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檢測費沒有合同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與有沒有簽訂合同沒有關系,關鍵是看是否發生了印花稅的應稅行為。
一般的檢測費不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如果是屬於技術合同范圍的檢測費,就需要按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稅。
㈡ 質量檢測合同是否需繳納印花稅
質量檢測合同,不屬於 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中所列舉的征稅范圍,不需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㈢ 檢測費交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啊
檢測屬於技術合同,交印花稅稅率是0.3‰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版時貼花權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㈣ 檢測費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對於檢測費沒有合同要交印花稅的這一問題,質量檢測合同是不需繳納印花稅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㈤ 質量檢測合同中需要交印花稅嗎
質量檢測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應當繳納印花稅的合同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質量檢測合同不屬於應納稅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㈥ 檢測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質量檢測合同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的合同范圍為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質檢合同不在其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㈦ 工程檢測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工程質量監測合同不屬於我國印花稅的徵收范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而是屬於我國印花稅法列明的合同范圍的合同,才需要按規定申報繳納相應的印花稅。
㈧ 檢測費要交印花稅嗎
按《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印花稅的課稅對象為合同和權證。如果你與中介檢測機構簽訂了檢測合同的話,是要以合同標的申報繳納印花稅的。如果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未簽訂檢測服務合同,不具有有償服務性質的話,是無須繳納印花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