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裝置的技術特徵
1、安全裝置零部件的可靠性,是安全功能的基礎,在使用期間不會因為零件失效而喪失其安全功能。所以在使用安全裝置時還是具備一定安全性的。
2、安全裝置可以在危險事件發生時停止危險過程。
3、安全裝置有重新啟動的功能,當安全裝置出現第一次停機之後,只有經過再次的啟動才能讓機器開展工作。
4、安全裝置比較常用的有光電式、感應式,這兩種都是具備自檢功能的,當安全裝置出現故障的時候,會讓處於危險狀態的機器不能執行或者停止執行,並觸發報警器。
5、安全裝置需要與控制系統一起操作,這樣可以形成一個整體。而安全裝置的性能水平應該與其相適應。
6、安全裝置的系統或者零件在進行設計的時候會出現「定向失效模式」,這是需要對加倍和冗餘進行考慮,必要的時候要採用自動監控。
二、安全防護裝置的選擇
在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選擇的時候,需要考慮機械危險以及其他非機械危險,根據運動件的性質以及人員的需求來決定。而對於特定的機器要根據機器的風險評估來進行選擇。
1、不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機械設備運行中)
在機械正常運行期間,操作者不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這需要優先考慮選擇使用固定式防護裝置,例如進料、取料的裝置,輔助工作台,適當高度的柵欄及通道防護裝置等。
2、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機械設備運行中)
在機械設備正常運行過程中,操作者需要進入危險區,而且次數頻繁、經常開啟固定防護裝置。這種情況可以考慮採用連鎖裝置、自動停機裝置、可調防護裝置、自動關閉防護裝置、雙手操縱裝置、可控防護裝置等。
3、需要進入危險區的場合(機械設備未運行)
在機械設備未運行階段,對機器進行設定、示教、過程轉換、查找故障、清理或維修等作業,防護裝置需要移動或拆除,此時可採用手動控制模式、止動操縱裝置或雙手操縱裝置、點動有限運動操縱裝置等。——漢高機械
❷ 在無法通過計劃來實現本質安全時,要使用安全裝置來消除危險。設置安全裝置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
從一開始和從本質上實現了安全化,就可從根本上消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從而達到預防事故發生的目的。即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含有內在的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發生R
❸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❹ 設計時,從系統的安全設計上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有哪
1.系統的防護級別與被防護對象的風險等級相適應。 2.技防、物防、人防相結合,探測、延遲、反應相協調。 3.滿足防護的縱深性、均衡性、抗易損性要求。 4.滿足系統的安全性、電磁兼容性要求。 5.滿足系統的可靠性、維修性與維護保障性要求。 6.滿足系統的先進性、兼容性、可擴展性要求。 7.滿足系統的經濟性、適用性要求。
❺ 為保證安全,壓力容器設計時應綜合考慮哪些因素
壓力容器設計應綜合考慮材料、結構、許用應力、強(剛)度、製造、檢驗等環節,這些環節環環相扣,每個環節都應予以高度重視。壓力容器設計就是根據給定的工藝設計條件,遵循現行的規范標准規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濟、正確地選擇材料,並進行結構、強(剛)度和密封設計。結構設計主要是確定合理、經濟的結構形式,並滿足製造、檢驗、裝配、運輸和維修等要求;強(剛)度設計的內容主要是確定結構尺寸,滿足強度或剛度及穩定性要求,以確保容器安全可靠地運行;密封設計主要是選擇合適的密封結構和材料,保證密封性能良好。
❻ 機械設備的安全設計機械設備的安全設計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必須根據對機械設備的安全要求,進行安全設計。在設計階段採取本質安全的技術措施。本質安全是指一般水平的操作者在判斷錯誤和誤操作的情況下,生產系統和設備仍能保證安全。
一、設備安全設計的主要內容
1.設備本質安全的意義「凱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在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安全是第一位的。所有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設備的使用壽命期內保證操作者的安全。應該要求操作者正確操作,但是把希望完全寄託在操作者的正確操作是危險的,必須使設備本身達到本質安全。在設計階段必須考慮各種因素。經過綜合分析,正確處理盯塌棚設備性能、產量、效率、可靠性、實用性、先進性、使用壽命、經濟性和安全性之間的關系。其中安全性是必須首先考慮的。
不安全的設計會導致不必要的傷害和事故。的辦法是採納使用單位包括操作者的建議,不斷改進設計,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安全設計的目標是產品100%達到質量要求,具有100%可靠性和100%的操作維修安全性。本質安全的設備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絕或減少傷亡事故,減少設備故障,從而提高設備利用率,實現安全生產ぁ考試大一級建造師。
2.設備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根據生產設備安全設計的基本要求和衫罩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的基本原則,為了實現設備的本質安全,可以從三方面入手:
(1)設計階段。採用技術措施來消除危險,使人不可能接觸或接近危險區,如在設計中對齒輪採用遠距離潤滑或自動潤滑,即可避免因加潤滑油而接近危險區;將危險區安全封閉;採用安全裝置;實現機械化和自動化等;這些都是設計階段應該解決的。
(2)操作階段。建立有計劃的維護保養和預防性維修制度;採用故障診斷技術,對運行中的設備進行狀態監測;避免或及早發現設備故障;對安全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裝置始終處於可靠和待用狀態;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3)管理措施。指導機械的安全使用,向用戶及操作人員提供有關設備危險性的資料、安全操作規程、維修安全手冊等技術文件;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工人發現危險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上述三方面中,設計階段所應採取的措施是主要的。後兩方面的措施只是補充。
❼ 為保證安全,壓力容器設計時應綜合考慮哪些因素具體哪些要求
容器設計所依據的主要標准和規范;
操作參數(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范圍、液位高度、接管載荷等);
壓力容器使伏皮用地及其自然條件(包括環境溫度、抗缺友差震設防烈度、風和雪載荷等);
介質組分與特性;
預期使用年限;
等告指其它因素。
具體可以查看相應的設計規范。
❽ 設計信息安全系統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成本,這個永遠是第一位的,一個好的信息安全系統需要不斷的投入更新。
硬體,作為軟體系統的載體,硬體的好壞決定了軟體的瓶頸,以及系統受攻擊後的承受能力,一個信息安全團隊可能還會有各類的實驗的系統,也需要有一定的專業配置。
完備的應急處理流程,發生信息安全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發生了以後相關人員不知道如何處理。
技術更新,攻擊技術在不斷的升級,相對應的防禦也要不停的學習最新技術,才能做到防患於未然。
知識庫積累,一個系統每受到一次攻擊後,對攻擊來源,攻擊方式,攻擊結果進行總結,有利於發現系統漏洞,在未來的開發中能避免相同問題的發生。
❾ 通用機械應該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1)、正確地布置各種控制操作裝置。
(2)、正確地選擇工作平台的位置及高度知拆。
(3)、提供座椅。
(4)、出入作業地搭讓棗點要方便。
在無法使用設計來做到本質安全時,為了消除危險,要使用滑帶安全裝置。設置安全裝置,要考慮四方面的因素:
(1)、強度、剛度和耐久性。
(2)、對機器可靠性的影響,例如固體的安全裝置有可能使機器過熱。
(3)、可視性(從操作及安全的角度來看,有可能需要機器的危險部位有良好的可見性)。
(4)、對其他危險的控制,例如選擇特殊的材料來控制雜訊的總量。
❿ 機械傷害類型和預防對策
機械傷害類型和預防對策
機械危害風險的大小取決於機器的類型、用途、使用方法,人員的知識、技能、工作態度;同時,還與人們對危險的了解程度和所採取的避免危險的技能有關。正確判斷什麼是危險和什麼時候會發生危險是十分重要的。
機械裝置運行過程中存在著兩大類不安全因素。一類是機械危害,包括夾擠、碾壓、剪切、切割、纏繞或捲入、或刺傷、摩擦或磨損、飛出物打擊、高壓流體噴射、碰撞或跌落等危害;另一種稱為非機械危害,它包括了電氣危害、雜訊危害、振動危害、輻射危害、溫度危害等。
在機械行業,存在以下主要危險和危害:
(1)物體打擊:是指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不包括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是指企業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飛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生的事故。
(3)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4)起重傷害:是指各種超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擠壓、墜落、物體(吊具、吊重物)打擊等造成的傷害。
(5)觸電:包括各種設備、設施的觸電,電工作業的觸電,雷擊等。
(6)灼燙:是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鹼、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7)火災傷害:包括火災造成的燒傷和死亡。
(8)高處墜落:是指在高處作業中發生墜落造成的傷害事故。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築物坍塌等。不包括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葯爆炸:是指火葯、炸葯及其製品在生產、加工、運輸、貯存中發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學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氣體、粉塵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觸引爆物體時發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氣體分解、噴霧、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鍋爐爆炸、容器超壓爆炸等。
(13)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4)其他傷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傷害,如摔、扭、挫、擦等傷害。
就機械零件而言,對人產生傷害的因素有:
(1)形狀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銳邊、利角部分、粗糙或過於光滑。
(2)相對位置:相對運動,運動與靜止物的相對距離小。
(3)質量和穩定性:在重力的影響下可能運動的零部件的位能。
(4)質量、速度和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運動中的零部件的動能。
(5)機械強度不夠:零件、構件的斷裂或垮塌。
(6)彈性元件的位能,在壓力或真空下的液體或氣體的位能。
機械裝置在任何狀態下都可能發生危險:
(1)正常工作狀態。機械在完成預定功能的正常工作狀態下,存在著不可避免的但卻是執行預定功能所必須具備的運動要素,有可能產生危害後果。例如,大量零部件的相對運動,鋒利刀具的運轉,機械運轉的雜訊、振動等,使機械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存在碰撞、切割、環境惡化等對人員安全不利的危險因素。
(2)非正常工作狀態。非正常工作狀態是指在機械運轉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意外狀態,包括故障狀態和檢修保養狀態。設備的故障,不僅可能造成局部或整機的停轉,還可能對人員構成危險.如電氣開關故障,會產生機械不能停機的危險;砂輪片破損,會導致砂輪飛出造成物體打擊;速度或壓力控制系統出現故障.會導致速度或壓力失控的危險等。機械的檢修保養一般都是在停機狀態下進行,但其作業的特殊性往往迫使檢修人員採用一些非常規的做法,例如,攀高、進入狹小或幾乎密閉的空間、將安全裝置短路、進入正常操作不允許進人的危險區等,使維護或修理過程容易出現正常操作不存在的危險。
(3)非工作狀態。機械停止運轉處於靜止狀態時,在正常情況下,機械基本是安全的,但不排除發生事故的情況,如由於環境照度不夠而導致人員發生碰撞事故;室外機械在風力作用下的滑移或傾翻;結構垮塌等。
預防機械傷害包括兩方面的對策
1.實現機械安全:
①消除產生危險的原因(見“本質安全”);
②減少或消除接觸機器的危險部件的需求;
③使人們難以接近機器的危險部位(或提供安全裝置,使得接近這些部位不會導致傷害);
④提供保護裝置或者防護服。
上述措施是依次序給出的,這些措施也可以結合起來使用。
(2)保護操作者和有關人員安全:
①通過培訓來提高人們辨別危險的能力;
②通過對機器的重新設計,使危險更加醒目(或者使用警示標志);
③通過培訓,提高避免傷害的能力;
④增強採取必要的行動來避免傷害的自覺性。
1設置、設計安全設施、安全裝置考慮的因素
設計安全裝置時,要把人的因素考慮在內。疲勞是導致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設計者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使人的疲勞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1)正確地布置各種控制操作裝置。
(2)正確地選擇工作平台的位置及高度。
(3)提供座椅。
(4)出入作業地點要方便。
在無法使用設計來做到本質安全時,為了消除危險,要使用安全裝置。設置安全裝置,要考慮四方面的因素:
(1)強度、剛度和耐久性。
(2)對機器可靠性的影響,例如固體的安全裝置有可能使機器過熱。
(3)可視性(從操作及安全的角度來看,有可能需要機器的危險部位有良好的`可見性)。
(4)對其他危險的控制,例如選擇特殊的材料來控制雜訊的總量。
2.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
(1) 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2) 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3)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連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安全防護罩、屏、欄的材料,及其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應符合GB 8196——2003的規定。
(4)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防護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5)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設備,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連鎖,以保證迅速終止運行。
(6)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別於一般開關,顏色為紅色。
(7)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於觸及,且不發生危險。
(8)設備由緊急停車開關停止運行後,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
3.對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罩、網的技術要求
1)對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罩的技術要求
(1)只要操作工可能觸及到的活動部件,在防護罩沒閉合前,活動部件就不能運轉。
(2)採用固定防護罩時,操作工觸及不到運轉中的活動部件。
(3)防護罩與活動部件問有足夠的間隙,避免防護罩和活動部件之間的任何接觸。
(4)防護罩應牢固地固定在設備或基礎上,拆卸、調節時必須使用工具。
(5)開啟式防護罩打開時或一部分失靈時,應使活動部件不能運轉或運轉中的部件停止運動。
(6)使用的防護罩不允許給生產場所帶來新的危險。
(7)不影響操作。在正常操作或維護保養時不需拆卸防護罩。
(8)防護罩必須堅固可靠,以避免與活動部件接觸造成損壞和工件飛脫造成傷害
(9)一般防護罩不準腳踏和站立;必須作平台或階梯時,應能承受1500N的垂直力,並採取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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