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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動裝置運行方式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4-02-25 19:22:42

❶ 能源部頒發《關於加強電力系統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為深化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工業發展,加強電網管理,強化電網統一調度,嚴肅調度紀律,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特製定本規定。第2條 電力系統規劃、設計、基建、運行、科研試驗等部門以及接入電網的一切集資、合資、外資部門和地方建設的電廠、企業自備電廠和地方小電網等均應遵守、執行本規定。第二章 電網規劃設計和基本建設第3條 各電管局(電力聯合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電力局(公司)應按能源部要求組織編報所在的電網發展規劃和通訊、調度自動化規劃。跨省電網由聯合公司負責歸口編報。第4條 電網發展規劃及通信,調度自動化規劃,必須執行部頒發的《電力系統穩定導則》、《電力系統技術導則》和《電力系統設計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技術規定和設計內容深度規定。第5條 凡要接入電網運行的各類公用事業,企業自備電源工程均應按有關規定,同步建設相應配套的輸變電工程和通信等二次系統設施。第6條 電網發展規劃設計,大中型電廠接入電網設計及跨大區(省)電力系統聯網線路規劃設計由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商有關單位,安排,協調有相應設計資格的單位承擔。電網調度自動化、通信由各公司調度部門會同設計單位制定。
第7條 新建、擴建的大、中型發電工程都必須同前建設相應配套的輸、變電工程和二次系統設施。各電管局,電力局要對所屬的基建施工加強領導,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竣工後應按啟動驗收規程進行認真啟動驗收。第三章 電力系統調度管理第8條 各電力系統都要貫徹「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要運用行政、技術、經濟和法律手段,保證統一調度的順利實施。任何電網若統一調度不力,出現失控,造成電網事故,首先要追究網局、省局(公司)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第9條 凡接入電力系統的發電廠(包括各種資金渠道投資電廠、與系統聯系緊密的企業自備電廠)及變電站,均應服從統一調度,嚴格遵守調度紀律,聽從調度指揮。第10條 凡未委託電力部門管理的發電廠、變電站及地方小電網要求並入電網運行,必須預先向電力主管部門提出並網申請,簽訂並網合同(包括調度合同)。不具備並網條件者,電力主管部門應拒絕其並網運行,以防危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第11條 各電力局(公司)的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調度部門關於電網運行情況的分析匯報,按能源部要求對電網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部。
電網發生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局(公司)領導要親自聽取匯報,親自抓事故分析和組織安全措施落實。第12條 各級調度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並健全規章制度,完善調度規程(包括通信、遠動、繼電保護等)。調度所(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本所(局)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向主管局(公司)領導及上級調度部門匯報。第13條 要進一步加強電網運行方式管理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的運行管理。各級調度部門應認真進行電網運行方式的分析計算,並制定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措施。
電網的年度運行方式報告,省調,網調要分別在前一年的十月、十二月底以前完成,經主管局審批後報部。
要做好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動作情況的統計分析。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和統計分析報表(或軟盤)要按規定要求報部。要抓好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設備的更新完善,抓好快速保護(包括高頻、母差保護)的投入率,保證二次迴路結線的正確性。第14條 各級領導要重視通信系統和調度自動化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保證電力指揮和信息傳遞通道的暢通,為調度人員提供可靠的安全監視手段。
下級調度所、有關廠、站必須按上級調度機構的要求傳送實時遠動信息。實時信息的內容及數量由調度部門根據需要逐級確定下達。第15條 各級調度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督工作。發生電網事故,各網、省局應按原水電部頒發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要求報部安全環保司和電力調度通信局。電網重大事故發生後要立即以電話上報。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第16條 為了保證電能質量,各網局、省局(公司)應根據本網情況制定負荷控制獎懲條例。對嚴格控制負荷,按計劃用電的調度和用電管理部門給予獎勵。
嚴禁提高或降低周波運行,違反上述規定而構成電網周波事故時,不僅要追究調度事故責任,而且要追究有關發電廠和用電管理部門的責任。

❷ 電網運行規則的具體內容

電網運行規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電網運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電網企業及其電力調度機構、電網使用者和相關單位應當共同維護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第三條電網運行實行統一調度、分級管理。
電力調度應當公開、公平、公正。
本規則所稱電力調度,是指電力調度機構(以下簡稱調度機構)對電網運行進行的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
第四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依法對電網運行實施監管。
第五條本規則適用於省級以上調度機構及其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和相關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安裝調試、研究開發等單位。
第二章規劃、設計與建設
第六條電力系統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第七條電網與電源建設應當統籌考慮,合理布局,協調發展。
電網結構應當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先進、運行靈活,符合《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和《電力系統技術導則》的要求。
第八條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核準的擬並網機組,電網企業應當按期完成相應的電網一次設備、二次設備的建設、調試、驗收和投入使用,保證並網機組電力送出的必要網路條件。
第九條電力二次系統應當統一規劃、統一設計,並與電力一次系統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同步進行。電網使用者的二次設備和系統應當符合電網二次系統技術規范。
第十條涉及電網運行的介面技術規范,由調度機構組織制定,並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後施行。擬並網設備應當符合介面技術規范。
第十一條電網企業和電網使用者應當採用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相關國際標准,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核准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
第十二條在采購與電網運行相關或者可能影響電網運行特性的設備前,業主方應當組織包括調度機構在內的有關機構和專家對技術規范書進行評審。
第十三條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和受業主委託工作的相關單位,應當交換規劃設計、施工調試等工作所需資料。
第三章並網與互聯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工程、輸電工程和變電工程投入運行前,擬並網方應當按照要求向調度機構提交並網調度所必需的資料。資料齊備的,調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向擬並網方提供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的定值和調度自動化、電力通信等設備的技術參數。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工程、輸電工程和變電工程投入運行前,調度機構應當對擬並網方的新設備啟動並網提供有關技術指導和服務,適時編制新設備啟動並網調度方案和有關技術要求,並協調組織實施。擬並網方應當按照新設備啟動並網調度方案完成啟動准備工作。
第十六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工程、輸電工程和變電工程投入運行前,擬並網方的二次系統應當完成與調度機構的聯合調試、定值和數據核對等工作,並交換並網調試和運行所必需的數據資料。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工程、輸電工程和變電工程投入運行前,調度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技術標准和規程,組織認定擬並網方的並網基本條件。擬並網方不符合並網基本條件的,調度機構應當向擬並網方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八條發電廠需要並網運行的,並網雙方應當在並網前簽訂並網調度協議。
電網與電網需要互聯運行的,互聯雙方應當在互聯前簽訂互聯調度協議。
並網雙方或者互聯雙方應當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確保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原則簽訂協議並嚴格執行。
第十九條發電廠、電網不得擅自並網或者互聯,不得擅自解網。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機組並網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新投產的電氣一次設備的交接試驗項目完整,符合有關標准和規程。
(二)發電機組裝設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連續式自動電壓調節器;100兆瓦以上火電機組、核電機組,50兆瓦以上水電機組的勵磁系統原則上配備電力系統穩定器或者具備電力系統穩定器功能。
(三)發電機組參與一次調頻。
(四)參與二次調頻的100兆瓦以上的火電機組,40兆瓦以上非燈泡貫流式水電機組和抽水蓄能機組原則上具備自動發電控制功能,參與電網閉環自動發電控制;特殊機組根據其特性確定調頻要求。
(五)發電機組具備進相運行的能力,機組實際進相運行能力根據機組參數和進相試驗結果確定。
(六)擬並網方在調度機構的統一協調下完成發電機勵磁系統、調速系統、電力系統穩定器、發電機進相能力、自動發電控制、自動電壓控制、一次調頻等調試,其性能和參數符合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需要;調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調試報告應當提交調度機構,調度機構應當為完成調試提供必要的條件。
(七)發電廠至調度機構具備兩個以上可用的獨立路由的通信通道。
(八)發電機組具備電量採集裝置並能夠通過調度數據專網將關口數據傳送至調度機構。
(九)發電廠調度自動化設備能夠通過專線或者網路方式將實時數據傳送至調度機構。
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機組並網前應當進行並網安全性評價。並網安全性評價工作由電力監管機構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發電廠與電網連接處應當裝設斷路器。斷路器的遮斷容量、故障清除時間和繼電保護配置應當符合所在電網的技術要求。
分、合操作頻繁的抽水蓄能電廠的主斷路器,其開斷容量和開斷次數應當具有比常規電廠的主斷路器更大的設計裕量。
第二十二條主網直供用戶並網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主網直供用戶向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提供必要的數據,並能夠向調度機構傳送必要的實時信息。
(二)主網直供用戶的電能量計量點設在並網線路的產權分界處,電能量計量點處安裝計量上網電量和受網電量的具有雙向、分時功能的有功、無功電能表,並能將電能量信息傳輸至調度機構。
(三)主網直供用戶合理裝設無功補償裝置、諧波抑制裝置、自動電壓控制裝置、自動低頻低壓減負荷裝置和負荷控制裝置,並根據調度機構的要求整定參數和投入運行;主網直供用戶的生產負荷與生活負荷在配電上分開,以滿足負荷控制需要。
第二十三條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電力通信等電力二次系統設備應當符合調度機構組織制定的技術體制和介面規范。電力二次系統設備的技術體制和介面規范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後施行。
第二十四條接入電網運行的電力二次系統應當符合《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電網互聯雙方應當聯合進行頻率控制、聯絡線控制、無功電壓控制;根據聯網後的變化,制定或者修正黑啟動方案,修正本網的自動低頻、低壓減負荷方案;按照電網穩定運行需要協商確定安全自動裝置配置方案。
第二十六條除發生事故或者實行特殊運行方式外,電力系統頻率、並網點電壓的運行偏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和電力行業標准。
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發電機組和其他相關設備運行特性對頻率變化的適應能力仍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第二十七條電網使用者向電網注入的諧波應當不超過國家標准和電力行業標准。並入電網運行的電氣設備應當能夠承受國家標准允許的因諧波和三相不平衡導致的電壓波形畸變。
第二十八條電網企業與電網使用者的設備產權和維護分界點應當根據有關電力法律、法規確定,並在有關協議中詳細劃分並網或者互聯設備的所有權和安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接入電網運行的設備調度管轄權,不受設備所有權或者資產管理權等的限制。
第四章電網運行
第三十條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有責任保障電網頻率電壓穩定和可靠供電;調度機構應當合理安排運行方式,優化調度,維持電力平衡,保障電力系統的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調度機構應當向電力監管機構報送年度運行方式。
第三十一條調度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制定電力調度管理規程,並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電網使用者和相關單位應當執行電力調度管理規程。
第三十二條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應當加強負荷預測,做好長期、中期、短期和超短期負荷預測工作,提高負荷預測准確率。
第三十三條主網直供用戶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按時向所屬調度機構報送其主要接裝容量和年用電量預測,按時申報年度、月度用電計劃。
第三十四條調度機構應當編制和下達發電調度計劃、供(用)電調度計劃和檢修計劃。
第三十五條編制發電調度計劃、供(用)電調度計劃應當依據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調控目標和市場形成的電力交易計劃,綜合考慮社會用電需求、檢修計劃和電力系統設備能力等因素,並保留必要、合理的備用容量。調度計劃應當經過安全校核。
第三十六條水電調度運行應當充分利用水能資源,嚴格執行經審批的水庫綜合利用方案,確保大壩安全,防止發生洪水漫壩、水淹廠房事故。
水電廠應當及時、准確、可靠地向調度機構傳輸水庫運行相關信息。
實施聯合運行的梯級水庫群,發電企業應當向調度機構提出優化調度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發電調度計劃和調度指令發電;主網直供用戶應當按照供(用)電調度計劃和調度指令用電。
對於不按照調度計劃和調度指令發電的,調度機構應當予以警告;經警告拒不改正的,調度機構可以暫時停止其並網運行。
對於不按照調度計劃和調度指令用電的,調度機構應當予以警告;經警告拒不改正的,調度機構可以暫時部分或者全部停止向其供電。
第三十八條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應當根據本單位電力設備的健康狀況,向調度機構提出年度、月度檢修預安排申請;調度機構應當在檢修預安排申請的基礎上根據電力系統設備的健康水平和運行能力,與申請單位協商,統籌兼顧,編制年度、月度檢修計劃。
第三十九條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應當按照檢修計劃安排檢修工作,加強設備運行維護,減少非計劃停運和事故。
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可以提出臨時檢修申請,調度機構應當及時答復,並在電網運行允許的情況下予以安排。
第四十條電網企業和電網使用者應當提供用於維護電壓、頻率穩定和電網故障後恢復等方面的輔助服務。輔助服務的調度由調度機構負責。
第四十一條電網的無功補償實行分層分區、就地平衡的原則。調度機構負責電網無功的平衡和調整,必要時制定改進措施,由電網企業和電網使用者組織實施。調度機構按照調度管轄范圍分級負責電網各級電壓的調整、控制和管理。接入電網運行的發電廠、變電站等應當按照調度機構確定的電壓運行范圍進行調節。
第四十二條調度機構在電網出現有功功率不能滿足需求、超穩定極限、電力系統故障、持續的頻率降低或者電壓超下限、備用容量不足等情況時,可以按照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的事故限電序位表和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的限電序位表進行限電操作。電網使用者應當按照負荷控制方案在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的指導下實施負荷控制。
第四十三條發生威脅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緊急情況時,調度機構值班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和防止事故擴大。必要時,可以根據電力市場運營規則,通過調整系統運行方式等手段對電力市場實施干預,並按照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
第四十四條調度機構負責電網的高頻切機、低頻自啟動機組容量的管理,統一編制自動低頻、低壓減負荷方案並組織實施,定期進行系統實測。
第四十五條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電力通信等二次系統設備的運行維護、統計分析、整定配合,按照所在電網的調度管理規程和現場運行管理規程進行。
第四十六條電網企業及其調度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制訂和完善電網反事故措施、系統黑啟動方案、系統應急機制和反事故預案。
電網使用者應當按照電網穩定運行要求編制反事故預案,並網發電廠應當制訂全廠停電事故處理預案,並報調度機構備案。
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應當按照設備產權和運行維護責任劃分,落實反事故措施。
調度機構應當定期組織聯合反事故演習,電網企業和電網使用者應當按照要求參加聯合反事故演習。
第四十七條電網企業和電網使用者應當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技術監督工作,提高安全運行水平。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地(市)級以下調度機構及其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網企業、電網使用者和相關單位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規則所稱電網使用者是指通過電網完成電力生產和消費的單位,包括發電企業(含自備發電廠)、主網直供用戶等。
本規則所稱主網直供用戶是指與省(直轄市、自治區)級以上電網企業簽訂購售電合同的用戶或者通過電網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的用戶。
第五十條本規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❸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⑵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⑶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⑷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⑸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並關閉設備電源。

⑹ 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⑺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⑻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

設備安全保養管理制度:

⑴預防重於修理、重於事故後的補救,為防患於未然,設備操作人員及維護人員須認真執行設備保養管理制度。

⑵設備保養時須執行以下規定。

①定點:規定保養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②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③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④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的油類質量。

⑤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⑶每台設備設立設備保養記錄卡,執行設備保養後,須做好運 行記錄。

⑷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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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⑴設備的所有圖紙、說明書等數據由生產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產部依據每台設備的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部位、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標准,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

⑶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在開動機器前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⑷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檢查設備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主管,由當班主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

⑸專職維修人員在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維修計劃。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主管即刻組織處理;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生產部主管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❹ 什麼叫三種人工作名單

給你變電站的。變電站運行安全檢查確認表巴中電業局安生部二○○四年十月八日一、安全管理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1 「兩票」管理 1.1 站內是否存放當年公布的「三種人」名單的文件 1.2 站內是否完好保存有上一年的「兩票」 1.3 是否堅持每月對「兩票」合格率進行分析統計 1.4 抽查「兩票」,對不合格票進行統計(對責任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罰) 2 防誤閉鎖管理 2.1 是否制定防誤裝置使用的明確規定(包括解鎖規定) 2.2 電氣閉鎖裝置應有符合實際的圖紙 2.3 解鎖鑰匙是否封存管理,並有使用記錄 2.4 是否建立了防誤裝置的維修責任制 3 消防管理 3.1 是否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 3.2 電纜隧道和夾層、端子箱等電纜孔是否用防火材料封堵 3.3 設備室或設備區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4 站內動火作業是否辦理動火手續和採取了相應安全措施 3.5 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3.6 蓄電池室、油罐室等防火、防爆場所照明、通風設備是否採用防爆型 3.7 運行人員是否掌握站內各種不同類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 防汛管理 4.1 是否制定有防汛措施 4.2 是否備有防汛器材等 4.3 是否定期檢查開關、瓦斯繼電器等設備的防雨罩應扣好 4.4 是否定期檢查端子箱、機構箱等室外設備箱門應關閉,密封良好 4.5 端子箱內防潮加熱燈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檢查箱內受潮情況 5 防小動物管理 5.1 各設備室門窗應完好嚴密,出入時應隨手將門關好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5.2 設備室通往室外的電纜溝道應嚴密封堵,因施工拆動後是否及時堵好 5.3 各設備室不得存放食物,是否放有鼠葯或捕鼠器械 5.4 各設備室出入門處應有防小動物隔板或措施 6 安全設施及標志規范化管理 6.1 站內安全標志和設備的標志是否齊全,並符合《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規定 6.2 設備構架的爬梯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爬梯應有遮欄門 6.3 蓄電池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6.4 停電工作使用的臨時遮欄、圍網、布幔和懸掛的標示牌應符合現場情況和安規要求 6.5 站內道路交通標志應符合交通法規要求 6.6 站內防止踏空、碰頭、絆跤、阻塞等警示線是否符合規范 6.7 站內照明(含事故照明)是否符合現場的安全要求 6.8 站內欄桿、蓋板是否齊全,符合現場安全要求 7 安全工器具管理 7.1 站內安全工器具是否齊備,是否建立台帳(型號、數量、試驗周期等) 7.2 運行人員是否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各類安全工器具 7.3 各種安全工器具是否有明顯編號 7.4 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靴等絕緣工器具是否已按安規規定周期試驗,並貼有試驗合格標志 7.5 各種安全工器具是否按安規規定周期進行檢查,並貼有合格標志 7.6 接地線有無斷股,護套是否完好,端部接觸是否牢固,卡子有無松動,彈簧是否有效 7.7 接地線數量是否滿足本站各電壓等級需要,並對號存放 7.8 使用手持、移動電動工器具時是否在漏電保護器保護范圍內 8 安全活動管理 8.1 站內安全活動是否堅持每周(輪值)不少於一次 8.2 安全活動是否認真填寫記錄(包括日期、主持人、參加人、學習討論發言內容等),不得記錄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內容,不得事後補記 8.3 分管領導、變電專責、站長等是否按規定定期檢查安全活動記錄填寫情況,對運行人員提出的建議和措施作出反饋,並簽名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8.4 站內是否發生不安全情況,是否按事故調規學習、分析、統計、上報以及制定防範措施 二、運行管理1 值班制度 1.1 運行人員是否堅持按規定進行安規、運規考試 1.2 值班期間是否統一著裝、配戴崗位標志 1.3 是否認真填寫運行日誌 1.4 抄表時間是否整點(±5分鍾) 1.5 實行監盤制的變電站,正常情況下控制室應不少於二人 1.6 220kV變電站值班連續時間是否超過48小時 1.7 操作聯系、處理事故等,是否啟用錄音設備並正確使用調度術語 1.8 控制室各鍾表計時系統,是否統一準確 2 交接班制度 2.1 接班人員是否堅持提前20分以上進場檢查,正點交接完畢 2.2 交接班的內容是否符合現場運行管理規定,且親自簽名,不得列印 2.3 接班人員是否重點核對模擬圖板與實際運行方式相符 2.4 接班人員是否重點核對保護壓板位置與實際運行方式相符 2.5 接班人員是否重點了解設備缺陷、異常及當日負荷潮流等情況 2.6 接班後,班長是否根據當日天氣、運行方式、工作情況、設備情況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預想 2.7 交接班是否開「班前會」和「班後會」 3 巡迴檢查制度 3.1 對各種巡視方式、路線、時間、次數、內容,站內是否有明確規定 3.2 運行人員是否都能按規定認真巡視到位,有無本班未發現的缺陷被接班人員發現 3.3 正常巡視(含交接班)、全面巡視、熄燈巡視和特殊巡視、異常巡視是否都有記錄 3.4 每周是否堅持全面巡視一次(內容主要是對設備全面的外觀檢查,對缺陷有無發展作出鑒定,檢查設備的薄弱環節,檢查防火、防小動物、防誤閉鎖等有無漏洞,檢查接地網及引線是否完好) 3.5 每周是否進行一次熄燈檢查(內容是檢查設備有無電暈、放電,接頭有無發熱現象)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3.6 雷雨、大風、冰雪、大霧、設備變動、新設備投入等,以及重要節假日、接到重要供電任務時,是否堅持特殊巡視 3.7 設備發生過負荷、發熱,系統發生沖擊、跳閘、接地,設備缺陷有發展等異常情況後,是否及時加強了對設備的異常巡視 4 變電站規程和規章制度 4.1 本站是否具備了下列國家、行業頒發的法規、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線路部分);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高壓斷路器運行規程;電力電纜運行規程;電力系統用蓄電池直流電源裝置運行與維護技術規程;電氣事故處理規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程;110kV-220kV電網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運行條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管理條例;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安全生產工作規定;SF6電氣設備運行、試驗及檢修人員安全防護細則(DL/T639-1997)(有SF6設備時);以及調度規程;變電站現場運行規程 4.2 本站是否有下列制度:兩票管理制度;設備巡迴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防誤閉鎖裝置管理制度;變電運行崗位責任制;運行分析制度;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變電站主設備定級標准;設備驗收制度;運行維護工作制度;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變電站培訓制度;事故處理制度 4.3 本站是否具備下列記錄:運行日誌;負荷記錄;巡視檢查記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檢驗記錄;蓄電池記錄;設備缺陷記錄;避雷器動作檢查記錄;設備測溫記錄;解鎖鑰匙使用記錄;設備試驗記錄;開關故障跳閘記錄;收發訊機測試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自動化設備檢驗記錄;反事故演習記錄;事故預想記錄;培訓記錄;運行分析記錄 4.4 各種記錄要求用鋼筆按格式填寫,字跡工整、清晰、准確、無遺漏 4.5 使用微機運行管理系統的變電站,資料庫中記錄應定期檢查並備份,值班記錄應按值列印,按月裝訂 5 反事故措施管理 5.1 根據上級反措和安全性評價、檢查等提出的整改意見,本站是否能及時落實 5.2 對現場反措執行不力的情況是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5.3 站內進行大型作業時,是否制定本站相應的反事故措施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5.4 本站所有運行人員是否經過模擬人的培訓,掌握了觸電急救及心肺復甦法 6 技術資料管理 6.1 本站是否具備下列圖紙:一次主接線圖;站用電主接線圖;直流系統圖;正常和事故照明圖;繼電保護、遠動及自動裝置原理和展開圖;全站平、斷面圖;直埋電力電纜走向圖;接地裝置布置以及直擊雷保護范圍圖;消防設施(或系統)布置圖(或系統);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斷路器、刀閘操作控制迴路圖;測量、信號、故障錄波及監控系統迴路、布置圖;主設備保護配置圖;控制系統結構圖;直流保護配置圖;空調系統圖 6.2 本站是否具備下列指示圖表:一次系統模擬圖;設備評級表;站用電系統圖;直流系統圖;安全記錄指示;單元(間隔)設備最大工作電流表;運行維護定期工作表;交直流保護配置一覽表;設備檢修試驗周期一覽表 6.3 是否做到每年檢查、修訂一次圖紙、圖表 6.4 設備異動或新、改、擴建後,相關圖紙、圖表是否予以及時相應地變更 三、設備管理1 設備定期試驗 1.1 是否堅持每班進行一次中央信號系統影音報警測試 1.2 是否按規定進行高頻通道對試 1.3 是否按規定對蓄電池定期檢查、維護、測試 1.4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事故照明系統切換試驗 1.5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主變冷卻裝置投切試驗 1.6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站用電備自投切換試驗 1.7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微機閉鎖裝置閉鎖關系及編碼核對 1.8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直流系統備用充電機啟動試驗 1.9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消防系統檢測 1.10 是否按規定定期進行各微機裝置校時間 1.11 接地電組測試是否合格和接地網開挖檢查是否按規定進行 2 設備定期輪換運行 2.1 是否按規定定期輪換備用與運行變壓器 2.2 是否按規定定期輪換各組無功補償裝置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2.3 是否按規定定期輪換變壓器冷卻系統各組冷卻器 3 主變 3.1 預防性試驗是否完整、合格;預試是否超期 3.2 每次巡視是否檢查主變上層油溫,溫度計及遠方測溫裝置是否准確、齊備 3.3 油箱及其它部件是否存在局部過熱,表面溫度分布有無異常 3.4 套管引線接頭處是否進行遠紅外測試 3.5 高壓套管及儲油櫃的油麵是否正常 3.6 冷卻裝置是否有兩個獨立電源,並能自動切換 3.7 呼吸器是否阻塞,油杯是否缺油,硅膠是否變色 3.8 套管及本體、散熱器、儲油櫃等部件是否存在滲漏油現象 3.9 有載調壓裝置手動、自動、遠方、就地是否均能正常調檔 3.10 瓦斯繼電器防雨罩是否完好 3.11 現場是否配置合格的瓦斯取氣用具 3.12 值班員是否熟知取氣方法 3.13 主變中性點是否按反措「雙接地」 3.14 本體及附件是否存在缺陷 4 高壓配電裝置、母線及架構 4.1 電瓷外絕緣積污是否嚴重,是否有破損、爬電現象 4.2 各類引線接頭是否存在過熱情況 4.3 接頭溫度監視是否完整,是採用定期紅外測溫 4.4 水泥架構(含獨立避雷針)有無嚴重龜裂、混凝土剝離脫離、鋼筋外露等缺陷 4.5 鋼架構及金具有無嚴重腐蝕 5 高壓開關 5.1 是否超過規定檢修周期(包括故障切斷次數超限) 5.2 是否存在漏油、漏氣(包括SF6氣)等缺陷 5.3 國產戶外開關是否採取了可靠的防雨進潮措施 5.4 充油式開關油色、油位是否正常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5.5 三相相序色標是否清晰、正確 5.6 機構箱內加熱器、防潮燈是否完好 5.7 液壓機構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5.8 SF6氣體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5.9 彈簧儲能機構儲能是否正常、指示是否正確 5.10 氣動機構空氣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5.11 氣動機構是否按規定定期排水 5.12 本站所有運行人員是否都學會(或利用設備檢修機會)緊急手動打跳各種類型開關 6 互感器、耦合電容器、避雷器和套管 6.1 預防性試驗是否超期 6.2 油色、油位是否正常 6.3 雷雨後是否及時檢查避雷器動作情況,並做好記錄 6.4 是否存在滲漏油的情況 6.5 瓷件有無損傷 7 阻波器 7.1 導線有無斷股、接頭是否發熱 7.2 安裝是否牢固 7.3 是否搭掛異物 7.4 架構有無變形 8 設備防誤裝置 8.1 戶外10kV及以上開關、刀閘(包括臨時接地線的接地樁)等設備,是否實現了「四防」(不含防止誤入帶電間隔),是否保持長期正常運行 8.2 戶內高壓開關、刀閘(包括臨時接地線的接地樁)、網門等設備,是否實現了「五防」,是否保持長期正常運行 8.3 閉鎖裝置的電源是否為專用的,與繼保用的直流電源分開的電源, 8.4 本站閉鎖裝置是否存在缺陷,消缺是否及時,有無定期維護 8.5 一次模擬圖板是否完善,是否與實際運行方式相符 8.6 解鎖鑰匙是否嚴格按規定管理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9 無功補償設備 9.1 是否按規定對無功補償及調壓裝置進行投切 9.2 監測點電壓合格率是否滿足調度下達的電壓曲線要求 9.3 停電檢修時,是否對電容器進行逐相放電 9.4 電容器是否有滲漏和鼓肚現象 9.5 電抗器器身溫度、燥聲是否超過設計值 10 站用電系統 10.1 本站站用變(或站用電源)是否為兩台(或兩路),且能自動切換 10.2 是否堅持按規定定期進行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試驗 10.3 站用電屏後,各路負荷名稱標志是否清晰、清楚,空氣開關或熔斷器搭配是否正確 10.4 經改、擴建的變電站,站用變容量、電纜截面是否進行滿足最大負荷要求的校驗 11 直流系統 11.1 直流系統對地絕緣狀況是否良好 11.2 絕緣監察裝置和電壓監察裝置是否正常投入,並按規定周期定期檢查 11.3 充電裝置運行工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嚴重缺陷 11.4 蓄電池的端電壓是否正常,並按規定測量、檢查 11.5 是否定期進行核對性放電或全容量放電 11.6 蓄電池室的通風、採暖設備是否良好,防火、防爆、防震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11.7 直流系統各級熔斷器或空氣小開關的動作整定值是否有專人管理;是否定期核對;是否滿足選擇性動作要求 11.8 站內是否備有足夠數量、規格齊全的熔斷器或熔件的備件,並定點存放,標示清晰 11.9 事故照明以及自動切換裝置是否定期進行切換試驗 11.10 直流屏後各路負荷名稱是否清楚、清晰 12 繼電保護 12.1 保護及自動裝置新投入或定值改變後,運行人員是否及時和當值調度核對該裝置全部定值,正確無誤後方可投入 12.2 保護及自動裝置屏前後屏眉要有保護專業統一規范名稱 12.3 兩套保護共用一塊屏時,在屏前和屏後(屏內)兩套保護之間是否劃出了清楚的分隔線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情況 檢查人 確認人 備注12.4 保護室的空調是否按運行設備管理 12.5 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或告警後,運行人員是否准確記錄了控制屏光字牌、保護屏信號,並及時向調度及有關部門匯報 12.6 停運的保護及自動裝置屏是否有「已停運」標志 13 設備缺陷閉環管理制度是否嚴格規范執行 13.1 判斷是否准確,分類是否准確,限制措施是否合理 13.2 是否及時准確向有關人員匯報 13.3 消缺安全措施完善,嚴格執行「兩票」制度,不與事故處理混淆 13.4 嚴格進行消缺驗收,督促做好相關記錄,遺留問題進入下一循環

❺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規定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規定?下面中達咨詢招投標老師為你解答以供參考。
1、工作負責人應查對運行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工作屏的正、背面由運行人員設置「在此工作」的標志。如進行工作的屏仍有運行設備,則必須有明確標志,以與檢修設備分開。相鄰的運行屏前後應有「運行中」的明顯標志(如紅布幔、遮欄等)鎮拿。工作人員在工作前應看清設備名稱與位置,嚴防走錯位置。
2、運行中的設備,如斷路器、隔離開關的操作,發電機、調相機、電動機的開停,其電流、電壓的調整及音響、光字牌的復歸,均應由運行值班員進行。「跳閘連片」(即投退保護裝置)只能由運行值班員負責操作。在保護工作結束,恢復運行前要用高內阻的電壓表檢驗連片的任一端對地都不帶使斷路器跳閘的電源等。
3、在一次設備運行而停部分保護進行工作時,應特別注意斷開不經壓板的跳、合閘線及與運行設備安全有關的連線。
4、在檢驗繼電保護及二次迴路時,凡與其他運行設備二次迴路相聯的壓板和接線應有明顯標記,並按安全措施票仔細地將有關迴路斷開或短路,做好記錄。
5、在運行中的二次迴路上工作時,必須由一人操作,另一人作監護。監護人由技術經驗水平較高者擔任。
6、不允許在運行的保護屏上鑽孔。盡量避免在運行的保護屏附近進行鑽孔或進行任何有震動的工作,如要進行,則必須採取妥善措施,以防止運行的保護誤動作。
7、在繼電保護屏間的過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要注意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造成誤動。
8、在現場要帶電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上,帶線手套,使用帶絕緣把手的工具(其外露導電部分不得過長,否則應包紮絕緣帶),以保護人身安全。同時將鄰近的帶電部分和導體
用絕緣器材隔離,防止造成短路或接地。
9、在清掃運行中的設備和二次迴路時,應認真仔細,並使用絕緣工具(毛刷、吹風設備等),特別注意防止振動,防止誤碰。
10、在進行試驗接線前,應了解試驗電源的容量和接線方式。配備適當的熔絲,特別要防止總電源熔絲越級熔斷。試驗用刀閘必須帶罩,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得試驗電源。在進行試驗接線工作完畢後,必須經第二人檢查,方可通電。
11、對交流二次電壓迴路通電時,必須可靠斷開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的迴路,防止反充電。
12、在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進行短路接線時,應用短路片或導線壓接短路。
運行中的電流互感器短路後,仍應有可靠的接地點,對短路後失去接地點的接線應有臨時接地線,但在一個迴路中禁止有兩個接地點。
13、現場工作應按圖紙進行,嚴禁憑記憶作為工作的依據。
如發現圖紙與實際接線不符時,應查線核對,如有問題,應查明原因,並按正確接線修改更正,然後記錄修改理由和日期。
14、修改二次迴路接線時,事先必須經過審核,拆動接線前先要與原圖核對,接線修改後要與新圖核對,並及時修改底圖,修改運行人員及有關各級繼電保護人員用的圖紙。修改後的圖紙應及時報送所直接管轄調度的繼電保護機構。
保護裝置二次線變動或改進時,嚴防寄生迴路存在,沒用的線應拆除。
在變動直流二次迴路後,應進行相應的傳動試驗。必要時還應模擬各種故障進行整組試驗。升旅昌
15、保護裝置進行整組試驗時,不宜用將繼電器接點短接的辦法進行。傳動或整組試驗後不得再在二次迴路上進行任何工作,否則應作相應的試驗。
16、帶方向性的保護和差動保護新投入運行時,或變動一次設備、改動交流二次迴路後,均應用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來檢驗其電流、電壓迴路接線的正確性,並用拉合直流電源來檢查接線中有無異常。
17、保護裝置調試的定值,必須根據最新整定值通知單規定,先核對通知單與實際設備是否相符(包括互感器的接線、變比)及有無審核人簽字。根據電話通知整定時,應在正式的運行記錄簿上作電話記錄,並在收到整定通知單後,將試驗報告與通知單逐條核對。
18、所有交流繼電器的最後定值試驗必須在保護屏的端子排上通電進行。開始試驗時,應先做原定值試驗,如發現與上次試驗結果相差較大或與預期結果不符吵扒等任何細小疑問時,應慎重對待,查找原因,在未得出正確結論前,不得草率處理。
19、在導引電纜及與其直接相連的設備上進行工作時,應按在帶電設備上工作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後,方能進行工作。
20、在運行中的高頻通道上進行工作時,應確認耦合電容器低壓側接地絕對可靠後,才能進行工作。
21、對電子儀表的接地方式應特別注意,以免燒壞儀表和保護裝置中的插件。
22、在新型的集成電路保護裝置上進行工作時,要有防止靜電感應的措施,以免損壞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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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什麼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

(1)設備不允許無保護運行。一切新設備均應按照DL400-91《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的規定,配置足夠的保護及自動裝置。設備送電前,保護及自動裝置應齊全,圖紙、整定值應正確,傳動良好,壓板在規定位置。

(2)倒閘操作中或設備停電後,如無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護或斷開壓板。但在下列情況要特別注意,必須採取措施:

1)倒閘操作將影響某些保護的工作條件,可能引起誤動作,則應提前停用。例如電壓互感器停電前,低電壓保護應先停用。

2)運行方式的變化將破壞某些保護的工作原理,有可能發生誤動時,倒閘操作前也必須將這些保護停用。例如當雙回線接在不同母線上,且母聯斷路器斷開運行,線路橫聯差動保護應停用。
3)操作過程中可能誘發某些聯動跳閘裝置動作時,應預先停用。例如,發電機無勵磁倒備用勵磁機,應預先把滅磁開關聯鎖壓板斷開,以免恢復勵磁合滅磁開關時,引起發電機主斷路器及廠用變壓器跳閘。

(3)設備雖已停電,如該設備的保護動作(包括校驗、傳動)後,仍會引起運行設備斷路器跳閘時,也應將有關保護停用,壓板斷開。例如,一台斷路器控制兩台變壓器,應將停電變壓器的重瓦斯保護壓板斷開;發電機停機,應將過電流保護跳其它設備(主變壓器、母聯及分段斷路器)的跳閘壓板斷開。

❼ 繼電保護裝置運行規程包括哪些

產品別稱微機繼保儀、微機繼電保護測試儀、繼電保護測試儀、六相繼電保護測試儀、繼保測試儀、六相繼保測試儀、六相繼電保護校驗儀、繼保校驗儀、六相繼保校驗儀、繼保儀
產品介紹
電壓電流輸出靈活組合 輸出達6相電壓6相電流,可任意組合實現常規4相電壓3相電流型、6相電壓型、6相電流型,以及12相型輸出模式,既可兼容傳統的各種試驗方式,也可方便地進行三相變壓器差動試驗和廠用電快切和備自投試驗繼電保護測試儀。

。 操作方式 裝置直接外接筆記本電腦或台式機進行操作,方便快捷,性能穩定。

新型高保真線性功放 輸出端一直堅持採用高保真、高可靠性模塊式線性功放,而非開關型功放,性能卓越。不會對試驗現場產生高、中頻干擾,而且保證了從大電流到微小電流全程都波形平滑精度優良。

高性能主機 輸出部分採用DSP控制,運算速度快,實時數字信號處理能力強,傳輸頻帶寬,控制高解析度D/A轉換。輸出波形精度高,失真小線性
好。採用了大量先進技術和精密元器件材料,並進行了專業化的結構設計,因而裝置體積小、重量輕、功能全、攜帶方便,開機即可工作,流動試驗非常方便。

軟體功能強大 可完成各種自動化程度高的大型復雜校驗工作,能方便地測試及掃描各種保護定值,進行故障回放,實時存儲測試數據,顯示矢量圖,聯機列印報告等。6相電流可方便進行三相差動保護測試。

具有獨立專用直流電源輸出 設有一路110V 及 220V專用可調直流電源輸出。

介面完整 裝置帶有USB通訊口,可與計算機及其它外部設備通信。

完善的自我保護功能 散熱結構設計合理,硬體保護措施可靠完善,具有電源軟啟動功能,軟體對故障進行自診斷以及輸出閉鎖等功能。
產品參數
電流通道數
標准6相
電壓通道數
標准6相
交流電流輸出范圍
30A /相或180A(六並)
直流電流輸出范圍
10ADC /相
交流電壓輸出范圍
120VAC / 相
直流電壓輸出范圍
160VDC / 相
額定參數
1、交流電流輸出

相電流輸出時每相輸出(有效值): 0~30A 輸出精度 0.2級

相電流輸出時每相輸出(有效值): 0~60A

相並聯電流輸出(有效值): 0~180A

相電流長時間允許工作值(有效值): 10A

相電流最大輸出功率: 300VA

相並聯電流最大輸出時最大輸出功率: 1000VA

相並聯電流最大輸出時允許工作時間: 10s

頻率范圍(基波): 20~1000Hz

諧波次數: 1~20 次

2、直流電流輸出

電流輸出: 0~±10A / 每相 輸出精度 0.5級

最大輸出負載電壓: 20V

3、交流電壓輸出

相電壓輸出(有效值): 0~120V 輸出精度 0.2級

線電壓輸出(有效值): 0~240V

相電壓 / 線電壓輸出功: 80VA / 100VA

頻率范圍(基波): 20~1000Hz

諧波次數: 1~20次

4、直流電壓輸出

相電壓輸出幅值: 0~±160V 輸出精度 0.5級

線電壓輸出幅值: 0~±320V

相電壓/ 線電壓輸出功率: 70VA / 140VA

5、開關量

路開關量輸入

空接點: 1~20mA,24V

電位接點接入: 「0」:0 ~ +6V; 「1」:+11 V ~ +250 V

對開關量輸出: DC:220 V/0.2 A;AC:220 V/0.5 A

6、時間測量范圍

0.1ms ~ 9999s , 測量精度 <0.1mS

❽ 電氣五防是哪五防

一、電氣五防:1.防止誤分合斷路器。2.防止帶負荷分合隔離開關。3.防止帶電掛接地線。4.防止帶接地線合斷路器。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二、兩票三制: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定期巡迴檢查 5.定期試驗切換

三、事故的三不放過原則:1.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和廣大職工受不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

四、三不傷害原則:1.我不傷害自己 2.我不傷害別人 3.我不被別人傷害

五、電氣設備的四種狀態:1.運行 2.熱備用 3.冷備用 4.檢修

(8)保護自動裝置運行方式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原則:

1.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原則:停電操作時,先停一次設備,後停保護、自動裝置;送電操作時,先投入保護、自動裝置,後投入一次設備。電氣操作過程是事故發生率比較高的階段,要求事故時能及時斷開開關設備,使故障設備退出運行,因此,保護及自動裝置在一次設備操作過程中要始終投入(操作過程中容易誤動的保護及自動裝置除外)。

2.設備停電時,先斷開設備各側斷路器,然後拉開斷路器兩側隔離開關;設備送電時,先合上設備斷路器兩側隔離開關,最後合上該設備斷路器。其目的是為了有效地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設備送電時,合隔離開關及斷路器的順序是從電源側逐步向負荷側;設備停電時,與設備送電時順序相反。

參考資料網路——電氣五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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