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述電站一二次設備調度管轄范圍
運行方式編制和管理 電網調度規程講課材料電網運行方式管理 1、調度機構負責根據電網調度管轄范圍,編制電網的年度運行方式、月度調度計劃、日調度計劃、特殊時期(含節假日)保電運行方式。年度運行方式、月度調度計劃、特殊時期(含節假日)保電運行方式經相應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日調度計劃由相應調度機構領導批准。電網運行方式管理2、電網正常運行方式編制應遵循電網安全、優質、經濟運行原則,並滿足下列要求: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的要求,當電網發生N-1故障時,能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能迅速平息事故,避免事故范圍的擴大,最大限度保證對重要用戶的連續可靠供電。 短路電流不超過開關的額定遮斷電流。電網具有足夠的備用容量。電網電能質量符合相關標准。 電網運行方式管理 3、各發電廠、地區電網的正常結線應與主網的正常結線相適應。發電廠的正常結線應保證發電廠的安全運行,特別是廠用電系統的可靠性。地區電網的正常結線應首先保證主網的安全。 年度運行方式的編制 年度運行方式的主要內容包括: 上年度電網運行情況總結。本年度新建及擴建設備投產計劃。本年度電網分月負荷預測、發電預測、外(售)受電分月計劃,電力平衡分析,調峰能力分析。本年度電網發輸電設備檢修計劃。電網結構變化、短路分析及運行結線方式選擇。年度運行方式的編制 電網潮流計算分析。電網穩定計算分析。電網無功電壓和網損管理分析。電網安全自動裝置配置和低頻、低壓自動減負荷整定方案。電網安全運行存在問題及措施。月調度計劃的編制月度調度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電力平衡方案。發輸變電設備檢修計劃。新設備投產計劃。重大檢修方式下的電網分析及措施。日調度計劃的主要內容 1、全網、地區電網預計負荷和負荷限額。2、批復的設備檢修申請。3、500kV跨省聯絡線互供電力電量計劃。4、各廠及電網出力計劃(每日負荷備用容量不小於最大發電負荷的3%,事故備用不小於本系統一台最大機組的容量,上述備用容量應根據電網結構合理分布,調用應不受系統安全的限制)。5、開停機方式安排,機組AGC投停計劃6.檢修方式出現薄弱環節的潮流分布、反事故措施和有關注意事項。7.新建、擴建及改建設備投產的調度啟動措施。設備檢修的調度管理檢修計劃管理 電力系統內主要設備實行計劃檢修。設備年、季、月度檢修應從設備健康狀況出發,根據檢修規程所規定的周期和時間進行,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以保證安全經濟發、供電。盡量減少停電次數和停電時間,避免重復停電。發、輸、變、配、用電設備檢修的原則為:1發、變電設備與線路設備相配合;2二次設備與一次設備相配合;3業擴工程、電纜預試應與線路工作相配合;4客戶設備檢修應與電網設備檢修相配合。 二、檢修申請管理 ⒈設備停電檢修,雖已有生產計劃,各有關單位仍應按時向值班調度員提出申請,未按時提出申請視為自動取消計劃,所有無計劃停電檢修工作必須由該工作的管理單位辦理臨時停電手續。經批准後按規定向調度提出申請。所有設備停電檢修、帶電作業等工作申請,必須由設備管轄單位向調度提出。檢修申請管理 2、檢修申請應包括以下內容:停電范圍、檢修性質、主要項目、檢修時間、最高(低)出力、降出力數額及原因、緊急恢復備用時間以及對電網的要求(送電時是否需要核相、保護測方向)等。未履行申請及批准手續,不得在設備上工作。檢修申請管理 3、設備檢修工作到期不能竣工者,工作單位應按申請程序向值班調度員提出延期申請。輸變電設備延期申請應在批准竣工時間前3小時提出;機爐設備延期申請應在批准工期未過半時提出。檢修申請管理 4 調度管轄的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和遠動設備停用、試驗、改變定值,影響發電廠出力的附屬設備及公用系統檢修、消缺等工作,也應按上述規定執行。5.調度管轄設備停止運行、備用、檢修、試驗,雖已有批準的計劃,但應在接到值班調度員的正式指令後,方可進行。檢修申請管理 6值班調度員有權批准下列臨時檢修項目:1.八小時內可以完工,且對系統和用戶無明顯影響的檢修。2.與已批準的計劃檢修配合的檢修(但不得超出已批準的計劃檢修時間)。檢修申請管理 7、調度批準的設備檢修時間計算:1.發電機組檢修時間從設備斷開,值班調度員下開工令時開始,到設備重新投入運行達計劃出力並報竣工或轉入備用時為止。設備投入運行所進行的一切操作、試驗、試運行時間,均計算在檢修時間內。2.輸變電設備檢修時間從設備斷開並接地,值班調度員下開工令時開始,到值班調度員得到「××設備檢修工作結束,檢修人員所掛地線全部拆除,人員已撤離現場,現在可以送電」的匯報為止。申請時間包括停、送電操作及檢修時間。檢修申請管理 8、調度管轄的輸變電設備的帶電作業,須在作業前匯報值班調度員,說明帶電作業時間、內容、有無要求,及對保護、通信、遠動的影響,並得到同意,值班調度員應通知有關單位。9、發電設備檢修(計劃檢修、非計劃停運及消缺)工作結束前一天的12時前應向省調匯報,啟動前應徵得值班調度員的同意。新建輸變電設備啟動投產管理⒈調度機構應參與新設備(指新建、擴建或改建的發、輸、變電設備)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統、初步設計審查等前期工作。⒉調度管轄的新設備,業主單位應在投產3個月前向省調提供經本單位分管領導簽字批準的書面資料。書面資料應包括:一次系統結線圖。主要設備規范及技術參數(抽水蓄能電站應包括水庫資料)。線路:長度、導線規范、桿號、同桿並架情況、運行維護分界點等。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的配置及保護圖紙(原理圖、配置圖、二次線圖、裝置說明書等)。試運行方案、運行規程、主要運行人員名單、預定投產日期等。新建輸變電設備啟動投產管理⒊調度應在新設備投運5個工作日前答復下列問題:確定運行方式和主變分頭位置,變壓器中性點接地方式。調度員名單。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定值。並網通信需求和通道數量。新建輸變電設備啟動投產管理⒋ 新設備在開始試運15日前由運行單位書面向調度提出試運計劃。其內容包括:啟動試運措施、試運項目、接帶負荷、對電網的要求等。調度應在試運7日前答復。試運前3個工作日15時前向值班調度員提出申請,調度試運前2個工作日17時前答復。新建輸變電設備啟動投產管理5、提交新設備啟動申請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設備驗收合格。所需資料已齊全,參數測量工作已結束。與所屬調度機構已簽定並網調度協議,有關設備和廠站具備啟動條件。基礎數據已維護正確並經調度機構審核確認。調度自動化信息接入工作已經完成,調度電話、自動化設備及計量裝置運行良好,通道暢通,實時信息滿足調度運行的需要。啟動、試驗方案和相應調度措施已批准。新建輸變電設備啟動投產管理新設備投入運行前必須核相。設備檢修改造後,如需核相由運行單位在申請中向相應調度機構提出。新建發電機組並網調試管理1、凡要求並網運行的發電機組,不論其投資主體或產權歸屬,均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並網前向電網經營企業提出並網申請,根據調度管轄范圍依法簽訂並網調度協議並嚴格執行。2、發電廠應在機組首次並網日3個月前,向調度機構提供有關參數、圖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外文資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版本),提出一次設備命名、編號原則申請。調度機構應在2個月前批復調度名稱,下達調度管轄范圍和設備命名編號。新建發電機組並網調試管理3、發電廠應在機組首次並網日45天前,必須以公文形式向調度機構提交新設備啟動試運申請書,調度機構應在25天前對新設備啟動試運申請書進行確認。申請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機組名稱和參數、預計機組總啟動日期、要求的機組啟動調試期、調試項目及措施、調試負責人或工作聯系人等。4、調度機構在首次並網日15天前編制完成機組啟動調試調度方案,下達啟動調試方案和安全自動裝置的整定值。新建發電機組並網調試管理5經調度機構完成機組並網必備條件驗收後,按規程履行申請手續。機組並網的必備條件包括:現場運行規程、保廠用電方案等已報電網調度機構。電廠發變組及相關的一次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完成分步試運行並通過驗收,驗收合格報告已報電網調度機構。機組勵磁系統、調速系統已經安裝並完成就地調試,具備投入運行條件。能通過調度自動化相關系統報送和接收調度生產所需信息;機組注冊數據已報調度機構,並完成注冊。電廠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電力調度通信設施、自動化設備已按設計安裝調試完畢,具備所要求的技術條件。電廠和電網調度機構針對電廠並入電網後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已制定相應的事故處理預案。電廠已向電網調度機構提供要求的技術資料:發電機和主變(含主變零序阻抗參數)的實測參數,發變組輔助設備(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等)的技術資料和測試報告,發電機勵磁系統及PSS 裝置、調速系統實測參數。新建發電機組並網調試管理6、啟動試運機組應視為並網運行設備,納入電力系統統一運行管理,遵守電力系統運行規程、規范,服從統一調度。與電網運行有關的試驗須經電網調度機構批准,電網調度機構根據電網實際情況為並網調試安排所需的運行方式。7、機組在啟動調試期內,應完成規程規定的所有試驗。如在機組啟動調試期結束後一個月內仍不能完成規定的試驗項目,省調將安排機組解列,重新准備機組試驗。 在完成所規定的機組試驗後,電廠應及時向調度機構提供試驗報告,經調度機構審核確認負荷要求,機組方可移交生產。新建發電機組並網調試管理8、機組完成168小時試運行後,由電廠值長向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報告機組啟動調試期結束。9、在機組啟動試運開始之前,確定不能如期執行調試計劃時,應向調度機構書面提出撤銷申請書。
⑵ 什麼是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
防止電力系統失去穩定性、防止事故擴大、防止電網崩潰、恢復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各種自動裝置總稱。一般是根據電力系統的電壓、頻率、負荷大小的變化,如引起電力網的不穩定運行,即通過這些安穩裝置切除部分負荷,保證大電網迅速回到正常運行狀態。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就是裝在兩個同步電網的聯絡線上,當兩網不能保持同步時,執行自動解列的裝置。還有自動切機功能,就是當電廠出口發生設備故障,導致輸送能力低於電廠實際功率時,切除發電機組。
電力系統正常運行時,原動機供給發電機的功率總是等於發電機送給系統供負荷消耗的功率,當電力系統受到擾動,使上述功率平衡關系受到破壞時,電力系統應能自動地恢復到原來的運行狀態,或者憑借控制設備的作用過度到新的功率平衡狀態運行。
(2)安全自動裝置試運行擴展閱讀;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的電力設備和線路,應裝設短路故障和異常運行保護裝置。電力設備和線路短路故障的保護應有主保護和後備保護,必要時可再增設輔助保護。主保護是滿足系統穩定和設備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選擇地切除被保護設備和線路故障的保護。
後備保護是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用以切除故障的保護。後備保護可分為遠後備和近後備兩種方式。遠後備是當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由相鄰電力設備或線路的保護來實現的後備。近後備是當主保護拒動時,是當斷路器拒動時,由斷路器失靈保護來實現的後備保護。
輔助保護是為補充主保護和後備保護的性能或當主保護和後備保護退出運行而增設的簡單保護。異常運行保護是反應被保護電力設備或線路異常運行狀態的保護。
⑶ 電氣設備檢修的調度管理有哪些規定
××××××電力公司 電力檢修及新設備投運調度管理規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電力系統的安全、經濟、可靠運行直接關系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電力生產的特點是「發、供、用」同時完成,要求電網必須統一調度管理。為此,根據《電力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四川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結合本公司電網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實用於本公司電網,凡是接入本公司電網的發、輸、變、配電設備必須服從本公司電網調度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管理,以保證安全、可靠、不間斷供電。本公司電網的統一調度管理機構為公司生產調度部,在調度業務上受宜賓電力局調度中心(以下簡稱「地調」)領導,對內負責縣調管轄范圍內所有發電廠(站)、變電站、開關站、供電所發、輸、變、配電的統一調度管理工作。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電網內的各級運行人員、調度人員、檢修試驗人員必須熟悉貫徹本規程。本公司各生產部門的負責人和其他負責繼電(微機)保護、技安、通訊、基建、用電管理等與電網運行有關的專業人員也應熟悉並遵守本規程。
第四條 本公司電網內各生產部門的現場規程、有關制度與本規程有矛盾的,應以本規程為准;本規程與上級規程、有關制度有矛盾的,應以上級規程、制度為准。
第二章 電力檢修管理
第五條電力檢修的分類 電力檢修分為計劃檢修(包括節日檢修)和非計劃檢修(包括臨時檢修和事故檢修)。
1、計劃檢修是指納入年度、季度、月度檢修計劃,並按照計劃進行的電力設備、線路的檢修、維護、試驗。
2、非計劃檢修是指因電力設備、線路缺陷、故障、事故處理,以及事故後檢查等,臨時安排進行的檢修、維護、試驗。
第六條電力檢修安排的原則
1、檢修的工期與間隔應符合國家有關檢修規程規定。
2、發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應根據電網特點安排,盡量避免重復停電。安排原則:發電廠機組設備和並網線路的計劃檢修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進行,非計劃檢修盡量安排在平段或谷段進行(事故除外);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應配合發電廠機組設備的檢修進行;輔助設備的檢修應配合主設備的檢修進行;二次設備的檢修配合一次設備的檢修進行;低壓檢修配合高壓檢修進行;局部檢修配合整體檢修進行。
第七條檢修計劃的編制與報批
1、凡屬地調管轄設備的檢修計劃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編制,送地調審查、批准。
2、凡屬縣調管轄設備的檢修計劃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編制,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分管領導批准。
3、用戶設備的檢修計劃由用戶負責編制,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分管領導批准。
4、已經分管領導批准並下達的檢修計劃必須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八條計劃檢修管理
1、凡屬縣調管轄設備的計劃檢修計劃,應在分管領導批准後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查。
2、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編制次月計劃檢修計劃,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審查。用戶設備的計劃檢修計劃應列入所屬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的月度計劃檢修計劃。
3、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應將已下達的月度計劃檢修計劃分解為周執行計劃,並於每周四之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報送次周執行計劃。公司生產調度部於每周五向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回復可以安排的次周執行計劃。
4、未列入月度計劃檢修計劃的設備,除事故處理外,原則上不安排檢修。確需檢修的,應經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的分管領導和生產調度部的分管領導批准,並按非計劃檢修統計。
5、經批準的計劃檢修,在開工前必須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6、計劃檢修確定後,除不可抗力外原則上不予改變工期。因電網原因引起的計劃變動,由公司生產調度部重新安排檢修時間,並提前通知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
第九條非計劃檢修管理
1、非計劃檢修一般應按計劃檢修的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急需處理的可以向值班調度員申請。值班調度員有權批准下列非計劃檢修:
(1)設備異常需緊急處理,以及設備故障停運後的緊急搶修。
(2)在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與已批準的計劃檢修相配合的檢修。但不得超過已批準的計劃檢修時間,不得擴大停電影響范圍。
(3)在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不涉及對用戶少送電也不影響上網電力,對系統運行影響不大的檢修。
(4)在已停電設備上進行的檢修。
2、非計劃檢修將導致系統運行方式超出運行規定的,必須經有關專業人員同意方可進行。
3、非計劃檢修工作開始後當日內不能完工的,即使在設備停運或工作已開始後,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也應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補辦停電檢修申請書。
第十條檢修申請
1、對已列入月度檢修計劃的設備進行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2、為了檢修安全,除特殊情況和本條第5款所列內容外,公司生產調度部一般不受理口頭或電話停電檢修申請。
3、涉及用戶停電的一般設備檢修,應提前3~5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凡影響110KV及35KV系統運行方式,需改變保護定值,影響大中用戶生產或停電的檢修,應提前10~15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4、繼電(微機)保護、自動裝置退出運行進行檢修、試驗的,按繼電保護運行規程、檢修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
5、為了消除設備隱患,對不需停電、不影響出力及系統運行方式,且當值時間內可以完工的檢修,可以向當值調度員口頭或電話申請,當值調度員有權批准,但應作好電話錄音和書面記錄。
6、對地調管轄設備的檢修,由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在當月10日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報次月檢修計劃,由公司生產調度部在當月20日前向地調申報次月檢修計劃,並按規定辦理停電檢修手續。
7、各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時,應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明確提出:
(1)檢修設備的名稱、編號,以及主要工作內容和停電范圍;
(2)檢修後的一、二次接線、設備規范有無變化;
(3)因檢修需同時停電的同桿架設線路、交叉跨越線路,以及其它停電的名稱和桿號;
(4)應斷開的開關、刀閘;
(5)要求調度採取的安全措施;
(6)檢修時間超過一天的,原則上應恢復夜間供電。不具備夜間供電條件時,應向調度明確要求連續停電;
(7)檢修後是否需要校核相序或相位。
8、當值時間內不能完成或對系統運行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搶修,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報告部長或分管領導。
9、對有安全保證的帶電檢修作業可以當日口頭申請,但必須向值班調度員講明工作區域、工作時間、工作負責人,以及是否停用重合閘等內容。值班調度員應作好書面記錄,並按要求停用重合閘操作後方能許可工作負責人開工。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完畢後,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報告。
10、若檢修後要改變一、二次接線方式,或更換、增加、改建設備時,應在辦理停電檢修申請書的同時辦理設備異動報告,並將變化前後的調試資料等一並送交生產調度部及相關部門。涉及相序、相位者,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提出,並事先作好檢驗相序、相位的工作安排。若申請書中未提出檢驗相序、相位要求的,則公司生產調度部將認為其相序、相位正確。投入該設備時,如因相序、相位錯誤造成後果,則由該檢修工作的申請單位和申請人負責。
11、凡在縣調管轄的設備上進行重大試驗(如機組甩負荷試驗、機組失磁試驗、系統性試驗、電容器投切試驗等),設備運行單位應提前7日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試驗方案,經審查同意後方能進行。
12、對縣調管轄設備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或故障錄波器、通信、自動化設備等進行檢修、試驗、停運或其他改進工作時,應與一次設備同樣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13、凡基建施工需要對調度管轄設備停電、退出備用、降低出力或改變運行方式的,由施工單位按規定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申請。
14、所有的停電檢修申請應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第十一條檢修時間
1、發電設備的檢修時間是從發電設備停運或退出備用時開始計算,到按調度要求轉為運行或備用時終止。其間,自設備停運或退出備用,到轉為運行或備用所進行的一切操作(包括起動、試驗以及投運後的試運行)均計算在檢修時間內。
2、輸、變、配電設備的檢修時間是從輸、變、配電設備停運並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後,值班調度員下達開工命令時起計算,到值班調度員接到檢修工作已全部結束,現場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復送電的工作報告時終止。
第十二條檢修申請的批復
1、檢修申請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審查批復。凡計劃檢修,生產調度部應於開工前3~5天內批復;凡臨時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可於開工前24小時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通知重要用戶並徵得重要用戶同意後,生產調度部立即批復;凡事故檢修,設備維護與檢修單位可向當值調度員口頭或電話申請後,由當值調度員依據前述許可權批復。超出前述許可權的,當值調度員應報告部長或分管領導審批。
2、批復檢修申請時應充分考慮系統運行方式是否安全合理,有功負荷是否平衡,電壓是否合格,以及倒閘操作時潮流分布的變化、繼電(微機)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和調整,保護靈敏度是否滿足要求,事故處理的注意事項等。
第十三條 檢修停電申請的填寫要求
1、填寫《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應完整、准確、清楚,並不得塗改。
2、更改《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內容應提前24小時辦理,並在原申請書上註明「作廢」字樣。
3、《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的申請人、審批人必須使用真實簽名,禁止使用印鑒。
4、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檢修停電申請書》,公司生產調度部應拒絕受理。
第十四條關於檢修安全措施的若干規定
1、已經批準的檢修申請在執行前仍須得到當值調度員的許可,嚴禁未經當值調度員的許可即在已停電設備或線路上工作。
2、嚴禁任何單位(包括用戶)未經申請擅自利用其他單位停電檢修時間在已停電設備或線路上工作。
3、發電廠、變電站因檢修工作涉及到的內部安全措施由所在單位負責落實,做好安全措施後應及時報告當值調度員備案。安全措施有變動時也應及時報告當值調度員備案。檢修工作完成後,相應的開關設備及其兩側的刀閘均應處於分閘位置。
4、所有的電氣設備檢修必須嚴格按照《安規》的有關規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約時裝拆短路接地線,嚴禁約時開工檢修。
5、線路停電檢修時,兩端的安全措施由當值調度員負責命令相應的廠、站值班人員完成,線路工作班工作現場的安全措施在許可開工後由相應的檢修工作班自行負責完成。檢修工作完成後,相應的工作負責人必須向當值調度員作出「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線路,線路上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可以恢復送電」的報告。
6、線路或發電廠、變電站檢修時,凡是非當值調度員命令而作的安全措施,在送電或轉入備用前必須自行拆除,然後向當值調度員辦理工作結束手續。
7、各檢修單位(包括用戶)應將有權申請檢修工作的人員名單書面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案,人員有變動時也應及時書面報告更改情況,公司生產調度部只批准有權申請檢修工作的人員提出的檢修申請。
8、檢修工作的申請人應為發電廠(站)、相關部所(隊)及用戶主管生產的負責人。線路檢修停送電的聯系人應為工作班負責人,其它檢修停送電的聯系人應為相應廠(站)的值長、電氣值班長或正值班員。檢修停送電申請人應為工作班負責人或管理檢修設備的專責人員。
第十五條檢修延期手續的辦理
1、凡月度計劃中的檢修項目如不能按時開工,檢修單位應在計劃開工日前二天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公司生產調度部將認為該計劃已自行取消。
2、因天氣或准備工作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中途停工,檢修單位應至少在停電前二小時向公司生產調度部申請辦理延期開工或更改工作時間的手續。因檢修或試驗過程中發生意外而不能保證按期完工時,檢修單位應在原批準的計劃檢修工期未過半之前向公司生產調度部提出延期申請。
3、延期申請應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4、因檢修工作延期影響用戶供電時,申請延期的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應主動向有關用戶闡明延期供電的原因。
第十六條關於用戶通知
1、因計劃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設備停電檢修申請單位或用戶的對應職能管理部門提前3~4天通知受停電影響的所有用戶。
2、因臨時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設備停電檢修申請單位或用戶的對應職能管理部門應在開工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戶。
3、因事故檢修停電影響供電的,當值調度員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的事先通知所有重要用戶,以減少停電損失。
第三章 新設備投運管理
第十七條 凡屬本公司電網管轄范圍內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中安裝或更換的主要發、輸、變、配電設備及其相應的繼電(微機)保護裝置、自動裝置、遠動和通訊裝置投入本公司電網系統運行,通稱為「新設備投運」。
第十八條 新設備投運的申請
1、新設備投運前,該設備的運行維護主管部門或其施工負責部門應事先向公司生產調度部辦理《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送電線路及兩端的變電設備同時投入運行的,線路及變電設備應分別辦理申請。
2、《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由申請單位按規定填寫,並按規定的份數(包括圖紙)於預定加入系統前20個工作日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涉及繼電(微機)保護整定值計算所需圖紙、資料的,應再提前30個工作日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涉及全站或新建系統整體加入系統運行的,應至少在3個月前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
3、辦理《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應具有本公司允許接入本公司電網運行的批復。
4、《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為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生產調度部存檔,一份交公司技術安全部存檔,另一份退申請單位存檔。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單位,即新設備的運行管理單位或其產權單位,並加蓋單位公章;
(2)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名稱,啟動、試運行范圍;
(3)預定的啟動、試運行計劃(包括試驗項目)、試運行日期,有關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及說明書;
(4)啟動負責人,接受調度命令人員名單和聯系方法;
(5)申請單位負責人、申請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為申請單位主管該設備運行的負責人,申請人為申請單位主管該設備運行的技術負責人。下同)
5、圖紙資料。包括:一次設備結線圖、三相相序相點陣圖、控制盤排列及盤面布置圖、室內外設備平面布置圖、線路資料(包括線路長度、導線型號、設計輸送容量等)、繼電保護原理結線圖和說明書、安全自動裝置原理結線圖和說明書、遠動資料、通訊裝置資料、主要設備技術參數(包括主要設備規范、特性、實測參數及試驗記錄等,必須在設備投運後才能測得的,應在設備投運一周內補報)、運行規程和事故處理規程、本公司允許接入本公司電網運行的批復等。
6、申請單位遞交《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鑒定性資料報送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審驗。已正式送達公司生產調度部的《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將被視為上述審驗工作已經完成,審驗結果合格。
第十九條 新設備投運申請的批復
1、公司生產調度部收到《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及圖紙資料後,應在新設備正式投運前七個工作日完成批復工作。
2、《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的批復內容應包括:
(1)確定新設備調度管轄范圍,一次電氣結線設備調度編號,擬訂通電程序。
(2)制定新設備投運後的正常運行方式和有關規定,確定主變壓器分接頭位置。
(3)給出繼電(微機)保護、自動裝置整定值,發出定值調整通知單(用戶產權設備除外)。
(4)明確調度單位有權發布調度命令的人員名單。
(5)在《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上簽注意見。
3、公司生產調度部完成上述批復後,由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最後送分管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條 凡屬公司生產調度部直接調度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單位,在新設備投運前至少應具備一個主要調度電話和一個可靠備用電話,否則不予通電。
第二十一條 凡屬地調直接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單位,在向地調報送圖紙資料時,應同時報送公司生產調度部備案。公司生產調度部直接調度管轄的新設備投運對地調所轄網路有影響的,在新設備正式投運前應徵得地調的同意,並將有關圖紙資料報送給地調備案。
第二十二條 新建、擴建或改建單位在新設備投運前,應組織運行人員熟悉調度規程、新設備啟動運行方式及有關安全規程,並經有關部分考試合格。
第二十三條 新建、擴建或改建單位由於資料不全,或設備安裝試驗不合格,或調度通訊及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不完善,導致公司生產調度部認為不能投入系統運行的,則公司生產調度部有權拒絕該單位的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
第二十四條 經公司批准並按當值調度員命令加入系統運行的新設備,其運行人員必須遵守調度規程,並接受調度管理。
第二十五條 新設備、異動設備的啟動投運規范 1、新設備、異動設備的啟動投運條件:
(1)運行人員已經《電網調度管理規程》、《安全工作規程》、《現場運行規程》、《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培訓並考試合格;
(2)申請單位已向調度管理機構提出投運申請並獲批准;
(3)啟動投運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職責已明確;
(4)啟動投運設備的調試、驗收工作已結束,質量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啟動投運設備的竣工資料已齊全,參數測試工作已結束;
(6)啟動投運設備已按要求完成現場命名和編號,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定值已整定;
(7)相應的通信、自動化設備運行正常;
(8)啟動試驗方案已獲批准;
(9)啟動委員會已同意啟動。
2、值班調度員或現場啟動負責人必須得到啟動委員會的許可後才能進行啟動投運,啟動投 運時必須得到值班調度員的指令或徵得其許可。
3、啟動投運設備自啟動委員會同意啟動時起,按運行設備進行調度管理,其運行方式的改變、試驗等必須得到當值調度員的指令或徵得其許可。
4、投產設備試運行結束後,由啟動委員會移交運行單位按運行設備進行管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程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查、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試行,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程試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由公司生產調度部負責協調處理,所涉部門應注意及時反饋試行情況。
⑷ 安全穩定控制系統檢測工作管理辦法
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簡稱穩控系統)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及補充檢驗等的種 類、周期、內容及要求。
電網的安全穩定控制系統是安全自動裝置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控制主站、控制子站、切負荷(切機)執行站裝置及它們之間的通信網路組成。省網的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由中調負責整定和調度管轄。電力通信中心負責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的通信通道的運行管理,並應確保通信通道的正確、可靠運行。
安全穩定控制系統應按有關規定加強入網管理,各級調度和設計部門應加強對其邏輯功能和防誤性能的校核,提高其動作的可靠性和准確性。
安全自動裝置(包括安穩裝置)的本體檢驗由所屬運行維護單位負責,檢驗計劃須報經相應調度部門批復後執行;屬中調管轄的安穩系統的聯合檢驗由中調負責組織、各運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安全自動裝置應按規定投入運行。
⑸ 現行的繼電器和繼電保護裝置試驗標準是哪個標准
現行的繼電器和繼電保護裝置試驗標準是:GB7261-2008。
GB7261-2008: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回裝置基本試驗方法答(GB/T 7261-2008)》與GB/T 7261—200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標准名稱進行了修改;按IEC 60255—11更新了輔助激勵量中斷試驗;增加了工頻抗擾度試驗、脈沖磁場試驗、阻尼振盪磁場試驗;增加了恆定濕熱試驗;增加了地震試驗;增加了安全試驗;增加了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測量;增加了外殼防護試驗;增加了保護聯結的阻抗試驗;增加了接觸電流測量;增加了著火危險試驗;增加了通信規約測試;增加了附錄C、附錄D、附錄E。
⑹ 施工升降機試運行應注意哪些事項
施工升降機簡稱施工電梯。它是高層建築施工中的重要設備,也是施工現場輕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更由於它能引發多人傷害的重大事故,在安全檢查工作中應列為重點檢查的內容。根據以往發生的事故案例和現場檢查中常常發現的題目將我們以為應該重點檢查的樞紐部位和內容簡述如下:
一、施工升降機現場檢查
1.先檢查升降機基礎部位是否有積水,是否有下沉跡象,檢查過程中發現有裝在一層樓板上的升降機,必需檢查地下室的頂撐系統及計算方案;檢查接地系統是否符合要求;綬沖器(彈簧)應齊全有效;底籠圍接嚴密無破損;升降機底層進出口應有防護棚。
2.檢查施工升降機架體結構,應查看基礎及尺度節連接螺栓緊固情況,螺栓按劃定設置雙螺帽或彈簧墊;各部位焊縫完好無裂紋;附著桿件應按照仿單要求的材質、規格設置,不應任意更改。附著桿間距應附合仿單要求,一般為6m一道;附著桿的連接方式及緊固方式應按仿單要求執行,不應隨意變更。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用鋼筋代替螺栓,鋼筋兩端分別焊個鋼筋頭代替螺帽的現象。這種做法長短常危險的。
3. 施工升降機機械傳動系統:升降機的機械傳動系統可分為封鎖式和開啟式兩部門。它的變速部門(蝸輪、蝸桿減速箱)和錐鼓式限速器的離心制動部門,是封鎖式的。其他部門是開啟式的。封鎖部門不易檢查,現場只能看一下變速箱是否漏油、錐鼓式限速器名牌上標注的檢測日期是否超期,它的檢測周期一般為兩年,錐鼓式限速器(漸進式限速器)必需經國家劃定的安全監測中央按期監測並做鉛封,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調整。開啟部門的檢查與檢測不同,因安全監查涉及的點多面廣,時間有限,相對於升降機的安全檢測要粗放一些。一般情況下不帶儀器,全賃經驗觀察。第一要檢查各傳動部位的間隙不能過大,一般控制在0.2~0.5mm左右,齒輪與齒條嚙合時齒底的間隙為2mm左右。嚙合間隙過大或齒輪齒條磨損嚴峻都是很危險的,升降機的運行和制動力都要通過齒輪齒條傳遞,嚙合深度不夠、磨損嚴峻或軸向錯位過大,都會使嚙合面積減小而造成齒輪齒條強度降低,發生斷齒事故。在實際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升降機的齒輪齒條只掛住齒尖,嚙合面連1/3都達不到,這長短常危險的。嚙合間隙的調整主要靠齒條導輪和導軌滾輪的准確定位。檢查過程中應留意導輪與齒條的間隙不應太大,一般在0.2~0.5mm 滾輪與導軌的間隙也要控制在0.2~0.5mm。電梯運行應該平穩,無異響,無顯著的震驚。
4.升降機的安全裝置。升降機的安全裝置比較多,主要有以下十多種:(1)底籠的門連鎖,有機械式和電動式兩種。當吊籠上升時機械連鎖的底籠門會自動落下封閉。電器連鎖的底籠門開啟狀態下,吊籠的其他門封閉,升降機應該無法啟動,否則視為底籠門連鎖失靈。(2)吊籠的上料門連鎖也有機械式和電器式兩種。機械連鎖門在吊籠升降過程中打不開,假如能打開,顯然是連鎖失靈;電器聯鎖門在升降過程中打開,則吊籠會自動休止,假如不能自動休止,說明連鎖失靈。(3)出料口的中間開門,檢查與進料口相同。(4)樓層安全門應能可靠鎖閉,只有在吊籠停靠時才能打開。高度應超過一般人均勻身高(1.70m)防止人頭探出門外。(5)檢查極限開關,不能只試驗開關是否有效,主要是分別檢查開關與上、下極限撞塊的碰撞過程是否正確、敏捷、可靠。極限開關動作以後不能自動復位,由於它堵截了總電源,使吊籠上、下都無法啟動,只能靠手動恢復。(6)上、下限位開關是分別控制上升電路和下降電路的兩個開關。檢查時要分別看到它們的碰撞過程是否正確、敏捷、可靠。對極限開關和上、下限位開關的檢查,均不能用手動方法代替碰撞過程的試驗。由於在以往的檢查中,發現有沒裝撞塊或撞塊錯位的實例。(7)防斷(松)繩限位的安裝有多種形式:a.有依賴偏心繩輪碰觸的,當泛起斷(松)繩事故時,繩輪向重心方向倒下壓動限位開關堵截電源使轎箱休止運行。b.有靠鉸鏈式繩輪碰觸的,鉸鏈式繩輪應有倒向控制彈簧,保證在斷(松)繩事故狀態下繩輪向限位開關方向傾倒。(8)頂門限位,在轎箱的頂部,有一個供安拆職員上下的流動門,電梯升降過程中,為保證安全,必需將頂部的流動門封閉,因此流動門裝有限位開關,以保證頂門在封閉狀態下運行。安全檢查時用木棍頂一下頂門就能試驗限位開關的好壞。(9)電纜保護架的安裝間距不應大於6m,間距過大時,碰到大風天色,電纜會被風吹彎,掛在腳手架上,使轎箱無法下降,嚴峻時會將電纜掛斷造成事故,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過這樣的實例。(10)急停開關安裝在司機操縱的控制面板上,供緊急情況下(在其他限位、開關失靈時)使用。按一下急停開關,升降過程中的轎箱應能立刻休止。(11)警鈴聲音應清楚,在電梯啟動,休止前應鳴鈴示警。(12)防墜器在機械傳動系統中已經先容了,不再重復。
5.電氣系統:(1)應設置開關箱和漏電保護器。(2)電線、電纜應絕緣良好,無破損、漏電。穿線金屬軟管無銹蝕、破損並做可靠接零。(3)根據GB0055-88劃定,升降機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4)儀表、照明及操作裝置要完好、敏捷
6.鋼絲繩及滑輪系統:(1)鋼絲繩的規格應按照施工升降機仿單的要求規格配置,無斷股、縮徑現象,斷絲數目不得超過報廢尺度。(2)滑輪運轉靈活,運滑良好,支座穩固。(3)鋼絲繩固定,每端應不少於四個繩夾。
二、施工升降機安全資料
1.安裝和拆除方案,內容能指導安全施工,並且有完備的審批手續。
2.安裝和拆除步隊必需執有省級以上主管部分核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3.針對安裝、拆除職員和升降機司機的安全技術交底應有實質性內容。
4.應有基礎設計、隱蔽驗收及砼強度講演。
5.安裝完畢的驗收記實及主管部分的檢測講演。
6.施工升降機頂升記實。
7.升降機使用仿單原件或復印件。
8.安拆職員的特種功課崗位證書。9.其他有關的安全資料。施工升降機是較大型的垂直運輸設備,以往的事故安全和血的教訓是很深刻的。嚴格檢查,重點預防升降機事故,是施工現場安全治理的樞紐環節,各級安全治理職員應有清醒的熟悉。
⑺ 安全自動裝置包括哪些裝置
指防止電力系統失去穩定性、防止事故擴大、防止電網崩潰、恢復電力系統正常版運行的各種自動裝置總稱。權如穩定控制裝置、穩定控制系統、失步解列裝置、低頻減負荷裝置、低壓減負荷裝置、過頻切機裝置、備用電源自投裝置、自動重合閘、水電廠低頻自啟動裝置等。
⑻ 設施檢修後的驗收和試運行有哪些要求
1.工作抄票結束前,檢修人員應將現場清潔干凈、保證開關和機構箱內無遺留物件,設備周圍整潔; 2.檢查控制迴路、輔助迴路、控制電源、防誤閉鎖裝置均正常,儲能機構已儲能,即具備運行條件; 3.停用 10天以上或檢修後、在開關兩側刀閘分開的情況下,進行分、合閘試驗,檢查開關動作是否良好;長期停用的開關,經 3 次操作應無異常; 4.結束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介紹修試情況,並在檢修工作記上作詳細記錄; 5.拆除檢修中為保證人身安全所布置的全部安全措施,恢復常設遮欄; 6.檢查有關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是否完整,並按有關規定將其投入; 7.開關的實際短路開斷容量接近於運行地點的短路容量時,應停用自動重合閘,在短路故障開斷後禁止強送; 8.開關操作前後重點檢查下列項目: 1) 信號指示位置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