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械排煙系統由哪些部分組成
機械排煙系統由防煙垂壁、排煙口、排煙道、排煙閥、排煙防火閥及排煙風機等組成。
(1)排煙口一般盡可能布置在防煙分區的中心,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能超過30m。排煙口應設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牆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最小的水平距離小於15m。排煙口平時處於關閉狀態,當火災發生時,自動控制系統使排煙口開啟,通過排煙口將煙氣及時迅速排至室外。排煙口也可作為送風口。板式排煙口由電磁鐵、閥門、微動開關、葉片等組成,如圖3-23所示。
圖3-24排煙閥
(3)排煙防火閥安裝在排煙系統管道上或風機吸入口處,兼有排煙閥和防煙閥的功能,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並起阻火隔煙作用的閥門。
排煙防火閥平時處於關閉狀態,需要排煙時,其動作和功能與排煙閥相同,可自動開啟排煙。當管道氣流溫度達到280℃時,閥門靠裝有易熔金屬溫度熔斷器而自動關閉,切斷氣流,防止火災蔓延。
(4)排煙風機也有離心式和軸流式兩種類型。在排煙系統中一般採用離心式風機。排煙風機在構造性能上具有一定的耐燃性和隔熱性,以保證輸送煙氣溫度在280℃時能夠正常連續運行30min以上。排煙風機裝置的位置一般設於該風機所在的防火分區的排煙系統中最高排煙口的上部,並設在該防火分區的風機房內。風機外緣與風機房牆壁或其他設備的間距應保持在0.6m以上。排煙風機設有備用電源,且能自動切換。
排煙風機的啟動採用自動控制方式,啟動裝置與排煙系統中每個排風口連鎖,即在該排煙系統任何一個排煙口開啟時,排煙風機都能自動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