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變電站內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具體分別是指那些裝置,兩者又有什麼區別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我們一般都連著說的,畢竟這兩樣東西都是配合使用。
繼電保護裝置故名思義,就是保證變壓器、線路、發電機等設備正常運行的保護,作用就設備正常時運行,故障時正確動作。而安全自動裝置保護的是整個電網的安全運行,提高供電可靠性的設備。
繼電保護裝置包括保護裝置、測控裝置等等。保護裝置向線路、設備(如變壓器)提供主保護和後備保護,如光纖差動保護、距離保護、母差保護等;測控裝置是控制斷路器、隔離開關動作的裝置。
安全自動裝置包括穩控裝置、低壓低周減載裝置、振盪解列裝置、重合閘、備自投裝置等等。隨著電網容量越來越大,如果高壓線路或超高壓、特高壓(一般是220kV及以上)線路發生事故跳閘,由於這些線路承擔著大量負荷,一旦發生事故會引起電源嚴重不足而負荷很大,這樣就會造成電網電壓、頻率降低,最終會引發大面積停電甚至電網崩潰,所以加裝穩控裝置,當這些線路跳閘後,穩控裝置會向下級或者下下下級(取決於穩控裝置主站安裝位置)發出某些線路的跳閘指令,甩掉部分負荷,保護電網穩定運行。穩控裝置動作肯定是場非常大的事故。
低壓、低周減載裝置原理與穩控差不多,最大的區別是低壓、低周減載只能控制所在變電站的線路。
振盪解裂裝置就是系統發生振盪時動作甩掉部分負荷。
②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有哪些
(1)維持系統穩定的有:快速勵磁、電力系統穩定器、電氣制動、快速汽門及切機、自動解列、自動切負荷、串聯電容補償、靜止補償器及穩定控制裝置等。
(2)維持頻率的有:按頻率(電壓)自動減負荷、低頻自啟動、低頻抽水改發電、低頻調相轉發電、高頻切機、高頻減出力等。
(3)預防過負荷的有:過負荷切電源、減出力、過負荷切負荷等。
③ 電網安全穩定的三道防線是什麼
第一道防線:高速、准確地切除故障元件的繼電保護和反應被保護設備運行異常的保護不損失負荷,快速隔離故障;
第二道防線:保障電網安全運行的安全自動裝置。允許損失少量負荷,避免元件過載、電網失穩;
第三道防線:失步解列與頻率、電壓控制。採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電網崩潰。
正常運行的電網頻率,規定上下波動不得超過±0.2Hz。
中國電力工業部頒規程規定:
頻率低於49.5Hz運行的時間不能超過60min。頻率低於49.0Hz運行的時間不能超過30min。正常運行的電網頻率,規定上下波動不得超過±0.2Hz。
因為它不僅影響電力系統內部的運行情況,而且會使千家萬戶不同程度受到影響。當頻率下降到48Hz時,電動機轉速就下降約4%,這樣許多工業產品的產量會下降,質量也無法保證。因此,保證電力系統穩定地運行在額定頻率是十分重要的。
④ 安全自動裝置包括哪些裝置
指防止電力系統失去穩定性、防止事故擴大、防止電網崩潰、恢復電力系統正常版運行的各種自動裝置總稱。權如穩定控制裝置、穩定控制系統、失步解列裝置、低頻減負荷裝置、低壓減負荷裝置、過頻切機裝置、備用電源自投裝置、自動重合閘、水電廠低頻自啟動裝置等。
⑤ 電力變壓器設施需要經常檢修什麼
變壓器在運行中除經常維護外,還要定期檢修。定期檢修分小修和大修兩種。小修每年應安排在雷雨季節和負荷高峰期以前進行,其主要檢修項目如下:
1)用1000V或2500V絕緣電阻表測量一、二次繞組之間及一、二次繞組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用接地搖表測量變壓器的接地電阻是否合格。
2)檢查引出線接頭是否合格,若有接觸不良或接點腐蝕,應進行修理。
3)檢查瓷套管有無裂痕和放電痕跡,並清掃積污。
4)清掃油箱、散熱器,必要時應鏟銹塗漆。
5)檢查變壓器是否漏油、滲油,油位是否合適,並打開儲油櫃下面的放油閥放掉油污,如缺油應及時補充。
6)用電橋或萬用表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檢查一、二次迴路是否接觸良好。
⑥ 常用的安全裝置有四種
常見的安全裝置有聯鎖裝置,雙手操作式裝置,自動停機裝置,限位裝置四大類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⑦ 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的2.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基本要求
2.1.1為保證電力系統運行的穩定性,維持電網頻率、電壓的正常水平,系統應有足夠的靜態穩定儲備和有功、無功備用容量。備用容量應分配合理,並有必要的調節手段。在正常負荷波動和調整有功、無功潮流時,均不應發生自發振盪。
2.1.2合理的電網結構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在電網的規劃設計階段,應當統籌考慮,合理布局。電網運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電網結構的合理性。合理的電網結構應滿足如下基本要求:
a) 能夠滿足各種運行方式下潮流變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並能適應系統發展的要求;
b) 任一元件無故障斷開,應能保持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過規定的事故過負荷和電壓允許偏差的要求;
c) 應有較大的抗擾動能力,並滿足本導則中規定的有關各項安全穩定標准;
d) 滿足分層和分區原則;
e) 合理控制系統短路電流。
2.1.3在正常運行方式(含計劃檢修方式,下同)下,系統中任一元件(發電機、線路、變壓器、母線)發生單一故障時,不應導致主系統非同步運行,不應發生頻率崩潰和電壓崩潰。
2.1.4在事故後經調整的運行方式下,電力系統仍應有規定的靜態穩定儲備,並滿足再次發生單一元件故障後的暫態穩定和其它元件不超過規定事故過負荷能力的要求。
2.1.5 電力系統發生穩定破壞時,必須有預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圍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2.1.6低一級電網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線路、母線、變壓器等)發生各種類型的單一故障均不得影響高一級電壓電網的穩定運行。 2.2.1受端系統的建設
2.2.1.1受端系統是指以負荷集中地區為中心,包括區內和鄰近電廠在內,用較密集的電力網路將負荷和這些電源聯接在一起的電力系統。受端系統通過接受外部及遠方電源輸入的有功電力和電能,以實現供需平衡。
2.2.1.2受端系統是整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作為實現合理的電網結構的一個關鍵環節予以加強,從根本上提高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水平。加強受端系統安全穩定水平的要點有:
a.加強受端系統內部最高一級電壓的網路聯系; b.為加強受端系統的電壓支持和運行的靈活性,在受端系統應接有足夠容量的電廠;
c.受端系統要有足夠的無功補償容量;
d.樞紐變電所的規模要同受端系統的規模相適應;
e.受端系統發電廠運行方式改變,不應影響正常受電能力。
2.2.2電源接入
2.2.2.1根據發電廠在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規模的發電廠應分別接入相應的電壓網路;在經濟合理與建設條件可行的前提下,應注意在受端系統內建設一些較大容量的主力電廠,主力電廠宜直接接入最高一級電壓電網。
2.2.2.2外部電源宜經相對獨立的送電迴路接入受端系統,盡量避免電源或送端系統之間的直接聯絡和送電迴路落點過於集中。每一組送電迴路的最大輸送功率所佔受端系統總負荷的比例不宜過大。具體比例可結合受端系統的具體條件來決定。
2.2.3電網分層分區 2.2.3.1應按照電網電壓等級和供電區域,合理分層分區。合理分層,將不同規模的發電廠和負荷接到相適應的電壓網路上;合理分區,以受端系統為核心,將外部電源連接到受端系統,形成一個供需基本平衡的區域,並經聯絡線與相鄰區域相連。
2.2.3.2隨著高一級電壓電網的建設,下級電壓電網應逐步實現分區運行,相鄰分區之間保持互為備用。應避免和消除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磁環網,發電廠不宜裝設構成電磁環網的聯絡變壓器。
2.2.3.3 分區電網應盡可能簡化,以有效限制短路電流和簡化繼電保護的配置。
2.2.4電力系統間的互聯
2.2.4.1 電力系統採用交流或直流方式互聯應進行技術經濟比較。
2.2.4.2交流聯絡線的電壓等級宜與主網最高一級電壓等級相一致。
2.2.4.3互聯電網在任一側失去大電源或發生嚴重單一故障時,聯絡線應保持穩定運行,並不應超過事故過負荷能力的規定。
2.2.4.4在聯絡線因故障斷開後,要保持各自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2.2.4.5系統間的交流聯絡線不宜構成弱聯系的大環網,並要考慮其中一回斷開時,其餘聯絡線應保持穩定運行並可轉送規定的最大電力。
2.2.4.6對交流弱聯網方案,應詳細研究對電網安全穩定的影響,經技術經濟論證合理後,方可採用。 2.3.1 無功功率電源的安排應有規劃,並留有適當裕度,以保證系統各中樞點的電壓在正常和事故後均能滿足規定的要求。
2.3.2電網的無功補償應以分層分區和就地平衡為原則,並應隨負荷(或電壓)變化進行調整,避免經長距離線路或多級變壓器傳送無功功率, 330kV及以上等級線路的充電功率應基本上予以補償。 2.3.3 發電機或調相機應帶自動調節勵磁(包括強行勵磁)運行,並保持其運行的穩定性。
2.3.4 為保證受端系統發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載線路或一台大容量機組(包括發電機失磁)等事故時保持電壓穩定和正常供電,不致出現電壓崩潰,受端系統中應有足夠的動態無功備用容量。 2.5.1在規劃電網結構時,應實現合理的分層分區原則;運行中的電力系統必須在適當地點設置解列點,並裝設自動解列裝置。當系統發生穩定破壞時,能夠有計劃地將系統迅速而合理地解列為供需盡可能平衡(與自動按頻率減負荷、過頻率切水輪機、低頻自起動水輪發電機等措施相配合)而各自保持同步運行的兩個或幾個部分,防止系統長時間不能拉入同步或造成系統頻率和電壓崩潰,擴大事故。
2.5.2電力系統必須考慮可能發生的最嚴重事故情況,並配合解列點的安排,合理安排自動低頻減負荷的順序和所切負荷數值。當整個系統或解列後的局部出現功率缺額時,能夠有計劃地按頻率下降情況自動減去足夠數量的負荷,以保證重要用戶的不間斷供電。發電廠應有可靠的保證廠用電供電的措施,防止因失去廠用電導致全廠停電。 2.5.3在負荷集中地區,應考慮當運行電壓降低時,自動或手動切除部分負荷,或有計劃解列,以防止發生電壓崩潰。 2.6.1電力系統全停的恢復應首先確定停電系統的地區、范圍和狀況;然後依次確定本區內電源或外部系統幫助恢復供電的可能性;當不可能時,應很快投入系統黑啟動方案。
2.6.2制定黑啟動方案應根據電網結構的特點,合理劃分區域,各區域必須安排一至兩台具備黑啟動能力機組,並合理分布。
2.6.3系統全停後的恢復方案(包括黑啟動方案),應適合本系統的實際情況,以便能快速有序地實現系統的重建和對用戶恢復供電。恢復方案中應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恢復步驟和恢復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其保護、通信、遠動、開關及安全自動裝置均應滿足自啟動和逐步恢復其它線路和負荷供電的特殊要求。
2.6.4在恢復啟動過程中應注意有功、無功功率平衡,防止發生自勵磁和電壓失控及頻率的大幅度波動,必須考慮系統恢復過程中的穩定問題,合理投入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防止保護誤動而中斷或延誤系統恢復。
⑧ 什麼是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
防止電力系統失去穩定性、防止事故擴大、防止電網崩潰、恢復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各種自動裝置總稱。一般是根據電力系統的電壓、頻率、負荷大小的變化,如引起電力網的不穩定運行,即通過這些安穩裝置切除部分負荷,保證大電網迅速回到正常運行狀態。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就是裝在兩個同步電網的聯絡線上,當兩網不能保持同步時,執行自動解列的裝置。還有自動切機功能,就是當電廠出口發生設備故障,導致輸送能力低於電廠實際功率時,切除發電機組。
電力系統正常運行時,原動機供給發電機的功率總是等於發電機送給系統供負荷消耗的功率,當電力系統受到擾動,使上述功率平衡關系受到破壞時,電力系統應能自動地恢復到原來的運行狀態,或者憑借控制設備的作用過度到新的功率平衡狀態運行。
(8)安全自動裝置保證擴展閱讀;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的電力設備和線路,應裝設短路故障和異常運行保護裝置。電力設備和線路短路故障的保護應有主保護和後備保護,必要時可再增設輔助保護。主保護是滿足系統穩定和設備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選擇地切除被保護設備和線路故障的保護。
後備保護是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用以切除故障的保護。後備保護可分為遠後備和近後備兩種方式。遠後備是當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由相鄰電力設備或線路的保護來實現的後備。近後備是當主保護拒動時,是當斷路器拒動時,由斷路器失靈保護來實現的後備保護。
輔助保護是為補充主保護和後備保護的性能或當主保護和後備保護退出運行而增設的簡單保護。異常運行保護是反應被保護電力設備或線路異常運行狀態的保護。
⑨ 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有哪些
電網中主要的安全自動裝置種類和作用:
(1)低頻、低壓解列裝置:地區功率不平衡且缺額較大時,應考慮在適當地點安裝低頻低壓解列裝置,以保證該地區與系統解列後,不因頻率或電壓崩潰造成全停事故,同時也能保證重要用戶供電。
(2)振盪(失步)解列裝置:經過穩定計算,在可能失去穩定的聯絡線上安裝振盪解列裝置,一旦穩定破壞,該裝置自動跳開聯絡線,將失去穩定的系統與主系統解列,以平息振盪。
(3)切負荷裝置:為了解決與系統聯系薄弱地區的正常受電問題,在主要變電站安裝切負荷裝置,當受電地區與主系統失去聯系時,該裝置動作切除部分負荷,以保證該區域發供電的平衡,也可以保證當一回聯絡線掉閘時,其它聯絡線不過負荷。
(4)自動低頻、低壓減負荷裝置:是電力系統重要的安全自動裝置之一,它在電力系統發生事故出現功率缺額使電網頻率、電壓急劇下降時,自動切除部分負荷,防止系統頻率、電壓崩潰,使系統恢復正常,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和對重要用戶的連續供電。
(5)大小電流聯切裝置:主要控制聯絡線正向反向過負荷而設置。
(6)切機裝置:其作用是保證故障載流元件不嚴重過負荷;使解列後的電廠或局部地區電網頻率不會過高,功率基本平衡,以防止鍋爐滅火擴大事故;可提高穩定極限。
⑩ 汽車安全自動保護器是什麼
汽車安全自動保護器,涉及一種汽車行駛中的安全保護裝置。它是在汽車車頭前裝一套由感應杠桿、伸縮桿、推桿、連桿、拉桿、連桿軸和拉繩等組成的自動熄火、剎車機構;在保險杠和汽車大梁之間裝有由減震彈簧套、減震彈簧座和減震彈簧組成的減震裝置,保險杠和汽車大梁由滑板連接。當汽車相碰時,前者實現自動熄火與剎車,後者實現緩沖相撞時產生的撞擊力,從而可使相撞事故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