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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防火裝置

發布時間:2022-12-07 18:52:24

⑴ 實驗室建築防火分隔設施有哪些

一、防火門

防火門是建築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牆上、樓梯間出入口或管井開口部位。它對防止煙、火的擴散和蔓延,減少損失起重要作用。

日常檢查中,企業應注意防火門、窗的外觀質量完好,安裝牢固,與相鄰樓板、牆體等建築結構之間的孔隙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密實;門上嚴禁私自加裝鎖具,嚴禁採用可燃材料裝飾。

二、防火卷簾

防火卷簾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簾。它平時是卷放在上方(或側面)的轉軸箱內,火災時將其放下展開,用以阻止火災蔓延,達到防火、隔煙的作用,起到防火分隔的目的。

日常使用中,較容易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防火卷簾的性能不滿足防火防煙要求,防火防煙性能差,以及供電及控制能能不滿足防火要求,企業應注意。

三、排煙防火閥

排煙防火閥是安裝在排煙系統管道上,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阻火隔煙作用的閥門

日常檢查中,企業應注意防火閥及其執行機構的外觀質量完好,安裝牢固,與洞口之間的孔隙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密實,同時,手動、自動、聯動啟動及復位等功能正常。

四、電纜井和管道井

場所內的電纜井和管道井內嚴禁堆放雜物,同時,井內豎向與每層樓板連接處、橫向與相鄰房間、走道連通的孔隙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密實。

五、水幕系統

水幕系統是由水幕噴頭、管道和控制閥等組成的阻火、冷卻、隔火噴水系統。要用於需要進行水幕保護或防火隔斷的部位,如設置在企業中的各防火區或設備之間,阻止火勢蔓延擴大,阻隔火災事故產生的輻射熱,對泄漏的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和液體起疏導和稀釋作用。

六、防火牆

防火牆是由不燃燒材料構成的,為減小或避免建築、結構、設備遭受熱輻射危害和防止火災蔓延,設置的豎向分隔體或直接設置在建築物基礎上或鋼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牆。

⑵ 實驗室防火安全要注意什麼

安全負責人每個實驗室都要設有專業的安全負責人,並且要嚴格監督督促實驗室的安全處理專情況。對於有關不規屬章操作,要嚴格處理,不容姑息。有機溶劑有機溶劑要分類管理,容易反應或者易燃的東西要分類進行擺放,廢液不允許亂扔亂放。在操作過程中要進行通風操作。並且有機溶劑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安全操作。水電管水電管理是要注意的。無人時要及時關電斷水,來日做實驗室時,重新進行通電操作。用電線路很多建築的線路由於長久失修,特別容易老化,所以說,一定要經常檢查一下用電線路。尤其在使用大功率的房間,更要嚴格注意。

⑶ 實驗室的消防設施包括哪些

呼吸器,ABC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消防栓,手爆按鈕,噴淋,煙感,溫感,如果條件可以還有七氟丙烷氣體滅火設備。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的。我就是做消防的。

⑷ 實驗室消防有哪些注意事

一、實驗室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用後立即撥下電源插頭。

6.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
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專瓶專用。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
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離。所有鋼瓶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暢通。

二、實驗室化學葯品安全

1.各級各類實驗室所用化學葯品的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購置,任何實驗室和個人不得私自購置。購置劇毒類和易制毒類葯品需經公安部門許可,持許可證方可購置。

2.化學葯品要分類存放,相互作用的葯品不能混放,必須隔離存放。所有葯品都必須有明確的標簽,貯存室和櫃必須保持整齊清潔。有特殊性質的葯品必須按其特性要求存放。無名物、變質過期的葯品要及時清理銷毀。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劇毒類葯品。

3.危險化學葯品容器應有清晰的標識或標簽。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

4.劇毒物品必須存放在學校專門的劇毒品庫內,庫房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必須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領用劇毒物品必須經學校保衛處批准,應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數量,做到「雙人」領取,「雙人」使用,同時要做到並且做好使用登記和消耗記錄,須嚴格按管理規定,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

5.從事危險化學葯品實驗的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熟悉所使用葯品的性質,熟練掌握相應葯品的操作方法。特別是使用易燃易爆、劇毒、致病性以及有壓力反應等危險性較大的危險化學葯品做實驗,嚴禁盲目操作,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規程,並以國家和行業的相應規定為標准,嚴格執行。

6.各實驗室產生的驗廢液廢物不得隨意丟棄,隨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環境。實驗廢液廢物要採取適當措施做「無害化」處理,確實無法處理的各實驗室不得私自排放、處理,實驗室應採用專用容器分類盛裝、存放,防止滲漏、丟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實室室設備管理處聯系環保局指定認可的具有處理資質的部門統一處置。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

1.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人類生存環境的安全,國家對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視,各有關實驗室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有效監控和預防實驗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檢查和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解決。

2.實驗室應當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掌握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並進行考核。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未經學習培訓者,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3.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要根據本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的學生進行進行生物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4.未經農業部或市農業局批准,不得擅自採集、運輸、接收保存重大動物疫病病料,不得轉讓、贈送已初步認定為重大動物疫病或者已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將病料樣本寄往國外或者攜帶出境。

5.生物類實驗室廢棄物(包括動物殘體等)應用專用容器收集,進行高溫高壓滅菌後處理。生物實驗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質的物品應統一收集和處理,不得丟棄在普通垃圾箱內。

病源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6.國家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後對個體或者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第一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三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後很少引起嚴重疾病,並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類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統稱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7.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並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新建、改建、擴建應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經有關部門評估,確定實驗室級別,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8.實驗室應當建立病源微生物實驗檔案,記錄實驗室使用病源微生物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保存期不得少於20年。實驗室建立並保留的實驗檔案應當如實記錄與病源微生物安全相關的實驗活動和設施、設備工作狀態情況,以及實驗活動產生的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集中處置以及檢驗的情況。

9.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操作的場所、設備必須與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級別相適應,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實驗室從事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准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

10.在開始相關工作之前,應對所從事的病原微生物及相關操作進行危險評估,根據國家對於各種微生物操作的危險等級劃分和防護要求以及危險評估的結果,制定全面、細致的標准操作規程和程序文件,對於關鍵的危險步驟設計出可行的防護措施並對這些細節瞭然於胸。

11.實驗室所需病源微生物樣品不得隨意採集和私自購買,樣品的採集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且必須由具有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在具有相應的防護措施的情況方可進行,並對樣本的來源、採集過程和方法等作詳細記錄;如需購買必須報學校,由學校聯系具有相關資質的經銷商統一購買。

12.實驗室對各種病源微生物要嚴格保存、保管,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進出和儲存的記錄,建立檔案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內不得隨意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經上級主管理部門批准充許保存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應當設專庫或者專櫃單獨儲存。

13.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進一步擴散,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並同時向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

實驗動物生物安全管理

14.我校執行國家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制度,實驗動物的質量監控,執行國家標准;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執行行業標准;國家、行業均為制定標準的,執行地方標准。

15.實驗動物分為四級:一級,普通動物;二級,清潔動物;三級,無特定病原體動物;四級,無菌動物。對不同等級的實驗動物,應當按照相應的微生物控制標准進行管理。

16.使用實驗動物進行實驗時,必須向上級管理部門申請實驗動物充可證,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實驗。未取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實驗室,不得從事與實驗動物有關的活動。

17.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不得隨意購買實驗動物,應當從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單位購買實驗動物,並索要合格證。

18.動物實驗環境設施要符合相應實驗動物的等級標准,使用合格的飼料、籠具、墊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實驗,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9.進行動物實驗應根據實驗目的,使用相應等級標準的實驗動物及飼料、用品、用具。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和互有干擾的動物實驗,不得在同一試驗間進行。

20.利用實驗動物從實驗工作的實驗室,要按照使用許可證許准許的范圍,使用合格的實驗動物,進行相應的實驗。

21.實驗動物患病死亡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處理,並記錄在案。做好實驗動物的防疫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22.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必須具有標准操作規程;使用的實驗動物飼料、墊料及飲水以及實驗動物的相關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23.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當通過專業培訓,並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證書,持證上崗。未經培訓和未取得崗位證書的,不得從事實驗動物工作。

24.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對工作人員應當採取預防保護和保健措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身體健康檢查,及時調整健康狀況不宜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

25.使用實驗動物中,發生傳染病流行時應對飼養室和實驗室內外環境採取嚴格的消毒、殺蟲、滅鼠措施。同時要封鎖、隔離整個區域;解除隔離時應當經消毒、殺蟲、滅鼠處理。發生實驗動物烈性傳染病時,要立即向校實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並視具體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措施。

26.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實驗室和個人對不使用的實驗動物屍體以及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廢水、廢氣等,應當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並符合環境保護規定。

四、實驗室防輻射安全

1.各涉源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前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申領許可證和環評,通過環評和取得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相關工作。

2.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並掌握放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經有資質單位舉辦的輻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同時放射工作人員必須持培訓合格證、個人計量檢測數據、健康體檢結果參加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定期審查。

3.輻射工作場所必須安裝防盜、防火、防泄漏設施,保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裝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設備、射線裝置、輻射工作場所的入口處必須放置輻射警示標志和工作信號。

4.各涉源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各實驗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輻射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相關實驗室應經常性檢查輻射表面污染狀況,並做好記錄。檢測記錄要妥善保存,接受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檢查監督。

5.購買放射源、同位素試劑和射線裝置時,應首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並報保衛處備案同意後,向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辦理「准購證」,方能委託采購部門進行采購。

6.各涉源單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領用和消耗的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實驗過程必須小心謹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7.對同位素實驗等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包括同位素包裝容器),不得作為普通垃圾擅自處理。必須向學校申報,經學校同意後,由學校請有資質的公司或單位進行統一處置。

五、大型儀器設備安全

1.每台大型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每台大型儀器設備配有一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要如實記錄使用情況。

2.要根據大型儀器設備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裝使用儀器設備的場所,做好水、電供應,並應根據儀器設備的不同情況落實防火、防潮、防熱、防凍、防塵、防震、防磁、防腐蝕、防輻射等技術措施。

3.必須制定大型儀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4.注意儀器設備的接地、電磁輻射、網路等安全事項,避免事故發生。

六、實驗技術安全

1.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學生在進行實驗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在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所造成的後果進行警示。實驗室工作人員以及學生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和實驗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操作。

2.對進行受壓容器、強電、駕駛、易燃、易爆、劇毒等實驗的實驗室,應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細則。對從事上述實驗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3.實驗室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針對高溫、低溫、
輻射、病菌、雜訊、毒性、激光、粉塵、超凈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要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管和勞動保護工作。

七、實驗室網路安全

1.實驗室要重視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實驗室網路安全具體細則參照《東北林業大學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2.對所承擔的保密科研項目或實驗技術項目的分析測試數據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圖紙等信息、資料,必須按保密等級存放,設專人管理,嚴禁外泄。

八、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注意事項

各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鎮定,確定發生事故類型,及時撥打相應的報警電話,並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報告。

1.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致電求助時應說明:①事故地點;②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聯系電話。

2.發生緊急事故時,應以下列優先次序處置:①保護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護公共財產;③保存學術資料。

3.重要電話號碼:

①火警電話:119;②匪警電話:110;③醫療急救:120。

⑸ 化學實驗室應採取哪些防火措施

這些實驗室的共同特點是,化學物品種類繁多.其中人多數是易燃易爆物品,還有一些不明性質的未知材料;有些物品能自燃,有些物品化學性質相互抵觸;在實驗操作中,常需進行蒸餾、迴流、萃取、電解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用火、用電也比較多。一旦操作失誤,很容易發生火災。對化學實驗室應採取以下防火措施:一、化學實驗室應為一、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有易燃易爆蒸氣和可燃氣體散發的實驗室,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二、實驗室的建築面積在3o㎡以上時應有一兩個安全出口。三、實驗室內做實驗剩餘的或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危險物品,總量不超過5kg時,應放在金屬櫃中,由專人保管,超過5kg時,不得在實驗室內存放。四、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座的電熱儀器。五、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內必須備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遇熱蒸發的物品。六、實驗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做小試驗,從最小量開始,同時採取安全措施,作好滅火防爆准備。七、在實驗過程中,利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其設備的安裝和使用都應符合有關防火安全要求。八、任何化學物品一經放置於容器後,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現異常或有疑問,應檢查驗證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或指定專人保管。九、在實驗台的范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工作無關的化學物品,尤其是不應放置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十、往容器內灌裝大量的易燃、可燃液體(醇、酸等電解質除外)時應有防靜電措施。十一、實驗室所用的各種氣體鋼瓶要遠離火源,應放置在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人室內。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在一處。十二、實驗室內為了實驗臨時拉用的電氣線路應符合安全要求,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電冰箱內禁止存放相互抵觸的物品和低閃點的易燃液體。十三、要建立、健全蒸餾、迴流、萃取、電解等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個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保管使用規則,並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十四、要做好滅火准備,配備輕便滅火器材。

⑹ 實驗室需要有哪些安全措施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將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等)需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及時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專瓶專用。

6、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一定距離。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9、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置。

(6)實驗室防火裝置擴展閱讀:

實驗室是進行實驗和試驗的場所,是科學研究的基地,對人類科技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實驗室按歸屬主要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從屬於大學或者由大學代管的實驗室;

第二類實驗室屬於國家機構,有的甚至是屬於國際機構;

第三類實驗室直接歸屬於工業、企業部門,為工業技術的開發與研究服務。

如果按學科功能分類,實驗室一般可分為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包括實驗脊椎動物和昆蟲)、化學實驗實驗室、機械電子類實驗室三類。

⑺ 化學實驗室應採取哪些防火措施

防範 有實驗室的桌子多為不燃物。 實驗室要求的一些物品必須攜帶對應滅火器
如發生火災,實驗室內有滅火器,與緊急消防按鈕,以及消防栓與水管,可自行滅火。

⑻ 實驗室如何預防火災採取哪些滅火措施

1火災性事故


火災性事故的發生具有普遍性,幾乎所有的實驗室都可能發生。釀成這類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①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②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③對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不慎或保管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④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火災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在使用苯、乙醇、乙醚、丙酮等易揮發、易燃燒的有機溶劑時如操作不慎,易引起火災事故。為了防止事故發生,必須隨時注意以下幾點:


(1)操作和處理易燃、易爆溶劑時,應遠離火源;對易爆炸固體的殘渣,必須小心銷毀(如用鹽酸或硝酸分解金屬炔化物);不要把未熄滅的火柴梗亂丟;對於易發生自燃的物質(如加氫反應用的催化劑雷尼鎳)及沾有它們的濾紙,不能隨意丟棄,以免造成新的火源,引起火災。


(2)實驗前應仔細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正確、穩妥與嚴密;操作要求正確、嚴格;常壓操作時,切勿造成系統密閉,否則可能會發生爆炸事故;對沸點低於80℃的液體,一般蒸餾時應採用水浴加熱,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實驗操作中,應防止有機物蒸氣泄漏出來,更不要用敞口裝置加熱。若要進行除去溶劑的操作,則必須在通風櫥里進行。

(3)實驗室里不允許貯放大量易燃物。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


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體燃著時,應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器,防止擴大燃燒。


2.酒精及其它可溶於水的液體著火時,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時,應用石棉布或干砂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反而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鉀、鈉或鋰著火時,絕對不能用:水、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可用干砂、石墨粉撲滅。


5.注意電器設備導線等著火時,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以免觸電。應先切斷電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


6.衣服著火時,千萬不要奔跑,應立即用石棉布或厚外衣蓋熄,或者迅速脫下衣服,火勢較大時,應卧地打滾以撲滅火焰。


7.發現烘箱有異味或冒煙時,應迅速切斷電源,使其慢慢降溫,並准備好滅火器備用。千萬不要急於打開烘箱門,以免突然供入空氣助燃(爆),引起火災。


8.發生火災時應注意保護現場。較大的著火事故應立即報警。若有傷勢較重者,應立即送醫院。


9.熟悉實驗室內滅火器材的位置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答案來自

⑼ 實驗室常用於消防滅火的器材有哪些

消防滅火器有多種,比如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一般實驗室有精密儀器的話,必須配備有二氧化碳滅火器.

⑽ 實驗室消防設施具體都有那些

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沙、消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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