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組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五大組成部分:
一、觸發裝置:
火災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
二、火災報警裝置:
火災顯示盤(又稱復示盤或樓層顯示器)用於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的信號,顯示發出火警部位或區域,通常設置於經常有人員存在或活動而沒有設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現場區域。
三、火災警報裝置:
火災警報裝置是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用以發出區別於環境聲、光的火災警報信號的裝置稱為火災警報裝置。聲光報警器就是一種最基本的火災警報裝置,它以聲、光方式向報警區域發出火災警報信號,以提醒人們展開安全疏散、滅火救災等行動。
四、電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屬於消防用電設備,應設有主電源和直流備用電源。其主電源應當採用消防電源,備用電源一般採用蓄電池組。五、其他輔助控制功能的聯動裝置:
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當接受到來自觸發器件的火災信號後,能自動或手動啟動相關消防設備並顯示其工作狀態的設備,稱為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與聯動裝置之間通過輸出類型的模塊來進行連接。
(1)消防手自動狀態顯示裝置擴展閱讀: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分三種形式設計: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集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就智能建築的基本特點,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是適用的方式。
智能建築中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要點是:根據被保護對象發生火災時燃燒的特點確定火災類型;根據所需防護面積部位;按照火災探測器的總數和其他報警裝置(如手報)數量確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總容量;按劃分的報警區域設置區域報警控制器;根據消防設備確定聯動控制方式;
按防火滅火要求確定報警和聯動的邏輯關系;最後還要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智能建築「3AS」(建設設備自動化系統、通信自動化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適應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