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欄、安全鎖、安全開關、安全門、安塵枝全罩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操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機械設備轉動部位應當設置脊返防護裝置,包括圍欄、安全鎖、安全開關、安全門、安全罩等。機械設備種類繁多,機械設備運櫻兄飢行時,其一些部件甚至其本身可進行不同形式的機械運動。
2. 機械加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機械加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答:(1)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2)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3)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聯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
(4)安全防護罩、屏、欄的材料,及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按GB8196、GB8197執行;
(5)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防護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安全警示和安全距離、螺旋傳動等都應該加設防護裝置和防護隔離網,並有安全操作規程、齒輪傳動、皮帶輪,加以防護、鏈輪機械設備外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如、聯軸節:旋轉傳動軸
安全要求不會作廢,只會加強。
重型機械加工設備分為熱加工和冷加工,你問的可能是冷加工方面的,大致有鏜銑床主軸直徑160mm以上;5m以上的龍門銑、刨床;3.4m以上的立車;1.6m以上的卧車、磨床;9m以上的深孔鑽鏜床;等等,簡單的說工件在30噸以上的機加工設備可列為重型機械加工設備。
《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三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對目錄的制定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並公布具體目錄,對前款規定以外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予以淘汰。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防墜安全器
2、上下限位
3、極限限位
4、緩沖彈簧
5、上下行門限位開關
6、單行門限位開關
7、頂門限位開關
8、圍欄門鎖
9、單行門鎖
10、上下行門鎖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 *** 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應有護手安全裝置,傳動部位防護罩。
1.起升限位開關:重錘式限位、旋轉限位,防止起升行程過極限。 2.起重量限制器或者電子秤,防止起吊重物過載。 3.行程限位開關:單限位、雙限位(帶有預減速限位),防止大、小車運行超過行程。 4.防撞裝置:激光檢測防撞,通過激光反射檢測距離、緩沖器,吸收碰撞動能。 5.電氣連鎖開關:門開關、登機請求開關。 6.超速開關:檢測起升電機轉速,電機失速時起作用。 7.特殊起升機構有速度反饋、安全制動器(如行星減速器的鑄造起重機)。安全制動器直接抱死捲筒。 8.鋼結構防護設計:欄桿、防護罩等。必要處設置檢修平台。 9.鋼絲繩防脫槽裝置。 10.特殊用途起重機設置防熱輻射板、防火焰板、絕緣防酸等保護裝置。 11.司機室訊響警告設備。
3. 車間生產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主要有
機械返耐設備設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
機械或電氣的屏障;
機械或電氣的聯鎖裝置;
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手限制裝置、手脫開裝置;
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
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限制導致危險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
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警告或警報裝置;
除塵設施、通風設施、降雜訊設施和凈化設施等。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1.1目的:為進一步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加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
2 范圍
2.1范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
2.2安全防護設備包括:機械設備設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或電氣的屏障;機械或電氣的聯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手限制裝置、衡枯手脫開裝置;機械或電氣的雙手脫開裝置;自動或手動緊咐世洞急停車裝置;限制導致危險行程、給料或進給的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警告或警報裝置;除塵設施、通風設施、降雜訊設施和凈化設施等。
3 職責
3.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3.2 各使用車間、部門是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防塵防毒設施)的責任單位,設備科負責維護、保養。
3.3安全科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工作,如出現重大問題無法及時解決,應向公司工業安全小組上
報,由工業安全小組協調處理。
4 相關標准
4.1機械設備防護罩標准:
4.1.1機械設備上的防護罩是為保護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裝在機械設備上的防護罩。
4.1.2防護罩的安全距離是防護罩外緣與危險區域之間的直線距離。
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關節)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20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35mm。
4.1.3防止上肢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47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460mm。
4.1.4防止足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防護罩底部與地面(或站立檯面)的間隙應小於76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150mm。
4.1.5防護罩應盡量採用封閉結構,當現場需要採用網狀結構時,其安全距離和網眼的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1.6為防止指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6.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35mm。
4.1.7為防止手指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其開口寬度: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於12.5mm,安全距離應不小於92mm。
4.2 機械設備防護罩技術要求:
4.2.1一般情況下,應採用固定式防護罩,經常進行調節和維護的運動部件,應優先採用聯鎖式防護罩,條件不允許時,可採用開啟式或可調式防護罩。
4.2.2防護罩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和尖銳稜角,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
4.2.3防護罩不應影響視線和正常操作,應便於設備的檢查和維修。
當防護罩需塗漆時,應按GB 6527.2-86《安全色使用導則》執行。
4.2.4防護罩結構和布局應設計合理,使人體不能直接進入危險區域。
4.2.5防護罩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一般應採用金屬材料製造,在滿足強度和剛度的條件
下,也可用其他材料製造。
5. 全裝置的使用、維護及管理
5.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及有關安全技術標准,正確選擇和採用合適的防護裝置和設施。
5.2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復原。
5.3各車間、班組所屬機械、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欄等均由各使用車間、部門自行負責管理,如出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設備科維修組進行維修或更換。
5.4公共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由設備科負責管理,應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並落實到人。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起重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櫃、接線盒裡的接地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等。
5.5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5.6設備科配合安全科對須由技術監督局等 *** 機構校檢的安全裝置送相關 *** 部門校驗,並將檢查、校驗記錄存入檔案。
6. 相關制度
6.1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6.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可以是鈑金防護,設計成罩子之類的,可以是帶感測器的,感應到東西或者是人,就會停機,主要是這兩類
老兄,不明白你這是要問什麼?
吊車的安全防護裝置有,力矩限制器,卷揚機上的三圈保護,臂頭的高度限位器,過載保護器等。
電氣:屏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斷路器與隔離開關操動機構之間裝設的聯鎖裝置、電力電容器的開關與其放電負荷之間裝設的聯鎖裝置等;
防雷: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
鍋爐:壓力表、水位計、超溫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高低水位警報和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鍋爐熄火保護裝置、鍋爐自動控制裝置、排污閥或放水裝置等;
壓力容器:緊急切斷閥等;
機械:固定安全防護裝置、聯鎖安全裝置、控制安全裝置、自動安全裝置、隔離安全裝置、可調安全裝置、自動調節安全裝置、跳閘安全裝置、雙手控制安全裝置等。
汽車:車內防護裝置、車外防護裝置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裝置:圍欄、扶手、窗欄等等,設施:畫斑馬線、設警告語、立限速牌等等
(1)停層裝置 當吊籠停靠在某一樓層時,能使吊籃穩妥的支靠在架體上的裝置。防止因鋼絲繩突然斷裂或卷揚機抱閘失靈時吊籃墜落。其裝置有制動和手動兩種。
(2)斷繩保護裝置 吊籃裝載額定載重量,懸掛或運行中發生斷繩時,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地把吊籠剎制在導軌上。
(3)載重量限制裝置。
(4)上極限限位器(超高限位) 當吊籠上升達到限定高度時,限位器即行動作切斷電源(指可逆式卷揚機)或自動報警(指摩擦式卷揚機)。
(5)下極限限位器 當吊籠下降至下限位時,限位器應自動切斷電源,使吊籠停止下降。
(6)吊籠安全門 吊籠的上料口處應裝設安全門。安全門宜採用聯鎖開啟裝置。
(7)通訊信號裝置 當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號指揮人員時,必須加裝通訊裝置。
聯盟電梯的安全性較高,且注重用多重防護等輔助手段提高安全性能,電梯配備有安全防護,乘坐放心。
凱翼X5有ESM超速報警系統於一體,還配備有全LED大燈、自適應遠近光燈、胎壓監測系統、前排主副環抱式雙安全氣囊、兩側安全氣囊,安全性能很高。
鞋底硫化機油壓設備必須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安全啟動裝置:其作用是當操作者的肢體進入危險區時,沖壓機的離合器不能合上,或者滑塊不能下行,只有當操作者的手完全退出危險區後,沖壓機才能啟動工作。
機械防護裝置:是指在滑塊下行時.設法將危險區與操作者的手隔開,或用強制的方法將操作者的手拉出危區,以保證安全生產。
自動保護裝置:其裝置是在沖模危險區周圍設置光束、氣流、電場等,一旦手進入危險區、通過光、電、氣控制,使壓力機自動停止工作。
4. 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為了確保起重作業安全可靠,起重機裝有較完善的安全裝置,以便在意外的情況下,起到保護機件或提醒操作人員注意,從而起到安全保護作用。
1.液壓系統中各溢流閥:可抑制迴路中的異常高壓,以防止液壓油泵及馬達的損壞,並防止處於過載狀態。
2.吊臂變幅安全裝置:當不測事故發生,吊臂變幅油缸迴路中的高壓軟管或油管爆裂或切斷時,液壓迴路中的平衡閥就起作用,鎖閉來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臂不致下跌,從而確保作業的安全性。
3.吊臂伸縮安全裝置:當不測事故發生,吊臂伸縮油缸迴路中的高壓軟管或油管爆裂或切斷時,液壓迴路中的平衡閥就起作用,鎖閉來自油缸下腔的工作油,使吊會自己縮回,從而確保作業的安全性。
4.高度限位裝置:吊鉤起升到規定的高度後,碰觸限位重錘,打開行程開關,"過繞"指標燈即亮,同時切斷吊鉤起升、吊臂伸出、吊臂伏到等動作的操作而確保安全。
5.支腿鎖定裝置:當不測事故發生,通往支腿垂直油缸的高壓軟管或油管破裂或切割時,液壓系統中的雙向液壓鎖能封鎖支腿封鎖油缸兩腔的壓力油,使支腿不縮或甩出,從而確保起重作業的安全性。
6.起重量指示器:起重量指示器設置在基本臂的合側方(即操縱室的右側面),操作者坐在操縱室內便能清楚地觀察到,能准確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對應工況下起重機允許的額定起重量。
7.起重特性表:設置在操縱室內前側下牆板上,該表列出了各種臂長和各種工作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和起重高度,以便操作時查閱。起重作業時,切不可超過表中規定的數值。
5.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要求
(1)、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2)、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陪型睜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3)、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連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安全防護罩、屏、欄的材料,及其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應符合GB8196;2003的規定。
(4)、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防護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5)、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設備,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連鎖,以保證蘆歲迅速終止運行。
(6)、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別於一般開關,顏色為紅色。
(7)、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於觸及,且不發生危險。
(8)、設備由緊急停車開關租悄停止運行後,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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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機械設備的哪些部位應裝設防護裝置和安全裝置麻煩告訴我
在機械設備的傳動帶、明齒輪傳動,接近地面的連軸節、皮帶輪、傳動軸、飛輪、砂輪和電鋸等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在壓力機、碾壓機、壓延機、電刨機、剪板機等壓力機械的旋壓部位要裝設安全裝置。
7. 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起重機安全防護裝置及功能
1.超載限制器
它是起重機防止超載的安全保護裝置,也稱起重量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當起重機的吊載超過額定值時,使起升動作停止,從而避免超載發生事故。超載限制器廣泛用於橋式類型起重機和升降機上。有些臂架類型起重機(例如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將超載限制器與力矩限制器配合使用。超載限制器有機械式、電子式多種類型。
(1)機械式:通過杠桿、彈簧、凸輪等的作用帶動撞桿,當超載時,撞桿與控制起升動作的開關相作用,切斷起升機構的動力源,控制起升機構中止運行。
(2)電子式:由感測器、運算放大器、控制執行器和載荷指示計等部分組成,將顯示、控制和報警等安全功能集於一身。當起重機吊載時,承載構件上的感測器產生變形,把載荷重量轉化為電信號,經過運算放大,指示出載荷的數值。當載荷超過額定載荷時,切斷起升機構的動力源,使起升機構的起升動作不能實現。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式起重機的綜合性安全保護裝置。
我們知道,臂架式起重機是以起重力矩來表徵載荷狀態的。起重力矩值是由起重量、幅度的乘積決定,幅度值是由起重機臂架的臂長和傾角餘弦的乘積決定,這樣,起重機是否超載,實際上受到了起重量、臂長和臂架傾角等限制,同時還要考慮作業工況等多個參數也有制約作用,控制起來比較復雜。
目前廣泛採用的微機控制的力矩限制器可以綜合多種情況,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力矩限制器由載荷檢測器、臂長檢測器、角度檢測器、工況選擇器和微型計算機構成。當起重機進入工作狀態時,將實際工作狀態各參數的檢測信號輸入計算機,經過運算、放大、處理後,與事先存入的額定起重力矩值比較,並同時在顯示器上把相應的實際數值顯示出來。當實際值達到額定值的90%時,它會發出預警信號,當實際值超過額定載荷時則會發出警報信號,同時起重機停止向危險的方向(起升、伸臂、降臂、回轉)繼續動作。
3.緩沖器
它是配置在軌道運行式起重機金屬結構端部的一種安全裝置,具有吸收運行機構碰撞動能、減緩沖擊的安全功能。緩沖器安全檢查的主要指標是安裝是否牢固可靠、元件是否完好和吸收動能的能力大小。
緩沖器的工作原理是,如果單台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意外沖向軌道行程終點時,緩沖器可以與處於同一水平高度的軌道端部止擋(另外一種安全裝置)相互作用;如果在同一跨度軌道上的兩台起重機相撞時,與設在兩台起重機金屬結構相對面的緩沖器發生作用。緩沖器通過自身變形,迅速將碰撞動能轉化為彈性勢能吸收,從而減輕碰撞力的沖擊作用,避免對起重機造成破壞。常見的有橡膠緩沖器、彈簧緩沖器及液壓緩沖器。
(1)橡膠緩沖器:利用碰撞時橡膠的彈性變形實現緩沖。由於吸收能量少,一般用在運動速度較低的起重機。
(2)彈簧緩沖器:可將大部分撞擊動能迅速轉化為彈簧的壓縮勢能,適於中等運動速度的起重機,應用最廣泛。優點是結構簡單,對起重機仍有較大的沖擊作用。不過,現在通過技術手段改造,其性能已有較大改進。
(3)液壓緩沖器:通過油缸活塞擠壓油液作功來消耗受到撞擊時的動能,適於運動速度更大的起重機。優點是可吸收更大的沖擊動能,無反彈作用;缺點是構造復雜,受環境溫度對油液性能的影響較大,緩沖器的功能也會隨之受到影響。
4.防風防滑安全裝置
這是防止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在大風作用下沿軌道發生滑行的安全裝置,室外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均應安裝。其安全功能是,當起重機遭遇非工作狀態下的最大風力時,起重機不被吹動,防止起重機在軌道端頭傾覆。常見防風裝置有夾軌器、錨定裝置和鐵鞋。
(1)夾軌器:它廣泛應用於各類露天軌道起重機,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夾鉗夾緊軌道頭部的兩個側面,通過結合面的夾緊摩擦力將起重機固定在軌道上,使起重機不能滑移。夾軌器的設計要求是,夾軌器的夾緊力須大於起重機的滑行力,以保證在當地最大風力作用下,起重機保持不動;夾軌鉗的閉合應靠裝置構件自身重量或彈簧的作用,而不應只靠動力驅動裝置的驅動作用,以防止在動力供應中斷時,夾軌器不起作用;動力驅動的夾軌動作應滯後於運行機構制動器的動作,以消除起重機制動時可能產生的劇烈顫動。
(2)錨定裝置:它藉助插銷或插板裝置、鏈條或頂桿將起重機與軌道基礎相連成一體,用於非工作狀態特大風暴時起重機的固定。由於錨定裝置只能設在軌道的某個特定位置,起重機要運行到該位置才能錨定,它不適於緊急情況下的即時防風。
(3)鐵鞋:它是一種楔形裝置,使用時將楔形舌尖插入車輪踏面和軌道頂面之間,鐵鞋的斜坡構成對車輪滑動的阻力。
5.極限位置限制器
也稱行程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保證工作機構在運動中,當接近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的動力源並停止運動,防止行程越位。
極限位置限制器由相互作用的兩部分構成,一個是觸頭(撞塊或安全尺),安裝在工作機構的運動部分上;一個是行程限位開關,是控制工作機構的運動方向或行程距離的主令電器,固定在極限位置的軌道或起重機的金屬結構上,並串在工作機構的控制線路中。當某方向的運動接近極限位置時,觸頭觸碰行程限位開關,切斷該運動方向的控制電路,停止該方向的運行,同時接通反方向運動電路,使運行機構只能向安全方向運行。起重機的極限位置限制器有:
(1)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所有類型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和變幅機構至少應裝一套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吊運液體金屬和其他危險品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必須裝兩套,兩套限制器開關動作應有先後,並應盡量採用不同結構型式和控制不同的斷路裝置。
(2)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應保證吊具下降到下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下降的動力源,以保證鋼絲繩在捲筒上的纏繞不少於設計所規定的安全圈數。塔式或門座起重機的變幅機構、港口門座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及其他有下限要求的機構應設置下降限位開關。其他起重機的起升機構是否安裝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不作為強制性的要求。
(3)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軌道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運行機構在軌道端頭附近都必須設置行程限位開關,一般由限位開關和觸發開關的安全尺配套使用。
6.聯鎖保護
也稱為聯鎖開關或艙門開關,其安全功能是將聯鎖開關的狀態與起重機的某工作機構的運動聯系起來,在開關開啟狀態,對應的被其制約的工作機構不能啟動,只有在開關關閉狀態,被聯鎖的工作機構運動才能執行;當機構運動過程中,如果對應的艙門開關被打開,就給出停機指令。聯鎖保護可防止起重機的某機構在特定條件下運轉傷人。需要聯鎖保護的部位與制約的工作機構如下:
(1)從建築物登上起重機司機室的門與大車運行機構之間;
(2)由司機室登上橋架主梁的艙口門或通道欄桿門與小車運行機構之間;
(3)司機室設在運動部分時,進入司機室的通道口的門與小車運行機構之間;
這樣,可以防止當有人正從建築物跨入、跨出起重機的瞬間,或在起重機主樑上有人正做設備檢修時,由於司機不知曉而操作起重機,使機構運轉傷人。
7.零位保護
橋架式起重機的起升、大車運行和小車運行等三個工作機構是由三個操作裝置分別控制的,必須設零位保護。其保護作用是只要有一個機構的控制器不在零位,所有機構都不能啟動;只有在先將各機構控制器置於零位的情況下,工作機構的電動機才有可能啟動,零位保護是用來防止在起重機開始運轉時或失電後又恢復供電時,司機在沒有思想准備情況下啟動總開關,某個或幾個機構突然運轉造成的意外傷害。
8.緊急開關
所有起重機必須裝有在緊急情況下可迅速斷開總電源的緊急開關或裝置,並設置在司機操作方便的地方。
聯鎖保護、行程限位、零位保護、緊急開關等,常常聯合在起重機的控制電路中發揮作用,只要有一個裝置處於非正常狀態,起重機就不能啟動或停止向發生危險的方向運行。
9.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
大跨度的門式起重機和裝卸橋,當兩端支腿因前進速度不同步而發生偏斜時,該裝置能將偏斜情況指示出來,並使偏斜得到調整。
10.幅度指示器
安裝在具有變幅機構的起重機上,能正確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11.水平儀
安裝在流動式起重機上,可以檢查已打支腿起重機的傾斜度,顯示起重機機身的水平狀態。
12.防止吊臂後傾裝置
安裝在撓性變幅機構的臂架起重機上,當變幅機構的變幅行程開關失靈時,能阻止吊臂向後傾。
13.極限力矩限制裝置
用於當臂架起重機的臂架旋轉阻力矩大於設計規定的力矩時,該裝置內的摩擦元件發生滑動,切斷動力輸入,使旋轉運動停止,從而起到保護作用。
14.風級風速報警器
安裝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上。當風力大於6級時能發出報警信號,並能顯示瞬時風速風級。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可定為當風力大於7級時發出報警信號。
15.支腿回縮鎖定裝置
安裝在工作時需要打支腿的流動式起重機上,其安全功能是雙向鎖定支腿,保證起重機在打支腿進行起重作業時,不發生「軟腿」回縮現象;當起重機結束起重作業,支腿收回時能可靠地鎖定支腿,防止起重機在行駛狀態下支腿自行伸出。
16.回轉定位裝置
用於流動式起重機在道路上行駛時,保證使回轉盤上的起重結構保持在固定位置,防止行駛時發生擺動。
17.防傾翻安全鉤
安裝在主梁一側落鉤的單主梁起重機上,防止小車傾翻。
18.檢修吊籠
用於高空中導電滑線的檢修。其可靠性不應低於司機室。
19.掃軌板、支承架和軌道端部止擋
掃軌和支承架用來掃除起重機行進方向軌道上的障礙物;軌道端部止擋設置在鋪設軌道的盡頭端部,與起重機(或運行小車)運動結構上的緩沖器配合作用,防止起重機(或運行小車)脫軌。
20.導電滑線防護板
用於防止人員意外接觸帶電滑線引發觸電事故而設的防護擋板。使用滑線的起重機,對易發生觸電的部位都應設該裝置:
(1)橋式起重機司機室位於大車滑線端時,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台與滑線間應設置防護板。
(2)橋式起重機大車沿線端的端梁下,應設置防護板,以防止吊具的鋼絲繩與滑線的意外接觸。
(3)同跨橋式起重機作多層布置時,下層起重機的滑線應沿全長設置防護板。
21.防護罩
起重機上外露的活動零部件,如開式齒輪、聯軸器、傳動軸、鏈輪、鏈條、傳動帶、皮帶輪等,均應裝設防護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其電氣設備應裝設防雨罩。
22.倒退報警裝置
流動式起重機向倒退方向運行時,可發出清晰的報警音響信號和明滅相間的燈光信號,提示機後人員迅速避開。
8. 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主要有什麼
可以是鈑金防護,設計成罩子之類的,可以是帶感測器的,感應到東西或者是人,就會停機,主要是這兩類
9.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功能及類型
通常採用殼、罩、屏、門、蓋、柵欄、封閉式裝置等作為物體障礙,將人與危險隔離。例如,用金屬鑄造或金屬板焊接的防護箱罩,一般用於齒輪傳動或傳輸距離不大的傳動裝置的防護;金屬骨架和金屬網製成防護網,常用於皮帶傳動裝置的防護;柵欄式防護適用於防護范圍比較大的場合或作為移動機械臨時作業的現場防護。
1.防護裝置的功能
(1)防止人體任何部位進入機械的危險區觸及各種運動零部件;
(2)防止飛出物的打擊、高壓液體的意外噴射或防止人體灼燙、腐蝕傷害等;
(3)容納接受可能由機械拋出、掉下、發射的零件及其破壞後的碎片等。
在有特殊要求的場合,防護裝置還應對電、高溫、火、爆炸物、振動、放射物、粉塵、煙霧、雜訊等具有特別阻擋、隔絕、密封、吸收或屏蔽作用。
2.防護裝置的類型
防護裝置有單獨使用的防護裝置(只有當防護裝置處於關閉狀態才能起防護作用);和與連鎖裝置聯合使用的防護裝置(無論防護裝置處於任何狀態都能起到防護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和活動式兩種。
(1)固定式防護裝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關閉或固定不動的防護裝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將其打開或拆除。常見型式有封閉式、固定間距式和固定距離式。
①封閉式:將危險區全部封閉,人員從任何地方都無法進入危險區。
②固定間距式和固定距離式:不完全封閉危險區,憑借其物理尺寸和離危險區的安全距離來防止或減少人員進入危險區的機會。
(2)活動式防護裝置。它是通過機械方法(如鐵鏈、滑道等)與機器的構架或鄰近的固定元件相連接,不用工具就可以打開的防護裝置。常見的有可調式和聯鎖式防護裝置。
①可調式防護裝置。整個裝置蘆枝可調或裝置的某組成部分可調,在特定操作期間調整件保持固定不動。
②聯鎖防護裝置。防護裝置的開閉狀態直接與防護的危險狀態相聯鎖,只要防護裝置不關閉,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就不能執行;只有當防護裝置關閉時,被其"含嘩御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才有可能執行。在危險機器功能過程中,只要防護裝置被打開,就給出停機指令。
3.防護裝置的安全技術要求
(1)固定防護裝置應該用永久固定(通過焊接等)方式或藉助緊固件(螺釘、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將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動或打開談岩。
(2)進出料的開口部分盡可能地小,應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不可能從開口處接觸危險。
(3)活動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的活動體打開時,盡可能與防護的機械藉助鉸鏈或導鏈保持連接,防止挪開的防護裝置或活動體丟失或難以復原。
(4)活動防護裝置出現喪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可能執行或停止執行;聯鎖裝置失效不得導致意外啟動。
(5)防護裝置應是進入危險區的通道。
(6)防護裝置應能有效地防止飛出物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