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災漏電報警系統,哪些應該設計,求依據
近年來電氣火災事故居高不下,以2005年為例,十大火災中死亡人數最多的兩起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特大火災、汕頭華南賓館特大火災,均為電氣火災,有關專家積極呼籲盡快採取有效的技術防範措施,遏制電氣火災的上升勢頭,政府有關部門也非常重視,相繼制訂或修改了有關標准規范,要求在建築中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訂條文9.5.1條、強制性國標《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都強調了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電氣火災的防護作用,要求在建築物內安裝剩餘電流動作火災監控系統。可以說,預防建築電氣火災,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國家標准和規范已經基本齊全(還有有關的其他規范正在報批中),今後有關場所設計、應用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將越來越多。目前,熟悉這一新型報警設備的設計、施工技術人員亦較少,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也較多,本文就此作一膚淺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1、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有關定義
現行國家標准《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GB14287—93定義:
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簡稱「漏電報警器」):當主迴路中的漏電電流超過給定值時能發出報警信號的裝置,它由漏電互感器和漏電報警控制器組成。
隨著技術的發展,傳統分散設置的單個漏電報警器逐漸演變為網路化集中管理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國家有關部門及時修訂了標准,新頒發了GB14287-2005標准,將於2006-06-01實施。新標准將「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更名為「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並細分為3部分,第1部分:電氣火災監控設備,第2部分: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第3部分: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相關定義如下: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當被保護線路中的被探測參數超過設定值時,能夠發出報警信號、控制信號並能指示報警部位的系統,它由電氣火災監控設備、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組成。
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探測被保護線路中的剩餘電流、溫度等電氣火災危險參數變化的探測器。
電氣火災監控設備:能接收來自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報警信號,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和控制信號,指示報警部位,記錄並保存報警信息的裝置。
「漏電」在國際上的通用術語是「剩餘電流」,其它有關國家標准也稱「剩餘電流」,因此新標准統一稱「漏電」為「剩餘電流」。與此對應,《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也升級為《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自2005年12月1日起實施。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中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定義是:
剩餘電流動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用監測剩餘電流的互感器、剩餘電流探測器、報警器或控制器構成的電氣火災實時監測並實施報警或切斷電源的裝置。
可見,GB14287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探測器不僅僅包括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還包括近年新出現的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版)中有關條文要求設置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就是GB13955定義的「剩餘電流動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也就是僅由GB14287.2: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構成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2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
2.1規范中有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相關條文
目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主要依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局部修訂條文:9.5.1高層建築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此外,報批中的新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11.2.7條:商店、劇院、電影院、體育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新制定並已在報批中的《建築電氣火災預防要求和檢測方法》有關條文也明確要求「應在電源進線端設置自動切斷電源或報警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規范條文用詞為「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表明應該是一個聯網的整體裝置,是一個完整系統,是對應GB14287-2005標準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設置的單個漏電流報警器或傳統漏電開關可以勝任的。高規條文說明中,也特別強調「這些設備要採用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的產品,以確保質量安全」,可見並非是使用普通漏電開關就可以的,許多電氣設計人員往往有此錯誤傾向。
關於「宜」字的把握,規范用詞說明指出: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可見,「宜」原則上是首先要考慮設置的,沒有特殊情況,沒有經消防主管部門同意,是不能隨便選擇取消設置的。
2.2探測控制器具體點位設計問題
由於《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是建築設計規范,並非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產品國家標准,也並非專門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施工驗收規范,因此,條文要求比較粗,造成目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施工、驗收沒有明確條文依據,各自憑自己的理解執行,五花八門,勢必影響到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工程的順利施工和運行,影響其電氣火災監控功能的正常發揮。
2.2.1《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是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和安裝使用的重要標准
筆者以為,從長遠看,制定專門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設計、施工驗收規范是有必要的,或將有關內容加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中,但目前或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還將面臨上述「混亂」。目前,以國家最新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為標准,並參照GB14287-200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有關內容執行,是比較可行的。因《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05版要求設置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就是「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中的「剩餘電流動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本身屬於《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的管理范圍。
2.2.2剩餘電流探測控制器的布點
根據國標《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中關於分級保護的規定,安裝剩餘電流火災監控裝置時,應對建築物內防火區域作出合理的分布設計,確定適當的保護范圍、預定的剩餘電流動作值和動作時間,並應滿足分級保護的動作特性要求,縮小故障切斷電源時引起的停電范圍。因此,設計時首先應對被控配電系統的相關參數有一個比較清晰的了解,研究有關被控配電線路的相關圖紙,並將建築電氣的分布情況調查清楚,確定配電設備(配電箱、盤、櫃)的位置,把每一個探測控制器分配到相應的配電設備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控制探測器數量配置。為避免重復設置,配置有剩餘電流探測控制器的配電箱,一般只使用普通帶脫扣的空開,不再使用帶漏電保護的空開。
點位分配原則如下:根據建築用電負荷和線路具體情況,確定採用二級或三級保護模式;一般所有的二級開關處都要安裝剩餘電流探測控制器;三級開關是否安裝應根據負荷實際情況和建築用途、火災危險性等實際情況確定。在確定了探測控制器安裝位置後,統計探測控制器的安裝總數再根據產品資料選擇相應的壁掛、立櫃、琴台式集中控制器構成完成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集中控制器一般設置在消防中心。
重要線路,包括消防、安防、應急電源、通道照明線路及不容許停電的重要場所,根據GB139554.6規定,應安裝純報警式剩餘電流探測報警器,報警但不切斷電源(不控制脫扣),既保證了用電安全又保證了供電的不間斷性。
2.2.3設計中必須注意分級保護問題
為防電氣火災,GB13955-2005強調採用分級保護時,電源端或分支線路上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應與末端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動作特性應當協調配合,實現具有動作選擇性的分級保護,避免大面積停電。一般情況下,在電源端或分支線上,應選用低靈敏度延時型或動作特性可調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而在末端,仍應使用傳統無延時的漏電開關,漏電動作電流IΔn≤30mA,額定動作時間Tn<0.1s,高靈敏度、快速動作型,主要用於防人身觸電保護,與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是互補關系。
建築總進線處安裝一個探測控制器(只探測不脫扣控制),並選擇參數適合的三相電流探測器和剩餘電流探測器(分立式或組合式)。按照國家標准GB14287.2-2005中第二部分:剩餘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4.2.2的規定:探測器報警值不應小於20mA,不應大於1000mA,且探測器報警值應在報警設定值的80%-100%之間。根據此項要求,一般把把總進線處的剩餘電流定為400~800mA。
在每個支路配電櫃的二級開關上安裝二級探測控制器,選擇參數適合的三相電流探測器和剩餘電流探測器。
對於電流和剩餘電流探測器的選用,首先推薦四合一(三個電流探測器與一個剩餘電流探測器的組合型)探測器。一般根據配電箱塑殼斷路器規格就可以選擇相應四合一電流探測器的型號與之配合。通常二級配電線路(干線)上的探測報警器應選用額定剩餘動作電流IΔn=100~400mA,延時動作時間在0.2~0.5S的產品(註:許多產品的IΔn是可以現場測量後調整的,延時0.2S,拉開動作時間差,可以避免與末端保護同時動作);此外,為適應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對低壓配電系統的控制功能,塑殼斷路器應配有分勵脫扣器,脫扣電壓宜為24VDC。為避免報警器至監控中心集中報警器之間的聯網匯流排局部短路造成某一迴路或全系統癱瘓,應在迴路上增設短路隔離器,一般每3~5個漏電報警器設置一個,也有的產品要求每個匯流排分枝都設。下表為GB13955-2005附錄中的延時時間推薦值。
二級保護的延時時間
二級保護一級保護末級保護
延時時間推薦值/s0.2無延時
註:延時型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延時時間的級差為0.2s。
三級保護的延時時間
三級保護一級保護中級保護末級保護
延時時間推薦值/s0.40.2無延時
2.3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選型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已有十餘個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生產廠家,主要分布在北京、廣東等地,實力雄厚,有相當規模的不多,產品品質良莠不齊,這是新產品初期市場的特點。今年下半年國家標准《電氣火災監控系統》GB14287-2005正式執行後,滿足《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要求的產品選型將不會存在問題,目前只是新舊標準的轉換過渡期。
根據其產品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多功能漏電開關型」,典型代表有廣東和福建廠家的產品。其特點是:具有包括剩餘電流探測、報警功能在內的擴展多功能,集漏電、短路、過載、過壓、欠壓、缺相、延時送電、防誤合閘甚至防雷等功能於一身,並可以組網實現遠程集中監控,外觀為盒裝,內部將探測器(電流互感器)、電源變換電路、信號處理電路、報警電路、通信連動介面、主迴路分斷開關(100A以下多用磁保持繼電器、100A以上用接觸器或空開――塑殼斷路器)整合在一起,形成多功能漏電開關。此種類型產品優點:保護功能多,內置電流互感器(包括電流互感器和零序電流互感器),接線少,整合度高、使用方便;缺點:結構復雜、故障率偏高、產品品種不全,由於體積限制,目前最大電流只有225A;因內部包含電源控制開關(斷路器),是關鍵配電產品,還必須通過電氣開關類的電氣產品3C認證;由於電源線必須通過報警器開關進出,要改動配電箱線路,對改造工程中已經成形並使用中的配電箱(櫃)不適用。一般為422通信介面,4線制,沒有匯流排短路保護模塊,局部匯流排短路容易導致全系統癱瘓。
第二種是電氣火災監控設備與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互感器)分離配置型,典型代表有北京多個廠家的產品。電氣火災監控設備通過火災監控探測器(互感器)采樣配電箱(櫃)內的電流和漏電流信號經內置單片機系統分析處理後上報消防控制室的集中控制器,並通過塑殼斷路器的脫扣裝置(或接觸器線圈)切斷電源。優點:不含電源控制開關,不串入配電系統,只通過互感器取樣信號和脫扣控制,無論新工程還是改造工程都比較方便,二匯流排,有匯流排短路保護,性能穩定可靠,缺點:監控設備與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互感器)之間需要敷設RVVP-P/8芯信號線及2芯脫扣控制線,一般只有剩餘電流和過電流探測功能。可以預見,與配電系統相對獨立的此種結構形式將會是今後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主要發展方向。結構原理見圖1所示。
監控設備與探測器分離配置型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第三種是第二種電氣火災監控設備與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互感器)分離配置型的一種特例,只是其匯流排直接使用普通火災報警系統的二匯流排,並省去集中控制器和上位機,由增強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整合剩餘電流探測報警功能後一並控制。這種類型產品目前只有北京一家火災報警設備廠家生產。優點:可節省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集中控制器和上位機,並節省組網布線,主要節省了豎井線,消防中心一體化監控,界面統一,方便管理。缺點:原來的火災報警控制系統還需要重新通過GB14287-200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雙重檢測認證。組合後,相對復雜的火災報警系統故障也可能會造成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癱瘓,使得系統可靠性降低。此外,相對於獨立設置專業化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集中管理平台來說,功能和界面要弱一些,對於規模較大的建築,最好還是設置獨立的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為宜。
2.4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安裝設計方式
根據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產品的選型和工程配電系統特點,一般有以下幾種設計方式:
2.4.1配電箱內部形式的安裝設計
一般用於新工程在樓層設有專門樓層配電箱的情況。將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探測控制器與微型塑殼斷路器配套用導軌形安裝,再將漏電互感器固定在箱內合適位置。或將多功能漏電開關型的產品直接安裝在配電箱內部適當位置,將總電源通過該開關(報警器)。
2.4.2配電箱(櫃)外部形式的安裝設計
對新舊(改造)工程都適用,專門安裝探測控制器的防火監控箱設在配電箱附近。一般適用4合一電流互感器(3個電流互感器和一個零序電流互感器)。改造工程建議適用開口型的電流互感器(由兩半扣合),可以盡量不觸動原來配電箱(櫃)的內部導線和器件布置。對於在建築底層集中配電的系統,可將多個壁裝式漏電流探測控制器集中安裝,整齊美觀,並方便匯流排接入。多功能漏電開關型的產品需要將電源先引入漏電報警開關裝置後再接入配電箱。
2.4.3配電櫃成套形式的安裝設計
直接在配電箱櫃面板上嵌入探測控制器,只考慮在櫃內適當位置固定漏電互感器(一般在主空開上端或下端),不改動配電櫃內部結構,不用增加單獨的探測控制器安裝箱,美觀方便。應在設計中明確提出要求,在施工圖會審完畢,由配電櫃成套廠考慮預留面板上嵌裝漏電流探測控制器的孔。
3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安裝中應注意的問題
3.1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施工主體單位問題
根據上述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特點,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有相當的獨立性,但與配電系統密不可分,歸入強電系統施工比較便於協調配合。反之,實踐證明,歸入消防報警系統施工單位施工,則容易扯皮,協調配合困難,加上其對控制櫃不熟悉,對互感器安裝等比較陌生,施工質量難以保證。對於個別直接使用普通火災報警系統的二匯流排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在與配電櫃成套廠家或施工單位充分溝通配合的前提下,可以並入消防報警系統施工單位施工。目前,消防主管部門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施工單位是否需要具備消防專業承包資質,尚未有明確的界定。
3.2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施工要求
國家標准《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第6部分「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安裝」明確指出:「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安裝應充分考慮供電方式、供電電壓、系統接地型式及保護方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形式、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短路分斷能力、額定剩餘動作電流、分斷時間應滿足被保護線路和電氣設備的要求,在不同的系統接地形式中應正確接線」。
具體地說,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安裝應注意以下問題:
1)漏電流報警器標有電源側和負荷側時,應按規定安裝接線,不得反接。
2)安裝漏電流斷路器時,應按要求,在電弧噴出方向有足夠的飛弧距離。
3)安裝時,必須嚴格區分N線和PE線,三級四線式或四極四線式電的N線應通過漏電火災監控系統的電流互感探測器。通過漏電火災監控系統的電流互感探測器的N線,不得作為PE線,不得重復接地或接設備外露可接近導體。PE線不得接入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4)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沒有歸入配電系統施工單位施工時,雙方應充分溝通,協調有關安裝方式、尺寸和電氣技術參數。新工程使用電氣火災監控設備與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互感器)分離配置型產品時,在配電櫃(箱)訂貨時應向廠家明確互感器尺寸,以便於預留安裝位置。
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的9.1.1條要求,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應當按照消防用電的規定執行。因此,無論消防中心設置的集中控制器還是現場設置的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都要按照消防用電的規定執行,接入消防用電。
6)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電流互感探測器在配電櫃(箱)內安裝,要特別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斷電情況下施工,並注意強弱電分開走線,單獨敷設電流互感探測器信號線,並應使用帶屏蔽的多芯控制線。特別注意防止接錯線或搭線,造成強電串入火災監控探測器中燒毀火災監控探測器或聯網的多個火災監控探測器。
7)改造工程一般應將組合式電流/剩餘電流探測器置於塑殼斷路器下端出線處,當安裝不便時,可考慮安裝於塑殼斷路器的入線端。
8)施工單位應配備移動式(手持攜帶型)剩餘電流檢測儀,並在調試時先進行配電系統剩餘電流的檢測,及時排除剩餘電流異常情況,並作詳細記錄。根據GB13955標准5.7.3和5.7.5要求,設定合適的漏電流報警閥值,通常報警設定值取值不小於線路和設備正常運行泄漏電流值的兩倍。
9)根據GB13955標准6。3。7要求,安裝完成後必須要有如下的檢驗項目:按動探測控制器(報警器)上的測試試驗按鈕,使探測控制器輸出脫扣電壓,試驗塑殼斷路器脫扣是否靈敏。此項測試應逐一進行,用試驗按鈕連續試驗3次,應正確動作,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應指示報警部位;帶額定負荷電流分合3次,均可靠動作,不應有誤報警現象;在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上手動對各配電箱進行斷電測試,應正確無誤。
10)漏電報警系統使用的管理制度:每月需在通電狀態下,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漏電保護器動作是否可靠。雷擊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電保護器動作後,應作檢查。漏電保護器動作後,經檢查未發現事故原因時,允許試送電一次,如果再次動作,應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連續強行送電。嚴禁跨接、短接使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2. 剩餘電流的防止接地故障引起電氣火災的一般措施
2.1為防止接地故障引起電氣火災,一般應採取下列措施:
●認真檢查線路的安裝是否符合電氣裝置規程的要求。例如線間距離、前後支持物的距離、受損絕緣的檢修等,都應符合裝置的安全要求。
●定期測量檢查線路的絕緣。如果測得的線路導線間和導線對地絕緣電阻小於規定值,必須將絕緣損壞處加以處理,破損嚴重的導線必須更換。
●正確選擇與導線截面匹配的熔斷器。嚴禁用其他金屬導線代替熔體。
●線路和電氣設備都應在允許的負荷條件下運行,防止因長期過負荷引起絕緣損壞而發生漏電或短路。
●經常監視線路的運行情況,如發現嚴重過負荷時應及時處理。
2.2為了防止因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接地故障火災,可採取下列措施:
●導線間連接時,必須執行有關規程的規定。
●導線與各種電氣設備的連接,特別是鋁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按有關規程的規定執行。
●對運行中的線路和設備定期進行巡視檢查,如發現接頭發熱或松動時應及時處理。
防止電弧性接地故障引起電氣火災的有效措施
3.1一般的低壓斷路器不能作為因接地故障引起的電氣火災保護裝置。因為其額定動作電流較大。而接地故障引起的接地短路電流較小,因此不能以使斷路器動作跳閘。而只有帶剩餘電流動作保護的斷路器,能夠在接地故障電流小至在幾個mA時。就能動作跳閘,斷開故障電路,防止電氣火災。
在低壓側電源進線處裝接帶剩餘電流保護功能的斷路器是一項重要的防火災措施,其剩餘電流保護功能對全建築物的電弧性接地故障引起火災進行防護。這在一些發達國家已是廣泛應用的電氣防止火災技術,一些供電公司,包括我國香港的供電公司,為了用戶的安全用電,對不具備這一防止火災措施的用戶是不予接電的。國際電工標准IEC60364-5-53第531.2.4條規定,TT系統的電源進線處必須裝用剩餘電流保護裝置,TN系統的電源進線處,為切斷全建築物內的電弧性接地故障也應裝用。我國《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作出每幢住宅樓的總電源進線斷路器應具有剩餘電流保護功能的明確規定。因住戶不懂得用電安全知識,又無專業電工維護管理,住宅電氣火災發生最多。據統計,我國住宅電氣火災佔全國電氣火災的一半以上,所以這一規定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為防止電氣火災的發生,應在低壓電源進線端安裝帶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剩餘電流動作保護於一體的多功能低壓斷路器,不僅可以保護線路、保護設備、而且還可以防止因接地故障引起的電氣火災。
為防止電氣火災安裝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應注意的問題(1)僅在線路末端安裝保護裝置。一般線路干線上斷路器的短路整定電流比末端電路大得多,一旦發生電弧性接地故障,干線上斷路器不可能切斷故障電流,起不到保護作用。因此干線上接地故障引起的電氣火災危險性更大。為此僅在末端安裝剩餘電流保護裝置,是無法保護電氣線路單相接地引起的電氣火災。只有在電氣線路的進線端安裝剩餘電流保護裝置,與末端保護形成分級保護方式,其動作特性可協調配合。才能起到保護裝置既能防止人身電擊事故,又能防止單相接地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2)保證接線正確,才能防止誤動作。安裝保護裝置後,如發生不應有的跳閘,其真實原因往往不是保護裝置有問題,而是線路接地有問題。例如樓內某一線段的PE線和N線接反,PE線中通過若乾的中性線電流,保護裝置會跳閘。又如某一相線或N線因施工不慎,絕緣損壞而故障接地,故障電流經地返回電源,也會誤跳。有時現場檢查結果,跳閘的原因幾乎全是施工安裝不善,經改正後就不再跳閘,保護裝置合不上正說明它顯示了故障的存在,起到了應有的保護作用。因此應下功夫排除故障,不能隨意拆除保護裝置。
對於大型的住宅樓,如果擔心三相泄漏電流的矢量和大於500mA,也可選用更大的額定動作電流值。按IEC755產品標准和我國產品標准,優選值有0.006A、0.01A、0.03A、0.1A、1A、3A、5A、10A和20A可選用。對住宅樓而言,不宜大於1A,因為如果泄漏電流的矢量和大於1A,則該電氣設計不太合理了。一般情況下,可選擇800mA左右,或選擇動作時間為延時型、動作電流可調整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特大住宅樓(也包括其它建築物)的保護裝置可分三級裝設。但應考慮每一次保護裝置的額定動作電流(IΔN)和動作時間(s)應協調配合,以保證動作的選擇性。
(3)為防止電氣火災,建議選用報警式或帶自動監控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對於防止單相接地短路引起的電氣火災,要求安裝剩餘電流超過動作值時切斷電源,會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等情況,為此採用報警式保護裝置或火災自動監控系統及時採取措施。安裝防止單相接地短路故障而引起的電氣火災的報警或監控裝置應根據相關場所的面積,適當劃分防火區,按區域安裝。
其他因停電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的電氣裝置或場所,亦可參照電氣火災防護,採取措施,或安裝報警式或自動監控裝置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如:
●公共場所的應急電源,通道照明;
●確保公共場所安全的設備;
●消防設備的電源;如消防電梯、消防水泵、消防照明;
●防盜報警電源;
●其它不允許停電的特殊設備和場所。
3.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 130頁10.7.9中A型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A』指的是什麼
A型剩餘電流是對突然施加或緩慢上升的剩餘正弦交流電流和剩餘脈動直流電流
4. 剩餘電流保護斷路器有什麼具體的作用
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和剩餘電流保護斷路器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企業申請CCC認證時命名不同,還有些企業用漏電斷路器申請認證,三者從技術角度來說沒有本質區別,都是符合GB/T 14048.2的產品,一般我們都叫做CBR,題主發的兩個產品的區別跟名稱沒有關系,應該是兩代產品,對於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來說,如果相應技術參數一致就可以通用,但是比較老的那款產品沒有通訊和控制功能一般,如果有這方面需求的話,老一代產品一般無法實現,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另外還有一種家用產品也叫剩餘電流動作(保護)斷路器或者漏電斷路器,是符合GB/T 16916和GB/T 16917的產品,一般叫RCCB和RCBO。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在低壓電網中安裝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以下稱為剩餘電流保護器)是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及電氣設備損壞的一種有效的防護措施。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第7.7.10條第1款規定:「下列設備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剩餘電流動作保護」:
1)手持式及移動式用電設備;
2)室外工作場所的用電設備;
3)環境特別惡劣或潮濕場所的電氣設備;
4)家用電器迴路或插座迴路;
5)由TT系統供電的用電設備;
6)醫療電氣設備,急救和手術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宜作用於報警。
5. 電氣設計相關標准和規范
1、GBT36040-2018居民住宅小區電力配置規范
2、GBT34926-2017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雲母帶礦物絕緣波紋銅護套
3、GBT 13955-2017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
4、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版)
5、GB50311-201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6、JGJ39-2016托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范
7、JGJ36-2016宿舍建築設計規范附條文
8、JGJ 392-2016 商店建築電氣設計規范
9、《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CJJ45-2015
10、GBT21431-2015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11、JGJ100-2015 《車庫建築設計規范》
12、JGJ66-2015 博物館建築設計規范
13、GB50303-2015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4、JBT 8681-2013 YDT系列(IP44)變極多速三相非同步電動機技術條件(機座號80~315)
15、《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
16、DL5700T-2014城市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規范附條文
17、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
18、GB 50058-2014 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19、商店建築設計規范 JGJ48-2014
20、GB∕T 12974.2-2014 交流電梯電動機通用技術條件 第2部分:永磁同步電動機
21、GB 51039-2014《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范》
22、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23、GB 50981-2014 建築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24、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附條文
25、JGJ62-2014 旅館建築設計規范
26、新版消防安全標志介紹GB13495.1-2015
27、GBT50786-2012建築電氣制圖標准
28、GB 50763-2012 無障礙設計規范
29、GB∕T 12974-2012 交流電梯電動機通用技術條件
30、GB 5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
31、NFPA 70-2011(矢量版)
32、JGJ 232-2011 礦物絕緣電纜敷設技術規程
33、JBT 7127-2010 YD系列(IP44)變極多速三相非同步電動機技術條件(機座號80~280)
34、GBT26189-2010室內工作場所的照明
35、QXT106—2009《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規范》
36、2009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
37、GB14048.2-2008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2部分:斷路器
38、GB/T4728.7-2008電氣簡圖用圖形符號第7部分
39、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
40、GB7000.2-2008 燈具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 應急照明燈具
41、CECS120-2007套接緊定式鋼導管電線管路施工及驗收規程
42、GA 306.1-2007 阻燃及耐火電纜 塑料絕緣阻燃及耐3火電纜分級和要求 第1部分 阻燃電纜
43、GA306.2-2007阻燃及耐火電纜耐火電纜
44、(辦公建築設計規范)JGJ67-2006
45、GB 50028-2006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46、GBT18802.12-2006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SPD)第12部分選擇
43、GB 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
47、GB-T19666-2005《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纜通則》
48、GBT20041.1-2005電氣安裝用導管系統第1部分:通用要求
49、GB50348-2004_《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及條文說明》
50、GB 50348-2004_《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及條文說明》
51、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52、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53、GA305-2001電氣安裝用阻燃PVC塑料平導管.
54、GB18802.1-2002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SPD)第1部分性能要
55、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
6. 自動重合閘失電跳閘是什麼原理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停電跳閘是什麼原理
自動重合閘的工作原理是什麼?
1、斷路器的遮斷容量小於母線短路容量時,重合閘退出運行。
2、斷路器故障跳閘次數超過規定,或雖末超過規定,但斷路器嚴重噴油、冒煙等,經調度同意後應將重合閘退出運行。
3、線路有帶電作業,當值班調度命令將重合閘退出運行。
4、重合閘裝置失靈,經調度同意後應將重合閘退了運行
.漏電保護繼電器是指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斷和接通主迴路功能的漏電保護裝置。漏電保護繼電器由零序 互感器、脫扣器和輸出信號的輔助接點組成。它可與大電流的自動開關配合,作為低壓 電網的總保護或主幹路的漏電、接地或絕緣監視保護。
當主迴路有漏電流時,由於輔助接點和主回 路開關的分離脫扣器 串聯成一迴路,因此輔助接點接通分離脫扣器而斷開空氣開關、 交流接觸器等,使其掉閘,切斷主迴路。輔助接點也可以接通聲、光信號裝置,發出漏電報警信號,反映線路的絕緣狀況。
2. 漏電保護開關是指不僅它與其它 斷路器一樣可將 主電路接通或斷開,而且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當主迴路中發生漏電或絕緣破壞時,漏電保護開關可根據判斷結果將主電路接通或斷開的開關元件。它與 熔斷器、熱繼電器配合可構成功能完善的低壓開關元件。
目前這種形式的 漏電保護裝置應用最為廣泛,市場上的漏電保護開關根據功能常用的有以下幾種類別:
(1)只具有漏電保護斷電功能,使用時必須與 熔斷器、 熱繼電器、 過流繼電器等保護元件配合。
(2)同時具有過載保護功能。
(3)同時具有過載、 短路保護功能。
(4)同時具有短路保護功能。
(5)同時具有 短路、過 負荷、 漏電、 過壓、 欠壓功能。
3.漏電保護插座是指具有對漏電電流檢測和判斷並能切斷迴路的 電源插座。其 額定電流一般為20A以下,漏電動作電流6~30mA,靈敏度較高,常用於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及家庭、學校等民用場所。
7. 什麼叫剩餘電流互感器什麼叫零序電流互感器它們分別起什麼作用
家標准GB50054-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第4.4.10條明確指
採用接
故障保護
兩種
零序電流保護與剩餘電流保護(亦稱漏電電流保護)
兩種電流保護
基本工作原理相同
都
基於基爾霍夫電流定律
使用范圍、安裝等要求卻
所
同
零序:零序電流保護
般適合使用於TN接
系統
發
相接
TN-S系統Id
路阻抗包括相線阻抗Z1
PE線阻抗ZPE
接觸阻抗Zf
即Zs=Z1+ZPE+Zf;
於TN-C系統
Id
路阻抗包括相線阻抗Z1
PEN線阻抗ZPEN
接觸電阻Zf
即ZS=Z1+ZPEN+Zf;
於TN-C-S系統
Id
路阻抗包括相線阻抗Z1
PEN線阻抗ZPEN
PE線阻抗ZPE
接觸電阻Zf
即ZS=Z1+ZPEN+ZPE+Zf
產
單相接
故障電流Id=220/ZS
明顯
於
故障
三相
平衡電流
要整定合適
檢測
發
接
故障
零序電流
切斷故障
路
IT系統
般均
使用
供電
靠性要求較高、
單相接
必要立即切斷供電
路、
需發
絕緣破壞監察信號、
維持繼續供電
段
間
工礦企業內
配
性線
三相三線配電線路
單相接
該故障線路
流
零序電流
全系統非故障系統電容電流
容易檢測
接
故障電流
故
用零序電流保護裝置
監察相
第
接
故障
安裝
A、B、C三相導線
起穿
零序C.T
低壓
性線N
安裝
零序C.T
剩餘:剩餘電流互
器保護
作整定電流
mA級
A級
相
高
作靈敏性
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於TT、IT、TN-S
TN-C-S系統接
系統均
適用
安裝
A、B、C三相導線與N線
起穿
剩餘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