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省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控制改造標准
一、總體目標
通過推進化工企業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切實提高化工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化工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我省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任務
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氫反應等15種危險工藝化工生產裝置全部裝備和完善自動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化工裝置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實施步驟
(一)評價確認。各化工企業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要求,聘請甲級安全評價機構對照本企業採用的危險化工工藝及其特點,專項安全評價自動控制情況,並將評價報告上報省安全監管局。
(二)制定改造方案。經評價,未達到自動控制要求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計劃和改造方案。改造方案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會同企業有關專業人員研究制訂,並報省安全監管局備案。各市(地)安監局要檢查指導轄區內企業自動化改造工作進展情況。
(三)方案實施。安裝改造工程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安裝單位承擔。實施改造企業在安裝改造前後要有完善的停、開車方案,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停、開車安全。安裝改造完成後,要由安全評價機構對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停車裝置驗收評價,並建立檔案,確保裝置運行靈敏、可靠,確保人員及設備安全。
(四)改造確認。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完成後,企業要及時將驗收評價報告報省安全監管局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我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特別是一些高危險工藝化工企業沒有配置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工藝裝置本質安全水平較低,化工生產過程大多涉及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現異常且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惡性事故。實施化工生產過程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技術改造,是規范安全生產管理、降低安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徑。各地市要切實加強對自動化改造工作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力推進,認真實施,切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裝改造進度。
(二)強化管理,狠抓落實,確保進度。各市(地)要針對這項工作時間緊、專業性強、改造任務重的情況,加強各實施階段督促檢查,及時掌握改造企業工作進展和存在困難,採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各企業要科學分析各自裝置特點,按照安全可靠、經濟適用原則,充分吸收設計、評價等單位技術人員和化工專家意見,積極穩妥的實施改造。各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裝改造工作過程中停產和復工環節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建立並嚴格落實化工裝置開、停車方案、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預案,保證裝置改造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三)強化監管,嚴格許可,把住安全准入關。要將是否安裝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作為換(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必要條件,嚴把安全生產准入關。實施改造的企業,要在安裝改造工程驗收後,編制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安裝報告書報當地安監部門。新、改、擴建項目,涉及化工裝置屬於安裝改造范圍的,必須同時設計、安裝和使用相應的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裝置。未經設立安全審查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必須提出或設計相應的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否則,不予通過安全審查。已經試生產的,必須在試生產結束前配置相應的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裝置,確因時間緊、工作量大等原因無法完成的,要作出安裝改造的時限承諾(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認真實施,否則不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要採用危險度評價法,分析工藝裝置的安全風險,提出是否安裝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的措施建議。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生產企業現狀安全評價報告,要對是否按規定要求安裝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裝置作出評價。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要根據工藝裝置的安全風險分析、風險級別和措施建議,充分考慮和設計重要參數的測量、控制、報警、自動聯鎖保護及緊急停車等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設施和措施。
Ⅱ 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判定標准
法律分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四、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五、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未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八、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及硫化氫氣體管道穿越除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的公共區域。
九、地區架空電力線路穿越生產區且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
十一、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准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十三、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產裝置未按國家標准要求設置雙重電源供電,自動化控制系統未設置不間斷電源。
十五、安全閥、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規程和工藝控制指標。
十八、未按照國家標准制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執行。
十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未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新建裝置未制定試生產方案投料開車;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二十、未按國家標准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Ⅲ 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准全文內容
本判定標准適用於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以下統稱工貿行業)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危險化學品、消防(火災)、特種設備等有關行業領域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分為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和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適用於相關工貿行業,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僅適用於對應的行業。
一、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
(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行業領域(共10條)。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築物內,或其內部設有員工宿舍、會議室、休息室等場所。
2.不同類別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連互通。
3.乾式除塵系統未規范採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4.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採用正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採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規范採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
5.除塵系統採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採用巷道式構築物作為除塵風道。
6.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乾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泄灰裝置,或未及時清卸灰倉內的積灰。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立筒倉、收塵倉、除塵器內部等20區未採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電氣設備。
8.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范採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
9.未規范制定粉塵清理制度,未及時規范清理作業現場和相關設備設施積塵。
10.鋁鎂等金屬粉塵的收集、貯存等場所未採取防水防潮、通風、氫氣濃度監測等防火防爆措施。
(二)使用液氨製冷的行業領域(共2條)。
1.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
2.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的作業間內,且作業間內作業人員數量超過9人。
(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行業領域(共4條)。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範措施,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台賬。
2.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
4.未根據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檢測報警儀器、呼吸防護用品、全身式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
(四)採用深井鑄造工藝的鋁加工行業領域(共7條)。
1.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未設置機械或自動鎖緊裝置。固定式、傾動式熔煉爐的鋁水出口與流槽、流槽與鑄造模盤兩處介面位置,未配置液位監測和聯鎖報警裝置。
2.配置的液位感測器未與鋁水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聯鎖。傾動式熔煉爐在緊急狀態下不能自動復位。
3.放置入爐原材料的地面潮濕,熔煉爐、保溫爐及鑄造等作業場所存在非生產性積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系統未配置進出水溫度、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報警裝置;監測報警裝置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聯鎖,未與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聯鎖。冷卻水系統未設置應急水源;應急水源管道未並聯安裝2個控制閥,或缺少常閉電磁閥(自動控制閥)。
5.鋁水鑄造流程未規范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存設施。
6.鋼絲卷揚系統未設置不間斷應急電源;引錠盤托架鋼絲繩未定期檢查和更換。
7.鑄造車間現場未嚴格控制人數,未控制非生產人員進入。
二、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
(一)冶金行業(共16條)。
1.會議室、操作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和鋼(鐵)水罐冷熱修工位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和液渣吊運影響范圍內。
2.煉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煉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相關要求。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龍門鉤橫梁焊縫和銷軸未按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吊鉤、板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3.盛裝鐵水、鋼水和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未按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耳軸磨損嚴重仍在使用。
4.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融金屬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連鑄、模鑄流程未設置事故鋼水罐、溢流槽、漏鋼回轉溜槽、中間罐漏鋼坑等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或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未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5.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未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煤氣泄漏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或採用外部噴淋冷卻方式維持使用。
6.高爐爐頂工作壓力超設計最大值,正常生產期間爐頂放散閥未處於自動聯鎖狀態;未設置爐缸水系統熱負荷檢測系統和爐缸侵蝕模型,爐底爐缸連續測溫點的有效性無法確保侵蝕模型准確、正常運行。
7.煉鋼爐氧槍等設備的水冷元件未規范設置出水溫度、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報警裝置,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8.煤氣櫃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未遠離大型建築、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煤氣爆炸危險環境1區未採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電氣設備。
9.煤氣區域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操作室和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場所,以及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10.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櫃、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吹掃、放散和可靠隔斷裝置;煤氣設施的吹掃介質管道,在使用後未斷開或未堵盲板。
11.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未設置可靠隔斷裝置;進入車間前的煤氣管道,未設置隔斷裝置。
12.使用煤氣(天然氣)的燃燒裝置,未設置防止回火的緊急自動切斷裝置;煤氣(天然氣)點火作業程序不符合標准要求。
13.煤氣U/V型水封和濕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標准要求;煤氣排水器違規共用。
14.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未建立煤氣防護站(組),未配備必要的煤氣防護人員及防護設備。
15.空分裝置在液氧中碳氫化合物總含量超標的情況下運行;空分裝置冷箱內嚴重泄漏。
16.燒結礦運輸皮帶輸送礦料溫度超過120℃。
(二)有色行業(共12條)。
1.吊運熔融有色金屬及液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橫梁焊縫和銷軸未按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吊鉤、板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2.會議室、操作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場所設置在熔融有色金屬及液渣吊運影響范圍內。
3.盛裝熔融有色金屬及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未按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
4.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熔融有色金屬鑄造、澆鑄流程未設置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或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未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6.採用水冷方式冷卻的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爐窯、鑄造機、加熱爐及水冷元件,未設置應急水源。
7.冶煉爐窯的閉路循環水冷元件未設置出水溫度、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報警裝置;開路水冷元件未設置進水流量、壓力監測報警裝置,未實施出水溫度定期人工檢測。存在冷卻水進入爐內風險的閉路循環元件,未設置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報警裝置,未設置防止冷卻水大量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如快速切斷閥等)。
8.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未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
9.可能出現一氧化碳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監測報警裝置;可能存在砷化氫氣體的場所,未使用符合國家標准最高容許濃度精度要求的檢測監測設備,或採取同等效果的檢測措施。
10.使用煤氣(天然氣)的燃燒裝置,未設置防止回火的緊急自動切斷裝置;煤氣(天然氣)點火作業程序不符合標准要求。
11.煤氣U/V型水封和濕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符合標准要求;煤氣排水器違規共用。
12.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未配備專職的煤氣防護人員及防護設備。
(三)建材行業(共7條)。
1.水泥工廠煤磨袋式收塵器(或煤粉倉)未設置溫度和一氧化碳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或未設置氣體滅火裝置。
2.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作業外包給不具備專業資質的承包方,作業前未根據風險分析制定適宜的清庫方案,未嚴格按照清庫方案實施。
3.水泥工廠電石渣原料庫未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未設置與報警裝置聯鎖的事故通風裝置,報警、通風裝置未有效運行。
4.進入筒型儲庫、預熱器旋風筒、分解爐、磨機、破碎機、篦冷機、各種焙燒窯等有限空間作業前,未對可能意外啟動的設備以及湧入的物料、高溫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採取有效隔離措施。
5.燃氣窯爐在燃氣管道上未設置低壓、超壓報警和緊急自動切斷閥,制氫站、制氧站、保護氣體配氣間等易燃易爆氣體聚集場所未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及防爆泄壓設備。
6.纖維製品三相電弧爐、電熔製品電爐、玻璃窯爐、玻璃錫槽等設備的水冷、風冷保護系統漏水、漏氣,或玻璃窯爐、玻璃錫槽未設置冷卻保護系統監測報警裝置。
7.空分裝置在液氧中碳氫化合物總含量超標的情況下運行;空分裝置冷箱內嚴重泄漏。
(四)機械行業(共10條)。
1.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鑄造用熔煉(精煉)爐、熔融金屬吊運和澆注作業影響范圍內。
2.吊運鐵水等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符合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相關要求。吊運澆注包的橫梁焊縫和銷軸未按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吊鉤等零件未定期進行檢查,或出現裂紋、嚴重磨損、嚴重形變等缺陷。
3.熔融金屬鑄造、澆鑄流程未規范設置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4.鑄造用熔煉(精煉)爐爐底、爐坑及澆注坑等作業坑存在積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設置工業管道等設施。
5.鑄造用熔煉(精煉)爐冷卻水系統未規范設置溫度、流量監測報警裝置,或未採取防止冷卻水進入爐內的安全措施。
6.天然氣(煤氣)加熱爐燃燒器操作部位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或燃燒系統未採取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安全措施。
7.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如天拿水)清洗設備設施、工位器具和地面時,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集聚在地溝、地坑等空間內的可燃氣體,或在影響范圍內存在明火。
8.塗裝調漆間和噴漆室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電氣設備設施不符合防爆要求,通風設施失效。
9.混有切削液或水的鎂合金廢屑未設立單獨房間(庫房)存放,或未採取防水防潮、通風、氫氣濃度監測等防火防爆措施。
10.鋰離子電池存儲倉庫未規范設置火災探測報警裝置、自動滅火系統和滅火器材,或未規范設置故障電池隔離裝置和通風排煙設施。
(五)輕工行業(共7條)。
1.食品製造企業涉及烘製、油炸等高溫的設施設備和崗位,未採取防過熱自動切斷報警裝置和隔熱防護措施。
2.食品製造企業燃氣油炸鍋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3.白酒儲存、勾兌、灌裝場所未規范設置乙醇蒸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或監測報警裝置未與機械通風設施或事故排風設施聯動。
4.紙漿製造、造紙企業使用蒸氣或明火直接加熱鋼瓶汽化液氯。
5.日用玻璃、陶瓷製造企業燃氣窯爐在燃氣管道上未設置低壓、超壓報警和緊急自動切斷閥,或退火爐、熱收縮包裝機等可能發生燃氣泄漏、聚集的區域未設置燃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6.日用玻璃製造企業爐、窯類設備本體出現裂縫或窯爐附屬設施故障間接傷害窯爐本體導致玻璃液泄漏。
7.噴塗車間、調漆間未規范設置通風裝置和防爆型電氣設備。
(六)紡織行業(共2條)。
1.紗、線、織物加工的燒毛、開幅、烘乾等熱定型工藝設備的汽化室、燃氣貯罐、儲油罐、熱媒爐等未與生產加工、人員密集場所明確分開或單獨設置。
2.保險粉、雙氧水、亞氯酸鈉、雕白粉(吊白塊)等危險品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保險粉露天堆放,或儲存場所未採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煙草行業(共2條)。
1.熏蒸殺蟲作業前未確認無關人員全部撤離倉庫,作業場所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態二氧化碳製造膨脹煙絲的生產線和場所,未設置二氧化碳濃度、燃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或緊急聯動排風裝置。
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試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四)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五)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未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八)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及硫化氫氣體管道穿越除廠區(包括化工園區、工業園區)外的公共區域。
(九)地區架空電力線路穿越生產區且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
(十一)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准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准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十三)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產裝置未按國家標准要求設置雙重電源供電,自動化控制系統未設置不間斷電源。
(十五)安全閥、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規程和工藝控制指標。
(十八)未按照國家標准制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執行。
(十九)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未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新建裝置未制定試生產方案投料開車;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規范性文件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二十)未按國家標准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試行)
(一)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設計要求。
2.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3.相鄰礦山的井巷相互貫通。
4.沒有及時填繪圖,現狀圖與實際嚴重不符。
5.露天轉地下開采,地表與井下形成貫通,未按照設計要求採取相應措施。
6.地表水系穿過礦區,未按照設計要求採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統與設計要求不符,導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標高在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9.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及復雜的礦井沒有設立專門防治水機構、配備探放水作業隊伍或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
10.水文地質類型復雜的礦山關鍵巷道防水門設置與設計要求不符。
11.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礦山,未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設計採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脅區域或可疑區域進行採掘作業,未進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脅的礦井在強降雨天氣或其來水上游發生洪水期間,不實施停產撤人。
14.相鄰礦山開采錯動線重疊,未按照設計要求採取相應措施。
15.開采錯動線以內存在居民村莊,或存在重要設備設施時未按照設計要求採取相應措施。
16.擅自開采各種保安礦柱或其形式及參數劣於設計值。
17.未按照設計要求對生產形成的采空區進行處理。
18.具有嚴重地壓條件,未採取預防地壓災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場頂板未按照設計要求採取支護措施。
20.礦井未按照設計要求建立機械通風系統,或風速、風量、風質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21.未配齊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攜帶型氣體檢測報警儀和自救器。
22.提升系統的防墜器、阻車器等安全保護裝置或信號閉鎖措施失效;未定期試驗或檢測檢驗。
23.一級負荷沒有採用雙迴路或雙電源供電,或單一電源不能滿足全部一級負荷需要。
24.地面向井下供電的變壓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變壓器採用中性接地。
(二)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地下轉露天開采,未探明采空區或未對采空區實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2.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3.未採用自上而下、分台階或分層的方式進行開采。
4.工作幫坡角大於設計工作幫坡角,或台階(分層)高度超過設計高度。
5.擅自開采或破壞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岩柱和掛幫礦體。
6.未按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對采場邊坡、排土場穩定性進行評估。
7.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邊坡或排土場未進行在線監測。
8.邊坡存在滑移現象。
9.上山道路坡度大於設計坡度10%以上。
10.封閉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礦山,未按照設計要求建設防洪、排洪設施。
11.雷雨天氣實施爆破作業。
12.危險級排土場。
(三)尾礦庫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庫區和尾礦壩上存在未按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開采、挖掘、爆破等活動。
2.壩體出現貫穿性橫向裂縫,且出現較大范圍管涌、流土變形,壩體出現深層滑動跡象。
3.壩外坡坡比陡於設計坡比。
4.壩體超過設計壩高,或超設計庫容儲存尾礦。
5.尾礦堆積壩上升速率大於設計堆積上升速率。
6.未按法規、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對壩體穩定性進行評估。
7.浸潤線埋深小於控制浸潤線埋深。
8.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小於設計規定。
9.排洪系統構築物嚴重堵塞或坍塌,導致排水能力急劇下降。
10.設計以外的尾礦、廢料或者廢水進庫。
11.多種礦石性質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時,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排放。
12.冬季未按照設計要求採用冰下放礦作業。
三、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准(試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標准,以下情形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人員帶葯檢維修設備設施。
(三)職工自行攜帶工器具、機器設備進廠進行涉葯作業。
(四)工(庫)房實際作業人員數量超過核定人數。
(五)工(庫)房實際滯留、存儲葯量超過核定葯量。
1.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顯示學生上下學安全監管漏洞嚴重 2.茶陵縣建設局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3.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六)工(庫)房內、外部安全距離不足,防護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靜電、防火、防雷設備設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變工(庫)房用途或者違規私搭亂建。
(九)工廠圍牆缺失或者分區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
(十)將氧化劑、還原劑同庫儲存、違規預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內粉碎、稱量。
(十一)在用涉葯機械設備未經安全性論證或者擅自更改、改變用途。
(十二)中轉庫、葯物總庫和成品總庫的存儲能力與設計產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偽造許可證。
(十五)生產經營的產品種類、危險等級超許可范圍或者生產使用違禁葯物。
(十六)分包轉包生產線、工房、庫房組織生產經營。
(十七)一證多廠或者多股東各自獨立組織生產經營。
(十八)許可證過期、整頓改造、惡劣天氣等停產停業期間組織生產經營。
(十九)煙花爆竹倉庫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或者生產經營違禁超標產品。
(二十)零售點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在零售場所使用明火。 ;
Ⅳ 安全設計診斷是哪個文件要求
是政府文件要求。文件名是關於規范在役化工生產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工作的通知,用於規范安全設計。安全設計診斷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為主題,對裝置進行檢驗。
Ⅳ 哪裡能做化工裝置安全診斷啊哪個設計院能做
化工設計院,就是搞化工創建,改建化工裝置的,比如:某廠要建一個新項目,給出要多少的產量的.此院就按要求通過查國內外資料.根據新裝置的自然環境.來設計圖紙.
工作條件:是低是大學本科生.
Ⅵ 化工工藝設計診斷機構有哪些
1、中國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化工部第一設計院)
中國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前身為化工部第一設計院,始建於一九五三年,是化工系統最早的國家級設計單位。可承接所有21個行業的設計和工程總承包業務,包括:化工、石油化工等各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管理和工程監理,可向用戶提供符合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規、滿足用戶要求以及安全和環境准則的項目實施全過程的服務。
2、賽鼎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化工部第二設計院)
賽鼎工程有限公司(原化學工業第二設計院)專業設置齊全,主要有化工工藝、化工設備、機運、管道、安裝、自動控制、電氣、通訊、土建、熱能工程、給排水、暖通、總圖、消防、概算、技術經濟、環境保護等專業,可為社會各行業提供優質服務。
3、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化工部第三設計院)
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化學工業部第三設計院,原系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的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現為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設計板塊的旗下公司。公司各擁有化工、石油化工、醫葯、市政、建築等十多項甲級設計資質以及工程總承包甲級資質,具有對外工程總承包權和進出口經營權。
4、中國五環工程有限公司, 武漢(化工部第四設計院)
中國五環工程有限公司前身是創建於1958年的化學工業部第四設計院,現為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的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和化學工業領域重點骨幹科技型企業。公司擁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咨詢、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多項甲級資質,並享有對外工程咨詢、工程設計及工程承包經營權,是首批獲得全國AAA級信用企業資格的工程公司。
作為化學工業諸多領域的領跑者,中國五環在煤化工、碳一化工、化肥、磷化工和新型合成材料等工程科技領域始終占據行業發展戰略制高點,處於市場主導和技術領先地位,建設了一大批具有重大產業示範意義的高端項目,樹立了國內知名的一流品牌。
5、中國石化集團寧波工程有限公司,寧波(原化工部第五設計院)
中石化寧波工程有限公司是2003年10月29日經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批准,由中國石化集團蘭州設計院(簡稱蘭州設計院)和中國石化集團第三建設公司(簡稱三建公司)重組設立的。
公司以技術為先導,設計為基礎,工程項目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為主體,集科研開發、工程設計、設備製造、裝置施工和檢維修服務於一體,擁有專利、專有技術,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在能源、環保、石油化工和熱能工程等領域提供咨詢、設計、工程總承包、製造及專業施工總承包工程服務和管理服務的全能型工程公司。
6、華陸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西安(化工部第六設計院)
華陸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國務院國資委下屬的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創立於1965年,前身是化工部第六設計院。華陸一直專注服務於石油和天然氣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材料能源、基礎設施等業務領域。通過整合全球資源,先後完成了包括40多項總承包在內的1200餘項大中型建設項目,設計產品200多種,新工藝、新技術開發100多項,擁有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80多項,先後獲得國家和省部級獎勵300餘項。
7、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化工部第七設計院)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簡稱SNEI)是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屬企業。是以設計為先導,專利、專有技術、工藝包開發為核心,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專業施工為主體、面向國內外市場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的綜合性、一體化的國際工程公司。
南京工程公司專業門類齊全,技術力量雄厚,設置有工藝系統、管道工程、環境工程、設備機械、電氣自控、熱能工程、粉體工程等25個設計專業,基本包括了所有的工科門類。專業領域涉及現代煤化工、天然氣化工、煤電一體化、碳一化工及延伸產品、石油化工、環境工程、清潔能源、硫磷和催化劑等無機化工、工業民用建築等。
8、中國成達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化工部第八設計院)
中國成達工程有限公司座落在我國西南文化名城──成都,前身為化工部第八設計院。公司始建於五十年代,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奮斗,現已成為以設計為主體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國際型工程公司。
目前是全國首批試行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先後承擔過國內純鹼、氯鹼、合成氨、尿素、炭黑、甲醇、聚苯乙烯、丁苯膠乳等項目的工程總承包,並向巴基斯坦、印尼、烏茲別克、蘇丹、越南、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出口成套設備以及承擔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管理和試車指導。
9、中國石油集團東北煉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設計院, 吉林(原化工部第九設計院)
中國石油集團東北煉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設計院,前身為化工部第九設計院。始建於五八年,經過五十多年的奮斗,逐步從單一的工程設計向工程總承包模式過度,現已成為以設計為主體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大型工程公司。該院以雄厚的技術力量和精良的裝備,為我國的石油化工、天然氣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醫葯、電力、建築、市政、環境等領域的基本建設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Ⅶ 公司承諾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承諾書會更加事半功倍。你寫承諾書時總是沒有文字可寫?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公司承諾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本人____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部門任職_____崗位,為了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願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一、本人承諾入職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所提供的資料信息都是真實可查的,這些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戶籍證明、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各項專業證書、照片、歷史背景、工作經驗、求職簡歷與入職登記表中的信息及其他由本人提供的資料信息。如在簽署勞動合同之後,公司發現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有欺詐成分的,本人同意公司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二、本人承諾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與任何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並且不存在任何沒有處理完的法律責任。如果該承諾不屬實,則本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由本人獨立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三、本人承諾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我已學習和明確,並願意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嚴格遵守和履行各項制度;若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願承擔法律責任。
四、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並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將服從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崗位調配。
五、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六、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佔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不貪占、無故損毀公司財物,對與本人發生的相關業務經費,願意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七、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證不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八、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並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九、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個人意見或建議,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採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後進行。
十、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本人保證遵守公司薪酬保密規定,不向他人透露自己薪酬或探聽他人薪酬;如有違反,則公司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本人罰款、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行政處分。
十一、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因故申請離職時,我將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呈報公司,並在公司為了我職位招聘到合適的接替人員,辦妥相關移交手續後離職。如擅自離職,甘願將本人未領的所有工資、福利等的30%作為了違約處罰。
十二、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毀公司形象的行為了,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的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該承諾書將自動作為了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碼:
__ ____年_ _ ____月__ ____日
為維護公司20xx年春節安全,確保保安工作正常運轉,作為耀震公司一名合格保安人員,現我鄭重承諾如下:
一、 對工作認真負責,以廠為家,堅守崗位。在春節放假期間不得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由公司扣取300元每天(病假事後需由醫院提供證明);且從20xx年10月起至20xx年2月之內不得提出離職,否則依自動離職處理.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廠內,凡非公司人員進入廠區,須經總監或受權人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來訪記錄(來廠時間、姓名、身份證號、受訪人、來訪事由及出廠時間)。
三、對進入廠區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向上級領導、派出所聯系,以確保公司財物安全。
四、堅持按公司保安巡查制度落實巡查,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減少公司人、財、物損失.
承諾人:
20X年 月 日
我公司承諾20xx年至今未發生《證明》以下不良記錄行為:
1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
3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准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以上出具的《證明》真實,公司已進行核實,如有隱瞞、虛假、核實不清、騙取等行為的發生,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主動報請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公司及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河南省國能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XX 商業銀行:
我公司由於企業名稱發生變更,原企業名稱為「XXX有限公司」,現變更為「YYY有限公司」,企業地址不變,變更內容於20xx年1月11日通過上海市工商局核准,相關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證書均已變更。
XXX先後在你行貸款100萬元,其中 :
1、2011年7月4日原XX與你行訂立的編號為「C借字4」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額為伍拾萬元整,借款到期日為2012年7月3日,現已展期至2014年1月1日;
2、2012年8月22日原與你行訂立的編號為「Z字5」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額為伍拾萬整,借款到期日為2019年7月20日。 我公司確認,上述兩筆貸款業務真實有效,全部用於公司經營,故我公司承諾:原XXX與你行的上述兩筆貸款本、息及罰息全部由我公司承擔償還。
特此!
YYY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關於批轉(清理道路旅客運輸和危險品運輸掛靠經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對本公司申請審批的
一、嚴格按《清理道路旅客運輸和危險品運輸掛靠經營工作方案》有關規定實行公車公營,規范企業管理和經營行為。
二、主動向運管機構呈報有關資料,接受運管機構的監督檢查。
三、本公司在今後經營管理活動中違反《清理道路旅客運輸和危險品運輸掛靠經營工作方案》有關規定,搞客運線路租賃承包車輛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等非公車公營的經營管理,除接受運管機構行政處罰外,自願注銷已獲批准 經營資格。
企業法人代表: 公章
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防止事故發生,本企業承諾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260號令)精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監督落實;嚴格執行《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項規定》(安監總局令第64號),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通用規范》(AQ3013-20xx)、《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3034-20xx)等有關要求,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規范各類安全管理台賬,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准入條件。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依法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符合錄用條件並培訓合格。保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的專業管理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操作人員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產、使用、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學化工類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學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並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規進行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項目必須
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建設。新、改、擴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得開工建設。加強建設項目試生產和開停車環節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試行)》和《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試行)》(魯安監發〔20xx〕63號)有關要求。試生產方案未經備案,不得投料試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市安監局有關標准、要求,嚴格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做好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存檔和備案工作。按照《關於做好搬遷、拆除重建、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企業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的通知》(煙安監〔20xx〕15號)等規定,抓好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杜絕裝置處置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四、按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國家和省安監局關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頒發和管理的有關要求,認真准備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材料,提前3個月提交申請材料,按期完成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未按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堅決落實停產停業措施,杜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五、嚴格落實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報告制度、安全管理幫扶工程和安全評價。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面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分析報告,及時、如實通過《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積極與安全專家或安全服務機構簽訂幫扶協議,每季度組織安全專家或服務機構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診斷。生產、使用、儲存企業每3年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價。對自查自糾、專家機構幫扶和安全評價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登記建檔,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六、加強安全設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類安全設施台帳,落實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杜絕設備設施帶病運行。不採用國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積極採用有利於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
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在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緊急停車系統。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工藝裝置部位,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七、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xx〕88號)全面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生產信息、風險管理、裝置運行安全、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試生產、設備完好性、作業安全、承包商、變更、應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續改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推行崗位操作安全確認制,減少操作失誤;嚴格執行《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維修作業安全規范》(AQ3026-20xx)、《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建立和落實重大檢維修作業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高處、吊裝、抽堵盲板、設備檢修等危險作業安全規范,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在企業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在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分別標明本企業、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後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在重大危險源、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明顯標志,標明風險內容、危險程度、安全距離、防控辦法、應急措施等內容;在有重大事故隱患和較大危險的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標志,標明治理責任、期限及應急措施;在工作崗位標明安全操作要點;及時向員工公開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和整改結果;及時更新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內容,建立檔案。
八、加強「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
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各項安全監控、管理措施。深化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成果,細化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禁未經審批停用報警聯鎖系統。
九、高度重視儲運、銷售發貨環節安全管理。制訂和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收、儲、裝、卸、運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產品收儲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對穿越公共區域、廠區內、港區內危化品輸送管道完善標志標識,明確管理責任,建立和落實定期巡線制度,及時消除威脅管道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深刻吸取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教訓;嚴格執行發貨和裝載的查驗、登記、核准等制度,查驗車輛、駕駛人和押運人員資質證件,查驗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是否一致,查驗警示燈具和標志是否齊全、有效,並詳細登記;查驗是否嚴格按照提貨單據載明的品種、數量和對應的車輛實施裝載情況,杜絕超裝、混裝、錯裝、超載、超限,並將查驗情況登記建檔;及時向駕駛人和押運人員說明所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系方式等,並出具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系卡。
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明確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完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和健康監護,按照《山東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的要求,為職工配備個體防護用品;保障職業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完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做好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治理、申報,建立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存在職業危害危化品企業要100%申報。
十一、加強承包承租管理。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按《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按時、足額繳納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用。
十三、加強應急管理。按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依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GB 30077-20xx)配足應急救援器材物資,按標准設置氣防站(組)等。發生事故,及時、准確、完整上報,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積極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四、積極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按國家規定,危化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應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向用戶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十五、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和樣板企業創建活動。危化品生產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准化水平;三級及以上規模油庫、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工藝且生產儲存裝置構成三級及以上重大危險源的危化品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全部達到二級安全生產標准化水平;無儲存設施經營企業(包括農葯店、化學試劑店、油漆店及其他無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全部達到四級安全生產標准化水平。大力參與「樣板企業」創建,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爭當本地區危化品企業安全管理樣板企業。
十六、加快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工作。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內非民用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20xx年底前完成搬遷、轉產或關閉;已經有搬遷計劃的企業,要抓緊時間平穩、有序地實施搬遷工作,新廠投產後老廠立即停產;尚無意向的企業,必須寫出搬遷、轉產或關閉承諾,20xx年底前停止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行為。
我公司對參加此次__招標__項目,所提供的服務做如下承諾:
一、保安服務承諾
1、保安隊員實行雙重管理,保安員在工作中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客戶單位制訂的`相關管理制度。
2、客戶單位和我司均有對保安隊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權和建議、意見權。保安隊員須無條
件服從、執行和改進。
3、保安隊長為我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保安隊的管理工作,按時向客戶單位主管匯報工作,執行客戶單位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4、雙方將建立溝通聯系機制。結合我司開展的「三個一工程」,每天向主管保衛領導匯報一次、每周召開一次班例會、每日一小結,隨時聯系,保持合作信息通暢,以便及時改進工作,保持良好的互動合作機制,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5、我方負責人員的招聘、政審、勞動合同、日常管理、培訓(包括按照客戶單位工作特性和要求進行的專項培訓)。
6、保安員派駐期間,無論何種理由客戶單位要求對人員進行調換的,我方均無條件支持,按時間要求將新隊員調換到位。
7、如客戶單位檢查保安員在工作期間違反規章制度,可按我方或雙方認可的獎罰制度給予處罰。
8、我司承諾以上管理機制有效、長效,保證在管理中科學嚴謹、從嚴治理。
二、服務質量承諾
1、保安隊每逢節假日進行全方位安全檢查,特別是重大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包括水、電、氣、門窗、消防器材、保安員存放的物品等方面的安全,確保各類設施安全有效。
2、加強對保安人員儀容儀表、崗容崗姿、專業技能的要求,公司督察部將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3、嚴格按照保安服務質量標准搞好崗前、崗中培訓,保證我司上崗人員嚴格履行各崗位工作職責。
4、公司針對各項目,每月有一次評優活動,每月有一次客戶回訪評價總結。 以上是我公司對貴校區的保安服務質量承諾,甲方主管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我公司員工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提出調換,自調換通知發出後,我公司最遲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員調配工作,特殊情況在24小時之內完成。
本人入職昆明弗拉瑞礦業有限公司,從事_________崗位職責,本人了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本人確認並同意,承諾擔負如下崗位保密責任,履行相關保密義務:
一、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二、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願接受保密審查;
三、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 四、公司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業務信息、財務資料、人事信息、合同文件、客戶資料、調研和統計信息,技術文件(含技術方案)、公司經營管理文件、會議內容等均屬企業秘密,本人有保守該秘密的責任;
無論本人在任職期間或離職之後,都不能將任何機密信息透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或者在沒有得到公司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將機密信息用於任何未經授權的目的;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是否為公司秘密時,本人承諾請示公司主管該項的高層經理人員鑒定其性質;
五、公司的一切書面和電子材料、培訓資料、公司均有知識產權,本人在未經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不能對外傳播;
六、本人因職務取得的商業和技術信息等研究成果,權益歸公司所有;
七、任何公司財產,包括配備給本人適用的辦公桌、保險櫃、書櫃,乃至儲存在公司設備內的電子資料(無論誰創建的),都是屬於並且只屬於公司,本人不具有所有權及隱私權,如遇情況需要,公司有權進行調查和調配;
八、本人在公司的任職期間,以上所列機密材料都只能由本人在公司的授權職責范圍內使用,在以下兩種情況中,只要有一種情況發生,本人都將所有屬於本人保管或處理范圍的機密材料的原件及副本立即交付給公司:
(一)在任何時候,公司提出此要求;
(二)在本人離職時。
在交付上述機密材料後,本人不保留任何這些材料的原件和副本;
九、本人若收到外部邀請進行開會、研討、交流或授課,本人承諾事先要徵得上級領導批准,並就可能涉及的有關公司業務的重要內容徵求上級意見;
十、本人承諾未經公司審查批准,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內容的文章、著作;
十一、離崗時,自願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 本人已閱讀,並理解和同意遵守本承諾書所有條款,如本人違背承諾,自願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和法律後果。
承諾人簽名:
二〇XX年一月
工商局:
茲有XX公司,公司設立(增加)注冊資金為XX萬元人民幣,現金存入XX銀行,其中:XX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於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於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於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於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於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本公司全體股東承諾,本次出資情況屬實,如因股東虛假出資行為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均有本公司及股東承擔。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XX月XX日
Ⅷ 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合法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合法。
1、安全設施是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採取的措施。
2、安全設施設計診斷是企業根據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地址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證情況等,無正規設計化工裝置的規模、技術、工藝、裝置、設施、主要原材料和產品等編寫的報告,需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交的報告。
Ⅸ 關於徵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經驗做法及意見建議
(一)加強源頭監管,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一是加強源頭監管,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76號)要求,以最嚴格的安全條款為依據進行設計。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裝置初步設計階段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設計缺陷,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二是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專項檢查「回頭看」。督促企業對所有化工生產裝置、設施開展自動化控制改造,大型和高度危險化工裝置要安裝緊急停車系統,認真查找現有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系統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提升自動化水平。三是在危險化學品領域重點企業積極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每個設區市至少有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現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化工工藝裝置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間歇式化工生產機械化、自動化、1家企業實現固體產品包裝機械化,樹立為示範企業。四是進一步推動在役裝置設計診斷工作。督促在役裝置未經正規設計的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快在役裝置設計診斷,徹底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已經完成的,要進行「回頭看」;未能按期完成的,責令停產,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五是嚴格審查把關。所有新建化工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否則一律不予審批。現有企業化工生產裝置到期未完成自動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產許可,一律停產實施改造。
(二)認真開展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核查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聘請安全評價機構,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准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准(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以下簡稱《可接受風險標准》)計算確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對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進行核查。經核查,需要搬遷的要制定搬遷方案限期搬遷,需要轉產的要限期轉產,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三)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專項整治。認真吸取「8·12」天津港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一是加強組織,落實責任。成立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深入推動全省專項整治工作,督促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全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葯企業特殊作業安全專項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各項要求。二是認真自查,及時整改。各市、縣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按照兩個《方案》要求,認真制定自查表,組織工藝、設備、安全等有關人員開展自查工作,並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不能及時完成整改的,要堅決做到「措施、責任、資金、預案、時限」五落實。三是深入檢查,嚴格執法。各市、縣安全監管部門也要按照兩個《方案》要求,制定檢查表,進一步明確檢查重點,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非法違法行為要「零容忍」,嚴管重罰。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的企業,更要嚴厲處罰,並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向社會曝光。四是認真督查,定期通報。對各階段各地各部門安全整治工作進行月通報,彰先策後。對於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開展不力的地區和部門,將採取「約談主要領導」、「向省政府作出檢查」等措施,以推動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五是認真總結,深化提升。各地要對安全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按要求及時上報總結報告。
(四)大力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一是要按照《河北省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專項安全大檢查方案》(冀安委辦〔2015〕42號)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大檢查「回頭看」。二是要突出「回頭看」檢查重點。要聘請專家,以液位、溫度、壓力監測等儀表監控系統運行管理及液位報警、自動聯鎖裝置設置運行情況,可燃、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和火災自動檢測報警系統運行情況為檢查重點,深入查找隱患問題。三是要督促企業認真整改。各地要及時督促相關企業按照專家意見進行整改,對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責令停產限期整改,拒不執行有關指令的,要嚴厲處罰,並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五)扎實開展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督促企業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完善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的閉環管理機制,實行安全風險等級管理。督促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要求開展隱患排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制定日常排查、季節性排查、專業性排查等檢查表,確定隱患排查頻次、明確隱患排查內容,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三是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檢查組人員構成。組織生產、技術、設備等部門人員,認真確定本企業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隱患,深入分析隱患產生原因,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自身技術力量不足的小型企業要聘請相關行業專家,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診斷式檢查。各級監管部門對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四是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並及時通過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向相關部門上報。
(六)加大試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一是按照省局《關於印發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專項安全大檢查的通知》(冀安監管三〔2015〕156號)要求,對正在進行試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專項安全大檢查「回頭看」。二是新建項目要嚴格進行試生產方案論證,確保按設計施工完畢、具備開車條件方可試生產。三是試生產期間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及時暫停生產,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四是對試生產到期未進行驗收的,要責令停止試生產,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工藝、設備有缺陷,達不到設計能力的,要責令停產改造,待改造完成後,再次進行試生產方案論證,通過後方可進行試生產。
(七)推動安全標准化提質升級,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組織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安監部門要抽調業務骨乾和專家混合編組,進行交叉檢查,對轄區內已達標生產企業進行「回頭看」,特別是對規定的否決項進行核查。二是要把自動化改造作為企業標准化建設重要內容。省局要組織專家,對已完成自動化控制改造企業進行抽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對存在問題較多、進展緩慢的設區市、省直管縣,在全省通報批評。三是把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作為標准化考核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完善安全標准化建設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考核內容,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四是監督達標企業按照標准化體系運行,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在生產企業全面達到安全標准化三級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企業安全標准化提質升級,2016年二級標准化的目標是:50%「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達到二級標准化或比上年增加30%。
(八)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關於做好全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三〔2015〕130號)要求,進一步明確重點、細化標准。各地要按照誠信等級管理要求,做好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生產企業發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納入D類管理,D類企業和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強化服務,幫助引導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消除事故隱患。力爭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帶儲存)企業的安全生產誠信等級評定工作。
(九)強化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安全監管。一是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發證工作。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7號)和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細則》(冀安監管三〔2013〕148號)的許可范圍、許可要求、許可程序,對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並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依法嚴格把關,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發證工作。2016年7月31日後,應取得而未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繼續使用相關危險化學品進行生產的化工企業,要堅決依法責令停產,並嚴厲處罰。二是對列入發證范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創建達標活動,2016年底前全部達到標准化三級,未達標的,不得延期安全使用許可證。
(十)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能。一是嚴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准入和管理。加大培訓、考核力度,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符合履行崗位職責的要求。二是嚴把許可條件,逐步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素質。督促企業招錄配備具有相應學歷要求、專業素質的從業人員,加強對現有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三是督促企業加強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督促企業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或委託安全培訓機構,編制規范的安全教育培訓教材,針對崗位工作環境、危險因素以及可能產生的職業傷害,尤其是異常工況的處置、應急救援等方面,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真正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十一)突出重點行業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一是加大對重點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對涉及液氨、液氯等有毒及易燃易爆物質的企業、和涉及硝化棉、硝化工藝的企業開展重點檢查,聘請專家,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二是要嚴厲處罰。對反復查出同樣問題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並通報警示警告。三是加大對事故企業的監管力度。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四個必須」:凡是發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次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業,必須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凡是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必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責令停產整頓,並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給予上限處罰;凡是違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等法律法規必須給予經濟處罰;凡是發生一次較大事故的必須列入「黑名單」管理。
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十二)進一步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有序退出。督促有關市縣政府和企業進一步認清形勢,加大退出力度。嚴格安全監管,不斷提升安全准入門檻,提高安全標准並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其生存成本,壓縮其生存空間,堅決執行「十個一律」:凡是「三庫」與生產能力不匹配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四防」設施不達標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內外部安全距離不足的一律不予延期換證;發現「三超一改」的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現轉包分包的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不再新建擴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律不再搬遷重建生產企業,一律依法關閉無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只要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爆炸受傷)的一律無條件退出,在停工期內偷開偷產的,一經核實,一律無條件退出,確保總量只減不增。
(十三)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監管。一是嚴肅查處 「三超一改」及轉包分包、一證多廠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一律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二是繼續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庫四防」建設和改造提升,確保「三庫」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確保「四防」設施完好有效。三是實行春節、「兩會」和高溫季節停工停產措施,待全國兩會或高溫季節結束,經專家驗收合格方可復工生產。四是嚴格執行 「先培訓後上崗」和「先驗收後開工」的規定,凡企業涉葯操作工未經培訓合格和「三庫」、「四防」及工(庫)房視頻監控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開工生產。
(十四)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一是嚴格控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數量和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數量,逐步減少常年零售網點數量。二是認真按照國家和《河北省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相關要求,加強零售點安全管理,堅決取締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取締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的零售點。三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強力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對違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的,一律暫扣其許可證。
Ⅹ 《評審標准》第十二條A級要素評審要求和標准 本地區要求這一塊應該如何做 謝謝
本地區的要求,一般要各省來制定,先找到標准再來有針對性地准備。如山東省要求:
12.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危險化學品經營(帶儲存)企業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12.2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未經正規設計的企業,已經化工生產、儲存裝置設計診斷,並已消除未經正規設計產生的安全隱患。
12.3
企業應對安全評價過程中查出的問題或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間、責任人,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保存相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