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的法規正文
1 總 則
1.0.1 為保障建築滅火器(以下簡稱滅火器)的合理安裝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時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不適用於生產或儲存炸葯、彈葯、火工品、花炮的廠房或庫房。
1.0.3 滅火器的安裝設置、驗收、檢查和維護,除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基本規定
2.1 質量管理
2.1.1 滅火器安裝設置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圖、設計說明、材料表應齊全;
2 設計單位應向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3 施工現場應滿足滅火器安裝設置的要求。
2.1.2滅火器的配置類型、規格、數量及其設置位置應符合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修改設計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
2.1.3 安裝設置前應對滅火器、滅火器箱及其附件等進行進場質量檢查,檢查不合格不得進行安裝設置。
2.2 材料、器材
2.2.1 滅火器的進場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滅火器應符合市場准入的規定,並應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證書;
2 滅火器的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應齊全;
3 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
4 滅火器筒體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
5 滅火器的保險裝置應完好;
6 滅火器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應在綠區范圍內;
7 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辦法:觀察檢查,資料檢查。
2.2.2 滅火器箱的進場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滅火器箱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型式檢驗報告;
2 滅火器箱外觀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
3 滅火器箱應開啟靈活。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辦法:觀察檢查,資料檢查。
2.2.3 設置滅火器的掛鉤、托架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並應有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辦法:觀察檢查,資料檢查。
2.2.4 發光指示標志應無明顯缺陷和損傷,並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型式檢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辦法:觀察檢查,資料檢查。
3 安裝設置
3.1 一般規定
3.1.1 滅火器的安裝設置應包括滅火器、滅火器箱、掛鉤、托架和發光指示標志等的安裝。
3.1.2 滅火器的安裝設置應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圖和安裝說明進行,安裝設置單位應按照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編制建築滅火器配置定位編碼表。
3.1.3 滅火器的安裝設置應便於取用,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3.1.4 滅火器的安裝設置應穩固,滅火器的銘牌應朝外,滅火器的器頭宜向上。
3.1.5 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不得超出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
3.2 手提式滅火器的安裝設置
3.2.1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對於環境乾燥、潔凈的場所,手提式滅火器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2.2 滅火器箱不應被遮擋、上鎖或拴系。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2.3 滅火器箱的箱門開啟應方便靈活,其箱門開啟後不得阻擋人員安全疏散。除不影響滅火器取用和人員疏散的場合外,開門型滅火器箱的箱門開啟角度不應小於175°,翻蓋型滅火器箱的翻蓋開啟角度不應小於100°。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與實測。
3.2.4 掛鉤、托架安裝後應能承受一定的靜載荷,不應出現松動、脫落、斷裂和明顯變形。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總數少於3個時,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以5倍的手提式滅火器的載荷懸掛於掛鉤、托架上,作用5min,觀察是否出現松動、脫落、斷裂和明顯變形等現象;當5倍的手提式滅火器質量小於45kg時,應按45kg進行檢查。
3.2.5 掛鉤、托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保證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設置在掛鉤、托架上的手提式滅火器;
2 當兩具及兩具以上的手提式滅火器相鄰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時,應可任意地取用其中一具。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總數少於3個時,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和實際操作。
3.2.6 設有夾持帶的掛鉤、托架,夾持帶的打開方式應從正面可以看到。當夾持帶打開時,滅火器不應掉落。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總數少於3個時,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與實際操作。
3.2.7 嵌牆式滅火器箱及掛鉤、托架的安裝高度應滿足手提式滅火器頂部離地面距離不大於1.50 m,底部離地面距離不小於0.08 m的規定。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總數少於3個時,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與實測。
3.3 推車式滅火器的設置
3.3.1 推車式滅火器宜設置在平坦場地,不得設置在台階上。在沒有外力作用下,推車式滅火器不得自行滑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3.2 推車式滅火器的設置和防止自行滑動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響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駛移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4 其他
3.4.1 在有視線障礙的設置點安裝設置滅火器時,應在醒目的地方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發游標志。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4.2 在滅火器箱的箱體正面和滅火器設置點附近的牆面上應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標志,並宜選用發游標志。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4.3 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採取防濕、防寒、防曬等相應保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3.4.4 當滅火器設置在潮濕性或腐蝕性的場所時,應採取防濕或防腐蝕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4 配置驗收
4.1 一般規定
4.1.1 滅火器安裝設置後,必須進行配置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1.2 滅火器配置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安裝、監理等單位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文件進行。
4.1.3 滅火器配置驗收時,安裝單位應提交下列技術資料:
1 建築滅火器配置工程竣工圖、建築滅火器配置定位編碼表;
2 滅火器配置設計說明﹑建築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3 滅火器的有關質量證書﹑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
4.1.4 滅火器配置驗收應按本規范附錄B的要求填寫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報告。
4.2 配置驗收
4.2.1 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配置數量應符合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照滅火器配置單元的總數,隨機抽查20%,並不得少於3個;少於3個配置單元的,全數檢查。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場所、文物保護單位,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對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圖進行。
4.2.2 滅火器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查看滅火器的外觀質量。全數檢查滅火器的合格手續。
驗收方法:現場直觀檢查,查驗產品有關質量證書。
4.2.3 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單元內,採用不同類型滅火器時,其滅火劑應能相容。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
驗收方法:對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文件和滅火器銘牌,現場核實。
4.2.4 滅火器的保護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的有關規定,滅火器的設置應保證配置場所的任一點都在滅火器設置點的保護范圍內。
檢查數量:按照滅火器配置單元的總數,隨機抽查20%;少於3個配置單元的,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用尺丈量。
4.2.5 滅火器設置點附近應無障礙物,取用滅火器方便,且不得影響人員安全疏散。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
4.2.6 滅火器箱應符合本規范第3.2.2、3.2.3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少於3個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與實測。
4.2.7 滅火器的掛鉤、托架應符合本規范第3.2.4~3.2.6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5%,但不少於3個;少於3個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與實測。
4.2.8 滅火器採用掛鉤、托架或嵌牆式滅火器箱安裝設置時,滅火器的設置高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的要求,其設置點與設計點的垂直偏差不應大於0.01m。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20%,但不少於3個;少於3個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與實測。
4.2.9 推車式滅火器的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3.3.1、3.3.2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
4.2.10 滅火器的位置標識,應符合本規范第3.4.1、3.4.2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
4.2.11 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滅火器的設置點應通風、乾燥、潔凈,其環境溫度不得超出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設置在室外和特殊場所的滅火器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方法:觀察檢查。
4.3 配置驗收判定規則
4.3.1 滅火器配置驗收應按獨立建築進行,局部驗收可按申報的范圍進行。
4.3.2 滅火器配置驗收的判定規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缺陷項目應按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劃分為:嚴重缺陷項(A)、重缺陷項(B)和輕缺陷項(C)。
2 合格判定條件應為:A=0,且B≤1,且B+ C≤4,否則為不合格
5 檢查與維護
5.1 一般規定
5.1.1 滅火器的檢查與維護應由相關技術人員承擔。
5.1.2 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計算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超出時,應選擇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替代,替代滅火器的滅火級別不應小於原配置滅火器的滅火級別。
5.1.3 檢查或維修後的滅火器均應按原設置點位置擺放。
5.1.4 需維修、報廢的滅火器應由滅火器生產企業或專業維修單位進行。
5.2 檢查
5.2.1 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按附錄C的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5.2.2 下列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應按附錄C的要求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1 候車(機、船)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2 堆場、罐區、石油化工裝置區、加油站、鍋爐房、地下室等場所。
5.2.3 日常巡檢發現滅火器被挪動,缺少零部件,或滅火器配置場所的使用性質發生變化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置。
5.2.4 滅火器的檢查記錄應予保留。
5.3 送修
5.3.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5.3.2 滅火器的維修期限應符合表5.3.2的規定。
表5.3.2 滅火器的維修期限 滅火器類型 維修期限 水基型滅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滅火器 出廠期滿3年;
首次維修以後每滿1年 推車式水基型滅火器 乾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乾粉滅火器 出廠期滿5年;
首次維修以後每滿2年 手提式(儲氣瓶式)乾粉滅火器 推車式(貯壓式)乾粉滅火器 推車式(儲氣瓶式)乾粉滅火器 潔凈氣體滅火器 手提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推車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5.4 報廢
5.4.1 下列類型的滅火器應報廢:
1 酸鹼型滅火器;
2 化學泡沫型滅火器;
3 倒置使用型滅火器;
4 氯溴甲烷、四氯化碳滅火器;
5 國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類型滅火器。
5.4.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1 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於、等於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3 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4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5 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6 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7 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8 被火燒過。
5.4.3 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表5.4.3規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表5.4.3 滅火器的報廢期限 滅火器類型 報廢期限(年) 水基型滅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滅火器 6 推車式水基型滅火器 乾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乾粉滅火器 10 手提式(儲氣瓶式)乾粉滅火器 推車式(貯壓式)乾粉滅火器 推車式(儲氣瓶式)乾粉滅火器 潔凈氣體滅火器 手提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推車式潔凈氣體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12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5.4.4 滅火器報廢後,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附錄A 建築滅火器配置定位編碼表
表A 建築滅火器配置定位編碼表 配置計算單元分類 □獨立單元
□組合單元 單元名稱 單 元 保 護 面 積 S= m2 設置點數 N= 單元需配滅火級別 Q= A
Q= B 設置點需配
滅火級別 Qe= A
Qe= B 設置點編 號 滅火器編 號 滅火器型 號
規 格 滅火器設置點 實 配
滅火級別 滅 火 器
設置方式 滅 火 器
設 置 點
位置描述 備 注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Qe= A
Qe= B □滅火器箱內
□掛鉤、托架上
□地面上 單元實配滅火級別 Q= A
Q= B 單元實配滅火器數量 附錄B 建築滅火器配置缺陷項分類及驗收報告
表B 建築滅火器配置缺陷項分類及驗收報告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序號 檢查項目 缺陷項 檢查記錄 檢查結論 1 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配置數量應符合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要求 嚴重(A)4.2.1 2 滅火器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的要求 嚴重(A)4.2.2 3 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單元內,採用不同類型滅火器時,其滅火劑應能相容 嚴重(A)4.2.3 4 滅火器的保護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的有關規定,滅火器的設置應保證配置場所的任一點都在滅火器設置點的保護范圍內 嚴重(A)4.2.4 5 滅火器設置點附近應無障礙物,取用滅火器方便,且不得影響人員安全疏散 重(B)
4.2.5/3.1.3 6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或乾燥、潔凈的地面上 重(B)4.2.5/3.2.1 7 滅火器(箱)不應被遮擋、拴系或上鎖 重(B)4.2.6/3.2.2 8 滅火器箱的箱門開啟應方便靈活,其箱門開啟後不得阻擋人員安全疏散。開門型滅火器箱的箱門開啟角度應不小於175°,翻蓋型滅火器箱的翻蓋開啟角度應不小於100°,不影響取用和疏散的場合除外 輕(C)4.2.6/3.2.3 9 掛鉤、托架安裝後應能承受一定的靜載荷,不應出現松動、脫落、斷裂和明顯變形。以5倍的手提式滅火器的載荷(不小於45kg)懸掛於掛鉤、托架上,作用5min,觀察檢查 重(B)4.2.7/3.2.4 10 掛鉤、托架安裝後,應保證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手提式滅火器。當兩具及兩具以上的手提式滅火器相鄰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時,應保證可任意地取用其中一具 重(B)4.2.7/3.2.5 11 設有夾持帶的掛鉤、托架,夾持帶的打開方式應從正面可以看到。當夾持帶打開時,手提式滅火器不應掉落 輕(C)4.2.7/3.2.6 12 嵌牆式滅火器箱及滅火器掛鉤、托架的安裝高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關於手提式滅火器頂部離地面距離不大於1.50 m,底部離地面距離不小於0.08 m的規定,其設置點與設計點的垂直偏差不應大於0.01m 輕(C)
4.2.8/3.2.7 13 推車式滅火器宜設置在平坦場地,不得設置在台階上。在沒有外力作用下,推車式滅火器不得自行滑動 輕(C)
4.2.9/3.3.1 14 推車式滅火器的設置和防止自行滑動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響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駛移動 輕(C)
4.2.9/3.3.2 15 在有視線障礙的設置點安裝設置滅火器時,應在醒目的地方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發游標志 重(B)
4.2.10/3.4.1 16 在滅火器箱的箱體正面和滅火器設置點附近的牆面上,應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標志,這些標志宜選用發游標志 輕(C)
4.2.10/3.4.2 17 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滅火器的銘牌應朝外,滅火器的器頭宜向上 重(B)
4.2.11/3.1.4 18 滅火器的設置點應通風、乾燥、潔凈,其環境溫度不得超出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設置在室外和特殊場所的滅火器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重(B)
4.2.11/3.1.5/3.4.3/3.4.4 綜合
結論 驗收
單位 施工單位簽章:
日期: 監理單位簽章:
日期: 設計單位簽章:
日期: 建設單位簽章:
日期: 附錄C 建築滅火器檢查內容、要求及記錄
表C 建築滅火器檢查內容、要求及記錄 檢查內容和要求 檢查記錄 檢查結論 配
置
檢
查 1 滅火器是否放置在配置圖表規定的設置點位置 2 滅火器的落地、托架、掛鉤等設置方式是否符合配置設計要求。手提式滅火器的掛鉤、托架安裝後是否能承受一定的靜載荷,並不出現松動、脫落、斷裂和明顯變形 3 滅火器的銘牌是否朝外,並且器頭宜向上。 4 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配置數量是否符合配置設計要求 5 滅火器配置場所的使用性質,包括可燃物的種類和物態等,是否發生變化 6 滅火器是否達到送修條件和維修期限 7 滅火器是否達到報廢條件和報廢期限 8 室外滅火器是否有防雨、防曬等保護措施 9 滅火器周圍是否存在有障礙物、遮擋、拴系等影響取用的現象 10 滅火器箱是否上鎖,箱內是否乾燥、清潔 11 特殊場所中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完好 外
觀
檢
查 12 滅火器的銘牌是否無殘缺,並清晰明了 13 滅火器銘牌上關於滅火劑、驅動氣體的種類、充裝壓力、總質量、滅火級別、製造廠名和生產日期或維修日期等標志及操作說明是否齊全 14 滅火器的鉛封、銷閂等保險裝置是否未損壞或遺失 15 滅火器的筒體是否無明顯的損傷(磕傷、劃傷)、缺陷、銹蝕(特別是筒底和焊縫)、泄漏 16 滅火器噴射軟管是否完好,無明顯龜裂,噴嘴不堵塞 17 滅火器的驅動氣體壓力是否在工作壓力范圍內(貯壓式滅火器查看壓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綠區范圍內,二氧化碳滅火器和儲氣瓶式滅火器可用稱重法檢查) 18 滅火器的零部件是否齊全,並且無松動、脫落或損傷 19 滅火器是否未開啟、噴射過
『貳』 誰能給我說說滅火器的最新執行標准
各滅火器維修企業:
新修訂的強制性公共安全行業標准《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GA95-2007)(以下簡稱《規程》),於2007年6月8日發布,2007年10月1日實施。為貫徹執行《規程》,規范滅火器維修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行業標准,依法進行維修
凡從事滅火器維修的企業,其維修場地、設備、人員、工藝裝備等必須滿足《規程》要求,其產品應經法定消防產品質檢機構檢驗,並取得合格的《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報告》後方具備滅火器維修資格。否則,不得從事滅火器維修工作。具備滅火器維修資格的企業相關信息將在總隊《福建消防信息網》(網址:http://www.fjxf.gov.cn)上定期公布。
二、滅火器維修申報工作
為確保《規程》的實施和滅火器維修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滅火器維修企業應積極准備,對照《規程》要求合理安排維修場地,配置維修設備和檢驗設備,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操作規程,經自查合格後,填寫《滅火器維修條件檢查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向總隊申報滅火器維修業務。
三、滅火器維修條件評價和能力檢驗工作
為確保具備維修條件的申報企業盡快獲得滅火器維修市場准入資格,從即日起,總隊將派遣檢查組對申報企業的維修條件進行檢查;對檢查結論為合格的維修企業,檢查組按《規程》要求隨機抽取樣品,由福建省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其維修產品質量進行維修能力檢驗。對首次申報檢查結論不合格的,維修企業整改後需提交書面報告申請維修條件重新檢查;重新檢查結論仍為不合格的,需6個月後方可重新申報。
四、《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報告》到期申報工作
《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報告》是滅火器維修的市場准入證明,根據《規程》要求,《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報告》有效期為一年,滅火器維修企業應在檢驗報告到期前一個月重新向總隊申報滅火器維修業務。
附件: 滅火器維修條件檢查申報表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 件
消防產品維修條件檢查申報表
企業名稱: (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申報□ 重新申報□ 公告到期申報□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
填表要求:
1、本表一式兩份,要求列印填寫。欄目不夠填寫的可自行添加行數。
2、填寫內容應規范、正確、統一,如維修產品名稱為「手提式滅火器」,規格型號為「MFZ/ABC4」。
3、企業的質量管理文件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一是人員崗位職責、文件控製程序、記錄控製程序、采購程序、維修與服務控製程序、維修設備控製程序、產品監視與測量裝置控製程序,產品的監視與測量控製程序、不合格品控製程序、培訓控製程序等程序文件;二是拆卸、水壓試驗、滅火劑灌裝、組裝/充壓、氣密性試驗、維修檢驗等操作規程;三是必備維修滅火器的產品、零部件和滅火劑標准、產品結構圖或零部件圖等。
4、,必備的維修設備和檢驗設備應在企業維修及檢驗設備明細表中應填寫完整。
5、主要維修配件合格供方明細表中應包括器頭組件、壓力表、滅火劑名稱、虹吸管、發游標志、噴射軟管等主要維修配件。
6、本表所附的以下材料,應加蓋申請企業印章並粘貼在相應的欄目中:
(1)申請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維修場地布局平面圖(應註明維修用房總使用面積、標注水壓試驗室、灌裝充壓室、零部件倉庫和成品倉庫的具體位置)
(3)授權維修證明文件復印件(指申請企業經過滅火器生產單位授權維修的情形)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企業名稱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編號
注冊資金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聯系人
經營范圍
申請維修名稱
維修產品名稱
規 格 型 號
執行標准
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執行情況
備注
企業維修及檢驗設備明細表
序號
名稱和規格型號
數量
製造單位
精度
現狀
主要維修配件合格供方明細表
序號
主要配件名稱
合格供方名稱
合格供方地址
啟用
時間
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職工總數
人
技術人員
人
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學歷
培訓時間
消防培訓證號
備註:
滅火器生產單位授權情況:授權( ),未授權( )。
申請企業營業執照
維修場地布局平面圖
授權維修證明文件
http://cache..com/c?m=5f5bb459c7171480df44&p=8662c64ad2af2df817bd9b7e065d&user=
參考答案放不下
『叄』 多少面積配一個滅火器
1、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油浸電力變壓器室、油開關、高壓電容器室、調壓器室、發電機房、電信樓、廣播樓、鋁、鎂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個計算;
2、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庫房、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個計算。
3、丙類火災危險性的庫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個。
4、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生產裝置區,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個。
5、丙類火災危險性生產裝置區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個。
6、旅館、辦公樓、教學樓、醫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個。
7、百貨樓、展覽樓、圖書館、郵政樓、財貿金融樓,每50-80平方米配置1個。
8、電氣設備間,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個。
9、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罐區,每罐設2個。
10、易燃、可燃液體裝卸棧台,每10~15米設1個。
『肆』 二氧化碳滅火器系統設計規定有什麼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是2010年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本次局部修訂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定、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8)102號)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93(1999年版)進行修訂而成。現行《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自實施以來,對規范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設計、指導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應用和研究的不斷深入以及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產品的不斷發展,該規范已不能適應目前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應用現狀和發展趨勢,有必要對其進行局部修訂。現行《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自2000年3月1日實施以來,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在國內工程上應用一直處於一個平穩的發展階段,但也出現了幾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誤噴及儲瓶間二氧化碳泄漏事故,使得近幾年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在工程應用上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萎縮,尤其是在民用建築工程中。目前的主要應用場所集中在塗裝線、水泥生產線、鋼鐵行業、電廠等工業建築工程中。
『伍』 加油站滅火器所需配置的最低滅火級別
1、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加油站規范修訂出台沒有根據當時新的滅火器配置規范所導致。
2、原來的《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J 140 規定,4公斤的乾粉滅火器滅火級別為10B,嚴重危險級的只要達到8B即可。但是修訂後的滅火器配置規范,4公斤的乾粉滅火器滅火級別為55B,5公斤的乾粉滅火器滅火級別為89B,同時嚴重危險級場所單具滅火器最小滅火級別應當在89B。因此產生了不一致的現象。
加油站規范修訂的條文說明中有如下內容:
9.0.10 小型滅火器材是控制初期火災和撲滅小型火災的最有效設備,因此規定了小型滅火器的選用型號及數量。其中滅火毯和沙子是撲滅油罐罐口火災和地面油類火災的有效設備,且花費不多。本條規定是參照原有規定和《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J 140 並結合實際情況,經多方徵求意見後制定的。
3、對於目前已經添置的滅火器建議如下處理:新購置的應當是5公斤的乾粉滅火器,原來已經配置的不再維修列入淘汰(10年報廢期限應當也差不多了)。滅火配置應當按照滅火器配置規范,畢竟該規范是上海消防科研所主編的,其他的執行加油站規范。
4、如對加油站規范中的滅火器配置有疑問,建議參考該規范「前言」以下內容:
解釋單位地址:
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安德路甲 67
號。郵政編碼:100011。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地址:天津市氣象台路。郵政編碼:300074。
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設計研究院地址:成都市小關廟後街
28 號。郵政編碼:610017。
本規范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提供給解釋單位,以便在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原中國石化北京設計院)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 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設計研究院
『陸』 請問倉庫配置滅火器材標准有哪些
1、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J140-90)倉庫的火災種類為A類火災,危險等級為中危險級。撲救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 配置的基準為:
(6)煉油裝置滅火器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第七章 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柒』 滅火器規范是什麼
法律分析: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對滅火器的噴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顯影響。若環境溫度過低則滅火器的噴射性能顯著降低,若環境溫度過高則滅火器的內壓劇增,滅火器則會有爆炸傷人的危險。本款要求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應在滅火器使用溫度范圍之內。滅火器是靠人來操作的,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尤為重要,應對該場所中人員的體能進行分析,然後正確地選擇滅火器的類型、規格、型式。通常不同的民用建築場所內,中、小規格的手提式滅火器應用較廣;而在工業建築場所的大車間和古建築場所的大殿內,則可考慮選用大、中規格的手提式滅火器或推車式滅火器。
法律依據:《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 2.2.1 滅火器的進場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1、滅火器應符合市場准入的規定,並應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證書;2、滅火器的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應齊全;3、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4、滅火器筒體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5、滅火器的保險裝置應完好;6、滅火器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應在綠區范圍內;7、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
『捌』 倉庫滅火器配置標准
滅火器配置應當按照GB 50140-2005《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配置;不過配置的數量與倉庫的危險等級、倉庫內消防設施等因素有關。4公斤的ABC乾粉滅火器與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滅火級別均為2A。以下以放置固體物質倉庫舉例,供參考:
如果屬於輕危險級(如鋼材倉庫等),單具滅火器最小滅火級別為1A,則每A保護100平方米,2500平方米倉庫應配置2500/100=25A。可以配置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需要25A/2A=12.5具,即需要配置15具。
如果屬於中危險級(如棉織物、化纖、紙張等倉庫),單具滅火器最小滅火級別為2A,則每A保護75平方米,2500平方米倉庫應配置2500/75=33.33A。可以配置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需要33.33/2=16.67具,即需要配置17具。
如果屬於嚴重危險級(如化學危險品倉庫、60度以上白酒倉庫等),單具滅火器最小滅火級別為3A,則每A保護50平方米,
2500平方米倉庫應配置2500/50=50A。不可以配置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因為不符合最小滅火級別3A的要求。應選3A的5公斤ABC乾粉滅火器。需要50A//3A=17具,即需要配置17具5公斤ABC乾粉滅火器。
(8)煉油裝置滅火器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倉庫消防設施的設置要求:
除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下列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
註:單層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m2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每座佔地面積大於600m2的火柴倉庫;
3、郵政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空郵袋庫;
4、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設計溫度高於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於0℃且每個防火分區建築面積大於1500m2的非高架冷庫;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滅火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罐容量大於1000m3的固定頂罐應設置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2、罐壁高度小於7m或容量不大於200m3的儲罐可採用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3、其他儲罐宜採用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玖』 滅火器的配置標准多少平方一具要幾公斤的
以下滅火器的配置數量,僅作參考。 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油浸電力變壓器室、油開關、高壓電容器室、調壓器室、發電機房、電信樓、廣播樓、鋁、鎂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個計算; 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庫房、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個計算; 丙類火災危險性的庫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個; 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生產裝置區,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個; 丙類火災危險性生產裝置區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個; 旅館、辦公樓、教學樓、醫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個; 百貨樓、展覽樓、圖書館、郵政樓、財貿金融樓,每50-80平方米配置1個 電氣設備間,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個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是2005年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編。本規范在編制過程中,以國內外有關同類規范為參考,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多次與科研、設計、施工和使用單位進行交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吸納國內外建築火火器配置的工程設計和應用的成熟經驗,結合我國現階段工程實際.經反復討論、認真修改,最後經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定稿。
『拾』 滅火器的配置標准
根據國家頒布的《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GB50240--2005中的規定,消防滅火器的配置標准分為火災種的分類和滅火器的選擇以及消防設施的設置。
1.火災種的分類:火災種的分類需要根據火災現場裡面的物質和易燃物的特性進行分類,比如說帶電的火災的火災種可能是充電器等;
2.滅火器的選擇:在選擇滅火器的時候,應該考慮六個因素:
(1)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容易發生的火災的種類;
(2)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發生火災的危險程度大小;
(3)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滅火器的性能和通用性如何;
(4)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滅火器裡面的滅火劑對現場物品是否有所損壞以及污損程度大小;
(5)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滅火器的設置地點的溫度和環境如何;
(6)配置滅火器的現場的能夠使用滅火器的人員的體能如何和自我保護能力如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同一個滅火場所,如果現場的滅火器是不同類型的,應該採用滅火劑可以相容的滅火器。如果是火災的類型不同的話,應該選擇通用性的滅火器。
3.消防設施的設置
滅火器的配置必須是符合國家的GB50140裡面的規定的,並且滅火器應該設置在人們可以一眼看到的明顯的位置以及最方便取用的位置。如果滅火器設置的位置對人們的視線有干擾或者是障礙,應該在那個位置設置明顯的或者是發光的標志,並且這個位置不能夠影響到之後的疏散。手提式滅火器不應該放在距離地面超過1.5米的地方,並且滅火箱要進行一定的保護措施但是不能夠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