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0MPa.噴頭間距小於等於3m且大於2m.計算噴頭數量大於表5.0.7規定)貨架內置噴頭上方的層間隔板應為實層板.
4.水幕系統----設計參數符合表5.0.10
1.閉式系統 --- 最大凈空高度不應大於表6.1.1;噴頭其公稱動作溫度宜高於環境最高溫度30℃.保護室內鋼屋架等建築構件的閉式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
(1) 濕式系統:(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多噴頭數是800隻)
①直立型噴頭:不做吊頂的場所,當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時.
②下垂型噴頭or吊頂型噴頭:吊頂下布置的噴頭.
③邊牆型噴頭:頂板為水平面的輕危險級,中危險級I級居室和辦公室.
④灑水噴頭: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⑤帶保護罩的噴頭or吊頂型噴頭:易受碰撞的部位.
(2) 乾式系統: 直立型碰頭or乾式下垂型噴頭.(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多噴頭數是500隻)
(3) 預作用系統: 直立型碰頭or乾式下垂型噴頭.(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多噴頭數是800隻)
2.雨淋系統: 防護區內應採用相同的噴頭.
(報警閥組)雨淋閥組的電磁閥,其入口應設過濾器.並聯設置雨淋閥組的雨淋系統,其雨淋閥控制腔的入口應設止回閥.
水流報警裝置宜採用壓力開關.
3.水幕系統:水幕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or感溫雨淋閥.
(1)防火分隔水幕: 開式灑水噴頭or水幕噴頭.
水流報警裝置宜採用壓力開關
防火分隔水幕的噴頭布置,應保證水幕的寬度≥6m.採用水幕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3排;採用開式灑水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2排.
(2)防護冷卻水幕: 水幕噴頭.
防護冷卻水幕的噴頭宜布置成單排.
4.下列場所採用快速響應噴頭:
①公共娛樂場所,中庭環廊.
②醫院.療養院的病房及治療區域,老年,少兒,殘疾人的集體活動場所.
③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層的樓層.
④地下商業及倉儲用房.
[注]
(1)同一隔間內應採用相同熱敏性能的噴頭.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有備用噴頭,其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每種型號均不得少於10支.
1.保護室內鋼屋架等建築構件的閉式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
2.水幕系統應設獨立的報警閥組or感溫雨淋閥.
3.串聯接入濕式系統配水幹管的其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分別設置獨立的報警閥組,其控制的噴頭數計入濕式閥組控制的噴頭總數.
4.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數: ①濕式系統,預作用系統不宜超過800隻;乾式系統不宜超過500隻 .②當配水支管同時安裝保護吊頂下方和上方空間的噴頭時,應只將數量較多一側的噴頭計入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總數.
5.每個報警閥組供水的最高與最低位置噴頭,其高程差不宜大於50m.
6.報警閥組宜設在安全及易於操作的地點,報警閥組距地面的高度宜為1.2m.安裝報警閥的部位應設有排水設施.
7.連接報警閥進出口的控制閥應採用信號閥.當不採用信號閥時,控制閥應設鎖定閥位的鎖具。(強條)
8.水力警鈴.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05MPa;應設置在有人值班的附近;與報警閥連接管徑為20mm,總長小於等於20m.
水流指示器
1.每個防火分區,每個樓層均應設水流指示器.
2.倉庫內頂板下噴頭與貨架內噴頭應分別設置水流指示器.
3.當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設置控制閥時,應採用信號閥.
壓力開關
1.雨淋系統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報警裝置宜採用壓力開關.
2.當採用壓力開關控制穩壓泵,並應能調節啟停壓力.
末端試水裝置
1.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應便於操作,且應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
2.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組成.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系數噴頭.
3.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1.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不大於表規定,且不小於2.4m
1.1.1 強條. 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75mm,不應大於150mm.
①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00mm.
②當在梁間布置噴頭時,應符合7.2.1規定.確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小於等於550mm.
梁間布置的噴頭,噴頭濺水盤與頂板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噴頭.
③密肋梁板下方的噴頭,濺水盤與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00mm.
④凈空高度不超過8m的場所中,間距不超過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間布置1隻噴頭,但噴水強度仍應符合表5.0.1.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與梁.通風管道的距離.
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的濺水盤以下0.45m,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濺水盤0.9m范圍內.如有屋架等間斷障礙物或管道時.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與不到頂隔牆的水平距離(a)≤噴頭濺水盤與不到頂隔牆頂面垂直距離(f)的2倍.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與靠牆障礙物的距離:
2.早起抑制快速響應噴頭的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
3.圖書館.檔案館.商場.倉庫中的通道上方宜設噴頭.
4.凈空高度大於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時,應設置噴頭.
5.當局部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與相鄰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場所連同的走道或通門窗的外側,應設噴頭.
6.裝設通透性吊頂的場所,噴頭應布置在頂板下.
7.頂板或吊頂為斜面時,噴頭應垂直於斜面,並應按斜面距離確定噴頭間距.
尖屋頂的屋脊處應設一排噴頭.噴頭濺水盤至屋脊的垂直距離,屋頂坡度≥1/3時,不應大於0.8m;屋頂坡度<1/3時,不應大於0.6m.
8.邊牆型標准噴頭的最大保護跨度與間距.
邊牆型噴頭的兩側1m及正前方2m范圍內,頂板或吊頂下不應有阻擋噴水的障礙物.
9.直立式邊牆型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100mm且≤150mm,
與背牆距離≥50mm並≤100mm
水平式邊牆型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150mm且≤300mm.
10.防火分隔水幕的噴頭布置,應保證水幕的寬度≥6m.
採用水幕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3排;
採用開式灑水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2排.
防護冷卻水幕的噴頭宜布置成單排.
11.當梁,通風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橋架等障礙物的寬度>1.2m時,其下方應增設噴頭.增設噴頭的上方如有縫隙時應設集熱板.
8.0.1 配水管道的工作壓力不應大於1.20Mpa,並不應設置其他用水設施。
8.0.2 配水管道應採用內外壁熱鍍鋅鋼管。當報警閥入口前管道採用內壁不防腐的鋼管時,應在該段管道的末端設過濾器。
8.0.3 系統管道的連接,應採用溝槽式連接件(卡箍),或絲扣、法蘭連接。報警閥前採用內壁不防腐鋼管時,可焊接連接。
8.0.4 系統中直徑等於或大於100mm的管道應分段採用法蘭或溝槽式連接件(卡箍)連接、水平管道上法蘭間的管道長度不宜大於20m;主管上法蘭間的距離不應跨越3個及以上樓層。凈空高度大於8m的場所內,立管上應有法蘭。
8.0.5 管道的直徑應經水力計算確定。配水管道的布置,應使配水管入口的壓力均衡。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場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壓力均不宜大於0.40Mpa。
8.0.6 配水管兩側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標准噴頭數,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場所不應超過8隻,同時在吊頂上下安裝噴頭的配水支管,上下側均不應超過8隻。嚴重危險級及倉庫危險級場所均不應超過6隻。
8.0.7 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場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標准噴頭數,不應超過表8.0.7的規定。
8.0.8 短立管及末端試水裝置的連接管,其管徑不應小於25mm。
8.0.9 乾式系統的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宜大於1min;預作用系統與雨淋系統的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宜大於2min。
8.0.10 乾式系統、預作用系統的供氣管道,採用鋼管時,管徑不宜小於15mm;採用銅管時,管徑不宜小於10mm。
8.0.11 水平安裝的管道宜有坡度,並應坡向泄水閥。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於2‰,准工作狀態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於4‰。
1.系統的設計流量.
①噴頭的流量:(系統最不利點處噴頭的工作壓力應計算確定)
②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噴頭同時噴水的總流量確定)
水力計算選定的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宜為矩形,其長邊應平行於配水支管,其長度不宜小於作用面積平方根的1.2倍。
9.1.4 系統設計流量的計算,應保證任意作用面積內的平均噴水強度不低於本規范表5.0.1和表5.0.5的規定值。
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任意4隻噴頭圍合范圍內的平均噴水強度,輕危險級、中危險級不應低於本規范表5.0.1規定值的85%;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不應低於本規范表5.0.1和表5.0.5的規定值。
9.1.5 設置貨架內噴頭的倉庫,頂板下噴頭與貨架內噴頭應分別計算設計流量,並應按其設計流量之和確定系統的設計流量。
9.1.6 建築內設有不同類型的系統或有不同危險等級的場所時,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其設計流量的最大值確定。
9.1.7 當建築物內同時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水慕系統時,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同時啟用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水慕系統的用水量計算,並取二者之和中的最大值確定。
9.1.8 雨淋系統和水慕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雨淋閥控制的噴頭的流量之和確定。多個雨淋閥並聯的雨淋系統,其系統設計流量,應按同時啟用雨淋閥的流量之和的最大值確定。
9.1.9 當原有系統延伸管道、擴展保護范圍時,應對增設噴頭後的系統重新進行水力計算。
2.管道水力計算.
9.2.1 管道內的水流速度宜採用經濟流速,必要時可超過5m/s,但不應大於10m/s
9.2.2 每米管道的水頭損失應按下式計算:
9.2.3 管道的局部水頭損失,宜採用當量長度法計算.當量長度表見本規范附錄C。
9.2.4 水泵揚程或系統入口的供水壓力應按下式計算:
H=∑h + P 0 + Z
H——水泵揚程或系統人口的供水壓力(MPa);
∑ h——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頭損失的累計值( MPa),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取值O.O2MPa,雨淋閥取值O.07MPa註:蝶閥型報警問及馬鞍型水流指示器的取值由生產廠提供。
P 0 ——最不利點處噴頭的工作壓力(MPa);
Z ——最不利點處噴頭與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統入口管水平中心線之間的高程差,當系統入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於最不利點處噴頭時,Z應取負值(MPa)。
3.減壓措施:
9.3.1 減壓孔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應設在直徑不小於5O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後管段的長度均不宜小於該管段直徑的5倍;② 孔口直徑不應小於設置管段直徑的3O%,且不應小於20mm;③ 應採用不銹鋼板材製作。
9.3.2 節流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直徑宜按上游管段直徑的1/2確定;
② 長度不宜小於1m;
③節流管內水的平均流速不應大於2Om/s。
9.3.3 減壓孔板的水頭損失,應按下式計算:
9.3.4 節流管的水頭損失,應按下式計算:
9.3.5 減壓閥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應設在報警閥組入口前;
② 入口前應設過濾器;
③ 當連接兩個及以上報警閥組時,應設置備用減壓閥;
④ 垂直安裝的減壓閥,水流方向宜向下
10.1 一般規定
10.1.1 系統用水應無污染、無腐蝕、無懸浮物。可由市政或企業的生產、消防給水管道供給,也可由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給,並應確保持續噴水時間內的用水量。
10.1.2 與生活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其儲水的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標准。
10.1.3 嚴寒與寒冷地區,對系統中遭受冰凍影響的部分,應採取防凍措施。
10.1.4 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設有2個及以上報警閥組時,報警閥組前宜設環狀供水管道。
10.2 水 泵
10.2.1 系統應設獨立的供水泵,並應按一運一備或二運一備比例設置備用泵。
10.2.2 按二級負荷供電的建築,宜採用柴油機泵作備用泵。
10.2.3 系統的供水泵、穩壓泵,應採用自灌式吸水方式。採用天然水源時,水泵的吸水口應採取防止雜物堵塞的措施。
10.2.4 每組供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於2根。報警閥入口前設置環狀管道的系統,每組供水泵的出水管不應少於2根。供水泵的吸水管應設控制閥;出水管應設控制閥、止回閥、壓力表和直徑不小於65mm的試水閥。必要時,應採取控制供水泵出口壓力的措施。
10.3 消防水箱
10.3.1 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設高位消防水箱,其儲水量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消防水箱的供水,應滿足系統最不利點處噴頭的最低工作壓力和噴水強度。
10.3 .2 建築高度不超過24m、並按輕危險級或中危險級場所設置濕式系統、乾式系統或預作用系統時,如設置高位消防水箱確有困難,應採用5L/s流量的氣壓給水設備供給10min初期用水量。
10.3.3 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應設止回閥,並應與報警閥入口前管道連接;
②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場所的系統,管徑不應小於80mm,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不應小於100mm。
10.4水泵接合器
10.4.1 系統應設水泵接合器,其數量應按系統的設計流量確定,每個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計算。
10.4.2 當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滿足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的流量和壓力要求時,應採取增壓措施。
11 操作與控制
11.0.1 濕式系統、乾式系統的噴頭動作後,應由壓力開關直接連鎖自動啟動供水泵。
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及自動控制的水慕系統,應在火災報警系統報警後,立即自動向配水管道供水。
11.0.2 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和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應同時具備下列三種啟動供水泵和開啟雨淋閥的控制方式;
① 自動控制;
② 消防控制室(盤)手動遠控;
③ 水泵房現場應急操作。
11.0.3 雨淋閥的自動控制方式,可採用電動、液(水)動或氣動。
當雨淋閥採用先液(水)傳動管自動控制時,閉式噴頭與雨淋閥之間的高程差,應根據雨淋閥的性能確定。
11.0.4 快速排氣閥入口前的電動閥。應在啟動供水泵的同時開啟。
11.0.5 消防控制室(盤)應能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信號閥、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壓氣體管道氣壓。以及電源和備用動力等是否處於正常狀態的反饋信號;並應能控制水泵、電磁閥、電動閥等的操作。
2. 噴淋末端排水安裝規范
6.5.1 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灑水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
6.5.2 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組成。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 ,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系數灑水噴頭。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排水立管宜設伸頂通氣管,且管徑不應小於75mm。
6.5.3 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應有標識,距地面的高度宜為1.5m,並應採取不被他用的措施。
5.4.5 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的安裝位置應便於檢查、試驗,並應有相應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 濕式自動噴水系統運轉原理及日常檢查
濕式自動噴水系統運轉原理及日常檢查
一、系統概況
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一個全管路帶水帶壓的管網,當灑水噴頭受熱爆破後噴頭打開,水因壓力作用噴出,用來滅火。以最為常見的臨時高壓系統(平常壓力較低,火災時啟動消防泵加壓的系統)為例,可以人為的把整個系統分為三部分來理解。
一是誰來提供壓力和水。
壓力和水來自建築物最高層的高位消防水箱來提供初始壓力。靠水的自重為管網提供壓力和水。如果噴頭爆破,管網壓力降低後啟動消防泵來繼續提供更大的壓力和水量。
二是誰來控制消防泵的啟動。
如果噴頭爆破後消防泵不啟動,那麼整個管網的水全靠高位消防水箱來提供,因水箱容積有限,會很快停噴,所以控制消防泵的啟動是關鍵。消防泵啟動主要是靠管網中的濕式報警閥來連鎖直接啟動的,管網中水流動後濕式報警閥打開並觸發壓力開關信號,此信號傳至消防水泵控制櫃,實現自動啟泵。當然,在火災時還可以人工手工啟泵,手動啟泵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三是日常如何維護檢測。
既然整個管網帶壓,那麼日常檢測的重點就是有沒有泄露、壓力夠不夠;系統需能自動啟動消防泵,所以日常檢查的另一個重點是測試系統能不能啟泵。這兩點做到了,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就檢測到位了。
二、濕式報警閥的工作原理
作為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核心器件,濕式報警閥是如何工作的呢?請看下圖:
其內部是這樣的:
濕式自動噴水系統運轉原理及日常檢查
基本原理為:
當系統側(出水)管網中的某噴頭爆破時,管網壓力降低,濕式報警閥中的閥瓣打開。管路中的水分兩路流出:一部分(絕大部分)水通過報警閥流向系統側(出水)管路由噴頭噴出滅火。另一部分水通過報警管路流向延遲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從而觸發壓力開關向消防水泵控制櫃傳送啟泵信號,水流推動水力警鈴發出報警音。完成水泵啟動,整個系統啟動完畢。
那麼濕式報警閥還有很多管路是干什麼的呢?防誤啟動的。
正常狀態下,兩個壓力表應該壓力相同,這時閥瓣處於關閉狀態。沒有不漏的管道,所以系統側(出水)時間長了肯定會壓力降低,或者供水側壓力波動造上閥上下壓力不等,閥瓣就會處於微微開啟。此時會有水流到報警管理里,少量的水會通過延遲器緩存並經延遲器下面的滴水管(也稱節流管,是一個口徑很小的孔)慢慢排出,所以就不會觸發壓力開關,不會誤啟動消防水泵了。滴水管前的過濾器是防止水中雜物堵塞滴水管的。
有的濕式報警閥還會在上下壓力表中間裝有補償器,補償器也是一個小節流孔,如水壓有輕微波動時,供水側(進水)的水壓會通過補償器傳到上面的系統側(出水),使上下壓力相等,避免閥瓣開啟。
補償器也好,滴水管也罷,都是很小的孔徑,都是防誤報作用,當噴頭灑水時它們的因流量很小而不會影響報警閥開啟。
三、平常看壓力並進行末端試水
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結構簡單,方便可靠,平常檢查也較為容易。
一看閥門狀態。
平常檢測應注意各閥門的開啟狀態,如報警管路球閥是否處於開啟狀態。如果處於關閉狀態,那麼系統就失去作用了。測試管路球閥應處於關閉狀態,只有測試警鈴時才能打開,並及時關閉。還有報警閥主管路上的控制閥、各支管上的信號碟閥等,必須處於開啟狀態。
二是看壓力。
報警閥上下壓力表讀值應相等;末端試水處在開啟時壓力不應低於0.05Mpa。末端試水的靜壓沒有規范要求,這個靜壓與建築的高度相匹配的高位水箱的高度或穩壓泵設置有關,沒有確定值。
三是進行末端試水試驗
打開末端試水,(消防控制器和消防泵電源控制在自動情況下)看消防泵能不能5分鍾內自動啟動,如能啟動則正常。
末端試水裝置
作用:檢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可靠性。測試系統在開放一隻噴頭的最不利條件下可靠報警並正常啟動。同時,可測試乾式系統(不大於1分鍾)和預作用系統(不大於2分鍾)管道的充水時間。(原因:乾式系統和預作用系統的閥瓣以上的管道內平時是充滿氣的,當火災時,噴頭爆破,得先排出氣,從而水源源不斷的流出進行滅火。)
末端試水裝置匯總。
末端試水裝置是指安裝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或分區管網的末端,檢驗系統啟動、報警及聯動等功能的裝置。
一、組成
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組成。
新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的圖解如下圖所示。
二、設置要求
1. 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系數噴頭。
2. 末端試水裝置的連接管,其管徑不應小於25mm。
3. 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設伸頂通氣管,且管徑不應小於75mm。
孔口出流:末端試水裝置的設置是為了模擬一隻噴頭開放的情形,其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與同樓層或所在防火分區內採用的最小流量系數的噴頭一致。當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口直接與管道或軟管連接時,將改變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水力狀態,影響測試結果,因此提出採用孔口出流的方式進入排水管道的要求。
(例如:某酒店在客房中安裝邊牆型擴展覆蓋噴頭,走廊安裝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所在樓層如設置末端試水裝置。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要求為K=80。當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口直接與管道或軟管連接時,將改變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水力狀態,影響測試結果。)
4. 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以便在必要時連接末端試水裝置。
5. 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應便於操作,距地高度宜為1.5m,且應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
6. 末端試水裝置的額定工作壓力應不大於1.2MPa。
三、調試與檢查
1.末端試水裝置處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應進行測試,且在地面不應有積水。
2. 每個季度應對系統所有的末端試水閥和報警閥旁的放水實驗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檢查系統啟動、報警功能以及出水情況是否正常。
3. 每月應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4. 測試末端試水裝置的密封性能,試驗壓力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1倍,保壓時間為5min,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關閉,測試結束時末端試水裝置個組件無滲漏。
5. 末端試水裝置手動(電動)操作方式靈活,便於開啟,信號反饋裝置能夠在末端試水裝置開啟後輸出信號,試水閥關閉後,末端試水裝置無滲漏。
6. 試水閥、試水噴嘴應採用耐腐蝕性能不低於黃銅的金屬材料製作。
7. 末端試水裝置應具有防止誤操作的措施,壓力表安裝口應設有開關。
註:開啟末端試水裝置進行試驗時,測試得到的壓力和流量數據,只是在測試位置處的流量和壓力數據,並沒有經驗公式能利用此數據科學推算出系統供水能力(壓力、流量),更不能判斷系統的最不利點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末端試水裝置的真正功能是檢驗系統啟動、報警和利用系統啟動後的特性參數組成聯動控制裝置等的功能是否正常。
4. 噴淋管道排水管作用
1、濕式報警閥組旁邊的排水管不叫末端試裝置,它是和水力警鈴、延時器、排水閥相連版的一根權排水管道,主要作用是調試或檢修時用來測試濕式報警閥是否能正常工作。
2、末端試水裝置一般裝在樓層或地下室噴淋系統的末端,它是由壓力表、試水閥門、承水裝置組成,管徑一般為DN25,主要作用是檢測水流指示器是否會動作,包括該系統中濕式報警閥是否會響應,另外也可以作為該防火分區的泄水管用。
3、維修某一區域的時候,關閉報警閥進水端閥門,進行泄水,其他區域的水是不會朝這個區域流的。因為每個報警閥後端的管道是不相連的。
5. 末端試水裝置的安裝高度其排水收集喇叭口的安裝高度
根據GB 50084—2001(2005年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1,末端試水裝置,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應便於操作,且應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
2,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組成。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系數噴頭。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有此得出便於操作即可,可參照手動報警按鈕的安裝高度即可。
末端試水裝置設置要求:
1,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置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和樓層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置直徑為 25mm 的試水閥。
2,末端試水裝置和試水閥應有標志,設在便於操作的部位,距地面高度宜為 1.5m,且應配備有足夠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
3,末端試水裝置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應與同樓層或同防火分區內選用的最小流量系數噴頭相等。
4,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設伸頂通氣管, 且管徑不應小於 75mm。
5,報警閥處的排水立管宜為DN100。
6. 消防噴淋系統的末端試水裝置要求動作時間是多少
壓力不小於0.05mpa,30s內噴淋泵應該自動啟動。
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灑水專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屬,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
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組成。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系數 ,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系數灑水噴頭。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排水立管宜設伸頂通氣管,且管徑不應小於75mm。
(6)自動噴淋末端試水裝置接的排水管管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用專用測試儀表或其它方式,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種探測器輸入模似火災信號,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啟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啟動一隻噴頭或以0.94~1.5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應及時動作並發出相應的信號。
管道安裝宜有坡度,配水支管以4‰的坡度坡向干管,配水幹管以2‰的坡度坡向末端放水口或立管放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