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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生產裝置安全設計問題

發布時間:2022-11-12 15:25:42

❶ 你知道使用乙炔發生器時應注意哪些安全事項嗎

乙炔是爆炸性氣體,在一定溫度和壓力下能自行發生爆炸。使用乙炔發生器應注意以下安全問題:宜採用塊度25~80mm的電石,不宜採用塊度15mm以下的電石和電石粉粒,以防分解太快。

乙炔發生器本體及安全閥、回火防止器(水封安全閥)、安全膜(或卸壓孔)應保持完好,不得有泄漏、堵塞。如乙炔發生器內部凍結,只能用熱水、蒸汽解凍,而不能用明火或電熱器具加熱。使用前,應盡量放出乙炔發生器內乙炔與空氣的混合物;每班工作結束前,應放出乙炔發生器內的電石灰和污水。

回火防止器只能接用一把焊槍;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應垂直安裝;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前,應放出其內乙炔與空氣的混合物;在冰凍季節,工作完畢後應放出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內的存水:冰凍季節宜採用乾式回火防止器。

❷ 乙炔瓶安全措施有哪些規定

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同使用氧氣瓶安全措施的(1)~(5)條。
(2)必須用合格的乙炔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3)瓶體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O℃。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觸手能摸瓶壁,如局部溫度升高超過40℃(有些燙手),應立即停止使用,在採取水降溫並妥善處理後,送充氣單位檢查。
(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時只能直立,不能橫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乙炔瓶直立靠牢後應靜候15分鍾左右,才能裝上減壓器使用。開啟乙炔瓶的瓶閥時,不要超過一圈半,一般只開3~4圈。
(5)存放乙炔瓶的室內場所應注意通風換氣,防止泄漏的乙炔氣滯留。

❸ 乙炔發生器的影響發生因素

①壓力和溫度。乙炔的自燃點為335℃,容易受熱自燃。200-300℃時,乙炔分子開始發生放熱的聚合反應。當溫度高於500℃時,乙炔會發生爆炸性分解。若該分解在密閉容器中進行,會因溫度的升高,壓力的增加而發生爆炸。溫度和壓力膿乙炔的聚合作用和爆炸分解的影響見下圖。
②氧化劑。乙炔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爆炸極限為2.2—81%,自燃點為305℃ ;與氧氣混合其爆炸極限為2.8—93%,自燃點為300℃;與氟氣混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熱就會爆炸。乙炔還能與氟、溴等化合,發生燃燒爆炸。
③雜質。乙炔中常含有磷化氫、硫代氫等有害雜質。磷化氫的自燃點較低,45—60℃時就會發生自燃、引爆乙炔與空氣混合氣體。
④觸媒劑。氧化鐵、氧化銅、氧化鋁等觸媒劑,能將乙炔的分子吸附在自己多孔的表面上,使乙炔濃度增加,促進乙炔分子的聚和反應和爆炸分解。
⑤容器容積。容器體積越小,越不易發生爆炸;反之,爆炸危險性也就越大。
此外,由於乙炔的點火能量小(0.019mJ),等金屬接觸後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 電石是碳化鈣的俗稱,它本身不具有燃爆性質,其燃燒爆炸的危險性主要表現在:
①遇水燃燒爆炸。電石與火接觸立即分解,產生乙炔並放出大量熱
量,該熱量即可引起乙炔著火爆炸。
②電石火花。電石中一般含有硅鐵雜質,在碰撞或摩擦時,能產生火花,成為乙炔的引爆源;電石中含有的磷化鈣雜質,與水作用生成磷化氫氣體,該氣體自然點較低,易引起發生器中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③電石粒度。電石的粒度越小,與水作用的分解速度越快,瞬時釋放的熱量也就越多,容易造成局部過熱而產生危險,見下表。 ①阻火措施。
當火焰的燃燒速度大於乙炔和氧氣混合的氣流速度時,氣焊(割)火焰就會沿焊(割)炬燒向膠管燃燒,發生危險。為此,應安裝阻火裝置,常用的是回火防止器,防止火焰竄入貯氣罐和主罐或防止火焰在管道中蔓延。回火防止器按壓力分為低壓式(<0.07MPA=和中壓式(0.07—0.15MPa)兩種;按結構分為開口式和閉合式兩種;按阻火介質分為水封式和乾式兩種。
②泄壓措施。泄壓是當發生器的壓力升高超過一定限值時,或是爆炸而產生壓力時,能及時泄放壓力,從而防止發生器的破裂。常用的泄壓裝置有安全閥、泄爆片。
A 安全閥。亦稱泄壓閥,其作用是保證乙炔發生器的壓力超過安全規定的壓力(0.215MPa)時能自動開啟,泄放部分氣體;當壓力降至安全范圍時又自動關閉,以保證發生器不超壓破壞。為保證安全閥的靈敏可靠,應定期作排氣試驗,以防排氣管、閥體等被粘結堵塞。此外,應經常檢查安全閥是否有漏氣或不停地排氣等現象,並應及時檢修。
B 泄爆片。用於發生器的泄爆片材料有鋁箔片和橡膠片等。相比之下,鋁箔片較為理想。泄爆片應具有中夠的強度,以承受工作壓力(一般在0.15MPa以下):良好的耐熱、耐腐蝕性;同時應具有脆性;易於破裂;厚度應盡可能薄。對於容積大於300L的罐體,泄爆面積的選用應通過爆破試驗來確定。泄爆片應用規定的材料、規格,不能隨意更換。
③監控措施。 監控的作用是為了控制乙炔的壓力、水和乙炔的溫度及水量等。對於固定式乙炔發生器,必須監控以上所有的參數;對於容量較小的移動式發生器可不必進行溫度監控。
A 壓力監控。中壓乙炔發生器必須裝設壓力表,以直接顯示罐體內部的乙炔壓力值。為使壓力表保持靈敏准確,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維護和檢修。壓力表應保持清潔,如表盤玻璃破碎或刻度模糊.則應停止使用。壓力表的連接管要定期吹洗,以防堵塞。要經常檢查指針轉動後是否正常退回零位。壓力表必須定期檢驗,超過有效期限的壓力表應停止作用。
B 水位控制。可以採用水位計或水位龍頭指示水位。應按水位計的標志或水龍頭指示的水位要求,給發生器各罐體加水。水位計的指示刻度應保持清晰易見,水位龍頭不應被銹蝕。
C 溫度監控。採用酒精溫度計測量乙炔氣溫和發生器電解分解區域水溫的溫度,禁止使用水銀溫度計。溫度計的玻璃護管應經常擦洗,使溫度計的刻度清晰。
④乙炔發生器的布局。
A 移動式發生器禁止安置在鍛工、鑄工和熱處理等熱加工車間和正在運行的鍋爐房內。
B 固定式發生器應布置在單獨的房間,在室外安置時,應有專用棚子。
C 乙炔發生器與明火、散發火花地點、高壓電源線及其他熱源的水平距離應保持在10m以上,不準安放在劇烈震動的工作平台和設備上。
⑤乙炔使用前的准備工作。
A 檢查發生器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B 按規定的裝水量灌水。
C 應根據各類發生器要求的定量裝電石,不得裝得過滿。
D 冬季作用發生器如發現結凍,只能用熱水或蒸氣解凍,嚴禁用明火或燒紅鐵烘烤,更不能使用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物體敲擊。
⑥乙炔發生器的使用。
A 發生器啟動前要檢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待一切正常,才可打開送水閥給電石送水。
B 送水後應檢查壓力表、安全閥及各處接頭等處是否正常。
C 起動後若出現壓力表讀數上升過快,或有氣體從安全閥逸出,或壓力表指針仍停在零位等現象,應立即停氣。待排除故障後,方可重新啟動。
⑦工作過程的防爆。
A 在供氣使用前應捧放發生器內存留的乙炔與空氣混合物。
B 在進行中應隨時檢查發生器的各個部位,一旦發現漏氣、水位不符或安全裝置失靈等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
C 運行過程中清除電石渣的工作,必須在電石安全分解後進行。
D 發生器內水溫超過80℃時,應灌注冷水或暫時停止工作,採取冷卻措施使之降溫。
E 不可隨便打開發生器和放水,以防電石過熱引起的著火和爆炸。

❹ 你知道使用乙炔發生器時應注意哪些安全事項嗎

1)使用乙炔發生器的操作人員,必須熟悉發生器的構造、作用原理及維護規則。

2)使用移動式乙炔發生器,應該放在空氣流動、不會震動,以及距離高溫或明火10米以外的地方;而不可放在高壓線的下方,夏天應防曬,冬天應防凍。使用固定的乙炔發生器,應裝在專門的乙炔站內,站內禁止一切煙火。

3)發生器不能有漏氣現象,檢査時可塗上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絕對禁止用火焰作試驗。

4)發生器必須裝有回火防止器,使用前對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必須嚴格檢查。供應若干崗位的大型乙炔發生器,還應在每個輸氣孔管的出口安裝崗位式商火防止器。如發生回火現象,一定要把回火防止器中的水補充到規定的水位,才能再使用。5)發生器起動後,必須首先排除其中的空氣,然後才能向焊炬或割炬輸給乙炔。6)必須定期更換防爆膜,定期檢査安全閥。7)嚴格按照乙炔發生器的安全使用規則操作。

❺ 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的安全距離的技術要求

一、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的規定(依據)
在生產過程中溶解乙炔氣瓶(以下簡稱乙炔瓶)與氧氣瓶廣泛地應用於焊接和切割中,又經常同時使用,氧氣為助燃氣體,乙炔為易燃氣體,氧氣與乙炔又分別盛裝在移動式壓力容器中,在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乙炔瓶與氧氣瓶設置在同一個地點,無安全距離;氧氣瓶與油脂接觸,乙炔瓶水平滾動後,未豎直靜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溫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業無遮蓋;氧氣、乙炔瓶未按規定留余壓等,這些問題,曾導致了一些傷亡事故的發生。因為是溶解乙炔,氣瓶里有丙酮,如果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話,在閥門打開(使用過程)的時候,有可能導致丙酮流出與空氣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 2.55%~12.8%(體積)。氧氣瓶盛裝的是高壓氧氣,存在著物理和化學兩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氣被壓縮而壓力升高後,有與周圍常壓取得平衡的趨向,當與常壓之間的壓差愈大,這種趨向也愈大。當很大的壓差一旦以極
短的時間在相當大的空間內迅速地達到這種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稱的「爆炸」。如果通過較小的孔隙在相對較長時間內達到這種平衡,就形成「噴射」。二者都能造成嚴重後果。 化學因素。由於氧是助燃物質,一旦遇有可燃物質和引火條件,即可發生猛烈燃燒,甚至出現爆炸性火災。
1、(81)勞總國字10號《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檢查規程》第50條乙炔瓶使用規定「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於10米」;未明確描述兩瓶之間的距離。
2、GB9448-1999《焊接與切割安全》:在使用時距明火點的距離是大於10米,但氧氣、乙炔瓶間的距離我國規定似乎沒那麼明確。
3、國標GB26164.1-2010,2011-01-14發布,2011-12-01實施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14.4.9條規定:「 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放置並固定起來,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於5m。」
4、《氣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中第二條寫明「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放置,間距不得少於5米。」
5、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工行業標准 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1 - 1999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運輸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按照規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並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 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塗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鍾,並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准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塗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卧入使用,對已卧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鍾後,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於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製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不得高於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餘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於0.05MPa;當環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於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於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牆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牆,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❻ 乙炔生產工藝流程及有關設備的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 有關設備的簡介

你好,希望能幫到你:
1 溶解乙炔生產工藝流程
溶解乙炔是將生產的氣態乙炔經凈化、壓縮、充裝至裝有丙酮的乙炔鋼瓶內,使乙炔氣體溶解於丙酮中,使用時乙炔氣再從丙酮中釋放出來。其生產過程:將破碎後的10-200mm電石運至發生間,從高位水箱往發生器加水至溢流開啟起動裝置,把電石運至加料平台,用純度≥98%的氮氣吹掃加料導筒,下移密封帽加料,然後將密封帽及時復位,電石與水發生化學反應,生成乙炔氣,經洗滌器、水封除渣清除雜質,冷卻後進入氣櫃,再經水環壓縮機,汽水分離器、冷卻器進入凈化塔、中和塔以清除磷化氫、硫化氫等雜質,進入氣水分離器、低壓乾燥器。除去了一定水份的乙炔氣進入乙炔壓縮機壓縮,再經高壓油水分離器和高壓乾燥器,進一步清除乙炔氣的油污和水分以確保乙炔氣純度≥98%,在壓縮機壓力下,乙炔氣進入灌充排,分裝入兩側各個乙炔氣瓶,經靜止後方可運輸使用 .
2.設備及生產安全注意事項:
溶解乙炔生產充裝的工藝過程是:將碳化鈣加入水中產生粗乙炔氣,經過洗滌冷卻、化學凈化除去硫、磷等有害雜質,再經壓縮和乾燥,充裝進入溶解乙炔氣瓶內。
現結合溶解乙炔生產實際,對乙炔生產過程和溶解乙炔充裝過程中易產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危險因素進行系統分析,可供乙炔生產單位借鑒參考。
首先從碳化鈣投料和乙炔發生過程分析。在乙炔發生器投料時,易發生碳化鈣撞擊器壁產生火花的現象。若投料系統採用密閉氮封方法,則可消除不安全因素。但若為敞開式或雙擠壓式投料,則較容易發生加料口燃燒事故。由於各種原因,如反應溫度過低等,乙炔發生器排渣口夾帶未及水解的碳化鈣進入渣水池,在渣水池表面乙炔與空氣接觸易產生燃爆事故。
在乙炔設備檢修過程中,乙炔燃爆潛在危險時刻存在。故在首次投產和停車檢修後並在投產前,乙炔設備應先用含氧量小於2%(v/v)的氮氣進行置換,使系統內氣體中含氧量不大於3%(v/v),否則因氧含量高而存在潛在危險性,就不得投料生產。在乙炔設備檢修時,待檢修的設備應與乙炔系統隔絕,並用含氧量小於2%的氮氣置換其內部乙炔,使乙炔含量不大於0.2%(v/v)。在置換過程中,對置換系統必須有全面了解,確認置換不存在盲區,否則應先作消除處理再進行置換。如乙炔發生器內尚有未分解碳化鈣或積聚大量碳化鈣污泥時,必須先用大量清水進行密閉清除,再用氮氣置換合格,以避免在檢修過程中再產生乙炔而發生意外事故。
再從乙炔凈化過程分析。根據乙炔凈化所使用的凈化劑種類,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對於濃硫酸法凈化工藝,因硫酸吸水發熱產生高溫,若未採取冷卻措施,則存在乙炔燃燒危險。另外,若乙炔氣體中夾帶碳化鈣污泥泡沫雜質,則會與硫酸反應而積聚粘結狀化合物,很易堵塞設備和管路,檢修難度相對較大,處理時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燃爆事故。對於次氯酸鈉法或氯水法凈化工藝,若對有效氯濃度控制不當或進氣口乙炔溫度過高,易引發乙炔氯化反應而產生化學性爆炸。 在乙炔壓縮和乾燥過程中,負壓運行和超壓運行均易發生乙炔爆炸。為防止乙炔壓縮機超壓運行而設置的安全閥泄放系統,應將散放口引至屋頂1.0米以上, 不得將乙炔排放在室內。
否則,當乙炔泄露時,室內存在高濃度乙炔,就極具危險性。乙炔壓縮機運行過程中,不得更換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設施,否則會因引入空氣並可能產生絕熱壓縮而發生乙炔壓縮機爆炸事故。採用無熱再生分子篩高壓乙炔乾燥工藝,能消除乾燥過程的不安全因素。無水氯化鈣乾燥工藝的爆炸危險性極大,應予以淘汰。
溶解乙炔充裝過程危險性較之低壓乙炔系統危險性更大。乙炔危險性主要取決於乙炔充裝壓力、溫度、流速及泄露處置狀況。乙炔充裝必須有良好的冷卻條件,否則因充裝溫度過高易產生不安全因素。在溶解乙炔充裝過程中,隨著乙炔壓力的不斷升高,極易發生局部過熱而引起分解爆炸。乙炔流速過快,極易因摩擦產生靜電而點燃乙炔。高壓乙炔泄露時,處置前必須切斷氣源,消除危險因素否則易引發爆炸。
3.乙炔發生器簡介:
炔發生器 能使水和電石進行化學反應產生一定壓力乙炔氣體的裝置,稱為乙炔發生器。 乙炔發生器按壓力分類:低壓式——壓力小於0.007MPa,中壓式——壓力為0.007MPa——0.13MPa。 乙炔發生器按電石與水接觸的方式不同分:沉浮式、排水式、水入電石式和聯合式等。

新鄉市賽特鋼瓶有限公司 QQ779320668

❼ 求乙炔製造流程!細節,注意事項!

.4 干法乙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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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4 17:21
干法乙炔發生是用略多於理論量的水以霧態噴在電石粉上使之水解,產生的電石渣為含水量4%~10%乾粉末,粗乙炔含水量為75%,反應溫度氣相為90~100℃,固相溫度為100~110℃,水與電石的比例約為1~1.8,反應熱由水汽化帶走,經由非接觸式換熱器傳給循環水(沒有溶解損失),電石的粒徑小於5毫米,水解率大於99.5%,乙炔收率大於98.5%。
2.干法乙炔裝置的運行指標
2.1
發生器產量
單台發生器產量為2500標准立方米乙炔/小時。
2.2
電石水解率
排渣機出口處電石渣水解率為99.5%~99.85%。
檢測方法:用50毫升電石渣和100毫升水加入200毫升試管中密閉搖勻檢測氣相中的乙炔含量,並假定水中的乙炔為飽和狀態計算所得。
2.3
排渣機出口氣相中的乙炔含量
排渣機口的乙炔濃度為0.02%。
2.4 粗乙炔的純度
粗乙炔的純度為98.8%~99.5%,硫含量為零,磷含量為0.03~0.05%,與濕法完全相同。
2 .5 清凈次氯酸鈉消耗量
次鈉濃度為0.12%,耗量為7立方米/1000立方米乙炔。
2 .6 粗乙炔的溫度
經冷卻的粗乙炔溫度為45~60℃。換熱器選型的依據是粗乙炔溫度與濕法相當以便後續處理。
2 .7 發生器壓力
發生器壓力受與之相連的濕法發生器影響,壓力為7~11kPa,若獨立使用干法發生器,壓力會更為穩定。
2 .8 發生器溫度
發生器氣相溫度為88~90℃,固相溫度為95~100℃。量螺旋輸送器連續密閉地加入發生器,密封可靠,無需置換,無泄露,安全可靠。
3.2 反應過程安全性
濕法乙炔工藝反應溫度為85℃,產物中乙炔/水蒸汽體積比為1:1。干法乙炔工藝反應溫度為100-110℃,產物中乙炔/水蒸汽體積比為1:3。兩者反應壓力基本相同,均為50-100kPa。絕對溫度相差不大,由此可知濕法中乙炔分壓是干法的2倍。反應物的濃度決定碰撞機會;分子的運動速度決定碰撞的有效性。
下面我們從數理統計的角度來討論干法工藝的安全性。我們假定在反應過程中氣相中乙炔和水蒸氣混合均勻,溫度、壓力均勻。氣體分子的速率分布函數符合麥克斯韋速率分布率:下載 (5.11 KB)
2008-3-14 17:26

其中: k為波爾茲曼常數,
m為分子的質量
T為氣體的絕對溫度
乙炔分子的質量:m=26×1.66×10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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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排渣過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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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渣過程是連續密閉的,密封壓力可調並可靠,排渣機使用等壓料封。
3.4 故障狀態的安全性
3.4.1 突然停電
當系統突然停電,反應幾乎立即停止。無需作任何處理。
3.4.2 設備故障
任何重要設備出現故障,均由程序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遇到最嚴重的問題就停止加料,反應幾乎立即停止。
4.干法乙炔工藝的經濟性
4.1經濟效益分析說明
以電石法年產10萬噸PVC為例,通過比較新工藝(干法乙炔生產工藝)與傳統工藝(濕法乙炔生產工藝)在設備投資、運行費用、人工費用、佔地面積、乙炔收率、電石渣處理、水處理等幾個方面的差異來說明新工藝的經濟效益。
4.2 基本建設投資比較(節約865萬元)
干法乙炔工藝相對濕法乙炔工藝無需沉降及壓濾處理。僅此一項即可節約設備及土建投資865萬元(年產10萬噸PVC,以2004年價格計算,),減少佔地1800平米。具體費用包括:壓濾工段廠房120萬,沉降池土建450萬,渣漿處理土建25萬,壓濾機170萬,設備費用80萬其它配套20萬。乙炔發生工段的廠房沒有差異,設備投資相差無幾。
4.3 運行費用比較(節約370萬元)
濕法工藝僅壓濾一項需要總的裝機容量達600kW,電費240萬元,工人50名,工資約80萬元,設備維護費約50萬元。干法乙炔工藝相對濕法乙炔工藝無需渣漿處理,所以降低了人工費用和設備運行費用。
4.4乙炔收率比較(節約825萬元)
由於加料是連續的,無需置換,加料時沒有乙炔氣體排出;排出的電石渣是乾的,沒有溶解損失。干法工藝比濕法工藝提高收率2.5%,電石水解率高達99.85%,沒有生電石排出。按照1.5噸電石/噸PVC、電石價格2300元/噸計算,採用干法工藝的成本要下降82.5元,年產10萬噸PVC節約成本825萬元。
4.5水消耗比較(排放為零,節水37萬噸)
干法工藝所需要的水量只有0.7噸/噸電石,其餘全部循環使用。所加入的水為廢次氯酸鈉。廢次鈉經一次循環使用後剛好與干法工藝用水量達到平衡,使得乙炔車間達到零排放。而濕法工藝的耗水量為7~9噸/噸電石,全年廢水排放達42萬噸。
4.6 電石渣處理費用比較(節約810萬元)
干法工藝產生的電石渣比濕法工藝經壓濾後的濾餅含水量低30%。用濕法工藝每生產1噸PVC產生電石渣1.8噸,含水量1.2噸,每除掉1噸水需要150公斤標准煤,標准煤單價450元/噸,若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生產每噸PVC的電石渣處理費為81元,而干法工藝產生的電石渣用於生產水泥無需乾燥,年產10萬噸PVC節約成本810萬元。
5.干法乙炔工藝的環境影響
5.1 無廢水排放
干法乙炔生產裝置所需的水為廢次氯酸鈉,不僅保護了環境,還回收了溶解乙炔。另外,與干法乙炔工藝配套的還有次氯酸鈉廢水循環利用工藝,實現整個車間無廢水排放。
5.2 可實現無粉塵排放
若用電石渣生產水泥,可將其密閉輸送至水泥廠。若用於制磚,可適當調整排渣濕度避免楊塵。
5.3 氣體污染物排放
只有在排渣機出口處的水蒸氣中能檢測出0.02%的乙炔氣體。
5.4 固體污染物
所排出的電石渣為優良的製作水泥的材料,亦可作其它建築材料。
6.干法乙炔工藝與濕法工藝對照表
以10萬噸PVC/年計算
對比內容
干法乙炔工藝
濕法乙炔工藝
乙炔收率
>98.5%
96%
乙炔純度
99%
99%
電石渣含水
4%~12%
90%
電石渣處理人工

30人
電石渣處理設備及廠房

投資約1000萬元
渣漿處理動力消耗

770kw
污水排放

――――
電石渣用於生產水泥
採用干法水泥直接使用
用回轉窯烘乾,53元/噸
加料
連續,無乙炔排出
斷續,需置換,有乙炔排出
排渣
連續
斷續
故障
立即停止反應
反應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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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乙炔生產工藝流程及有關設備的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 有關設備的簡介

實驗室中常用電石跟水反應製取乙炔。電石中因含有少量鈣的硫化物和磷化物,致使生成的乙炔中因混有硫化氫、磷化氫等而呈難聞的氣味。在常溫下,電石跟水的反應是相當激烈的,可用分液漏斗控制加水量以調節出氣速度。也可以用飽和食鹽水代替水,這樣,可以使反應較平穩。通常,乙炔發生裝置用燒瓶(或廣口瓶)和插有分液漏斗及直角導氣管的雙孔塞組成。檢查裝置的氣密性良好後把幾塊電石放入燒瓶,從分液漏斗滴水(或飽和食鹽水)即產生乙炔。如果把電石跟水的反應式寫成:
CaC2+H2O→C2H2↑+CaO
是錯誤的。因為在有水存在的情況下,CaO不可能是鈣的最終產物,而Ca(OH)2(CaO水化)是最終產物才是合理的。正確的化學式應是:
CaC2+2H2O→C2H2↑+Ca(OH)2
為了得到較純凈的乙炔,可以把從發生器出來的氣體先經CuSO4溶液洗氣再收集。乙炔只微溶於水,應排水收集。用電石跟水反應制乙炔不應使用啟普發生器,塊狀電石和水在常溫下即能發生反應,表面上似乎符合啟普發生器的使用條件,但當關閉啟普發生器的活塞時,乙炔氣雖能把水壓進球形漏斗以使電石跟水脫離接觸,但集存在球體內的大量水蒸氣(電石跟水反應放熱)卻仍在緩緩繼續跟電石發生反應,就是說,關閉活塞後,乙炔不能完全停止發生。這樣,乙炔將緩緩從球形漏斗的上口間斷逸出。平時,我們總能聞到電石有難聞的氣味,就是因為電石跟空氣里的水蒸氣反應的結果。如果小量製取乙炔時,也可以用試管配單孔塞作反應容器,但應在試管口內鬆鬆塞一團棉花,以阻止泡沫進入導氣管。
乙炔在高溫下分解為碳和氫,由此可制備乙炔炭黑。一定條件下乙炔聚合生成苯,甲苯,二甲苯,,萘,蒽,苯乙烯,茚等芳烴。通過取代反應和加成反應,可生成一系列極有價值的產品。例如乙炔二聚生成乙烯基乙炔,進而與氯化氫進行加成反應得到氯丁二烯;乙炔直接水合製取乙醛;乙炔與氯化氫進行加成反應而製取氯乙烯;乙炔與乙酸反應製得乙酸乙烯;乙炔與氰化氫反應製取丙烯腈;乙炔與氨反應生成甲基吡啶和2-甲基-5-乙基吡啶;乙炔與甲苯反應生成二甲笨基乙烯,進一步催化劑裂化生成三種甲基苯乙烯的異構體:乙炔與一分子甲醛縮合為丙炔醇,與二分子甲醛縮合為丁炔二醇;乙炔與丙酮進行加成反應可製取甲基炔醇,進而反應生成異戊二烯;乙炔和一氧化碳及其他化合物(如水,醇,硫醇)等反應製取丙烯酸及其衍生物。
也可由天然氣熱裂或部分氧化制備

❾ 乙炔發生器的安全使用要求

首先應檢查發生器的安全裝置(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泄壓膜、壓力表、水位計和溫度計等、、管路、閥門、操縱機構等是否完好、確認正常後才能灌水和加入電石。乙炔發生器必須設有符合要求的水封安全器,否則禁止使用。浮簡式乙炔發生器應裝有橡膠酶膜,在水捅上裝刀刃,當浮簡爆起時能刺破薄膜,不準用重物壓著發生器的氣室。乙炔發生器可能發生爆炸的各部位(如發氣室、回火防止鋁和儲氣室等)都應當安裝膜片厚度為0.15~6.20mm的鋁箔泄壓膜。鋁箔片應刻刀痕或按花,以保證應爆破時可靠破裂。
灌水必須按規定加足水量,水質應好,應是沒有油污或其他雜質的潔凈水。
裝電石應根據各類發生器要求定量投裝,不能過滿。防止電石分解變成熟石灰,體積增大(增大一倍多)、堵塞進水管、輸氣管和夾層,使發氣空乙炔壓力增高。或因電石過熱燃燒,引起發氣室炸裂或電石槽拔不出來。
電石的粒度必須符合發生器說明書上的規定。移動式發生器使用電石粒度一般應在25~80mm范圍內。大型電石入水式乙炔發生器所使用的電石粒度亦應在8~0mm的范圍內,2~8mm的電石不應超過30%,不得使用尺寸大於80mm的電石。一般結構的發生器禁止使用粒度小於2mm的電石。
冬季使用發生器時如發生凍結,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火焊、或燒紅的鐵件烘烤,更不準使用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物體敲擊。 發生器啟動前要檢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等,持一切正常後,才能打開進水閥結電石送水,或通過操縱桿讓電石下降與水接觸產生乙炔。這時應檢查壓力表,各處接頭及安全閥門等是否正常。
啟動後壓力表讀數可能上升過快,甚至有氣體從安全閥逸出,或者啟動後壓力表的指示仍靜正留在軍位。這些都說明發生器運行不正常,必須立即停止發氣,待檢查並排除故陳後,方可重新啟動。
冬季啟動時,中壓移動式發生器有時啟動數分鍾後,壓力表的指針仍靜止不動。可稍觀察幾分鍾後再根據情況判斷處理。 在供氣使用前應排放發生器內存留的乙炔與空氣混合氣。在運行期間應隨時檢查發生器各部位、一旦發現漏氣,水位不符合要求或安全裝置失靈,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否則不允許使用。檢查漏氣時應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
運行過程中清理電石渣的工作,必須在電石完全分解後進行。水滴式發生器如發現有水從發氣室排水門溢出,而壓力表靜止不動,表明電石已分解完全,可以清理。
發生器內水溫超過70℃時,應該灌注沖水,或暫時停止工作,採取冷卻措施使溫度下降。不得隨便打開發生器或放水,防止因電石過熱而著火爆炸。
乙炔發生器的水封安全器必須與地面保持垂直。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檢查水封安全器,應沒有漏氣和凍結,然後注入凈水、其水位可化至拎制閥中有水緩慢流出或滴出為止。注水和檢查水位工作,必須在停止輸氣時進行。在工作小每班車少須用控制閥檢查水仿兩次,在每次發生岡火後也應檢查一次。如發現水位降低,必須加水補充,但水位不得高於控制閥,以免妨礙乙炔通過水封安全器而破壞焊槍的正常工作。
在停止供給乙炔時,不管焊槍的閥門是否關閉,水封安全器的進氣閥門必須關閉。在寒冷天氣進行焊接工作時,水封安全器的外殼可用氈子包上,也可使用氯化鈉或氯化調水溶液。
低壓水封安全器的乙炔導管下端,應比安全管下端為低,以便發生回火時。使爆炸氣體經安全管排入大氣小,而不致侵入乙炔發生器。
廠內乙炔管道應裝沒薄膜安全門,安全門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防傷人及引起火災。管道從閥門應每天檢查,保持不漏。
不淮在沒有吹凈的乙炔管道系統上動火,每次工作完畢,應將軟管拆下。
乙炔站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切斷火場的動力電源,關閉各工藝管路及乙炔氣瓶上的所有閥門。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發生器停用時應先將電石籃提高脫離水面,或關閉進水閥使電石停止發氣。然後再關閉出氣管閥門,停止乙炔輸出。在開蓋取電石籃時,若發現冒出火苗,應立即蓋是發生器蓋子。使其隔絕空氣,並立即提升電石籃離開水面、待冷卻降溫後才能再開蓋子和放水,禁止在蓋上蓋子後隨即放水。使用「水管給水式」乙炔發生器,當分解室的溫度降至50℃以下時,才可進行清除工作。清除的石灰漿應送進廢料坑。
冬季在作業完畢後,應將發生器備罐體的水利電花邊全部排出,沖洗干凈,以免凍結。

❿ 化工部、勞動部、公安部關於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製定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利用電石生產瓶裝溶解乙炔的廠(站),不適用於生產化工原料氣的乙炔廠(站)。生產管道輸送乙炔氣的廠(站),應參照執行本規定。第三條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除應執行本規定外,還應符合《消防條例》、《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乙炔站設計規范》、《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有關法規的要求。第二章廠(站)的規劃和建設第四條溶解乙炔生產由化工部歸口管理,對建廠方針、生產安全管理、技術進步等方面實行行業指導。第五條溶解乙炔的生產發展規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化工廳(局)編制,經同級計經委批准,並報化學工業部備案。第六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廠(站)必須向審批單位及審議單位提交下列文件: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設計任務書;
3.主要原料、輔助材料和產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對儲存、運輸、包裝的技術安全要求;
4.工業衛生、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評價;
5.預防與處理災害性事故的應急措施。
審批單位應會同當地化工、勞動、公安、環保、城市規劃等部門進行審議。
未納入規劃或未經批準的項目不準建設。第七條設計乙炔廠(站)單位,必須持有工程勘察設計證書、熟悉溶解乙炔生產技術,經項目所在地省級化工廳(局)核准,方可從事設計工作。
設計單位不得為沒有批准建站的單位設計乙炔廠(站)。設計單位要對乙炔廠(站)的設計安全可靠性負責。第八條乙炔廠(站)選用的主要設備和重要配件,必須是經省機械部門鑒定合格批准生產的,製造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製造資格(持有製造許可證)。
設備的製造單位應對所生產的設備安全可靠性負責,不準為沒有批准建站的單位提供設備。第九條乙炔廠(站)的初步設計,應由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下同)計經委會同同級化工、勞動、公安、環保、城市規劃等部門進行審批,並請省級化工廳(局)參加。第十條乙炔廠(站)的建築及設備安裝,必須由持有施工企業資格等級證書和營業執照的施工單位承擔,建築安裝單位要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第十一條乙炔廠(站)建成後,由所在地省轄市以上計經委會同同級化工、勞動、公安、環保、城市規劃等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同時省級化工廳(局)參加,驗收合格後方可試生產。第十二條乙炔廠(站)經3個月以上的試生產考核,達到工藝裝置運行正常、安全設施可靠、三廢處理妥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等條件後,由乙炔廠(站)提出申請,所在地省轄市以上計經委組織化工、勞動、公安、環保、城市規劃等部門及有關設計、使用等單位進行投產驗收和產品質量鑒定。第十三條乙炔廠(站)經驗收和鑒定合格後,持有關技術資料和審批文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化工廳(局)申請領取《溶解乙炔生產許可證》,方可正式投入生產。第三章防火與防爆第十四條防火與防爆的基本要求:
1.乙炔廠(站)應對所生產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嚴格管理,採取措施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
2.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採用先進安全管理辦法的消防安全技術。
3.工廠、車間、班組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發動群眾,實行綜合治理,以達到嚴格控制和管理各種易燃爆物品及發火源,消除危險因素,將火災和爆炸危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第十五條乙炔廠(站)應根據場所火災和爆炸危險性等級劃定廠(站)范圍內的禁火區,並嚴格管理。第十六條乙炔廠(站)內設置的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應在設備檢修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檢測一次。第十七條乙炔設備、管道及構件等的導除靜電接地裝置,應在設備檢修後及每年至少定期檢測一次。第十八條乙炔廠(站)的設備及管道系統除應有惰性氣體置換設施外,還應有供滅火用的惰性氣體設施,此兩種設施可共用。第十九條在乙炔設備、管道上以及在有爆炸危險廠房內動火時,經置換後的乙炔濃度應小於0.2%。第二十條乙炔生產裝置、設備及廠房的防雷設施,應在雷雨季節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檢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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