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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門自動關閉裝置閉合

發布時間:2023-02-14 16:38:15

❶ 電梯的安全保護裝置有哪些

(1)機械保護裝置:蓄能型緩沖器(彈簧式);層門緊急開鎖裝置;層門自動關閉裝置;移動轎廂的緊急操作裝置;轎頂護欄;轎廂護腳板;底坑對重護柵;通井道護柵;機械設備的防護罩;檔繩裝置;對重塊壓板。
(2)電氣保護裝置:短路保護(自動斷路器、熔斷器)、過載保護(自動斷路器、熱繼電器和熱敏電阻)、
斷錯相保護、接地保護裝置、電梯停止裝置。
(3)機電聯動的保護裝置:
超速保護裝置(上行限速器與制停裝置、下行限速器與安全鉗);
廳門鎖保護裝置(鎖閉裝置、聯鎖開關);
驗證轎門閉合裝置(關門到位裝置、轎門觸點);
轎門安全觸板(機械觸板、聯動開關);
安全窗(安全窗蓋板、安全窗停止開關);
超載保護裝置(稱量裝置、超載開關);
防越程保護【上(下)機械緩速開關、上(下)限位開關,上(下)極限開關】;
制動器(電磁線圈工作電路、制動器機械部件);
耗能型緩沖器【緩沖器、動作開關(液壓式)】;
(4)其它(困人應急裝置):轎廂內緊急報警裝置(警鈴、電話、對講機)和轎廂內應急照明。

❷ 通力電梯轎門 廳門閉合順序

通力電梯廳門先閉合。
轎門是設置在轎廂入口的門,其設在轎廂靠近廳門的一側,供司機、乘客和貨物的進出。簡易電梯,開關門是用手操縱的,稱為手動門。一般的電梯,都裝有自動開、關門機構,稱為自動門。在轎門的上方,設有自動開門機。
廳門是設置在層站入口的封閉門,也稱層門(或梯井門),廳門的開啟是由轎門帶動的,廳門上裝有電氣。機械連鎖裝置的門鎖。只有轎門開啟,才能廳門的開啟,所以,轎門稱為主動門,廳門稱為被動門。只有轎門、廳門完全關閉後,電梯才能運行。電梯的轎門上常設有關門安全裝置,正在作關門運動的門扇,只要受到人或物體的阻擋,便能自動退回。

❸ 電梯重錘式層門自閉裝置工作原理

重錘受到的重力帶動電梯層門閉合。市面上應用在電梯層門上的自閉裝置,多為機械式重錘自閉裝置,結構原理所示,當電梯層門需要進行閉合時,通過設置一重錘,由重錘受到的重力帶動電梯層門閉合,然而這種依靠重錘自身重力的閉合方式,只具備單一的自閉力,在電梯層門關閉的過程中,如果存在較大的風壓阻力,則電梯層門在單邊距離關門中線20mm左右時,容易發生層門不能完全關閉的現象。

❹ 電梯層門部件的安裝包括哪些內容

層門:

安裝內容及步驟如下:
進入轎廂的井道開口處應裝設無孔的層門,門關閉後,門扇之間及門扇與立柱、門楣和地坎之間的間隙應盡可能小。
對於乘客電梯,此運動間隙不得大於6mm。對於載貨電梯,此間隙不得大於8mm。由於磨損,間隙值允許達到10mm。如果有凹進部分,上述間隙從凹底處測量。
7.2 門及其框架的強度
7.2.1 門及其框架的結構應在經過一定時間使用後不產生變形,為此,宜採用金屬製造。
7.2.2 火災情況下的性能
如建築物需要電梯層門具有防火性能,該層門應按GA 109進行試驗.
7.2.3 機械強度
7.2.3.1 層門及其門鎖在鎖住位置時應有這樣的機械強度:即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於該層門的任何一個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勻地分布在5cm的圓形或方形面積上時,應能:
a)無永久變形;
b)彈性變形不大於15mm;
c)試驗期間和試驗後,門的安全功能不受影響。
7.2.3.2 在水平滑動門和折疊門主動門扇的開啟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個最不利的點上時,7.1規定的間隙可以大於6mm,但不得大於下列值:
a)對旁開門,30mm;
b)對中分門,總和為45mm。
7.2.3.3 玻璃門扇的固定方式應能承受本標准規定的作用力,而不損傷玻璃的固定件。
玻璃尺寸大於7.6.2所述的玻璃門,應使用夾層玻璃,且按附錄J(標準的附錄)表J2選用或能承受附錄J所述的沖擊擺試驗。試驗後,門的安全功能應不受影響。
7.2.3.4 玻璃門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況下,也應保證玻璃不會滑出。
7.2.3.5 玻璃門扇上應有永久性的標記:
a)供應商名稱或商標;
b)玻璃的型式;
c)厚度[如:(8+0.76+8)mm]
7.2.3.6 為避免拖曳孩子的手,對動力驅動的自動水平滑動玻璃門,若玻璃尺寸大於7.6.2的規定,應採取使危險減至最小的措施,例如:
a)減少手和玻璃之間的摩擦系數;
b)使玻璃不透明部分高度達1.10m;
c)感知手指的出現;或
d)其他等效的方法。
7.3 層門入口的高度和寬度
7.3.1 高度
層門入口的最小凈高度為2m。
7.3.2 寬度
層門凈入口寬度比轎廂凈入口寬度在任一側的超出部分均不應大於50mm。
7.4 地坎、導向裝置和門懸掛機構
7.4.1 地坎
每個層站入口均應裝設一個具有足夠強度的地坎,以承受通過它進入轎廂的載荷。
註:在各層站地坎前面宜有稍許坡度,以防洗刷、灑水時,水流進井道。
7.4.2 導向裝置
7.4.2.1 層門的設計應防止正常運行中脫軌、機械卡阻或行程終端時錯位。
由於磨損、銹蝕或火災原因可能造成導向裝置失效時,應設有應急的導向裝置使層門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7.4.2.2 水平滑動層門的頂部和底部都應設有導向裝置。
7.4.2.3 垂直滑動層門兩邊都應設有導向裝置。
7.4.3 垂直滑動層門的懸掛機構
7.4.3.1 垂直滑動層門的門扇應固定在兩個獨立的懸掛部件上。
7.4.3.2 懸掛用的繩、鏈、皮帶,其設計安全系數不應小於8。
7.4.3.3 懸掛繩滑輪的直徑不應小於繩直徑的25倍。
7.4.3.4 懸掛繩與鏈應加以防護,以免脫出滑輪槽或鏈輪。
7.5 與層門運動相關的保護
7.5.1 通則
層門及其周圍的設計應盡可能減少由於人員、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夾住而造成損壞或傷害的危險。
為了避免運行期間發生剪切的危險,動力驅動的自動滑動門外表面不應有大於3mm的凹進或凸出部分,這些凹進或凸出部分的邊緣應在開門運行方向上倒角。
這些要求不適用於附錄B(標準的附錄)所規定的開鎖三角鑰匙入口處。
7.5.2 動力驅動門
動力驅動門應盡量減少門扇撞擊人的有害後果。為此應滿足下列條件。
7.5.2.1 水平滑動門
7.5.2.1.1 動力驅動的自動門
7.5.2.1.1.1 阻止關門力不應大於150N,這個力的測量不得在關門行程開始的1/3之內進行。
7.5.2.1.1.2 層門及其剛性連接的機械零件的動能,在平均關門速度下的測量值或計算值不應大於10J。
滑動門的平均關門速度是按其總行程減去下面的數字計算:
a)對中分式門,在行程的每個末端減去25mm;
b)對旁開式門,在行程的每個末端減去50mm。
註:例如測量時可採用一種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帶刻度的活塞。它作用於一個彈簧常數為25N/mm的彈簧上,並裝有一個容易滑動的圓環,以便測定撞擊瞬間的運動極限點。通過所得極限點對應的刻度值,可容易計算出動能值。
7.5.2.1.1.3 當乘客在層門關閉過程中,通過入口時被門扇撞擊或將被撞擊,一個保護裝置應自動地使門重新開啟。這種保護裝置也可以是轎門的保護裝置(見8.7.2.1.1.3)。
此保護裝置的作用可在每個主動門扇最後50mm的行程中被消除。
對於這樣的一種系統,即在一個預定的時間後,它使保護裝置失去作用以抵制關門時的持續阻礙,則門扇在保護裝置失效下運動時,7.5.2.1.1.2規定的動能不應大於4J。
7.5.2.1.1.4 在轎門和層門聯動的情況下,7.5.2.1.1.1和7.5.2.1.1.2要求仍有效。
7.5.2.1.1.5 阻止折疊門開啟的力不應大於150N。這個力的測量應在門處於下列折疊位置時進行,即:折疊門扇的相鄰外緣間距或與等效件(如門框)距離為100mm時進行。 、
7.5.2.1.2 動力驅動的非自動門
在使用人員的連續控制和監視下,通過持續撳壓按鈕或類似方法(持續操作運行控制)關閉門時,當按7.5.2.1.1.2計算或測量的動能大於10J時,最快門扇的平均關閉速度不應大於0.3m/s。
7.5.2.2 垂直滑動門
這種型式的滑動門只能用於載貨電梯。
如果能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使用動力關閉的門:
a)門的關閉是在使用人員持續控制和監視下進行的;
b)門扇的平均關閉速度不大於o.3 m/s;
c)轎門是8.6.1規定的結構;
d)層門開始關閉之前,轎門至少已關閉到2/3。
7.5.2.3 其他型式的門
在採用其他型式的動力驅動門,如轉門,當開門或關門有碰撞使用人員的危險時,應採用類似動力
驅動滑動門規定的保護措施。
7.6 局部照明和「轎廂在此」信號燈
7.6.1 局部照明
在層門附近,層站上的自然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的照度不應小於50 1x,以便使用人員在打開層門進入轎廂時,即使轎廂照明發生故障,也能看清其前面的區域(見0.2.5)。
7.6.2 「轎廂在此」指示
如果層門是手動開啟的,使用人員在開門前,必須能知道轎廂是否在那裡。為此應安裝下列a)或b)之一:
a)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一個或幾個透明視窗:
1)除用沖擊擺試驗外,均應滿足7.2.3.1規定的機械強度;
2)最小厚度為6mm;
3)每個層門裝玻璃的面積不得小於0.015m,每個視窗的面積不得小於0.01m;
4)寬度不小於60mm,且不大於150mm。對於寬度大於80mm的視窗,其下沿距地面不得小
於1m。
b)一個發光的「轎廂在此」信號,它只能當轎廂即將停在或已經停在特定的樓層時燃亮。在轎廂停留在那裡的時候,該信號應保持燃亮。
7.7 層門鎖緊和閉合的檢查
7.7.1 對墜落危險的保護
在正常運行時,應不能打開層門(或多扇層門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轎廂在該層門的開鎖區域內停止或停站。
開鎖區域不應大於層站地平面上下0.2m。
在用機械方式驅動轎門和層門同時動作的情況下,開鎖區域可增加到不大於層站地平面上下的0.35m。
7.7.2 對剪切的保護
7.7.2.1 除了7.7.2.2情況外,如果一個層門或多扇層門中的任何一扇門開著,在正常操作情況下,應不能啟動電梯或保持電梯繼續運行,然而,可以進行轎廂運行的預備操作。
7.7.2.2 在下列區域內,允許開門運行:
a)在開鎖區域內,在符合14.2.1.2的條件下,允許在相應的樓層高度處進行平層和再平層;
b)在滿足8.4.3,8.14和14.2.1.5要求的條件下,允許在層站樓面以上延伸到高度不大於1.65m
的區域內,進行轎廂的裝卸貨物操作,此外:
1)層門的上門框與轎廂地面之間的凈高度在任何位置時均不得小於2 m;
2)無論轎廂在此區域內的任何位置,必須有可能不經專門的操作使層門完全閉合。
7.7.3 鎖緊和緊急開鎖
每個層門應設置符合7.7.1要求的門鎖裝置,這個裝置應有防止故意濫用的保護。
7.7.3.1 鎖緊
轎廂運動前應將層門有效地鎖緊在閉合位置上,但層門鎖緊前,可以進行轎廂運行的預備操作,層門鎖緊必須由一個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來證實。
7.7.3.1.1 轎廂應在鎖緊元件嚙合不小於7mm時才能啟動,見圖3。

圖3 鎖緊元件示例
7.7.3.1.2 證實門扇鎖閉狀態的電氣安全裝置的元件,應由鎖緊元件強制操作而沒有任何中間機構,應能防止誤動作,必要時可以調節。
特殊情況:安裝在潮濕或易爆環境中需要對上述危險作特殊保護的門鎖裝置,其連接只能是剛性的,機械鎖和電氣安全裝置元件之間的連接只能通過故意損壞門鎖裝置才能被斷開。
7.7.3.1.3 對鉸鏈門,鎖緊應盡可能接近門的垂直閉合邊緣處。即使在門下垂時,也能保持正常。
7.7.3.1.4 鎖緊元件及其附件應是耐沖擊的,應用金屬製造或金屬加固。
7.7.3.1.5 鎖緊元件的嚙合應能滿足在沿著開門方向作用300N力的情況下,不降低鎖緊的效能。
7.7.3.1.6 在進行附錄F(標準的附錄)Fl規定的試驗期間,門鎖應能承受一個沿開門方向,並作用在鎖高度處的最小為下述規定值的力,而無永久變形:
a)在滑動門的情況下為1000N;
b)在鉸鏈門的情況下,在鎖銷上為3000N。
7.7.3.1.7 應由重力、永久磁鐵或彈簧來產生和保持鎖緊動作。彈簧應在壓縮下作用,應有導向,同時彈簧的結構應滿足在開鎖時彈簧不會被壓並圈。
即使永久磁鐵(或彈簧)失效,重力亦不應導致開鎖。
如果鎖緊元件是通過永久磁鐵的作用保持其鎖緊位置,則一種簡單的方法(如加熱或沖擊)不應使其失效。
7.7.3.1.8 門鎖裝置應有防護,以避免可能妨礙正常功能的積塵危險。
7.7.3.1.9 工作部件應易於檢查,例如採用一塊透明板以便觀察。
7.7.3.1.10 當門鎖觸點放在盒中時,盒蓋的螺釘應為不可脫落式的。在打開盒蓋時,它們應仍留在盒或蓋的孔中。
7.7.3.2 緊急開鎖
每個層門均應能從外面藉助於一個與附錄B規定的開鎖三角孔相配的鑰匙將門開啟。
這樣的鑰匙應只交給一個負責人員。鑰匙應帶有書面說明,詳述必須採取的預防措施,以防止開鎖後因未能有效的重新鎖上而可能引起的事故。
在一次緊急開鎖以後,門鎖裝置在層門閉合下,不應保持開鎖位置。
在轎門驅動層門的情況下,當轎廂在開鎖區域之外時,如層門無論因為何種原因而開啟,則應有一種裝置(重塊或彈簧)能確保該層門自動關閉。
7.7.3.3 門鎖裝置是安全部件,應按F1要求驗證。
7.7.4 證實層門閉合的電氣裝置
7.7.4.1 每個層門應設有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以證實它的閉合位置,從而滿足7.7.2所提出的要求。
7.7.4.2 在與轎門聯動的水平滑動層門的情況中,倘若證實層門鎖緊狀態的裝置是依賴層門的有效關閉,則該裝置同時可作為證實層門閉合的裝置。
7.7.4.3 在鉸鏈式層門的情況下,此裝置應裝於門的閉合邊緣處或裝在驗證層門閉合狀態的機械裝置上。
7.7.5 用來驗證層門鎖緊狀態和閉合狀態裝置的共同要求
7.7.5.1 在門打開或未鎖住的情況下,從人們正常可接近的位置,用單一的不屬於正常操作程序的動作應不可能開動電梯。
7.7.5.2 驗證鎖緊元件位置的裝置必須動作可靠。
7.7.6 機械連接的多扇滑動門
7.7.6.1 如果滑動門是由數個直接機械連接的門扇組成,允許:
a)7.7.4.1或7.7.4.2要求的裝置裝在一個門扇上;
b)若只鎖緊一扇門,則應採用鉤住重疊式門的其他閉合門扇的方法,使如此單一門扇的鎖緊能防止其他門扇的打開。
7.7.6.2 如果滑動門是由數個間接機械連接(如用鋼絲繩、皮帶或鏈條)的門扇組成,允許只鎖緊一扇門,其條件是,這個門扇的單一鎖緊能防止其他門扇的打開,且這些門扇均未裝設手柄。未被鎖住的其他門扇的閉合位置應由一個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來證實。
7.8 動力驅動的自動門的關閉
正常操作中,若電梯轎廂沒有運行指令,則根據在用電梯客流量所確定的必要的一段時間後,動力驅動的自動層門應關閉。
7.9結構尺寸復核
電梯進場安裝前應先行對電梯井道結構尺寸進行全面檢查,垂直、平整、空間尺寸是否滿足安裝需求。以免在安裝過程中因井道尺寸問題產生後續的施工困難。

❺ 電梯層門閉鎖裝置包括哪些

機械聯鎖,電氣聯鎖。電梯層門閉鎖裝置安裝於電梯的層門系統中,對電梯層門起鎖緊作用,電梯層門閉鎖裝置包括機械聯鎖,電氣聯鎖,機械集中聯鎖是指鐵路車站集中在一處由機械操縱握柄和桿件等使道岔、信號機、進路之間產生互相制約的關系。

❻ 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層門

7.1 總則
進入轎廂的井道開口處應裝設無孔的層門,門關閉後,門扇之間及門扇與立柱、門楣和地坎之間的間隙應盡可能小。
對於乘客電梯,此運動間隙不得大於6mm。對於載貨電梯,此間隙不得大於8mm。由於磨損,間隙值允許達到10mm。如果有凹進部分,上述間隙從凹底處測量。
7.2 門及其框架的強度
7.2.1 門及其框架的結構應在經過一定時間使用後不產生變形,為此,宜採用金屬製造。
7.2.2 火災情況下的性能
如建築物需要電梯層門具有防火性能,該層門應按GA 109進行試驗.
7.2.3 機械強度
7.2.3.1 層門及其門鎖在鎖住位置時應有這樣的機械強度:即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於該層門的任何一個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勻地分布在5cm的圓形或方形面積上時,應能:
a)無永久變形;
b)彈性變形不大於15mm;
c)試驗期間和試驗後,門的安全功能不受影響。
7.2.3.2 在水平滑動門和折疊門主動門扇的開啟方向,以150N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個最不利的點上時,7.1規定的間隙可以大於6mm,但不得大於下列值:
a)對旁開門,30mm;
b)對中分門,總和為45mm。
7.2.3.3 玻璃門扇的固定方式應能承受本標准規定的作用力,而不損傷玻璃的固定件。
玻璃尺寸大於7.6.2所述的玻璃門,應使用夾層玻璃,且按附錄J(標準的附錄)表J2選用或能承受附錄J所述的沖擊擺試驗。試驗後,門的安全功能應不受影響。
7.2.3.4 玻璃門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況下,也應保證玻璃不會滑出。
7.2.3.5 玻璃門扇上應有永久性的標記:
a)供應商名稱或商標;
b)玻璃的型式;
c)厚度[如:(8+0.76+8)mm]
7.2.3.6 為避免拖曳孩子的手,對動力驅動的自動水平滑動玻璃門,若玻璃尺寸大於7.6.2的規定,應採取使危險減至最小的措施,例如:
a)減少手和玻璃之間的摩擦系數;
b)使玻璃不透明部分高度達1.10m;
c)感知手指的出現;或
d)其他等效的方法。
7.3 層門入口的高度和寬度
7.3.1 高度
層門入口的最小凈高度為2m。
7.3.2 寬度
層門凈入口寬度比轎廂凈入口寬度在任一側的超出部分均不應大於50mm。
7.4 地坎、導向裝置和門懸掛機構
7.4.1 地坎
每個層站入口均應裝設一個具有足夠強度的地坎,以承受通過它進入轎廂的載荷。
註:在各層站地坎前面宜有稍許坡度,以防洗刷、灑水時,水流進井道。
7.4.2 導向裝置
7.4.2.1 層門的設計應防止正常運行中脫軌、機械卡阻或行程終端時錯位。
由於磨損、銹蝕或火災原因可能造成導向裝置失效時,應設有應急的導向裝置使層門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7.4.2.2 水平滑動層門的頂部和底部都應設有導向裝置。
7.4.2.3 垂直滑動層門兩邊都應設有導向裝置。
7.4.3 垂直滑動層門的懸掛機構
7.4.3.1 垂直滑動層門的門扇應固定在兩個獨立的懸掛部件上。
7.4.3.2 懸掛用的繩、鏈、皮帶,其設計安全系數不應小於8。
7.4.3.3 懸掛繩滑輪的直徑不應小於繩直徑的25倍。
7.4.3.4 懸掛繩與鏈應加以防護,以免脫出滑輪槽或鏈輪。
7.5 與層門運動相關的保護
7.5.1 通則
層門及其周圍的設計應盡可能減少由於人員、衣服或其他物件被夾住而造成損壞或傷害的危險。
為了避免運行期間發生剪切的危險,動力驅動的自動滑動門外表面不應有大於3mm的凹進或凸出部分,這些凹進或凸出部分的邊緣應在開門運行方向上倒角。
這些要求不適用於附錄B(標準的附錄)所規定的開鎖三角鑰匙入口處。
7.5.2 動力驅動門
動力驅動門應盡量減少門扇撞擊人的有害後果。為此應滿足下列條件。
7.5.2.1 水平滑動門
7.5.2.1.1 動力驅動的自動門
7.5.2.1.1.1 阻止關門力不應大於150N,這個力的測量不得在關門行程開始的1/3之內進行。
7.5.2.1.1.2 層門及其剛性連接的機械零件的動能,在平均關門速度下的測量值或計算值不應大於10J。
滑動門的平均關門速度是按其總行程減去下面的數字計算:
a)對中分式門,在行程的每個末端減去25mm;
b)對旁開式門,在行程的每個末端減去50mm。
註:例如測量時可採用一種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帶刻度的活塞。它作用於一個彈簧常數為25N/mm的彈簧上,並裝有一個容易滑動的圓環,以便測定撞擊瞬間的運動極限點。通過所得極限點對應的刻度值,可容易計算出動能值。
7.5.2.1.1.3 當乘客在層門關閉過程中,通過入口時被門扇撞擊或將被撞擊,一個保護裝置應自動地使門重新開啟。這種保護裝置也可以是轎門的保護裝置(見8.7.2.1.1.3)。
此保護裝置的作用可在每個主動門扇最後50mm的行程中被消除。
對於這樣的一種系統,即在一個預定的時間後,它使保護裝置失去作用以抵制關門時的持續阻礙,則門扇在保護裝置失效下運動時,7.5.2.1.1.2規定的動能不應大於4J。
7.5.2.1.1.4 在轎門和層門聯動的情況下,7.5.2.1.1.1和7.5.2.1.1.2要求仍有效。
7.5.2.1.1.5 阻止折疊門開啟的力不應大於150N。這個力的測量應在門處於下列折疊位置時進行,即:折疊門扇的相鄰外緣間距或與等效件(如門框)距離為100mm時進行。 、
7.5.2.1.2 動力驅動的非自動門
在使用人員的連續控制和監視下,通過持續撳壓按鈕或類似方法(持續操作運行控制)關閉門時,當按7.5.2.1.1.2計算或測量的動能大於10J時,最快門扇的平均關閉速度不應大於0.3m/s。
7.5.2.2 垂直滑動門
這種型式的滑動門只能用於載貨電梯。
如果能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使用動力關閉的門:
a)門的關閉是在使用人員持續控制和監視下進行的;
b)門扇的平均關閉速度不大於o.3 m/s;
c)轎門是8.6.1規定的結構;
d)層門開始關閉之前,轎門至少已關閉到2/3。
7.5.2.3 其他型式的門
在採用其他型式的動力驅動門,如轉門,當開門或關門有碰撞使用人員的危險時,應採用類似動力
驅動滑動門規定的保護措施。
7.6 局部照明和「轎廂在此」信號燈
7.6.1 局部照明
在層門附近,層站上的自然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的照度不應小於50 1x,以便使用人員在打開層門進入轎廂時,即使轎廂照明發生故障,也能看清其前面的區域(見0.2.5)。
7.6.2 「轎廂在此」指示
如果層門是手動開啟的,使用人員在開門前,必須能知道轎廂是否在那裡。為此應安裝下列a)或b)之一:
a)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一個或幾個透明視窗:
1)除用沖擊擺試驗外,均應滿足7.2.3.1規定的機械強度;
2)最小厚度為6mm;
3)每個層門裝玻璃的面積不得小於0.015m,每個視窗的面積不得小於0.01m;
4)寬度不小於60mm,且不大於150mm。對於寬度大於80mm的視窗,其下沿距地面不得小
於1m。
b)一個發光的「轎廂在此」信號,它只能當轎廂即將停在或已經停在特定的樓層時燃亮。在轎廂停留在那裡的時候,該信號應保持燃亮。
7.7 層門鎖緊和閉合的檢查
7.7.1 對墜落危險的保護
在正常運行時,應不能打開層門(或多扇層門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轎廂在該層門的開鎖區域內停止或停站。
開鎖區域不應大於層站地平面上下0.2m。
在用機械方式驅動轎門和層門同時動作的情況下,開鎖區域可增加到不大於層站地平面上下的0.35m。
7.7.2 對剪切的保護
7.7.2.1 除了7.7.2.2情況外,如果一個層門或多扇層門中的任何一扇門開著,在正常操作情況下,應不能啟動電梯或保持電梯繼續運行,然而,可以進行轎廂運行的預備操作。
7.7.2.2 在下列區域內,允許開門運行:
a)在開鎖區域內,在符合14.2.1.2的條件下,允許在相應的樓層高度處進行平層和再平層;
b)在滿足8.4.3,8.14和14.2.1.5要求的條件下,允許在層站樓面以上延伸到高度不大於1.65m
的區域內,進行轎廂的裝卸貨物操作,此外:
1)層門的上門框與轎廂地面之間的凈高度在任何位置時均不得小於2 m;
2)無論轎廂在此區域內的任何位置,必須有可能不經專門的操作使層門完全閉合。
7.7.3 鎖緊和緊急開鎖
每個層門應設置符合7.7.1要求的門鎖裝置,這個裝置應有防止故意濫用的保護。
7.7.3.1 鎖緊
轎廂運動前應將層門有效地鎖緊在閉合位置上,但層門鎖緊前,可以進行轎廂運行的預備操作,層門鎖緊必須由一個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來證實。
7.7.3.1.1 轎廂應在鎖緊元件嚙合不小於7mm時才能啟動,見圖3。
圖3 鎖緊元件示例
7.7.3.1.2 證實門扇鎖閉狀態的電氣安全裝置的元件,應由鎖緊元件強制操作而沒有任何中間機構,應能防止誤動作,必要時可以調節。
特殊情況:安裝在潮濕或易爆環境中需要對上述危險作特殊保護的門鎖裝置,其連接只能是剛性的,機械鎖和電氣安全裝置元件之間的連接只能通過故意損壞門鎖裝置才能被斷開。
7.7.3.1.3 對鉸鏈門,鎖緊應盡可能接近門的垂直閉合邊緣處。即使在門下垂時,也能保持正常。
7.7.3.1.4 鎖緊元件及其附件應是耐沖擊的,應用金屬製造或金屬加固。
7.7.3.1.5 鎖緊元件的嚙合應能滿足在沿著開門方向作用300N力的情況下,不降低鎖緊的效能。
7.7.3.1.6 在進行附錄F(標準的附錄)Fl規定的試驗期間,門鎖應能承受一個沿開門方向,並作用在鎖高度處的最小為下述規定值的力,而無永久變形:
a)在滑動門的情況下為1000N;
b)在鉸鏈門的情況下,在鎖銷上為3000N。
7.7.3.1.7 應由重力、永久磁鐵或彈簧來產生和保持鎖緊動作。彈簧應在壓縮下作用,應有導向,同時彈簧的結構應滿足在開鎖時彈簧不會被壓並圈。
即使永久磁鐵(或彈簧)失效,重力亦不應導致開鎖。
如果鎖緊元件是通過永久磁鐵的作用保持其鎖緊位置,則一種簡單的方法(如加熱或沖擊)不應使其失效。
7.7.3.1.8 門鎖裝置應有防護,以避免可能妨礙正常功能的積塵危險。
7.7.3.1.9 工作部件應易於檢查,例如採用一塊透明板以便觀察。
7.7.3.1.10 當門鎖觸點放在盒中時,盒蓋的螺釘應為不可脫落式的。在打開盒蓋時,它們應仍留在盒或蓋的孔中。
7.7.3.2 緊急開鎖
每個層門均應能從外面藉助於一個與附錄B規定的開鎖三角孔相配的鑰匙將門開啟。
這樣的鑰匙應只交給一個負責人員。鑰匙應帶有書面說明,詳述必須採取的預防措施,以防止開鎖後因未能有效的重新鎖上而可能引起的事故。
在一次緊急開鎖以後,門鎖裝置在層門閉合下,不應保持開鎖位置。
在轎門驅動層門的情況下,當轎廂在開鎖區域之外時,如層門無論因為何種原因而開啟,則應有一種裝置(重塊或彈簧)能確保該層門自動關閉。
7.7.3.3 門鎖裝置是安全部件,應按F1要求驗證。
7.7.4 證實層門閉合的電氣裝置
7.7.4.1 每個層門應設有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以證實它的閉合位置,從而滿足7.7.2所提出的要求。
7.7.4.2 在與轎門聯動的水平滑動層門的情況中,倘若證實層門鎖緊狀態的裝置是依賴層門的有效關閉,則該裝置同時可作為證實層門閉合的裝置。
7.7.4.3 在鉸鏈式層門的情況下,此裝置應裝於門的閉合邊緣處或裝在驗證層門閉合狀態的機械裝置上。
7.7.5 用來驗證層門鎖緊狀態和閉合狀態裝置的共同要求
7.7.5.1 在門打開或未鎖住的情況下,從人們正常可接近的位置,用單一的不屬於正常操作程序的動作應不可能開動電梯。
7.7.5.2 驗證鎖緊元件位置的裝置必須動作可靠。
7.7.6 機械連接的多扇滑動門
7.7.6.1 如果滑動門是由數個直接機械連接的門扇組成,允許:
a)7.7.4.1或7.7.4.2要求的裝置裝在一個門扇上;
b)若只鎖緊一扇門,則應採用鉤住重疊式門的其他閉合門扇的方法,使如此單一門扇的鎖緊能防止其他門扇的打開。
7.7.6.2 如果滑動門是由數個間接機械連接(如用鋼絲繩、皮帶或鏈條)的門扇組成,允許只鎖緊一扇門,其條件是,這個門扇的單一鎖緊能防止其他門扇的打開,且這些門扇均未裝設手柄。未被鎖住的其他門扇的閉合位置應由一個符合14.1.2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來證實。
7.8 動力驅動的自動門的關閉
正常操作中,若電梯轎廂沒有運行指令,則根據在用電梯客流量所確定的必要的一段時間後,動力驅動的自動層門應關閉。
7.9結構尺寸復核
電梯進場安裝前應先行對電梯井道結構尺寸進行全面檢查,垂直、平整、空間尺寸是否滿足安裝需求。以免在安裝過程中因井道尺寸問題產生後續的施工困難。

❼ 自動關閉層門裝置的主要結構特點

特點就是裝了感應裝置,當我們走進時自動門會自己感應開門
其它特點:1、具有自學習功能:寬度,根據檢測的結果使門始終保持在佳運行狀態。2、具有自動矯正功能:即使遇到大風等原因引起的運行阻力增大,仍然能夠保持平穩的開關門動作。3、與各類門禁系統聯動:可與各種門禁系統(如指紋、感應卡、密碼、磁卡、紅外等類型門禁系統)向匹配。4、具有自動反轉安全裝置:當碰到人或障礙物,出現異常狀況時,門扇自動反轉退出,並在下次接近阻力區域時自動以安全速度前進,避免夾人事件和機件損毀的現象發生,大幅度提高人員進出的安全,延長自動門

❽ 常見的層門自閉裝置有哪三種

常見自閉裝置主要分為彈簧自閉裝置、擺桿自閉裝置和重錘自閉裝置三種。

❾ 電梯廳門自閉力彈簧怎麼安裝

為防止層門外的人意外跌落電梯井道,電梯層門需有一定的自閉力使層門在無外力作用下能自動關閉,防止出現事故。

現有技術中常用的電梯自閉裝置通常有兩種,一種是重錘結構,如圖1所示,通過重錘2的重量使電梯層門1關閉,另一種是彈簧結構,通過彈簧3拉力拉動電梯層門1關閉,如圖2所示。

以上兩種自閉裝置雖然結構簡單,但是都存在缺陷,其中,重錘結構因重錘質量恆定,在固定加速度作用下,在關門行程的後段易產生猛烈沖擊,對進出的人和物產生碰撞而造成損失;彈簧結構中的彈簧長時間使用後受力疲勞累積,易發生彈性不足而導致出現電梯層門無法正常自閉的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梯層門自閉裝置,適用於各種開門方式的電梯,安裝簡單,自動調節自閉力,提高電梯層門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一種電梯層門自閉裝置,包括固定在電梯井道內的第一作用件,以及固定在電梯層門上的第二作用件;所述電梯層門具有開放狀態以及關閉狀態,開放狀態下所述第一作用件與第二作用件相互鄰近並通過磁場相互作用,驅使電梯層門進入關閉狀態。

所述開放狀態是相對於關閉狀態而言,即無論電梯層門開門尺度多大,只要不處於關閉狀態,均處於開放狀態。

電梯層門處於最大尺度的開放狀態時,關門的速度為零,加速度為零,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的距離最近,磁場相互作用產生的力最大,即自閉力(即驅使電梯層門進入關閉狀態的力)最大,在電梯層門逐漸關閉的過程中,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的距離逐漸變遠,雖然輸出的自閉力逐漸變小,但是電梯層門已經具有一定的速度,所需要的加速度也變小,輸出的自閉力能夠滿足關閉電梯層門的需要,且不會出現猛烈撞擊。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梯層門自閉裝置,能夠自動調節自閉力,在電梯層門關閉過程中,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之間產生的磁力與關門行程相關,在關門過程中,自閉力逐漸減小,直至達到關門狀態時自閉力恆定,利用該恆定的自閉力使電梯層門保持關閉狀態。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為磁性件,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的同性磁極相對以產生排斥力。所述磁性件為永磁體或電磁鐵。

電梯層門完全開放時,自閉力達到最大值,自閉力的最大值與磁性件的形狀和相對距離有關,在開門尺度大且門板質量較大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增加磁性件的體積以及減小磁性件之間的距離,來調整自閉力。

為了減小空間佔用,同時保證具有足夠的自閉力,優選地,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均為條形且豎直布置。

作為優選,所述電梯層門為對開的兩扇,至少一扇電梯層門背離另一扇電梯層門的一側設有所述第二作用件。

兩扇電梯層門相互背離的一側為外側,至少一扇電梯層門的外側設有所述第二作用件。

作為優選,相互配合的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等高對正布置。

所述對正是指高度方向上的對正。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相互對正布置,以保證二者的排斥力指向水平方向,從而最大程度地利用排斥力推動電梯層門關閉。

第二連接件與電梯層門的固定方式可以有多種選擇,例如,所述第二作用件通過連接件和/或粘結方式固定在電梯層門的側壁上。

作為優選,所述電梯井道內設有安裝支架,安裝支架上設有位置調節孔,所述第一作用件通過貫穿位置調節孔的螺栓固定在對應的安裝支架上。所述位置調節孔為沿豎直方向延伸的條形孔。

當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的形狀相同且磁極相對時,自閉力最大,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的磁極出現錯位時,自閉力相應減小。通過調整螺栓在位置調節孔中的位置,可以調整第一作用件的高度,使第一作用件和第二作用件之間產生的自閉力大小適當。

作為優選,所述安裝支架固定在電梯井道的內壁上,或固定在電梯層門的上坎與地坎之間。安裝支架固定在上坎和地坎之間時,可以減少對井道內壁的破壞。

本實用新型電梯層門自閉裝置,適用於各種開門方式的電梯,自閉力隨電梯層門的關門行程變化而變化,提高電梯層門關閉的舒適性和安全性,自閉力由磁場產生,提高了電梯層門關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技術中電梯層門自閉裝置的第一種實施方式示意圖;

圖2為現有技術中電梯層門自閉裝置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電梯層門自閉裝置開門狀態下的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電梯層門自閉裝置關門狀態下的示意圖;

圖5為圖4中的A-A向剖視圖。

圖中:1、電梯層門;2、重錘;3、彈簧;4、第一作用件;5、第二作用件;6、上坎;7、地坎;8、安裝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適用於各種開門方式的電梯層門,以下以最常見的對開門形式的電梯層門為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電梯層門自閉裝置做詳細描述。

對開門形式的電梯層門包括相互聯動的兩扇電梯層門,兩扇電梯層門具有相互靠近的關閉狀態以及相互遠離的開放狀態。

如圖3、圖4所示,電梯層門自閉裝置,包括固定在電梯井道內的第一作用件4,以及固定在電梯層門1上的第二作用件5,第二作用件5固定在任意一扇電梯層門背離另一扇電梯層門的一側。

如圖4、圖5所示,電梯井道內設有安裝支架8,安裝支架8固定在電梯井道的內壁上,或固定在電梯層門的上坎6與地坎7之間。

安裝支架8上設有位置調節孔,位置調節孔為沿豎直方向延伸的條形孔,第一作用件4通過貫穿位置調節孔的螺栓固定在對應的安裝支架8上。

第二作用件5通過連接件和/或粘結方式固定在電梯層門1的側壁上。如圖3、圖4所示,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等高對正布置,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均為條形且豎直布置。

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為磁性件,磁性件可以為永磁體或電磁鐵,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的同性磁極相對以產生排斥力。

當電梯層門完全打開時,意外墜落井道的風險最大,需要緊急關門,所需的自閉力也最大,而此時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的距離最近,提供的自閉力最大,能夠滿足自閉力的需求。

電梯層門在無外力作用下、因自閉力作用開始關閉行程時,因墜落風險降低所需自閉力變小,第一作用件4和第二作用件5的距離逐漸變遠,提供的自閉力也逐漸變小,電梯層門關閉的加速度變小,關門速度全程由慢迅速變快,然後緩慢變快,直至電梯層門完全關閉為止。

自閉力在電梯層門關門過程中,根據風險大小及關門速度而自動調整,電梯層門關門到位後,自閉力保持恆定。

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的一些修改和變更也應當落入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此外,盡管本說明書中使用了一些特定術語,但這些術語只是為了方便說明,並不對本實用新型構成任何限制。

❿ 電梯重錘式層門自動關閉裝置的作用

電梯重錘層門自動關閉這個作用是為了安全起見,加大廳門的自閉力,使門關閉,防止人員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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