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傳動裝置包含哪些配件
傳動裝置用於遠距離多路控制,包括手動啟動器,消防電磁閥和定溫釋放器等。
(1)手動啟動內器手容動啟動器主要是火警緊急按鈕。它可直接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控制器或消防泵接通,安裝在建築物的樓道、服務台或值班室。
(2)電磁閥一般用作系統自動控制的執行機構。在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水噴霧系統和水幕系統中,常用電磁閥控制雨淋閥的開啟。
(3)定溫釋放器定溫釋放器是一種感溫元件控制閥門的連鎖裝置,主要有帶易熔鎖封的鋼索裝置和定溫釋放閥。
1)帶易熔鎖封的鋼索裝置。它是開啟雨淋閥的傳動裝置之一,主要由易熔鎖封、拉鉤、套管等組成。裝配後易熔鎖封能長期承受35kg靜力。發生火災時,易熔鎖封受熱熔解脫開後,整個鋼索裝置失去拉緊力,自動開啟傳動閥排水泄壓到一定值,自動打開雨淋閥,水進入管網並從噴頭噴出。
2)定溫釋放閥。這種閥採用與閉式噴頭相同的感溫元件製成,用來控制閥門的開啟。發生火災時,感溫元件動作,閥門自動打開。它主要用於水幕和水噴霧系統。
❷ 離合器越來越重是怎麼回事
離合器越來越重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汽車離合器自身特性。
踩離合器時的阻力主要來自壓盤膜片彈簧,因為需要把膜片彈簧壓下去才能使離合器分離。有些車壓盤大,膜片彈簧彈力強,離合器肯定更重。有些車壓盤小,膜片彈簧彈力小,離合器更輕。這是先天原因,但也不是沒有方法改變,可以更換變速箱端離合器驅動搖臂,越長力臂越大,踩離合越省力,但是離合器的工作行程會變長,即半聯動開始到完全結合這段時間離合器踏板移動距離更長。
二、離合器拉線需要更換。
很多高級點的車都用的是液力傳動離合器,離合器踏板和變速箱之間沒有拉線,靠液壓力傳遞動力,這種車離合器踏板阻力基本上不會變,很穩定,除非有些液壓泵出問題了會導致離合器變重。但是還有很多車仍用的是拉線式離合器,離合器拉線外面是硬管,裡面是一層尼龍套管,再往裡面就是鋼索,使用時間長了尼龍套管磨損嚴重導致鋼索嵌入套管里,摩擦力增加,這時候加潤滑油基本沒太大效果,離合器踏板的阻力基本上是成倍增加,一般來說拉線式離合器要是感覺踏板變重的話絕大多數都是因為離合器線磨損了。
三、分離軸承座上抹黃油導致阻滯力增大。
踩離合時候分離軸承會在軸承座上前後移動,有些人覺得給這里加點潤滑油或者抹黃油可以防止磨損,其實這樣做很容易導致離合器變重。因為黃油本身就有阻力,特別是對於分離軸承和軸承座這種滑動摩擦部件來說阻力更大。一般軸承里抹潤滑脂那是因為軸承內部其實是滾動摩擦,潤滑脂帶來的阻力相對來說小多了。再加上離合器使用中會產生一些粉塵,被潤滑油吸附後會導致分離軸承與軸承座之間阻力進一步增大。
四、離合器片變薄。
離合器片變薄後壓盤摩擦面在膜片彈簧作用下會繼續向前壓緊來彌補這部分距離以保證離合器能夠有足夠的壓緊力,這時候膜片彈簧會繼續向上翹起,導致分離軸承與膜片彈簧接觸面受力角度發生改變,需要用更大的力才能壓動膜片彈簧。
五、踏板機構缺油潤滑不足。
離合器踏板缺乏潤滑也會導致阻力增大,但是這時候踩離合器一般會伴有異響,而且這點阻力一般來說並不會對踏板造成太大的阻力,不過人們對阻力的敏感度不同所感覺的阻力不同。
❸ 摩托車的基本構造(詳細的)
摩托車是一種靈便快速的交通工具,也用於軍事和體育競賽。裝有內燃發動機。有兩輪和三輪摩托車。
摩托車由發動機、傳動系統、行走系統、轉向、制動系統和電氣儀表設備五部分組成:
一、發動機
1、摩托車發動機的特點
(1)發動機為二沖程或四沖程汽油機。
(2)採用風冷冷卻,有自然風冷與強制風冷兩種。
(3)發動機的轉速高,一般在5000轉/分以上。
(4)發動機曲軸箱與離合器、變速箱設計一體,結構緊湊。
2、機體
機體由氣缸蓋、氣缸體和曲軸箱三部分組成,缸蓋由鋁合金鑄造有散熱片,新型的四沖程摩托車發動機均採用頂置氣門、鏈條傳動、頂置凸輪軸結構方式。
3、曲柄連桿
摩托車發動機的曲軸採用組合式,由左半曲軸、右半曲軸和曲柄銷壓合而成。左右兩半軸的主軸頸上裝有滾珠軸承,用以將曲軸支承在曲軸箱上。曲軸的兩端分別裝有飛輪、磁電機及離合器主動齒輪。
4、化油器
化油器是摩托車燃料供給系統中的一個重要部件,位於空氣濾清器與發動機進氣口之間。一般摩托車發動機均採用進氣氣流方向為平吸式,節氣閥為柱塞式,浮子室式化油器。化油器結構主要由浮子室和混合室兩大部分組成。
5、潤滑系統
四沖程發動機採用飛濺潤滑與壓力滑潤相結合的滑潤方式。二沖程發動機一般多採用在汽油內混入一定比例的QB級汽油機機油的混合潤滑方式。
6、起動
摩托車的起動以腳蹬起動方式為主。腳蹬起動變速桿帶動扇形齒輪、起動棘輪、離合器總成鏈輪、前鏈條、曲軸鏈輪驅動曲軸旋轉,起動發動機。
另一種為一些引進機型所採用的起動蹬桿式起動機構。與前者不同,起動時首先要捏緊離合器手把,使離合器分離,變速桿可放在任何檔次位置,不必一定要放在空檔,起動後松開離合器,加大油門即可起步。
二、傳動系統
1、初級減速
初級減速主要由裝在曲軸端的主動鏈輪(主動齒輪)、套筒滾子鏈條和離合器上的從動鏈輪(從動齒輪)組成,作為一次減速並將發動機動力傳到離合器。
2、離合器
摩托車離合器有以下向種結構型式:
(1)濕式多片摩擦式離合器離合器總成浸在機油中工作,分主動、從動和分離三部分。離合器為常接合型,當緊捏離合器手把通過鋼索使螺套在左罩內轉動,螺套中調節螺釘右移,推動分離推桿和壓蓋,彈簧壓力消失,摩擦征與從動片分離。
(2)自動離心式離合器這種結構根據發動機轉速的高低來自動控制離合器的分離與接合。離合器由主動、從動和分離接合機構組成。主動部分由離合器外罩、止推片、離合器片等組成。從動部分由摩擦片、中心套等組成。
(3)蹄塊式自動離合器的主動部分為由曲軸帶動的固定座,座上有三個蹄塊總成,並用銷軸連接在固定座上,彈簧將蹄塊拉向曲軸中心,當轉速增高時,蹄塊產生的離心力大於彈簧的拉力時,就向外甩開,當離心力大到一定值時就與離合器盤接合,產生摩擦力帶動從動部分轉動,傳遞動力。
3、次級減速及傳動
隨著摩托車機型的不同,有皮帶傳動、鏈傳動和萬向節軸傳動三種傳動方式。
三、行走系統
行走系統的作用是支承全車及裝載的重量,保證操縱的穩定和乘坐的舒適。行走系統主要包括車架、前叉、前減震器、後減震器、車輪等。
(1)車架:
它是整個摩托車的骨架,由鋼管、鋼板焊接而成。它將發動機、變速箱、前叉、後懸掛等互相連接起來並有較高的強度與剛度。
(2)前叉:
前叉是摩托車的導向機構,把車架與前輪有機地連接起來,前叉由前減震器、上下聯板、方向柱等組成。方向柱與下聯板焊接在一起,方向柱套裝在車架的前套管內,為了使方向柱車動靈活,在其上下軸頸部位裝有軸向推力球軸承,通過上下聯板將左右兩個前減震器聯成前叉。
(3)前後減震器:
前減震器用以衰減由於前輪沖擊載荷引起的震動,保持摩托車行駛平穩。
後減震器與車架的後搖臂組成摩托車的後懸掛裝置。後懸掛裝置是車架與後輪之間的彈性連接裝置,承擔摩托車的負載、緩減、吸收因路面不平而傳給後轉的沖擊和震動。
(4)車輪:
摩托車的前輪為導向輪,後輪為驅動輪,均為輻條式車輪。輪轂內裝有制動器,前輪還裝有速度表的蝸輪、蝸桿,後輪裝有驅動機構。
四、轉向及制動系統
(1)轉向:
前輪與車把配合控制著摩托車的行駛方向。車把右端裝有控制化油器節氣閥開度大小的油門把柄和控制前輪制動器的閘把;左端裝有控制離合器的握把和手柄。在車把左右兩端還裝有後視鏡和各種電器開關。
(2)制動:
一般前輪制動由手捏閘把來控制,後輪制動由腳踩制動踏板來完成。鼓式制動器結構與汽車、拖拉機相似,制動蹄塊由鋁合金壓鑄成型,上面粘有摩擦制動片,通過制動臂轉動制動凸輪並推開制動蹄塊起到制動的目的。
五、電器儀表
①摩托車的電器線路與汽車基本相似。電器線路分為電源、點火、照明、儀表及音響幾個部分。電源部分一般均為交流發電機(或由磁電機充電線圈供電)、整流器、蓄電池組成。
②摩托車的點火方式,有蓄電池點火系統、磁電機點火系統和晶體管點火系統三種。在點火系統中又分有觸點電容放電式點火與無觸點電容放電式點火兩類。
③摩托車電路中分布著各種顏色的電線,習慣上以紅色電線為電源「+」線,黑色電線為地線「-」線,橙色線為通向點火線圈線,磁電機輸出電流為白色線,蘭色為前大燈線等等,這只是一般習慣用法供參考。
(3)鋼索套管傳動裝置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所示能駕駛摩托車的駕駛證有D、E、F三類。其中D類能駕駛E、F類;E類能駕駛F類;F只能駕駛F,無其他准駕車型。
1、D駕駛證:
(1)駕照代號為D;
(2)申請年齡為18-60歲;
(3)准駕車型為普通二輪摩托車;
(4)准駕的車型為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三輪摩托車;
(5)准駕的其他車型:E、F;
(6)考試車輛的要求:至少有四個速度擋位的普通正三輪摩托車或者普通側三輪摩托車。
2、E駕駛證:
(1)駕照代號為E;
(2)申請年齡為18-60歲;
(3)准駕車型為普通二輪摩托車;
(4)准駕的車型為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二輪摩托車;
(5)准駕的其他車型為F;
(6)考試車輛的要求為至少有四個速度擋位的普通二輪摩托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摩托車 (交通工具)
❹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保護方式是什麼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保護方式如下:
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採用三級配電系統;
2 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3 採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三級配電系統結構形式示意圖(放射式配電)
3 臨時用電管理
3.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3.1.4、3.1.5條規定。
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2 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准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3 安全技術檔案
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4 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
4.1 外電線路防護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表4.1.2規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與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註:上、下腳手架的斜道不宜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4.1.4 起重機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空線路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吊裝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4.1.4規定。
表4.1.4 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4.1.3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4.1.3規定。
表4.1.3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架空線路 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
4.1.6 當達不到本規范第4.1.2~4.1.4條中的規定時,必須採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並應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架設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採用線路暫時停電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監護。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應小於表4.1.6所列數值。
5 接地與防雷
5.1 一般規定
5.1.1 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圖5.1.1)。
圖5.1.1 專用變壓器供電時TN-S接零保護系統示意
1—工作接地;2—PE線重復接地;3—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正常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
L1、L2、L3一相線;N—工作零線;PE—保護零線;DK—總電源隔離開關;RCD—總漏電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T—變壓器
5.1.2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採用TN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PE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圖5.1.2)。
圖5.1.2 三相四線供電時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引出示意
1—NPE線重復接地;2—PE線重復接地;L1、L2、L3一相線;N—工作零線;PE—保護零線;DK—總電源隔離開關;RCD—總漏電保護器(兼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
5.1.3 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
5.1.4 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邢零線應單獨敷設。重復接地線必須與PE線相連接,嚴禁與N線相連接。
5.1.6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做相線或零線。
5.1.10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5.2 保護接零
5.2.1 在TN系統中,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
1 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2 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3 配電櫃與控制櫃的金屬框架;
4 配電裝置的金屬箱體、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 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的底座和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台等;
6 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5.2.2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濕或條件特別惡劣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採用保護接零。
5.3 接地與接地電阻
5.3.2 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於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於10Ω。
5.3.3 在TN系統中,嚴禁將單獨敷設的工作零線再做重復接地。
5.3.4 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採用2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
不得採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採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採用螺紋鋼。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接和熱穩定。
5.4 防雷
5.4.6 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30Ω。
5.4.7 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台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6 配電室及自備電源
6.1 配電室
6.1.1 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
6.1.2 成列的配電櫃和控制櫃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
6.1.3 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並應採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
6.1.4 配電室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0 配電室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耐火等級不低於3級,室內配置砂箱和可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11 配電室的門向外開,並配鎖;
12 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1.6 配電櫃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6.1.7 配電櫃應編號,並應有用途標記。
6.1.8 配電櫃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並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6.1.9 配電室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雜物。
6.2 230/400V自備發電機組
6.2.1 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可分開設置: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情況下可合並設置。
6.2.2 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必須配置可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嚴禁存放貯油桶。
6.2.3 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並列運行。
6.2.4 發電機組應採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S接零保護系統,其工作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本規范第5.3.1條要求。
7 配電線路
7.1 架空線路
7.2 電纜線路
7.2.1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採用五芯電纜。
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7.2.3 電纜線路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7.2.5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於0.7m,並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於50mm厚的細砂,然後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
7.2.6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O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於電纜外徑的1.5倍。
8 配電箱及開關箱
8.1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
8.1.1 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櫃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配電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
8.1.3 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8.1.4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當合並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關箱與照明開關箱必須分設。
8.1.7 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製作,鋼板厚度應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
8.1.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
8.1.11 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
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8.1.16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並成束卡固在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採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
8.1.17 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
8.2 電器裝置的選擇
8.2.2 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電器設置應符合下列原則:
1 當總路設置總漏電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所設總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設總斷路器或總熔斷器。
2 當各分路設置分路漏電保護器時,還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當分路所設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設分路斷路器或分路熔斷器。
3 隔離開關應設置於電源進線端,應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並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如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可不另設隔離開關。
8.2.3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及其他需要的儀表。專用電能計量儀表的裝設應符合當地供用電管理部門的要求。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迴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接點,且嚴禁斷開電路。
8.2.4 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其設置和選擇應符合本規范第8.2.2條要求。
8.2.5 開關箱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以及漏電保護器。當漏電保護器是同時具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的漏電斷路器時,可不裝設斷路器或熔斷器。隔離開關應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並應設置於電源進線端。當斷路器是具有可見分斷點時,可不另設隔離開關。
8.2.10 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使用於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
8.2.11 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
8.2.15 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採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
8.3 使用與維護
8.3.1 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8.3.2 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應由專人負責。
8.3.3 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並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8.3.4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8.3.5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1 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一分配電箱一開關箱;
2 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一分配電箱一總配電箱。
8.3.8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整潔。
9 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9.1 一般規定
9.1.2 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台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9.1.4 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電纜芯線數應根據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和線數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PE線應採用綠/黃雙色絕緣導線。
9.2 起重機械
9.2.2 塔式起重機應按本規范第5.4.7條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
9.2.3 塔式起重機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本規范第4.1.4條要求。
9.2.5 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9.2.6 塔身高於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9.2.8 外用電梯梯籠內、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9.2.9 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9.2.10 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9.5 焊接機械
9.5.1 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乾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5.2 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於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9.5.3 電焊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范第8.2.10 條的要求。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9.5.5 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
9.6 手持式電動工具
9.6.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9.6.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後方可使用。
9.6.6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9.7 其他電動建築機械
9.7.2 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水泵的負荷線必須採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並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9.7.3 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可見電源分斷點,並關門上鎖。
10 照明
10.1 一般規定
10.1.5 無自然採光的地下大空間施工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10.2 照明供電
10.2.1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
10.2.2 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於36V;
2 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 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10.3 照明裝置
10.3.1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載保護電器和漏電保護器。
10.3.2 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5m。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定安全距離時,應採取隔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