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神州太訊報警聯網
神州太訊科技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 賈波 0531-83123832 15165142036 濟南高新區華能路9號新龍科技大廈404 CVC小區電話聯網防盜報警系統解決方案 一、公司簡介 北京神州太訊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市高科技園區批准和認定的專業從事開發、設計、製造無線/有線智能控制及其附件系列產品的高科技企業,公司位於北京國際中央商務區CBD核心東區。公司經過近8年的技術研發積累,已擁有工業控制、無線遙感遙測、信號屏蔽、單片機控制、高清度圖像製造、計算機通訊等核心技術。堅持走專業化發展的道路,摒棄「大而全」的經營思想,追求「精而深」的專業模式。公司以「推動中國未來安防產業」為已任,積極探索中國安防產業的前進方向,著力構建中國安防產業未來發展的核心競爭力。鍥而不舍,艱苦奮斗,傾力打造中國安防產業領軍品牌是神州太訊人永恆不變的追求。 二、 聯網報警系統 概述 為了更有效保證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在住宅和住宅小區內引入了智能化的手段進行安全防範管理。目前,我國正在蓬勃發展的智能住宅的安全防範系統可以滿足人們安全防範的要求。智能住宅的安全防範系統是由防盜報警系統、防火(火災報警)系統、防燃氣泄漏系統、緊急求救系統等組成,該安全防範系統是家庭、住宅小區防範外來侵害和自然災害的一種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智能住宅的安全防範系統大大提高了居民自身的安全感,已成為社會治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在當今高速發展的社會中,人們對自身所處的環境越來越關心,居家安全已成為當今小康之家優先考慮的問題。當您上班家中無人,或者僅有老人孩子在家,或者您晚上在家熟睡,您必須確保家庭成員和財產的絕對安全。 當今世界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報警系統已從當初的簡報單化、局部化向網路化、集成化、智能化的方面發展。CVC聯網報警系統的基本思想就是變以往的防盜門窗式的被動防範為主動防範,單門獨戶的個體防範為總體網路防範,建立一個立體化、多層次、全方位、科學的24小時安全防範及服務網路系統,將物防、技防、人防有機結合,為人們提供安全、舒適、便捷的工作、生活環境。 三、設計原則 鑒於智能社區的發展目標,住宅區家庭安防系統的設計將遵循以下原則: 住戶至上 本方案以滿足住戶需求為目標,最大限度的滿足住戶提出的功能需求,並針對業務的特點,確保實用性。 開放性和先進性 在產品選型時應兼顧智能社區的總體規劃,並在滿足住戶現有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各種智能化適用技術迅猛發展的趨勢,不僅在技術上保持最先進和技術超前,而且更注重採用最先進的技術標准和規范,以確保系統適應未來發展的趨勢。 集成性和可擴展性 充分保證安防系統總體結構上的先進性和合理性,實現分散控制、集中管理和監控;總體結構上具有可擴展性和兼容性,使安防系統可以隨著技術的發展和進步,不斷得到充實和提高。 安全性、可靠性和容錯性 由於安防系統必須24小時連續運轉,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容錯能力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對電源、系統備份等方面採取相應的容錯措施。 標准化和結構化 本方案依照國家和地區的安防標准進行。此外,根據智能社區系統的總體結構要求,安防系統必須實現結構化和標准化,並代表當今最新技術成就,以確保系統的擴充性和擴展性,有利於實現投資保障。 四、系統設計說明 居家 報警系統 是在住戶家裡安裝報警控制器和探測設備,並通過電話網與小區報警中心聯網。無論盜賊以何種方式進入室,或者煤氣泄漏、煙霧達到一定濃度,都將觸發報警,系統將在及短時間內把警訊傳到接警中心和用戶的電話手機上,接警中心能獲得失事地點的具體位置及用戶的詳細資料,便於中心快速採取救援措施,同時方便住戶第一時間知道家裡發生的警情。 由我公司借鑒國外先進技術經驗自主開發研製的CVC系列報警控制系統可以對非法入室、緊急救援、煤氣泄漏等各類警情或緊情進行自動報警。 五、 報警設備 選型原則 防盜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盡可能的使系統的結構簡單、可靠,設計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如下: (1)系統可靠必須高,即使工作電源發生故障,系統也必須處於隨時能夠工作的狀態。 (2)系統應具備一定的擴充能力,以適應日後使用功能的變化。 (3)報警器應安裝在非法闖入者不易察覺的位置。 (4)系統應盡量採用標准產品,便於日後系統的維護和檢修。 (5)系統必須採用多層次,立體化的防衛方式。目標保護不能出現控制盲區。 六、系統組成及簡介 該遠程應急報警系統可分為三個組成部分:(一)居家報警系統(二) 接警中心主 機和管理軟體;(三)公用電話網或內部程式控制電話網 。 6.1、居家 報警系統 包括前端、傳輸、報警主機三部分組成。 前端:系統住戶前端由各種探測器、報警裝置組成,它們用於提供探測范圍內的各種報警信息。 傳輸: 前端設備通過有線/無線的傳輸方式把報警信號傳給報警主機。 報警主機:接收前端設備發來的報警信號,並把報警信息通過電話網傳輸給報警中心和業主。 6.2、 小區聯網報警 管理中心應由中心接收機、普通PC機、高解析度的彩色顯示屏、列印機(可選)、UPS電源(可選)等組成。 七 . 設備選用 Ⅰ 產品名稱 豪華型電話聯網中心 (必選) 1. 產品型號 CVC-JJX (根據客戶要求 可設置為不產生話費的中心機和報警主機) 2. 產品圖片 . 3. 技術參數 報警管理中心主機是CVC聯網報警中心系統的核心,可在同一平台上同時處理來自電話網報警控制主機信息。可獨立運行,可儲存1萬條事件信息備查,安全可靠。是目前最先進的報警接收機之一,具如下功能: ● 中文液晶顯示事件信息。 ● 儲存多達1萬條來電事件信息。 ● 可同時接收及處理多達16個不同的來電。 ● 可獨立使用,不受電腦故障、病毒的影響。 ● 內置故障自檢系統。 ● 可識別30000多個用戶。 ● 採用標準的通訊協議,可與多種標準的報警控制主機聯網使用。 ● 防雷擊、防噪音及抗干擾裝置 ● 支持國際安定寶CID通信協議 Ⅱ. 產品名稱 智能增強型 鐵盒 16 路有線 16 路無線防盜報警器 (必選) 1. 產品型號 CVC-V8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有線 防盜報警器 產品特點: 兼容國際通用協議CID,4+2等,報警上傳速度國際領先; 主機所有設置可以通過232介面,實現軟體編程,更智能,操作更簡單; 報警電子地圖監控,更直觀; 16防區有線無線兼容,模塊自動識別,擴展自如; 配合聯動模塊,實現報警監控燈光聯動等; 交叉功能設置,防止誤報,避免誤報; 主機鍵盤有110,119,120緊急按鍵設置,方便緊急報警功能。 有線 防盜報警器 功能簡介: 8防區有線無線兼容;支持國際通信協議, 可配輸出模塊,可以自定義輸出方式:聯動輸出;遠程式控制制輸出(主要用在聯動監控,控制家電、燈等); 可通過鍵盤或者軟體對系統進行各種編程設置,如報警聲方式、防區類型、錄音、監聽、遠程式控制制、報警電話號碼、電話線檢測等。 可設置6組報警電話號碼(固定電話或移動手機號碼)和3組報警中心電話號碼。警情觸發時,循環撥號。 8種布防方式:外出布防、在家布防、延時布防、遠程布防、單防區布防、強制布防、定時布防、遙控布防。 6種撤防方式:單防區撤防、密碼鍵盤撤防、遠程撤防、接警撤防、定時撤防、遙控撤防。 8種防區類型:即時防區、延時防區、24小時防區、周界防區、火警防區、煤氣防區、校驗防區、旁路防區。 存儲50條事件記錄,可查詢防區報警及布撤防信息。 可用遙控器進行布防、撤防、緊急報警等操作。 可用主機鍵盤快捷鍵操作,簡單方便。 具有電話線故障檢測功能,電話線路如有故障可由主機本地報警 具有電話線搶線功能,確保報警撥號優先。 主機具有充電電路,可內置DC12V 密封鉛酸電池,停電不停機。 有線 防盜報警器 技術參數: 溫度范圍: 0℃ ~ 45℃ 濕度范圍: 10% ~ 95% 交流電源: AC18V ~ 22V,1.3A 待機電流: 65mA 報警電流: 115mA 電源輸出: DC12V 1Amp 後備電池: DC12V 1.2AH ~ 6.5AH可充電免維護酸性電池 尺寸: 306mm×262mm×84mm 重量: 2.5 Kg 鍵盤電流: 每個鍵盤60mA,最大輸出1Amp 報警輸出口: DC12V,400mA Ⅲ 產品名稱 有線廣角探測器 1. 產品型號 CVC-YG01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功能特點: ◆智能邏輯控制,濾除各種誤報 ◆真實溫度補償技術 ◆雙極性脈沖計數可調 ◆抗白光干擾 ◆抗手機干擾 ◆菲涅爾光學透鏡 ◆壁掛/牆角安裝 ◆報警輸出NC/NO可選擇 ◆採用SMT工藝製造,抗射頻干擾 技術參數 ◆工作電壓:DC9-16V ◆消耗電流:≤18mA(DC12V時) ◆探測距離:12m ◆探測角度:110度 ◆自檢時間:約60S ◆報警指示:紅色LED ◆覆蓋區域:遠區11個,中區8個,近區5個 ◆感測器:雙元熱釋紅外感測器 ◆工作溫度:-10℃ ~ +50℃ ◆環境濕度:最大95%RH(無凝結現象) ◆抗RF干擾:10MHz-1GHz 20V/m ◆安裝方式:壁掛或牆角安裝 ◆安裝高度:1.7-2.5(建議安裝高度2.2m) ◆報警輸出:NC/NO可選擇,接點DC28V 100mA ◆防拆輸出:NC,接點DC28V 100mA Ⅳ 產品名稱 無線門磁發射器 1. 產品型號 CVC-M-M150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用來探測門、窗、抽屜等是否被非法打開或 移動。它由無線報警器和磁鐵固定盒兩部分組成。 裝入電池後即進入工作狀態,當探測到大於 30mm的位移(開門)時,報警指示燈(紅色)亮, 並 發報警信號至主機,主機(若此時處於布防狀 態)將現場報警,同時自動撥打預設電話報警。 技術參數: 工作電壓:12V 靜態電流:6uA 報警電流:<15mA 發射距離:300米 Ⅴ 產品名稱 有線壁掛燃氣探測器 1. 產品型號 CVC-Q04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MCU控制,可靠性強 高穩定性、長壽命 壁掛式安裝 單獨報警,聯網報警可選 自動故障檢測,聲光提示 警情排除自動復位 感應氣體:天然氣\液化石油氣 電源:AC100- 240V 50Hz家用電源 或DC12V的直流電源, 靜態電流: ≤50mA 報警電流:≤100mA 報警聲壓:≥80dB/m 報警濃度:10%LEL (0.5%)(5000PPM) 工作溫度:-10℃ to +55℃ 相對濕度:≤90%RH 報警濃度誤差:不大於±3%LEL 報警方式:聲光報警/切斷燃氣閥/聯網信號 執行標准:GB15322-2003 EN50194 UL1484 尺寸:120*70*43mm Ⅵ 產品名稱 有線光電煙霧報警器 1. 產品型號 CVC-YY01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產品功能 ◆ 採用微處理器控制 ◆ 自動復位/斷電復位可選 ◆ 紅外光電感測器 ◆ 聯網輸出N.C. / N.O.可選 ◆ LED指示報警 ◆ 金屬屏蔽罩,抗電磁干擾 ◆ 環境適應性強 ◆ SMT工藝製造, 穩定性強 ◆ 防塵、防蟲、抗白光干擾設計 技術參數: 斷電復位 紅外光電感測器 聯網輸出 / LED指示報警 金屬屏蔽罩,抗電磁干擾 環境適應性強 SMT工藝製造, 穩定性強 防塵、防蟲、抗白光干擾設計 工作電壓:DC12V 靜態電流:≤2mA 報警電流:≤10mA 工作溫度:-10℃~+50℃ 報警方式:聯網輸出 / LED指示報警 Ⅶ 產品名稱 有線智能幕簾探測器 1. 產品型號 CVC-YH01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功能特點: ◆智能邏輯控制,濾除各種誤報 ◆真實溫度補償技術 ◆雙極性脈沖計數可調 ◆抗白光干擾 ◆抗手機干擾 ◆抗射頻干擾(20V/m -1GHz) ◆菲涅爾光學透鏡 ◆壁掛或吸頂安裝 ◆報警輸出NC/NO可選擇 ◆採用SMT工藝製造,性能更穩定 技術參數: ◆工作電壓:DC9-16V ◆消耗電流:≤18mA(DC12V時) ◆探測距離:9米 ◆探測角度:15度 ◆自檢時間:約60S ◆報警指示:紅色LED ◆感測器:熱釋紅外感測器 ◆工作溫度:-10℃ ~ +50℃ ◆環境濕度:最大95%RH(無凝結現象) ◆抗RF干擾:10MHz-1GHz 20V/m ◆安裝方式:壁掛 ◆安裝高度:1.7-2.5米 ◆報警輸出:NC/NO可選擇,接點DC28V 100mA ◆防拆輸出:NC,接點DC28V 100mA Ⅷ 產品名稱 聲光警號 1. 產品型號 CVC-J02 2. 產品圖片 3. 技術參數 聲光警號 又稱 聲光報警器 防火ABS阻燃外殼 工作電壓范圍(VDC):6-15 額定電流(mA):300 額定電壓(VDC):12 聲壓(VDC):110±3 毛重(kgs):14.5 數量(pcs):100 包裝尺寸(mm):580*240*450
『貳』 燃氣報警器的類型有哪些區別在哪裡
你好!
燃氣報警器分為家用和工業用兩大類,其中家用燃氣報警器常見回的有獨立式:最答普通的類型;控制型:帶切斷閥,發現燃氣泄漏後可以自動關閉閥門;無線型:帶gsm模塊,發現燃氣泄漏後可以向手機發送簡訊。
以上由「燃氣報警器廠家——鎧衛信」為你解答,望採納!
『叄』 為什麼煤氣泄露裝置不能自己安裝
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應是產品的組成部分,所以這部分費用應該由供氣企業承擔。」
一律師代表說,燃氣安全不僅涉及消費者個人利益,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問題,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成本應由經營企業或政府承擔,而不應該加到消費者身上。
還有聽證代表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這項安全措施具有引導作用,如果讓消費者承擔,很多老用戶可能會拒絕安裝,這勢必會影響到社會公共安全,也不利於這項措施的推廣與普及。另外,過了初裝期之後,還要面臨後續的產品更換問題,因此,政府最好設置專項資金或補貼政策予以支持。
供氣企業代表認為,我市出台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不包含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項目,這屬於新增加的部分,姑且不論誰來承擔這項費用,如將燃氣泄漏報警器費用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還應由物價部門重新核定收費標准。
這位代表稱,目前,國家還沒有法規條文規定供氣企業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產權也沒有明確是供氣企業所有,而根據我省其他地市的做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費用都是用戶個人來承擔。
事實上,根據上位法,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都屬「積極推廣使用」范疇,並非強制行為。
聽證代表認為,如從安全形度出發,《徵求意見稿》立法條文可以嚴於上位法,但是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最好明確誰來承擔安裝費的問題,這樣才有利於法規條文的實施。
液化氣鋼瓶產權置換有無必要、是否可行?
針對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檢驗與報廢的法規,《徵求意見稿》設置了6條條文。
其中,第三十八條:「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自備氣瓶的用戶,應當於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兩年內,將個人或單位現有的自備氣瓶產權,作價轉讓給轄區內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不得拒絕回購用戶的自備氣瓶。」
第三十九條:「氣瓶轉讓價格由液化石油氣經營者結合氣瓶出廠年份、氣瓶檢驗結果、報廢年限等綜合因素,合理確定回購價格,並在氣瓶置換點進行公示;或者由自備氣瓶用戶與液化石油氣經營者,自行協商確定。氣瓶產權轉移後,液化石油氣經營者應當與燃氣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由液化石油氣經營者的送氣服務人員,統一送氣到戶。」
同時,條文還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對液化石油氣經營者兩年產權置換期內回購用戶自備氣瓶報廢舊瓶的支出,給予適當補助。」
聽證會現場,對《辦法(意見稿)》條文設置的必要性和科學性進行了討論。
《徵求意見稿》起草單位相關負責人稱,在城市中,液化石油氣已成為管道天然氣的重要補充,隨著大氣環保工作的推進,城鄉用戶不斷增多,液化氣鋼瓶保有量並未減少。
作為一種特種設備,液化氣鋼瓶因存放、使用不當或者過期等原因,容易發生意外安全事故,不僅給公共安全帶來危害,而且會造成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及財產重大損失,因此,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十分必要。
「我市每年經營液化氣4萬噸,1噸液化氣能充75隻氣瓶,每隻氣瓶一年大約充10次,這樣估算,我市液化氣瓶的數量至少有三四萬只。」液化氣經營企業代表說,由於液化氣瓶數量龐大,用兩年緩沖期將廣大用戶個人手中的液化氣瓶回收過來是可行的。
液化氣瓶產權置換後,就意味著液化氣專營企業須向廣大用戶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氣瓶,氣瓶的所有權歸液化氣專營企業,用戶只需繳納押金便享有使用權,就像市民消費桶裝水一樣。
聽證代表一致認為,液化氣經營者從用戶手中回收氣瓶,政府給予相關企業一定補助,這項條文比較合理。同時,他們對《徵求意見稿》中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檢驗與報廢條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都基本認可和贊同。
據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聽證會代表圍繞《徵求意見稿》的主要議題,踴躍發言,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了我市開門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的原則,這些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對聊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的制定、出台都有積極的作用。會後,他們將認真整理、歸納各位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並合理吸收,以使我市的規章制度更加規范、科學。煤氣泄露比較危險。看了以上的規定,知道不能自行安裝。
『肆』 煤氣報警器顯示036正常嗎
一氧化來碳報警器檢測環境不一樣自,所需要檢測一氧化碳氣體泄漏濃度的量程也不一樣。
一氧化碳報警器常見量程為兩種,即0-500ppm、0-1000ppm。根據一氧化碳報警器標准報警值50%來看,以0-500ppm量程的一氧化碳報警器為例,檢測環境中一氧化碳氣體泄漏濃度小於250ppm時都屬於安全范圍內的,故小於250ppm即為安全。顯示大於等於250ppm時會對人身造成危害,會發出聲光報警等安全預防提示。
『伍』 生產燃氣報警器的廠家應有哪些必須的資質
按照國家標准以及生產規范要求,針對燃氣報警器廠家在生產該設備的時候必須要經過版資質核查,必權須要取得相應的產品資質才可以進行生產並且投入使用,這些證件包括消防產品型式認可證書cccf、國家消防電子產品檢驗報告、工業電氣產品防爆合格證、國家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cmc等。
消防安監部門在檢查企業安裝燃氣報警器的時候也會要求企業出示相關產品資質以確保所采購產品符合生產許可,所以企業在采購的時候不能只看燃氣報警器價格便宜就購買,也需要考慮一下是否能夠符合國家要求。
『陸』 燃氣報警器為什麼要指定地點買其它報警器不行嗎他的報警器比其它的貴很多,不買他的就不開氣。
其實是一種壟斷行為,不過買他們(燃氣管理部門)的相對來講,產品質量及安全性能應該有所保障。不過目前京東、淘寶等網上均有銷售不同類型的該產品!
『柒』 青島消防規定
青島市消防管理規定
(1996年10月4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社會財富和人身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三條 消防工作施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遵循消防工作社會化的原則。
第四條 人民政府將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事業的發展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的消防工作。區(市)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是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具體履行消防監督職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軍事機關負責,公安消防部門協助。
林地防火由林業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
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
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八條 維護公共消防安全、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的共同責任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檢舉、控告和制止的權利。
第九條 每年11月9日為本市消防活動日,各級人民政府、各單位和公民都應當積極組織或參與消防活動。
第二章 消防組織與職責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完善落實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保證對消防事業的投入,組織指揮滅火搶險,表彰消防先進單位和個人。
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條 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下列消防監督職責:
(一)監督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參與編制城市消防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監督、檢查各單位消防工作,審查、確定火險隱患、監督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四)監督、檢查城鎮消防工程及設施的建設與維護,對建築工程實施防火設計審核和工程竣工驗收;
(五)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的安全條件進行審核;
(六)監督消防產品的質量;
(七)組織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培訓和滅火搶險演習,指導各類地方消防組織的建設和訓練;
(八)組織指揮滅火,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救援;
(九)組織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鑒定,提出有關處理意見;
(十)組織消防科技成果的鑒定和推廣,推動消防科技的研究和開發;
(十一)發布火災信息,統計火災損失;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林業、港口、鐵路主要部門負責本行業的消防監督工作。
第十二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落實消防工作方案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設立消防安全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和培訓,制定滅火和人員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四)實行承包、租賃經營時,其合同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五)開發引進設備、技術時,應當同時開發、引進相應的消防安全設施和技術;
(六)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查處火災事故。
第十三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中型生產企業或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中型企業;
(二)重要的港口、機場、車站及大型國有和集體林場;
(三)大型專用倉庫,儲油或儲氣基地;
(四)公安消防部門認為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其他單位。
專職消防隊可以由一個單位建立,也可以由幾個相鄰單位聯合建立。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消,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
第十四條 規模較大的商店(場)、賓館、飯店等人員集中場所,應當建立專職消防班。
專職消防班可兼作保安警衛工作。
第十五條 鄉鎮和年生產總值超過億元的村,應當組建消防站。其建立與撤消,須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街道,村等應當成立義務消防隊。
第十七條 各類專職消防隊(班)的隊員、專(兼)職消防人員,應當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各類專職消防隊(班)應當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車輛、器材或裝備,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有關技術訓練,並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和考核。
第十八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約,開展防火宣傳、防火檢查工作。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對已投保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新聞機構應當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報道火災案例,協同公安消防部門向社會提供消防安全咨詢服務。
第二十一條 教育部門應當把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各學校由校長負責,每年度組織師生進行不少於一次的消防逃生避難的訓練。
第二十二條 旅遊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旅遊點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辦理賓館星級申報手續時,應當責成申報單位出具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安全合格證明。
第二十三條 工商、文化、治安等管理部門,在辦理公共娛樂場所准營手續時,應當責成申報單位出具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安全合格的證明。
第三章 消防規劃與建設
第二十四條 規劃、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標准和城鎮消防要求,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制定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專業規劃,並保證其與城鎮建設同步實施。
公共消防設施由城建、公用、郵電等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公安消防部門負責驗收、使用。
新建、改建城市住宅區,建設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配套的小型消防站。
第二十五條 城市市區按照4至7平方公里保護范圍或在接到報警後消防車能在5分鍾內到達責任區邊緣的原則,設立消防站。
高層建築密集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密集區應當設置特勤消防站;港口應當設置水上消防站。
第二十六條 建築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建立防火設計責任制和逐級審核制度,並對工程防火設計負責。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第二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改變原建築設計用途的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消防管理規定,將工程的防火設計圖紙和資料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
規劃部門在接到公安消防部門防火設計審核同意的意見書後,方可審核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報公安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工程施工採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時,應當根據有關技術規范,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條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必須設置自動報警設備運行試驗室、自動滅火設備模擬滅火試驗室並配備相應的操作人員;對採用的產品須經運行試驗及抽樣滅火試驗後方可安裝使用。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對承擔施工的消防工程,應當按照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合同例行巡檢,每年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 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室內裝修工程,按規定收取消防設施設備費,專項用於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購置消防裝備、設施、器材。
第四章 火災預防
第三十一條 城鄉居民應當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懂得安全用火、用電和其它防火、滅火知識。
第三十二條 單位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及值班人員,應當每天例行防火安全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第三十三條 單位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維修人員,固定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管理人員,消防產品檢驗維修人員等,必須經過消防培訓,並經公安消防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四條 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單位設置的火災自動(固定)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用。
增設固定火源或明火作業前,應當經本單位負責消防安全的部門審批;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給用火證。用火設備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第三十五條 單位電氣設備的安全和維修,應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嚴禁違反規定接拉電線、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第三十六條 消防產品生產、消防設施安裝施工及消防中介服務單位,必須配備二名以上不低於中級職稱的專職工程技術人員;消防產品維修、銷售單位必須配備一名以上不低於中級職稱的專職工程技術人員。
生產、維修、銷售消防產品的單位,須設產品檢驗室及質量分析化驗室,配備相應的設備及操作人員,其生產、維修、銷售的產品應當進行全部檢驗或抽檢;抽檢的,抽檢率不低於全部產品的5%。
第三十七條 從事消防產品(含生產建築防火材料)生產、維修、銷售和消防中介服務、消防設施安裝施工的單位,應當經市公安消防部門審查同意並取得規定的消防許可證後,方可申領營業執照。
取得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和消防中介服務、消防設施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須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年度審驗。
第三十八條 設有固定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門認可的中介機構的鑒定性檢測,並按規定接受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的定期檢測、清洗、調試和維修。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運輸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到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辦理准運證。
第四十條 各類儲存易燃、可燃物資的倉庫,必須落實倉庫防火規定,嚴禁超儲和堵塞消防通道。化學性質不同和災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同庫儲存。
第四十一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包裝必須註明品名、產地、產期、性能、防火標志和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當設置通風、防塵、防靜電、監測、報警、避雷、防火、防爆等安全設施。
第四十三條 各類加油站、液化石油氣代罐點,經公安消防部門進行防火安全審核合格後,有關部門方可辦理經營手續。
第四十四條 餐飲服務場所的餐廳內嚴禁使用、存放充裝液化燃氣的鋼瓶。
第四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公共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燃氣管道上設置建築物。
第四十六條 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口岸應當加強安全檢查,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與其它貨物混存、混裝、混運。
第四十七條 下列活動應當事先向公安消防等部門申請許可,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一)舉辦大型物資交流活動、展銷會、民俗集會、慶典等;
(二)市政消防給水設施、火災報警線路及城市燃氣管網停機、停水、停氣維修;
(三)大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貯存設施大修;
(四)燃放焰火;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申請許可的其它行為。
第四十八條 農村場院、柴草堆垛應當設在離房屋、火源和電力架空線較遠的安全地帶。
第四十九條 禁止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
(一)自行倒罐液化石油氣、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和帶火的爐灰;
(二)亂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
(三)在倉庫、堆垛、場院、易燃建築區等禁火地點吸煙、動火;
(四)在禁止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
(六)在市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焚燒紙張及其它物品;
(七)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乘車、乘船、乘機;
(八)私自製作、充裝氫氣和其它可燃、助燃氣體;
(九)在水產品、運輸、經營中使用氧氣;
(十)拆除、改造、遷移、安裝管道燃氣設備;抽取管道燃氣;
(十一)在綠地、林地、林沿地帶野炊、燒荒、燒紙、燒秸桿、槍械狩獵。
第五十條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應當加強監護,履行其防火教育義務。
第五十一條 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工廠、倉庫和商店(場)賓館、飯店、影劇院等公共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和公共責任險。
對消防設施完善、建立專職消防隊(班)的投保單位,保險公司可對其實行一定的優惠。
第五章 火災撲救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交通、衛生、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鐵路、民航、林業、駐軍等單位應當建立與公安消防部門緊急聯系的網路,確保大火撲救時的統一調動和指揮。
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或發現有發生火災危險時,都應當迅速報警或為報警提供方便,報警電話不應當收費。
第五十四條 公安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必須迅速趕往火場,具體組織指揮火災的撲救工作。有關單位和各類消防隊應當服從公安消防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動,協同滅火搶險。
禁止組織未成年人滅火。
第五十五條 公安消防部門可以根據滅火搶險需要,決定斷電、斷氣及要求供水、供電、劃定警戒區,限制人員和交通車輛進入,限制用水、用電,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拆除或破損某些建築物。
第五十六條 消防車、消防艇趕赴火場,可以使用通常不允許通行的道路、空地或者水域,其它車輛,船舶或者行人應當避讓。
第五十七條 趕赴火場的消防車、消防人員及運往火場的消防器材、裝備,鐵路、航空及交通部門應當優先組織搶運。
各類消防車在執行滅火救險任務時,免繳往返過橋、過路、輪渡等費用。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民辦和義務消防隊因支援其它單位滅火所消耗的燃料、器材和滅火劑等,經公安消防部門核實後,可向失火單位收取相應的費用。
第五十八條 因滅火搶險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人民政府或有關單位應當按規定給予治療、優撫或者安置。
第五十九條 重大、特大火災事故、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其它火災事故,由公安機關組織調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撓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第六十條 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清理或變動火災現場。
第六十一條 公安消防部門調查、鑒定火災原因,可聘請有關專家參與和將物證送交有關科研、檢測部門檢測,所需經費由火災責任人或責任單位承擔。
第六十二條 火災原因查清後,公安消防部門應當依法對火災事故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提出處理意見,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六十三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一)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成績突出的;
(二)維護公共消防安全,及時發現或消除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乘機突出的;
(三)模範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制止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成績突出的;
(四)及時發現、報告火災或積極撲救火災,有重要貢獻的;
(五)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六)在消防科研和技術革新中取得重要成果的;
(七)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第六十四條 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有權作出以下具體行政行為:
(一)對存有重大火險隱患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必要時,可傳喚有關人員,責令限期整改;
(二)對隨時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在緊情況下,責令將其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頓;停產、停業對當地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決定;
(三)生產、維修消防器材和安裝消防設施,其產品或施工質量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責令限期整改或由發證機關吊銷其許可證;
(四)經檢驗對認定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產品,不準出廠或銷售,並可責令追回出廠或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
(五)對未經防火審核,擅自施工或施工中擅自更改防火設計的工程,責令暫停施工,並督促整改。
第六十五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一)在禁火區域內使用機動車輛、動力機械未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的;
(二)人員集中的公共建築,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裝置或設置不完備的;
(三)堵塞、封閉、佔用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商店和公共娛樂場所的通道、樓梯和出口的;
(四)高層賓館、飯店未按規定配備賓客避難自救器具的;
(五)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
(六)建築工地管理混亂,存在火災隱患的;
(七)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大型商店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未制訂滅火、應急疏散方案並按期組織演練的;
(八)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火栓的;
(九)阻礙他人報警和補救火災的。
第六十六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或單處、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易燃易爆場所,未按規定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未採取導處制靜電措施的;
(二)生產、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未按規定配備防火、防爆、監測、報警、降溫、通風、防潮等消防安全設施的;
(三)設計單位在工程防火設計中未按照防火設計規范設計,防火設計嚴重不完善或有重大問題的;
(四)生產消防產品未按國家規定標准進行阻燃性能、耐火極限等數據的測定,即出廠進入流通領域的;
(五)使用未經國家消防檢測機構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消防產品許可證的消防產品、建築防火材料的;
(六)拒不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或未取得合格證即上崗作業的;
(七)擅自改變或取消原建築防火設計、影響消防安全的;
(八)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形成火險隱患的;
(九)建設、施工單位不按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留下火險隱患的;
(十)施工單位不按消防技術標准施工,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十一)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器材、設備的;
(十二)超范圍經營、超量儲存和違章混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
(十三)違章混裝或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運輸化學危險品;運輸車輛不符合安全條件的;
(十四)經營、運輸水產品,直接使用氧氣瓶的;
(十五)加油站違反規定向桶(袋)內加註燃油的;
(十六)在公共場所擅自使用氫氣瓶充裝氣球的;
(十七)私自倒灌瓶裝液化石油氣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的;
(十八)餐飲單位在餐廳使用或存放燃氣鋼瓶,以及使用液體燃料的;
(十九)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生產、經營、儲存或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
(二十)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未附有註明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說明書,未按規定註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項的;
(二十一)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船舶和飛機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或單處、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設置不完善,管理不善的;
(二)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擅自拆除、停用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裝置的;
(三)損毀公共消防設施尚未構成犯罪的;
(四)工程審批部門對未經公安消防部門防火設計審核同意的工程,發放有關工程許可證的;
(五)建築工程未經消防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擅自從事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和從事消防工程安裝及消防中介服務的;
(七)超等級從事消防設施安裝施工或擅自轉包消防工程、轉讓有關消防許可證的。
第六十八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十五條、六十六條、六十七條規定的,除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罰外,對單位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九條 因拒不整改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或整改不及時、不合格而導致火災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 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構成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處罰,其處罰許可權和實施程序由市公安機關規定。
第七十二條 公安消防部門依照本規定實施的罰款處罰,應當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罰款由銀行托收並全部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七十三條 對依照本規定做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單位和個人,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條例》的規定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十四條 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法,秉公辦事,對循私舞弊、索賄受賄、違法執行職務的,由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以、以下均含本數。
第七十六條 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青島市政府 發布日期:1996年10月04日 實施日期:1996年10月04日 (地方法規)
『捌』 天然氣表上顯示超時保護是什麼情況
因為長時間沒有使用,天然氣表裡面的電磁閥自動關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