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家幫忙講解一下空分工藝流程
工藝原理
利用深冷技術把空氣進行深度冷凍液化,然後利用空氣中氧氣、氮氣組分沸點的不同,通過精餾的辦法在分餾塔內分離成純氧氣污氮氣。
工藝流程簡述
空分裝置一般是採用常溫分子篩凈化、增壓透平膨脹機提供裝置所需冷量、雙塔(下塔、上塔)精餾流程。整套設備包括空氣過濾系統、空氣壓縮系統、空氣預冷系統、純化系統、分餾塔系統、儀表系統、電氣系統等,整套裝置的控制由DCS系統控制完成(聯鎖、緊急停車)。
空氣預冷:原料空氣進入自潔式空氣過濾器後,除去灰塵和其他顆粒雜質,然後進入離心壓縮機加壓,經過四級壓縮三級間級冷卻器冷卻後的空氣進入空冷塔被冷卻水和冷凍水冷卻,冷卻水由循環水管網來,由冷卻水泵打到空冷塔中部。冷凍水由涼水塔來的冷卻水經水冷塔與由分餾塔來的多餘的污氮氣熱質交換後由冷凍水泵加壓送入空冷塔頂部。
空氣經空冷塔和水直接接觸,把出空壓機的高溫氣體(<100℃)冷卻到~14.5℃,使部分游離水析出,以改善吸附工作狀況,大氣中的二氧化硫、氧化氮、氯化氮、氨等雜質被水洗滌,硫化氫、一氧化氮不能被水洗滌清除,但能被分子篩吸附。
空氣純化:分子篩吸附器為卧式雙層床結構,下層為活性氧化鋁,上層為分子篩,兩只分子篩切換工作。空氣在進入MS1201/MS1202分子篩吸附器前在空冷塔中冷卻,以盡可能降低空氣溫度減少空氣中水含量從而降低吸附器的工作負荷,空氣中的大部分水份被活性氧化鋁清除,二氧化碳和一些碳氫化物被分子篩吸附清除,甲烷、乙烷、乙烯不能被吸附,將會進入塔內。兩台分子篩吸附器一台進行工作,另一台進行再生。由分餾塔來的污氮氣經電加熱器加熱至180℃左右,入吸附器加熱再生,脫附掉其中的水分、二氧化碳及其他的一些碳氫化合物,後經放空消音器排入大氣。
空氣精餾:凈化後的空氣分成三股進入分餾系統:一股加工空氣引入循環增壓機進行增壓,通過冷卻器冷卻後進入主換熱器與反流的氣體和液體進行換熱,經過換熱在主換熱器下部這股空氣被冷卻為液體後送入氣、液分離灌進行分離,分離後的氣、液送入下塔參與初步精餾。
一股加工空氣引入增壓透平膨脹機的增壓端進行增壓,並經水冷卻器後進入主換熱器,再從主換熱器中部(或底部)抽出,經膨脹機膨脹後進入上塔參加精餾;
另一股加工空氣進入主換熱器,被反流氣體和液體冷卻後進入下塔參與精餾。(溫度在﹣172℃左右)
下塔為篩孔式塔板,液體自上而下逐一流經每塊篩板,由於溢流堰的作用,使篩板上造成一定的液層高度,當氣體由下而上穿過篩板小孔時與液體接觸,產生了鼓泡,這樣就增加了氣液接觸面積使熱質交換高效進行,低沸點組份逐漸蒸發,高沸點組份逐漸液化,這樣在下塔頂獲得低沸點的純氮,在下塔中部獲得液污氮,在下塔底獲得高沸點的富氧液空,所需的迴流液氮來自下塔頂部主冷。而主冷置於上、下塔之間,下塔上升的氮氣在其間被冷凝,而上塔迴流的液氧在其間被蒸發,這個過程得以進行,是因為氮氣壓力高,液氧壓力低,例如:氮氣壓力在0.45MPa時液化溫度為﹣177.5℃,而液氧壓力在0.05MPa時蒸發溫度為﹣180℃,由於兩者間溫差的存在,氮氣的冷凝和液氧的蒸發就得以進行。在上塔,液氧蒸發是上塔所需的上升蒸氣,氣體穿過分布器沿填料盤上升,液氮、液污氮、液空由下塔引出經過過冷器過冷後經節流閥節流自上往下通過分布器均勻的分布在填料上,在填料表面上氣、液充分接觸進行充分的熱質交換,上升氣體低沸點組份(氮)含量不斷提高,高沸點組份(氧)被大量的洗滌下來,形成迴流液。根據在同等壓力下氧、氮沸點不同,經多次蒸發和冷凝,最終在上塔頂部得到低沸點的污氮氣,上塔底部獲得高沸點的液氧。
下塔產品:純氮氣、純液氮,液污氮、38%~42%的富氧液空。
富氧液空:經過冷器過冷,節流閥節流後進入上塔,作為上塔迴流液。
液污氮:經過冷器過冷,節流閥節流後進入上塔,作為上塔迴流液。
純氮氣:在下塔頂部獲得純度為99.99%的純氮氣,一少部分取出經過主換熱器換熱後送給用戶。其餘部分進入主冷凝蒸發器中被液氧冷凝成液氮,而液氧吸收熱量蒸發成氣氧。
純液氮:一部分液氮回下塔作為下塔迴流液體,;另一部分液氮經過冷器過冷後、經節流閥節流後進入上塔頂部參加精餾。
上塔產品:上塔底部產出液氧,頂部產出污氮氣。
各種物流進入上塔,經過上塔的進一步分離,在上塔頂部獲得純度為~96%的污氮氣,底部獲得純度為99.53%的液氧。污氮氣經過冷器、主換熱器復熱後出冷箱,復熱後的污氮氣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做為分子篩吸附器的再生用氣,另一部分也送入水冷塔給水冷卻。液氧由上塔底部抽出經過液氧泵加壓後進入主換熱器與正流氣體換熱,經過換熱液氧被氣化後出主換熱器復熱至常溫送給用戶。
以上只是空分的一種形式..還有其它工藝....但都大同小異....
② 誰可以告訴我工業氬氣如何製取,請詳細點另外還有氧氣、氮氣。謝謝!非常感謝!急急急
空氣分離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空氣中氧、氮、氬氣等組份的沸點不同,採用精餾的方法,將各組份分離開來。
③ 緊急求救空分制氮行業標准
行業標准
·有色金屬工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2008-1-23)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處理規定 (2008-1-23)
·ISO9000對企業的意義 (2008-1-22)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 (2008-1-22)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第1號修改單 (2008-1-22)
·已完成或正在制修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法規、標准情況 (2008-1-16)
·JB/T6427-2001變壓吸附制氧、制氮設備(下) (2008-1-8)
·JB/T6427-2001變壓吸附制氧、制氮設備 (2008-1-8)
·GB∕T 3863—1995等氧、氮、氬等標准索引 (2008-1-8)
·GB8980-88高純氮技術指標 (2008-1-8)
·GB8979-88純氮技術指標 (2008-1-8)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 (2007-9-10)
·大氣 試驗粉塵標准樣品 煤飛灰 (2007-9-4)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 (2007-9-4)
·壓力噴霧乾燥機標准 (2007-9-3)
·無縫氣瓶壓扁試驗方法 (2007-9-3)
·車間空氣中銅塵(煙)衛生標准 (2007-8-31)
·車間空氣中砂輪磨塵衛生標准 (2007-8-31)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 (2007-8-31)
·車間空氣中含50%-80%游離二氧化硅粉塵衛生標准
空分制氧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適用於大型空分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與質量驗收.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空氣過濾系統設備安裝;空分系統設備(包括冷箱結構,容器和管道)的安裝;產品壓縮系統設備安裝;液體儲存系統等的設備安裝,設備試運轉質量驗收的要求等.
中國冶金建設協會
主編單位:
中冶天工建設有限公司
參編單位:
寶鋼集團能源部
寶鋼集團質量監督站
寶鋼監理公司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武鋼氧氣公司
中國二十二冶
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
1安全技術規范
序號 名稱 主要內容 制修訂情況
1 液化氣體鐵道罐車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對鐵道罐車的材料、設計、製造、使用、運輸、檢驗、修理、改造等安全技術和管理提出規定,是各級特種安全設備監督管理部門對鐵道罐車實施安全監察工作依據。 2005年4月完成修訂;
現已提交國家質量檢驗總局和鐵道部審查。
2 汽車罐車和罐式集裝箱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對汽車罐車和罐式集裝箱的材料、設計、製造、檢驗、檢測、使用管理等安全技術和管理提出規定,是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汽車罐車和罐式集裝箱實施安全監察工作依據。 2006年12月成立修訂工作組,將在2007年10月完成修訂。
2.1汽車罐車
序號 標准名稱 主要內容 制修訂情況
1 GB/T19905-2005《液化氣體運輸車》 對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和劇毒等液化氣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5年11月發布
2006年4月發布
2 GB18564.1-2006《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 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 對丙酮合氰化氫、三氯化磷、甲醛溶液、氯磺酸、發煙硫酸、硝酸等劇毒或強腐蝕等常壓質液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7月發布
2006年11月實施
3 GB18564.2-XXX《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 第二部分:非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 對使用強腐蝕等非金屬常壓質液體運輸罐車,從、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7年8月完成修訂,2007年10月報批
4 JB/T-XXX《低溫液體運輸車》 對液氧、液氬、液氮和液化天然氣等易燃、易爆等低溫液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4月已完成標准審定,
2007年將正式發布
5 JB/T-XXX《高壓氣體長管拖車》 如對天然氣、氫氣永久氣體運出罐車,從、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4月已完成標准起草,
2008年將正式發布
2.2罐式集裝箱
序號 標准名稱 主要內容 制修訂情況
1 JB/T 4780-2002《液化天然氣罐式集裝箱》 對適合公路、鐵路和水路運輸的液化天然氣(LNG)罐式集裝箱,從、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2年11月發布
2003年1月實施
2 JB/T 4781-2005《液化天然氣罐式集裝箱》 對適合公路、鐵路和水路運輸的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和劇毒等液化氣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5年7月發布
2005年11月實施
3 JB/T47XXX《低溫液體罐式集裝箱》 對適合公路、鐵路和水路運輸的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和劇毒等液化氣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4月以完成標准審定,2007年將正式發布
4 JB/T47XXX《液體危險貨物罐式集裝箱》 對適合公路、鐵路和水路運輸的丙酮合氰化氫、三氯化磷、甲醛溶液、氯磺酸、發煙硫酸、硝酸等劇毒或強腐蝕等常壓質液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4月已完成,2007年將發布
2.3鐵道罐車
序號 標准名稱 主要內容 制修訂情況
1 GB/T10478-2006《液化氣體鐵道罐車》 對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和劇毒等液化氣體運輸罐車,從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等方面提出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 2006年12月發布
2007年5月實
④ 空分設備裝置距離辦公室設計上有明確規定嗎
根據《氧氣站安全設計規范》,空分設備與各類生產建築物根據其耐火等級需要隔離10~14米,液體儲罐根據儲罐容積大小也要隔離10~18米。具體請查閱該設計規范。
⑤ 關於空分裝置蒸汽管道吹掃方案的疑惑
GB50235-2010蒸汽管道吹掃中規定 9. 4蒸汽吹掃9.4.1蒸汽管道吹掃前,管道系統的絕熱工程應已完成。9.4.2為蒸汽吹掃安設的臨時管道,應按正式蒸汽管道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安裝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的有關規定。應在臨時管道吹掃干凈後,再用於正式蒸汽管道的吹掃。9.4.3蒸汽管道應以大流量蒸汽進行吹掃,流速不應小於30m/s。9.4.4蒸汽吹掃前,應先進行暖管、並應及時疏水。暖管時,應檢查管道熱位移,當有異常時,應及時進行處理。9.4.5蒸汽吹掃時,官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9.4.6蒸汽吹掃應按加熱一冷卻一再加熱的順序循環進行。吹掃時宜採取每次吹掃一根和輪流吹掃的方法。9.4.7排放管應固定在室外,管口應傾斜朝上。排放管直徑不應小於被吹掃管的直徑。9.4.8通往汽輪機或設計文件有規定的蒸汽管道,經蒸汽吹掃後應對吹掃靶板進行檢驗。最終驗收的靶板應做好標識,並應妥善保管。
⑥ 請教,空分工廠與周邊比如宿舍樓或居民區的安全距離參考什麼設計規范謝謝!
查找一個國家標准《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規程》,標准號GB16912-2008
⑦ 幫我尋找制氧安全常識
送你一份氧氣安全規程,可按照相關條款,在根據你處的實際情況進行有重點的編寫。切記有一份好的安全操作規程在加上嚴格遵守執行,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的最好辦法。
氧氣安全規程
1 總則
1.1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防止氧氣廠(車間、站)(以下簡稱廠)發生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特製定本規程。
1.2冶金企業的氧氣生產、儲配,及其使用的設備的設施,在設計、施工、運行及維護檢修時都必須遵守本規程。凡不符合本規程要求的,應加以改造,未改造前應採取安全措施。
1.3新建、擴建、改建氧氣廠時,必須遵守安全「三同時」的規定。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有安全措施,並經主管安全、消防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執行。
1.4施工部門要按圖施工。若有變更,應由設計、施工及生產部門三方商定。重要變更,須報上級批准。
1.5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廠長、車間主任、工(段)長對其所管轄范圍的安全負責。機動部門要加強管理,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6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和勞動紀律的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
1.7應建立、健全對廠房、工業構築物、壓力容器和重要機電、儀表設備的安全技術專業檢查制度。
1.8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廠內「禁火區」。每次動火前必辦理「動火許可證」。
1.9主要機電設備應實行掛牌操作制度,嚴禁不掛牌操作。
2 設施總體要求
2.1總圖布置
2.1.1廠址應選擇在環境清潔地區,並布置在有害氣體及固體塵埃散發源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要考慮周圍企業擴建時可能對本廠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
2.1.2空分裝置的吸風口與散發乙炔、碳氫化全物等有害氣體發生源的距離,應按環境質量和空分裝置自清除能力全面考慮,間距不得小於表1的規定。
2.1.3空分裝置吸風口處空氣中的含塵量應不大於30mg/m3。
2.2設施類別及防火間距各車間建、構築物生產類別、耐火等級及建、構築物與其它工業、民用設施的間距,應執行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2.1生產車間建、構築的生產類別和最低耐火等級應符合表2的規定。
2.2.2各建、構築物及設施與特定地點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表3的規定。
2.2.3下述地點有關設施的防火間距如下:
a.氧氣(包括液氧)儲罐間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相鄰兩罐中較大罐的半徑;與氫氣儲罐間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相鄰兩罐中較大罐的直徑。
b.濕式氫氣儲槽間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相鄰兩槽中較大罐的半徑;卧式氫氣儲罐間的防火間距,應不小於相鄰兩罐中較大罐直徑的2/3;球形氫罐間防火間距,應不小於相鄰兩罐中較大罐的直徑;卧式、球形氫氣儲罐與濕式氫氣儲槽間的防火間距,應按其中較大值確定。
c.氧氣壓力調節閥組單獨設置閥門室時,防火間距應不小於表3的規定。
d.氧氣緩沖器、氧氣儲氣囊與制氧廠房的防火間距,應考慮工藝配管及方便操作來確定。
3 安全防護基本要求
3.1一般防護設施
3.1.1廠區四周應設圍牆或圍欄。
3.1.2各種帶壓氣體儲罐周圍應設安全標志,必要時設單獨圍欄或圍牆。
3.1.3廠內水電解制氫間和儲罐應設圍牆與四周隔斷,並設安全警戒標志。
3.1.4廠區通行道路及露天工作場所和巡迴檢查運轉設備的路線,應有足夠的照明燈具,並須符合TJ34-79《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的有關規定。
3.1.5廠區高空管道閥門,應設操作平台、圍欄和直梯,其規格應符合GB4053.1-83的規定。
3.2消防設施
3.2.1廠內應按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和消防給水設施。寒冷地區的消防給水設施應有防凍措施。
還應根據滅火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數量的其它消防器材。
3.2.2廠內應設火警信號和報警設施。
3.2.3潤滑油庫的配置,應符合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
3.3電氣安全
3.3.1廠內動力線、電纜應地下敷設,禁止與架空氣體管道平等敷設。
其它企業的電網架空線不得通過氧氣廠區上空。
3.3.2氧氣廠的供電電源,應符合GBJ52-83《工業與民用供電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3.3.3電纜接頭及電纜溝內電纜應塗阻火塗料。電纜溝不得與其它管溝相通,並設火災預警系統。
3.3.4電纜溝底面坡度不小於5%,在最低處設集水井和排水設施。
3.3.5變、配電所應根據需要採取通風、降溫措施。
3.3.6電氣線路和設備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帶電導體處須設置安全遮欄和明顯的示警標志與良好照明。
3.3.7電氣設備和裝置和金屬外殼及有金屬外殼的電纜,必須採取保護性接地和接零。
3.3.8攜帶式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的燈具電壓不得超過12V,在有爆炸危險場所燈具必須是防爆型的。
3.3.9有爆炸、燃燒危險氣體的工作場所,應按3.4.1條的要求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3.10氫氣生產場所不應設置產生高溫的燈具。
3.3.11氫氣瓶庫宜採用在外牆上用雙層玻璃密封的腰窗照明。
3.4防爆、防雷、防靜電
3.4.1防爆
a.氧氣充瓶間充裝台應設高不小於2m的鋼筋混凝土防護牆。
b.有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GBJ58-83《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設計規范》的規定。制氫間、氫所壓縮機間、氫氣瓶庫屬Q-2級,氬凈化的單獨接角爐間屬H-3級。
透平氧壓機防火罩內、液氧儲配區和氧氣調壓閥級間屬H-1級,氧氣充瓶間屬H-2級。
c.用於輸配的多級液氧泵,就設防護牆與周圍隔離。
3.4.2防雷、防靜電
a.廠內各類建、構築物,應符合GBJ57-83《建築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防雷最大沖擊接地電阻值與防靜電的最大接地電阻值,見表4。
b.氫氣生產、儲配設施的建、構築物屬第二類防雷建、構築物。氧氣生產、儲配系統的建、構築物和高度在1.5m以上的吸風筒,屬第三類。
c.氧氣(包括液氧、液空)和氫氣的設備、管理,必須設防靜電積聚放電接地裝置。
d. 氧氣(包括液氧、液空)和氫氣設備、管道上的法蘭,其跨接電阻應小於0.03Ω。
3.5防凍
3.5.1空分塔基礎應根據不同地區的氣候地質條件,地下水位、地表水滲入層等因素,採取防凍措施。應用珠光砂混凝土等具有防火、防凍特性的材料做基礎,不得用可燃物質代替。
3.3.2空分塔基礎內,就設臨控測溫點。
3.5.3深冷低溫運行的設備、容器和管道,應用銅、鋁或不銹鋼等低溫材料製作。
3.5.4設計、安裝低溫液體的管道,應採取避免低溫液體在管道內、閥門前後積存的措施。
3.5.5空分塔的液空、液氧排入地坑時,地坑內襯必須用有一定強度的耐低溫金屬材料製作。禁止用普通碳素鋼板做地坑內襯,坑內不得有積水或積油。
3.6防地震、防振動
3.6.1防地震
a.廠區內建、構築物的防震就符合TJ11-78《工業與發用建築搞震設計規范》和現行《冶金工業建築搞震設計規程》的有關規定。
b.在地震基本烈度為6度地區的省會或市區人口在百萬以上的城市,新建的氧氣廠,應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設防。
3.6.2防振動
a.廠區應按總圖布置的有關規定,與周期性機械振動的振源保持一定距離。
b.各種壓縮機的允許振幅值,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
c.對產生振動的機組、附屬設備及其管道,應採取防止共振措施。
3.7通風設施
3.7.1 車間的通風,應符合GBJ19-87<工業企業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3.7.2 制氫間、壓氫間和氫瓶庫的通風換氣次數,應按室內含氫量不大於1%的要求確定。
設計時室內換氣次數應按每小時不少於三次,事故通風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少於七次進行計算。
3.7.3 氮壓間的通風換氣次數,應按室內空氣中氧含量不小於18%的要求確定.並設有事故用通風裝置.3.
3.8 管道和儲罐的漆色
3.8.1 設計、安裝和維修氣、液體管道時,管道外壁漆色、標志應執行GBJ7231-87《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有關規定,還應符合表5的規定。
3.8.2 管道上應漆有表示介質流動方向的白色或黃色箭頭,底色淺的用黑色.
3.8.3 各種儲罐的外壁或保溫層外壁色標如下:
球形及卧式儲罐的外壁最外層,應刷銀粉漆.球形儲罐的赤道帶,應刷寬400~800MM的色帶.臣式罐的中心軸帶應刷寬200~400的色帶.色帶的色標同表5氣、液體管道色標的規定.
4 運行和設備一般要求
4.1設備必須票據國家、部頒標准及有關工藝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維護和檢查.
4.2凡與氧氣接觸的設備、管道、閥門及零部件嚴禁沾染油脂.
4.3操作、維護、檢修氧氣生產系統的人員,所用工具、工作服、手?等用品嚴禁沾染油脂.
4.4盛裝低溫液體的器具必須干凈,容器內嚴禁積存油、水、有機物和其它雜質.
4.5配製、搬運腐蝕性化學物品時,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4.6生產現場不得堆放油脂和與生產無關的其它物品.
4.7回轉設備啟動前必須盤車檢查,嚴禁邊盤車邊啟動.用皮帶傳動的設備,不得用手扳動皮帶.
4.8嚴禁跨越無跨越通道的設備、裝置.
4.9運行中的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緊急情況下可停機處理.
4.10冬季結凍地區設備停車前,應採取防凍措施.
4.11應定期檢查系統中的儀表和安全裝置。
4.12壓縮機、儲罐(包括低漫無邊際儲罐)和其它有關設備,嚴禁在超壓、負壓下運行。設備或系統如有泄露,嚴禁帶壓擰緊螺栓。
4.13裸露轉動的部件及皮帶傳動裝置,須設置防護罩。
4.14禁止向室內排放除空氣以外的各種氣體。
5氧氣的生產及設備
5.1空壓機
5.1.1大型空壓機吸氣管前,應安裝乾式過濾器,原有油浸過濾器必須更換。
5.1.2大型空壓機應根據設備特性設喘振、振動、油壓、供水、軸位移及軸承溫度等報警聯鎖裝置。開車前應做空投試驗。
5.1.3大型空壓機冷卻水系統,防斷水保護裝置須靈敏可靠。如運行中給水中斷,嚴禁強行給水,需停車處理。
5.1.4空壓機運行中如聲響異常立即停車檢查處理。
5.1.5大型空壓機連續冷啟動不宜超過三次,熱啟動不宜超過二次
5.1.6活塞式空壓機的潤滑油質須符合要求。嚴格控制氣缸溫度,不得超過規定值。
5.2氧壓機
5.2.1氧壓機入口管道前,應設不銹鋼絲或銅絲製做的過濾網。
5.2.2氧壓機試車時,應用氮氣或無油空氣。
5.2.3透平式氧壓機的軸密封必須完好,並保證軸封氣的規定壓力。
5.2.4壓力在0。6MPA以上的透平氧壓機,宜設防火牆或單獨的防火間。
5.2.5透平氧壓機應設可熔探針或其它滅火設施。
5.2.6嚴防活塞式氧壓機運行中將機油帶入氣缸。
5.2.7迷宮式氧壓機上導軸承溫度,不得超過設備設備要求的規定值。
5.2.8用水潤滑的充瓶氧壓機氣缸內,應邊疆加適量蒸鎦水或軟化水,並設斷水報警和停車裝置.
5.2.9氧壓機著火時,必須切斷氧氣來源並緊急停車.
5.2.10氧壓機還應執行5.1節的有關規定。
5.3膨脹機
5.3.1膨脹機前必須設置過濾器,其阻力不得超過設備規定值。
5.3.2透平式膨脹機應設超速報警和自動停車裝置。
5.3.3透平式膨脹機的軸封氣壓力應調至規定值。
5.3.4運轉中出現冰、乾冰等堵塞噴嘴時,應立即停車加溫解凍。
5.3.5膨脹機出現超速、異常聲響,油壓過低、冷卻水量不足或軸承溫度過高等情況時,應迅速關閉入口閥,停車檢查、處理。
5.3.6活塞式膨脹機停車時,應先關閉氣源。
5.4液氧泵
5.4.1液氧泵的入口應設過濾器。
5.5.2液氧泵應設出口壓力聲、光報警和自動停車裝置。
5.4.3液氧泵起動前,應用氮氣吹掃後再盤車檢查;開車前應先開密封氣並經充分預冷後起動,不準有液氧泄漏。
5.4.4嚴格控制液氧泵軸承的加油量,嚴禁油脂外溢,並按規定時間清洗油承和更換油脂。
5.4.5液氧泵停車後,應立即解凍。
5.5空分裝置
5.5.1為防止全低壓分裝置液氧中的乙炔聚積,應邊疆從空分裝置中抽取部分液氧,其數量不應低於氧氣產量的1%。
5.5.2應定期化驗液氧中的乙炔、碳氫化合物含量。乙炔含量不應超過0.1PPM,300M3/H以下制氧機的液氧中乙炔含量不應超過1PPM,超過時應排放。
5.5.3排放液氧、液氮、液空,宜採用高空氣化排放。或用專門管道及地溝排放。採用管道及時性溝排放時,排放處應設明顯的標志和警告牌。
5.5.4排放液氧、液氮、液空時,應有專人監護,附近嚴禁明火。
5.5.5嚴格控制板式主冷液面,避免較大波動,並採取全浸式操作。
5.5.6氮水預冷系統應設置空冷塔液面和空氣壓力的報警聯鎖裝置。
5.5.7如果空分冷箱上的防爆板動作或噴出珠光砂,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後方可開車。
5.5.8空分裝置監時停車後,氮壓機亦應及時停車、放空。再開車前,應取液氧化驗,合格後方准開車。
5.5.9空分裝置停車時,應立即關閉氧、氮產品送出閥,並及時通知有關崗位。
5.5.10各種吸附器應按規定進行定期再生。切換容器應先開後關、緩慢操作。
5.5.11盛裝低溫液體的容器應避開火源、熱源,容器嚴禁超壓。
5.6空分設備的解凍
5.6.1空分設備停車,須排凈液體,再靜置一段時間後,方准加熱。
5.6.2加熱氣體的壓力,應控制在規定范圍。加熱氣體中嚴禁含油。
5.6.3空分設備大加熱是應緩慢升溫。
5.6.4空分設備在採用氮氣進行大加熱或單體局部加熱時,須掛警示牌。
5.6.5對液空、液氧設備和其它低溫設備加熱時,加熱氣體不準從排出閥通過專用排放管排放。
5.6.6排放加熱氣體應有專人操作。排放口附近不得有人停留。
5.6.7加熱保冷箱內的保溫層時,不準有人在塔內停留、檢查或維修。
5.6.8膨脹機加溫時,應先啟動油泵,保證正常供油。
5.7壓力容器
5.7.1氣體儲罐、低溫液體儲槽等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應執行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5.7.2氧氣儲罐投入使用前,須除銹、脫脂、吹刷干凈,並塗以無機防銹塗料。
5.7.3氧氣儲罐放散氧氣時,應先通知周圍「嚴禁動火」,並設專人監護。
5.8液氧儲存、氣化裝置
5.8.1定期測定粉末真空絕熱式液氧儲罐夾層的真空度,使其保持在1.36~6.8Pa范圍內。
5.8.2珠光砂絕熱液氧儲罐,應充入乾燥氮氣,並保持正壓。
5.8.3嚴禁液氧儲罐的使用壓力超過設定壓力。
5.8.4應每周化驗液氧儲罐中的乙炔含量,超過0.1PPM是應排放液氧。
5.8.5使用液氧儲罐前須用干氮吹刷干凈,在罐內氣體露點不大於-45℃後,方准投入使用。
5.8.6蒸發器水池的水位,應不低於規定線,水溫應保持在40℃以上。
5.8.7蒸發器出口氧氣溫度應不低於0℃
5.8.8液氧蒸發系統應有安全保護聯鎖裝置。
5.9液氧、液氮、液氬的槽車輸送
--氧氣安全規程(2)--
5.9.1液氧槽車應符合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液化氣槽車管理使用規程》、《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5.9.2液氧槽車應配裝安全閥、液面計、壓力表和泄爆閥。
5.9.3槽車首次灌裝液氧前,應嚴格脫脂,經充分預冷。灌裝的液氧不得超過貯罐容積的95%。接頭軟管必須專用。
5.9.4灌裝液氧時應防止外溢,並有專人在場監護。灌裝過程嚴禁發動槽車。
5.9.5應嚴防撞擊液氧槽車或受較大振動。
5.9.6行駛的液氧槽車,應避開鬧市區和人口稠密區,並限速行駛。必須通過鬧市區和人口稠密區時不得停靠。
5.9.7放出液氧時,應控制好放出速度,並保留槽車容積5%的液氧,不得放光。
5.9.8液氧槽車內有液氧時,不得修理汽車。
5.9.9定期取樣化驗液氧槽車內液氧中的乙炔含量,其濃度不得超過0.1ppm,否則應加熱吹掃。
5.9.10液氧槽車行駛時,應監視槽內壓力,嚴禁超過規定值。
5.9.11輸送液氮、液氬的槽車應參照執行液氧槽車的輸送規定。操作液氮、液氬的人員應有防護措施。
5.10充裝氧氣和氣瓶管理充裝氧氣和氣瓶管理應符合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5.10.1氣瓶充裝前須經專人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規定,或漆色、字樣脫落不能識別氣瓶種類的;
b.安全部件不全、損壞和不符合規定的;
c.不能判明瓶內裝過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餘壓的;
d.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e.超過檢驗期限的;
f.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
g.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或變形的。
5.10.2充裝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氣瓶充裝氣體時的終壓力,不應超過氣瓶設計允許壓力;
b.使用後的瓶內,必須留有0。5MPA以上的氣體剩餘壓力;
c.充裝排的充氣速度不準過快;
d.充裝台所用管線、接頭、閥門採用銅質材料;
e.充裝時所用工具,由不產生火花的材料製作。
5.10.3存放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a.氧氣瓶不得與其它氣瓶混放,好、壞,空、滿瓶應分別存放;
b.存放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出通道;氣瓶立放時應設有防倒裝置,卧放時,應防止滾動,頭部朝向一方;堆放氣瓶,不應超過5層。
5.10.4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a.氣瓶裝車時應卧放、頭部朝向一方和防止滾動,裝載高度不得高於車箱板;
b.不得與其它可燃物品混裝,載瓶車上不得載人;
c.運輸氣瓶時,瓶帽、膠圈必須齊全;
d.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5.10.5使用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禁止敲擊、碰撞;
b.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解凍;
c.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d.夏季應防止暴曬;
e.嚴禁帶壓檢修氣瓶;
f.使用單位嚴禁將氣瓶改裝其它氣體。
5.10.6氮氣、氫氣和氬氣以及其它稀有氣體氣瓶,充裝、存放、運輸、使用應參照上述各條執行。乙炔氣瓶在運輸中應立放,不得卧放。
5.11氧氣壓力表、安全閥
5.11.1氧氣壓力表為專用壓力表,不得以其壓力表代替。
5.11.2氧氣壓力表應安裝在易觀察和易檢修的位置,並避免高溫與振動。
5.11.3定期校驗氧氣壓力表,合格後方准繼續使用。使用中嚴禁沾染油脂。
5.11.4安全閥必須按規定的形式、型號和規格配備,且靈敏、可靠。
5.11.5安裝安全閥前、後必須進行校對,校對後應加鉛封。並應按規定定期校驗,不合格者禁止繼續使用。
5.11.6對帶有上下調節環的安全閥,每次拆裝檢查時,應將調節環的位置做好記錄並存檔。
5.11.7校對調整安全閥時,應有專人保壓,還應設有緊急放散口。
6其它氣體生產及設備
6.1氮氣
6.1.1宜選用無油潤滑型的氮壓機。
6.1.2氮壓機須有完善的保護系統。
6.1.3氮壓機運轉後,應對機後出口氮氣進行分析,純度合格後方准送入管網。儲存系統出口及氮氣用戶入口處,應建立完善的純度監測、保護系統。有條件的宜配置氮氣純度自動分析儀和純度降低報警裝置。
6.1.4新安裝的氮氣管道及容器,必須經氮氣置換後方准投入使用。
6.1.5起動液氮裝置時,須保證液氮蒸發器內的水溫高於30℃和出口氮氣溫度高於0℃,並應設氮氣溫度過低報警、停車聯鎖保護裝置。
6.1.6氮氣管道不得敷設在通行地溝內。
6.2稀有氣體
6.2.1使用氫氣的氬凈化間,其電器、設備、裝置應符合本規程3.4.1條中的防爆要求。氫氣設備、管道、閥門等應符合本規程6.3節的有關規定。
6.2.2氬凈化設備及催化反應爐在投產前不得先加氫氣,只有在粗氬中含氧量小於3%後,方准加氫。
6.2.3催化反應爐溫度高於50℃時,應停止加氫,氬次化設備停車前,須先停止向粗氬中加氫。催化反應爐的爆破片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2.4氟里昂冷凍機出口的工藝氬氣溫度,不得低於0℃。
6.2.5嚴禁直接用手觸摸各類低溫液體及裝有代溫液體的容器。冷凍瓶汽化時,應先用涼水澆淋,防止超壓。
6.2.6充裝冷凍瓶前、後,應嚴格稱量不得超裝。充裝後應立即復熱汽化充瓶,不得存留低溫液體。
6.2.7更換氪、氙系統的設備零件,必須進行嚴格脫脂處理。
6.2.8在氖、氦生產中,粗氖、氦中的含氫量不宜超過5%。加氧量應按比例進行,過量氧應控制在0.5~1.0%的范圍內。
6.2.9在除甲烷系統中,接觸爐的溫度必須體質在450~550℃甲烷後的甲烷含量,不應高於2ppm。
6.2.10壓縮機及氖、氦臘壓機,應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易損閥片和活塞片。
6.2.11必須用專門的純度分析儀分析各種稀有氣體。
6.2.12色譜儀所有氚元件的使用、儲存與運輸,應符合GBJ4792-84《建射衛生防護基本標准》和《治金工業使用放射性核素安全防護規程》的有關規定。
6.3氫氣(氧氣廠內部的水電解制氫)生產及設備
6.3.1氧氣廠氫氣站的總圖布置、生產類別、防火間距,必須符合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6.3.2氫氣站應設有高2m以上的圍牆,並要有嚴格的門衛制度。圍牆與站內建、構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5m。
6.3.3氫氣站內嚴禁煙火,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或油類物品。周圍必須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警戒標志,不得穿帶釘鞋和化纖或其它易產生靜電火花的衣、帽等進行生產、使用氫氣的現場。
6.3.4氫氣站廠房的避雷針與自然排風管口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1.5m,與機械排風管口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3.0m,與放散管的距離應不小於5.0m
避雷針應高出保護范圍的管口1.0m。氫氣管道進出建築物必須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本規程3.4.2條。
6.3.5氫氣站內所有電器,必須有良好的絕緣保護。
電解槽內極片間的絕緣電阻應大於1KΩ;每周至少應測量一次電解槽的極間電壓應符合有關規定。站內不得掛設監時電氣線路。
6.3.6制氫設備、管道、容器上的安全水封及阻火器等安全裝置,應完好、靈敏、可靠,並應定期檢查。氫氣洗滌器出口、濕式氫氣貯罐進口和出口等均應設置水封。
6.3.7電解槽及鹼液等系統的設備必須採用耐腐蝕材料製作。
6.3.8密切注意電解槽水位。嚴禁用導體材料製作的工具直接接觸電解槽或其它電氣設備。電解槽周圍地面應鋪絕緣膠板。
6.3.9應保持氫氧分離器及洗滌器的壓力平衡,量大壓差不得超過規定值。
6.3.10氫壓機入口管道內嚴禁出現負壓。氫壓機的升壓應緩慢進行,一般不得帶負荷停車。
6.3.11氫氣管道應架空敷設,必要時可埋地敷設,但不得採用地溝敷設。氫氣管道不得空過無關房間。其最低點應設排水裝置,最高點應設放散管,並在管口處設阻火器。
氫氣流速應小於8m/s。
新安裝的管道須進行吹刷處理後,方投入使用。
6.3.12氫氣管道及貯罐的接地須良好。水槽應設蒸氣管,並採取保溫措施。
貯罐種罩位置應有標尺顯示高、低位置和超高、超低的報警裝置,防止壓力超高或抽真空。
6.3.13氫氣瓶應塗成深綠色,並用紅漆標明「氫氣」字樣。嚴禁氫氣瓶與其它氣瓶混用、混放、混裝,避免暴曬和劇烈碰撞。新氣瓶必須用氮氣置換空氣,然後再用氫氣置換氮氣,並做好乾燥處理方准使用。
6.3.14定期分析電解液比重。每小時應分析一氫氣、氧氣,其純度應不低於99.5%。當氫氣純度小於98%,應採取措施。
6.3.15氫氣所用的儀表及閥門等零部件的密封必須良好。
6.3.16室內可燃氣體易泄漏處應設置濃度報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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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填土對單樁造成的負摩阻力
在填土場地進行樁基設計時 負摩阻力是影響樁豎向承 干強度、韌性中等揭露厚度04. 50m。再下層為強風化泥載力的主要因素。設計最終採用的樁的有效豎向承載力為 岩最下層為中風化泥岩是樁端持力層。該岩體為中等變Nk≥Rk –Qgn。因此負摩阻力的取值決定了樁基設計的合理 異性。統計其參數得天然塊體重度平均值25.00kN/m3天性和基礎造價尤其是對於厚層人工填土場地對樁基設計 然、飽和單軸抗壓強度標准值分別為 6.42MPa、 3.62MPa。產生的影響更是很大。本文結合重慶市MDI一體化項目中的14 岩質地基極限承載力標准值為6.42MkPa 岩石較完整地基萬Nm3 /h空分裝置樁基設計進行分析探討。 條件系數取1.0 。樁進入持力層深度為2m,樁為嵌岩樁。 中
一、場地特點 性點取在粘土層頂面。按樁基規范GJ 94-2008計算如下
裝置所在場地原始地貌屬構造剝蝕淺丘地貌低矮丘包 一負摩阻力』計算 取ZY124(18-18)鑽孔計算和寬緩槽谷相間° 場地中部偏北東側為低矮淺~丘°淺丘斜坡 qsin=ξni б i 5.4.4-4
地帶坡角512 。槽谷內地形較平坦坡角0 5 。高程最 ξn=0.25 γ=22.3kN/m3
低點位於北東側溝槽附近高程263.55m最高點位於淺丘頂 樁頂埋深-1.5米高程為強夯層頂面294.00部高程280.21m相對高差11. 1m。場地經推填整平後高程 p=γ. z=22.3x8=178.4 kN/m2 上部8米厚土層按荷載計為294.00m場地地面設計採用高程為295.80m。填土平均厚 入
度為25米左右上部8米厚土層為強夯處理土層承載力特徵~ 其餘填土層厚』度為15.5米
值為210kPa 強夯檢測報告提供 土體總體結構為中密 б i=p+бri =γ. z +1/2rizi
密實局部稍密 8m以下土體密實度逐漸降低 多呈稍密 =178.4+0.5x22』 .3x15.5=178+173=351
局部鬆散。場地及附近無地表水體。 qsin=ξni б i =0.25x351=87.8
二、裝置介紹 下拉荷載為Qn=uqsi l=87.8x3. 14x15. 5=4273kN(取
本裝置是世界規模級的14萬Nm3 /h空氣分離制氧裝置。 1000樁計算)
主要設備為壓縮機單機重約為300噸 冷箱高71米操 二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計算
作重1000噸等。產品為液氬、液氧、液氮 儲罐直徑18.5 qsik=160 粉質粘土層 Ap=0.785(1000樁) l=2.4米高20. 5米物料重3900噸。主要建築物為壓縮廠房。盡 u=3. 14
管場地土經過強夯處理地基承載力也滿足建構築物荷載要 ξr=1
求但鑒於裝置設備對沉降的敏感性及為了確保生產的安全 Quk = Qsk + Qrk=u∑qsikl+ξrfrkAp 5.3.9-1性主要廠房、設備、罐等的基礎均採用旋挖鑽孔灌注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