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定可燃氣體檢測儀用什麼標准氣體
可燃氣體檢測儀廣泛應用於冶金、石油、化工、煤炭等行業和市政煤氣、倉儲、交通、賓館飯店和消防部門,並逐步應用於家庭防火。它主要是測定環境空氣中可燃氣體的濃度,當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達到一定量時,報警器就會自動報警,進而做出排風或使截止閥動作反應,起到防止火災和中毒事故發生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管理辦法》規定,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屬於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必須納入依法強制管理范圍,實施定點定周期強制檢定。檢定周期不超過一年。
一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結構與原理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可對作業環境空氣中可燃氣體爆炸下限(簡稱LEL)以內濃度進行測定和報警。按使用方式,可分為攜帶型、可移動式和固定式3種。按工作原理,儀器可分為催化燃燒型、電化學型和半導體型等幾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是由探測部分和報警指示儀部分組成。
以最常用的催化燃燒式為例,測量電橋由反應元件(或稱工作元件)RM1和一個補償元件RM2組成相鄰的兩個橋臂,另外兩個橋臂由兩個阻值相同的電阻組成,將其與相應電源及濃度指示儀、報警裝置連接。
一定量的可燃性氣體在通過通電電路中的反應元件後,在其表面產生無焰燃燒,產生一定的熱量,改變電阻值使電橋失去平衡,產生電信號,將此產生的模擬信號通過數模轉換成數字信號,在濃度指示儀上顯示,達到一定濃度時,連接的報警裝置會發出報警聲。
二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檢定
按檢定規程要求,對可燃性氣體報警器的檢定環境要求比較嚴格,因其是一種電子儀器,其檢定中的誤差主要來自檢定環境,不僅要求一定的環境溫濕度,同時要求通風良好,無干擾被測成分。這是因為:第一,由於環境密閉缺氧,造成氣體在燃燒元件表面不能完全燃燒,產生熱量而改變燃燒元件阻值;第二,由於通入的可燃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而缺氧,燃燒不能完全進行,因而不能完全檢測出氣體濃度;第三,由於環境中有害氣體濃度雖然能完全燃燒,但由於其濃度已高於儀器測量范圍,因而反應元件經高濃度氣體沖擊後,經過一段時間工作,儀器靈敏度有所升高的現象,將會大大影響檢定的正確性。
具體鑒定步驟為:
(1)外觀及通電檢查:對於使用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存在著不同情況,應按相關要求檢定。
(2)示值誤差的檢定:給儀器通電預熱穩定後才能檢定,因為,在接通電源後有些感測器要經過一定時間的預熱才會穩定下來,在此期間顯示器指針可能會有些擺動,這只是一種過渡狀態,並非探測器失靈,因此保證足夠時間的預熱穩定也是保證基本誤差真實可靠的重要措施;同時在檢定示值誤差時應先把該儀器滿量程標定出來,也可達到節約標准氣體的目的。示值誤差的檢定步驟為:
第一,首先按說明書要求的流量通入零點氣體調准零點,調零點時,電源電壓應滿足儀器規定的供電要求,這樣調出的電零點也是穩定的。
第二,調整標定值,在通入標准氣體進行檢定時,對於不同的儀器,要通過該儀器上的不同電位器的調節來達到准確的標定值,有的指示刻度調節可能要反復2、3次。
第三,按檢定規程要求,分別通入濃度約為10%LEL、40%LEL、60%LEL的標准氣體,記錄儀器穩定示值,根據計算結果取絕對值最大的為示值誤差。
第四,在檢定時要得到穩定的檢定數據,對於儀器的檢定應先通入低濃度氣體,逐漸通入高濃度氣體。
第五,對於不同濃度的標准氣體在檢定通氣時要流量穩定、均勻,才能達到檢定數值的准確、可靠。
(3)重復性的檢定:由於重復性是在示值誤差的檢定之後去做的,因此不能簡單地把示值誤差的數據拿來用,而是要重新去做,得出數值。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通入零點氣體校準零點,再通入濃度約為40%LEL的標准氣體,記錄儀器穩定示值,而按規定要做6次
其結果不超過40%LEL點基本誤差的1/3,注意不能與10%LEL點和60%LEL點基本誤差的1/3相比。
(4)報警誤差的檢定:每種儀器有其相應的報警點,這在出廠時早已設定好,因此要按儀器說明書中設定的報警點對其進行標定,而標准氣體濃度應選定報警設置點濃度大於1.1倍,一般選擇1.5倍的標准氣體來做。此標准氣體濃度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否則不利於讀數,或直接影響讀數。
(5)響應時間的檢定:一般按檢定規程要求去做即可達到目的,同時要強調保證每次通入氣體量的穩定、勻速。
對於有毒性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器的檢定,往往要用到像一氧化碳、硫化氫等對人體有直接影響的氣體,如一氧化碳達到1.6×10-9時,20min即可使人產生頭痛、嘔吐,2h致人死亡。因此,在檢定室不僅要注意殘留氣體對檢定的影響,同時要防護檢定排出氣體對人體的影響,增加必要的設備進行通風排風,保證室內空氣清潔。
三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正確使用
當環境空氣中可燃氣體的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設定值時,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立即發出報警信號,以提醒人們及早採取安全措施,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現談談常用的固定式催化燃燒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正確使用。
(1)使用檢測器時,應注意危險場所的級別要與儀器的防爆標志相適應。檢測器的防爆類別、級別、組別必須符合現場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類別、級別、組別的要求。不得在超過防爆標志所允許的環境中使用,否則起不到現場防爆作用。
(2)檢測器不能在含硫、砷、磷、鹵素化合物的場所中使用。因為它們會使檢測器中的檢測元件中毒,使檢測器靈敏度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嚴重的還會使檢測器失效。要對含有上述元素化合物的可燃氣體進行檢測,應選用抗毒性催化燃燒型檢測器或半導體型檢測器。由於催化燃燒型檢測器對氫氣有引爆性,因此對於氫氣的檢測應選用電化學型或半導體型檢測器。
(3)檢測器不能在可燃氣體濃度高於爆炸下限的環境條件下使用。因為催化燃燒型檢測器使用的檢測元件是載體催化活性元件,檢測可燃氣體濃度高於爆炸下限的濃度時,將燒壞檢測器內的檢測元件。
(4)注意不要使檢測器意外進水或受水蒸氣噴射。因為檢測器中的檢測元件進水後會影響其性能,如果意外進水,要重新更換檢測器內的檢測元件。安裝於室外的檢測器則應裝有防雨罩。
(5)檢測器安裝位置的高低要與被測氣體的密度相適應。比空氣輕的氣體總是向上擴散,檢測器應安裝在泄漏源的上方。安裝高度應高出釋放源所在高度0.5~2m,且與釋放源的水平距離適當減小至5m以內,可以盡快地檢測到可燃氣體。比空氣重的氣體,應安裝在泄漏源的下方,且安裝高度應高出地面0.3~0.6m。過低易造成因雨水淋濺對檢測器的損害,過高時超出了比空氣重的氣體易於積聚的高度。
(6)儀器投入運行前,要進行檢測器工作電流(電壓)的調整。調整後的電流(電壓)值應在儀器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內,以保證檢測器的正常工作。此電流(電壓)調整後,除正常檢修外,一般無需再動。
(7)維護儀器時,不得在儀器通電的情況下現場拆裝檢測器。拆裝防爆零部件時要小心,注意不要損傷隔爆面和夾雜臟物。
(8)要正確選取報警器的安裝位置。報警器屬非防爆部分,固定安裝於安全場所。其安裝位置應選擇在便於觀察維護之處,周圍不應有對儀器正常工作有影響的強電磁場。
(9)要正確設定報警器的報警值。一般情況下,報警器顯示的可燃氣體的濃度范圍是0~100%LEL。報警設定值一般在20~30%LEL處。具有二級報警的儀器,一級報警(高限)設定值應小於或等於20%LEL;二級報警(高高限)設定值應小於或等於50%LEL。
(10)應按檢定周期對儀器進行檢定,平時應定期檢查儀器的報警功能。對於有試驗按鈕的儀器,啟動報警器的試驗按鈕,即可檢查報警器的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2. 哪些設備屬於計量器具
國家質檢總局公告
2005年第145號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我局組織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的項目要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型式批准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實施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按現有規定執行。專用計量器具目錄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計量機構擬定,報我局審核後另行公布。醫用超聲源、醫用激光源、醫用輻射源的管理按「關於明確醫用超聲、激光和輻射源監督管理范圍的通知」(技監局量發[1998]49號)執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錄的計量器具,不再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型式批准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
1. 測距儀:光電測距儀、超聲波測距儀、手持式激光測距儀;
2. 經緯儀:光學經緯儀、電子經緯儀;
3. 全站儀:全站型電子速測儀;
4. 水準儀:水準儀;
5. 測地型GPS接收機:測地型GPS接收機;
6. 液位計:液位計;
7. 測厚儀:超聲波測厚儀、X射線測厚儀、電渦流式測厚儀、磁阻法測厚儀、γ射線厚度計;
8. 體溫計:測量人體溫度的紅外溫度計(紅外耳溫計、紅外人體表面溫度快速篩檢儀);
9. 輻射溫度計:工作用全輻射感溫器、工作用輻射溫度計、500℃以下工作用輻射溫度計;
10. 天平:非自動天平;
11. 非自動衡器:非自動秤、非自行指示軌道衡、數字指示軌道衡;
12. 自動衡器: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非連續累計自動衡器、動態汽車衡(車輛總重計量)、動態稱量軌道衡、核子皮帶秤;
13. 稱重感測器:稱重感測器;
14. 稱重顯示器:數字稱重顯示器;
15. 加油機:燃油加油機;
16. 加氣機:液化石油氣加氣機、壓縮天然氣加氣機;
17. 流量計:差壓式流量計、速度式流量計、液體容積式流量計、轉子流量計、靶式流量變送器、臨界流流量計、質量流量計、氣體層流流量感測器、氣體腰輪流量計、明渠堰槽流量計;
18. 水表:冷水表、熱水表;
19. 燃氣表:膜式煤氣表;
20. 熱能表:熱能表;
21. 風速表:輕便三杯風向風速表、輕便磁感風向風速表、電接風向風速儀;
22. 血壓計和血壓表:血壓計、血壓表;
23. 眼壓計:壓陷式眼壓計;
24. 壓力儀表: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壓力表、記錄式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輪胎壓力表、壓力控制器、數字壓力計;
25. 壓力變送器和壓力感測器:壓力變送器、壓力感測器;
26. 氧氣吸入器:浮標式氧氣吸入器;
27. 材料試驗機:擺錘式沖擊試驗機、懸臂梁式沖擊試驗機、軸向加荷疲勞試驗機、旋轉純彎曲疲勞試驗機、拉力、壓力和萬能試驗機、非金屬拉力、壓力和萬能試驗機、電子式萬能材料試驗機、木材萬能試驗機、抗折試驗機、杯突試驗機、扭轉試驗機、高溫蠕變、持久強度試驗機;
28. 振動沖擊測量儀:工作測振儀、公害雜訊振動計、沖擊測量儀、基樁動態測量儀;
29. 測速儀:機動車雷達測速儀、定角式雷達測速儀;
30. 出租汽車計價器:出租汽車計價器;
31. 接地電阻測量儀器:接地電阻表、接地導通電阻測試儀;
32. 絕緣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表(兆歐表)、高絕緣電阻測量儀(高阻計);
33. 泄漏電流測量儀:泄漏電流測量儀(表);
34. 耐電壓測試儀:耐電壓測試儀;
35. 電能表:交流電能表、電子式電能表、分時計度(多費率)電能表、最大需量電能表、直流電能表;
36. 測量互感器: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測量用電壓互感器;
37. 電阻應變儀:電阻應變儀;
38. 場強測量儀:干擾場強測量儀、近區電場測量儀;
39. 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
40. 心腦電測量儀器:心電圖機、腦電圖機、腦電地形圖儀、心電監護儀;
41. 電話計時計費器:單機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計費型電話計時計費器、IC卡公用電話計時計費裝置;
42. 雜訊測量分析儀器:聲級計、雜訊劑量計、雜訊統計分析儀、個人聲暴露計、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
43. 聽力計:純音聽力計、阻抗聽力計;
44. 醫用超聲源:超聲多普勒胎兒監護儀超聲源、醫用超聲診斷儀超聲源、醫用超聲治療機超聲源、超聲多普勒胎心儀超聲源;
45. 焦度計:焦度計;
46. 驗光機:驗光機;
47. 照度計:紫外輻射照度計、光照度計;
48. 醫用激光源:醫用激光源;
49. 活度計:放射性活度計、用152Eu點狀γ標准源校準鍺γ譜儀、低本底α、β測量儀、α、β和γ表面污染儀、γ放射免疫計數器;
50. 環境與防護劑量(率)計:環境監測用X、γ輻射熱釋光劑量測量裝置、環境監測用X、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儀、輻射防護用X、γ輻射劑量當量(率)儀和監測儀、直讀式驗電器型個人劑量計、個人監測用X、γ輻射熱釋光劑量測量裝置、X、γ輻射個人報警儀、中子周圍劑量當量測量儀;
51. 劑量計:治療水平電離室劑量計、γ射線水吸收劑量標准劑量計(輻射加工級)、γ射線輻射加工工作劑量計、電子束輻射加工工作劑量計;
52. 醫用輻射源:外照射治療輻射源、醫用診斷X輻射源、醫用診斷計算機斷層攝影裝置(CT)X射線輻射源、γ射線輻射源(輻射加工用);
53. 測氡儀:測氡儀;
54. 熱量計:氧彈熱量計、水流型氣體熱量計、示差掃描熱量計;
55. 糖量計:手持糖量計、手持折射儀;
56. 電導儀:電導儀;
57. pH計:實驗室pH(酸度)計、船用pH計;
58. 分光光度計:可見分光光度計、單光束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雙光束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色散型紅外分光光度計、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全差示分光光度計;
59. 光譜儀:發射光譜儀、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
60. 旋光儀:旋光儀、旋光糖量計;
61. 色譜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離子色譜儀、凝膠色譜儀;
62. 濁度計:濁度計;
63. 煙塵粉塵測量儀:煙塵測試儀、粉塵采樣器、光散射式數字粉塵測試儀;
64. 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
65. 大氣采樣器:大氣采樣器;
66. 水質分析儀:覆膜電極溶解氧測定儀、水中油份濃度分析儀、化學需氧量(COD)測定儀、氨自動分析儀、生物化學需氧量(BOD5)測量儀、硝酸根自動監測儀、總有機碳分析儀、離子計;
67. 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二氧化硫氣體檢測儀、硫化氫氣體分析儀、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紅外線氣體分析器、煙氣分析儀、化學發光法氮氧化物分析儀;
68. 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催化燃燒型氫氣檢測儀;
69. 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
70. 煙度計:濾紙式煙度計、透射式煙度計;
71. 測汞儀:測汞儀;
72. 水分測定儀:烘乾法穀物水分測定儀、電容法和電阻法穀物水分測定儀、原棉水分測定儀;
73.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
74. 光度計:火焰光度計、非色散原子熒光光度計;
75. 血細胞分析儀:血細胞分析儀
3. 哪些設備屬於計量器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以下設備屬於計量回器具:
1、測距儀答:光電測距儀、超聲波測距儀、手持式激光測距儀;
2、經緯儀:光學經緯儀、電子經緯儀;
3、全站儀:全站型電子速測儀;
4、水準儀:水準儀;
5、測地型GPS接收機:測地型GPS接收機;
6、液位計:液位計;
7、測厚儀:超聲波測厚儀、X射線測厚儀、電渦流式測厚儀、磁阻法測厚儀、γ射線厚度計;
8、體溫計:測量人體溫度的紅外溫度計(紅外耳溫計、紅外人體表面溫度快速篩檢儀);
9、輻射溫度計:工作用全輻射感溫器、工作用輻射溫度計、500℃以下工作用輻射溫度計;
10、天平:非自動天平。
(3)硫化氫檢測報警儀檢定裝置擴展閱讀:
按結構特點分類,計量器具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量具是即用固定形式復現量值的計量器具,如量塊、砝碼、標准電池、標准電阻、竹木直尺。線紋米尺等;
2、計量儀器儀表。即將被測量的量轉換成可直接觀測的指標值等效信息的計量器具,如壓力表、流量計、溫度計、電流表、電壓表。心腦電圖儀等;
3、計量裝置。即為了確定被測量值所必須的計量器具和輔助設備的總體組合,如里程計價表檢定裝置、高頻微波功率計校準裝置等。
4. 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指哪些
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有:社會公用的計量標准;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准;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四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對檢定不合格的,發給檢定結果或者注銷原檢定合格印、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使用加強管理,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證按照周期進行檢定。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管理,1987年4月15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進行強制檢定工作及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適用本辦法。
根據本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強制檢定工作統一實施監督管理,並按照經濟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則,指定所屬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任務。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或者個人。
必須按照規定將其使用的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報當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備案,並向其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5. 煤礦安全設備包括哪些內容
礦井生產系統指的是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的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人員安全進出、材料設備上下井、矸石出運、供電、供氣、供水等巷道線路及其設施等組成的系統。那麼,煤礦安全設備包括哪些內容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吧!
綜采支架、單體液壓支柱、採煤機、掘進機、可彎曲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破碎機、乳化液泵、鉸接頂梁、礦車、梭車、清車機、翻車機、爬車機、搖台、罐籠、提升機、調度絞車、回柱絞車、防爆開關、礦用水泵、主要通風機、局扇、自控風門、空壓機等等。
監控系統及安全儀表
1、風速表:測量風速流量速度的儀器。
2、壓差計:測量井巷或管道流體中兩點間壓力差的儀表。
3、檢定管:根據管內指示劑的變色程度或變色長度來確定某種氣體濃度的細玻璃管。
4、粉塵采樣機:在含塵空氣中採集粉塵試樣的攜帶型器具。
5、個體粉塵採取機:由個人佩帶可連續一個工作班採集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的器具。
6、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應用光干涉原理,測量空氣中甲烷濃度的儀器。
7、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利用催化燃燒原理測量空氣中甲烷濃度的儀器。
8、熱導式甲烷測定器:利用甲烷和空氣導熱率不同的原理,測量空氣中甲烷濃度的儀器。
9、甲烷警報器:能測定空氣中甲烷濃度,且當甲烷含量達到一定濃度時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的儀器。
10、甲烷遙測儀:遠距離集中測量井下各測點風流中甲烷濃度的儀器。
11、甲烷斷電儀:井下甲烷濃度超限時,能自動切斷受控設備電源的儀器。
12、粉塵濃度測定儀:測量空氣中粉塵含有量的儀器。
13、風電閉鎖裝置:當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筒風量低於規定值時,能自動切斷被控設備電源的裝置。
14、風電甲烷閉鎖裝置:當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筒風量低於規定值時,或空氣中甲烷濃度超限時,能自動切斷被控設備電源的裝置。
15、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具有模擬量、開關量、累計量採集、傳輸、存儲、處理、顯示、列印、聲光報警、控制等功能,用於煤礦通風安全及生產環節監控的系統,包括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煤礦瓦斯抽采(放)監控系統、煤礦軌道運輸監控系統、煤礦膠帶運輸監控系統、煤礦供電監控系統、煤礦排水監控系統、煤礦火災監控系統、礦山壓力監控系統、煤與瓦斯突出監控系統、人員位置監測系統等。
16、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甲烷濃度、一氧化碳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氧氣濃度、硫化氫濃度、礦塵濃度、風速、風壓、濕度、溫度、饋電狀態、風門狀態、風筒狀態、局部通風機開停、主通風機開停等,並實現甲烷超限聲光報警、斷電和甲烷風電閉鎖控制等功能的系統。
17、煤礦瓦斯抽采(放)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甲烷濃度、壓力、流量、溫度、抽放泵狀態、閥門狀態等,並實現甲烷超限聲光報警,抽放泵和閥門控制等功能的系統。
18、煤礦軌道運輸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信號機狀態、電動轉轍機狀態、機車位置、機車編號、運行方向、運行速度、車皮數、空(實)車皮數等,並實現信號機、電動轉轍機閉鎖控制、地面遠程調度與控制等功能的系統。
19、煤礦膠帶運輸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皮帶速度、軸溫、煙霧、堆煤、橫向撕裂、縱向撕裂、跑偏、打滑、電機運行狀態、煤倉煤位等,並實現逆煤流啟動、順煤流停止等閉鎖控制和安全保護,地面遠程調度與控制,皮帶火災監測與控制等功能的系統。
20、煤礦供電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電網電壓、電流、功率、功率因數、饋電開關狀態、電網絕緣狀態等,並實現漏電保護、饋電開關閉鎖控制、地面遠程式控制制等功能的系統。
21、煤礦排水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水倉水位、水泵開停、水泵工作電壓、電流、功率、閥門狀態、流量、壓力等,並實現閥門開關、水泵開停控制、地面遠程式控制制等功能的系統。
22、煤礦火災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一氧化碳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氧氣濃度、溫度、風壓、煙霧等,並通過風門控制,實現均壓滅火控制、制氮與注氮控制等功能的系統。
23、礦山壓力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地音、頂板位移、位移速度、位移加速度、紅外發射、電磁發射等,並實現礦山壓力預報等功能的系統。
24、煤與瓦斯突出監控系統:主要用來監測煤岩體聲發射、瓦斯湧出量、工作面煤壁溫度、紅外發射、電磁發射等,並實現煤與瓦斯突出預報等功能的系統。
25、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主要用來監測井下人員位置、滯留時間、個人信息等功能的系統。
26、感測器:將被測非電量按一定規律轉換為電信號輸出,且通常具有顯示和聲光報警功能的設備。
27、執行器(含聲光報警器和斷電器):將來自分站等設備的控制信號轉換為被控物理量的設備。
28、分站:接收來自感測器的信號,並按預先約定的復用方式(時分制或頻分制等)遠距離傳送給傳輸介面,同時接收來自傳輸介面的多路復用信號(時分制或頻分制等),且具有簡單數據處理能力,能控制執行器工作的設備。
29、電源箱:將井下交流電網電能轉換為系統所需電源的設備。
30、礦用風速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通風巷道中風速大小的裝置。
31、礦用風壓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通風機、風門、密閉巷道、通風巷道等地通風壓力的裝置。
32、礦用一氧化碳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中煤的自然發火區及膠帶輸送機膠帶等著火時產生的一氧化碳濃度的裝置。
33、礦用溫度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溫度高低的裝置。
34、礦用二氧化碳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氣體中二氧化碳濃度的裝置。
35、礦用氧氣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氣體中氧氣濃度的裝置。
36、礦用煙霧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中膠帶輸送機膠帶等著火時產生的煙霧濃度的裝置。
37、礦用風筒開關感測器:連續監測風筒是否有風的裝置。
38、礦用風門開關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風門開關的裝置。
39、礦用饋電感測器:連續監測礦井中饋電開關或電磁啟動器負荷側有無電壓的裝置。
40、聲光報警器:能發出聲光報警的裝置。
41、斷電控制器:控制磁力啟動器和饋電開關等的裝置。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於煤礦安全設備包括哪些內容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勞動安全的知識。請您多多關注倍領安全網吧!
6. 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顯示Err1是什麼意思
Err1表示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故障,用戶可以返廠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