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GB/T 8196-2008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標
准
編
號:GB/T
8196-2003
簡體中文標題: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繁體中文標題: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English
Name:Safety
of
machinery—Guards—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fixed
and
movable
guards
標准介紹:
本標准規定了主要用於保護人員免受機械性危險傷害的防護裝置的設計和製造的一般要求。
本標准主要適用於本標准發布後製造的機器,要注意使用防護裝置以使非機械性危險減至最校本標準的要求適用於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不適用於防護裝置中致動聯鎖裝置的那些部件
參考下載:
http://www.anystandards.com/gbt/8/20100702/9471.html
㈡ 機械加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機械加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答:(1)安全防護裝置應結內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容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2)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定的壽命期限內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3)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聯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未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
(4)安全防護罩、屏、欄的材料,及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按GB8196、GB8197執行;
(5)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防護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故障的報警裝置。
㈢ 企業安全防護裝置建設有哪些內容
企業安全防護裝置建設的主要內容有:
(1)凡有台階或階梯(2級以上)都要設置可靠、有效的防護欄;
(2)凡有平台、走台都要設置防護欄;
(3)凡有溝、井、坑都要設置防護蓋板;
(4)凡機械設備的傳動、轉動部位都要設置防護罩;
(5)凡有高壓電氣設備、輻射危害設備的周圍都要設置防護隔離網。道路旁可能被 機動車輛碰撞的設備設施都要設置防護裝置;
(6)凡是檢修、起吊作業、有落物等危險的作業場所、有物料飛濺的崗位等都要設 置隔離帶。
㈣ 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麼
⑴置防護裝置
要求是,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梵谷度在2m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
對防護裝置的要求:
a、安裝牢固,性能可靠,並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b、適合機器設備操作條件,不妨礙生產和操作;
c、經久耐用,不影響設備調整、修理、潤滑和檢查等;
d、防護裝置本身不應給操作者造成危害;
e、機器異常時,防護裝置應具有防止危險的功能;
f、自動化防護裝置的電氣、電子、機械組成部分,要求動作準確、性能穩定、並有檢驗線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⑵機器設備的設計,必須考慮檢查和維修的方便性。必要時,應隨設備供應專用檢查,維修工具或裝置。
⑶為防止運行中的機器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⑷機器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以保證接近危險時能有效地制動。
(4)轉動部位防護裝置的設計要求擴展閱讀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2、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3、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4、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5、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㈤ 傳動裝置有哪些安全防護措施
機床上常見的傳動機構有齒輪嚙合機構、皮帶傳動機構、聯軸器等。在齒輪傳動機構中,兩輪開始嚙合的地方最危險。在皮帶傳動機構,皮帶開始進入皮帶輪的部位最危險。
聯軸器上裸露的突出部分有可能鉤住工人衣服等,給工人造成傷害。為了保護機構設備的安全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一般可分為直接、間接和指導性三類。
直接安全技術措施是在設計機器時,考慮消除機器本身的不安全因素;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是在機械設備上採用和安裝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克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不安全因素;指導性安全措施是制定機器安裝、使用、維修的安全規程及設置標志,以提示或指導操作程序,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傳動裝置的安全防護措施:
1、齒輪傳動的安全防護
齒輪傳動裝置必須裝置全封閉型的防護裝置。齒輪傳動機構沒有防護罩不得使用。防護裝置的材料可用鋼板或鑄造箱體,必須堅固牢靠,保證在機器運行過程中不發生振動。同時應便於開啟,便用機器的維護保養,即要求能方便地打開和關閉。為了引起人們的注意,防護罩內壁應塗成紅色,最好裝電氣聯鎖,使防護罩在開啟的情況下機器停止運轉。另外,上海鋌和建議大家機械設備防護罩殼體本身不應有尖角和銳利部分。
2、皮帶傳動的安全防護
由於皮帶摩擦後易產生靜電放電現象,故不適用於容易發生燃燒或爆炸的場所。皮帶傳動機構的危險部分是皮帶接頭處、皮帶進入皮帶輪的地方。皮帶傳動裝置的防護罩可採用金屬骨架的防護網,與皮帶的距離不應小於50mm,一般傳動機構離地面2m以下,應設防護罩。但在下列3種情況下,即使在2m以上也應加以防護:皮帶輪中心距之間的距離在3m以上;皮帶寬度在15cm以上;皮帶回轉速度在9m/min以上。皮帶的接頭必須牢固可靠。
3、聯軸器的安全防護
對聯軸器的安全要求是沒有突出的部分,即採用安全聯軸器。但這樣還沒有徹底排除隱患,根本的辦法是加防護罩,最常見的是防罩。軸上的鍵及固定螺釘必須加以防護,螺釘一般應採用沉頭螺釘。
㈥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㈦ 對機器的轉動部分應有哪些防護措施
機器的轉動部分必須裝有防護罩或其他防護設施(如柵欄)。露出的軸端必須設有護蓋,以防絞卷衣服。禁止在機器轉動時,從靠背輪上取下防護罩或其他防護設施。
㈧ 所在工段轉動部位如何防護
所在工段轉動部位可以加裝防護罩便於防護。
防護罩的安全要求,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防護罩殼體與活動部位之間,應有足夠的問題,防止活動部件碰觸到防護罩殼體,會妨礙活動部件運轉,或者造成防護罩殼體、活動部件損壞。
2、必須將防護罩牢固地安裝在機械設備上,或者安裝在機械設備基礎上,安裝好防護罩,不能被認為隨意移動,更不能因機械設備產生振動而位移
3、防護罩應具有封閉性的功能,能有效防止人員觸及到機械設備運轉中活動部件
4、防護罩必須有足夠的強度,不易產生變形,能有效避免因產生變形而與活動部件觸碰
5、人員不能用腳踩踏在防護罩上
6、防護罩的閉合連接,不能被隨手打開,應做到只有依靠工具,才能被打開、拆卸和調整。
㈨ 傳動裝置的防護措施
1、齒輪嚙合傳動的防護。在齒輪系統的傳動中,直齒、斜齒、錐齒及蝸輪傳動中的任何一種都是很危險的。因此絕大多數的齒輪傳動都採用全封閉式防護裝置,如各種機床的主軸變速箱、進刀變速箱等。但總有少數齒輪露出機器外部,這也會帶來傷害,所以,要對所有裸露於機器外部的齒輪安裝上防護裝置。防護罩多用鐵板焊接而成,其外形應與傳動裝置外形相符,安裝要堅固牢靠,外形圓滑、美觀,不留尖角,要便於開關、維修及保養。
2、皮帶傳動。皮帶傳動平穩、噪音小、結構簡單可防止過載,故廣泛應用於機器傳動中。但由於皮帶高速旋轉易產生磨擦生電及放電現象,所以不宜使用在容易發生易燃易爆的場所。皮帶傳動的主要危險處在於皮帶進入皮帶輪的地方和平皮帶的接頭處,所以一般機器上所使用的皮帶傳動機構都要安裝皮帶防護罩,對於空中距地面2m以上的寬大、高速皮帶也應當加上防護措施。一般皮帶防護罩多用薄鐵板製作,裝卡要牢固,防止振動脫落。使用皮帶時注意接頭卡固牢靠、松緊適宜,防止斷開。
3、聯軸器件的防護。高速旋轉而又突出於軸外的法藍盤、鍵、銷及連接螺栓等都是危險因素,常會絞帶衣服對人造成傷害。為此要採用沉頭螺釘、不帶突出部分的安全聯軸器以及筒形防護罩等措施,以保證安全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