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電網對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要求
電網對繼電保護的基本要求是可靠性、選擇性、快速性、靈敏性,即通常所說的「四性」,這些要求之間,有的相輔相成、有的相互制約,需要對不同的使用條件分別進行協調。
(l) 可靠性:是對繼電保護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它又可分為可信賴性和安全性2個方面。可信賴性要求繼電保護在異常或故障情況下,能准確地完成設計所要求的動作;安全性要求繼電保護在非設計所要求動作的所有情況下,能夠可靠地不動作。
(2) 選擇性:是指在對電網影響可能最小的地方,實現斷路器的控制操作,以終止故障或電網事故的發展。如對電力設備的繼電保護,當電力設備故障時,要求最靠近故障點的斷路器動作斷開電網的供電電源,即電力設備繼電保護的選擇性。選擇性除了決定於繼電保護裝置本身的性能外,還要求滿足從電源算起,愈靠近故障點,其繼電保護裝置的故障啟動值愈小,動作時間愈短;而對振盪解列裝置,則要求當電網失去同步穩定性時,其所動作的斷路器斷開點,在解列後兩側電網可以各自安全地同步運行,從而終止振盪等。
(3) 快速性:是指繼電保護應以允許的可能最快的速度動作於斷路器跳閘,以斷開故障或終止異常狀態的發展。繼電保護快速動作可以減輕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提高線路故障後自動重合閘的成功率,並特別有利於故障後的電力系統同步運行的穩定性。快速切除線路和母線的短路故障,是提高電力系統暫態穩定的最重要手段。
(4) 靈敏性:是指繼電保護對設計規定要求動作的故障和異常狀態能夠可靠動作的能力。故障時進入裝置的故障量與給定的裝置啟動值之比,為繼電保護的靈敏系數,它是考核繼電保護靈敏性的具體指標,在一般的繼電保護設計與運行規程中都有具體的規定要求。
㈡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什麼
答
倒閘操作時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使用原則是:
(1)設備不允許無保護運行。一切新設備均應按照DL400-91《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的規定,配置足夠的保護及自動裝置。設備送電前,保護及自動裝置應齊全,圖紙、整定值應正確,傳動良好,壓板在規定位置。
(2)倒閘操作中或設備停電後,如無特殊要求,一般不必操作保護或斷開壓板。但在下列情況要特別注意,必須採取措施:
1)倒閘操作將影響某些保護的工作條件,可能引起誤動作,則應提前停用。例如電壓互感器停電前,低電壓保護應先停用。
2)運行方式的變化將破壞某些保護的工作原理,有可能發生誤動時,倒閘操作前也必須將這些保護停用。例如當雙回線接在不同母線上,且母聯斷路器斷開運行,線路橫聯差動保護應停用。
3)操作過程中可能誘發某些聯動跳閘裝置動作時,應預先停用。例如,發電機無勵磁倒備用勵磁機,應預先把滅磁開關聯鎖壓板斷開,以免恢復勵磁合滅磁開關時,引起發電機主斷路器及廠用變壓器跳閘。
(3)設備雖已停電,如該設備的保護動作(包括校驗、傳動)後,仍會引起運行設備斷路器跳閘時,也應將有關保護停用,壓板斷開。例如,一台斷路器控制兩台變壓器,應將停電變壓器的重瓦斯保護壓板斷開;發電機停機,應將過電流保護跳其它設備(主變壓器、母聯及分段斷路器)的跳閘壓板斷開。
㈢ 變電站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配置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所有一次設備均有保護,不允許無保護運行;保護是第一道防線,自動裝置是第二道防線,穩控是第三道防線,因此保護相對動作時間要短,要靈敏,穩控動作將是大面積的停電
㈣ 安全防護裝置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通用設計要求
4.1 結構設計要求
4.1.1 機床的外形布局應確保具有足夠的穩定性。使用機床時,不應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動的危險。由於機床的原因不能確保足夠穩定時,應採取固定措施。
4.1.2 應通過將維護、潤滑和調整點設置在危險區外面,最大程度地減少進入危險區的需要。
4.1.3 除某些必須位於危險區的,如急停裝置或示教盒等,手動控制裝置應配置於危險區區域之外。
4.1.4 可接觸的外露部分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銳邊、尖角和開口。不可消除的,低於1.8米的設備尖銳易磕碰部分要加軟防護。
4.1.5 易墜落的部件要有防墜落保護裝置。
4.1.6 作業環境導致容易滑倒的作業地點,地面或腳踏板應採取防滑倒措施。
4.1.7 腳踏操作件應採取防護措施,以防止誤操作。
4.1.8 機床的限位裝置應盡量安裝到無振動、不受影響的合適位置上,動作應可靠。
4.1.9 出現危害將造成不可承受影響的結構,應考慮設計雙重保護。
4.1.10 運動中有可能松脫的零件、部件應設置防松裝置。
4.2 控制設計要求
4.2.1 自動生產線、輸送線等安全隱患不容易監控的設備,應採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等專用安全器件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4.2.2 除主電櫃上主電源以外的區域電源必須使用鑰匙電源開關鎖,且帶有掛牌後防止送電的連鎖機構。
4.2.3 被保護裝置觸發功能引起停機後,機器的工作循環應該只有通過主控制櫃啟動方能再啟動,而不應在危險消失後自動啟動或在危險源附近就地啟動。
4.2.4 所有具有相反動作不允許同時執行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動作。
4.2.5 不同的結構動作一旦同時發生,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互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同時發生。
4.2.6 不同的結構動作必須遵循固定順序,一旦紊亂將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的,應具備連鎖控制,邏輯上不允許紊亂發生。
4.2.7 所有涉及安全的連鎖、互鎖控制點,應保留硬體觸點連鎖、互鎖控制,而不應只使用軟體實現。
4.2.8 出現過載、欠電壓、欠電流、過壓力、欠壓力、過流量等情況,將導致設備或人身安全隱患的結構,應利用敏感元件進行檢測,並在接近危害時進行工作保護。
4.2.9 保護系統動作時,應具備可以同步啟動的聲光報警裝置,提示作業人員採取措施。
4.2.10 安全保護電路引發的停止和報警應通過復位操作才能恢復。
4.2.11 220VAC電源的零線必須取自電力系統火線和中性線,或隔離變壓器副邊,不應利用有接零保護的機床外殼做零線。
4.2.12 設備停電、停氣等能源供應中斷時,應不發生任何可以預測的危險動作。如設備下沉、滑行、動作紊亂等,必要時應採取保護性設計,防止危險發生。
4.2.13 恢復供電、供氣等動能供應時時,設備不能產生自行起動等非操作才發生的動作。
4.3 其它
4.3.1 設備必須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誤操作造成的危險,並設計防護措施。
4.3.2 安全裝置設計採用的零部件、材料必須充分考慮其可靠性和壽命不低於設備主結構的可靠性和壽命,以保證其在設備壽命周期內一直有效。
4.3.3 電氣控制系統元件必須考慮防火、防爆、防潮等特殊環境的要求,並按相關國家法規進行設計和製造。
4.3.4 有焊接、切削飛濺的場所裸露電纜要求使用防飛濺、阻燃銅芯軟電纜。
4.3.5所有用做臨時電源的插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㈤ 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有什麼區別
繼電保護:目的是保護,通過各種各樣的繼電器,如:過流,過壓,過熱,欠流,差動,等等發出信號,或切斷負載。
自動裝置:使整個系統,按數理關系,或邏輯關系,按工藝流程自動運行的裝置
㈥ 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有什麼區別
繼電保護:目的是保護,通過各種各樣的繼電器,如:過流,過壓,過熱,欠流,差動,等等發出信號,或切斷負載。
自動裝置:使整個系統,按數理關系,或邏輯關系,按工藝流程自動運行的裝置
㈦ 什麼是繼電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談談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1、對動作於跳閘的繼電保護,在技術上一般應滿足四個基本要求:選擇性、速動性、靈敏性、可靠性。
(1)可靠性:
指保護該動作時動作,不該動作時不動作,就是既不能誤動也不能拒動,確保切除的是故障設備或線路。
(2)靈敏性:
指在設備或線路的被保護范圍內發生金屬性短路時,保護裝置應具有必要的靈敏系數。
保證有故障就切除。
指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對故障情況的反應能力。滿足靈敏性要求的保護裝置應在區內故障時,不論短路點的位置與短路的類型如何,都能靈敏地正確地反應出來。
通常,靈敏性用靈敏系數來衡量,並表示為K1m。
其中故障參數的最小、最大計算值是根據實際可能的最不利運行方式、故障類型和短路點來計算的。
在《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GB/T14285-2016》中,對各類保護的靈敏系數K1m的要求都作了具體規定。
(3)選擇性:
指首先由故障設備或線路本身的保護切除故障,當故障設備或線路本身的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才允許由相鄰設備、線路的保護或斷路器失靈保護切除故障。避免大面積停電。選擇性是指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運行,以盡量縮小停電范圍。
選擇性就是故障點在區內就動作,區外不動作。當主保護未動作時,由近後備或遠後備切除故障,使停電面積最小。因遠後備保護比較完善(對保護裝置DL、二次迴路和直流電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絕動作均起後備作用)且實現簡單、經濟,應優先採用。
(4)速動性:
指保護裝置應能盡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統穩定性,減輕故障設備和線路的損壞程度,縮小故障波及范圍,提高自動重合閘和備用電源或備用設備自動投入的效果等。
快速切除故障。提高系統穩定性;減少用戶在低電壓下的動作時間;減少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
2、繼電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之間的關系:
以上四個基本要求是設計、配置和維護繼電保護的依據,又是分析評價繼電保護的基礎。這四個基本要求之間是相互聯系的,但往往又存在著矛盾。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根據電網的結構和用戶的性質,辯證地進行統一。
(1)四性的先後順序:
可靠性、靈敏性、選擇性、速動性。
(2)四性的矛盾性:
① 靈敏性和可靠性是相互矛盾的。
如果要滿足靈敏性,保護動作定值就不能定的太高。但是保護定植如果太低,保護可能就不可靠。例如過負荷時,在受到擾動時保護就動作了。
② 選擇性和速動性是相互矛盾的。
電流保護一般分為三段式保護,其中三段有個配合的問題,靠保護定植的不同和時間的不同來配合。這樣就需要靠時間躲避保護區域交叉的問題,例如一段保護時間200ms,二段一般取500ms,當一段失靈的時候要靠二段來動作,500ms的時間無法滿足速動性的要求。
(7)保護與自動裝置的原則擴展閱讀:
1、繼電保護可按以下四種方式分類:
(1)按被保護對象分類,有輸電線保護和主設備保護(如發電機、變壓器、母線、電抗器、電容器等保護)。
(2)按保護功能分類,有短路故障保護和異常運行保護。前者又可分為主保護、後備保護和輔助保護;後者又可分為過負荷保護、失磁保護、失步保護、低頻保護、非全相運行保護等。
(3)按保護裝置進行比較和運算處理的信號量分類,有模擬式保護和數字式保護。一切機電型、整流型、晶體管型和集成電路型(運算放大器)保護裝置,它們直接反映輸入信號的連續模擬量,均屬模擬式保護;採用微處理機和微型計算機的保護裝置,它們反應的是將模擬量經采樣和模/數轉換後的離散數字量,這是數字式保護。
(4)按保護動作原理分類,有過電流保護、低電壓保護、過電壓保護、功率方向保護、距離保護、差動保護、縱聯保護、瓦斯保護等。
2、一般情況而言,整套繼電保護裝置由測量元件、邏輯環節和執行輸出三部分組成。
(1)測量比較部分:
測量比較部分是測量通過被保護的電氣元件的物理參量,並與給定的值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的結果,給出「是」、「非」性質的一組邏輯信號,從而判斷保護裝置是否應該啟動。
(2)邏輯部分:
邏輯部分使保護裝置按一定的邏輯關系判定故障的類型和范圍,最後確定是應該使斷路器跳閘、發出信號或是否動作及是否延時等,並將對應的指令傳給執行輸出部分。
(3)執行輸出部分:
執行輸出部分根據邏輯傳過來的指令,最後完成保護裝置所承擔的任務。如在故障時動作於跳閘,不正常運行時發出信號,而在正常運行時不動作等。
3、電力系統繼電保護的基本任務是:
(1)自動、迅速、有選擇性地將故障元件從電力系統中切除,使故障元件免於繼續遭到破壞,保證其他無故障部分迅速恢復正常運行。
(2)反應電氣元件的不正常運行狀態,並根據運行維護的條件(如有無經常值班人員)而動作於信號,以便值班員及時處理,或由裝置自動進行調整,或將那些繼續運行就會引起損壞或發展成為事故的電氣設備予以切除。此時一般不要求保護迅速動作,而是根據對電力系統及其元件的危害程度規定一定的延時,以免暫短地運行波動造成不必要的動作和干擾而引起的誤動。
(3)繼電保護裝置還可以與電力系統中的其他自動化裝置配合,在條件允許時,採取預定措施,縮短事故停電時間,盡快恢復供電,從而提高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
㈧ 電氣設備停、送電的一般原則和順序是什麼
答:(1)停電操作時,先停一次設備,後停保護、自動裝置。送電操作時的順序相反。保護、自動裝置在一次設備操作過程中要始終投入(操作過程中易誤動的除外)。
㈨ 五防是哪五防
一、電氣五防:1.防止誤分合斷路器。2.防止帶負荷分合隔離開關。3.防止帶電掛接地線。4.防止帶接地線合斷路器。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二、兩票三制: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定期巡迴檢查 5.定期試驗切換
三、事故的三不放過原則:1.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和廣大職工受不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
四、三不傷害原則:1.我不傷害自己 2.我不傷害別人 3.我不被別人傷害
五、電氣設備的四種狀態:1.運行 2.熱備用 3.冷備用 4.檢修
(9)保護與自動裝置的原則擴展閱讀
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原則:
1.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原則:停電操作時,先停一次設備,後停保護、自動裝置;送電操作時,先投入保護、自動裝置,後投入一次設備。電氣操作過程是事故發生率比較高的階段,要求事故時能及時斷開開關設備,使故障設備退出運行,因此,保護及自動裝置在一次設備操作過程中要始終投入(操作過程中容易誤動的保護及自動裝置除外)。
2.設備停電時,先斷開設備各側斷路器,然後拉開斷路器兩側隔離開關;設備送電時,先合上設備斷路器兩側隔離開關,最後合上該設備斷路器。其目的是為了有效地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設備送電時,合隔離開關及斷路器的順序是從電源側逐步向負荷側;設備停電時,與設備送電時順序相反。
參考資料網路——電氣五防
㈩ 什麼是繼電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談談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對動作於跳閘的繼電保護,在技術上一般應滿足四個基本要求:選擇性、速動性、靈敏性、可靠性.即保護四性.
(一)選擇性:
選擇性是指電力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元件切除,而使非故障元件仍能正常運行,以盡量縮小停電范圍.
例:
當d1短路時,保護1、2動→跳1DL、2DL,有選擇性
當d2短路時,保護5、6動→跳5DL、6DL,有選擇性
當d3短路時,保護7、8動→跳7DL、8DL,有選擇性
若保護7拒動或7DL拒動,保護5動→跳5DL(有選擇性)
若保護7和7DL正確動作於跳閘,保護5動→跳5DL,則越級跳閘(非選擇性)
小結:選擇性就是故障點在區內就動作,區外不動作.當主保護未動作時,由近後備或遠後備切除故障,使停電面積最小.因遠後備保護比較完善(對保護裝置DL、二次迴路和直流電源等故障所引起的拒絕動作均起後備作用)且實現簡單、經濟,應優先採用.
(二)速動性:
快速切除故障.○1提高系統穩定性;○2減少用戶在低電壓下的動作時間;○3減少故障元件的損壞程度,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
一般的快速保護動作時間為0.06~0.12s,最快的可達0.01~0.04s.
一般的斷路器的動作時間為0.06~0.15s,最快的可達0.02~0.06s.
(三)靈敏性:
指在規定的保護范圍內,對故障情況的反應能力.滿足靈敏性要求的保護裝置應在區內故障時,不論短路點的位置與短路的類型如何,都能靈敏地正確地反應出來.
通常,靈敏性用靈敏系數來衡量,並表示為Klm.
其中故障參數的最小、最大計算值是根據實際可能的最不利運行方式、故障類型和短路點來計算的.
在《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DL400-91)》中,對各類保護的靈敏系數Klm的要求都作了具體規定.
(四)可靠性:
指發生了屬於它改動作的故障,它能可靠動作,即不發生拒絕動作(拒動);而在不改動作時,他能可靠不動,即不發生錯誤動作(簡稱誤動).
影響可靠性有內在的和外在的因素:
內在的:裝置本身的質量,包括元件好壞、結構設計的合理性、製造工藝水平、內外接線簡明,觸點多少等;
外在的:運行維護水平、調試是否正確、正確安裝
上述四個基本要求是分析研究繼電保護性能的基礎,也是貫穿全課程的一個基本線索.在它們之間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在一定條件下統一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