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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學常見實驗裝置

發布時間:2023-06-12 07:01:58

A.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有哪些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有:

1、燒杯:燒杯是指一種常見的實驗室玻璃器皿,由玻璃、塑料、或者耐熱玻璃製成。燒杯呈圓柱形,頂部的一側開有一個槽口,便於傾倒液體。燒杯廣泛用作化學試劑的加熱、溶解、混合、煮沸、熔融、蒸發濃縮、稀釋及沉澱澄清等。

2、量筒:量筒是量度液體體積的儀器。規格以所能量度的最大容量(mL)表示,常用的有10 mL、25mL、50 mL、100 mL、250 mL、500 mL、1000 mL等。外壁刻度都是以 mL為單位,10 mL量筒每小格表示0.2 mL,而50 mL量筒每小格表示1mL。

3、試管:試管,化學實驗室常用的儀器,用作於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加熱之前應該預熱,不然試管容易爆裂。)使用。試管分普通試管、具支試管、離心試管等多種。普通試管的規格以外徑(mm)×長度(mm)表示,如15×150、18×180、20×200等。

4、酒精燈:酒精燈是以酒精為燃料的加熱工具,廣泛用於實驗室,工廠,醫療,科研等。由於其燃燒過程中不會產生煙霧,因此也可以通過對器械的灼燒達到滅菌的目的。又因酒精燈燃燒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可以對其他實驗材料加熱。它的加熱溫度達到400—1000℃以上。

5、滴定管:滴定管是指在滴定操作中盛裝滴定劑溶液的量器。滴定管是一種細長、內徑大小均勻而具有刻度的玻璃管,管的下端有玻璃尖嘴,有25ml、50ml等不同的容積。

B. 高中化學試驗中常用的儀器及所需要注意的事項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 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 ,加熱時不超過 .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 .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 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 ,一般以燒杯容積的 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塗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於劇烈放熱的反應.
二、計量儀器
1、粗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②通過量取液體的體積測量固體、氣體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有1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的,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2、精密量度儀器
(1)滴定管
主要用途:①准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可精確到0.01mL).
②中和滴定時計量溶液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鹼性試劑;鹼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具有氧化性的試劑、有機溶劑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2)容量瓶
主要用途:配製一定體積濃度准確的溶液(如物質的量濃度溶液).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頸部有一環形標線,瓶上標有溫度和容器,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③不用來量取液體的體積.
3、計量器
(1)托盤天平
主要用途:用於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其精確度可達到0.1g.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稱量前調「0」點:游碼移零,調節天平平衡.
②稱量時,兩盤墊紙,左物右碼.易潮解、有腐蝕性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③稱量後:砝碼回盒,游碼回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於測量液體或蒸氣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根據測量溫度的高低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②測量液體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液泡要懸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的底部或器壁.
③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在蒸餾燒瓶支管口略下部位.
④不能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
三、乾燥儀器
1、乾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乾燥劑,用於氣體的乾燥或接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汽或 等.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球體和細管處一般要墊小棉花球或玻璃絨,以防止細孔被堵塞
②氣體從口徑大的一端進入,從口徑小的一端流出
③用乾燥管之前,務必檢查一下乾燥管是否是通的.
2、乾燥器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乾燥的物質,或使潮濕的物質乾燥.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很熱的物體稍冷後放入.
②開閉器蓋時要水平推動.
③不能使用液體乾燥劑(如濃硫酸),一般用無水氯化鈣或硅膠等.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 ,也不得少於容積的 .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可使用酒精噴燈.
2、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 為宜,不得超過 .
3、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於過濾裝置中.
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分液漏斗
①分離互不相溶的液體.
②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
③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③分液漏斗使用前需檢驗是否漏水.
(4)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在溶解、稀釋、過濾、蒸發、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製等實驗中應用廣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C. 高中化學實驗器材名稱和常見儀器最全總結

各種化學儀器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圍。有的玻璃儀器可以加熱用,如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等;有的不能加熱,如量筒、集氣瓶、水槽等。

有的儀器可以做量具用。有的儀器在實驗裝置中起支撐作用。有些儀器外觀很相似,容易混淆,應該通過對比加以分辨。化學儀器在做化學實驗時經常用到,學會正確使用這些儀器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每種儀器,根據它的用途不同,有著不同的使用要求。因此,在使用各種化學儀器前都應該明確它的要求及這種要求的原因。

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

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

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

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一般以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

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3)錐形瓶

主要用途:可以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

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密度大於空氣的氣體應瓶口向上暫時保存。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

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二.計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三. 加熱儀器

酒精燈

主要用途:

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容積的1/2;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使用外焰加熱;

四.過濾儀器

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於過濾裝置中;

③用於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五.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2/3。

2.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於攪拌、引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16種常見化學玻璃儀器

1、 試管: 加熱液體時,液體體積不能超過其容積的1/3,加熱固體時,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

2、 蒸發皿 :用於蒸發或濃縮溶液,加熱時液體體積不超過其容積的2/3,蒸發濃縮時要用玻璃棒攪拌,出現大量固體時停止加熱,用余熱蒸干。

3、 坩堝 :用於固體物質灼燒,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加熱,取放坩堝必須使用坩堝鉗,加熱完的坩堝應放在石棉網上冷卻。

4、 燒瓶 :A的名稱為圓底燒瓶,B的名稱為蒸餾燒瓶;常用於組裝有液體參與反應的反應器,B主要用於混合液體的蒸餾和分餾;加熱液體時,不能超過其容積的2/3。

5、 錐形瓶 :a.用於組裝氣體發生器;b.用於滴定操作;c.作蒸餾裝置的接收器。

6、 燒杯 :a.用於溶解與稀釋;b.用於稱量具有腐蝕性的固體葯品;c.組裝水浴加熱裝置。

7、 量筒: 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精確度:0.1 mL。

8、 量瓶 :配製一定物質的量濃度的溶液。

①該儀器使用前需「查漏」;

②不能將固體或濃溶液直接在該儀器中溶解或稀釋

9、 滴定管: C為酸式滴定管,用於盛裝酸性或強氧化性溶液,不可盛裝鹼性溶液;D為鹼式滴定管,用於盛裝鹼性溶液或還原性溶液,不可盛裝酸性和強氧化性液體(如KMnO4溶液)。

①使用前需「查漏」;②「0」刻度在上方;③精確度:0.01 mL。

10、 托盤天平: ①稱量前先調零點;②腐蝕性葯品應放於燒杯內稱量;③「左物右碼」;④精確度:0.1 g。

11、 溫度計: ①測反應混合液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水銀球應插入混合液中但不能接觸容器內壁;②測蒸氣的溫度時,水銀球應在液面以上;測餾分溫度時,水銀球應放在蒸餾燒瓶支管口處。

         

12、 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轉移液體;②漏斗加濾紙後,可過濾液體。

13、 長頸漏斗 :用於裝配氣體發生裝置。

注意事項:製取氣體應將長管末端插入液面以下,防止氣體逸出。

14、 分液漏斗 :①添加液體;②萃取、分液。

注意事項:①使用前先檢漏;②分液時下層液體由下口放出,上層液體由上口倒出。

15、 球形乾燥管 :乾燥或吸收某些氣體,乾燥劑為顆粒狀,常用CaCl2、鹼石灰。

注意事項:①要使用固體乾燥劑;②一般為大口進氣,小口出氣。

16、 冷凝管 :①用於蒸餾或分餾時冷凝易液化的氣體;②有利於液體迴流。

注意事項:①直形冷凝管一般用於蒸餾或分餾時冷凝;②球形冷凝管通常用於迴流;③冷卻水下口進上口出。


  

D. 高中所有的化學實驗儀器 及作用

①燒瓶:主要用於溶液之間或液、固之間的反應,可加熱,但需墊石棉網,還可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②燒杯:主要用於液體之間的反應,溶解固體,配製溶液組裝過濾器,可以加熱,但需要墊石棉網。
③錐形瓶:可用於反應容器,例如中和滴定;蒸餾實驗中承接各種餾分,組裝氣體發生裝置,可以
加熱,但需墊石網。
④蒸發皿:用於濃縮溶液或去掉結晶水合物中的結晶水。可以直接加熱。
⑤試管:少量物質間的反應容器,組裝簡易氣體發生裝置,收集少量氣體,可直接加熱。
⑥集氣瓶:用於氣體與其它物質的反應,收集氣體。
⑦廣口瓶:用於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⑧量筒: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不能用於反應容器,讀取液體體積時應注意視線與凹液面的最低點相切。
⑨容量瓶:用於准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或配製一定物質的量濃度的溶液。不能用做溶解的容器。
⑩滴定管:中和滴定的主要儀器,也可用於准確量取液體。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鹼性試劑,鹼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和氧化性試劑。
膠頭滴管:滴加少量液體用,不能倒置,滴加時尖嘴不能伸入容器內部(個別例外),應在接受容器上口邊緣0.5cm處垂直滴加。
托盤天平:粗略稱量質量用,使用前應先調好零點,使指針指在標尺中間,兩邊托盤放大小相同的紙,若稱取有腐蝕性的葯品時,應放在玻璃容器中稱量,左盤放稱量物,右盤放砝碼。
酒精燈:需加熱的實驗中做熱源。酒精燈中酒精的容量在
1/4~2/3
之間。用外焰加熱,用完後用燈蓋蓋滅
漏斗:向小口容器內傾倒液體,制出有刺激性氣味的極易溶於水的氣體時用於組裝尾氣吸收裝置,組裝過濾裝置。
分液漏斗:滴加液體時需控制滴加速率時用到,組裝氣體發生裝置,分液、萃取。
長頸漏斗:添加液體,組裝氣體發生裝置(用於形成液封)。
溫度計:在需要控制溫度的實驗中用於測量溫度,不能代替玻璃棒。
玻璃棒:攪拌,引流
應該就這些了!

E. 高中全部化學儀器及其作用

化學實驗-基本操作部分 1:常用的儀器(儀器名稱不能寫錯別字) A: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B:能直接加熱: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C:間接加熱:燒杯、燒瓶、錐形瓶 (1)試管 常用做①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③或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 (2)燒杯 主要用於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3)燒瓶----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 常用於①加熱液體,②也可用於裝置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5)蒸發皿 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干。 (6)膠頭滴管 用於移取和滴加少量液體。 注意: ①使用時膠頭在上,管口在下(防止液體試劑進入膠頭而使膠頭受腐蝕或將膠頭里的雜質帶進試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試劑) ③用過後應立即洗滌干凈並插在潔凈的試管內,未經洗滌的滴管嚴禁吸取別的試劑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須與滴瓶配套使用 (7)量筒 用於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不能①在量筒內稀釋或配製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 也不能②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注意: 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的量筒(否則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放在桌面上,並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 是一種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0.1克。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 易潮解的葯品或有腐蝕性的葯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 氣 瓶 ①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的氣體 ②也可用於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的反應。 (瓶口是磨毛的) (10)廣 口 瓶 (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於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 口 瓶 用於盛放液體試劑 ,棕色的細口瓶用於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鹼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 斗 用於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於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 用於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製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於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 用於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 (16)鐵架台 用於固定和支持多種儀器, 常用於加熱、過濾等操作。 (17)酒精燈 ①使用前先檢查燈心,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 ②也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去點燃另一酒精燈(以免失火) ③酒精燈的外焰最高, 應在外焰部分加熱 先預熱後集中加熱。 ④要防止燈芯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⑤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決不能用嘴吹滅(否則可能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生危險) ⑥萬一酒精在桌上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18)玻璃棒 用做攪拌(加速溶解)轉移如PH的測定等。 (19)燃燒匙 (20)溫度計 剛用過的高溫溫度計不可立即用冷水沖洗。 (21)葯匙 用於取用粉末或小粒狀的固體葯品,每次用前要將葯匙用干凈的濾紙揩凈。 2:基本操作 (1) 葯品的取用:「三不準」①不準用手接觸葯品 ②不準用口嘗葯品的味道 ③不準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味 注意:已經取出或用剩後的葯品不能再倒回原試劑瓶,應交回實驗室。 A:固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塊狀固體用鑷子(具體操作:先把容器橫放,把葯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豎立起來);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葯品時要用葯匙或紙槽(具體操作:先將試管橫放,把盛葯品的葯匙或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 B:液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時可用膠頭滴管,取用較多量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標簽向著手心,防止試劑污染或腐蝕標簽,斜持試管,使瓶口緊挨著試管口) (2)物質的加熱 給液體加熱可使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皿; 給固體加熱可使用乾燥的試管、蒸發皿、坩堝 A:給試管中的液體加熱 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先預熱後集中試管底部加熱,加熱時切不可對著任何人 B: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 試管口應略向下(防止產生的水倒流到試管底,使試管破裂)先預熱後集中葯品加熱 注意點: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乾,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3) 過濾 是分離不溶性固體與液體的一種方法(即一種溶,一種不溶,一定用過濾方法)如粗鹽提純、氯化鉀和二氧化錳的分離。 操作要點:「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指用水潤濕後的濾紙應緊貼漏斗壁; 「二紙」指①濾紙邊緣稍低於漏斗邊緣②濾液液面稍低於濾紙邊緣; 「三靠」指①燒杯緊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邊 ③漏斗末端緊靠燒杯內壁 (4)儀器的裝配 裝配時, 一般按從低到高,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 (5)檢查裝置的氣密性 先將導管浸入水中,後用手掌緊物捂器壁(現象:管口有氣泡冒出,當手離開後導管內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儀器的洗滌 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鹼、碳酸鹽、鹼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鹼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3、氣體的製取、收集 (1)常用氣體的發生裝置 A:固體之間反應且需要加熱,用制O2裝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燈。 (2)常用氣體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 適用於難或不溶於水且與水不反應的氣體,導管稍稍伸進瓶內,(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大的氣體(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氣法) C:向下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 排氣法:導管應伸入瓶底 4、氣體的驗滿: O2的驗滿:用帶余燼的木條放在瓶口。 CO2的驗滿:用燃著的木條放在瓶口。證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9、(1)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4處。 (2)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3)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其容積的1/4。 (4)在洗滌試管時試管內的水為試管的1/2(半試管水);在洗氣瓶內的液體為瓶的1/2;如果沒有說明用量時應取少量,液體取用1——2毫升,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加熱試管內液體時,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加熱試管內的固體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F. 高中所有的化學實驗儀器 及作用

化學實驗-基本操作部分

1:常用的儀器(儀器名稱不能寫錯別字)

A: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B:能直接加熱: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C:間接加熱:燒杯、燒瓶、錐形瓶

(1)試管 常用做①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③或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

(2)燒杯 主要用於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3)燒瓶----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 常用於①加熱液體,②也可用於裝置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5)蒸發皿 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干。

(6)膠頭滴管 用於移取和滴加少量液體。

注意: ①使用時膠頭在上,管口在下(防止液體試劑進入膠頭而使膠頭受腐蝕或將膠頭里的雜質帶進試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試劑) ③用過後應立即洗滌干凈並插在潔凈的試管內,未經洗滌的滴管嚴禁吸取別的試劑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須與滴瓶配套使用

(7)量筒 用於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不能①在量筒內稀釋或配製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

也不能②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注意: 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的量筒(否則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放在桌面上,並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 是一種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0.1克。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 易潮解的葯品或有腐蝕性的葯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 氣 瓶 ①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的氣體 ②也可用於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的反應。

(瓶口是磨毛的)

(10)廣 口 瓶 (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於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 口 瓶 用於盛放液體試劑 ,棕色的細口瓶用於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鹼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 斗 用於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於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 用於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製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於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 用於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

(16)鐵架台 用於固定和支持多種儀器, 常用於加熱、過濾等操作。

(17)酒精燈 ①使用前先檢查燈心,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

②也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去點燃另一酒精燈(以免失火)

③酒精燈的外焰最高, 應在外焰部分加熱 先預熱後集中加熱。

④要防止燈芯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⑤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決不能用嘴吹滅(否則可能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生危險)

⑥萬一酒精在桌上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18)玻璃棒 用做攪拌(加速溶解)轉移如PH的測定等。

(19)燃燒匙

(20)溫度計 剛用過的高溫溫度計不可立即用冷水沖洗。

(21)葯匙 用於取用粉末或小粒狀的固體葯品,每次用前要將葯匙用干凈的濾紙揩凈。

2:基本操作

(1) 葯品的取用:「三不準」①不準用手接觸葯品 ②不準用口嘗葯品的味道 ③不準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味

注意:已經取出或用剩後的葯品不能再倒回原試劑瓶,應交回實驗室。

A:固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塊狀固體用鑷子(具體操作:先把容器橫放,把葯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豎立起來);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葯品時要用葯匙或紙槽(具體操作:先將試管橫放,把盛葯品的葯匙或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

B:液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時可用膠頭滴管,取用較多量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標簽向著手心,防止試劑污染或腐蝕標簽,斜持試管,使瓶口緊挨著試管口)

(2)物質的加熱 給液體加熱可使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皿;

給固體加熱可使用乾燥的試管、蒸發皿、坩堝

A:給試管中的液體加熱 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先預熱後集中試管底部加熱,加熱時切不可對著任何人

B: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 試管口應略向下(防止產生的水倒流到試管底,使試管破裂)先預熱後集中葯品加熱

注意點: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乾,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3) 過濾 是分離不溶性固體與液體的一種方法(即一種溶,一種不溶,一定用過濾方法)如粗鹽提純、氯化鉀和二氧化錳的分離。

操作要點:「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指用水潤濕後的濾紙應緊貼漏斗壁;

「二紙」指①濾紙邊緣稍低於漏斗邊緣②濾液液面稍低於濾紙邊緣;

「三靠」指①燒杯緊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邊 ③漏斗末端緊靠燒杯內壁

(4)儀器的裝配 裝配時, 一般按從低到高,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

(5)檢查裝置的氣密性 先將導管浸入水中,後用手掌緊物捂器壁(現象:管口有氣泡冒出,當手離開後導管內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儀器的洗滌 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鹼、碳酸鹽、鹼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鹼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3、氣體的製取、收集

(1)常用氣體的發生裝置

A:固體之間反應且需要加熱,用制O2裝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燈。

(2)常用氣體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 適用於難或不溶於水且與水不反應的氣體,導管稍稍伸進瓶內,(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大的氣體(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氣法)

C:向下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

排氣法:導管應伸入瓶底

4、氣體的驗滿:

O2的驗滿:用帶余燼的木條放在瓶口。

CO2的驗滿:用燃著的木條放在瓶口。證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9、(1)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4處。

(2)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3)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其容積的1/4。

(4)在洗滌試管時試管內的水為試管的1/2(半試管水);在洗氣瓶內的液體為瓶的1/2;如果沒有說明用量時應取少量,液體取用1——2毫升,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加熱試管內液體時,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加熱試管內的固體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G. 化學實驗室的常用器材

1、試管: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注意,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2、燒杯:用作配製溶液和較大量溶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使受熱均勻。

3、量筒:量度液體體積。注意,不能加熱,不能作反應容器。

4、集氣瓶: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

5、酒精燈:用於加熱。注意:用完酒精燈後,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以免失火,絕對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隻酒精燈。

6、試管夾:用於夾持試管。

7、玻璃棒:用於攪拌或轉移液體時引流。

8、膠頭滴管:用於吸取和滴加少量液體,用過後應立即洗凈,再去吸引其他葯品。

9、滴瓶:用於盛放液體葯品。滴瓶上配套使用的滴管不用清洗。

10、鐵架台: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

11、水槽:用於排水法收集氣體、或用來盛大量水的儀器,不可加熱。

12、燃燒匙:燃燒匙由鐵絲和銅質小勺鉚合而成。用於盛放可燃性固體物質作燃 燒試驗,特別是物質在氣 體中的燃燒反應。

13、托盤天平:用於稱量葯品的質量。

14、平底燒瓶、圓底燒瓶:常用作反應容器。

15、錐形瓶:常作為反應容器。

16、帶導管的橡皮塞:一般在製取氣體時連接發生裝置和收集裝置。

17、廣口瓶:一般用於實驗室盛放固體葯品。

18、細口瓶:一般用於實驗室盛放液體葯品。

化學實驗中使用到的儀器稱為化學儀器。可以對材料進行計量或反應。主要分為計量儀器和反應儀器。將儀器以特定方式進行組合構成裝置,實現實驗目的。

(7)高中化學常見實驗裝置擴展閱讀:

復雜器材:

1、啟普發生器

一種實驗室常用的氣體發生裝置,是荷蘭科學家啟普(Petrus Jacobus Kipp 1808~1864)發明,並以他的姓命名。它用普通玻璃製成。它由球形漏斗、容器和導氣管三部分組成。適用於塊狀固體與液體在常溫下反應製取氣體,如氫氣、硫化氫等。

2、酒精噴燈

常用的酒精噴燈有座式酒精噴燈和掛式酒精噴燈兩種。座式酒精噴燈的酒精貯存在燈座內,掛式噴燈的酒精貯存罐懸掛於高處。酒精噴燈的火焰溫度可達1000℃左右。

3、布氏漏斗

布氏漏斗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陶瓷儀器,也有用塑料製作的,用來使用真空或負壓力抽吸進行過濾。普遍認為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愛德華·比希納,事實上布氏漏斗是由化學家Ernst Büchner發明的。形狀為扁圓筒狀,圓筒底面上開了很多小孔。下連一個狹長的筒狀出口。

4、坩堝鉗

坩堝鉗(crucible tongs),一種常見的化學儀器。通常用來夾取坩堝。一般由不銹鋼,或不可燃、難氧化的硬質材料製成。

5、布氏燒瓶,

布氏燒瓶又稱抽濾瓶,是實驗室中使用的一種玻璃器皿,為燒瓶的一種。配合布氏漏斗過濾用。發明者為1907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Eard Buchner。

H. 高中化學常考的實驗裝置的作用

一般高中化學常考的實驗裝置大多都是氣體的乾燥、除雜,以及避免內尾氣的污染,還有就是防止容倒吸、有些生成的物質會影響實驗的結果等等,關鍵得看題意是怎麼問的,你得根據題目,以及相關的化學反應來解答,一般高中化學考這些方面的知識就是為了提升你個人解決一些制備等相關的問題。遇到這種問題要有自信,調理要清晰,思路要正確,一般的高中化學題還是很容易解決的。
祝你學習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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