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燃氣報警應該怎麼安裝
《GB50028-2006 城鎮燃氣體設計規范》中關於燃氣報警器的要求:
第6.5.21條:
門站和儲配站:
站內爆炸危險廠房和裝置區內應裝設燃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第6.6.6條:
單獨用戶的專用調壓裝置:
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於0.2MPa時,可設置在公共建築的頂層房間內:
房間內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監控儀表及聲、光報警裝置、該裝置應與通風設施和緊急切斷閥連鎖,並將信號引入該建築物監控室。
第7.6.10條: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壓縮天然氣儲配站和壓縮天然氣瓶組供氣站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系統。
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的報警濃度應取天然氣爆炸下限的20%(體積分數)。
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及其報警裝置的選用和安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的規定。
第8.5.2條:
當採用自然氣化方式供氣,且瓶組氣化站配置氣瓶的總容積小於1m3時,瓶組間可設置在與建築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築和 高層民用建築除外)外牆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內,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配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