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起重機在吊鉤上不設置防滑裝置
使用吊鉤的來起重機,都是通過自索具聯系重物的;
吊鉤的形狀特性,可以有效的防止三維坐標中的兩個坐標方向(上下和索具橫移)的滑動;
剩下一個方向的滑動可以通過索具的使用方法來防止,所以吊鉤不需要再增加防滑裝置;
㈡ 吊鉤防脫裝置是什麼
吊鉤防脫裝置顧名思義是為了幫助吊鉤更加牢固地固定在起重機設備主體上防止重物脫落的裝置。
在掛好重物後,防脫鉤裝置會自動回位,保護預防鋼絲繩從吊鉤脫落,如果防脫掛鉤裝置出現損壞的話,就失去了保護作用,從而導致脫鉤事故的發生。因此其材料和性能都是十分關鍵的,好的起重吊鉤防脫鉤裝置應該具有以下優點。
1、採用不銹鋼材料、根據吊鉤結構形狀、受力設計,具有耐酸、耐鹼性強,抗拉強度高的優點。
2、有效解決了支撐點只有直線兩點、容易脫槽的問題。
3、不易與吊裝帶、鋼絲繩環鉤掛,吊鉤開度增加,方便吊裝作業。
4、使用壽命長,安裝後沒有維護量。
5、提高了吊裝的安全性,降低了吊鉤使用過程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起重吊鉤防脫裝置使用注意事項
為了有效地保證能夠安全運行,我們應在吊鉤上安裝防脫鉤裝置,並對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1、防脫鉤裝置回位彈簧損壞,導致其失去防脫功能。
2、防脫鉤裝置強度不足,該裝置是由鐵板沖壓而成,強度小,很容易因碰撞、擠壓損壞,從而影響整體使用。
3、連接螺栓容易松動脫落。
㈢ GB/T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范
該起重機的設計規范是針對各類起重機的起重作業裝置所提的設計規范,如吊版臂結構、吊鉤、回轉裝置權、變幅裝置、伸縮裝置及相關的機構等等,而其驅動裝置如發動機、在公路路面行走的底盤等裝置的相關設計要求,則不在此規范內做要求,那些部件及結構的設計要求應按照其相應的專業技術標准執行,故您提到的液壓式起重機,它的有關起重機構的設計應符合GB/T3811-2008的要求,對於液壓起重機來說,應遵守、符合的規范有很多項,各項標准對起重機的各個方面有各自的具體要求,GB/T3811-2008僅是其中之一,根據需要,在網上您可以找到相關的具體標准,不知我的解釋是否正確,願共同探討、切磋。
㈣ 起重機的吊鉤組的組成有哪些
起重機的吊鉤組的組成有:
1、片式吊鉤
片式吊鉤也分為單鉤和雙鉤兩種。一般用C3和16Mn鋼板多片重疊鉚成。這種吊鉤結構簡單,工作可靠,且維修方便。單鉤多用於鑄造起重機上,雙鉤多用於100噸以上的通用起重機中。它們的構造尺寸也已形成系列。
2、鍛造式吊鉤
鍛造吊鉤分為單鉤和雙鉤這兩種。普遍用20、20MnSi鋼整體鍛造而成。因為單鉤偏心,受力不及雙鉤的對稱受力有利,所以75噸以下中小噸位起重機多用單鉤,75噸以上大噸位的起重機多用雙鉤。這種吊鉤應用十分廣泛,已形成系列。用於鋼絲繩有脫鉤危險時,因裝置安全鉤。
3、吊環
吊環比吊鉤的受力情況有利,起重量相同時,它的自重較輕,但使用沒有吊鉤方便,所以吊環的使用遠不如吊鉤普遍。它主要用於工作頻繁、起重量很大的起重機上。其結構分為整體式和鉸接式兩種,後者使用較多。
㈤ 起重機吊鉤製作時怎樣承載能力大
根據《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TSG Q0002-2008)第四十條規定:吊鉤應當設置防止吊物意外脫鉤的閉鎖裝置,嚴禁使用鑄造吊鉤。
㈥ 起重機吊鉤有哪幾個危險截面
有三個危險斷面,分別位於:吊鉤鉤柄的退刀槽處的截面;吊鉤弧彎的橫截面與縱截面,共三個危險斷。
1、對鉤心A-A面:受拉和受彎,有拉長的趨勢,會形成開口度增加及扭轉;
2、對鉤底B-B面:受剪力,有被剪斷的趨勢,截面變小而剪斷;
3、對鉤頸C-C面:受拉,發生塑性變形。
開口度的檢驗:測量L,用精度為0.02的游標卡尺測量,和吊鉤銘牌上的標注相對照,計算其開口度原尺寸的H值。
(6)起重機吊鉤裝置設計擴展閱讀
起重吊鉤要力求在設備選型、安全防護措施、廠房建築、吊運流程、作業環境、定期檢查等方面,按國家有關起重機械安全規定、標准進行設計、設備選購、安裝施工,從人、物兩方面入手,使用單位應制定出起重機運行、維修和管理等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同時,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按照國家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在用起重機(包括吊輔具)的安全性能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是保證在用起重設備安全運行,降低以至於消除冶金起重機吊鉤吊物墜落傷害事故發生的必要保證條件之一。
設計不規范帶來的風險,如過載保護失靈、平衡輪軸強度不夠、無防止脫鉤裝置、吊具索具選用不合理等;其次是製造缺陷和安裝缺陷等,諸如選材不當、加工質量不好,使帶有隱患的設備投入使用。
而大量的問題存在於使用環節,例如,不及時更換報廢零件、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保養不良帶病運轉,以至造成運動失控,不定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等。
總之,設計、製造、安裝、使用和檢驗等任何環節的缺陷都可能帶來吊鉤吊物墜落的嚴重後果。起重機的本質(設計、製造、安裝)安全是保證起重作業安全的基本條件。
㈦ 塔吊的吊鉤裝置應該怎麼裝
塔吊的起重吊鉤應裝應裝有防止脫鉤的安全裝置。
根據《起重機械安全規程》2.1.1 吊鉤應有製造單位的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經檢驗,查明性能合格後方可使用。
使用中,應按本規程的有關要求檢查、維修和報廢。
2.1.2 起重機械不得使用鑄造的吊鉤。
2.1.3 吊鉤宜設有防止吊重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
2.1.4 吊鉤表面應光潔,無剝裂、銳角、毛刺、裂紋等。
(7)起重機吊鉤裝置設計擴展閱讀:
對新投入使用的吊鉤應做負荷試驗.以額定載荷的l.25倍作為試驗載荷(可與起重機動靜負荷試驗同時進行)、,試驗時間不應少於10 min。
當負荷卸去後,吊鉤上不得有裂紋、斷裂和永久變形,如有則應報廢。國際標准規定,在掛上和撤掉試驗載荷後,吊鉤的開口度在沒有任何顯著的缺陷和變形下,不應超過0.25%。 為了防止脫鉤,發生意外的事故.吊鉤應裝有防止脫鉤的安全裝置。
㈧ 起重機吊鉤必須設有防止吊重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嗎
是的。
吊鉤旋轉常常是沒有任何預兆地發生在設備吊裝作業中,當起重機械吊起重物後內,吊容鉤旋轉起來,穿繞在吊鉤和吊臂頂滑輪組間的鋼絲繩扭纏在一起,被吊起的重物也隨吊鉤一起旋轉起來,這時已不能繼續吊起或放下已吊起的重物。吊鉤旋轉會影響吊裝作業的正常進行,嚴重地威脅到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因此必須避免其發生。
(8)起重機吊鉤裝置設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吊裝中使用的新吊鉤在使用前腰進行檢查,應有製造廠的技術證明文件,否則不可盲目投入使用,對新吊鉤的開口度要進行測量,應符合規定。
2、新吊鉤應做負荷試驗,吊鉤在使用前,應檢查吊鉤上標注的額定起重量,不得小於實際起重量。如沒有標注或起重量標記模糊不清,應重新計算和通過符合試驗來確定其額定起重量。
3、對吊鉤三個危險斷面應用火油清洗,用放大鏡看有無裂紋。對板式吊鉤應價差村套、銷子磨損情況。
4、起重吊裝作業使用的吊鉤,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剝裂、刻痕、銳角、接縫和裂紋等缺陷。
5、對吊鉤的連接部分要經常進行檢查,確認連接是否可靠,潤滑是否良好。
㈨ 起重機的安全裝置 主要有那幾種
常用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為了保證各種起重機都能安全、可靠地工作,《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應裝備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共24種,分述如下:
1、超載限制器
作用:超載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應大於8%。當載荷達到額定載荷的90%時,應能發出報警信號。起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並發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應裝:額定起重量大於20t的橋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lot的門式起重機、鐵路起重機、門座起重機。
宜裝:額定起重量3-20t的橋式起重機、額定起重量5-10t的門式起重機、起重力矩小於25t·m的塔式起重機。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應大於10%。當載荷力矩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能自動切斷起升或變幅的動力源,並發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應裝:起重量等於或大於16t的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和履帶起重機、起重能力等於或大於25t·m的塔式起重機。
宜裝:起重量小於16t的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和鐵路起重機。
3、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必須保證當吊具起升到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起升的動力源。
應裝:一切類型起重機。
4、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於下限位置的工作條件下,應保證吊具下降到下限極限位置時,能自動切斷下降的動力源,以保證鋼絲繩在捲筒上的纏繞不少於設計所規定的圈數。
應裝:橋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根據需要。
5、運行極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應保證機構在其運動到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的動力源並停止運動。
應裝: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大車和小車,門座起重機的吊臂在運行的極限位置。
6、偏斜調整和顯示裝置
作用:當兩端支腿因前進速度不同而發生偏斜時,能將偏斜情況向司機指示出來,使偏斜得到調整。
宜裝:跨度等於或大於40m的門式起重機。
7、幅度指示器
作用:應保證具有變幅機構的起重機能正確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應裝: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
8、聯鎖保護裝置
作用:動臂的支持停止器與動臂變幅機構之間,使停止器在撤去支承作用前,變幅機構不能開動。
應裝:塔式起重機。
作用:進入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門和由司機室登上橋架的艙口門,當門打開時,起重機的運行機構不能開動。司機室設在運動部分時,進入司機室的通道口的門打開時,運行機構不能開動。
應裝:橋式起重機。
9、水平儀
作用:應具有檢查打支腿的起重機傾斜度的良好性能。
應裝:起重量等於或大於16t的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
10、防止吊臂後傾裝置
作用:應保證當變幅機構的行程開關失靈時,能阻止吊臂後傾。
應裝: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動臂變幅的塔式起重機;
11、極限力矩限制裝置
作用:當旋轉阻力矩大於設計規定的力矩時,能發生滑動而起保護作用。
應裝:塔式起重機和門座起重機在旋轉機構有可能自鎖時。
12、緩沖器
作用:應具有吸收運動機構的能量並減少沖擊的良好性能。
應裝:在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大車、小車運行機構或軌道端部,在門座起重機的變幅機構中。
13、夾軌鉗、錨定裝置、鐵鞋
作用:對於在軌道上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其夾軌鉗及錨定裝置或鐵鞋應能各自獨立承受非工作狀態下的最大風力,而不致被吹動。
應裝: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
宜裝:露天工作的橋式起重機。
14、風速風級報警器
作用: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於6級時能發出報警信號並宜有瞬時風速風級的顯示能力。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可定為當風力大於7級時發出報警信號。
應裝:臂架鉸點高度大於50m的塔式起重機,高度等於或大於30m的門座起重機。
15、支腿回縮鎖定裝置
作用:工作時需打支腿的移動式起重機,當支腿回縮後能可靠地鎖定。
應裝: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鐵路起重機。
16、回轉定位裝置
作用:移動式起重機在整機行駛時,使上車保持在固定位置。
應裝: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
17、登機信號按鈕
作用:裝於起重機易於觸及的安全位置,使司機能知道有人登機。
宜裝:具有司機室的橋式起重機,司機室在上部且設在運動部分的塔式起重機,司機室設於運動部分的門座起重機。
18、防傾翻安全鉤
作用:當小車檢修時不能傾翻。
應裝:單主梁並在主梁一側落鉤的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安裝在小車架上。
19、檢修吊籠
作用:用於高空中導電滑線的檢修,其可靠性應不低於司機室。
應裝:橋式起重機靠近滑線一側。
20、掃軌板和支承架
作用:防止異物進入大車走輪下而造成起重機出軌以及輪軸折斷時車輪滾出傷人,掃軌板距軌面不應大於lomm,支承架距軌面不應大於20mm,兩者合為一體時距軌面不應大於lomm o
應裝: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大車運行機構、塔式起重機、門座起 重機。
21、軌道端部止檔
作用:防止起重機脫軌。
應裝: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
22、導電滑線防護板
作用:防止觸電。
應裝:橋式起重機司機室位於大車滑線端時,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台與滑線間應設防護板;橋式起重機大車滑線端的端梁下,應設置防護板,以防止吊具或鋼絲繩與滑線的意外接觸;橋式起重機作多層布置時,下層起重機的滑線應沿全長設置防護板;其他使用滑線的起重機,對易發生觸電的部位應設防護裝置。
23、裸露的活動零部件的防護罩
作用: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部件,如開式齒輪、聯軸器傳動軸、鏈輪、鏈條、傳動帶、皮帶輪等,加以防護。
應裝:按上述要求,各種類型起重機均應安裝防護罩。
宜裝: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主樑上不常有人攀登的運行機構。
24、電氣設備的防雨罩
各種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的電氣設備,均應裝防雨罩。
上述24種安全防護裝置,在設計製造起重機時就應配備。起重機使用時也應始終處於良好、有效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