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什麼是標准實驗動物我們現在通常使用什麼標准實驗動物,使用標准實驗動物有什麼現實意義
實驗動物環境的標准化、實驗動物飼養管理標准化和動物實驗的標准化。實驗動物是生命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驗動物的標准化是保證實驗動物學科能夠長久、穩定發展下去的重要因素,是提升動物實驗結果的准確性的重要保證。實驗動物學是經過生命科學的實踐活動而形成的,現已成為一門具有自身理論體系的新興學科。在醫學院校中,學生接觸實驗動物的機會比較較多,很多課程的實驗教學中都涉及。隨著實驗動物學在醫學等領域的重要性逐步提升,實驗動物的標准化顯得極為重要。為此,我們對實驗動物標准化的認識和實驗動物工作的重要性就要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和理解。
實驗動物的標准化就是培育出符合標準的高質量、高品質的實驗動物。醫學院校實驗動物學就是根據不同學科、需要來進行動物實驗選擇及飼養。控制實驗動物標准化一般來講,是根據實驗動物不同的特性,來制定其飼養的環境、管理的方法、飼料的製作,達到特定的標准。
一、實驗動物環境的標准化
要達到實驗動物的標准化,就要根據「實驗動物環境及設施標准」來控制實驗動物的生產,也要執行實驗動物的生產許可證制度。根據不同種類實驗動物的生物學特性,製造能夠滿足實驗動物生產、生活的環境要求。如:溫度、濕度、換氣次數、落下菌數、氨濃度、雜訊等。
不同實驗動物根據不同的要求要分別飼養在不同的環境中,環境又分為:普通環境、屏障環境、隔離環境三種類型。普通環境設施符合實驗動物生產生活的基本要求,我們一般的實驗動物管理場所設置的就是這樣的環境場所,適合飼養普通等級的實驗動物,其飲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屏障環境的設置就嚴格控制人員、物品和環境空氣的進出,適合飼養清潔等級實驗動物及無特定病原體實驗動物;隔離環境的設置就是採用無菌隔離裝置保存無菌動物,適合飼養無特定病原體、悉生及無菌實驗動物。這三種環境的級別是生產不同等級實驗動物的基本條件。屏障和隔離環境內實驗動物的的飲水必須經過滅菌處理。對待不同環境中飼養的不同等級的實驗動物,應按照相應的實驗動物管理標准及微生物控制標准進行飼養、管理。
二、實驗動物飼養管理標准化
實驗動物飼養管理的標准化,一般可分為:人員管理標准化、飼養管理標准化和生產材料標准化。
1.人員管理的標准化一般是指:實驗動物飼養人員、實驗動物管理人員、動物實驗人員等所有的從事實驗動物工作人員,必須經國家或省級制定部門參與學習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且定期參加實驗動物繼續教育、考核等。
2.飼養管理標准化一般是指:按照不同等級、不同物種的實驗動物分門別類飼養在不同環境中,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飼養流程、飼養密度及特定的飼料和飲水等。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保證實驗動物在舒適的環境中生長、繁育。
3.生產材料標准化一般是指實驗動物所使用的籠具、器具、墊料的標准化。根據不同等級的實驗動物使用不同的生產材料,這些生產材料必須是專業生產廠家供應的,符合國家標準的。
三、動物實驗的標准化
要達到動物實驗的標准化,概括來說一般是指在醫學研究中怎樣正確的選擇和應用各種標准化的實驗動物。
1.動物實驗人員的技術因素:在動物實驗中,從實驗設計、實驗准備到動物實驗的實施,實驗人員的技術水平起到很到的作用。能夠正確的將實驗動物固定、麻醉、給葯、手術及術後護理,是動物實驗的結果得以保證的重要流程,也是「動物福利」得以體現。
2.環境控制因素:動物實驗的環境與實驗動物生產、生活的環境一樣,分為:普通環境、屏障環境和隔離環境。在同一個實驗室內不能同時開展不同動物、不同等級的動物實驗。
四、結語
我國從1988年開始就頒發了《實驗動物管理條例》,這個條例是我國實驗動物管理工作的第一個法規,標志著我國的實驗動物工作向標准化、法制化邁進。至今已經過二十多年,我國的實驗動物科學事業從無至有、至如今被人們重視起來,已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
實驗動物如今已越來越多的融入到我們的生活、學習當中,實驗動物學科設立的主要目的就是為醫學、生物學研究提供標准化的實驗動物,並保證在實驗動物在實驗過程中能夠准確的使用。實驗動物標准化是實驗動物學科生存下去的必要條件。只有實驗動物標准化能夠全面的執行,且規范操作,規范實驗動物的生產、使用及管理中,才是能夠提高實驗動物總體水平,是實驗動物學科能夠和諧、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措施。
隨著現代科學的高速發展,對高等醫學院校的教師、學生和科研工作人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驗動物標准化對如何做好實驗動物工作,如何利用實驗動物學科推進生命科學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只有實驗動物能夠標准化,才能更好地服務於社會。
⑵ 實驗動物環境設施的分類有哪些
按照空氣凈化的控製程度,實驗動物環境設施可分為普通環境設施、屏障環境設施和隔離環境設施;按照設施的使用功能,可分為實驗動物生產設施和實驗動物實驗設施。實驗動物環境設施可按表1分類。
表1實驗動物環境設施的分類
註:在建設實驗動物設施時,應根據實驗動物級別進行選擇。
⑶ 我國實驗動物的環境標準是什麼
實驗動物 環境及設施
前 言
本標准於1994年1月首次發布,經過5年的實施,取得大量檢測數據,1999年8月修訂,2000年1月通過復審,確認。本次修訂界定了適用范圍,其中環境條件分類及技術指標要求更為科學,操作性強,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國情。修訂標准區別了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和動物實驗設施環境指標;且根據不同種類動物的生物學特性,提出不同的環境要求;新增了各類動物居所密度指標。
本標准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附錄G、附錄H及附錄I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准自實施日起代替GB 14925-1994。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提出並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實驗動物學會。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榮瑞章、邵強、劉德惠、楊幼名、孫岩松、王祿增、程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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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實驗動物 環境及設施 GB 14925-2001代替 GB 14925-1994
Laboratory animal—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 and housing facilities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01-08-29 批准 發布 2002-05-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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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及實驗環境條件和設施的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同時規定了墊料、飲水和籠具的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一切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實驗場所的環境條件及設施設計、施工、工程驗收及經常性監督管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 3096-1993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
GB 4792-1984 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准
GB 5794-19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GB 8978-1996 污水排放綜合標准
GB 50243-1997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9-1996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名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 73-1984 潔凈廠房設計規范
GBJ 68-1984 建築結構設計統一標准
JGJ-71-1990 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實驗動物
指經人工飼育,對其攜帶微生物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的用於科學研究、教學、生產、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
3.2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設施
指同於實驗動物繁育、生產的建築物、設備以及運營管理在內的總和。
3.3 動物實驗設施
指以研究、試驗、教學、生物製品、葯品生產等為目的進行實驗動物飼育、試驗的建築物、設備以及運營管理在內的總和。
4 環境及設施
4.1 選址
4.1.1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及實驗場所應避開自然疫源地。
4.1.2 宜選在環境空氣質量及自然環境條件較好的區域。
4.1.3 宜遠離鐵路、碼頭、飛機場、交通要道以及散發大量粉塵和有害氣體的工廠、貯倉、堆場等有嚴重空氣污染、振動或雜訊干擾的區域。若不能遠離上述區域則應布置在當地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4.1.4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實驗設施應與生活區保持大於50m的距離。
4.2 建築衛生要求
4.2.1 動物繁育、生產、實驗場所所有圍護結構材料均應無毒、無放射性。
4.2.2 內牆表面應光滑平整,陰陽角均為圓弧形,易於清洗、消毒。牆面應採用不易脫落、耐腐蝕、無反光、耐沖擊的材料。地面應防滑、耐磨無滲漏。天花板應耐水、耐腐蝕。
4.3 建築設施要求
4.3.1建築物門、窗應有良好的密封性。
4.3.2 走廊寬度不應少於1.5m,門寬度不少於1.0m。
4.3.3 動物繁育、生產及實驗室通風空調系統保持正壓操作,應合理組織氣流布置送排風口的位置,避免死角,避免斷流,避免短路。
4.3.4 各類環境控制設備應定期維修保養。
4.3.5 動物繁育、生產、實驗室的電力負荷等級,應根據工藝要求確定。應備有應急電源。
4.3.6 室內的配電設備,應選擇不易積塵的設備,並應暗裝。電氣管線應暗敷,由非潔凈區進如潔凈區的電氣管線管口,應採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5 環境條件分類及技術指標要求
5.1.1 普通環境:該環境設施符合動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傳染因子,適用於飼養教學等用途的普通實驗動物。
5.1.2 屏障環境:該環境設施適用於飼育清潔實驗動物及無特定病原體(SPF specific pathogen free)實驗動物,該環境嚴格控制人員、物品和環境空氣的進出。
5.1.3 隔離環境:該環境設施採用無菌隔離裝置以保存無菌或無外來污染動物。隔離裝置內的空氣、飼料、水、墊料和設備均為無菌,動物和物料的動態傳遞須經特殊的傳遞系統,該系統既能保證與環境的絕對隔離,又能滿足轉運動物時保持內環境一致。該環境設施適用於飼育無特定病原體(SPF)、悉生(Gnotobiotic)及無菌(germ free)實驗動物。
5.2 技術指標要求
5.2.1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設施環境指標應符合表1所列要求。
5.2.2 動物實驗設施環境指標應符合表2所列要求。
表1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設施環境指標(靜態)
表2 動物實驗設施(設備3))環境指標(靜態)
6 工藝對設施區域設置的要求
6.1 區域布局
6.1.1 前區的設置:包括辦公室、維修室、庫房、飼料室、一般走廊。
6.1.2 飼育區的設置
6.1.2.1 繁育、生產區:包括隔離檢疫室、緩沖間、育種室、擴大群飼育室、生產群飼育室、待發室、清潔物品貯藏室、清潔走廊、污物走廊。
6.1.2.2 動物實驗區:包括緩沖間、實驗飼育間、清潔物品貯藏室、清潔走廊、污物走廊。
6.1.2.3 輔助區:包括倉庫、洗刷間、廢棄物品存放處理間(設備)、密閉式實驗動物屍體冷藏存放間(設備)、機械設備室、淋浴間、工作人員休息室。
6.2 其他設施設備
6.2.1 屏障環境和隔離環境均應在壓強變化相交處設有緩沖設置。
6.2.2 動物實驗區的設施應與飼養繁育系統分開設置。
6.2.3 有關放射性實驗操作應參照GB4792實施。
6.2.4 帶烈性傳染性、致癌、使用劇毒物質的動物實驗,均應在負壓隔離設施或有嚴格防護的設備內操作。此類設施(設備)須具有特殊的傳遞系統,確保在動態傳遞過程中與外界環境的絕對隔離,排出氣體和廢物須經無害化處理。應體現「人、動物、環境」 的三保護原則。
6.3 設施與設備
6.3.1 在實驗環境中設置設備時,其設備性能和指標,均須與環境設施指標要求相一致(表1、表2)。
6.3.2 不同實驗要求的正壓、負壓設備,必須達到環境設施的指標,方能取得相應的證書。
7 廢棄物及動物屍體處理
7.1 廢棄物應作無害化處理並應達到GB8978的要求。
7.2 動物屍體應立即焚燒處理,其排放物應達到醫院污物焚燒排放規定要求。
8 籠具、墊料、飲水
8.1 籠具
8.1.1 應選用無毒、耐腐蝕、耐高溫、易清洗、易消毒滅菌的耐用材料製成的籠具。
8.1.2 各類動物所佔籠具最小面積應滿足表3的要求,籠具內外邊角均應圓滑、無銳口。
表3 各類動物所需居所最小空間
8.2 墊料
8.2.1 墊料應選用吸濕性好、塵埃少、無異味、無毒性、無油脂的材料。
8.2.2 墊料須經消毒、滅菌後方可使用。
8.3 飲水
8.3.1 普通實驗動物飲水應符合GB 5749的要求。
8.3.2 屏障和隔離環境內飼養的實驗動物飲用水須經滅菌處理。
9 動物運輸
9.1 動物運輸應符合安全和微生物控制等級要求,不同品種、品系和等級的動物不得混合裝運。
9.2 動物運輸應配置專用車輛,專人負責,定期消毒、保潔,車輛應裝有空調設備。
9.3 運輸籠具須經消毒、滅菌後方可回收使用。
10 檢測方法
檢測方法見本標准附錄A-附錄Ⅰ。
附 錄 A
(標準的附錄)
環境溫濕度測定
A1 測定條件
A1.1 實驗動物設施環境溫度測定應在動物設施竣工空調系統運轉48h後或設施正常運行之中進行測定。測定時,應根據設施設計要求的空調和潔凈等級確定動物飼育區及實驗工作區,並在區內布置測點。
A1.1.1 一般飼育室應選擇動物籠具放置區域范圍為動物飼育區。
A1.1.2 恆溫恆濕房間離圍護結構0.5m,離地高度0.1 m-2.0m處為飼育區。
A1.1.3 潔凈房間垂直平行流和亂流的飼育區與恆溫恆濕房間相同。
A1.2 測量儀器
A1.2.1 測量儀器精密度為0.1以上標准水銀干濕溫度計及熱敏電阻式數字型溫濕度測定儀。
A1.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A2 測定方法
A2.1 當設施環境溫度波動范圍>±2℃,室內相對濕度波動范圍>10%時,溫濕度測定宜連續進行8h,每次測定間隔為15min-30min。
附 錄 B
(標準的附錄)
環境氣流速度測定
B1 測定條件
B1.1 在實驗設施運轉接近設計負荷,連續運行48h以上進行測定。
B1.2 測量儀器
B1.2.1 測量儀器為精密度為0.01以上的熱球式電風速計,或智能化數字顯示式風速計,校準儀器後進行檢測。
B1.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B2 測定方法
B2.1 實驗動物飼養設施和動物實驗設施,應根據設計要求和使用目的確定動物飼育區和實驗工作區,要在區內布置測點。
B2.1.1 一般空調房間應選擇放置實驗動物用具的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及室內中心位置布點。
B2.1.2 恆溫恆濕設施應選擇在離圍護結構0.5m,離地高度1.0m及室內中心位置布點。
B2.2 測定方法
B2.2.1 檢測在潔凈試驗區或動物飼育區內進行,當無特殊要求時,於地面高度1.0m處進行測定。
B2.2.2 亂流潔凈室按潔凈面積≤50m2至少布置測定5個測點,每增加20-50m2增加3-5個位點。
B3 數據整理
B3.1 每個測點的數據應在測試儀器穩定運行條件下測定,數字穩定10s後讀取。
B3.2 亂流潔凈室內取各測定點平均值,並根據各測點各次測定值判定室內氣流速度變動范圍及穩定狀態。
附 錄 C
(標準的附錄)
環境換氣次數測定
C1 測定條件
C1.1 在實驗動物設施運轉接近設計負荷連續運行48h以上進行測定。
C1.2 測量儀器
C1.2.1 測量儀器為精密度為0.01以上的熱球式電風速計或智能化數字顯示式風速計,校準儀器後進行檢測。
C1.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C2 測定方法
C2.1 通過測定送風口風量(正壓式)或出風口風量(負壓式)及室內容積來計算換氣次數。
C2.2 風口為圓形時,直徑在200mm以下者,在徑向上選取2個測定點進行測定;直徑在200mm~300mm時,用同心圓做2個等面積環帶,在徑向上選取4個測定點進行測定;直徑為300mm~600mm時,做成3個同心圓,在徑向上選取6個點;直徑>600mm時,做成5個同心圓測定10個點,求出風速平均值。
C2.3 風口為方形或長方形者,應將風口斷面分成100mm×150mm以下的若干個等分面積,分別測定各個等分面積中心點的風速,求出平均值,作為平均風速。
C2.4 在裝有圓形進風口的情況下,可應用與之管徑相等、1000mm長的輔助風道或應用風斗型輔助風道,按C2.2中所述方法取點進行測定;如送風口為方形或長方形,則應用相應形狀截面的輔助風道,按2.3中所述方法取樣進行測定。
C3 計算結果
C3.1 按式(C1)求得換氣量。
Q=3600Sv………………………………(C1)
式中:Q——所求換氣量,m3/h;
S——有效橫截面積,m2;
v——平均風速,m/s。
換氣量再乘以校正系數即可求得標准狀態下的換氣量。校正系數進風口為1.0,出風口為0.8,以20℃為標准狀態按式(C2)進行換算:
Q0=3600(273+20/273 + t)Sv ………………(C2)
式中:Q0——為標准狀態時的換氣量,Nm3/h;
t——為送風溫度,℃;
v——平均風速,m/s。
換氣次數則由式(C3)求得:
n=Q/V…………………………………………(C3)
式中:n——為換氣次數,次/h;
Q——為送風量,m3/h;
V——為室內容積,m3。
附 錄 D
(標準的附錄)
環境梯度壓差測定方法
D1 檢測條件
D1.1 靜態檢測
在潔凈實驗動物設施空調送風系統連續運行48h以上,已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工藝設備已安裝,設施內無動物及工作人員的情況下進行檢測。
D1.2 動態檢測
在潔凈實驗動物設施已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下進行測試。
D2 測量儀器
D2.1 測量儀器為精度可達1.0Pa的微壓計。
D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D3 測定方法
D3.1 檢測在實驗動物設施內進行,根據設施設計與布局,按人流、物流、氣流走向依次布點測定。
D3.2 每個測點的數據應在設施與儀器穩定運行的條件下讀取。
附 錄 E
(標準的附錄)
環境空氣潔凈度檢測方法
E1 檢測條件
E1.1 靜態檢測
在實驗動物設施內環境凈化空調系統正常連續運轉48h以上,工藝設備已安裝,室內無動物及工作人員的情況下進行檢測。
E1.2 動態檢測
在實驗動物設施處於正常生產或實驗工作狀態下進行檢測。
E2 檢測儀器
E2.1 塵埃粒子計數器
E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E3 測定方法
E3.1.1 應對潔凈區及其凈化空調系統進行徹底清潔。
E3.1.2 測量儀器充分預熱,采樣管必須干凈,連接處嚴禁滲漏。
E3.1.3 采樣管長度,應為儀器的允許長度,當無規定時,不宜>1.5 m。
E3.1.4 采樣管口的流速,宜於潔凈室斷面平均風速相接近。檢測人員應在采樣口的下風側。
E3.2 動態檢測
在潔凈實驗動物設施內,實驗動物飼育室與動物實驗室區域內,選擇有代表性測點的氣流上風向進行檢測,檢測方法操作細則與靜態檢測相同。
E4 測點布置
E4.1 檢測潔凈實驗工作區時,如無特殊實驗要求,取樣高度為距地面1.0m高的工作平面上。
E4.2 檢測潔凈實驗動物室時,取樣高度為籠架高度的中央水平高度約為0.9~1.0m的平面上。
E4.3 測點間距為0.5-2.0m,層流潔凈室測點總數不少於20點。亂流潔凈室面積不大於50m2的布置5個測點,每增加20-50m2應增加3-5個測點。每個測點連續測定3次。
E5 采樣流量及采樣量
E5.1 100級要求潔凈實驗動物設施采樣流量為1.0L/min,采樣量不小於1.0L。
E5.2 1000級以上要求的潔凈實驗動物設施采樣流量≤0.5L/min,采樣量不少於1.0L。
E6 結果計算
E6.1 每個測點應在測試儀器穩定運行條件下連續采樣測定3次,計算求取平均值,為該點的實測結果。
E6.2 對於大於或等於0.5μm的塵埃粒子數確定:層流潔凈室取各測定點的最大值。亂流潔凈室取各測點的平均值作為實測結果。
附 錄 F
(標準的附錄)
環境空氣落下菌數檢測方法
F1 測定條件
實驗動物設施環境空氣中落下菌數的測定應在實驗動物設施空調凈化系統正常運行48h,經消毒滅菌後進行。
F2 測點選擇
每5~10m2設置1個測定點,將培養皿放於地面上。
F3 測定時間
平皿打開後放置30min,加蓋,放於37℃恆溫箱內培養48h後計算菌落數(個/皿)。
附:血液瓊脂培養基的制備
成分:普通瓊脂 100miL
無菌脫纖維兔或羊血 8-10mL
製法:
(1)將已滅菌的普通瓊脂培養基(pH7.6),隔水加熱至完全溶化。
(2)冷卻至50℃左右,以無菌操作加入滅菌脫纖維兔血或羊血,輕輕搖勻(勿使有氣泡),立即傾注滅菌平皿內(直徑為90mm),每皿注入15-25mL。待瓊脂凝固後,翻轉平皿(蓋在下),放入37℃恆溫箱內,經24h無菌培養,無細菌生長,方可用於檢測。
附 錄 G
(標準的附錄)
環境雜訊檢測方法
G1 檢測條件
G1.1 靜態檢測
在實驗動物設施內環境通風、凈化、空調系統正常連續運轉48h後,工藝設備已安裝,室內無動物及生產實驗工作人員的條件下進行檢測。
G1.2 動態檢測
在實驗動物設施處於正常生產或實驗工作狀態條件下進行檢測。
G2 檢測儀器
G2.1 測量儀器為聲級計。
G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C3 測定方法
G3.1 測點布置:面積<10m2的房間,於房間中心離地1.2m高度設一個點;面積>10m2的房間,在室內離開牆壁反射面1.0m及中心位置,距地面1.2m高度布點檢測。
G3.2 實驗動物設施內雜訊測定以聲級計A檔為准進行測定。
附 錄 H
(標準的附錄)
環境內照度測定方法
H1 測定條件
實驗動物及動物實驗設施內工作照度,在工作光源全部接通,並正常使用狀態下進行測定。
H2 測定儀器
H2.1 測定儀器為攜帶型照度計。
H2.2 測量儀器應定期檢定。
H3 測定方法
H3.1 在實驗動物設施內選定幾個具有代表性的點進行測定。
H3.2 距地面0.9m,離開牆面1.0m處測定。
H3.3 打開動物籠蓋或在籠網上測定光照強度。
H3.4 使用電光源照明時,應注意電壓時高時低的變化,應使電壓穩定後再測。
附 錄 I
(標準的附錄)
環境氨氣濃度測定方法
I1 測定條件
測定在實驗動物設施正常運行狀態且飼育動物密度符合有關標准下進行,墊料更換符合時限要求。
I2 測定方法
I2.1 實驗動物設施環境中氨濃度檢測應用納氏試劑比色法進行。其原理是:氨與納氏試劑在鹼性條件下作用產生黃色,比色定量。
此法檢測靈敏度為2μg/10mL。
I2.2 檢測儀器
I2.2.1 檢測儀器為大型氣泡吸收管,空氣采樣機,流量計(0.2~1.0L/min),具塞比色管(10mL),分光光度計。
I2.2.2 檢測儀器應定期檢定。
I2.3 檢測方法
I2.3.1 檢測試劑
吸收液:0.5 mol/L硫酸溶液。
納氏試劑:稱取17g氯化汞溶於300mL蒸餾水中,另將35g碘化鉀溶於100mL蒸餾水中,將氯化汞溶液滴入碘化鉀溶液直至形成紅色不溶物沉澱出現為止。然後加入600mL20%氫氧化鈉溶液及剩餘的氯化汞溶液。將試劑貯存於另一個棕色瓶內,放置暗處數日。取出上清液放於另一個棕色瓶內,塞好橡皮塞備用。
標准溶液:稱取3.879g硫酸銨[(NH4)2SO4](80℃乾燥1h),用少量吸收液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釋至刻度,此溶液1mL含0.1mg氨(NH3)貯備液。
量取貯備液20mL移入1000mL容量瓶,用吸收液稀釋至刻度,配成1 mL含0.02mg氨(NH2)的標准溶液備用。
I2.3.2 樣品採集,應用裝有5mL吸收液的大型氣泡吸收管安裝在空氣采樣器上,以0.5L/min速度在籠具中央位置抽取5L被檢氣體樣品。
I3 分析步驟
采樣結束後,從采樣管中取1mL樣品溶液,置於試管中,加4mL吸收液,同時按表I1配製標准色列,繪制標准曲線。
向樣品管中加入0.5mL納氏試劑,混勻,放置5min後用分光光度計在500nm處比色,讀取吸光度值,從標准曲線表中查出相對應的氨含量。
I4 計算見式(I1)。
X=5C/V。………………………………(I1)
式中:X——為空氣中氨濃度,mg/m3;
C——為樣品溶液中含量,mg;
V。——為換算成標准狀況下的采樣體積,L。
I5 注意事項
當氨含量較高時,則形成棕紅色沉澱,需另取樣品,增加稀釋倍數,重新分析;甲醛和硫化氫對測定有干擾;所有試劑均需用無氨水配製。
⑷ 無菌動物的實驗動物
用大量抗菌素的普通動物非無菌動物。因為這種無菌狀態往往是一過性的,某些殘存的細菌在適當的條件下又會在體內增殖;即使能把體內細菌全部殺死,它們給動物造成的影響卻是無法消除的,例如:特異性抗體的存在、網狀內皮膚系統的活化、某些組織或器官的病理變化等。因此,無菌動物必須是生來就無菌的動物。
按對微生物的控製程度,可以將實驗動物分為四類,即:
(1)無菌動物(Germ Free,GF);
(2)悉生動物或已知菌動物(Gnotobiotics,GN);
(3)無特定病原體動物(Specific Pathogen Free,SPF);
(4)通常動物(Conventional,CV)。
無菌動物和悉生動物飼養於隔離器中(隔離系統),無特殊病原體動物飼養於屏障系統,通常動物飼養於開放系統。
⑸ 如何保證實驗動物出現的變化只能用於實驗要探究的因素引起的
環境因素對實驗動物機體具有「有利」和「有害」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方面環境因素是實驗動物生存的必要條件,動物通過新陳代謝同周圍環境不斷地進行物質和能量交換,同時動物經常接受外界環境刺激產生免疫反應增強體質,促進生長;另一方面環境因素也存在對動物機體有害的各種因素,動物處於有害因素作用下,雖然有一定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或產生免疫反應來消除或減輕這些有害因素的作用,但是有害因素作用超過一定水平,就會對動物機體產生直接或間接危害,動物各種功能就會失調,引起各種疾病甚至死亡。環境條件不僅影響實驗動物的質量,而且還直接影響動物實驗的科學性、動物反應的敏感性和實驗結果的可重復性,所以必須嚴格控制實驗動物的環境條件。
實驗動物設施是作為飼養和管理實驗動物場所中較大的居住因素。因此,在充分考慮到動物的同時,也要注意到從事實驗的研究人員及實際操作的飼養技術人員的安全。還應當考慮到設施周圍的公共衛生。在建築施工時,不僅應有防震、防火的安全措施,還應有空調的自動控制和報警等設備。由於存在選址條件和建築方面的法令制度以及經濟方面等種種原因的牽制因素,所以作為從設計階段作出綜合性判斷的總設計者,應該反復與有關實驗動物方面的技術人員、實驗人員、設計人員等進行充分的商討。
1. 隔離系統(Insulation system) 是以隔離器(Isolator)為主體及其附屬裝置組成的飼養系統。用作飼養無菌動物和已知菌動物。工作人員通過隔離器上組裝的無菌手套進行操作,不直接接觸動物。送入隔離器的空氣需經超高效過濾,潔凈度達到100級,飼料、飲水、墊料、籠具等都應高壓高溫滅菌。一切物品的移入均需通過滅菌渡艙,並事先包裝消毒。
2. 屏障系統(Barrier system) 這是飼養SPF動物的設施。人、實驗動物、飼料、飲水、墊料、空氣及其它物品均需進行嚴格的微生物控制。送入的空氣需經初、中、高效三級過濾,潔凈度達到10000級,飼料、飲水、墊料經滅菌後方可使用。飼養人員進入屏障系統需經充分淋浴,然後穿上無菌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要利用空氣壓力差防止污染,即清潔區域(如清潔走廊、SPF動物飼養室、清潔消毒用品貯存室等)空氣壓力要大於污染區域。在屏障設施內一切操作要實行嚴格的微生物控制,因為屏障系統內要長期飼養SPF動物,保持不被污染,而人員、物品要經常出入,其中人員又不能徹底滅菌,所以人是最大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對人員的要求要特別嚴格,要有嚴密的操作細則。
3. 亞屏障系統(Semi-barrier system) 這是飼養目前我國正在推行的清潔級動物的設施。其送入飼養室的空氣也必須經過凈化處理,經初、中、亞高效過濾,空氣潔凈度要求達到100000級。對人、動物、物品等出入的管理與屏障系統大致相同。
近年來空氣凈化技術發展迅速,種種類型的水平或垂直超凈層流架及屏障單元,可以代替凈化、屏障的飼養室。工作人員不須淋浴只需要消毒手臂,戴滅菌手套即可操作,這樣就大大地簡化了進入屏障和亞屏障系統建築內的復雜程序。此外,由於屏障只維持於籠架的小范圍,局部空氣凈化可以達到很高的要求,在這樣小范圍內飼養SPF 級或清潔級動物是有一定保證的。
4. 開放系統(Open system) 只能飼養普通級實驗動物。它是無空氣凈化裝置的飼養系統,但並非不需要進行嚴格的環境控制和積極的微生物控制,仍需維持對環境條件的基本要求。飼料、飲水和墊料要求不被污染,飼養室內要有防鼠、防昆蟲等措施。
開放系統的各動物室的籠具可以集中洗刷和消毒。經過消毒處理的物品與污染的物品的進出要通過不同路線,並要分開堆放,杜絕交叉。
⑹ 動物實驗室怎麼設計
一.實驗動物分級及其標准
根據實驗動物微生物控制標准,可將實驗動物分為四級:
一級 普通動物(CV),系指微生物不受特殊控制的一般動物。要求排除人獸共患病的病原體和積少數的實驗動物烈性傳染病的病原體。為防止傳染病,在實驗動物飼養和繁殖時,要採取一定的措施,應保證其用於測試的結果具有反應的重現性(即無論不同的操作人員,在不同的時間,用同一品系的動物按規定的實驗規程所做的實驗,都能獲得幾乎相同的結果)。
二級 清潔動物(CL),要求排除人獸共患病及動物主要傳染病的病原體。
三級 無特殊病原體動物(SPF),要求到二級外,還要排除一些規定的病原體。其除菌與滅菌的方法,可使用高效空氣過濾器除菌法、紫外線滅菌法、三甘醇蒸氣噴霧法及氯化鋰水溶液噴霧法。
四級 無菌動物(GF)或悉生動物(GN)。無菌動物要求不帶有任何用現有方法可檢出的微生物。悉生動物要求在無菌動物體上植入一種或數種已知的微生物。
在病理學檢查上,四類實驗動物也有不同的病理檢查標准。
一級 外觀健康,主要器官不應有病灶。
二級 除一級指標外,顯微鏡檢查無二級微生物病原的病變。
三級 無特殊病原體動物。無二、三級微生物病原的病變。
四級 不含二、三級微生物病原的病變,脾、淋巴結是無菌動物組織學結構。
綜合上述,對不同級別的實驗動物在動物房設計上和管理上則有不同的要求。
無菌、已知菌以及無特殊病原體動物都需要在無菌或盡可能無菌的環境里飼養,這種環境,目前國際上通用稱為屏障環境,即用一道屏障把動物與周圍污染的環境隔開,就如胎鼠在母鼠子宮內一樣。這種環境從控制微生物的角度分為隔離系統、屏障系統、半屏障系統、開放系統和層流架系統等五大類。
A 隔離系統
是在帶有操作手套的容器中飼養動物的系統,用於飼養無菌動物和棲生動物。內部保持按微生物要求的100級的潔凈度,但其設置的房間及操作人員不必按無菌室考慮。
B 屏障系統
把10000~100000級左右的無菌潔凈室作為飼養室,主要用於無特殊病原體動物的長期飼養和繁殖。入室施行嚴格管理,如淋浴、換貼身衣服等。
C 半屏障系統
放寬對屏障系統中人及物出入房間時的管理,平面組成大致與屏障系統相同。
D 層流架系統
籠具放在潔凈的水平層流空氣中。常用於小規模飼養,但在一般房間進行飼養、操作和處理時有被污染的危險性。可用於半屏障的補充。
E 開放系統
是對人、物、空氣等進出房間均不施行消除污染的系統,但通常要進行某種程度的清潔管理。
下列出了各種系統對 實驗動物環境指標的要求:
◆ 項目指標 開放系統(CV) 簡易屏障系統(CL) 屏障系統(SPF) 隔離系統(GF,GN)
◆ 溫度/℃ 18~29 18~29 18~29 18~29
◆ 日溫差/℃ 8 3 3 3
◆ 相對濕度/% 40~70 40~70 40~70 40~70
◆ 換氣次數/(次/h) 10~15 10~15 10~15
◆ 氣流速度/(m/s) 0.18 0.18 0.18
◆ 壓差/Pa 20~50 20~50 20~50
◆ 潔凈度/級 10萬 1萬 100
◆ 菌落數/[個/(皿?h)] 12.2 2.45 0.49
◆ 氨的質量濃度/(mg/m3) 14 14 14 14
◆ 雜訊/dB ≤60 ≤60 ≤60 ≤60
◆ 照度/lx 150~300 150~300 150~300 150~300
達到動物房環境指標的凈化措施有:
A.空氣凈化系統
因為動物房是實驗動物較長時間活動的場所,室內不可能在飼育條件下經常用薰蒸沖洗的方式滅菌,一般只能用葯力較弱的消毒液檫洗,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微生物侵染,保證空氣凈化則是首要條件;
B.全新風
防止交*污染和除臭是兩個難題,為此,凈化空調系統大部分必須採用全新風方式,但由於凈化系統換氣次數大,又是全新風,所以能耗問題突出;
C.除臭
這不僅是對外部環境和工作人員所必須,而且也是實驗動物本身所必須。因為室內除外界微生物污染外,動物本身排泄物和微生物二次轉化生成的氨、硫化氫、醇等氣體,也是重要的污染物質,這些氣體臭味愈濃烈,說明動物本身的潔凈度愈低。目前還無臭氣允許值的定量資料和測定方法,但對於氨濃度應進行控制。除臭一般有增加新風和活性炭吸附兩種方法。
二.動物房一般環境因子控制范圍
(1) 溫度 目標值為21~27℃。葯典規定為17~28℃。可因動物品種而不同。
(2) 濕度 45%~55%。衛生部規定為40%~60%。
(3) 氣流速度 10~25cm/s。避免直接吹風。
(4) 換氣次數 6~15次/h。新風為2/3。
(5) 氣壓 潔凈區正壓,感染區負壓。
(6) 環境潔凈級別 一般動物飼養室大於100000級。
(7) 照明 150~300lx(人工照明)。
(8) 噪音 40~50dB(無動物時),有動物時為60 dB,衛生部規定小於70 dB。
(9) 臭氣 氨20ppm。
三.動物房設計的基本要求
(1) 選址 僻靜、衛生
(2) 布置 分為准備區、飼養區、實驗區。要求人流、物流、動物流分開(單向流程);要求凈化、滅菌、防蟲。
(3) 建築 要求有潔凈走廊,飼養室,污染走廊以及其他各室。
(4) 空調系統 有可控制的溫度和濕度、氣流速度和分布,有一定的換氣量和氣壓。
(5) 照明 無窗動物房使用熒光燈,有窗動物房可安裝玻璃窗,以濾去紫外線。要求12h亮,12h暗。
(6) 供水 有飲用水和精製水。
四.動物房的設置
根據不同種類和不同級別實驗動物的需要,建立相應設施的動物房、活動場所和相應的輔助用房。場址應選在能保持安靜、清潔、無不良外界影響的地方。
動物房必須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地面整潔,不積水;頂棚、牆壁要易於清潔、消毒;外牆、屋頂、頂棚、門窗及通外面的管道等必須杜絕外界動物、蚊蠅及其它蟲害鑽入。室內溫度控制在18~29℃,相對濕度40%~70%,噪音60 dB以內。
籠內動物密度不能太大,要有送風、排風、降溫及保暖設備。必須有專用的排污、排水設施,防止病原擴散。各種籠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墊料須經高溫高壓或葯物消毒並及時更換,使室內氨濃度在15 mg/m3以下。
⑺ 動物實驗對實驗動物的基本要求
1.實驗動物背景資料記錄,實驗動物來源、種類、品系、年齡、性別、體重等相關資料
2.體表檢查,動物實驗前應先隔離檢疫7~10天,用於實驗組和對照組的動物,在動物實驗前的體表檢查項目如下
(1)發育狀態:體格發育是否與年齡、品種相稱,各部位發育比例是否正常,有無崎形。
(2)營養狀態:豐滿還是消瘦,檢查時可用手撫摸實驗動物背、腰部,營養良好時,背腰部厚實、皮膚彈性好。營養不良時,背腰部椎骨突出,肋骨明顯
(3)精神狀態:實驗動物的自主活動、運動情況,對外界的反應(遲鈍或亢進)步態如何
(4)感覺器官:眼睛的瞳孔是否清晰等,有無分泌物,眼臉有無發炎及紅腫,球結膜顏色變化,有否潮紅、蒼白、黃染。
(5)呼吸系統:呼吸運動如呼吸次數,節侓,有無呼吸困難;上呼吸道檢查如鼻腔分泌物多少、檢查肺部
(6)消化系統:採食與飲水觀察,包括食慾情況,口腔黏膜顏色和氣味。有無嘔吐、腹瀉、便秘,肛門周圍有無污物,糞便顏色、氣味等(7)被毛和皮膚:檢查皮膚顏色、彈性、有無創傷,毛發色澤、疏密、有無脫落
⑻ 實驗動物實驗有哪些條件
第一條 實驗動物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發證日期為准)。需換領實驗動物許可證的持證單位和個人,應在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經省轄市科委向省科委提出申請。
第二條 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在實驗動物許可證有效期內的每年十一月,到其所在的省轄市科委辦理年檢手續。受檢單位和個人應提交與其業務相應的人員培訓、考核和體檢記錄;實驗動物許可證及動物質量檢測記錄;實驗動物來源、使用記錄及設施管理情況的報告。
省科委委託省實驗動物質量檢測機構,對已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第三條 取得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必須對飼養、繁育的實驗動物按有關國家標准進行質量檢測。出售時應提供合格證,合格證必須標明: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號;品種、品系的確切名稱;級別;遺傳背景或來源;微生物及寄生蟲檢測狀況,並有單位負責人簽名。
第四條 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實驗動物許可證轉借、轉讓、出租給他人使用,也不得代售無實驗動物許可證單位或個人生產的動物及相關產品。
第五條 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需要變更實驗動物許可證登記事項者,應提前一個月以上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停止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應在停止後的一個月內交回實驗動物許可證。遺失實驗動物許可證的,應及時報失補領。
第六條 年檢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年檢手續的,限期改進或在三個月內補辦年檢手續,到期仍達不到要求或仍未辦理年檢手續的,由發證單位收回實驗動物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第七條 凡未取得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得擅自從事實驗動物的繁育和經營。
實驗動物生產單位,供應和出售不合格實驗動物,或者合格證內容填寫不實的,視情節輕重,由發證部門予以警告、通報或收回實驗動物許可證;給用戶造成嚴重後果的,應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末取得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進行有關動物實驗和使用實驗動物生產葯品、生物製品,其所進行動物實驗一律視為無效,其使用實驗動物生產葯品和生物製品,一律視為不合格。
凡
涉及實驗動物或動物實驗的有關科研立項、成果鑒定(驗收)、新葯評審、葯品檢驗、環境檢測、商品檢驗以及其它利用實驗動物進行檢定或安全性評價等活動,必
須提供有關實驗動物質量及相關條件的合格證和許可證等證明材料。未能提供有關材料的,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請或從事上述活動,否則,其結論一律視
為無效;需有關部門審批的,有關部門不予受理。
第九條 已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翻印、偽造實驗動物許可證的,由發證單位予以收繳;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十條 核發實驗動物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和上述的規定。
如何申請許可證
1.本申請書中「設施類別」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驗動物標准實驗動物環境及設施》所規定的「設施分類及技術要求」(如:普通環境、屏障環境、隔離環境等)。
2.同一單位不在同一地點的動物實驗設施,需分別申領許可證。
3.新建設施需在試運行後正式啟用之前申領許可證。
4.本申請書及如下附件一並提交,方可作為完整申請材料予以受理:
(1)所用實驗動物來自有許可證單位的證明,即動物來源單位的「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證;
(2)省級實驗動物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環境及設施檢測報告;(3)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⑼ 什麼是型式實驗,型式實驗是什麼意思啊
型式試驗復
型式試驗即是為了驗證產品能制否滿足技術規范的全部要求所進行的試驗。它是新產品鑒定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只有通過型式試驗,該產品才能正式投入生產,然而,對產品認證來說,一般不對在設計的新產品進行認證。為了達到認證目的而進行的型式試驗,是對一個或多個具有代表性的樣品利用試驗手段進行合格性評定。型式試驗的依據是產品標准。試驗所需樣品的數量由論證機構確定,試驗樣品從製造廠的最終產品中隨機抽取。試驗在被認可的獨立檢驗機構進行,對個別特殊的檢驗項目,如果檢驗機構缺少所需的檢驗設備,可在獨立檢驗機構或認證機構的監督下使用製造廠的檢驗設備進行。
引自http://ke..com/view/543770.htm
舉例:配電用母線槽產品型式試驗包含:
動穩定試驗
熱穩定試驗
溫升試驗
耐壓試驗
放電間隙與爬電距離(檢查)
保護電路連續性
⑽ 實驗動物的微生物控制分級
(一)普通動物
普通動物是指飼養在開放環境中,微生物控制水平低,不攜帶主要的人畜共患和烈性傳染性動物疾病病原體的動物。
普通動物是實驗中微生物控制上要求最低的動物,其飼養環境為開放系統,空氣未經凈化,飼料要求採用符合動物營養要求的全價顆粒飼料,飲水符合城市飲用水標准,並保持在18
-20℃ 、相對濕度在50% -60% 、照度在80 -100lx、雜訊低於70 分貝、氨濃度低於20ppm 等環境因素標准。
普通動物生產成本低,可大批量生產,其廣泛用於教學實驗、一般科研預實驗及某些生物製品的生產中。
(二)清潔動物
清潔動物是指在普通動物的基礎上,不帶有人畜共患病原體,也不帶有常見的動物傳染病原體的實驗動物。
清潔級動物也稱二級動物,其微生物控制水平介於普通動物與SPF 之間。二級動物是我國目前發展狀況所特有的,在國外,一般的科學實驗均採用SPF 動物或無菌動物。
清潔動物必須飼養在屏障設施內,空氣經過一定的凈化,飼養室內維持正壓,進人飼養室的飼養、墊料、飲水、籠具等物品必須經嚴格的滅菌處理。飼養人員必須穿戴經過消毒的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等。
(三)無特定病原體動物
無特定病原體動物(Specific pathogen free animal, SPF) 動物指在清潔動物的基礎上,要求不攜帶可能幹擾實驗的某些病原體和寄生蟲,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等。
SPF 動物飼養環境為屏障系統, 微生物、寄生蟲及病毒的控制十分嚴格。因此該級動物質量很高,在科研實驗中可以安全可靠地排除病原體及微生物對實驗結果的影響。SPF 動物廣泛應用於腫瘤學、葯物學、毒理學、免疫學,以及生物學鑒定等方面。
(四)無菌動物與悉生動物
1. 無菌動物
是指在無蔥的環境下,用無菌飼料、飲水飼養的動物,或經剖腹取胎後,轉移到無菌條件下飼養,體表及腸管中均不能檢出任何活的微生物和寄生蟲,這種動物稱為無菌動物。
無菌動物一般飼養在無菌隔離器內,而進入隔離器的一切物品(包括飼料、飲水、墊料、籠具等)均經高壓滅菌櫃消毒二次,為防止空氣被細菌、病毒污染,進入隔離器的空氣必須經高效過濾,其過濾程度為0. 3μm,微粒的濾除率達99.97% 。
2. 悉生動物
悉生動物又稱已知菌動物或已知菌叢動物,指在無菌動物體內人為植入 一種或數種微生物的動物。其飼養環境與無菌動物相同。
3. 無菌動物和悉生動物的應用
無菌動物和悉生動物廣泛應用於心血管疾病、老年病、微生物學、免疫學、腫瘤學、葯理學、毒理學、放射醫學等領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