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陝價經函【2006】198號
陝西省物價局關於統一全省防雷裝置檢測相關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復函
陝價經函〔2006〕198號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陝西省氣象局:
你局《關於進一步規范防雷技術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函》(陝氣函〔2006〕49號)收悉。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防雷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為統一全省防雷檢測相關收費項目,規范收費行為,我局在廣泛調研、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全省防雷裝置檢測相關收費項目,核定了收費標准,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防雷裝置檢測收費分為隨工和竣工檢測、建(構)築物防雷裝置定期檢測、特殊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單獨防雷裝置設計審查、雷擊風險評估和災害鑒定五項,具體收費標准詳見附件1。
二、建築物層次按多層(7層以下,含7層)、小高層(8至15層,含15層)、高層(16層以上,含16層)劃分;構築物按每層3米進行折算。
三、同一建(構)築物同一天面上檢測點集中的防雷裝置檢測實行分段計費:1至10個檢測點按規定標准收費;11至20個檢測點按規定標準的80%收費;大於20個檢測點按規定標準的50%收費。檢測不合格項目經整改後,復檢按規定標準的30%收費。
四、不能按面積計收費用的構築物和新建、改建、擴建的特殊防雷裝置可按檢測點收費。
五、根據法律法規、防雷技術規范的規定和業主需要,凡專項設計施工的防雷工程,其防雷裝置設計技術審查遵循不能重復審查收費的原則,按防雷工程造價的1%收取技術審查費,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計收。
六、本標准適用已取得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認定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
七、本文件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凡以前有關防雷檢測的收費文件和規定即行廢止。
附件1:陝西省防雷裝置檢測收費項目及標准
2:隨工和竣工檢測項目表
3:定期檢測項目及檢測點計量表
㈡ 西安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規范防雷減災活動,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陝西省氣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市防雷減災管理工作,並具體組織實施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閻良區的防雷減災工作。
臨潼區、長安區及市轄縣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減災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規劃、建設、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第四條防雷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第五條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雷減災工作的領導,做好雷電監測預報預警技術和雷電防護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提高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能力。第六條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台(站)負責雷電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業務,製作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天氣、雷擊落區和危害等級的預報和警報信息。第七條下列易遭受雷電災害的建(構)築物、設施或場所,應當安裝防雷裝置: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劃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築物;
(二)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場所以及體育、旅遊、游樂等場所;
(三)郵電通信、電力生產、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電子信息系統、金融證券、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文物保護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四)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或設施。第八條從事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設計、施工的組織,應當取得相應的資質。
禁止無資質或超出資質規定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和防雷工程設計、施工。第九條建(構)築物、其它設施或場所應當按照國家防雷設計技術標准和規范進行防雷裝置設計。需要採取綜合防雷設計的建設項目在設計前應當進行雷擊風險等級評估。第十條防雷裝置設計實行審核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將防雷裝置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審核,審核未通過的,應當進行修改並重新報送審核。第十一條安裝防雷裝置應當按照核準的防雷裝置設計進行施工,並接受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隨工檢測。第十二條防雷裝置竣工實行驗收制度。防雷裝置竣工並取得竣工檢測報告後,建設單位應當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申請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證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構)築物的防雷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納入城市建設檔案管理。第十三條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防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場所的防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防雷裝置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進行整改。第十四條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防雷技術規范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檢測數據應當真實、准確,不得遺漏檢測項目,不得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第十五條因雷電造成火災、爆炸、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向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進行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氣象主管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逾期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
(二)防雷裝置設計未按規定進行設計審核的;
(三)防雷裝置未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的;
(四)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規定范圍,從事防雷裝置檢測、防雷裝置設計、施工的。第十七條對當事人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的,當事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第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十九條防雷工作人員在防雷減災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本辦法所稱的隨工檢測,是指在施工階段對竣工後無法進行檢測的防雷裝置關鍵部位進行的檢測。
本辦法所稱竣工檢測,是指在驗收階段對防雷裝置做最後的測量,並編制最終的測試文件。
㈢ 防雷檢測第三方公司
遼寧河江海防雷檢測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沈陽防雷檢測的第三方機構,具備沈陽防雷設施檢測甲級資質。我們的防雷檢測費用合理,驗收流程規范,並且擁有雷電防護裝置高級資質和權威認證,可以提供防雷設計施工圖審查服務。
吉林河江海防雷檢測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防雷檢測的第三方機構,擁有長春防雷設施檢測甲級資質。我們的防雷檢測費用合理,驗收流程規范,並且擁有雷電防護裝置高級資質和權威認證,可以提供防雷設計施工圖審查服務。
重慶河江海防雷檢測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重慶防雷檢測的第三方機構,擁有重慶防雷設施檢測甲級資質。我們的防雷檢測費用合理,驗收流程規范,並且擁有雷電防護裝置高級資質和權威認證,可以提供防雷設計施工圖審查服務。
寶雞市防雷裝置甲級資質檢測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公司,根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廣東雷寧普電氣是一家國家認可的第三方防雷檢測機構,提供防雷器、防雷模塊、防雷箱、浪涌保護器、防雷元件等雷電防護產品的防雷檢測及認證服務。
對於加油站防雷檢測,第三方機構可以進行檢測,但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資質。
江西省氣象局今年2月認定了10家單位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其中一家獲得甲級資質,八家獲得乙級資質,有效期為5年。
陝西省氣象局在2月和3月公示了10家單位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甲級資質認定準予許可,這些單位包括咸陽天宇防雷技術有限公司、漢中天安雷電防護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
自2016年防雷檢測改革開放後,氣象局作為監管單位,負責監管具備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機構單位。只要取得了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單位都可以檢測在資質范圍內的防雷裝置。
湖北雷特防雷檢測有限公司襄陽分公司提供防雷常規定期檢測、專項防雷檢測、新建防雷檢測、防雷跟蹤檢測、雷電風險評估、防雷設施檢測、防靜電檢測、防雷技術咨詢、雷電監測預警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