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進行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工作
石油起火屬於B類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或可溶化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目前滅火器種類中的乾粉滅火器(亦稱ABC滅火器)及泡沫滅火器都可以撲滅此類火災
2.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內容簡介
在編制過程中,遵照國家基本建設的有關安全防火的政策法令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調查了幾十個煉油廠、石油化工廠的陪蘆余防火設計現狀,與公安部、化工部、設計院嘩啟(所)等有關單位座談討論,研究分析建國以來一些蘆滾典型火災案例,總結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方面的經驗,搜集了國外有關標准、規范,並赴日本進行實地考察,吸收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國外石化企業的防火先進技術成果,並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後經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八章和七個附錄,其主要內容有:總則,可燃物質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區域規劃與工廠總體布置,工藝裝置,儲運設施,含可燃液體的生產污水管道、污水處理場與循環水場,消防,電氣等。
3. 大型油庫防火設計要點
(1)大型油庫的選址應考慮風向、地勢等因素的影響。儲罐應布置在其所在地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且應是地勢平坦、開闊、不易積存油氣的地段,同時應避開雷區、地震帶和易受洪水侵襲等地區;
(2)根據《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要求來確定其與建、構築物的防火間距。如儲罐與居民區的防火問距不應小於120m;總容量大於5O00m的儲罐與居民區的防火間距應大於500m;生產區的儲罐與工藝明火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0m;
(3)罐區應嚴格分區布置。生產區和輔助區之間應設置不低於2m的非燃燒實體圍牆隔開。並分別設置出入口;
(4)罐區應設置寬度不少於3。5m的環行消防車通道;
(5)罐區應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為高度lm的非燃燒體實體防護牆;
(6)罐區所有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7)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是油罐區設計中十分重要的問題,也是消防部門審查的重要方面,其目的是當事故發生後,有消滅事故的手段。轉危為安。
①消防站的設定。油罐區一般應設有專用消防站,但其機動靈活性差。事實證明,特大火災發生時還是以外援消防為主。因此,油庫、煉油廠附近應有專業或企業的較大消防力量,以便特大火災發生時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②固定水噴淋裝置。為防止火災時儲罐超溫超壓而引發爆炸,要對著火罐及周邊鄰罐及時降溫設置固定水噴淋裝置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陔系統的消防水源有3種,一是外部的給水管網;二是天然水源;三是自備消防水池。由於可燃液體貯罐區的火災危險性大。涉及范圍廣,根據目前各工程的實際情況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要求,消防水源一般採用自備消防水池貯水;
③消火栓系統。罐區消防給水管網應採用環行管網,給水干管不應少於2條,為便於消防車向管網供水,還應設水泵接合器,且至少2個。罐區內應設消火栓,其間距一般為60m。水槍具有射程遠、流量大、旋轉靈活等特點。防火防爆,是罐區消防的重要設施之一;
④半固定式蒸汽滅火系統。該系統投資少應用靈活、操作方便、實用性強,並且石化行業蒸汽
來源豐富,可對罐區泄漏的油氣進行連續驅散和稀釋,在防火防爆中具有獨特作用;
(8)消防綜合監控系統。為了更好地保護油庫的安全,加強油庫消防監控,很有必要把消防自動檢測、自動滅火、視頻監控等系統納入到消防綜合監控系統中統一管理,綜合監控。
①火災自動檢測系統。油庫常以溫度突然急劇升高作為火災發生的判定標準是由於油品燃燒後能迅速釋放能量使環境溫度升高。大型油庫常用感溫電纜、光纖光柵等溫度感測器等火災探測器。光纖光柵火災探測器作為新型的火災自動檢測設備。已在國內多處石油化工企業的大型油庫及儲油罐上應用。該探測器所採用的光纖光柵屬於光纖感測器。是一種先進的無電化溫度感測技術,具有本質防爆、測量精度高、抗電磁干擾、抗腐蝕、耐高溫等特點。通過在罐頂外壁和罐頂入孔分別安裝光柵探頭。綜合監測罐頂外壁和罐內油氣的溫度。並根據預先設定的報警溫度設定值和報警溫升速率實時給出過熱預警和火災報警信號。為避免誤報警,應結合該儲罐上其餘探測器進行綜合判斷。以確定是否真正失火;
②可燃氣體監控系統。在儲罐區、泵房等易發生油品泄漏的部位。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如一旦發生泄漏,能及時報警把現場檢測到的可燃氣體濃度信號傳輸至消防監控中心,並在可燃氣體探頭布置圖上顯示報警現場地點。當報警發生後,須通過視頻監控系統確認或立即派人前往現場確認,必要時自動啟動消防設施;
消防系統的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油庫消防自動化水平,為油庫的安全運營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石油化工火災的處置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對石油化工火災危險性進行科學、准確、全面地分析和評價,才能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建議對化工火災進行有效預防。在分析石油化工火災撲救中,還有很多內容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以利於更好地對石油化工火災進行有效預防和撲救,更好地服務於城鄉統籌、構建和諧社會。
來源:名城繪2020年10期
4. GB50160-9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中對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如何分類
可燃氣體分甲類和乙類兩類,是依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或者小於10%為分類。一氧化碳、氨、溴甲烷等為乙類,其餘基本上是甲類。
5.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基本思路
立足點
:該規范僅考慮局部設備著火的影響,不考慮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影響。可燃液體儲罐著火,散發的熱輻射較大,也只考慮一個罐著火對周圍的影響。如某廠的一個可燃液體儲罐組,由於一個儲罐拉裂罐底,泄漏液體包圍相鄰儲罐,而引燃相鄰四個儲罐。這類特殊事例不能考慮。或由於某些不可抗力(戰爭狀態導彈襲擊),致使某套或幾套裝置發生大爆炸,這些特殊情況不考慮。因此防火規范僅著眼於高頻率、小規模、低損失的火災事故。而不考慮低頻率、大規模、高損失的特殊事故。防火規范之所以立足於此,首先是因為我們的防火規范來源於生產實踐,總結了生產實踐中出現的高頻率、小規模、低損失的火災事故。其次防火規范的編制依然要考慮技術與經濟的統一。
《臘頌晌防火規范》的總體思路
:預防——隔離——控制——撲救——避難。十個字貫穿了防火規范的前後。首先是預防,這是防火設計中最重要的措施。本規范很多條文是屬於該方面的。眾所周知,燃燒必需具備三要素即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在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中,可燃物的生產、儲存、運輸,大部分是在密閉狀態下進行的,只要在設計中油氣不泄漏,即可達到安全防火的目的。因此預防就是要解決可燃物的跑、冒、滴、漏。其次是隔離,盡管在設計中採取了防止可燃物泄漏的措施。但是櫻游在實際輪鋒生產中由於種種原因跑、冒、滴、漏現象依然在所難免。因此要防止泄漏的可燃物與明火接觸,避免火災的發生。如拉開油氣釋放源與明火的間距、在油氣源與明火之間設置水幕或蒸汽幕、有明火或產生火花的建築物內正壓通風等措施。第三是控制,實際情況是石油化工企業火災爆炸事故仍時有發生,為了減少火災損失,防止小災釀成大災,因此設計中要有控制火災的措施。如設備、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建築物的耐火等級、噴淋冷卻等措施都是為了防止火災的蔓延。第四是撲救,一旦發生了火災,無論其大小,都是要造成損失的。因此必須設計足夠的消防措施,使其具備足夠的消防能力,對火災進行撲救。第五是避難,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能迅速離開著火現場減少人員傷亡。由此可以看出防火設計是一個系統工程。在工程設計中,不僅要重視防火間距,工廠的總體布局依然是最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