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工園區存在哪些情況,直接判定為高安全風險
化工園區存在以下情況,直接判定為高安全風險(A 類):
(1)化工園區規劃不符合當地總體規劃要求或未明確四至
范圍(四至范圍是指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邊界)。
(6)化工園區內存在在役化工裝置未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
位設計且未通過安全設計診斷的企業。
(7)化工園區內存在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特種作業人員未
取得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企業
⑵ 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報告和專篇的區別
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專篇是一個文件,是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簡稱;根據國家安監局的225號文(新的規定馬上出來),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是很高的,需要落實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對裝置的安全設施進行設計,附上8大類圖紙。在科可研階段是不可能拿出來的,有些在初步設計都出不來,需要根據詳細設計圖紙提供。設計院根據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寫的安全專篇,各工業要求不一樣,專業性強。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文)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並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的要求。
⑶ 關於徵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經驗做法及意見建議
(一)加強源頭監管,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一是加強源頭監管,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76號)要求,以最嚴格的安全條款為依據進行設計。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裝置初步設計階段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設計缺陷,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二是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專項檢查「回頭看」。督促企業對所有化工生產裝置、設施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大型和高度危險化工裝置要安裝緊急停車系統,認真查找現有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提升自動化水平。三是在危險化學品領域重點企業積極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每個設區市至少有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現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化工工藝裝置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間歇式化工生產機械化、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固體產品包裝機械化,樹立為示範企業。四是進一步推動在役裝置設計診斷工作。督促在役裝置未經正規設計的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快在役裝置設計診斷,徹底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已經完成的,要進行「回頭看」;未能按期完成的,責令停產,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五是嚴格審查把關。所有新建化工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否則一律不予審批。現有企業化工生產裝置到期未完成自動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產許可,一律停產實施改造。
(二)認真開展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核查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聘請安全評價機構,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准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准(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以下簡稱《可接受風險標准》)計算確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對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進行核查。經核查,需要搬遷的要制定搬遷方案限期搬遷,需要轉產的要限期轉產,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三)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專項整治。認真吸取「8·12」天津港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一是加強組織,落實責任。成立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深入推動全省專項整治工作,督促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全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葯企業特殊作業安全專項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各項要求。二是認真自查,及時整改。各市、縣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按照兩個《方案》要求,認真制定自查表,組織工藝、設備、安全等有關人員開展自查工作,並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不能及時完成整改的,要堅決做到「措施、責任、資金、預案、時限」五落實。三是深入檢查,嚴格執法。各市、縣安全監管部門也要按照兩個《方案》要求,制定檢查表,進一步明確檢查重點,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非法違法行為要「零容忍」,嚴管重罰。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的企業,更要嚴厲處罰,並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向社會曝光。四是認真督查,定期通報。對各階段各地各部門安全整治工作進行月通報,彰先策後。對於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開展不力的地區和部門,將採取「約談主要領導」、「向省政府作出檢查」等措施,以推動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五是認真總結,深化提升。各地要對安全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按要求及時上報總結報告。
(四)大力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一是要按照《河北省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專項安全大檢查方案》(冀安委辦〔2015〕42號)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大檢查「回頭看」。二是要突出「回頭看」檢查重點。要聘請專家,以液位、溫度、壓力監測等儀表監控系統運行管理及液位報警、自動聯鎖裝置設置運行情況,可燃、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和火災自動檢測報警系統運行情況為檢查重點,深入查找隱患問題。三是要督促企業認真整改。各地要及時督促相關企業按照專家意見進行整改,對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責令停產限期整改,拒不執行有關指令的,要嚴厲處罰,並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五)扎實開展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督促企業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完善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的閉環管理機制,實行安全風險等級管理。督促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要求開展隱患排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制定日常排查、季節性排查、專業性排查等檢查表,確定隱患排查頻次、明確隱患排查內容,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三是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檢查組人員構成。組織生產、技術、設備等部門人員,認真確定本企業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隱患,深入分析隱患產生原因,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自身技術力量不足的小型企業要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診斷式檢查。各級監管部門對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四是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並及時通過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向相關部門上報。
(六)加大試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一是按照省局《關於印發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專項安全大檢查的通知》(冀安監管三〔2015〕156號)要求,對正在進行試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專項安全大檢查「回頭看」。二是新建項目要嚴格進行試生產方案論證,確保按設計施工完畢、具備開車條件方可試生產。三是試生產期間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及時暫停生產,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四是對試生產到期未進行驗收的,要責令停止試生產,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工藝、設備有缺陷,達不到設計能力的,要責令停產改造,待改造完成後,再次進行試生產方案論證,通過後方可進行試生產。
(七)推動安全標准化提質升級,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組織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安監部門要抽調業務骨乾和專家混合編組,進行交叉檢查,對轄區內已達標生產企業進行「回頭看」,特別是對規定的否決項進行核查。二是要把自動化改造作為企業標准化建設重要內容。省局要組織專家,對已完成自動化控制改造企業進行抽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對存在問題較多、進展緩慢的設區市、省直管縣,在全省通報批評。三是把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作為標准化考核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完善安全標准化建設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考核內容,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四是監督達標企業按照標准化體系運行,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在生產企業全面達到安全標准化三級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企業安全標准化提質升級,2016年二級標准化的目標是:50%「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達到二級標准化或比上年增加30%。
(八)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關於做好全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三〔2015〕130號)要求,進一步明確重點、細化標准。各地要按照誠信等級管理要求,做好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生產企業發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納入D類管理,D類企業和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強化服務,幫助引導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消除事故隱患。力爭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帶儲存)企業的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
(九)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安全監管。一是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發證工作。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7號)和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細則》(冀安監管三〔2013〕148號)的許可范圍、許可要求、許可程序,對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並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依法嚴格把關,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發證工作。2016年7月31日後,應取得而未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繼續使用相關危險化學品進行生產的化工企業,要堅決依法責令停產,並嚴厲處罰。二是對列入發證范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創建達標活動,2016年底前全部達到標准化三級,未達標的,不得延期安全使用許可證。
(十)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能。一是嚴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准入和管理。加大培訓、考核力度,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符合履行崗位職責的要求。二是嚴把許可條件,逐步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素質。督促企業招錄配備具有相應學歷要求、專業素質的從業人員,加強對現有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三是督促企業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督促企業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或委託安全培訓機構,編制規范的安全教育培訓教材,針對崗位工作環境、危險因素以及可能產生的職業傷害,尤其是異常工況的處置、應急救援等方面,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真正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十一)突出重點行業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一是加大對重點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對涉及液氨、液氯等有毒及易燃易爆物質的企業、和涉及硝化棉、硝化工藝的企業開展重點檢查,聘請專家,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二是要嚴厲處罰。對反復查出同樣問題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並通報警示警告。三是加大對事故企業的監管力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四個必須」:凡是發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次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業,必須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凡是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必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責令停產整頓,並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給予上限處罰;凡是違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等法律法規必須給予經濟處罰;凡是發生一次較大事故的必須列入「黑名單」管理。
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十二)進一步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有序退出。督促有關市縣政府和企業進一步認清形勢,加大退出力度。嚴格安全監管,不斷提升安全准入門檻,提高安全標准並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其生存成本,壓縮其生存空間,堅決執行「十個一律」:凡是「三庫」與生產能力不匹配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四防」設施不達標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內外部安全距離不足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發現「三超一改」的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現轉包分包的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不再新建擴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律不再搬遷重建生產企業,一律依法關閉無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只要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爆炸受傷)的一律無條件退出,在停工期內偷開偷產的,一經核實,一律無條件退出,確保總量只減不增。
(十三)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監管。一是嚴肅查處 「三超一改」及轉包分包、一證多廠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二是繼續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庫四防」建設和改造提升,確保「三庫」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確保「四防」設施完好有效。三是實行春節、「兩會」和高溫季節停工停產措施,待全國兩會或高溫季節結束,經專家驗收合格方可復工生產。四是嚴格執行 「先培訓後上崗」和「先驗收後開工」的規定,凡企業涉葯操作工未經培訓合格和「三庫」、「四防」及工(庫)房視頻監控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開工生產。
(十四)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一是嚴格控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數量和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數量,逐步減少常年零售網點數量。二是認真按照國家和《河北省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相關要求,加強零售點安全管理,堅決取締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取締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的零售點。三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強力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對違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的,一律暫扣其許可證。
⑷ 安全設計診斷是哪個文件要求
是政府文件要求。文件名是關於規范在役化工生產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工作的通知,用於規范安全設計。安全設計診斷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為主題,對裝置進行檢驗。
⑸ 十五項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是什麼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4、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5、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6、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未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8、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及硫化氫氣體管道穿越除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的公共區域。
9、地區架空電力線路穿越生產區且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
11、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茄岩、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顫鋒御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准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13、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產裝置未按國家標准要求設置雙重電源供電,自動化控制系統未設置不間斷電源。
15、安全閥、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7、未制定操作規程和工藝控制指標。
18、未按照國家標准制基坦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執行。
19、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未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新建裝置未制定試生產方案投料開車;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20、未按國家標准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⑹ 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改造是指什麼
「兩重點一重大「指的是」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版險化學品重權大危險源「。
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116號文件《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對於新建裝置自2018年1月1日起,各地的安監局逐步對於「兩重點一重大項目」要求新項目進行SIL 定級與驗證,對於在役裝置應在2019年底之前,完整安全儀表系統的評估工作,並進行整改。
(6)在役裝置設計診斷多久一次擴展閱讀:
《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1、充分認識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基礎工作
3、進一步加強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重點)
4、高度重視其他相關儀表保護措施管理
5、從源頭加快規范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
6、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
7、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