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見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可直接加熱的儀器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反應的容器。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2,加熱時不超過1/3。③加熱前外壁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的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隔石棉網可加熱的儀器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的生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 mL、100 mL、250 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無水滴。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3,一般以燒杯容積的1/2為宜。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無水滴。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裝置的反應器。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收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②加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