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霧霾天氣 道路照明設計必須考慮哪些因素
6.1.1城市道路照明宜採用路燈專用變壓器供電。6.1.2對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樞紐及人流集中的廣場等區段的照明應採用雙電源供電。每個電源均應能承受100%的負荷。6.1.3正常運行情況下,照明燈具端電壓應維持在額定電壓的90%~105%。6.1.4道路照明供配電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供電網路是設計應符合規劃的要求。配電變壓器的負荷率不宜大於70%。宜採用地下電纜線路供電,當採用架空線路時,宜採用架空絕緣配電線路;2變壓器應選用結線組別為D,yn11的三相配電變壓器,並應正確選擇變壓比和電壓分接頭;3應採取補償無功功率措施;4宜使三相負荷平衡。6.1.5配電系統中性線的截面不應小於相線的導線截面,且應滿足不平衡電流及諧波電流的要求。6.1.6道路照明配電迴路應設保護裝置,每個燈具應設有單獨保護裝置。6.1.7高桿燈或其他安裝在高聳構築物上的照明裝置應配置避雷裝置,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的規定。6.1.8道路照明供電線路的人孔井蓋及手孔井蓋、照明燈桿的檢修門及路燈戶外配電箱,均應設置需使用專用工具開啟的閉鎖防盜裝置。6.1.9道路照明配電系統的接地形式宜採用TN-S系統或TT系統,金屬燈桿及構件、燈具外殼、配電及控制箱屏等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進行保護接地,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6.2.1道路照明應根據所在地區的地理位置和季節變化合理確定開關燈時間,並應根據天空亮度變化進行必要修正。宜採用光控和時控相結合的控制方式。6.2.2道路照明採用集中遙控系統時,運動終端宜具有在通信中斷的情況下自動開關路燈的控制功能和手動控制功能。6.2.3道路照明開燈時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宜為30lx,次幹路和支路宜為20lx。
⑵ 國家的照明標準是什麼
1.國家路燈照明的具體標準是
CJ/T 3076-1998 高桿照明設施技術條件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pdf 1211KB
2.隧道5千米以上的道路照明標準是
TBT 2796-1997 鐵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燈具技術條件.pdf 20KB
TBT 2275-1991 鐵路隧道照明設施與供電技術條件.pdf 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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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 3076-1998 高桿照明設施技術條件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pdf 1211KB
GB/T 7922-2008 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方法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2166KB
YY 0627-2008 醫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手術無影燈和診斷用照明燈安全專用要求 4033KB
TB-T 2917-1998 鐵道客車電氣照明技術條件.pdf 693KB
TBT 2796-1997 鐵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燈具技術條件.pdf 20KB
TBT 2275-1991 鐵路隧道照明設施與供電技術條件.pdf 33KB
GB/T 22194-2008 船舶電氣設備 設備 電力和照明變壓器 566KB
GB 16895.28-2008 建築物電氣裝置 第7-714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 戶外照明裝置 448KB
GB/T 5700-2008 照明測量方法(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6617KB
GB7922-2003 照明光源原色的測量方法.pdf 241KB
GB6846-1986 研究室暗室照明安全時間的方法.pdf 219KB
DB11/T 542-2008 太陽能光伏室外照明裝置技術要求 307KB
WH 0201-1994 歌舞廳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標准 122KB
GY/T 5061-1998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用房照明設計規范 304KB
GA 442-2003 照明消防車 317KB
GA 17.9-2003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信息代碼 第9部分 道路照明條件代碼 46KB
CYT 3-1999 色評價照明和觀察條件 167KB
GB 7000.2-2008 燈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應急照明燈具 2431KB
DB 31/T 257-2001 高速公路監控、通信、收費、供電和照明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范 1072KB
GB 7000.2-2008 燈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應急照明燈具 2371KB
CY/T 3-1999 色評價照明和觀察條件 163KB
WH 0201-1994 歌舞廳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標准 115KB
QB/T 2939-2008 家用及類似電器照明用燈泡(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354KB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燈泡(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340KB
JGJ 153-2007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准 2229KB
GB 18408-2001 汽車及掛車後牌照板照明裝置配光性能 134KB
GB/T 21091-2007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無極熒光燈 性能要求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415KB
GB/T 2900.65-2004 電工術語 照明 4070KB
GB/T 20949-2007 農林輪式拖拉機 照明和燈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1191KB
DL/T 5390-2007 火力發電廠和變電站照明設計技術規定(附條文說明)(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3502KB
GB/T 20949-2007 農林輪式拖拉機 照明和燈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1130KB
QB/T 2939-2008 家用及類似電器照明用燈泡 342KB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燈泡 328KB
DL/T 5390-2007 火力發電廠和變電站照明設計技術規定 3353KB
GBT 2900.65-2004 電工術語 照明.pdf 3802KB
TB/T 494-97 鐵路照明照度標准 70KB
SN/T 0727-1997 出口應急照明燈具檢驗規程 271KB
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范 3537KB
GA/T 488-2004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車載照明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440KB
GA 54-93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通用技術條件 74KB
EJ 1088-1998 核用水下照明裝置 1320KB
DLGJ56-95 火力發電廠和變電所照明設計技術規定- 3754KB
DL/T 5161.17-200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第17部分 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148KB
DL/T 5140-2001 水力發電廠照明設計規范 2716KB
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 性能要求 463KB
GB/T 20153-2006新型照明產品的分類與解釋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91KB
GB/T 10485-2007 道路車輛 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環境耐久性 440KB
GB 7000.5-2005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 358KB
GB 7000.18-2003 鎢絲燈用特低電壓照明系統安全要求 265KB
GB 4785-2007 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單行本完整清晰掃描版 3104KB
GB 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136KB
GB 19043-2003 普通照明用雙端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115KB
GB 18100-2000 兩輪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 517KB
GB 17743-2007 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3714KB
GB 14196.1-2002 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鎢絲燈安全要求 1042KB
GB 4785-1998 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1385KB
GB 5697-1985 人類工效學照明術語 383KB
GB/T 20418-2006土方機械 照明、信號和標志燈以及反射器 972KB
GB 50034-92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 607KB
YY 0046-1991 醫用伽瑪照明機技術參數及測量方法 422KB
SY 6309-1997 鑽井井場照明、設備顏色、聯絡信號安全規范 465KB
SJ 51512/1-97 KAN37型照明按鈕開關詳細規范 333KB
SJ 20099-92 4燈整體安裝雙刀雙擲和4刀雙擲照明按鈕開關及指示器組件詳細規范 495KB
SJ 20098-92 單刀雙擲和雙刀雙擲瞬動單燈照明按鈕開關詳細規范 303KB
JGJ/T 119-98 建築照明術語標准 6078KB
CECS 56:94 室內燈具光分布分類和照明設計參數標准 586KB
CECS 45:92 地下建築照明設計標准 751KB
JB/T 9646-1999 控制或照明用小型乾式變壓器 473KB
JB/T 6750-1993 廠用防爆照明開關 343KB
JB/T 6749-1993 廠用防爆照明配電箱 265KB
JB/T 56171-1999 控制或照明用小型乾式變壓器 產品質量分等 248KB
HG/T 20586-1996 化工企業照明設計技術規定 1254KB
CJJ 45-91 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 863KB
CJ/T 3076-1998 高桿照明設施技術條件 837KB
CB/T 3821-2000 船舶通信、照明用鉛酸蓄電池 1126KB
CB 1246-94 艦船用照明燈具通用規范 1154KB
CB 1088.3-88 船舶電氣設備修理工時定額 動力照明 1842KB
CB 1066.1-87 造船電氣設備工時定額 動力照明設備安裝 1888KB
GJB 524.32-88 快艇(滑行艇)系泊和航行試驗規程 照明系統試驗 339KB
GJB 38.47-87 常規動力潛艇系泊、航行試驗規程 照明系統 460KB
GB/T 17006.4-2000醫用成像部門的評價及例行試驗 第2-3部分 暗室安全照明狀態穩定性試驗 376KB
GB/T 10681-2004 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鎢絲燈性能要求 1545KB
GB 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 6911KB
GBJ 133-90 民用建築照明設計標准 897KB
GB/T 3027-1995 船用白熾照明燈技術條件 653KB
GB 50259-96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531KB
GB 50034-92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 1121KB
GB 16844-1997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燈的安全要求 452KB
GB 12170-90 船舶通訊、照明用鉛酸蓄電池 604KB
GB 9720-88 船用熒光照明燈具 通用技術條件 962KB
GB 7793-1987中小學校教室採光和照明衛生標准 104KB
⑶ 國家的照明標準是什麼
GB 14196.1-2002 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鎢絲燈安全要求
GB 14196.2-2002 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鹵鎢燈安全要求
GB 16844-1997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燈的安全要求
GB 18100-2000 兩輪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 18408-2001 汽車及掛車後牌照板照明裝置配光性能
GB 19043-2003 普通照明用雙端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 19510.5-2005 燈的控制裝置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電子鎮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6-2005 燈的控制裝置第6部分: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照明用直流電子鎮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7-2005 燈的控制裝置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電子鎮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8-2005 燈的控制裝置第8部分:應急照明用直流電子鎮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4785-2007 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 7000.18-2003 鎢絲燈用特低電壓照明系統安全要求
GB 7000.2-1996 應急照明燈具安全要求
GB 7000.5-2005 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
GB 7793-1987 中小學校教室採光和照明衛生標准
GB/T 10485-2007 道路車輛 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 環境耐久性
GB/T 10681-2004 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鎢絲燈性能要求
GB/T 13379-1992 視覺工效學原則室內工作系統照明
GB/T 13786-1992 棉花分級室的模擬晝光照明
GB/T 15240-1994 室外照明測量方法
GB/T 16275-1996 地下鐵道照明標准
GB/T 17006.4-2000 醫用成像部門的評價及例行試驗第2-3部分:暗室安全照明狀態穩定性試驗
GB/T 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性能要求
GB/T 17558-1998 照相閃光照明光源光譜分布指數(ISO/SDI)的測定
GB/T 18595-2001 一般照明用設備電磁兼容抗擾度要求
GB/T 19119-2003 農用運輸車照明與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T 20132-2006 船舶與海上技術 客船低位照明 布置
GB/T 20146-2006 色度學用CIE標准照明體
GB/T 20153-2006 新型照明產品的分類與解釋
GB/T 20418-2006 土方機械照明、信號和標志燈以及反射器
GB/T 20949-2007 農林輪式拖拉機 照明和燈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T 21091-2007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無極熒光燈 性能要求
GB/T 2900.65-2004 電工術語照明
GB/T 3027-1995 船用白熾照明燈通用技術條件
GB/T 3978-1994 標准照明體及照明觀測條件
GB/T 5697-1985 人類工效學照明術語
GB/T 5700-1985 室內照明測量方法
GB/T 6846-1986 確定暗室照明安全時間的方法
GB/T 7002-1986 投光照明燈具光度測試
GB/T 7771-1987 特殊同色異譜指數的測定改變照明體
GB/T 7922-2003 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方法
GB/T 9468-1988 道路照明燈具光度測試
JB/T 10836-2008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用外殼和限製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粉塵防爆照明開關
JB/T 6749-1993 廠用防爆照明配電箱
JB/T 6750-1993 廠用防爆照明開關
QB/T 1037-1991 普通照明光源生產能耗定額
QB/T 1552-1992 照明燈具反射器油漆塗層技術條件
QB/T 2054-2008 局部照明燈泡
QB/T 2514-2001 普通照明電光源用玻璃管和玻璃桿
QB/T 2939-2008 家用及類似電器照明用燈泡
QB/T 2940-2008 照明電器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SY 6309-1997(2005) 鑽井井場照明、設備顏色、聯絡信號安全規范
DL/T 5140-2001 水力發電廠照明設計規范
DL/T 5161.17-200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 第17部分: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質量檢驗
DL/T 5390-2007 火力發電廠和變電站照明設計技術規定
⑷ 車間照明要求節能
廠房高度很高,除了採用節能光源外,燈具的效率和配光曲線非常重要。這樣的高度配光曲線一般比較深,單組燈具光源光通量總量也會要求比較高。
選好燈具和光源後要根據面積和高度進行照度計算,並考慮維護系數,才能確保達到使用要求。
⑸ 園林景觀照明設計有關規范有哪些
GB 50617-2010 建築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
GB 50582-2010 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准
JGJT_163-2008_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非正式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照明設計標准GB 50034—2004
⑹ 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介紹
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準是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在2014年出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制的規范。以下是中達咨詢小編整理相關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相關內容:
《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基本概況:
《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本標准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本標准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標准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需修改和補充之處,各建築單位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物理研究所。
中達咨詢小編整理了相關《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的主要條文內容:
1.總則
1.0.1制訂本標準的目的和原則。
1.0.2本標準的適用范圍。
3本標准與其他標准和規范的關系。
2.術語
本章編列了本標准引用的術語,共47條,絕大多數術語引自行業標准——《建築照明術語標准》JGJ/T119-98。
3一般規定
3.1照明方式和照明種類
3.1.1本條規定了確定照明方式的原則。
1為照亮整個場所,除旅館客房外,均應設一般照明。
2同一場所的不同區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為節約能源,貫徹照度該高則高和該低則低的原則,應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3對於部分作業面照度要求高,但作業面密度又不大的場所,若只裝設一般照明,會大大增加安裝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應採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來提高作業面照度,以節約能源,這樣做在技術經濟方面是合理的。
4在一個工作場所內,如果只設局部照明往往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勻,從而影響視覺作業,故不應只設局部照明。
3.1.2本條規定了確定照明種類的原則。
1所有工作場所均應設置在正常情況下使用的室內外照明。
2本條規定了應急照明的種類和設計要求。
1)備用照明是在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可能會造成爆炸、火災和人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場所,或停止工作將造成很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場所而設的繼續工作用的照明,或在發生火災時為了保證消防能正常進行而設置的照明。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發生故障,為確保處於潛在危險狀態下的人員安全而設置的照明,如使用圓盤鋸等作業場所。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為了避免發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對人員進行安全疏散時,在出口和通道設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標志燈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設置的照明。
3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時間里,為需要值班的車間、商店營業廳、展廳等大面積場所提供的照明。它對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應急照明,對其電源沒有特殊要求。
4在重要的廠區、庫區等有警戒任務的場所,為了防範的需要,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5在飛機場周圍建設的高樓、煙囪、水塔等,對飛機的安全起降可能構成威脅,應按民航部門的規定,裝設障礙標志燈。
船舶在夜間航行時航道兩側或中間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障礙物,可能危及航行安全,應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在有關建築物、構築物或障礙物上裝設障礙標志燈。
3.2照明光源選擇
3.2.2在選擇光源時,不單是比較光源價格,更應進行全壽命期的綜合經濟分析比較,因為一些高效、長壽命光源,雖價格較高,但使用數量減少,運行維護費用降低,經濟上和技術上可能是合理的。
3.2.3本條是選擇光源的一般原則。
1細管徑(≤26mm)直管形熒光燈光效高、壽命長、顯色性較好,適用於高度較低的房間,如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及儀表、電子等生產場所。
2商店營業廳宜用細管徑(≤26mm)直管形熒光燈代替較粗管徑(>26mm)熒光燈,以緊湊型熒光燈取代白熾燈,以節約能源。小功率的金屬鹵化物燈因其光效高、壽命長和顯色性好,可用於商店照明。
3高大的工業廠房應採用金屬鹵化物燈或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具有光效高、壽命長等優點,因而得到普遍應用,而高壓鈉燈光效更高,壽命更長,價格較低,但其顯色性差,可用於辨色要求不高的場所,如鍛工車間、煉鐵車間、材料庫、成品庫等。
4和其他高強氣體放電燈相比,熒光高壓汞燈光效較低,壽命也不長,顯色指數也不高,故不宜採用。自鎮流熒光高壓汞燈光效更低,故不應採用。
5因白熾燈光效低和壽命短,為節約能源,一般情況下,不應採用普通照明白熾燈,如普通白熾燈泡或鹵鎢燈等;在特殊情況下需採用時,應採用100W及以下的白熾燈。
3.2.4本條規定可使用白熾燈的場所:
1要求瞬時啟動和連續調光的場所。除了白熾燈,其他光源要做到瞬時啟動和連續調光較困難,成本較高。
2防止電磁干擾要求嚴格的場所。因為氣體放電燈有高次諧波,會產生電磁干擾。
3開關燈頻繁的場所。因為氣體放電燈開關頻繁時會縮短壽命。
4照度要求不高、點燃時間短的場所。因為在這種場所使用白熾燈也不會造成大量電耗。
5對裝飾有特殊要求的場所。如使用緊湊型熒光燈不合適時,可以採用白熾燈。
3.2.5應急照明採用白熾燈、鹵鎢燈、熒光燈,因在正常照明斷電時可在幾秒內達到標准流明值;對於疏散標志燈還可採用發光二極體(LED)。而採用高強度氣體放電燈達不到上述的要求。
3.2.6顯色要求高的場所,應採用顯色指數高的光源,如採用Ra大於80的三基色稀土熒光燈;顯色指數要求低的場所,可採用顯色指數較低而光效更高、壽命更長的光源。
3.3照明燈具及其附屬裝置選擇
3.3.2本條規定了熒光燈燈具和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燈具的最低效率值,以利於節能。這些值是根據我國現有燈具效率制定的。在調查的熒光燈燈具中,帶反射器開敞式的燈具效率大於75%的占以84.6%;帶透明罩的效率大於65%的佔80%;帶磨砂棱鏡罩的燈具效率大於55%的佔86%;帶格柵的效率大於60%的佔58%。對於高強氣體放電燈燈具,帶反射器開敞式的效率大於75%的佔80%;帶透光罩的效率大於60%的佔62%。
3.3.3本條為幾種照明場所,分別規定了應採用的燈具,其依據是:
1在有蒸汽場所當燈泡點燃時由於溫度升高,在燈具內產生正壓,而燈泡熄滅後,由於燈具冷卻,內部產生負壓,將潮氣吸人,容易使燈具內積水。因此,規定在潮濕場所應採用相應等級的防水燈具,至少也應採用帶防水燈頭的開敞式燈具。
2在有腐蝕性氣體和蒸汽的場所,因各種介質的危害程度不同,所以對燈具要求不同。若採用密閉式燈具,應採用耐腐蝕材料製作,若採用帶防水燈頭的開敞式燈具,各部件應有防腐蝕或防水措施。
3在高溫場所,宜採用帶散熱構造和措施的燈具,或帶散熱孔的開敞式燈具。
4在有塵埃的場所,應按防塵等級選擇適宜的燈具。
5在振動和擺動較大的場所,由於振動對光源壽命影響較大,甚至可能使燈泡自動松脫掉下,既不安全,又增加了維修工作量和費用,因此,在此種場所應採用防振型軟性連接的燈具或防振的安裝措施,並在燈具上加保護網,以防止燈泡掉下。
6光源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或自行脫落,而導致人員傷害和財物損失的,應採用有保護網的燈具。如在生產貴重產品的高大工業廠房等場所。
7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的燈具,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准和規范等的有關規定。如《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設計規范》。
8在有潔凈要求的場所,應安裝不易積塵和易於擦拭的潔凈燈具,以有利於保持場所的潔凈度,並減少維護工作量和費用。
在博物館展室或陳列櫃等場所,對於需防止紫外線作用的彩繪、織品等展品,需採用能隔紫外線的燈具或無紫光源。
3.3.4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表面上的燈具,當燈具發熱部件緊貼在安裝表面上時,必須採用帶有標志的燈具,以免一般燈具的發熱導致可燃材料的燃燒。
3.3.5本條說明選擇鎮流器的原則:
1採用電子鎮流器,使燈管在高頻條件下工作,可提高燈管光效和降低鎮流器的自身功耗,有利於節能,並且發光穩定,消除了頻閃和雜訊,有利於提高燈管的壽命,目前我國的自鎮流熒光燈大部分採用電子鎮流器。
2T8直管形熒光燈應配用電子鎮流器或節能電感鎮流器,不應配用功耗大的傳統電感鎮流器,以提高能效;T5直管形熒光燈(>14W)應採用電子鎮流器,因電感鎮流器不能可靠起動T5燈管。
3當採用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時,宜配用節能型電感鎮流器,它比普通電感鎮流器節能;這類光源的電子鎮流器尚不夠穩定,暫不宜普遍推廣應用,對於功率較小的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可配用電子鎮流器,目前市場上有這種產品。在電壓偏差大的場所,採用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時,為了節能和保持光輸出穩定,延長光源壽命,宜配用恆功率鎮流器。
4採用的鎮流器應符合該鎮流器的國家能效標準的規定。
3.3.6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的觸發器,一般是與燈具裝在一起的,但有時由於安裝、維修上的需要或其他原因,也有分開設置的。此時,觸發器與燈具的間距越小越好。當兩者間距大時,觸發器不能保證氣體放電燈正常啟動,這主要是由於線路加長後,導線間分布電容增大,從而觸發脈沖電壓衰減而造成的,故觸發器與光源的安裝距離應符合製造廠家對產品的要求。
3.4照明節能評價
3.4.1目前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均採用照明功率密度(LPD)作為建築照明節能評價指標,其單位為W/㎡,本標准也採用此評價指標。其值應符合第6章的規定。
3.4.2本標准規定了兩種照明功率密度值,即現行值和目標值。現行值是根據對國內各類建築的照明能耗現狀調研結果、我國建築照明設計標准以及光源、燈具等照明產品的現有水平並參考國內外有關照明節能標准,經綜合分析研究後制訂的。而目標值則是預測到幾年後隨著照明科學技術的進步、光源燈具等照明產品性能水平的提高,從而照明能耗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而制訂的。目標值比現行值降低約為10%~20%。目標值執行日期由標准主管部門決定。
4照明數量和質量
4.1照度
4.1.1本條規定了常用照度標准值分級,該分級與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分級大體一致。在主觀效果上明顯感覺到照度的最小變化,照度差大約為1.5倍。為了適合我國情況,照度分級向低延伸到0.5lx,與原照明設計標準的分級一致。
4.1.2本條規定照度標准值是指維持平均照度值,即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於此數值。它是在照明裝置必須進行維護的時刻,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這是為確保工作時視覺安全和視覺功效所需要的照度。
4.1.3~4.1.4本標准修改了原標準的低、中、高的三種照度標准值,只規定一種標准值,與CIE新標准一致,但凡符合這兩條所列的條件之一,作業面或參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標准值分級提高或降低一級。但不論符合幾個條件,只能提高或降低一級。
4.1.5作業面鄰近周圍(指作業面外0.5m范圍之內)的照度與作業面的照度有關,若作業面周圍照度分布迅速下降,會引起視覺困難和不舒適,為了提供視野內亮度(照度)分布的良好平衡,鄰近周圍的照度不得低於表4.1.5的數值。此表與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完全一致。
4.1.6為使照明場所的實際照度水平不低於規定的維持平均照度值,照作明設計計算時,應考慮因光源光通量的衰減、燈具和房間表面污染引起的照度降低,為此應計入表4.1.6的維護系數.
因光源光通量衰減的維護系數,按照光源實際使用壽命達到其平均壽命70%時來確定。
2燈具污染的維護系數的取值與燈具擦拭周期有關。美國、俄羅斯等國家規定擦拭周期為l~4次/年,本標准規定了2~3次/年。
3維護系數是根據對50個照明場所的實測結果並綜合以上因素而確定的,同時也和原標准規定的維護系數值相同。
4.1.7考慮到照明設計時布燈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的變化不是連續的這一實際情況,根據我國國情,規定了設計照度值與照度標准值比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只適用於裝10個燈具以上的照明場所;當小於10個燈具時,允許適當超過此偏差。
4.2照度均勻度
4.2.1作業面應盡可能地均勻照亮,根據現場的重點調研和設計普查,照度均勻度多數在0.7以上,人們感到滿意。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中也規定了0.7,因此本標准規定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不應小於0.7。參照CIE標准規定,增加了作業面鄰近周圍的照度均勻度不應小於0.5的規定。
4.2.2房間內的通道和其他非作業區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於作業區域一般照明照度的1/3的規定是參照原CIE標准29/2號出版物《室內照明指南》(1986)制訂的。
4.2.3有電視轉播要求的體育場館的照度均勻度是根據CIE出版物《體育比賽用的彩色電視和攝影系統的照明指南》No.83(1989)制訂的。觀眾席前排的垂直照度一般是指主席台前各排坐席的照度。
4.3眩光限制
4.3.1為限制視野內過高亮度或對比引起的直接眩光,規定了直接型燈具的遮光角,其角度值等同採用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適用於常時間有人工作的房間或場所內。
4.3.2各類照明場所的統一眩光值(UGR)是參照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製訂的。UGR最大允許值應符合第5章的規定,照明場所的統一眩光值根據附錄A計算。此計算方法採用CIE117號出版物《室內照明的不舒適眩光》(1995)的公式。
4.3.3室外體育場的眩光採用眩光值(GR)評價,GR最大允許值應符合5.2.11的規定,GR值按附錄B計算,此計算方法採用CIE112號出版物《室外體育和區域照明的眩光評價系統)(1994)的公式。』
4.3.4由特定表面產生的反射而引起的眩光,通常稱為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它將會改變作業面的可見度,往往是有害的,可採取以下的措施來減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
1從燈具和作業面的布置方面考慮,避免將燈具安裝在干擾區內,如燈安裝在工作位置的正前上方40o以外區域。
2從房間表面裝飾方面考慮,採用低光澤度的表面裝飾材料。
3從燈具亮度方面考慮,應限制燈具表面亮度不宜過高。
4從周圍亮度考慮,應照亮頂棚和牆,以降低亮度對比,但避免出現光斑。
4.3.5本條等同採用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
4.4光源顏色
4.4.1本條是根據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製訂的。光源的顏色外貌是指燈發射的光的表觀顏色(燈的色品),即光源的色表,它用光源的相關色溫來表示。色表的選擇是心理學、美學問題,它取決於照度、室內和傢具的顏色、氣候環境和應用場所條件等因素。通常在低照度場所宜用暖色表,中等照度用中間色表,高照度用冷色表;另外在溫暖氣候條件下喜歡冷色表;而在寒冷條件下喜歡暖色表;一般情況,採用中間色表。
4.4.2本條是根據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製訂的。該標準的Ra取值為90、80、60、40和20。隨著人們對顏色顯現質量要求的提高,根據CIE標準的規定,在長期工作或停留的室內照明光源顯色指數不宜低於80。但對於工業建築部分生產場所的照明(安裝高度大於6m的直接型燈具)可以例外,Ra可低於80,但最低限度必須能夠辨認安全色。常用房間或場所的顯色指數的最小允許值在第5章中規定。
4.5反射比
4.5.1本條規定的房間各個表面反射比是完全按照CIE標准《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的規定製訂的。制訂本規定的目的在於使視野內亮度分布控制在眼睛能適應的水平上,良好平衡的適應亮度可以提高視覺敏銳度、對比靈敏度和眼睛的視功能效率。視野內不同亮度分布也影響視覺舒適度,應當避免由於眼睛不斷地適應調節引起視疲勞的過高或過低的亮度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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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建築物照明設計規范有什麼標准
綠色照明是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有益於提高人們生產、工作、學習效率和生活質量,保護身心健康的照明。
2.0.2 視覺作業 visual task
在工作和活動中,對呈現在背景前的細部和目標的觀察過程。
2.0.3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據輻射對標准光度觀察者的作用導出的光度量。對於明視覺有:
(2.0.3)
式中:dΦe( λ)/dλ——輻射通量的光譜分布;
V (λ) ——光譜光(視)效率;Km
K m ——輻射的光譜(視)效能的最大值,單位為流明每瓦特(lm/W )。在單色輻射時,明視覺條件下的m K 值為683lm/W ( λm = 555 nm時)。
該量的符號為Φ,單位為流明(lm),1lm = 1cd·1sr。
2.0.4 發光強度 luminous intensity
發光體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是該發光體在該方向的立體單元dΩ內傳輸的光通量dΦ除以該立體角單元所得之商,即單位立體角的光通量,其公式為
(2.0.4)
該量的符號為I ,單位為坎德拉(cd ),1cd = 1lm/ sr 。
2.0.5 亮度 luminance
由公式dΦ/(dA· cosθ·dΩ)定義的量,即單位投影面積上的發光強度,其公式為:
L = dΦ/(dA·cosθ·dΩ) (2.0.5)
式中:dΦ——由給定點的束元傳輸的並包含給定方向的立方角dΩ內傳播的光通量;
dA ——包含給定點的射束截面積;
θ ——射束截面法線與射束方向間的夾角。
該量的符號為L,單位為坎德拉每平方米(cd /m2)。
2.0.6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點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該點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該面元面積dA所得之商,即:
(2.0.6)
該量的符號為E,單位為勒克斯(lx),1lx=1lm/m2。
2.0.7 維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於此數值。它是在照明裝置必須進行維護的時刻,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2.0.8 參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測量或規定照度的平面。
2.0.9 作業面 working plane
在其表面進行工作的平面。
2.0.10 亮度對比 luminance contrast
視野中識別對象和背景的亮度差與背景亮度之比,即
(2.0.10)
式中:C ——亮度對比;
ΔL——識別對象亮度與背景亮度之差;
Lb ——背景亮度。
2.0.11 識別對象 recognized objective
識別的物體和細節(如需識別的點、線、傷痕、污點等)。
2.0.12 維護系數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裝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後,在規定表面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與該裝置在相同條件下新裝時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2.0.13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為照亮整個場所而設置的均勻照明。
2.0.14 分區一般照明 localized lighting
對某一特定區域,如進行工作的地點,設計成不同的照度來照亮該區域的一般照明。
2.0.15 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特定視覺工作用的、為照亮某個局部而設置的照明。
2.0.16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與局部照明組成的照明。
2.0.17 正常照明normal lighting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的室內外照明。
2.0.18 應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備用照明。
2.0.19 疏散照明 escape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認而使用的照明。
2.0.20 安全照明 safely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照明。
2.0.21 備用照明 stand-by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正常活動正常進行的照明。
2.0.22 值班照明 on-ty lighting
非工作時間,為值班所設置的照明。
2.0.23 警衛照明 security lighting
用於警戒而安裝的照明。
2.0.24 障礙照明 obstacle lighting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安裝的標志燈。
2.0.25 頻閃效應 stroboscopic effect
在以一定頻率變化的光照射下,觀察到物體運動呈現出不同於其實際運動的現象。
2.0.26 光強分布 distribution of luminous intensity
用曲線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燈具在空間各方向的發光強度值,也稱配光。
2.0.27 光源的發光效能 luminous efficacy of a source
光源發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之商,簡稱光源的光效。單位為流明每瓦特(lm/W)。
2.0.28 燈具效率 luminarie efficiency
在相同使用條件下,燈具發出的總光通量與燈具內所有光源發出的總光通量之比,也稱燈具的光輸出比。
2.0.29 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radio of illuminance
規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2.0.30 眩光 glare
由於視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圍的不適宜,或存在極端的對比,以致引起不舒適的感覺或降低觀察細部或目標的能力的視覺現象。
2.0.31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視野中,特別是在靠近視線方向存在的發光體所產生的眩光。
2.0.32 不舒適眩光 discomfort glare
產生不舒適感覺,但不一定降低視覺對象的可見度的眩光。
⑻ 建築照明設計中照明控制規定有哪些
2013版建築照明設計規范規定如下:
7.3 照明控制
7.3.1 公共建築和工業建築的走廊、樓梯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照明,宜按建築使用條件和天然採光狀況採取分區、分組控制措施。
7.3.2 公共場所應採用集中控制,並按需要採取調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7.3.3 旅館的每間(套)客房應設置節能控制型總開關;樓梯間、走道的照明,除應急疏散照明外,宜採用自動調節照度等節能措施。
7.3.4 住宅建築共用部位的照明,應採用延時自動熄滅或自動
降低照度等節能措施。當應急疏散照明採用節能自熄開關時,應
採取消防時強制點亮的措施。
7.3.5 除設置單個燈具的房間外,每個房間照明控制開關不宜少於2 個。
7.3.6 當房間或場所裝設兩列或多列燈具時,宜按下列方式分組控制:
1 生產場所宜按車間、工段或工序分組;
2 在有可能分隔的場所,宜按每個有可能分隔的場所分組;
3 電化教室、會議廳、多功能廳、報告廳等場所,宜按靠近或遠離講台分組;
4 除上述場所外,所控燈列可與側窗平行。
7.3.7 有條件的場所,宜採用下列控制方式:
1 可利用天然採光的場所,宜隨天然光照度變化自動調節照度;
2 辦公室的工作區域,公共建築的樓梯間、走道等場所,可按使用需求自動開關燈或調光;
3 地下車庫宜按使用需求自動調節照度;
4 門廳、大堂、電梯廳等場所,宜採用夜間定時降低照度的自動控制裝置。
7.3.8 大型公共建築宜按使用需求採用適宜的自動(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統。其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宜具備下列功能:
1 宜具備信息採集功能和多種控制方式,並可設置不同場景的控制模式;
2 當控制照明裝置時,宜具備相適應的介面;
3 可實時顯示和記錄所控照明系統的各種相關信息並可自動生成分析和統計報表;
4 宜具備良好的中文人機交互界面;
5 宜預留與其他系統的聯動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