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光伏電站不做防雷檢測可以不
光伏電站存在大量的導體,防雷必須做,而且有利於保護發電和逆變設備。必須按照規范來。
㈡ 防雷檢測主要檢測什麼
1、檢測防雷裝置的有效性,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的連通性。
2、接地系統的有效接地電阻,要求≤10Ω。
3、電源防雷系統的對地絕緣阻抗是否在允許值,接地系統是否牢靠,瞬時鉗壓數值是否有變化等。
4、信息系統信號防雷系統,對於連接的電阻是否屬於參數允許值,瞬時鉗壓數值是否有變化,對地絕緣電阻的正常值等。
一般的防雷檢測基本是有這些方面的,還要根據屬地的地方性要求,畢竟高雷暴地區的要求會高一些。
(2)光伏發電防雷裝置檢測擴展閱讀:
進行防雷裝置現場檢測前的准備工作稱為事前檢查。在進行防雷裝置檢測前應對所使用的檢測儀器、儀表和測量工具進行檢查,檢查的內容如下。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
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査儀器儀表電池
檢査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
檢査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㈢ 雷電防雷檢測具體步驟需要怎麼做
1、儀器儀表鑒定或校準,檢查儀器、儀表鑒定證書、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圍內,一般要求每台檢測儀器、儀表要納入計量的檢測。
檢測單位可委託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檢定單位進行常規的計量檢測,檢測合格的,由檢定單位核發給每台儀器、儀表一張計量認證合格證。
2、檢査儀器儀表電池,檢査儀器、儀表所使用的電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圍,如果電池的電壓不足,則應立即更換新的電池如遇到在檢測中儀器、儀表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建議隨身攜帶一組與儀器、儀表相配套的備用電池。
3、檢查檢測設備外觀及其附屬設備,檢査檢測用測試線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如果有破損則應更換或採用絕緣膠帶對破損的部位進行處理。
避免讓裸露的金屬線在檢測過程中碰到帶電物體或接地體產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響檢測數據情況出現如果發現檢測線某處斷開,可用萬用電表的電阻擋尋找檢測線斷開位置並做處理,以免影響檢測工作。
4、防雷裝置檢測順序可按先檢測外部防雷裝置,再檢測內部防雷裝置進行。
5、內部防雷裝置包括各級電涌保護器(SPD)、屋內電子設備的等電位連接、電梯機房的等電位連接、均壓環、電子設備安全距離等。
6、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完畢後應將每項檢測結果填人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原始記錄表中作為檢測的原始記錄。
常規防雷檢測項目只需要檢測如下內容:
(1)接閃器
(2)引下線
(3)接地裝置
(4)電磁屏蔽
(5)等電位連接
(6)電涌保護器(SPD)
㈣ 防雷檢測的項目有哪些
避雷檢測是社會安全生產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因為現在建築建設的越來越高在雷雨天氣就會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就需要通過專業的避雷檢測來確認建築防雷裝置是合格可靠的。那麼避雷檢測的時候都會檢測哪些項目呢?
1、接閃器檢測
接閃器保管避雷針、帶、網、線以及金屬,是重要的避雷設備,所以在對建築進行避雷檢測的時候會檢測接閃器,通常會採用滾球法來計算出避雷針、避雷線保護范圍、用網格法來判定避雷帶和網的保護范圍並且檢測其網格尺寸以及敷設方式、避雷帶與引下線的連接是否閉合通路等。
2、接地電阻檢測
接地電阻能夠將雷電有效的引入地下,可以避免對建築帶電並對設備和人體造成傷害,因此信譽好的避雷檢測公司會對建築的接地電阻進行檢測,了解接地裝置的布局並檢查接地裝置所用材料及規格,再根據這些檢測數據來判斷接地裝置的使用壽命。若接地裝置使用時間較長或選用材料耐腐蝕性較差在避雷檢測時還會將接地裝置選擇性挖開一段,並且視材料的腐蝕程度再採取較為合理的處理措施。
3、防雷器工作狀態檢測
在避雷檢測的過程中還會對防雷器的工作狀態進行檢查,主要是檢測電源的防雷模塊以及防雷箱、防雷插座等等,另外還會檢測防雷器的連接線和接地線,看防雷器的整體工作情況。
對建築進行避雷檢測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項安全防護措施,因為質量可靠的避雷設備對整棟建築以及其中居住者都會起到良好的保護作用,所以在交付使用時要經過避雷檢測,而且使用一定的期限也要經過有效的防雷檢測,以確保避雷器以及接地裝備能夠正常使用。
㈤ 每年的幾月到幾月對光伏發電匯流箱對防雷裝置進行檢查
防雷裝置的檢查應該在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開展,一般在四月份。
㈥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規范防雷裝置檢測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禦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進行檢測的活動。第三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第四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第五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製。資質證有效期為5年。第六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的原則。第二章資質申請條件第七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防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三)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並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人員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與防雷、建築、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
(四)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並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能力和良好信譽。
(六)用於防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並在有效期內。第八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2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6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5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近3年內開展的防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於300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事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90%以上。
(三)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
(四)取得乙級資質3年以上。第九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1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3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等工作3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受理第十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第十一條滿足本辦法第七條和第九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乙級資質。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申請表》(見附表2);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人員簡表》(見附表3),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證明和《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手冊;
(五)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儀器、設備及相關設施清單;
(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復印件。第十二條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甲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書面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現有資質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近3年已完成防雷裝置檢測項目表》(見附表4)和氣象主管機構質量考核情況;
(三)近3年20個以上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