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專利權利要求書應該怎麼寫
1、獨立權利要求分兩部分撰寫。一是前序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專名稱和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屬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二是特徵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於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內容,這部分應緊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徵是……」或者類似用語與上文聯接。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共同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2、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一是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徵,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徵是……」連接上文。通常,從屬權利要求書應盡可能從多方面角度來補充、完善該專利的技術特徵。
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純功能性的權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通常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型的技術特徵來撰寫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採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范圍,擴大了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