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繼電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談談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1、對動作於跳閘的繼電保護,在技術上一般應滿足四個基本要求:選擇性、速動性、靈敏性、可靠性。
(1)可靠性:
指保護該動作時動作,不該動作時不動作,就是既不能誤動也不能拒動,確保切除的是故障設備或線路。
(2)靈敏性:
指在設備或線路的被保護范圍內發生金屬性短路時,保護裝置應具有必要的靈敏系數。
保證有故障就切除。
指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對故障情況的反應能力。滿足靈敏性要求的保護裝置應在區內故障時,不論短路點的位置與短路的類型如何,都能靈敏地正確地反應出來。
通常,靈敏性用靈敏系數來衡量,並表示為K1m。
其中故障參數的最小、最大計算值是根據實際可能的最不利運行方式、故障類型和短路點來計算的。
在《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GB/T14285-2016》中,對各類保護的靈敏系數K1m的要求都作了具體規定。
(3)選擇性:
指首先由故障設備或線路本身的保護切除故障,當故障設備或線路本身的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才允許由相鄰設備、線路的保護或斷路器失靈保護切除故障。避免大面積停電。選擇性是指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運行,以盡量縮小停電范圍。
選擇性就是故障點在區內就動作,區外不動作。當主保護未動作時,由近後備或遠後備切除故障,使停電面積最小。因遠後備保護比較完善(對保護裝置DL、二次迴路和直流電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絕動作均起後備作用)且實現簡單、經濟,應優先採用。
(4)速動性:
指保護裝置應能盡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統穩定性,減輕故障設備和線路的損壞程度,縮小故障波及范圍,提高自動重合閘和備用電源或備用設備自動投入的效果等。
快速切除故障。提高系統穩定性;減少用戶在低電壓下的動作時間;減少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
2、繼電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之間的關系:
以上四個基本要求是設計、配置和維護繼電保護的依據,又是分析評價繼電保護的基礎。這四個基本要求之間是相互聯系的,但往往又存在著矛盾。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根據電網的結構和用戶的性質,辯證地進行統一。
(1)四性的先後順序:
可靠性、靈敏性、選擇性、速動性。
(2)四性的矛盾性:
① 靈敏性和可靠性是相互矛盾的。
如果要滿足靈敏性,保護動作定值就不能定的太高。但是保護定植如果太低,保護可能就不可靠。例如過負荷時,在受到擾動時保護就動作了。
② 選擇性和速動性是相互矛盾的。
電流保護一般分為三段式保護,其中三段有個配合的問題,靠保護定植的不同和時間的不同來配合。這樣就需要靠時間躲避保護區域交叉的問題,例如一段保護時間200ms,二段一般取500ms,當一段失靈的時候要靠二段來動作,500ms的時間無法滿足速動性的要求。
(1)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擴展閱讀:
1、繼電保護可按以下四種方式分類:
(1)按被保護對象分類,有輸電線保護和主設備保護(如發電機、變壓器、母線、電抗器、電容器等保護)。
(2)按保護功能分類,有短路故障保護和異常運行保護。前者又可分為主保護、後備保護和輔助保護;後者又可分為過負荷保護、失磁保護、失步保護、低頻保護、非全相運行保護等。
(3)按保護裝置進行比較和運算處理的信號量分類,有模擬式保護和數字式保護。一切機電型、整流型、晶體管型和集成電路型(運算放大器)保護裝置,它們直接反映輸入信號的連續模擬量,均屬模擬式保護;採用微處理機和微型計算機的保護裝置,它們反應的是將模擬量經采樣和模/數轉換後的離散數字量,這是數字式保護。
(4)按保護動作原理分類,有過電流保護、低電壓保護、過電壓保護、功率方向保護、距離保護、差動保護、縱聯保護、瓦斯保護等。
2、一般情況而言,整套繼電保護裝置由測量元件、邏輯環節和執行輸出三部分組成。
(1)測量比較部分:
測量比較部分是測量通過被保護的電氣元件的物理參量,並與給定的值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的結果,給出「是」、「非」性質的一組邏輯信號,從而判斷保護裝置是否應該啟動。
(2)邏輯部分:
邏輯部分使保護裝置按一定的邏輯關系判定故障的類型和范圍,最後確定是應該使斷路器跳閘、發出信號或是否動作及是否延時等,並將對應的指令傳給執行輸出部分。
(3)執行輸出部分:
執行輸出部分根據邏輯傳過來的指令,最後完成保護裝置所承擔的任務。如在故障時動作於跳閘,不正常運行時發出信號,而在正常運行時不動作等。
3、電力系統繼電保護的基本任務是:
(1)自動、迅速、有選擇性地將故障元件從電力系統中切除,使故障元件免於繼續遭到破壞,保證其他無故障部分迅速恢復正常運行。
(2)反應電氣元件的不正常運行狀態,並根據運行維護的條件(如有無經常值班人員)而動作於信號,以便值班員及時處理,或由裝置自動進行調整,或將那些繼續運行就會引起損壞或發展成為事故的電氣設備予以切除。此時一般不要求保護迅速動作,而是根據對電力系統及其元件的危害程度規定一定的延時,以免暫短地運行波動造成不必要的動作和干擾而引起的誤動。
(3)繼電保護裝置還可以與電力系統中的其他自動化裝置配合,在條件允許時,採取預定措施,縮短事故停電時間,盡快恢復供電,從而提高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
❷ 電網規劃有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主要有:
1、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絕祥胡設計規范(GB50061)
2、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
3、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
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
5、城市電力規劃宴大規范(GB50293)
6、城市中低壓配電網改造技術導則(DL/T599)
7、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5220)
8、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
9、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GB/T14285)
10、城市配電網技術導則(Q/GDW370)
11、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Q/GDW156)
12、配電自動化技術導則(Q/並攔GDW382)
13、電能質量 供電電壓允許偏差 (GB12325)
14、電力系統無功補償配置技術原則(Q/GDW212)
等
關於變電站布點及線路走廊規劃在相關規定中有具體要求,涉及的較多,可以自己按需要查。
❸ 大電網對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要求
電網對繼電保護的基本要求是可靠性、選擇性、快速性、靈敏性,即通常所說的「四性」,這些要求之間,有的相輔相成、有的相互制約,需要對不同的使用條件分別進行協調。
(l) 可靠性:是對繼電保護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它又可分為可信賴性和安全性2個方面。可信賴性要求繼電保護在異常或故障情況下,能准確地完成設計所要求的動作;安全性要求繼電保護在非設計所要求動作的所有情況下,能夠可靠地不動作。
(2) 選擇性:是指在對電網影響可能最小的地方,實現斷路器的控制操作,以終止故障或電網事故的發展。如對電力設備的繼電保護,當電力設備故障時,要求最靠近故障點的斷路器動作斷開電網的供電電源,即電力設備繼電保護的選擇性。選擇性除了決定於繼電保護裝置本身的性能外,還要求滿足從電源算起,愈靠近故障點,其繼電保護裝置的故障啟動值愈小,動作時間愈短;而對振盪解列裝置,則要求當電網失去同步穩定性時,其所動作的斷路器斷開點,在解列後兩側電網可以各自安全地同步運行,從而終止振盪等。
(3) 快速性:是指繼電保護應以允許的可能最快的速度動作於斷路器跳閘,以斷開故障或終止異常狀態的發展。繼電保護快速動作可以減輕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提高線路故障後自動重合閘的成功率,並特別有利於故障後的電力系統同步運行的穩定性。快速切除線路和母線的短路故障,是提高電力系統暫態穩定的最重要手段。
(4) 靈敏性:是指繼電保護對設計規定要求動作的故障和異常狀態能夠可靠動作的能力。故障時進入裝置的故障量與給定的裝置啟動值之比,為繼電保護的靈敏系數,它是考核繼電保護靈敏性的具體指標,在一般的繼電保護設計與運行規程中都有具體的規定要求。
❹ 電力系統變壓器的保護有哪些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2.3 電力變壓器保護
2.3.1 對電力變壓器的下列故障及異常運行方式,應按本條的規定裝設相應的保護 裝置:
a.繞組及其引出線的相間短路和在中性點直接接地側的單相接地短路;
b.繞組的匝間短路;
c.外部相間短路引起的過電流;
d.中性點直接接地電力網中、外部接地短路引起的過電流及中性點過電壓;
e.過負荷;
f.過勵磁;
g.油麵降低;
h.變壓器溫度及油箱壓力升高和冷卻系統故障。
2.3.2 0.8MV·A及以上油浸式變壓器和0.4MV·A及以上車間內油浸式變壓器, 均應裝設瓦斯保護。當殼內故障產生輕微瓦斯或油麵下降時,瞬時動作於信號; 當產生大量瓦斯時,應動作於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帶負荷調壓的油浸式變壓器的調壓裝置,亦應裝設瓦斯保護。
2.3.3 對變壓器引出線、套管及內部的短路故障,應按下列規定,裝設相應的保護 作為主保護,保護瞬時動作於斷開變壓器的各側斷路器。
2.3.3.1 對6.3MV·A以下廠用工作變壓器和並列運行的變壓器,以及10MV·A 以下廠用備用變壓器和單獨運行的變壓器,當後備保護時限大於 0.5s時,應裝設電 流速斷保護。
2.3.3.2 對6.3MV·A及以上廠用工作變壓器和並列運行的變壓器,10MV·A及 以上廠用備用變壓器和單獨運行的變壓器,以及2MV·A及以上用 電流速斷保護 靈敏性不符合要求的變壓器,應裝設縱聯差動保護。
2.3.3.3 對高壓側電壓為330kV及以上的變壓器,可裝設雙重差動保護。
2.3.3.4 對於發電機變壓器組,當發電機與變壓器之間沒有斷路器時,按2.2.3.4條 規定執行。
2.3.4 縱聯差動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躲過勵磁涌流和外部短路產生的不平衡電流;
b.應在變壓器過勵磁時不誤動;
c.差動保護范圍應包括變壓器套管及其引出線,如不能包括引出線時,應採取 快速切除故障的輔助措施。
但在某些情況下,例如60kV或110kV電壓等級的終端變電所和分支變電所, 以及具有旁路母線的電氣主接線,在變壓器斷路器退出工作由旁路斷路器代替時, 縱聯差動保護亦可以利用變壓器套管內的電流互感器,而對引出線可不再採取快速 切除故障的輔助措施。
2.3.5 對由外部相間短路引起的變壓器過電流,應按下列規定,裝設相應的保護作 為後備保護,保護動作後,應帶時限動作於跳閘。
2.3.5.1 過電流保護宜用於降壓變壓器,保護的整定值應考慮事故時可能出現的過 負荷。
2.3.5.2 復合電壓(包括負序電壓及線電壓)起動的過電流保護,宜用於升壓變壓器、 系統聯絡變壓器和過電流保護不符合靈敏性要求的降壓變壓器。
2.3.5.3 負序電流和單相式低電壓起動的過電流保護,可用於63MV·A及以上升 壓變壓器。
2.3.5.4 當按2.3.5.2條和2.3.5.3條裝設保護不能滿足靈敏性和選擇性要求時,可采 用阻抗保護。
2.3.6 外部相間短路保護應裝於變壓器下列各側,各項保護的接線,宜考慮能反應 電流互感器與斷路器之間的故障。
2.3.6.1 雙繞組變壓器,應裝於主電源側,根據主接線情況,保護可帶一段或兩段 時限,較短的時限用於縮小故障影響范圍,較長的時限用於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 器。
2.3.6.2 三繞組變壓器和自耦變壓器,宜裝於主電源側及主負荷側。主電源側的保 護應帶兩段時限,以較短的時限斷開未裝保護側的斷路器。
當上述方式不符合靈敏 性要求時,可在所有各側均裝設保護,各側保護應根據選擇性的要求裝設方向元 件。
2.3.6.3 低壓側有分支,並接至分開運行母線段的降壓變壓器,除在電源側裝設保 護外,還應在每個支路裝設保護。
2.3.6.4 對發電機變壓器組,在變壓器低壓側,不應另設保護,而利用發電機反應 外部短路的後備保護,在廠用分支線上,應裝設單獨的保護,並使發電機的後備保護 帶兩段時限,以便在外部短路時,仍能保證廠用負荷的供電。
2.3.6.5 500kV系統聯絡變壓器高、中壓側均應裝設阻抗保護。保護可帶兩段時限, 以較短的時限用於縮小故障影響范圍,較長的時限用於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2.3.7 多繞組變壓器的外部相間短路保護,根據其型式及接線的不同,可按下述原 則進行簡化:
2.3.7.1 220kV及以下三相多繞組變壓器,除主電源側外,其他各側保護可僅作本側 相鄰電力設備和線路的後備保護。
2.3.7.2 保護對母線的各類故障應符合靈敏性要求。保護作為相鄰線路的遠後備 時,可適當降低對保護靈敏系數的要求。
2.3.8 110kV及以上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網中,如變壓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運行, 對外部單相接地引起的過電流,應裝設零序電流保護。零序電流保護可由兩段組 成。
2.3.8.1 110kV、220kV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每段可各帶兩個時限,並均以較 短的時限動作於縮小故障影響范圍,或動作於本側斷路器, 以較長的時限動作於斷 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2.3.8.2 330kV、500kV變壓器,高壓側零序一段帶時限動作於變壓器本側斷路器, 二段設一個時限,動作於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2.3.8.3 對自耦變壓器和高、中壓側中性點都直接接地的三繞組變壓器,當有選擇 性要求時,應增設方向元件。
2.3.8.4 雙繞組及三繞組變壓器的零序電流保護,應接到中性點引出線上的電流互 感器上,零序電流方向保護也可接入高、中壓側電流互感器的零序迴路。自耦變壓 器的零序電流保護,應接入高、中壓側電流互感器的零序迴路。當自耦變壓器斷開 一側以後,內部又發生單相接地時,若零序電流保護的靈敏性不符合要求,則可在 中性點側增設零序電流保護。
2.3.9 110kV、220kV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網中,如低壓側有電源的變壓器中性 點可能接地運行或不接地運行時,則對外部單相接地引起的過電流,以及對因失去 接地中性點引起的電壓升高,應按下列規定裝設保護:
2.3.9.1 全絕緣變壓器。
應按2.3.8條中的規定裝設零序電流保護,並增設零序過電壓保護。當電力網 單相接地且失去接地中性點時,零序過電壓保護經0.3~0.時限動作於斷開變壓 器各側斷路器。
2.3.9.2 分級絕緣變壓器。
a.中性點裝設放電間隙時,應按2.3.8條的規定裝設零序電流保護,並增設反應 零序電壓和間隙放電電流的零序電流電壓保護。當電力網單相接地且失去接地中性 點時,零序電流電壓保護約經0.3~0.5s時限動作於斷開變壓器各側斷路器。
b.中性點不裝設放電間隙時,應裝設兩段零序電流保護和一套零序電流電壓保 護。零序電流保護第一段設置一個時限,第二段設置兩個時限,當每組母線上至少 有一台中性點接地變壓器時,第一段和第二段的較小時限動作於縮小故障影響范 圍。零序電流電壓保護用於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運行時保護變壓器,其動作時限與 零序電流保護第二段時限相配合,用以先切除中性點不接地變壓器,後切除中性點 接地變壓器。當某一組母線上的變壓器中性點都不接地時,則不應動作於斷開母線 聯絡斷路器,而應當首先斷開中性點不接地的變壓器,此時零序電流保護可採用一 段,並帶一個時限。
2.3.10 一次電壓為10kV及以下,繞組為星形-星形連接,低壓側中性點接地的變壓 器,對低壓側單相接地短路應裝設下列保護之一:
a.接在低壓側中性線上的零序電流保護;
b.利用高壓側的過電流保護,保護宜採用三相式,以提高靈敏性。
保護帶時限動作於跳閘。當變壓器低壓側有分支線時,宜利用分支過電流保 護,有選擇地切除各分支迴路的故障。
2.3.11 0.4MV·A及以上變壓器,當數台並列運行或單獨運行,並作為其他負荷的 備用電源時,應根據可能過負荷的情況,裝設過負荷保護。
對自耦變壓器和多繞組 變壓器,保護應能反應公共繞組及各側過負荷的情況。
過負荷保護採用單相式,帶時限動作於信號。
在無經常值班人員的變電所,必要時,過負荷保護可動作於跳閘或斷開部分負 荷。
2.3.12 高壓側電壓為500kV的變壓器,對頻率降低和電壓升高引起的變壓器工作磁 密過高,應裝設過勵磁保護。保護由兩段組成,低定值段動作於信號,高定值段動 作於跳閘。Nwr設備管理資源網
2.3.13 對變壓器溫度及油箱內壓力升高和冷卻系統故障,應按現行電力變壓器標准 的要求,裝設可作用於信號或動作於跳閘的裝置。
❺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規定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規定?下面中達咨詢招投標老師為你解答以供參考。
1、工作負責人應查對運行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工作屏的正、背面由運行人員設置「在此工作」的標志。如進行工作的屏仍有運行設備,則必須有明確標志,以與檢修設備分開。相鄰的運行屏前後應有「運行中」的明顯標志(如紅布幔、遮欄等)鎮拿。工作人員在工作前應看清設備名稱與位置,嚴防走錯位置。
2、運行中的設備,如斷路器、隔離開關的操作,發電機、調相機、電動機的開停,其電流、電壓的調整及音響、光字牌的復歸,均應由運行值班員進行。「跳閘連片」(即投退保護裝置)只能由運行值班員負責操作。在保護工作結束,恢復運行前要用高內阻的電壓表檢驗連片的任一端對地都不帶使斷路器跳閘的電源等。
3、在一次設備運行而停部分保護進行工作時,應特別注意斷開不經壓板的跳、合閘線及與運行設備安全有關的連線。
4、在檢驗繼電保護及二次迴路時,凡與其他運行設備二次迴路相聯的壓板和接線應有明顯標記,並按安全措施票仔細地將有關迴路斷開或短路,做好記錄。
5、在運行中的二次迴路上工作時,必須由一人操作,另一人作監護。監護人由技術經驗水平較高者擔任。
6、不允許在運行的保護屏上鑽孔。盡量避免在運行的保護屏附近進行鑽孔或進行任何有震動的工作,如要進行,則必須採取妥善措施,以防止運行的保護誤動作。
7、在繼電保護屏間的過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要注意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造成誤動。
8、在現場要帶電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上,帶線手套,使用帶絕緣把手的工具(其外露導電部分不得過長,否則應包紮絕緣帶),以保護人身安全。同時將鄰近的帶電部分和導體
用絕緣器材隔離,防止造成短路或接地。
9、在清掃運行中的設備和二次迴路時,應認真仔細,並使用絕緣工具(毛刷、吹風設備等),特別注意防止振動,防止誤碰。
10、在進行試驗接線前,應了解試驗電源的容量和接線方式。配備適當的熔絲,特別要防止總電源熔絲越級熔斷。試驗用刀閘必須帶罩,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得試驗電源。在進行試驗接線工作完畢後,必須經第二人檢查,方可通電。
11、對交流二次電壓迴路通電時,必須可靠斷開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的迴路,防止反充電。
12、在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進行短路接線時,應用短路片或導線壓接短路。
運行中的電流互感器短路後,仍應有可靠的接地點,對短路後失去接地點的接線應有臨時接地線,但在一個迴路中禁止有兩個接地點。
13、現場工作應按圖紙進行,嚴禁憑記憶作為工作的依據。
如發現圖紙與實際接線不符時,應查線核對,如有問題,應查明原因,並按正確接線修改更正,然後記錄修改理由和日期。
14、修改二次迴路接線時,事先必須經過審核,拆動接線前先要與原圖核對,接線修改後要與新圖核對,並及時修改底圖,修改運行人員及有關各級繼電保護人員用的圖紙。修改後的圖紙應及時報送所直接管轄調度的繼電保護機構。
保護裝置二次線變動或改進時,嚴防寄生迴路存在,沒用的線應拆除。
在變動直流二次迴路後,應進行相應的傳動試驗。必要時還應模擬各種故障進行整組試驗。升旅昌
15、保護裝置進行整組試驗時,不宜用將繼電器接點短接的辦法進行。傳動或整組試驗後不得再在二次迴路上進行任何工作,否則應作相應的試驗。
16、帶方向性的保護和差動保護新投入運行時,或變動一次設備、改動交流二次迴路後,均應用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來檢驗其電流、電壓迴路接線的正確性,並用拉合直流電源來檢查接線中有無異常。
17、保護裝置調試的定值,必須根據最新整定值通知單規定,先核對通知單與實際設備是否相符(包括互感器的接線、變比)及有無審核人簽字。根據電話通知整定時,應在正式的運行記錄簿上作電話記錄,並在收到整定通知單後,將試驗報告與通知單逐條核對。
18、所有交流繼電器的最後定值試驗必須在保護屏的端子排上通電進行。開始試驗時,應先做原定值試驗,如發現與上次試驗結果相差較大或與預期結果不符吵扒等任何細小疑問時,應慎重對待,查找原因,在未得出正確結論前,不得草率處理。
19、在導引電纜及與其直接相連的設備上進行工作時,應按在帶電設備上工作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後,方能進行工作。
20、在運行中的高頻通道上進行工作時,應確認耦合電容器低壓側接地絕對可靠後,才能進行工作。
21、對電子儀表的接地方式應特別注意,以免燒壞儀表和保護裝置中的插件。
22、在新型的集成電路保護裝置上進行工作時,要有防止靜電感應的措施,以免損壞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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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誰有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電)的規范和規程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執業資格考試
專業考試規范及設計手冊
一.規程、規范: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2.《小型火力發電廠設計規范》GB50049;
3.《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
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
5.《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
6.《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
7.《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9;
8.《3-110kV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GB50060;
9.《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GB50062;
10.《標准電壓》GB156;
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 ;
12.《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
13.《並聯電容器裝置設計規范》GB50227;
14.《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
15.《電力設施抗震設計規范》GB50260;
16.《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GB311.1;
17.《高壓架空線路和發電廠,變電所環境污區分級及外絕緣選擇標准》 GB/T16434;
18.《同步電機勵磁系統》GB/T7409.1~7409.3;
19.《電力變壓器 第一部分 總則》GB1094.1;
20.《電力變壓器 第二部分 溫升》GB1094.2;
21.《三相油浸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GB/T6451;
22.《油浸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500kV級》GB/T16274;
23.《電力變壓器選用導則》GBT17468;
24.《高壓交流架空送電線無線電干擾限值》GB15707;
25.《電信線路遭受強電線路危險影響的允許值》GB6830;
26.《電能質量 供電電壓允許偏差》GB12325
27.《電能質量 電壓波動和閃變》GB12326
28.《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諧波》GB/T14549;
29.《電能質量 三相電壓允許不平衡度》GB/T15543
30.《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GB14285;
31.《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DL5000;
32.《火力發電廠廠用電設計技術規定》DL/T5153;
33.《水力發電廠機電設計規范》DL/T5186
34.《水力發電廠廠用電設計技術規范》DL/T5164;
35.《火力發電廠、變電所直流系統設計技術規定》DL/T5044;
36.《火力發電廠和變電所照明設計技術規定》DLGJ56 ;
37.《水力發電廠照明設計規范》DL/T5140;
38.《水利水電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規范》DL5061;
39.《火力發電廠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設計規程》 DL5053;
40.《220~500kV變電所設計技術規程》DL5182;
41.《220~500kV變電所所用電設計技術規程》DL/T5155;
42.《330~500kV變電所無功補償裝置設計技術規定》DL5014;
43.《變電所總布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056。
44.《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 ;
45.《高壓配電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352;
46.《水利水電工程高壓配電裝置設計規范》SL311;
47.《導體和電器選擇設計技術規定》DL5222;
48.《大中型水輪發電機靜止整流勵磁系統及裝置技術條件》DL583
49.《大型汽輪發電機自並勵靜止勵磁系統技術條件》DL/T650
50.《35-110kV無人值班變電所設計規范》DL/T5103;
51.《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程》DL/T5136;
52.《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L/T5137;
53.《220-500kV變電所計算機監控系統設計技術規程》DL/T5149;
54.《電能量計量系統設計技術規程》DL/T5202
55.《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620;
56.《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DL/T621 ;
57.《高壓直流輸電大地返回運行系統設計技術規定》DL/T5224
58.《水力發電廠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設計技術導則》DL/T5090;
59.《水力發電廠接地設計技術導則》DL/T5091;
60.《110~500kV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5092;
61.《220~500kV 緊湊型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定》DL/T5217;
62.《高壓直流架空送電線路技術導則》DL436;
63.《光纖復合架空地線》DL/T832;
64.《輸電線路對電信線路危險和干擾影響防護設計規程》DL5033;
65.《高壓架空電線無線電干擾計算方法》DL/T691;
66.《電力系統設計技術規程》SDJ161;
67.《電力系統調度自動化設計技術規程》DL5003;
68.《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設計技術規程》DL5002;
69.《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設計技術規定》DL/T5147;
70.《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SD325;
71.《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技術導則》DL/T723;
72.《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DL755;
73.《35-220kV城市地下變電所設計規定》DL/T5216;
74.《透平型同步電機技術要求》GB/T7064;
75.《大中型水輪發電機基本技術條件》SL321。
註:以上所有規程、規范以考試年度1月1日以前實施的最新版本為准。
二.設計手冊:
1.西北電力設計院編《電力工程電氣設計手冊》(電氣一次部分),中國電力出版社,1989年;
2.西北電力設計院編《電力工程電氣設計手冊》(電氣二次部分),水利電力出版社,1991年;
3.電力工業部電力規劃設計總院編《電力系統設計手冊》,中國電力出版社,1998年;
4.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編《水電廠機電設計手冊》(電氣一次分冊) ,水利電力出版社,1982年;
5.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建設總局編《水電廠機電設計手冊》(電氣二次分冊) ,水利電力出版社,1983年;
6.東北電力設計院編《電力工程高壓送電線路設計手冊》第二版,中國電力出版社,2003年。
註:設計手冊的內容與規程、規范不一致之處,以規程、規范為准。
附:中國電力出版社的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相關標准」中包括所有規范。在當當網上有售。
❼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什麼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
(1)設備不允許無保護運行。一切新設備均應按照DL400-91《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的規定,配置足夠的保護及自動裝置。設備送電前,保護及自動裝置應齊全,圖紙、整定值應正確,傳動良好,壓板在規定位置。
(2)倒閘操作中或設備停電後,如無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護或斷開壓板。但在下列情況要特別注意,必須採取措施:
1)倒閘操作將影響某些保護的工作條件,可能引起誤動作,則應提前停用。例如電壓互感器停電前,低電壓保護應先停用。
2)運行方式的變化將破壞某些保護的工作原理,有可能發生誤動時,倒閘操作前也必須將這些保護停用。例如當雙回線接在不同母線上,且母聯斷路器斷開運行,線路橫聯差動保護應停用。
3)操作過程中可能誘發某些聯動跳閘裝置動作時,應預先停用。例如,發電機無勵磁倒備用勵磁機,應預先把滅磁開關聯鎖壓板斷開,以免恢復勵磁合滅磁開關時,引起發電機主斷路器及廠用變壓器跳閘。
(3)設備雖已停電,如該設備的保護動作(包括校驗、傳動)後,仍會引起運行設備斷路器跳閘時,也應將有關保護停用,壓板斷開。例如,一台斷路器控制兩台變壓器,應將停電變壓器的重瓦斯保護壓板斷開;發電機停機,應將過電流保護跳其它設備(主變壓器、母聯及分段斷路器)的跳閘壓板斷開。
❽ 電力二次系統的安全防護總體策略是什麼
安全分區,網路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
❾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原理
第一章緒論 一、電力系統繼電保護的概念與作用 1.電力系統故障和不正常運行 故障:短路和斷線(斷相) 短路: 大電流接地系統d(3)、d(2)、d(1)、d(1。1) 小電流接地系統d(3)、d(2)、d(1。1) 斷相: 單相斷線和兩項斷線(不要與PT二次斷線混淆) 其中最常見且最危險的是各種類型的短路。其後果: 1I增加危害故障設備和非故障設備; 2U降低影響用戶正常工作; 3破壞系統穩定性,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系統震盪,互解) I2(I0)旋轉電機產生附加發熱I0—相鄰通訊系統 故障特徵: I增加、U降低、Z降低 接地故障、斷線有零序 不對稱故障有負序 不正常運行狀態: 電力系統中電氣元件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壞,但沒有發生故障的運行狀態。 如:小電流接地系統d(1)、過負荷、過電壓、頻率降低、系統震盪等。 2.繼電保護的作用: 要求能區分故障和正常運行、判斷故障設備(區內還是區外故障) 兩個作用:故障 不正常運行狀態 故障和不正常運行狀態—>事故(P1),不可能完全避免且傳播很快(光速) 要求:幾十毫秒內切除故障人(×),繼電保護裝置(√) 任務:P2.被形象的比喻為「靜靜的哨兵」 二、繼電器 繼電器動作: 繼電器返回: 繼電特性: 三、繼電保護的基本原理、構成與分類: 1.基本原理: 為區分系統正常運行狀態與故障或不正常運行狀態——找差別:特徵。 ①增加故障點與電源間—>過電流保護 ②U降低—>低電壓保護 ③變化;正常:20°左右—>短路:60°~85°—>方向保護. ④;模值減少—>阻抗保護 ⑤—>——〉電流差動保護 ⑥I2、I0序分量保護等。 另非電氣量:瓦斯保護,過熱保護 原則上說:只要找出正常運行與故障時系統中電氣量或非電氣量的變化特徵(差別),即可找出一種原理,且差別越明顯,保護性能越好。 2.構成 以過電流保護為例: 正常運行:Ir=IfLJ不動 故障時:Ir=Id>IdzLJ動—>SJ動(延時)—>XJ動—>信號 TQ動—>跳閘 一般由測量元件、邏輯元件和執行元件三部分組成。 (1)測量元件 作用:測量從被保護對象輸入的有關物理量(如電流、電壓、阻抗、功率方向等),並與已給定的整定值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結果給出「是」、「非」、「大於」、「不大於」等具有「0」或「1」性質的一組邏輯信號,從而判斷保護是否應該啟動。 (2)邏輯元件 作用:根據測量部分輸出量的大小、性質、輸出的邏輯狀態、出現的順序或它們的組合,使保護裝置按一定的布爾邏輯及時序邏輯工作,最後確定是否應跳閘或發信號,並將有關命令傳給執行元件。 邏輯迴路有:或、與、非、延時啟動、延時返回、記憶等。 (3)執行元件: 作用;根據邏輯元件傳送的信號,最後完成保護裝置所擔負的任務。如:故障時→跳閘;不正常運行時→發信號;正常運行時→不動作。 3.分類: 幾種方法如下: (1)按被保護的對象分類:輸電線路保護、發電機保護、變壓器保護、電動機保護、母線保護等; (2)按保護原理分類:電流保護、電壓保護、距離保護、差動保護、方向保護、零序保護等; (3)按保護所反應故障類型分類:相間短路保護、接地故障保護、匝間短路保護、斷線保護、失步保護、失磁保護及過勵磁保護等; (4)按繼電保護裝置的實現技術分類:機電型保護(如電磁型保護和感應型保護)、整流型保護、晶體管型保護、集成電路型保護及微機型保護等; (5)按保護所起的作用分類:主保護、後備保護、輔助保護等; 主保護滿足系統穩定和設備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選擇地切除被保護設備和線路故障的保護。 後備保護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用來切除故障的保護。又分為遠後備保護和近後備保護兩種。 ①遠後備保護:當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由相鄰電力設備或線路的保護來實現的後備保護。 ②近後備保護:當主保護拒動時,由本電力設備或線路的另一套保護來實現後備的保護;當斷路器拒動時,由斷路器失靈保護來實現後備保護。 輔助保護:為補充主保護和後備保護的性能或當主保護和後備保護退出運行而增設的簡單保護。 3.電保護包括繼電保護技術和繼電保護裝置。 ﹡繼電保護技術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它主要由電力系統故障分析、繼電保護原理及實現、繼電保護配置設計、繼電保護運行及維護等技術構成。 ﹡繼電保護裝置是完成繼電保護功能的核心。P1 繼電保護裝置就是能反應電力系統中電氣元件發生故障或不正常運行狀態,並動作於斷路器跳閘或發出信號的一種自動裝置。 四、對繼電保護的基本要求: 對動作於跳閘的繼電保護,在技術上一般應滿足四個基本要求:選擇性、速動性、靈敏性、可靠性。即保護四性。 (一)選擇性:P4 選擇性是指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運行,以盡量縮小停電范圍。 例: 當d1短路時,保護1、2動→跳1DL、2DL,有選擇性 當d2短路時,保護5、6動→跳5DL、6DL,有選擇性 當d3短路時,保護7、8動→跳7DL、8DL,有選擇性 若保護7拒動或7DL拒動,保護5動→跳5DL(有選擇性) 若保護7和7DL正確動作於跳閘,保護5動→跳5DL,則越級跳閘(非選擇性) 小結:選擇性就是故障點在區內就動作,區外不動作。當主保護未動作時,由近後備或遠後備切除故障,使停電面積最小。因遠後備保護比較完善(對保護裝置DL、二次迴路和直流電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絕動作均起後備作用)且實現簡單、經濟,應優先採用。 (二)速動性: 快速切除故障。1提高系統穩定性;2減少用戶在低電壓下的動作時間;3減少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 ; t-故障切除時間; tbh-保護動作時間; tDL-斷路器動作時間; 一般的快速保護動作時間為0.06~0.12s,最快的可達0.01~0.04s。 一般的斷路器的動作時間為0.06~0.15s,最快的可達0.02~0.06s。 (三)靈敏性:P5 指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對故障情況的反應能力。滿足靈敏性要求的保護裝置應在區內故障時,不論短路點的位置與短路的類型如何,都能靈敏地正確地反應出來。 通常,靈敏性用靈敏系數來衡量,並表示為Klm。 對反應於數值上升而動作的過量保護(如電流保護) 對反應於數值下降而動作的欠量保護(如低電壓保護) 其中故障參數的最小、最大計算值是根據實際可能的最不利運行方式、故障類型和短路點來計算的。 在《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DL400-91)》中,對各類保護的靈敏系數Klm的要求都作了具體規定(參見附錄2,P231)。 (四)可靠性:P5 指發生了屬於它改動作的故障,它能可靠動作,即不發生拒絕動作(拒動);而在不改動作時,他能可靠不動,即不發生錯誤動作(簡稱誤動)。 影響可靠性有內在的和外在的因素: 內在的:裝置本身的質量,包括元件好壞、結構設計的合理性、製造工藝水平、內外接線簡明,觸點多少等; 外在的:運行維護水平、調試是否正確、正確安裝 上述四個基本要求是分析研究繼電保護性能的基礎,也是貫穿全課程的一個基本線索。在它們之間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在一定條件下統一的一面。 四、發展: 原理:隨電力系統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發展 過電流保護(最早熔斷器)電流差動保護方向性電流保護 (1901年)(1908年)(1910年) 距離保護高頻保護微波保護行波保護、光纖保護 (1920年)(1927年)(50年代)(70年代誕生、50年代有設想) 結構型式: 機電型電子型微機型(華北電力大學80年代)數字式 (電磁型、感應型、電動型)晶體管 集成電路 20世紀50年代60年代末提出70年代後半期出樣機
❿ 繼電保護專業行規標准
GB/T 14285-2006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
GB/T 15145-2001 微機線路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T 15147-2001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設計技術規定
GB/T 14598-1998 電氣繼電器
GB/T 7261-2000 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基本試驗方法
GB 50150-1991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
DL 408-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DL/T 748-2001 靜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准則
DL/T 587-1996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程
DL/T 624-1997 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技術條件
DL/T 769-2001 電力系統微機繼電保護技術導則
DL/T 671-1999 微機發電機變壓器組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670-1999 微機母線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770-2001 微機變壓器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5136-2001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程
DL/T 527-2002 靜態繼電保護逆變電源技術條件
DL/T 955-2006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不能確保是最新的規程。大致上都是行業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