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裝置知識 > 生產裝置檢測規范

生產裝置檢測規范

發布時間:2023-01-31 17:30:48

❶ 煉油廠裝置設備檢修管理規定

煉油廠裝置(設備)檢修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裝置(設備)檢維修作業,確保生產裝置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生產裝置檢維修一般分為:裝置停工大檢修、日常(月度)檢維修、臨時搶修三類。

第三條本規定適應於延安煉油廠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機動科是全廠設備檢修的歸口管理部門,電氣儀表管理科負責其中電氣、儀表部分。

(一)負責全廠裝置停工大檢修計劃的編制、施工方案審定及現場施工的組織協調。

(二)負責全廠各單位日常維修實施的檢查、監督與考核。

(三)負責全廠各單位設備檢修工作量簽證單的審核。

第五條生產車間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檢修分工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本單位日常維修和臨時搶修的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單位停工大檢修和日常維修計劃的編制、上報。

(四)負責本單位檢修方案及相關預案的編制。

(五)負責本單位檢修項目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及檢修工作量簽證單的編制。

(六)新增設備安裝時,生產車間通知機動科,由機動科組織電氣、儀表等相關單位對接,明確新設備電儀部分的維護保養內容。

第六條維修車間職責

(一)負責生產車間機泵等設備機械部分的維修。

(二)負責裝置停工大修期間檢修指揮部安排的檢修工作。

(三)負責完成機動科安排的臨時搶修工作。

第七條 電氣車間負責全廠范圍內的輸變電系統和機泵等設備電氣部分的維護、檢修,以及設備檢修時電氣部分的拆裝。

電機檢修前,電氣車間應保護性地拆卸聯軸器並將聯軸器零部件交生產車間保管。維修車間負責聯軸器的回裝、找正。

第八條 儀表車間負責全廠范圍內的'所有設備儀表部分的安裝、維護、維修、校驗,以及其他項目檢修時儀表部分的拆裝;

第九條 預算科負責全廠大修(搶修)外協施工項目的施工費用預(決)算。

第三章 檢修計劃編制

第十條 檢修計劃的編制分為年度裝置大修計劃、日常(月度)檢維修計劃、臨時搶修計劃。

第十一條 年度裝置大修計劃是根據全廠每年編報年度綜合計劃的通知而編制年度綜合計劃。

第十二條裝置(設備)臨時搶修計劃是根據生產安排或裝置(設備)存在故障,( )需對裝置(設備)進行臨時修復的計劃,裝置或大型設備搶修計劃必須在煉化公司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 裝置大修計劃:

(一)得到廠計劃科的通知後,各單位開始編制下一年的裝置大修計劃。各單位應及時收集需報裝置大修計劃的有關圖紙、資料、技術數據及經濟指標,項目計劃要全面、准確。

1.車間的大修項目計劃編制後,車間應組織領導、管理人員開會討論,車間一把手審批後報職能科室。

2.職能科室(機動科、電氣儀表管理科、基建科)組織有關單位對全廠的大修項目計劃進行討論。

3.大修項目計劃編制定稿後,生產車間先送其主管領導審批,然後送職能科室審核,最後送職能科室主管領導審批。

4.職能科室將全廠各單位的大修項目計劃進行匯總,送預算科做費用預算,然後報計劃科。

5.計劃科組織召開廠計劃審查會討論通過,經廠領導同意上報煉化公司。

(二)凡是列入停工計劃的技改技措項目,技術科匯總後,報機動科。由技術科牽頭負責項目實施,機動科組織施工。

(三)大修項目計劃確定後,由歸口管理部門通知車間在OA系統申報材料計劃。

(四)綜合大修項目、搶修項目費用,由年度計劃修理費支付,計入生產成本。

(五)在裝置檢修開始前1個月,各生產車間編制裝置大修(搶修)方案,內容應包含:裝置檢修(搶修)概況、車間組織機構、檢修項目計劃、施工網路圖。

1.對裝置運行存在問題簡述,列舉本次檢修(搶修)中主要解決的問題;

2.檢修(搶修)項目計劃應分類、分項清晰,規格型號、數量等准確;

3.說明檢修(搶修)計劃停工吹掃時間、開工時間及檢修時間。

4.外協施工項目,必須明確項目負責人;每頁項目計劃表底應有設備主任及機動科負責人簽字;車間自檢項目詳細明確,落實到人(實施人、班長及項目負責人)。

5.裝置大修(搶修)方案編制完成後,由車間領導、生產主管廠長、生產科、技術科、機動科審批。

6.大修(搶修)招標計劃由職能部門編制,機動科統一上報。

第十四條 日常(月度)檢修計劃:

(一)設備月度檢修計劃由生產車間針對本車間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隱患而提出,計劃內容全面、准確、工作量明確,在每月10日前上報機動科。機動科審核後,15日前報計劃科,由計劃科將審核後的計劃下發到車間,小修由生產車間組織實施,大修由機動科組織實施。

(二)檢修計劃一經下達,不得隨便增加和修改,以保證計劃的准確率,並以此考核各單位。

第十五條裝置臨時搶修計劃,由車間編制搶修計劃、機動科組織實施。車間將搶修計劃編制完成後,報機動科審批通過,車間報計劃科,由計劃科上報煉化公司相關部門按程序審批。搶修項目特別緊急的,可以直接報機動科,同意後先實施,後補計劃。

第四章 檢修施工管理

第十六條 檢修材料、配件的領用管理:

(一)裝置大檢修設備、配件領用按照"延安煉油廠大檢修材料領用辦法"執行。

(二)日常設備維護檢修材料由車間設備技術員根據車間設備運行狀況,及時准確每月向機動科、供應科申報月度材料消耗計劃。檢修材料、配件由生產車間領用。設備配件的質量由生產車間和施工單位安裝前共同確認,對不能確認的上報全廠機動科。配件不合格退回供應科。

第十七條 日常(月度)檢維修的施工管理:

(一)當設備發生故障需要檢修時,車間做好檢修前的准備工作,在符合檢修條件下,由車間設備技術員通知維修車間,並填寫"設備請修單".

(二)維修車間接到請修單後,派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前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後,按照設備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並填寫"檢修記錄".

(三)對於檢修中出現的重大疑難技術問題,由檢修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時上報機動科,由機動科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四)檢修完畢後,檢修人員通知請修單位設備技術員,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驗收,將填好的檢修記錄移交檢修單位,並經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五)主要設備和關鍵設備發生故障,生產車間在和維修車間聯系的同時,還要及時向機動科匯報,機動科要及時組織處理。

第十八條 臨時搶修的施工管理:

(一)當危及安全生產或正常上班時間以外主要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需要搶修時,由生產單位報生產科,生產科通知相關單位安排檢修。

(二)裝置停工搶修,由全廠主要生產領導決定,由機動科組織有關各職能部門、生產單位制定搶修方案,按方案實施。

第十九條 裝置停工大檢修的施工管理

(一)裝置停工大檢修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大檢修指揮部,明確組織機構、各專業組負責人、專業組職責等。

2.檢修前由生產科負責,組織其它專業科室、生產車間協助編制《煉油廠裝置停開工方案》,經廠及煉化公司專業部室審核後實施。

3.檢修前由機動科負責,組織其它專業科室、生產車間協助編制《煉油廠裝置檢修方案》,經廠、煉化公司專業部室審核後實施。

4.裝置(設備)檢修前外協施工單位必須接收安全教育,與各廠安全科簽訂安全施工合同或協議,否則不得施工。

5.檢修前要做好檢修的"十落實"工作。即安全措施落實,組織工作落實,施工項目落實,檢修時間落實,設備、零部件落實,各種材料落實,勞動力落實,施工圖紙落實,政治思想工作落實。,尤其要嚴格對到貨材料、設備進行驗收,防止不合格材料、設備到達現場。

6.檢修前機動科組要組織相關部門、施工單位完成施工交底,達到項目任務交底,施工圖紙交底,質量標准交底,施工安全措施交底,設備零部件、材料交底。

7.機動科負責編制全廠大檢修施工網路圖。關鍵設備及重點檢修項目由施工單位編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預案和網路圖,由機動科審核同時報公司機動設備部審核備案。

(二)施工中檢修單位嚴格執行《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規章制度和"延安煉油廠檢修標准化流程"規定,確保檢修安全。

(三)檢修工作要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嚴格按檢修技術規程中質量標准執行。關鍵設備檢修必須有中間驗收環節,項目負責人對中間驗收質量把關,簽字。

(四)裝置大檢修的現場管理

1.大檢修開始時間以安全科組織各相關單位安檢合格後為准,嚴禁私自安排施工單位人員提前進入現場。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應嚴格遵守我廠和大檢修指揮部的相關要求,不得隨意拆卸、焊接、登高等作業。

3.裝置大檢修開始後,檢修指揮部要抓緊計劃項目、隱蔽項目的檢查落實。

4.大檢修單個(如:大型機組、高危裝置等)項目實施前,生產車間要與施工單位辦理交接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票證和現場檢測。

5.大檢修期間的各項管理工作由大檢修指揮部下設的各專業組分工負責。

6.裝置大檢修實行文明檢修,檢修現場要堅持做到:

"三條線"(工具擺放一條線、配件、零件一條線、材料擺放一條線;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鉛粉不見天;

"三不落地"(配件零件不落地,工具、量具不落地,油污、雜物不落地);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卸、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設備,不亂打破保溫層,不亂用其它設備的零配件)。

7.檢修現場施工安全的管理執行延安煉油廠《檢修現場施工安全須知》。

第五章 檢修驗收、簽證及資料歸檔

第二十條 關鍵設備、主要設備、重點工程及裝置竣工驗收由大修質量監督組進行驗收,檢修記錄由生產車間存檔。特種設備檢驗報告由機動科存檔。

第二十一條 一般設備及工程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驗收,檢修記錄由車間存檔。

第二十二條 檢修完的設備、管道等都要達到完好標准,做到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氣)、不漏物料、不漏電。

第二十三條檢修工程量的簽證:

(一)檢修前生產車間向施工單位出具"檢修工程施工指令單".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檢修工程施工指令單"的施工范圍施工,不允許擅自擴大施工范圍。在大檢修開始後新增的檢修項目,施工單位應報請機動科批准並填寫"檢修工程施工指令單"方可施工。

(二)檢修項目完成並經過驗收後,生產車間出具《工程量簽證單》。

(三)大檢修項目在檢修完工後1個月內完成簽證,日常維修在檢修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考核執行《延安煉油廠設備管理月度考核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機動科負責解釋與監督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延安煉油廠裝置(設備)檢修管理規定》(延煉發〔2010〕6 號)同時廢止。

❷ 中國石油化工防雷防靜電檢修有哪些規范

  1. 做好檢測前的准備工作,了解被測單位的生產流程和產品性能,根據有關防雷規范,確定防雷類別。根據被測對象的特點制定防雷檢測的方案。


  2. 防雷及防靜電接地檢測中需注意的要點

    2.1防直擊雷裝置檢測

    2.1.1化工企業建築物上防雷裝置及建築物內部設施防雷裝置的檢測應按照《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檢測;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其電力設備防雷裝置應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檢測。在這些檢測工作中,要特別注意檢測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的防雷保護情況。此時需區別放散管等有無管帽情況,當有管帽時保護范圍應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表3.2.1確定;若無管帽,接閃器與排放管的間距應符合《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第3.2.1條規定,若條件允許,最好設置在距排放管5米以外,其保護范圍如圖1所示。在第一類防雷建築物的檢測中,還要注意檢測防雷裝置地網的獨立性及與周圍金屬物的間距等的設置情況。

2.1.2除一些常規的建築物防直擊雷裝置外,化工企業中更多的是一些戶外化工裝置的防 雷設施的檢測。規范明確規定,露天布置生產工藝裝置,當金屬罐(管)壁厚度_>4mm時,可 不設單獨的接閃器,但應有可靠接地,接地點不應少於2處;兩接地點間距不宜大於30米。 事實上,需要防雷的大部分金屬罐(管)壁厚都超過4mm,按規范要求只做防雷接地就可以 了。但在實際檢測工作中需注意,有些工藝裝置頂部有許多自控裝置,如電子自控閥、電子 流量計、電子溫度感測器等等,這些裝置所處的位置存在雷擊風險,應注意檢查其是否處於 直擊雷保護區內,有無防雷措施。
2.1.3化工企業內的儲罐環境中往往存在大量的腐蝕物質,新建時防雷防靜電裝置都能按 規范要求做好,但經過一段時間運行後,極易造成儲罐接地線(帶)等防雷裝置受腐蝕而失效 甚至斷開,對這類場所的檢測,1要注重連接截面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要注意維保、重置後 的復位連接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1.4化工企業中各類生產廠房(除第一類防雷建築以外)、戶外裝置,所有金屬設備、框架、管道、電纜金屬保護層(鎧裝、鋼管、槽板等)和放空管等,均應連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專用引下線、混凝土柱子內的鋼筋,亦應在最高層頂和地面附近分別引出接到接地線(網)。
2.1.5新建的戶外工藝裝置都能按規范設置防雷防靜電裝置,但化工企業由其特殊性,往往會根據生產工藝要求不斷的技改會增設許多生產設備,如放散管、排風管、安全閥、呼吸閥、放料口、取樣口、排污口等等。對於爐區,塔區,非金屬外殼的靜設備區,高大、聳立(坐地)的生產設備,機器設備區的大型壓縮機、成群布置的機、泵等轉動設備,罐區,可燃氣(液)體裝卸站、粉、粒料桶倉,框架、管架和管線以及不能作為接閃器的金屬設備:冷卻塔、煙囪和火炬,戶外高處易遭受直擊雷的燈具和電器等等,均應檢測是否按相關防雷規范實施,接地是否符合標准要求。


2.2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裝置檢測
2.2.1可燃氣(液)體儲罐、工藝管線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的信號線,應檢查其是否用鎧裝
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是否與罐體可靠連接並接地。
2.2.2電力和自動控制、通信線纜,應檢查其是否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是否接地,有無安裝電涌保護器;電力和自動控制、通信線纜應分開敷設並設隔離屏蔽。
2.2.3電纜橋架是否採用金屬材料,在進出建築物處、轉彎處有無設置接地裝置。
2.2.4化工企業各類架空管道較多,要分清管道的使用性質(是否屬於易燃易爆環境),分別對
待。對易燃和可燃氣(液)體管道的法蘭、閥門的連接處檢測,首先應檢查是否要用金屬線跨接,其次檢查金屬跨接線是否完好,最後是測試過渡電阻。規范規定:過渡電阻值應卯.03Q。但由於金屬管道能構成多個電氣迴路,在實際檢測中測得的過渡電阻往往是多個迴路的並聯電阻,而不僅僅是跨接處的過渡電阻。筆者認為,多個迴路代表有多個雷電流泄放通道,只要並聯電阻值如.03fl,也能起到快速泄放雷電流的作用,其他迴路也充當了跨接線的作用,同樣能起到跨接兩端電阻so.03Q的作用,使跨接兩端基本處於等電位狀態,消除跨接處的雷電火花。


2.3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
2.3.1對金屬罐、設備、管道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同樣應當重視連接過渡電阻以及接地連接的可靠和完整性;
2.3.2對易燃和可燃氣(液)體管道的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應重點檢查下列部位是否有防靜電接地:a進出裝置或設施處:b爆炸危險場所的邊界;c管道分岔處及長距離無分岔管道每隔一定距離;d管道泵及其過濾器、緩沖器等。
2.3.3對生產區域檢查時,要查看靜態和動態設備(包括管道)是否共用接地,檢查靜電導除裝
置的金屬接地連接網路;金屬配管中間的非金屬導體管段, 除需做特殊防靜電處理外, 兩端的金屬管應分別與接地干線相連,或用截面不小於6mm2的銅芯軟絞線跨接後接地;非金屬導體管段上的所有金屬件接地是否設置並可靠,如圖2所示;但金屬管段已作陰極保護處理的可不設防靜電接地。

2.3.4應檢查易燃物品裝卸場地有無設置供車、船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並檢測其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
2.3.5應檢查易燃工作場所的入口處有無設置消除人體靜電裝置,並檢查或檢測其是否符合相應技術規范要求。


2.4接地電阻的測試
2.4.1在定期檢測時,應注意檢查接地及連接材料的腐蝕程度,比較接地電阻阻值是否存在異常,查驗連接部位的堅固狀況。
2.4.2除第一類防雷建(構)築物應用獨立接地裝置外,其餘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
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gQ,如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與上述系統共用接地,該接地電阻應s1Q。
2.4.3若是獨立布設的防雷接地裝置,一、二類建(構)築物要求其沖擊接地電阻<lOf2,電氣保
護接地電阻gQ。值得注意的是戶外化工裝置防雷接地電阻因裝置內化學產品爆炸危險性不同或行業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規定,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於30fl;而《氫氣站設計規范》規定,氫氣罐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Q;《石油庫設計規范》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旌工規范》規定,鋼油罐、液化石油氣罐及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等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Q;等等。
2.4.4在防靜電接地電阻的檢測中,需注意其接地電阻因環境爆炸危險程度不同或行業要求不同而有所差異,應仔細查閱有關行業規范。如:氫氣站要求其接地電阻510Q;《石油庫設計規范》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地上或管溝敷設的輸油(氣)管道防靜電接地裝置宜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合用,其接地電阻s30Q,其它(專設)防靜電接地電阻s100Q;《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每組專設的防靜電接地電阻宜<100Q。
2.4.5化工企業內地下金屬管道比較多,測試接地電阻時要尋找合適的布設輔助接地極的地方,盡量遠離地下金屬管網。各測試點測試時應按要求進行三次測量,取平均值為測試數據。


——源自《化工企業防雷及防靜電接地檢測工作探析》

❸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規范防雷裝置檢測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禦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進行檢測的活動。第三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第四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第五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製。資質證有效期為5年。第六條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賴保護的原則。第二章資質申請條件第七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防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三)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並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人員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與防雷、建築、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

(四)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並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能力和良好信譽。

(六)用於防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並在有效期內。第八條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2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6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5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近3年內開展的防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於300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事故;防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90%以上。

(三)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

(四)取得乙級資質3年以上。第九條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1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3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等工作3年以上,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知識和能力。

(二)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設備(見附表1)。第三章資質申請與受理第十條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法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第十一條滿足本辦法第七條和第九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乙級資質。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申請表》(見附表2);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專業技術人員簡表》(見附表3),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證明和《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手冊;

(五)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儀器、設備及相關設施清單;

(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復印件。第十二條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的甲級資質。申請單位除了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書面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現有資質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近3年已完成防雷裝置檢測項目表》(見附表4)和氣象主管機構質量考核情況;

(三)近3年20個以上防雷裝置檢測項目的相關資料。

❹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的理解和貫徹的情況。是安全生產檢查的重點。下面就跟著我一起來看看安全生產檢查有哪些內容吧。

基礎安全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並以文件形式下發:)

(1)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查企業是否下發文件,有無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本 責任制文本是否結構完整、條理清楚、責任明確

(2) 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5) 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管理機構

(1) 設置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符合規定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查相關文件 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符合要求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以文件形式下發:)

(1)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查企業下發的文件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本文本結構是否完整、條理清楚、規定明確

(2)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3) 安全會議制度

(4) 安全檢查制度

(5) 隱患整改制度

(6)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7) 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 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9) 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

(10) 事故管理制度

(11) 是否制定崗位操作安全規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發,並在相應崗位上公示查企業下發的文件和有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文本 文本結構是否完整、條理清楚、規定明確

(12)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當地安監部門備案查應急救援文本及備案註明 應急救援預案結構完整規范,應急救援組織或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明確,物資和器材按規定配備,明確定期組織演練,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帳(根據企業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查看對應的台帳、記錄,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1) 安全會議台帳 檢查台帳根據制度定期召開會議,主要領導親自參加,會議議題明確,決定落實到位

(2) 安全檢查台帳 根據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檢查結果登記清楚,發現問題應記錄解決期限和結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參加安全檢查

(3) 隱患整改台帳 檢查台賬完整記錄隱患整改期限、內容、責任人和整改結果

(4) 安全設施登記、維護保養及檢測台帳記錄完整、規范

(5) 特種設備登記及檢測、檢驗台帳記錄完整、規范

(6) 職業衛生檢測台帳 記錄完整、規范

(7) 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8大危險作業票證記錄 記錄完整、規范

(8) 事故管理台帳 事故及未遂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上報、原因、處置方法、責任追究記錄完整

(9) 安全費用投入台帳 隱患整改、安全培訓、安全評價等費用列支清晰

(10) 重大危險源登記檔案查重大危險源檔案 記錄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等內容,並報安監部門備案

(11) 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查演練記錄 記錄演練時間、內容、評價和總結

5.安全培訓教育(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相關從業人員是否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是否具備相應資格:)

(1)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查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在有效期內

(2) 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抽查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在有效期內

(3) 其他從業人員是否經相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並考核合格查相應教育培訓記錄 應提供每一名培訓人員姓名、工種、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成績、本人簽字等記錄

(4)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是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查相應教育培訓記錄

(5) 換崗、離崗6個月以上從業人員是否經復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查相應教育培訓記錄

(6) 新職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企業執行與遵守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備案情況
1 是否建設在政府規劃的化工區域內查區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營業執照查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許可事項是否屬實,是否在有效期內

3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是否經設立安全審查查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批准書(意見書)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是否在有效期內

4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是否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審批文件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

5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是否經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查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審批文件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

6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查安全生產許可證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許可事項是否屬實,是否在有效期內

7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是否已報安監部門備案查備案文件 查驗是否具備,是否在有效期內

8 是否定期開展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是否已報安監部門備案查備案文件 查是否具備,是否在有效期內

9 企業的危險化學品是否已登記查危險化學品登記材料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登記事項是否屬實

10 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具有環保部門的批文查批准文件 查驗是否具有批文,批準的劇毒品品名、數量是否與實際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內

11 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是否對其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並報安監部門備案查備案文件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許可事項是否屬實,是否在有效期內

12 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的,其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的處置方案是否已報安監部門備案查備案文件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許可事項是否屬實,是否在有效期內

13 生產第一類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取得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生產第二類、第三類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進行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備案查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備案文件 查驗證照是否具備,許可事項是否屬實,是否在有效期內
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要求 現場檢查情況

(一)、總體布局

1 廠內建構築物與周邊相鄰建構築物安全防護間距甲類廠房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m,與民用建築和設施的距離不小於25m。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與廠外道路不小於15m。

2 生產設施、儲存裝置、道路、生活設施、架空電力線之間安全間距甲類廠房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甲類貯存設施與民用建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不應小於30m。

3 甲類廠房、甲類庫房、甲、乙類液體貯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不小於電桿(塔)高度的1.5倍;丙類液體儲罐不應小於1.2倍

4 廠房之間及其與乙、丙、丁、戊類庫房、民用建築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4.1規定。

5 甲類庫房及其與建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廠內外道路路邊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5.1規定。

6 乙、丙、丁、戊類庫房之間及其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5.2規定。

7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堆場的布置和防火間距不應小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4.2.1、4.2.2、4.2.3、4.2.7、4.2.8、4.2.9、4.3.1、4.3.3、4.4.1、4.4.6、4.5.1、4.5.3規定。

8 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與廠內主要道路(路邊)間距不小於10m;廠外道路路邊不小於15m。

9 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3.1

10 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表3.3.2

11 廠房(倉庫)防爆、安全疏散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3.6章、第3.7章、第3.8章的要求。

12 生產設施、儲存裝置與廠界安全間距廠區圍牆與廠內建築之間的間距不宜小於5m,且圍牆兩側的建築之間還應滿足相應的防火間距要求。佔地面積大於3000m2的甲、乙、丙類廠房或佔地面積大於1500m2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於4m。

13 廠房、建構築物耐火等級甲、乙類生產廠房、貯存庫房的耐火等級不低於2級。

14 警戒區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場所應設置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15 其他方面 安全評價報告與企業實際符合情況。

(二)、消防設施

1 火災報警系統 甲、乙、丙類生產廠房和物品庫房應根據基級別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 工藝裝置和貯罐區設置的消防給水系統根據生產工藝裝置的性質、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設置消防水系統,消防用水可由給水管網、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給,且應設置可靠的取水設施。

3 室外消火栓設置的規格和數量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為65mm的栓品;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和數量及品徑符合規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m。

4 滅火器數量、種類配置合理並定期檢查根據火災類型和場所的危險等級確定滅火器類型的選擇,配置數量應符合規范要求;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當選用同一類型滅火器時,宜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5 電氣防爆 根據生產、貯存場所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三)、生產區域

1 安全防護措施 生產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場所具備的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措施、防護措施

2 對具有或能產生危險和有害因素的工藝、作業、施工過程,應採用綜合機械化、自動化或其他措施,實現遙控或隔離操作。

3 應防止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具有或能產生免除和有害因素的設備、設施、生產物料。

4 易燃易爆作業場所操作控制室應單獨設置,並應遠離危險裝置;操作室與有爆炸危險裝置間應有防火、防爆牆分開,並控制危險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數量。

5 現場是否用事故應急排放或處理設施。

6 甲乙類生產場所辦公室、休息室的設置是否合理。

7 生產現場的安全附件上是否有檢驗標簽或銘牌。

8 警示標志 生產經營場所、儲存場所、具有危險的區域性地段均要張貼(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標志(識)。

9 檢測與報警設施 工藝裝置火災爆炸危險部位,應設置超溫、超壓、報警(聲、光)和安全連鎖裝置。

10 可燃氣體(蒸氣)可能泄漏擴散笮,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漏報警裝置。

11 有可能泄漏有毒物品、有毒氣體或易造成中毒的作業場所,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施。

12 應急撤離通道 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13 建築物的安全疏散門,應向外開啟,其數量符合要求。

14 設備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布置合理。

15 疏散通道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16 泄壓設施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應設置泄壓設施,其泄壓面積按《建規》要求。泄壓設施宜採用輕質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泄壓的門、窗等。

17 可能引起超壓的設備應加裝緊急泄壓裝置。

18 有突然超壓或發生瞬時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反應設備,應裝爆破片和導爆管。

19 防雷設施 工藝裝置內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鋼罐等,必須設置防雷接地措施。

20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完好,避雷帶與引入線應採用焊接連接。

21 防靜電措施 對爆炸、火災危險場所內可能產生的靜電危險的設備和管道應採取靜電接地措施。

22 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棧台和碼頭的管道、設備、建築物、構造物的金屬構件和鐵路鋼軌等(作陰極保護者除外),均應作電氣連接並接地。

23 在爆炸危險區域內輸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應採用跨節等防雷防靜電措施。

24 防靜電措施 在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及儲存場所,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25 在爆炸危險區范圍內的皮帶傳動轉動設備應採用防靜電皮帶。

26 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場所應採用不發火地坪。

27 防泄漏 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防止液體泄漏和流散的事故槽、砂堆等設施。

28 開停工、檢修和加料作業中,可能有可燃液體泄漏、漫流的設備區周圍,應設置圍堰和導液設施。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必要的泄險區。

29 阻火設施與呼吸閥 可燃氣體(蒸氣)放空管、排氣管出口處(放散口),必須設置阻火器。

30 輸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布置易燃易爆場所、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31 生產備料管理 廠房內設置甲、乙類物品的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並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小時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部分隔開。

32 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滅火方法不同的物料必須分離清楚。

33 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應隨用隨領,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餘要及時退回。

34 設備管理 壓力容器、鍋爐、電梯、起重機、廠內動車是否經當地技監部門檢測合格並取得使用證及定期校驗情況。

35 設備的安全附件定期校驗情況。

36 特種設備登記及檢測、檢驗台帳。

37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是否合理、上牆情況。

38 升降機的限位、護欄、導軌、防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 現場設備標志情況(設備位號、保養人、使用日期)。

40 壓力管道的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情況。

41 管道色標、流向等是否符合規定。

42 重大危險源場所 重大危險源場所的安全設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

43 其他方面 生產場所“跑、冒、滴、漏”情況。

44 作業人員是否持證,對崗位熟知程度(現場抽查)。

45 是否存在非法生產、儲存危化品的行為。

46 生產現場是否有生產異常情況處置措施。
倉庫管理
1 管理要求 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

2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標識。

3 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應由專人管理,核查登記出入庫情況。

4 劇毒化學品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是否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是否實行“五雙”保管制度。

5 根據各類危險化學品的不同性質、庫房條件、滅火方法等進行嚴格的分區分類,分庫存放。

6 不得在庫房內對貯存的危險化學品分裝、改

裝、開箱(桶)檢查作業。

7 儲存條件 儲藏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庫房,應冬暖夏

涼、乾燥、易於通風、密封和避光。

8 貯存化學危險品庫房應設置通風設施降溫、測溫設施等防護設施。

9 危險化學品庫房貯存遇水燃燒爆炸的物品倉庫,應設有防止水浸漬的設施。

10 甲、乙類庫內不得設辦公室、休息室。

11 危險化學品庫房應設置有效防止易燃液體流散的裝置,並與外部雨水污水管道相隔離。

12 防雷、防靜電設施 庫房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完好,避雷帶與引入線應採用焊接連接。

13 生產的危化品包裝上是否有安全標簽,是否有安全技術說明書。

14 防雷、防靜電設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分庫儲存,堆放應留出充足的垛距、牆距、頂距、柱距、通道距離。

15 定期對倉庫內外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易燃易爆原料、成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防止跑、冒、滴、漏。

16 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允許直接落地存放。根據庫房地勢高低,一般應墊15cm以上。遇濕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應根據情況加大下墊高度。

17 貯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標明一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險特性和滅火方法。

18 危險化學品庫房內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儲罐區
1 布局要求 火災危險性屬於甲、乙、丙類液體燃料罐區宜位於企業邊緣的安全地帶,且地勢較低而不窩風的獨立地段。

2 貯罐區的罐間距應符合要求

3 警示標志 危險化學品儲罐區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標識,每個危險化學品儲罐應有標明名稱儲存物品、容積、危險特性和滅火方法的標識。

4 阻火設施與呼吸閥 儲存甲、乙類油品(易燃液體)的固定頂油罐(貯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氣管上附件(如呼吸閥、安全閥)必須裝設阻火器。

5 圍堰、泄險與防護堤 防護坦的高度應符合規范要求;儲存罐組應設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應小於其中最大儲罐的容量。

6 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應採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7 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並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8 壓力容器 各種承壓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 報警和連鎖設施 地上立式儲罐設液位計或高、低液位報警器。頻繁操作及等於和大於50000m3的油罐設自動連鎖切斷進油裝置。

10 消防設施 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於28℃,沸點低於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設施的電器開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外;儲罐外壁需設置環狀消防冷卻水管道及消防水滅火或消防匯沫滅火設施。

11 防雷設施 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鋼罐等,必須設防雷接地。

12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執著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完好,避雷帶與引入線應採用焊接連接。

13 防靜電措施 對爆炸、火災危險場所內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設備和管道應採取靜電接地措施。

14 在爆炸危險區域內輸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應採用跨節等防雷防靜電措施。

15 在易燃易爆物質儲存場所,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16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和裝卸棧台,應設靜電專用接地線(樁)。

17 槽車進入裝卸區時,需戴尾氣阻火器並與裝卸區的靜電接地卡連接。

18 裝卸、運輸 危險化學品應由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裝阻火器,並懸掛“危險品”標志。

19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超載超限。

20 裝運危險貨物應採取相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火、防水、防凍、防泄漏等措施。

21 危險化學品裝卸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相應的防護衣、帶防護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磨擦和撞擊。

22 性制裁相柢觸與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裝混運。

23 危險化學品裝卸前,能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對裝有劇毒品的車輛,卸後能洗刷干凈。

檢查意見: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被檢查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備註:1.檢查結果“是否”一欄中對有或是的填“√”,對無或否的填“×”;2.除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外,對其他檢查項目在“評價”一欄中對打“√”檢查項目按“好”、“較好”、“差”三個等級評價,無或否的不用填。

猜你喜歡

1. 2016安全生產檢查計劃

2. 安全生產檢查通知書

3. 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總結

4.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範本

5. 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檢查表

6. 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方案

7. 鄉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計劃

❺ 氣密性檢測國家標准

一、執行標准:
1、《PVC塑料窗》JG/T3018-94
2、《建築外窗承受機械力的檢測方法》GB9158-88
3、《建築外窗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7106-2002
4、《建築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7107-2002
5、《建築外窗水密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7108-2002
二、檢測內容:
1、尺寸偏差
2、開啟力
3、抗風壓性能
4、氣密性
5、水密性
三、檢測設備:XMCY-C型門窗檢測儀、捲尺、測力計
四、檢測細則:
4.1:外觀質量:窗的表面應平滑,顏色應基本均勻一致,無裂紋、無氣泡、焊縫平整,不得有影響使用的傷痕,雜質等缺陷。
4.2:尺寸偏差:
4.2.1:窗框、窗扇外形尺寸的允許偏差見表
窗的尺寸偏差 mm
窗高度和寬度的尺寸范圍
300-900
901-1500
1502-2000
>2000

窗尺寸允許偏差
≤2.0
≤±2.5
≤±3.0
≤±3.5

對角線尺寸之差
≤3.0

五金配件、密封條等的質量應與窗的質量相適應。
4.3開啟力:
4.3.1試樣數量及取樣方法:
同一種窗的試件數量為三件。試樣選取方式為隨機抽樣或選送。
4.3.2試件的要求:
試件應為生產廠的合格產品,不可附加多餘的零配件或採用特殊的組裝工藝。
a、試件的鑲嵌應符合設計要求,或按有關規范進行。
(如因玻璃質量問題或鑲嵌質量不符合有關規范要求而在檢測過程中發生不正常的玻璃破碎現象時,應重新測定。)
b、玻璃厚度、型號和鑲嵌方式應符合生產廠的規定。
4.3.3試件的安裝:
試件的安裝應可能接近實際使用時的受力情況,安裝好的試件應符合設計時的標准狀態,如,窗面要豎直,下框要水平,不允許由於安裝而產生變形。
4.3.4檢測方法:
窗扇開啟力:
4.3.4.1靜力:松開窗扇的鎖,但不打開窗扇,在執手或操縱裝置上沿開啟方向施加靜力,測量能使窗開啟的最小靜力。
4.3.4.2動力:如靜力超過了規定值,需用猛拉窗扇的方式使窗扇開啟時,應作下述動力試驗。
用由50N重物自由下落時產生的力猛拉窗扇,確定能使窗扇開啟的重物下落高度(以mm計)。
該重物系在長度為1m,直徑為2-3mm的七股鋼絲合成的鋼繩上,鋼繩的另一端和執手或操縱裝置相連接,測定時先將窗扇的鎖松開,然後在開啟方向施加動力。
4.3.4.3移動窗扇所需的力(靜力)
緩慢地移動窗扇,測量運動過程中所施加的力。
記錄在開啟和關閉過程中所需力的最大、最小值。
4.4氣密性能:
4.4.1檢測准備:
4.4.1.1試件的數量:
同一窗型、規程尺寸應至少檢測三樘試件。
4.4.1.2試件的要求:
試件應為按所提供圖樣生產的合格產品或研製的試件。不得附有任何多餘的

❻ 在石油化工生產裝置檢修中,安全員監督檢查的重點部位和重點行為是哪些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內容:
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高溫、高壓操作,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人命關天的大事故。因此,搞好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僅關繫到企業的正常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還關繫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下面就如何搞好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談一些粗淺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一、責任到人,層層落實。建立健全以法人為首落實到班組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形成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立體式、全方位責任到人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成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懂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設兼職安全管理員。各級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將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每一個人;根據業績,實行工獎掛鉤,按級考核,按月結算;築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斜向到角」的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安全生產管理網,把安管責任真正落實到人。
二、建章立制,嚴肅紀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無拘無束。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企業實際,制訂一套全面細致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如《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職工獎勵和違規處罰制度》等等制度。有些制度、規程、責任制要掛到崗位上,提醒曉於崗位人員貫徹落實,以制度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思維,做到以法治廠,以制度管人。以便使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三、培訓教育,持證上崗。制訂年、月度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的培訓教育計劃,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多樣化、專業化、系統化。職工(包括崗位調動人員和外來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面要達到100%,未經教育及考試不合格者禁止上崗操作。特殊工種(電工、金屬焊割、起重機械和電梯、機動車輛駕駛、登高作業、鍋爐、壓力容器、製冷等)和其它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嚴格按照行業要求和有關法定文件規定執行,做到持證上崗。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教育,確實讓員工知道並掌握安全生產的知識和技術,「變不懂安全為懂安全,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人人管住自己,守好「責任田」,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所傷害」。
四、經常檢查,消除隱患。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包括工藝紀律、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公司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門至少每周一次,車間(工段)至少每日一次。安全檢查公司應經常進行普檢、抽檢、專檢;車間應經常進行自檢、互檢:主管領導和安全員應經常進行巡邏檢、監督檢:班組應進行上班檢、下班檢和過程檢,並做好安全交接班。檢查要有記錄,發現隱患或問題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完成。
五、尊重科學,按規操作。制訂科學的、系統的、規范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工藝管理、設備管理和現場管理,嚴肅工藝紀律和設備的安全操作。平時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提高設備檢修質量,定期進行檢查檢測,嚴格按規操作,杜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預見性,落實事前防範措施,將可能存在或發生的事故隱患或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安全裝置,完整好用。重點部位、危險崗位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切忌圖省錢不配或帶病作業;消防器材和事故應急處理器具,必須按規定標准設置配備,並實行嚴格的「定置管理」制度,無故不得隨便動用。對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附件、消防器材和事故應急處理器具,要落實專人管理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換,確保安全裝置、附件和消防器材、應急器具,完整好用。
七、票證管理,從嚴把關。化工區內進行各項作業,必須辦理相關的安全作業證,並實行嚴格的票證管理制度。如「動火安全作業證」、「設備內安全作業證」、「高處安全作業證」、「動土安全作業證」、「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吊裝安全作業證」、「斷路安全作業證」等,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發布的《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辦事。程序要清,控制要嚴,防範要緊,責任一定要明確,措施一定要落實,禁止搞形式、走過場和未批先做,盲目蠻干冒險作業。一般實行專事專證、專人專證、專人簽字確認、專人檢查監護。化工生產現場情況復雜,如不實行嚴格的票證管理制度,往往會造成重大事故的發生。
八、安全例會,定期召開。定期召開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認真總結、提高、交流、反饋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教訓,找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制訂相應的整改決定和防範措施,並對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檢查,使之落到實處。安全例會,公司至少每月一次,車間(工段)至少每周一次,重點項目實施、發生事故或發現重

❼ 甲、乙類儲罐區為什麼要安裝可燃氣體檢測裝置

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漏報警裝置。
根據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相關的安裝規范、使用規范、設計規范的要求,生產或使用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包括甲類氣體和液化烴,甲B類液體的儲罐區,裝卸設施,灌裝站等,應按本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

❽ 電力設備儀器儀表檢測規定

工業生產中應用的熱工儀器儀表設備,涉及的種類多,應用區域分散,因此基於其應用區域進行分析,實施分量檢定也為常用的一種檢定手段。其中分量檢定作業在實施中,顧名思義即為通過分散檢測,單一分析,綜合評定的手段,進行熱工儀器儀表計量裝置的運行狀態及運行性能檢測,以此通過分散檢測,綜合分析的手段,進行整體機組中熱工儀器儀表裝置運行性能的分析和評定,並針對各儀器儀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評估。另外基於工藝技術運行中的差異性,關於熱工儀器儀表設備的分散檢定,作業人員應從不同運行階段,不同運行周期進行運行數據的檢測,規避因數據檢測疏漏,造成的後期評定結果不客觀、不準確的現象。

2、總量檢定

熱工儀器儀表裝置在運行中從整體的運行效果評估,其裝置運行異常則對應生產異常及生產事故現象,反之則為運行平穩生產合格。因此基於裝置設備的運行狀態,實施熱工儀器儀表運行狀態的總量檢定,則為常用的一種檢定方式和手段。實際運行中總量檢定作業的實施,主要基於專家系統,出廠設計數據,通過總量檢定的方式進行熱工儀器儀表運行數據的檢測,並基於原始設定數據比對儀器儀表設備的運行狀態,基於此進行熱工儀器儀表運行性能和運行質量的評估。實際應用中具備檢測效率高,檢測成本低的優勢。
3、模糊分析

從當前熱工儀器儀表計量檢定作業的實施現狀,以及實施中的具體分析手段進行評估,模糊分析為檢定技術實施中的主要特點。其中在實際發展中模糊分析特點,主要表現為:檢定技術在實施中通過非具體性的數值分析,進行最終儀器儀表裝置運行性能和狀態的評估,並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作出進一步的分析和評估,同時為後續生產設備機組運行參數的調整,運行生產工藝的調整提供參考依據。實際應用中該類分析策略及理論的應用,對於產品生產精準度不高以及較大生產指標范圍的生產設備裝置檢測,具備較高的應用優勢和效果,但對於生產精度要求高,標准化要求高的生產線,則存在數據分析專業性不足,以及分析結果不精準的現象。

4、標准化及規范性缺失

從當前熱工儀器儀表計量檢定作業實施中相關檢定技術的應用現狀,以及應用中的分析結果判定標准方面進行分析,由於檢定過程的非標化,造成在檢定後期的數據分析中,存在標准化及規范性缺失的問題,因此對於最終的測數據分析應用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基於此分析後期在熱工儀器儀表計量檢定自動化技術的發展中,為提升檢定技術的應用效果,研究人員還應從標准化及規范性操作的方向進行發展。

❾ 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的檢驗規則

7.1 例行檢驗
7.1.1 以下情況應做例行檢驗:
a.產品定型;
b.對產品性能有異議;
c.定型產品每二年一次。
7.1.2 例行檢驗內容規定如下:
a.電氣型裝置應包括6.1和6.2條全部內容;
b.機械型裝置按具體結構確定並應包括6.2條全部內容。
7.1.3 試驗樣機從出廠試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數量不少於三台。
7.1.4 試驗室每項試驗不應少於二台樣機。對不合格項目允許改進,改進後全部樣機均應通過該項試驗。
7.1.5 裝機試驗至少取一台樣機,試驗項目應全部合格,在進行綜合誤差試驗時,測試點按6.1.2.2條選擇。
7.2 定型檢驗
定型檢驗包括產品安全技術性能檢驗、工業性運行試驗和企業考核。
7.2.1 以下情況應做定型檢驗:
a.產品定型生產前;
b.產品型式、結構、材料、功能等有較大變動。
7.2.2 安全技術性能檢驗
7.2.2.1 資料審查
製造廠應提供必要的資料(產品標准、設計計算書、圖紙、使用說明書等)送審。
7.2.2.2 例行檢驗
按7.1.2條規定進行。
7.2.2.3 疲勞強度試驗
按6.3條規定進行。
7.2.3 工業性運行試驗
按6.4條規定進行。
7.2.4 企業考核
考核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和售後服務措施。
7.3 安裝調試檢驗
7.3.1 以下情況應做安裝調試檢驗:
a.裝置初次安裝於起重機上時;
b.起重機經過拆裝或轉移工作場地後重新安裝使用時;
c.裝置經過拆裝、重新使用時;
d.對裝置工作性能有懷疑時。
7.3.2 調試方法和程序按製造廠規定,調試內容應包括設定點的標定,設定點標定後,
按6.2.3條檢驗裝置綜合誤差,對於額定起重量隨工作幅度變化的起重機,測試點應不少於二點。按6.2.4條檢驗裝置最大超載防護能力。
安裝調試過程中,用戶主管安全和設備的負責人員應在場。檢測數據必須經現場二人以 上核對無誤,並記入安裝調試報告,裝入起重機檔案。
安裝調試後,對裝置設定點調節部分應加封記,嚴禁非主管人員調動。
7.4 定期安全性能檢驗
按起重機安全檢驗周期進行。
檢驗項目應包括6.2.2、6.2.3及6.2.4條內容。
對於額定起重量隨工作幅度變化的起重機,綜合誤差測試點應不少於二點。
7.5 出廠檢驗
每台裝置出廠前必須通過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應包括6.1.2、6.1.8、6.1.9及6.1.12條內容。

❿ 建築物防雷檢測國家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

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第二十條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認定。

第二十一條 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防雷裝置檢測後,應當出具檢測報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依法作出處理。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必須真實可靠。

第二十二條 防雷裝置所有人或受託人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已安裝防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託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和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閱讀全文

與生產裝置檢測規范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換下舊機械硬碟怎麼用 瀏覽:567
油點工具箱下載 瀏覽:182
電動車儀表總成如何加裝大燈 瀏覽:491
c067製冷片需要什麼散熱器 瀏覽:538
換軸機械鍵盤如何設置 瀏覽:602
賤人工具箱自動標注 瀏覽:930
機械鉗工怎麼考試時間 瀏覽:941
蘭州二手工程機械市場在什麼地方 瀏覽:237
如何提高供電設備檢修質量 瀏覽:421
合肥峰華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245
機床代號是什麼 瀏覽:341
小軸承企業如何生存 瀏覽:392
實驗室制No2發生裝置圖 瀏覽:761
生產pvc閥門的是什麼機器 瀏覽:983
台銘超聲波清洗機怎麼樣 瀏覽:465
宜賓宏一機械廠電話是多少 瀏覽:189
電傳動裝置分類 瀏覽:739
壓力機床型號中E是什麼意思 瀏覽:235
自來水閥門口徑20什麼意思 瀏覽:197
cnc數控機床直角怎麼弄 瀏覽: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