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泡沫混合液管道的安裝有何規定
泡沫液儲罐
泡沫液儲罐的安裝位置和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定時,泡沫液儲罐周圍應
留有滿足檢修需要的通道,其寬度不宜小於0.7m; 當泡沫液儲罐上的控制閥距地面高度
大於1. 8m時,應在操作面處設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
( 1 )平衡式比例混合器安裝時,應豎直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並應在水和泡沫
液進口的水平管道上分別安裝壓力表,且與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進口處的距離不宜大於
0.3m。分體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的平衡壓力流量控制閥應豎直安裝。水力驅動平衡式比
例混合裝置的泡沫夜泵應水平安裝。
( 2 )管線式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帶上,並應靠近
儲罐或防護區,其吸液口與泡沫液儲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位的高度不得大於1.0m。
3.管道安裝
( 1 )水平管道安裝時,坡度、坡向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坡度不應小於設計值,當出現
U 形管時應有放空措施。
( 2 )管道安裝完畢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 5倍;試驗前應將泡沫
產生裝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隔離。
4.泡沫消火栓 』
( 1 )地上式泡沫消火栓應垂直安裝,其大口徑出液口應朝向消防車道;
( 2 )地下式泡沫消火栓應安裝在消火栓井內泡沫也混合液管道上,並應有永久性明顯
標志,其頂部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得大於0. 4m,且不小於井蓋半徑;
( 3 )室內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泡沫消火栓的牆面成90°。
5. 閥門
閥門安裝時,泡沫混合液管道採用的閥門應按相關標准進行安裝,並應有明顯的啟閉標
志。
6.泡沫產生裝置
( 1 )低倍數泡沫產生器安裝時,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應根據產生器類型安裝,並符合設計要求。
( 2 )中倍數泡沫產生器的安裝應合設計要求,安裝時不得損壞或隨意拆卸附件。
( 3 )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時距高倍數泡沬產生器的進氣端
小於等於0 . 3 m處不應有遮擋物。在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的發泡網前小於等於1 . 0 m處,不
應有影響泡沫噴放的障礙物。高倍數泡沫產生器應整體安裝,不得拆卸。
⑵ 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組成是什麼
一、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工作原理和基本組成:
火情發生時,壓力水在流經壓力比例混合器時,其中一部分壓力水帶動水輪機,啟動泡沫液泵,將儲存在常壓容器內的泡沫液注入裝置管路,經壓力平衡閥的自動平衡調節作用,適量的泡沫業與壓力水按比例自動混合成泡沫混合液。泡沫混合液被輸送至泡沫產生器、泡沫槍、泡沫炮或其它泡沫設備,產生空氣泡沫撲救甲、乙、丙類液體火災。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通過維持泡沫濃縮液和水進入比例混合器處的壓力平衡,從而使泡沫泡沫濃縮液和水按規定的比例混合。該裝置由泡沫泵,壓力控制壓閥,平衡壓力比例混合器,相關控制閥門,壓力表及連接沫發生 管道組成。以上設備安裝在一個鋼制基座上,成撬塊形式布置。
二、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工作流程:
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工作流程:泡沫泵從常壓泡沫液儲罐吸入泡沫液並加壓輸送到泡沫濃縮掖干管上接出平衡壓力比例混合器來實現泡沫和水的混合,在泡沫濃縮液干管上接出迴流管返回至常壓泡沫液儲罐。位於泡沫液濃縮迴流管上的平衡控制閥調整供液管內的壓力,使泡沫液的壓力和水壓保持平衡,雙針壓力表時刻顯示泡沫濃縮液和水的壓力。PHP是通過水流和壓力自動調節的獨立的系統。系統一般安裝在泡沫罐附近,通過管道與泡沫罐和消防壓力水以及泡沫發生設備相連。火*發生時,泡沫泵啟動,將與之相連的貯罐中泡沫*注入到比例混合器管路,經平衡閥和比例混合器調節,將一定比例的泡沫*注入到流經比例混合器的力水,並與其混合成泡沫溶液,然後輸出到泡設備,如泡沫*、泡沫*等,產生空氣泡沫撲救火災。此信息由廣州瑞港消防設備官方信息網-www.gdruigang.com提供,轉載請標明出處。)
⑶ 化油器有哪幾種裝置作用是什麼
化油器的裝置,共包括包括起動裝置、怠速裝置、中等負荷裝置、全負荷裝置、加速裝置等幾種。
化油器的作用是將空氣與汽油控一定的比例混合並霧化,然後提供給發動機,在發動機氣缸內被壓縮後,供火花塞點燃並作功,使發動機運轉。化油器是車輛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件,它關乎發動機的動力、油耗、加速性、極速、起動性能等多個方面,對發動機的性能有較大的影響。而且化油器也是個非常精密,要求高的部件,對它的加工精度和材質等都有較高的要求。
質量好的化油器很多可以與發動機同壽,甚至發動機用到報廢了化油器都沒事。化油器常見的故障,大多可以通過清洗、調試來解決,如果有問題,最好是去售後或專業修理店,由專業的維修人員進行檢修。
⑷ 如何進行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設計
(1)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比例混合器(裝置)的進口工作壓力與流量,應在標定的工作壓力與流量范圍內;
2)單罐容量不小於20000m3的非水溶性液體與單罐容量不小於5000m3的水溶性液體固定頂儲罐及按固定頂儲罐對待的內浮頂儲罐、單罐容量不小於50000m3的內浮頂和外浮頂儲罐,宜選擇計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裝置或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
3)當選用的泡沫液密度低於1.12g/mL時,不應選擇無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
4)全淹沒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或局部應用高倍數、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採用集中控制方式保護多個防護區時,應選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或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
5)全淹沒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或局部應用高倍數、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保護一個防護區時,宜選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或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
(2)當採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平衡閥的泡沫液進口壓力應大於水進口壓力,且其壓差應滿足產品的使用要求;
2)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液進口管道上應設置單向閥;
3)泡沫液管道上應設置沖洗及放空設施。
(3)當採用計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泡沫液注入點的泡沫液流壓力應大於水流壓力,且其壓差應滿足產品的使用要求。
2)流量計進口前和出口後直管段的長度不應小於管徑的10倍。
3)泡沫液進口管道上應設置單向閥。
4)泡沫液管道上應設置沖洗及放空設施。
(4)當採用壓力比例混合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泡沫液儲罐的單罐容積不應大於10m3。
2)無囊式壓力比例混合裝置,當泡沫液儲罐的單罐容積大於5m3且儲罐內無分隔設施時,宜設置1台小容積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其容積應大於0.5m3,並應保證系統按最大設計流量連續提供3min的泡沫混合液。
(5)當採用環泵式比例混合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出口背壓宜為零或負壓,當進口壓力為0.7~0.9MPa時,其出口背壓可為0.02~0.03MPa。
2)吸液口不應高於泡沫液儲罐最低液面1m。
3)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壓大於零時,吸液管上應設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液儲罐的措施。
4)應設有不少於1個的備用量。
(6)當半固定或移動系統採用管線式比例混合器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比例混合器的水進口壓力應為0.6~1.2MPa,且出口壓力應滿足泡沫產生裝置的進口壓力要求。
2)比例混合器的壓力損失可按水進口壓力的35%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