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讀:新標 GB 153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
新標GB 153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的解讀如下:
標准結構與適用范圍:
試驗項目與要求的變化:
報警設定值的調整:
高溫和低溫試驗的統一:
對電池供電探測器的要求:
聯網介面與插拔式感測器的要求:
其他新增要求:
總結:新標GB 153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在安全性能、技術細節和使用便利性上都做出了更全面和嚴格的規范,為可燃氣體探測器的生產、使用和檢測提供了更加科學、合理的依據。
㈡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准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准
一、設計標准概述
石油化工行業中,為確保生產安全,對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計有嚴格的標准要求。這些標准旨在預防氣體泄漏,及時發出警報,從而避免火災、爆炸及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二、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准
1. 檢測器設置:應根據工藝裝置的特點和氣體泄漏的可能部位,在易燃范圍內容易出現聚集的區域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器。
2. 報警閾值設定:報警閾值的設定應基於所檢測氣體的爆炸下限(LEL),通常設定為低於LEL的某個百分比,如10%LEL。
3. 報警系統:報警系統需具備聲光報警功能,確保在異常情況下能迅速通知操作人員。
三、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准
1. 檢測點選擇:有毒氣體的檢測點應選擇在可能釋放源附近,以及人員經常活動的區域。
2. 報警濃度設定:報警濃度應根據有毒氣體的性質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進行設定,通常為最高容許濃度(MAC)或致命濃度(LC)。
3. 報警系統要求:有毒氣體的報警系統除了聲光報警外,還應具備定位功能,以便迅速確定泄漏源。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檢測器的選型要考慮現場的環境條件,如溫度、壓力、濕度等。
2. 報警系統的電源應穩定可靠,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運行。
3. 定期進行檢測和報警系統的維護保養,確保系統的准確性、可靠性。
遵循上述設計標准,能夠大大提高石油化工企業生產的安全性,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