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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煤檢測裝置設計要求

發布時間:2023-01-30 20:01:56

A. 什麼是明火監測識別系統包括哪些內容

明火煤溫度監測系統

本明火煤監測裝置符合最新發布的國家標准《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中有關輸煤帶式輸送機系統「明火煤」監測裝置的規范要求,在保證監測靈敏、准確、報警及時、避免誤操作的前提下,充分考慮了火力發電廠的運行和安全生產對於可靠性、操作維護方便等方面的要求。
明火煤溫度監測系統採用紅外探測器來探測輸煤皮帶上的煤炭溫度,系統可以不停機滅火工作,單獨運行,就地操作。
當皮帶上煤炭溫度超過系統預設的預報警溫度閾值時,由明火煤監測主控機發出指令控制噴淋電磁閥動作,噴淋頭噴出消防水,實現滅火降溫;同時輸煤皮帶現場發出報警提示,提醒現場工作人員和監控人員當前輸煤皮帶上存在安全隱患。當安全隱患解除後,系統自動關閉報警提示。

1. 系統構成

明火煤溫度監測系統包括紅外探測裝置、噴淋滅火裝置和明火煤主控機三個部分。

圖 1系統結構示意圖

1.1. 紅外探測裝置

紅外探測裝置由8個進口紅外探測器組成,每兩個為一組,通過兩根支架分別安裝於帶式輸送機的上方一米左右的地方。每根支架上安裝四個紅外探測器,構成四條通道,各組信號之間相互驗證,以提高探測器的靈敏度。當8個紅外探測器中有探測器監測到異常溫度時,系統發出動作指令。系統的誤報率小於5%。
紅外探測器既可以對燃燒的明火做出響應,也可對位於表面以下的 「熱斑」做出響應。當面積為250mm×250mm、溫度為≥50℃的煤,以≤6m/s的速度通過探測器的探測區域時,探測器會及時發現。

1.2. 噴淋滅火裝置

噴淋滅火裝置主要包括:12個噴淋頭,管路系統,水流分配系統、控制閥、和余水清理等部分。噴淋滅火裝置受主控機的程序控制。具體流程如下:當紅外探測感應單元檢測到火情報警後,紅外探測控制器發出信號給明火煤監測主控機,主控機根據設定好的程序發出噴淋控制指令,通過電磁閥來驅動噴淋裝置對高溫煤炭進行噴淋。

1.3. 主控機

主控機實時獲取紅外探測器獲取的溫度信號,根據設定的報警溫度閾值,進行綜合判斷,發出相應的正確指令,遇到高溫情況,既可以控制現場聲光報警器發出報警,又可以控制噴淋滅火裝置進行噴水。


2. 主要技術參數

測溫范圍: -40~600℃

測量精度: ±0.2℃

重復精度: ±0.1℃

響應波長: 8~14 µm

響應時間: 130 ms

光學解析度: 10:1

紅外探測器數量: 8個

紅外探測器重量: 50g

報警溫度閾值: 默認66℃(可調)

噴淋噴射角度: 50°

噴淋流量: 36L/s(8bar)

噴頭數量: 12個

噴淋覆蓋面積: >10㎡

噴淋與探測點相對距離: ≥5 m

探測點與皮帶距離: ≥1 m

適應輸送機帶寬: 1.0~2.5 m

適應輸送機帶速: ≤6m/s

適應輸送機出力: ≤1600t/h

B. 煤礦設計的安全專篇

安全專篇是指在煤礦初步設計的基礎上對煤礦安全設施和條件的設計,包括煤礦初步設計安全專篇說明書和附圖兩部分。
3 基本規定
3.1 礦井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必須在以下資料基礎上編制:
a) 經國土資源部門評審備案的相應級別的井田勘查地質報告;
b) 省級及以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項目核准(審批)的批復文件;
c) 國土資源部門劃定井田范圍批復文件或頒發的采礦許可證;
d) 安全預評價報告。
3.2 礦井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制必須符合《煤炭產業政策》、《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安全規程》等政策、法規、標准要求。
3.3 礦井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必須在初步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編制,礦井初步設計及其安全專篇應由同一個設計單位進行編制,編制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設計資質。
4 編制內容
4.1 概況
4.1.1 礦區開發情況。包括礦區總體規劃,現有生產、在建礦井的分布和開采情況,小窯分布及開采情況;屬於非新建項目的,要介紹其建設、安全生產情況。
4.1.2 項目設計依據。包括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標、提供的主要技術資料與審批文件,設計編制的主要原則和指導思想,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范和標准等。
4.1.3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單位的組成、主營業務、煤炭建設與生產業績、近年安全生產狀況。
4.1.4 設計概況
4.1.5.1 地理概況。礦區、礦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況、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氣象與地震、環境狀況等情況。附:交通位置圖。
4.1.5.2 主要自然災害。井田所在區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質、災害性天氣等方面。
4.1.5.2 工程建設性質,新建、改建、擴建。
4.1.5.3 井田開拓與開采。井田境界、儲量、設計能力及服務年限;井田開拓方式、采區布置、採煤工藝及主要設備,建設工期等。
附:井筒特徵表。
附插圖:開拓方式平、剖面圖。
4.1.5.4 提升、排水、壓縮空氣系統。主要設備型號和主要技術參數。
4.1.5.5 井上下主要運輸設備。地面鐵路、公路及其它運輸方式,井下主要、輔助運輸方式及設備。
4.1.5.6 供電及通訊。供電電源、電壓、電力負荷、送變電方式、地面供配電、井下供配電、安全監控與計算機管理,通訊及鐵路信號等。
4.1.5.7 地面輔助生產系統。包括原煤進倉裝車、洗選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處理、井口降溫採暖等系統。
4.1.5.8 地面設施。工業場地及周邊用於生產生活的重要建築物與構築物。
附:工業場地總平面布置圖。
4.1.5.9 技術經濟。勞動定員匯總表,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4.2 礦井開拓與開采
4.2.1 煤層埋藏及開采條件
4.2.1.1 地質構造及特徵。地層、煤系地層及含煤性。煤系地層走向、傾向、傾角及其變化規律;斷層、褶曲、陷落柱、剝蝕帶發育情況及其分布規律;火成岩侵入情況及對煤層和煤層頂底板的影響;構造類型。
附表:主要斷層特徵表
4.2.1.2 煤層及煤質。煤層賦存情況(包括可採煤層層數、厚度、傾角、結構、節理、層理發育情況等)、煤層頂底板岩性特徵、物理力學性質、結構及變化規律;煤層露頭(含隱露頭)及風化帶情況;煤質及煤種。
附:可採煤層特徵表。煤質特徵表。
附:煤層柱狀圖。
4.2.2 礦井主要災害因素及安全條件。
煤層瓦斯賦存及規律,煤層瓦斯含量、壓力,礦井瓦斯等級,礦井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性,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各煤層煤塵爆炸指數及爆炸危險性;煤層自燃發火期和自燃傾向性;煤層頂、底板情況;沖擊地壓危險性;地溫情況。
鄰近礦井瓦斯、煤塵、煤的自燃、煤與瓦斯突出、地溫等實際情況及鑒定研究成果。
4.2.3 礦井開拓系統
4.2.3.1 井筒
井筒的設置及功能。井筒和工業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防洪設計標准、保護煤柱的留設等;進、回風井口的安全性。
4.2.3.2 采區(或盤區、下同)劃分、采區及煤層開采順序、采區接替關系,劃分依據及其合理性分析;煤層下行開採的順序確定;煤層上行開採的分析論證。
4.2.3.3 主要巷道
主要巷道布置層位、安全煤柱、安全間隙、支護方式、安全風速、其它安全措施等。
插圖:井筒、開拓、采區主要巷道斷面圖。
附:開拓方式平、剖面圖。
4.2.3.4 竣工投產應具備標准條件,采區包括盤區大巷應貫穿整個采(盤)區。
4.2.4 採煤方法及采區巷道布置
4.2.4.1 採煤方法的合理性分析。
應對綜合機械化採煤、放頂煤採煤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煤層自燃、高瓦斯礦井、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薄煤層、大傾角煤層和特厚煤層等難採煤層的適應性和安全性進行分析。
4.2.4.2 採掘設備的安全性
液壓支架的支護強度、防倒、防滑措施;傾斜和急傾斜煤層開采時的防飛矸措施等。
4.2.4.3 采區巷道布置。
采區上、下山、採煤工作面順槽等巷道布置方式。
對有沖擊地壓、煤層自燃和煤與瓦斯突出等條件下巷道層位的選擇與分析。
高瓦斯礦井、有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礦井采區和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采區以及低瓦斯礦井開採煤層群和分層開采採用聯合布置的采區,其專用回風巷的設置情況。
采區及工作面加強支護的要求等。
附:采(盤)區巷道布置及機械配備平、剖面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4.2.5 頂板管理及沖擊地壓
4.2.5.1 頂板災害防治及裝備
影響礦山壓力顯現基本因素分析:煤層頂板岩性、頂底板類別、物理力學性質對可能產生頂板事故的影響分析;斷層與褶曲、擠壓帶與破碎帶、沖刷、節理、裂隙、煤層傾角、開采深度、采高、控頂距對礦山壓力顯現的影響。
一般頂板冒落災害的防治措施及裝備:回採工作面頂板管理方式的選擇,回採工作面支架的選擇論證,采區順槽巷道支護的選擇論證;沿空掘(留)巷的安全措施。掘進工作面支護選擇論證、交叉點支護的選擇論證。
礦山壓力觀測設備:綜采工作面、高檔普采工作面、其它採煤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各種礦山壓力觀測設備。
堅硬頂板跨落災害的防治措施:頂板岩石特性、物理力學性質、頂板岩層厚度、臨近礦井頂板冒落情況等。
預防措施及裝備:頂板高壓注水、強制放頂等措施分析。岩石鑽機、高壓注水泵、礦山壓力觀測設備(如:微震儀、地音儀、超聲波地層應力儀等)。
4.2.5.2 沖擊地壓
礦區或鄰近礦井或本礦沖擊地壓發生的歷史資料;影響本礦沖擊地壓發生的因素分析(地質因素、開拓開采因素);沖擊地壓預測(沖擊地壓預測方法、預測儀器儀表和設備選型);沖擊地壓防治措施(設計原則、防治措施等)。
附:上下煤層對照圖、沖擊地壓的預測和防治工程圖(必要時附)。
4.2.6 井下主要硐室
井下架線式電機車修理間及變流室、井下蓄電池式電機車修理間及充電變流室、井下防爆柴油機車修理間及加油(水)站、井下換裝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庫、防水閘門硐室、井下急救站、避災硐室、井下降溫系統硐室等的規格、要求(裝備)、服務范圍、層位位置選擇、支護形式、通風方式等。
4.2.7 井上、下爆炸材料庫
位置、庫房型式、支護、通風、照明、通訊;距主要井巷(建構築物)距離;爆炸材料庫採取的安全防範措施。
4.2.8 安全出口
礦井、采區、工作面安全出口設置及保證措施。
4.2.9 礦山壓力及地質測量類儀表、設備配置
4.3 瓦斯災害防治
4.3.1 瓦斯災害因素分析
4.3.1.1 瓦斯賦存狀況
瓦斯成分、瓦斯參數(瓦斯風化帶、瓦斯壓力、各煤層瓦斯含量及梯度等)、煤層逶氣性系數、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性、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情況。
4.3.1.2 瓦斯湧出量預測及變化規律分析
根據不同水平的瓦斯參數預測礦井不同水平或開采區域的瓦斯湧出量、礦井瓦斯等級,從不同區域不同埋深分析研究礦井瓦斯湧出的變化規律等。
4.3.1.3 瓦斯災害治理措施選擇
研究確定降低礦井瓦斯濃度的可能途徑,對風排、抽排比例關系進行定性、定量分析。
4.3.2 防爆措施
4.3.2.1 防止瓦斯積存的措施。健全穩定、合理、可靠的通風系統;保證工作面有充足的風量和合理的風速;確定瓦斯異常區裝備、管理標准。
4.3.2.2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防止爆破引燃瓦斯;防治自燃措施;電氣防爆措施;防止撞擊產生火花的措施;防止產生引燃(爆)火源(明火)的措施。
4.3.2.3 地面儲、裝、運等輔助生產系統防爆措施
4.3.3 隔爆措施(見4.5.5)
4.3.4 瓦斯抽采
4.3.4.1 礦井瓦斯儲量
瓦斯儲量、可抽量及瓦斯湧出量計算。
4.3.4.2 抽采系統和方法
瓦斯抽采系統的選擇及合理性分析;地面集中抽采(預抽)的預抽量、預抽時間、預抽效果分析。
本煤層瓦斯抽采方法;臨近層抽采方法;采空區抽采方法;抽采巷道的選擇和布置;鑽場布置和鑽孔參數。
4.3.4.3 抽采管路及其設備
抽放系統的主、干、支管管徑、材質、連接方式,主管路的趟數;抽放管路的布設和敷設方式,安全間距;管路的附屬設施(如閥門、計量裝置、放水器、除渣裝置、管路瓦斯參數測定孔等)及其布設原則;井下管路的阻燃性和防砸、防靜電、防腐、防漏氣、防下滑措施,地面管路的防凍和防雷電、靜電措施;
礦井不同時期的抽放流量、負壓及時間界限;瓦斯儲存、利用方式及所需正壓,抽放設備選型及工況點(應考慮抽放設備實際工況與標准工況的換算),設備富裕能力(≮15%)校驗,設備工作及備用台數;
瓦斯抽放站的輔助設施(起重、冷卻、採暖、通風、測量及計量)、安全設施(防爆器、防回火裝置、放空管、避雷、滅火器具),安裝布置方式,防火間距,機房安全出口;抽放設備及設施選型合理性和運行安全、可靠性分析;
附:抽放管路系統圖、抽放泵特性曲線圖。
4.3.4.4 安全保障措施
抽放系統及抽放泵站安全措施:抽放站場、鑽孔施工防治瓦斯措施;管路及抽放瓦斯站防雷電、防火災、防洪澇、防凍措施;抽放瓦斯濃度規定;安全管理措施。
監測監控子系統的組成、功能及設置。
4.3.5 防突措施
4.3.5.1 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分析
煤層賦存、頂底板等情況;瓦斯特徵;煤層的物理力學性質;礦井或鄰近礦井煤與瓦斯突出情況;各煤層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結果。
4.3.5.2 綜合防突措施(開拓方式和開采順序;採煤方法和巷道布置;采區巷道和頂板管理;通風等)。
4.3.5.3 煤層注水防突(煤層注水的布孔形式、位置、長度、注水量等參數結合防塵、防突等因素綜合考慮,詳見4.5.2)。
4.3.5.4 開采保護層:保護層的確定;保護層作用有效范圍的圈定;開采保護層的幾個技術問題—主要巷道布置、井巷揭突出煤層地點的選擇、預抽被保護層的瓦斯、保護層的有效保護范圍及有關參數確定、保護層的回採工作面與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面超前距離的確定、防止應力集中的影響、留煤柱時採取的措施、掘進通風和局部扇風的選擇、井巷揭煤前通風系統和通風設施及采區上山布置方式、其它應注意的問題。
4.3.5.5 預抽煤層瓦斯;石門和井巷揭煤的防突措施;煤巷掘進防突措施;回採工作面防突措施。
4.3.5.6 預測預報措施,煤與瓦斯突出預測儀器。
4.3.5.7 安全防護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採掘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壓風自救系統(壓風自救硐室;壓風自救點;自救系統需風量校驗,管路設施);個人防護措施等。
附:壓風自救系統圖。
4.3.6 礦井瓦斯及其它氣體檢測儀器、設備配置

4.4 礦井通風
4.4.1 通風系統
礦井通風方式和通風方法。
礦井初、後期進回風井數目及位置、功能、服務的范圍及時間;改擴建礦井增加和棄用的井筒情況。
附插圖:通風系統圖(初、後期)、通風網路圖(初、後期)。
4.4.2 礦井風量、風壓及等積孔
礦井不同時期的需風量計算及風量分配、風壓、等積孔計算及通風難易程度評價,應考慮自然風壓及海拔高度影響。
附表:初、後期風壓計算表。
4.4.3 掘進通風
掘進通風方法、通風設備、防止產生循環風的安全措施。
4.4.4 硐室通風
井下獨立通風硐室的通風系統及安全措施,採用擴散通風的硐室及通風要求。
4.4.5 井下通風設施及構築物
井下各種風門、擋風牆、風簾和風橋、調節風門、測風站的設置及技術要求。
4.4.6 礦井主通風機及礦井反風
礦井通風設備選型及正常、反風工況點(應考慮自然風壓影響及海拔高度對特性曲線的修正),通風設備的餘量及電機功率(包括反風功率)校驗;工況調節方式,輔助設施(防爆門、風硐、風門、起重、潤滑、液壓、冷卻散熱、消音、測壓、滅火器具),安裝布置方式,機房安全出口,風門防凍措施,性能測試方式;反風方式、反風系統及設施;多風機聯合運轉時的性能匹配及工況點穩定性;通風設備及設施選型合理性和運行安全、可靠性分析。
多風井實施反風的技術措施和方法。
附:初、後期風機工作和反風特性曲線圖。
4.4.7 井筒防凍
井筒防凍方式、計算參數、設備選型及相應的安全措施。
4.4.8 降溫措施及設備選型
4.4.8.1 礦井致熱因素
熱害種類、熱害程度及致熱因素分析。
4.4.8.2 礦井地熱、熱水分布狀況及岩石熱物理性質
可採煤層上下主要層段岩石熱物理性質及參數;熱水型礦井的熱水形成、運移、水溫及水量等主要參數;地熱型礦井的原始岩溫、干濕球溫度等主要參數。
4.4.8.3 礦井熱源散熱量計算
地溫情況及熱害對職工的影響;風溫預測計算及採取的降溫措施。
4.4.8.4 降溫措施及設備選型
開拓、採掘布置措施;通風系統及通風管理措施;地熱及熱水型礦井封堵、疏干措施;人工製冷、降溫等措施;降溫設備選型;採用各種措施的經濟技術比較;降溫措施及預期效果。
4.4.9 礦井通風檢測類設備配置

4.5 粉塵災害防治
4.5.1 粉塵危害及防塵措施
4.5.1.1 粉塵種類和危害程度分析
粉塵的種類、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煤塵的爆炸性、粉(煤)塵的危害性等。
4.5.1.2 防塵措施的確定
各採掘工作面、裝載點、卸載點、運輸、倉儲......等產生粉塵的塵源地點,採用的降塵、除塵、捕塵以及對沉澱在巷道中的煤塵所採取的綜合防塵措施。
回採、掘進工作面除塵。
4.5.2 煤層注水
4.5.2.1 煤層注水設計依據
煤層的物理特性、煤層頂底板的物理特性、煤層的結構特徵等;論述煤層注水的必要性。
4.5.2.2 注水工藝、參數及設備
注水方式的選擇、注水參數及水質的確定;注水系統的選擇、注水設備和儀表的選擇。
4.5.3 井下消防、灑水(給水)系統
井下消防灑水系統:水源及水處理、水量、水壓、水質、給水系統(系統選擇、水池、蓄水倉、加壓、減壓、管網)、用水點裝置(滅火裝置、給水栓、噴霧裝置)、管道、加壓泵站、自動控制。
4.5.4 粉塵監測及個體防護設備
4.5.4.1 粉塵檢測
主要檢測方法及頻率,粉塵感測器布置及檢測儀表。
4.5.4.1 個體防護設備
個體防護設備的選擇及配置。
4.5.5 防爆措施(有煤塵爆炸危險礦井)
防塵降塵措施、電氣設備及保護、撒布岩粉、防止火源引起煤塵爆炸的措施等。
4.5.6 隔爆措施(有煤塵爆炸危險或有瓦斯湧出礦井)
防止爆炸由局部擴大為全礦性的災難所採取的措施。
4.5.6.1 隔爆水棚(水槽、水袋)
水棚的結構、選型、計算與布置以及水棚給水系統。
4.5.6.2 隔爆岩粉棚
粉棚的結構、布置、計算,對岩粉的要求與岩粉原料。
附:隔爆水棚、岩粉棚布置圖。
4.5.7 礦井地面生產系統防塵
地面生產系統防塵;排矸系統防塵;噴霧灑水除塵措施及裝備。
4.5.8 礦井總粉塵、呼吸性粉塵檢查、檢測類儀器儀表配置

4.6 防滅火
4.6.1 煤層自然發火危險性及防滅火措施
4.6.1.1 煤層自然發火危險性
煤層自燃發火危險性參數及礦井的火災特點。鄰近礦井煤層自燃發火的特點和規律、煤層的發火期。
4.6.1.2 煤的自燃分析預測
從煤的化學成分及變質程度、孔隙率、地質構造和內生裂隙、水分、炭化程度、煤岩組分、硫磷含量、瓦斯含量、吸氧速度、溫度及開拓方式、採煤方法、通風方式等等方面分析。
4.6.1.3 煤層的自燃預防措施
應根據礦井煤層自然發火的特點、開拓開采方式、先進適用的科技成果,選擇適宜的開拓開采和通風方式,確定預測預報自然發火的方法,火災監測系統設置等。
4.6.2 防滅火方法
4.6.2.1 灌漿防滅火:設計依據及主要技術資料、灌漿系統的選擇、灌漿方法的選擇、灌漿參數的計算及選擇、灌漿材料的選擇、泥漿制備、注漿管道和泥漿泵選擇。
附:灌漿系統圖。
4.6.2.2 氮氣防滅火:設計依據及主要技術要求、注氮工藝系統及設備、注氮參數。
附:注氮工藝系統圖。
4.6.2.3 阻化劑防滅火:設計依據、阻化劑的選擇、噴灑壓注工藝系統、參數計算、噴灑壓注設備。
4.6.2.4 凝膠防滅火:主料、基料及促凝劑的選擇、參數計算、壓注、噴灑設備選擇等。
4.6.2.5 其它防滅火方法:泡沫滅火技術、均壓通風等。
4.6.3 井下外因火災防治
4.6.3.1 電氣事故引發的火災防治措施
井下機電設備硐室防火措施、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火措施、井下電纜、井下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
4.6.3.2 帶式輸送機著火的防治措施
井下阻燃輸送帶選擇、巷道照明、驅動輪防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和堆煤保護裝置,自動灑水裝置和防膠帶跑偏裝置,機頭機尾硐室自動滅火系統、火災報警裝置以及監測監控裝置。
4.6.3.3 其它火災的防治措施
防止地面明火引發井下火災的措施;防止地面雷電波及井下、防止井下爆破引發火災的措施;空壓機的防火與防爆措施;防止機械摩擦、撞擊等引燃可燃物的措施等。
4.6.4 井下防火構築物
井下防火門硐室、消防材料庫、防火牆、采區和工作面密閉等。

4.7 礦井防治水
4.7.1 礦井水文地質
4.7.1.1 水文地質情況
井田水文地質條件,主要含(隔)水層類型,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水文地質類型;井田臨近礦井和小(古)窯涌水及積水情況以及地表水體、廢棄的礦井、小窯老塘積水情況、地質構造的導水性;第四系含(隔)水層特徵及積水情況;封閉不良鑽孔情況;礦井主要含水層或積水區與主要開採煤層之間的關系;礦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4.7.1.2 礦井水文地質特點、水患類型及威脅程度分析、可能發生突水的地點和突水量預計。
4.7.2 礦井防治水措施的確定
4.7.2.1 礦井開拓開采所採取的安全保證措施。礦井開拓工程位置及層位選擇、採掘工程所採取的防治水措施。
4.7.2.2 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設。防治水煤(岩)柱的種類、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設原則、計算依據、方法與結果。
4.7.2.3 區域、局部探放水措施及設備。探放水原則、探放水方法的確定、探放水設備的選擇、探放水時的安全措施。
4.7.2.4 疏水降壓。根據礦井具體水文地質條件確定:疏水降壓地點、方法和降低水頭值的確定,疏水工程設計,疏水降壓設備選擇。
4.7.2.5 防水閘門。分析設置防水閘門的必要性,防水閘門規格,防水閘門硐室位置及設計計算結果,施工及管理要求。
4.7.2.6 井下排水。礦井不同時期井下正常、最大涌水量;排高及時間界限,地面所需附加揚程,排水方式;排水設備選型及管路淤積前、後的工況點(應考慮海拔高度對參數進行修正,以及並聯運行);排水泵的工作、備用、檢修台數,預留預設情況,排水能力校驗,電機功率和吸上真空高度校驗,泵與管路的運行組合,水泵的充水方式和起動、調節方式;排水管路管徑、材質、連接方式和壁厚校驗,閥門,管路趟數及敷設井巷和方式;水質pH<5時的防酸措施,管路的防腐,排水系統防水力沖擊措施,管路預留位置;泵房附屬設施[引水、起重、運輸、配水井/閥及硐室,大功率泵房的通風散熱和降噪措施;配水井、聯軸器的安全防護;排水設備及設施選型合理性和運行安全、穩定性分析。
水泵房位置及通道,水倉布置及容量。
附:水泵特性曲線圖、排水系統圖。
4.7.2.7 地表水防治。設計依據、地面水防治、地面水防治工程及裝備。
4.7.2.8 小窯、老窯水防治。小窯、老窯分布范圍、積水情況,與礦井的開拓開采之間的關系、影響程度,提出其積水區域實現安全開採的防治水技術途徑和安全技術措施。
4.8 電氣安全
4.9 提升、運輸、空氣壓縮設備
4.10 礦井監控系統
4.11 礦井救護、應急救援與保健
4.12 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定員、培訓
4.13 待解決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施工圖階段和施工中應注意和解決的問題。
對於改擴建礦井,改擴建期間的安全措施和新老系統轉換的說明。
對需要進行專項安全設計的說明。

C. 電氣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內容如下:

1、明確檢測對象。電氣系統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只有明確了檢測對象,才能避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盲目性,不至於把不屬於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范圍的對象納入檢測工作。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對象主要包括兩類:即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電氣設備包括變配電設施、各用電設備及電氣控制裝置。電氣線路包括供配電線路、接地裝置及線路保護裝置與措施(例如穿管措施);

2、劃定檢測項目。在檢測對象的基礎上劃定不同檢測對象 的檢測項目。從實際出發,電氣安全事故並不僅僅包括消防安全這一項,其檢測項目應該有所屬限定性而不應是一個包羅萬象、無特定性的普適規范。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檢測項目應該只是和消防安全有關的項目。如電氣過熱、積熱不散、放電、絕緣或接地故障及保護措施缺失,都應該是檢測項目的重要內容;

3、明確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這是規范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一項重要內容。只有各檢測機構都按照規范規定的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開展工作,才能有效保障檢測結果的科學可靠。

檢測方法可以分為直觀檢查和器具檢查。檢測工具應包括各種電工測量儀器和測量過熱或放電可能的專用設備;

4、明確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檢測結果的比對判定方法。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即電氣安裝的規范要求,將檢測結果與其比較,得出符合與否的結論,從而最終判定系統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進行判定時,應對不符合項進行劃分,一般劃分為一般缺陷和危急缺陷,檢測結果根據缺陷數量判定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3)明火煤檢測裝置設計要求擴展閱讀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工作范圍:

1、新建建築;

2、建築電氣線路或設施改造、變更的已使用建築;

3、達到檢測周期的已使用建築;各種電氣線路和設施都有一定的壽命,根據這一規律,可以制定一個檢測周期,到期即要求進行檢測,從而有效保障電氣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電氣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4、確立公安消防機構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進行執法監督的法定地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項內容,其工作的開展理應得到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明確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主管部門,是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將其納入法制軌道的前提。

D. 煤炭檢驗國家標准

一:煤質化驗方法/煤質化驗知識/煤炭化驗設備技術問題解答

1.揮發分的含義?對揮發分的測定有何技術要求?
答:煤的揮發分是指煤樣在900±10℃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7min,由煤中有機物分解出來的氣體和液體(呈蒸汽狀態)的產物。
揮發分的測定是一項規范性很強的試驗,其測定的結果完全取決於所規定的試驗條件,所以在測定燃煤揮發分時,對測定的技術要求很嚴。具體如下:
技術要求:(1)高溫爐內溫度應嚴格控制在900±10℃的范圍內,當放進試樣後,爐溫應在5min內恢復到900±10℃。
(2)加熱時間的計時應用秒錶,即當試樣一送入高溫爐的高溫區開始計時,到試樣離開高溫爐為止,這一操作過程應准確為7min。否則,試樣做報廢處理。
(3)測定時應用專用的坩堝。當坩堝在爐內灼燒時應避免坩堝與坩堝之間、坩堝與高溫爐壁的直接接觸。
(4)在測定時,如坩堝或坩堝蓋上聚有黑煙時,試驗也做報廢處理。

2.三節爐測碳氫時應該特別注意什麼?說明原理、設備?
答:原理:第一節電爐起加熱燃燒樣品的作用,第二節電爐用來燃燒氧化試驗熱解後未氧化的產物,第三節電爐用來補充燃燒整個燃燒過程,在密閉通氧下進行。
設備:瓷舟,磨口塞,帶腳玻璃管。
注意事項如下:
(1)在燃燒過程中,必須滿足能夠使試樣完全燃燒的條件,無論在燃燒過程中要經歷多少反應,最終都能使樣品中的碳和氫定量的轉化為二氧化碳和水。
(2)必須清除干擾反應的產物,使燃燒反應後,只有純凈的二氧化碳和水進入吸收裝置。
(3)必須選擇適當的吸收劑,使二氧化碳和水能定量的被吸收;同時也要維持一定的氣體流速,使吸收反應有充裕的時間得以進行,氣體流速同時也是保證完全燃燒的必要條件。

3.測碳、氫有哪些元素干擾測定?怎樣排除?
答:燃燒生成的SO2、NO2、Cl2會干擾測定,排除SO2用PbSO4在600℃下與其作用形成PbSO4而 被 除去,Cl2用金屬? 銀在200℃左右與其作用生產AgCl而被除去,金屬銀在高於500℃的條件下能與SO2?? 作 用形成Ag2SO4而被除去,NO2用粒狀MnO2與其作用形成Mn(NO3)2而被除去。

4.用艾氏劑法測定煤中全硫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用艾氏劑法測定煤中全硫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必須在通風下進行半熔,否則煤粒燃燒不完全而使部分硫不能轉化為二氧化硫;
(2)沉澱劑BaCl2必須過量;
(3)在用水抽提、洗滌時,要求溶液體積不宜過大,以免影響測定結果;
(4)注意調節溶液酸度,使CO32-轉為CO2逸出;
(5)在洗滌過程中,每次吸入蒸餾水前,應將洗液都濾干,這樣洗滌效果好;
(6)在灼燒前不得殘留濾紙,高溫爐也應通風;
(7)灼燒後的BaSO4在乾燥器中冷卻後,及時稱量;
(8)必須做空白試驗。

5.燃料煤發熱量的含義是什麼?
答:燃料的發熱量是指單位重量的燃料完全燃燒時所釋放出來的熱量,其單位是J/g或MJ/kg。

對煤炭發熱量測定室有何要求?
答:(1)熱量室應作為發熱量測定專用室,室內不得進行其它試驗工作;
(2)室內應配備窗簾,避免陽光直射;
(3)每次測定溫度變化不超過1℃為宜;冬夏室溫差以不超過15~30℃為宜。因此,有條件者應配製空調設備;
(4)測定發熱量時,室內應避免強力通風及熱源輻射,總之,為了減少環境條件對發熱量測定結果的影響,發熱量測定室應盡可能地保持室溫的相對恆定。在室溫尚未恆定的時候不得進行發熱量的測定。

6.在氧彈充氧操作過程中,應注意些什麼?
答:(1)首先應檢查氧氣壓力表是否完好、靈敏,指示的壓力是否正確,操作是否安全。
(2)在氧彈充氧時,必須使壓力緩慢上升,直至所規定的壓力後再維持0.5—1min。
(3)在使用氧氣時不得接觸油脂。
(4)氧彈充氧應按規定壓力進行,充氧壓力不得偏低或過高。

7.在一次發熱量測定後,發現燃燒皿內有未燃盡煤樣,試分析是何原因?
答:可能原因為:
(1)充氧壓力不足,或氧彈漏氣;
(2)煤質太差,揮發分太低;
(3)充氧速度太快或燃燒皿位置不正,使試樣濺出;
(4)點火絲埋入煤粉較深;
(5)試樣含水量過大或煤粉太粗。

8.燃燒皿內點不上火是何原因?
答:原因為:
(1)點火開關或調節旋鈕接觸不良;
(2)點火絲與電極脫落;
(3)點火絲與燃燒皿或燃燒皿與另一電極接觸造成短路;
(4)點火絲與試樣接觸不良;
(5)充氧壓力偏低;
(6)試樣含水量過高,揮發分過低,試樣顆粒太大;
(7)氧彈漏氣。

9.使用天平有何注意事項?如何使用?
答:使用:任何天平必須首先調零(有的天平要看水平)。然後可以稱量。使用後必須使砝碼回位。有電源時必須停電。
注意事項:(1)在同一試樣的測定工作中必須用同一台天平,同一套砝碼測定;
(2)在同一試樣測定的幾次稱量過程中,不得多次調零。
(3)所稱物體質量不得超過天平最高載重量的1/2。
(4)不能在天平上稱量過冷或過熱的物體。
(5)被稱物體不得與稱盤直接接觸。有潮解性,揮發性得物質必須在有蓋的容器內,有腐蝕性的物質應放在密封容器內盛重。
(6)稱量時,被稱物體放左盤,砝碼放右盤,均應置於稱盤中心。
(7)旋轉制動旋鈕時,應緩慢均調,時天平梁平穩地啟動或制動,如指針仍在擺動時,應待指針將近中心零點時制動。
(8)向天平稱盤中加上或取下物品時,再加減法碼或開關天平玻璃門時,必須先將天平制動。
(9)在加物品或加減砝碼後,必須將各門完全關閉後,再啟動天平讀取讀數。
(10)往盤中加砝碼時,應按一定的次序。
(11)應用鑷子夾取砝碼,不得用手拿取。
(12)每台天平有固定的砝碼,整套砝碼不得拆散又用於另一台天平。
(13)防止陽光直射天平,用完天平後應及時罩上防塵罩。
(14)天平內應保持清潔,應用軟毛刷或綢布拂拭灰塵或灑落的試樣。如零件上有臟漬,可用綢布沾上無水酒精擦凈。
(15)天平內應置硅膠,並定期更換,烘乾處理。

10.何謂標准煤耗?計算出實習廠家煤耗,你覺得我廠煤耗可望控制在多少?如何計算?(需哪些數據?)
答:煤耗是火力發電廠主要的經濟考核指標,但各廠及同一廠的不同鍋爐之間,甚至同一鍋爐的不同階段內燃用的燃料的發熱量及全水分也有所不同,即燃料的低位發熱量,燃料中真正可利用的有效熱值不同。為了採取統一的標准作為計算煤耗的依據,我們將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29271KJ/Kg的煤定為標准煤,即每29271KJ/Kg的熱量折算成1Kg標准煤。這樣,就將各種低位發熱量的煤耗統一到標准煤耗上來。
標准煤耗:b=(Qnet,ar·G)/(29.27E)??? 單位為Kg/(Kw·h)
式中:G――入爐煤(應用煤)的重量,Kg
Qnet,ar――按收到基計算的低位發熱量,MJ/Kg
E――發電量,Kw·h
29.271――標准煤的發熱量,MJ/Kg
低揮發分煤的簡介:
根據我國發電用煤質量標准,乾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小於20 %為低揮發分煤,小於6. 5 %為特低揮發分煤。煤的著火與揮發分的質量和數量有關。隨著煤化程度的提高,揮發分含量減小,煤發熱量中揮發分的發熱量的比率降低,使煤的著火變得困難;煤的岩相結構也變化,煤化作用的加深使結構緊密而穩定,孔隙率小,這就使煤的磨碎性能減弱,反應性降低,燃盡變差。
因此,低揮發分煤的特點是著火與燃盡都比較困難,需要較高的著火與燃盡溫度,以及較長的燃盡時間。有研究表明[3 ] ,無煙煤的著火發生在顆粒上,揮發分是在進一步的燃燒過程中析出的,揮發分對著火的影響不大。為獲得滿意的燃盡效果,無煙煤必須磨得更細,使其表面積增大,以加速著火與燃盡。。一般說來, Vdaf可大致判別其著火、燃盡的難易程度。但在我國燃燒低揮發分煤的長期研究中發現,即使是Vdaf完全相同的兩種煤,其燃燒特性也會相差甚遠。因此,必須有更為可靠的判別數據。研究表明,以煤粉氣流的著火溫度IT 來判斷著火的難易程度較為確切, IT < 700 ℃為較易著火煤; IT = 700~800 ℃為中等著火煤; IT ≥800℃為較難著火煤。在我國諸多的低揮發分煤中,最難燒的要算是福建的加福無煙煤和河北的萬年無煙煤,它們都屬於極低揮發分煤, Vdaf均為4 %左右,著火溫度IT 分別為970 ℃和1 100 ℃,極難著火;燃盡指數RJ 分別為2. 94 和2. 32 ,極難燃盡。加福無煙煤同時又為低灰熔點的中等易結渣煤。
為保證著火與燃燒的穩定性,其首要任務是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確保煤粉氣流的及時著火。需要有較高的爐膛火焰溫度和足夠的煤粉顆粒停留時間,同時在爐膛內必須風粉混合及時而均勻。對一些低灰熔點的低揮發分煤,要在保證穩定燃燒的前提下,採取措施防止爐內嚴重結渣。
可以在水冷壁上敷設衛燃帶,採用液體排渣,採用W或U型火焰的燃燒方式,如直流或旋流可以採用工大設計的燃燒器(穩燃效果不錯的,做個廣告),提高煤粉細度和一次風氣流中的煤粉濃度。
不過有些措施不利於降低NOx,有結渣和高溫腐蝕的傾向,可視其具體條件,採用相應的辦法解決。但穩燃應該是首選。

二:煤質分析技術/煤質分析知識-煤炭化驗技術問答

1.在煤質分析化驗中燃煤有哪些工業分析項目?有哪些元素分析項目?用什麼符號表示?

答:工業分析測出的煤的不可燃成分和可燃成分,前者為水分和灰分,後者為揮發分和固定碳,分別以M、A、V、Fc表示。
元素分析項目有:碳(C)、氫(H)、氧(O)、氮(N)、硫(S)、水分(M)、灰分(A)。

2.何謂燃煤基準?有哪幾種基準?
答:在工業生產或科學研究中有時為某種目的將煤中的某些成分除去後重新組合並計算其組成百分含量這種組合體稱為基準。有收到基、空氣乾燥基、乾燥基、乾燥無灰基。

3.何謂劣質煤?用於鍋爐燃燒有何危害?為什麼?
答:劣質煤指灰分含量很高的各種煤炭產品,低劣煤用於鍋爐燃燒,不僅經濟性差,而且會造成燃燒輔助系統和對流受熱面的嚴重磨損以及維修費用的增加,因為低劣煤灰分比較高,經濟性差,灰分量大,對受熱面的沖刷、磨損嚴重。

4.對入爐煤如何進行人工采樣?
答:火電廠的入爐煤多在輸煤皮帶的煤流中采樣,人工在輸煤皮帶上采樣時,鏟口應貼緊皮帶一次採取,不留底煤,如果分兩次采樣時,應輪換在皮帶兩邊采樣,兩者合並為一個子樣,人工采樣只限於皮帶速度不超過1.5m/s,皮帶上煤層厚度不大於0.3m,且輸煤量不大於200T/h的條件下進行。

5.寫出縮制煤樣的全過程?各步目的?原理分別是什麼?
答:包括破碎、過篩、摻合、縮分、乾燥五個環節,當需要使用浮煤作分析化驗時,還要進行減灰步驟:(1)破碎? 目的是減小粘度,增加煤粒分散程度,改善煤的不均勻度;(2)篩分? 為使煤樣破碎到必要的粒度,要用各種篩孔的篩子篩分;(3)摻合? 為使縮分後的煤樣不失去代表性,每次縮分前都應摻合,使其均勻化,摻合煤樣採用堆錐法;(4)縮分? 使煤樣減少,又不失去其代表性;(5)乾燥? 使煤樣能暢通地通過破碎機、縮分機、二分器和篩子時,不能粘附在篩上;(6)減灰? 對需減灰的煤樣,將原煤樣放入重液中進行浮選,達到減灰的目的。

6.煤中水分存在形式?各自特點?
答:(1)外在水分? 指附著和潤濕在煤塊表面和大毛細管(直徑>10-5 cm)孔中的水分,它以機械方式存留在煤中,煤在空氣中,這種水分會不斷蒸發,它的含量與外界條件有關,符號Mf;(2)內在水分? 吸附或凝聚在煤顆粒內部小毛細孔中的水分,它以物理、化學方式與煤結合,在的105~110℃溫度下才能除去,符號Minh;(3)結晶水? 是與煤中3個物質相結合的水分,它要在200℃以上時,才能分解出來,工業分析不能作結晶水測定。

7.對測全水分的煤樣有何技術要求?
答:(1)試樣的粒度需要符合要求,粒度應小於6mm;(2)乾燥溫度必須按要求加以控制;(3)乾燥時間必須按要求加以控制。

8.灰分測定時的注意事項?
答:(1)瓷舟中的試樣要攤平,且試樣的厚度不得太大;
(2)灰化時可打開爐門,將耐熱板上的盛有試樣的瓷舟慢慢推進箱形高溫電爐爐口,先使瓷舟中的試樣慢慢灰化冒煙,待幾分鍾後試樣不再冒煙時,慢慢將瓷舟推入高溫爐內的熾熱部位,關閉爐門使試樣在815±15下灼燒。在灰化過程中如有煤樣著火爆燃,則這只煤樣就作廢必須重新稱樣灰化。
(3)溫爐應有煙囪或通風孔,以使煤樣在灼燒過程中能排除燃燒產物和保持空氣的流通。
(4)高溫爐的控制系統必須指示准確。高溫爐的溫升能力必須達到測定灰分的要求。
(5)灰化時間應能保證試樣在815±15的溫度下完全灰化,但隨意延長灰化時間也是不利的。

E. 煤炭質量檢測需要哪些設備儀器

煤炭質量檢測的基本指標,包括水分、灰分、揮發分、固定碳、焦渣特徵、發熱量、膠質層最大厚度、粘結指數、煤灰熔融性溫度(灰熔點)、哈氏可磨指數等,所需要的設備有在線微波水分測定儀、高效節能智能灰揮測定儀、微機全自動量熱儀、微機膠質層測定儀、粘結指數測定儀、微機一體灰熔點測定儀、哈氏可磨性指數測定儀。
一、水分(M )
煤的水分分為兩種,一是內在水分(Minh ) ,是由植物變成煤時所含的水分;二是外水(Mf ) ,是在開采、運輸等過程中附在煤表面和裂隙中的水分.全水分是煤的外在水分和內在不分總和。一般來講,煤的變質程度越大,內在水分越低。褐煤、長焰煤內在水分普通較高,貧煤、無煙煤內在水分較低。
水分的存在對煤的利用極其不利,它不僅浪費了大量的運輸資源,而且當煤作為燃料時,煤中水分會成為蒸汽,在蒸發時消耗熱量;另外,精煤的水分對煉焦也產生一定的影響。一般水分每增加2 % ,發熱量降低100kcal/kg(大卡/千克);冶煉精煤中水分每增加1 % ,結焦時間延長5 一10min 。
註:檢測煤中水分需用到MS-590在線微波水分測定儀,是全球唯一不受被測物質的高度、大小、密度、溫度、品種、重量等因索的影響,無需進行高度補償、密度補償及溫度補償就能精確測量水分,可以同時測量水份、密度兩個參數的在線水分儀,且水份和密度各自有獨立數據模型和校準曲線;
二、灰分(A)
煤在徹底燃燒後所剩下的殘渣稱為灰分,灰分分外在灰分和內在灰分。外在灰分是來自頂板和夾研中的岩石碎塊,它與採煤方法的合理與否有很大關系。外在灰分通過分選大部分能去掉。內在灰分是成煤的原始植物本身所含的無機物,內在灰分越高,煤的可選性越差。灰是有害物質.動力煤中灰分增加,發熱量降低、排渣量增加,煤容易結渣;一般灰分每增加2% ?發熱量降低10okcal / kg 左右。冶煉精煤中灰分增加,高爐利用系數降低,焦炭強度下降,石灰石用量增加;灰分每增加1 % ,焦炭強度下降2 % ,高爐生產能九下降3 % ,石灰石用量增加4 %。
三、揮發分(V)
煤在高溫和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時,所排出的氣體和液體狀態的產物稱為揮發分。揮發分的主要成分為甲烷、氫及其他碳氫化合物等。它是鑒別煤炭類別和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一般來講,隨著煤炭變質程度的增加,煤炭揮發分降低。褐煤、氣煤揮發分較高,瘦煤、無煙煤揮發分較低。
四、固定碳(FC )
固定碳含量是指除去水分、灰分和揮發分的殘留物,它是確定煤炭用途的重要指標。從100減去煤的水分、灰分和揮發分後的差值即煤的固定碳含量。根據使用的計算揮發分的基準,可以計算出干基、乾燥無灰基等不同基準的固定碳含量。
五、焦渣特徵(CRC )
煤炭熱分解以後剩餘物質的形狀。根據不同形狀分為8 個序號,其序號即為焦渣特徵代號。
1——粉狀。全部是粉末,沒有相互粘著的顆粒.
2——粘著。用手指輕碰即為粉末或基本上是粉末,其中較大的團塊輕輕一碰即成粉末。
3——弱粘性。用手指輕壓即成不塊。
4 ——不熔融粘結。用手指用力壓才裂成小塊,焦渣上表面無光澤,下表面稍有銀白色光澤.
5 ——不膨脹熔融枯結。焦渣形成扁平的塊,煤粒的界限不易分清.焦渣上表面有明顯的銀白色金屬光澤,下表面銀白色光澤更明顯。
6——微膨脹熔融粘結。用手指壓不碎,焦渣的上、下表面均有銀白色金屬光澤,但焦渣表面具有較小的膨脹泡.
7——膨脹熔融粘結。焦渣的上、下表面均有銀白色金屬光澤,明顯膨脹,但高度不超過15mm。
8——強膨脹熔融粘結。焦渣的上、下表面有銀白色金屬光澤,焦渣高度大於15mm。
註:檢測煤的灰分、揮發分、固定碳、焦渣特性需要用高效節能智能灰揮測定儀。
六、發熱量(Q )
發熱量是指單位質量的煤完全的燃燒時所產生的熱量,主要分為高位發熱量和低位發熱量。煤的高位發熱量減去水的汽化熱即是低位發熱量。發熱量國際單位為百萬焦耳/千克(MJ/kg ) ,常用單位大卡斤克,換算關系為:1MJ / kg =239 . 14kcal / kg ? 1J = 0.239gcal ? 1cal= 4 . l8J 。如發熱量550kcaL/ g , 5500kcal / kg=550÷239 . 14 = 23MJ/kg .為便於比較,我們在衡量煤炭時消耗時,要把實際使用的不同發熱量的煤炭換算成標准煤,標准煤的發熱量為29 . 27MJ/kg ( 700okcal / kg )。國內貿易常用發熱量標准為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Qnet,ar) ,它反映煤炭的應用效果,但外界因素影響較大,如水分等,因此Qnet,ar 不能反映煤的真實品質。國際貿易通用發熱量標准為空氣乾燥基高位發熱量( Qnet,ar) ,它能較為准確的反映煤的真實品質,不受水分等外界因素影響。在同等水分、灰分等情況下,空氣乾燥基高位發熱量比收到基低位發熱量高1.25MJ/g ( 300kcal / kg)左右。
註:檢測煤炭發熱量需要到微機全自動量熱儀
七、膠質層最大厚度(Y )
煙煤在加熱到一定溫度後,所形成的膠質層最大厚度是煙煤膠質層指數測定中利用探針測出的膠質體上、F 層面差的最大值。它是煤炭分類的重要標准之一。動力煤膠質層厚度大,容易結焦;冶煉精煤對膠質層厚度有明確要求。
註:檢測煤炭膠質層厚度需用微機膠質層測定儀
八、粘結指數(G )
在規定條件下以煙煤在加熱後粘結專用無煙煤的能力,它是煤炭分類的重要標准之一,是冶煉精煤的重要指標。枯結指數越高,結焦性越強。
註:檢測煤炭G值需用粘結指數測定儀
九、煤灰熔融性溫度(灰熔點)
在規定條件下得到的隨加熱溫度而變化的煤灰熔融性變形溫度(DT )、軟化溫度( ST )、流動溫度(FT ) ,常用軟化溫度(ST )來表示。灰熔融性溫度越高,煤灰不容易結渣。因鍋爐設計不同,對灰熔融性溫度要求也不一樣。煤灰熔融性溫度的高低,直接關繫到煤作為燃料和氣化原料時的性能,煤灰熔融性溫度低,煤灰容易結渣,增加了排渣的難度,尤其是固態排渣的鍋爐和移動床的氣化爐,煤灰熔融性溫度要求較高。
註:檢測煤灰熔融性需用微機一體灰熔點測定儀
十、哈氏可磨指數(HGI )
哈氏可磨指數是反映煤的可磨性的重要指標。煤的可磨性是指一定量的煤在消耗相同的能量下,磨碎成粉的難易程度。可磨指數趙大,煤趙容易磨碎成粉。在發電煤粉鍋爐和高爐噴吹用煤,可磨指數是質量評價的一個重要指標。+、吉氏流動度(ddpm)煤的流動度是表徵煤在干餾時形成的膠質體的粘度,是煤的塑性指標之一。流動度是研究煤的流變性和熱分解力學的有效手段,又能表徵煤的塑性,可以指導配煤和焦炭強度預測。吉氏流動度是以固定力矩在煤受熱形成的膠質體中轉動的最大轉速表示的流動度指標,用每分鍾轉動的角度來表示。
註:檢測煤的可磨性需用哈氏可磨性指數測定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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