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器材日常檢查維護要求
(一) 各類消防設備的檢查保養周期。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①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每天由消防員巡查一次。
② 消防組每天對煙感器檢測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 消防組每月必須抽查10%的手動報警按鈕。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① 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自動噴水系統。
② 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3、消水栓系統
① 消防組每季度檢查一次營業場所的消火栓。
② 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組進行放水檢查一次,各部位水帶箱中的水帶和水槍每季度檢查一次。
4、滅火器
① 消防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換一次固定泡沫滅火裝置的葯劑。
② 每年更換一次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和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③ 保持滅火器材的外表清潔。
④ 滅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⑤ 消防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滅火器材的擺放位置。
5、防煙排煙系統
①消防組每月運行一次酒店各營業場所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進行測試檢查。
②每季度對防煙排煙機和閥門啟動檢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① 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每月全檢一次。
② 每月對防火卷簾門手動、聯動測試一次。
③ 每月對防火門及閉門器、順位器,合頁密封情況檢查一次。
④ 每月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一次。
⑤ 消防組每月測試一次酒店消防廣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 保安部每年對酒店的電氣設備組織一次聯合檢查。
② 消防組每半年檢測一次油庫的滅火裝置。
③ 每月檢查一次酒店的滅火機壓力狀況。
(二)檢查和測試記錄
消防組消防員根據上述規定,定期檢查、測試各類消防設備,尤其是重點部位,每次測試結束後,應認真、詳細地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三)消防設備故障的處理
消防組檢查消防設備時,若發現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應在當天及時修復。對於比較嚴重的故障,應及時向保安經理及工程部匯報,同時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以保證酒店安全。
⑵ 關於消防安裝中的檢測驗收費用計算
我們這里消防檢測費用都是按建築面積收取,一般1.5-3.0元/M2.
12 檢驗規則
12.1 總則
建築消防設施均屬於質量檢測檢驗范圍,除外觀檢查為全檢外,安裝質量檢查不低於50%(僅限於竣工檢驗);功能檢測比例按下列條文執行,無明確要求的,不低於30%;首次檢測、檢驗不合格部分,復檢時加倍抽檢。
12.2 抽樣比例、數量及方法
12.2.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裝置。
12.2.1.1 集中報警控制器:均應檢測。
12.2.1.2 區域報警控制器和顯示器:少於5台全檢;大於5台抽檢50%,但不少於5台。
12.2.1.3 火災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感煙、感溫、火焰和可燃氣體等不同類型的探測器分別按比例進行功能抽檢,少於100隻,抽檢20隻;大於100隻,抽檢10%,但不少於20隻。
12.2.2 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消防電梯。
12.2.2.1 電話插孔:同手動報警按鈕。
12.2.2.2 與設備間通話,均應檢驗。
12.2.2.3 消防廣播,按每層抽檢不少於10%,但最少不少於1處。
12.2.2.4 消防電梯全檢。
12.2.3 滅火系統控制裝置。
12.2.3.1 末端試水裝置:少於5個全檢,大於5個抽檢20%,但不少於5個。
12.2.3.2 水流指示器:少於5個全檢,大於5個抽檢20%,但不少於5個。
12.2.3.3 室內消火栓箱啟泵按鈕:少於10個全檢;大於10個抽檢20%,但不少於10個。
12.2.3.4 鹵代烷和C02:按一組鋼瓶少於10隻全檢;大於10隻抽檢20%,但不少於10隻。
12.2.4 火災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裝置。
12.2.4.1 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按防火分區各拙檢20%。
12.2.5 消防配電櫃
12.2.5.1消防配電櫃:均應檢測。
12.2.6 防排煙控制裝置。
12.2.6.1 防排煙設備(包括風機和防火閥):少於5個全檢;大於5個抽檢20%,但不少於5個。
12.2.6.2 防排煙閥(包括正壓送風口):按每個防火分區抽檢一處。
12.2.7 防火門、防火卷南控制裝置。
12.2.7.1 防火門、防火卷簾:少於5橙全檢;大於5樘抽檢20%,但不少於5樘。
12.3 按類別項目判定原則
12.3.1 實際檢驗的項目,在開通、聯動等功能正常的前提下,A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100%;B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不小於93%;C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不小於80%,判定為合格。
12.3.2 實際檢驗的項目,A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小於100%;B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小於93%;C類項目的檢驗合格率小於80%有其中之—者,判定為不合格。
13 檢測結果處理
13.1 檢測結果的處理應對下列內容進行收集和記錄:
a)受檢單位向檢測單位提供的原始施工記錄資料;
b)現場檢測記錄,測試項目、部位、結果異常缺陷隱患部位,裝置現場;
c)使用測量儀器、儀表、設備的型號、編號及其鑒定證書,環境溫度、濕度、操作人員等。
13.2 檢測完畢後及時向受檢單位提供檢測報告和消防系統、裝置評價判定,其內容還應包括系統裝置、設備存在的問題、部位等,作為受檢單位對受檢系統裝置、設備整改或報廢的技術依據,並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13.3 所有消防設施檢測數據由檢測單位按地市、單位、時間順序建檔管理或建資料庫,現場記錄保存期限3年,其它數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