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專篇和安全預評價的區別
安全預評價是依據可研製定的,是建設稅項目設計時對安全風險預判的,安全設施設計是依據預評價的安全風險進行設施設計的詳細設計
② 什麼是安全設施設計
安全設施抄是指,為保障人襲、車、行船的安全,在房屋、公路、鐵路和港口、航道沿線所設置的地道、天橋、航標、燈塔、照明設備、防水設施、護欄、標柱、標志、標線等設施的總稱。安全設施對人類有很大幫助。[1]
為防止生產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員誤操作、人身傷害或外因引發的設備(施)損壞,而設置的安全標志、設備標識、安全警示線和安全防護的總稱。
安全設施策劃
第六條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准、規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採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③ 化工單位的安全設施應該包括哪些
所謂安全設施,抄即為安全設備與措襲施。
因此,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就太多了,從廠區布置來說,安全距離,明火風向等都是,從建構築物上來說,耐火性、抗爆性、疏散樓梯、安全護欄等都是,從電氣上來說,防火防爆、防雷接地都是,從弱電來說,有氣體檢測、人工報警、感溫感煙、疏散喇叭等都是,從工藝上來說,控制系統、參數報警、聯鎖、自動停車系統等都是,從設備上來說,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等都是。。。。。。粗略舉例而已
安全設施太多了,不知閣下想做什麼,若有需要可討論!
④ 什麼項目必須有《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 什麼項目不是必須的
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建設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必須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並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一、以上所稱的新建項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
1、新設立的企業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
2、新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的。
二、以上所稱的改建項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
1、企業對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種類的;
2、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的。
三、以上所稱的擴建項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
1、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但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
2、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相同,但生產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不適用於的建設項目有:
1、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
2、原油和天然氣勘探、開採的配套輸送及儲存;
3、城鎮燃氣的輸送及儲存。
⑤ 安全設施設計是不是也叫安全專篇
全稱: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內部人員都簡稱 安全專篇
⑥ 石油化工廠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要求重點在哪裡
重點在寫安全設施及措施部分。這部分是專家審查專篇的重點。
⑦ 30萬噸硫酸裝置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請高手幫幫忙解決下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
(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
2 術語和定義
2.1 化學品
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險化學品
指具有爆炸、燃燒、助燃、毒害、腐蝕等性質且對接觸的人員、設施、環境可能造成傷害或者損害的化學品。
2.3 新建項目
指擬依法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和現有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建設項目。
2.4 改建項目
指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術、工藝和改變原設計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種類及主要裝置(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的建設項目。
2.5 擴建項目
指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且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建設項目。
2.6 安全設施
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裝備)和採取的措施。
2.7 作業場所
指可能使從業人員接觸危險化學品的任何作業活動場所,包括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操作、處置、儲存、搬運、運輸、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或者處理等場所。
3 主要內容
3.1 建設項目概況
3.1.1 建設項目內部基本情況
3.1.1.1 建設項目的主要技術、工藝(方式)和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水平對比情況。
3.1.1.2 建設項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積和生產(儲存)規模。
3.1.1.3 建設項目涉及的主要原輔材料和品種(包括產品、中間產品,下同)名稱、數量。
3.1.1.4 建設項目的工藝流程和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產裝置的關系。
3.1.1.5 建設項目配套和輔助工程名稱、能力(或者負荷)、介質(或者物料)來源。
3.1.1.6 建設項目的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名稱、型號(或者規格)、材質、數量和主要特種設備。
3.1.2 建設項目外部基本情況
3.1.2.1 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自然情況。
3.1.2.2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可能出現的最嚴重事故波及的范圍,以及在此范圍內的24小時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的情況。
3.1.2.3 建設項目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下列場所、區域的距離:
⒈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
⒉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⒊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
⒋車站、碼頭(按照國家規定,經批准,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公路、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⒍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
⒎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3.2 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3.2.1 危險、有害因素
3.2.1.1 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危險類別及數據來源。
3.2.1.2 建設項目可能出現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的危險、有害因素。
3.2.1.3 建設項目可能出現作業人員傷亡的其它危險、有害因素。
3.2.2 危險、有害程度
3.2.2.1 固有危險程度
⒈定量分析建設項目工藝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數量、濃度(含量)、狀態和所在的作業場所(部位)及其狀況(溫度、壓力)。
⒉定性分析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固有危險程度。
⒊宜通過下列計算,定量分析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各個作業場所的固有危險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學品的質量及相當於梯恩梯(TNT)的摩爾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學品的質量及燃燒後放出的熱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⑷具有腐蝕性的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3.2.2.2 風險程度
⒈通過國內外同類生產或者儲存裝置、設施發生的事故情況,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的以下幾方面內容:
⑴作業場所出現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泄漏的可能性;
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泄漏後,具備造成爆炸、火災事故的條件和需要的時間;
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具有毒性的化學品泄漏後擴散速率及達到人的接觸最高限值的時間;
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范圍。
⒉預測建設項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出現最大爆炸、火災事故產生的污水數量和最嚴重爆炸、火災事故產生的污水數量。
3.3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3.3.1 列出落實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所採取的全部安全設施及所在作業場所(部位)。
3.3.2 說明未落實或者部分落實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的論證情況或者理由。
3.4 採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詳細列出建設項目設計中所採用(取)的全部安全設施,並對每個安全設施說明符合或者高於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具體條款,或者借鑒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所採取(用)的安全設施。
3.5 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3.5.1 應急救援組織或應急救援人員的設置或配備情況。
3.5.2 消防隊伍的依託或者建設情況。
3.5.3 應急救援器材的配備情況。
3.5.4 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3.5.5 應急救援措施。
3.6 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3.6.1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的建議。
3.6.2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條件和數量的建議。
3.7 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3.7.1 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
3.7.2 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投資概算和分類投資概算。
3.7.3 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投資概算占總投資概算的比例,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分類投資概算占安全設施投資概算的比例。
3.8 結論和建議
3.8.1 結論
根據國、內外同類裝置(設施)設計發展情況和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從下列幾方面作出結論:
⒈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⒉建設項目選用的技術、工藝安全性;
⒊建設項目選用的主要裝置、設施安全性;
⒋建設項目採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⒌建設項目所達到的安全水平。
3.8.2 建議
根據國、內外建設項目特別是同類裝置(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情況和趨勢,從下列幾方面提出建議:
⒈主要裝置、設施和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訂購;
⒉施工單位的選擇;
⒊主要原輔材料的選擇;
⒋投入試生產(使用)後的安全管理;
⒌其它方面。
4 附件
4.1 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工藝流程簡圖、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圖。
4.2 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圖,生產和儲存裝置(設施)、防雷防靜電接地、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氣體檢測平面布置圖。
4.3 建設項目涉及的特種設備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覽表。
4.4 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條件的分析情況。
4.5 建設項目風險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況。
4.6 建設項目選用的技術、工藝安全性的分析過程。
4.7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依據的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目錄。
5 格式
5.1 格式
5.1.1 封面(參見附件1)
5.1.2 封二(參見附件2)
5.1.3 安全設施設計工作人員組成
5.1.4 目錄
5.1.5 非常用的術語、符號和代號說明
5.1.6 主要內容
5.1.7 附件
5.2 字型大小和字體
主要內容的章、節標題分別採用3號黑體、楷體字,項目標題採用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表述部分採用4號宋體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選擇採用5號或者6號宋體字;附件的圖表可選用復印件,附件的標題和項目標題分別採用3號和4號黑體字,內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採用的字體同「主要內容」。
5.3 紙張、排版
採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左邊距28mm、右邊距20mm、上邊距25mm、下邊距20mm;章、節標題居中,項目標題空兩格。
5.4 製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列印文本。
5.5 封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正式文本裝訂後,用設計單位的公章對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封頁。
附件1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
建設項目單位:
建設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人:
建設項目單位聯系電話:
(建設項目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
設計單位聯系人:
設計單位聯系電話:
(設計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危化品的安全預評價需要有相關安評資質的評價機構去做。
這里只是給你一個大綱。
另外還可以參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