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貨車尾部防撞欄要求
汽車和掛車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安裝要求
一、側防護裝置要求
(一)形狀、尺寸
側面防護裝置的外表面應光滑,並盡可能前後連續;相鄰部件允許搭接,但搭接的外露邊沿應向後或向下,沿縱向可留出不大於25mm的間隙,但後部不能超出前部的邊緣。允許圓頭螺栓和鉚釘以及光滑並倒圓的其他零件凸出外表面10mm以內。所有外露的棱邊和角皆應倒圓,圓角半徑不小於2.5mm。
側面防護裝置可以是一個連續平面,或由一根或多根橫桿構成,或者是平面於橫桿的組合體,其截面最小厚度不小於2mm;當採用橫桿結構時,橫桿間距不大於300mm,且截面高度為N2和03類車輛不小於50mm;N3和04類車輛不小於100mm。
(二)安裝位置
①外表面位置:側面防護裝置不應增加車輛的總寬;外表面的主要部分位於車輛最外側以內不大於120mm的位置;後端至少有250mm位於後輪胎最外側以內不大於30mm的位置。
②前緣位置;
半掛車:前緣應位於支腿中心橫截面後不大於250mm處,且到轉向中心銷位於最後位置時的中心橫截面的距離不能超過2.7mm;
二、後下部裝置要求
(一)形狀、尺寸
後下部防護裝置橫向構件的截面高度不小於100mm;截面材料的最小厚度不小於3mm;其端部不得彎向車輛後方或有尖銳外緣。否則,其端部應倒圓,圓角半徑不小於2.5mm。
(二)安裝位置
1、橫向構件
後下部防護裝置的安裝盡可能位於靠近車輛後部的位置。若後下部防護裝置具有不同的安裝位置,則應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證其安裝後在安裝位置上不會隨意移動。
2、下緣離地高度
後下部防護的狀態可以調整的車輛:後防裝置下邊緣的離地高度應不大於450mm。
三、安裝固定方式
後下部防護裝置應與車架或車體的其他可靠部位有效固定連接。施加外力後,裝置應無明顯松動、變形或移位現象。
Ⅱ 貨車防護欄國家標准
貨車防護欄國家標准: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橫桿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欄桿柱固定及其與橫桿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防護欄桿必須設置自上而下的密目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
貨車防護欄材料
常用鋼材所制,如圓鋼管,方鋼管或壓型鋼板。表面處理工藝:全自動靜電粉末噴塗(即噴塑)或噴漆。室外用防撞護欄的表面處理所用原料為防水性的材料。製成防撞護欄外形美觀,且不易生銹。
防撞護欄的立柱通過膨脹螺栓與地面固定。通常安裝於如物流通道兩側,生產設備周邊,建築牆角,門的兩側及貨台邊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