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靜電接地線的測量方法
一、靜電接地的檢測,應在被檢測對象不帶電的條件下進行。被測對象包括設備中的接地系統、非金屬材料、防靜電產品等。
二、設備接地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備的金屬零部件之間、設備與專用接地極之間的接觸電阻、跨接電阻,可用普通萬用表測量;2、設備接地極電阻,包括接地級與土壤的接觸電阻,以及土壤的流散電阻,可用ZC系列接地搖表測量。接地板與電流電極間距應為40m,電壓電極與電流電極間距應為20m。3、設備中的非金屬器件(如用於接地的非金屬零件、絕緣法蘭等)的電阻測量規定如下當電阻小於1MΩ時,可用普通萬用表或高阻計測量;當電阻大於或等於1MΩ時,可用500V以上高阻計或兆歐表測量。
三、非金屬材料導電性能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板材、薄膜等的體積電阻率和表面電阻率a.當體積電阻率大於或等於106Ω·m時,按《固體電工絕緣電阻、體積電阻系數和表面電阻系數試驗方法》GB1410-78規定測量,測量儀表可用ZC36、ZC43等高阻計。試樣尺寸:方形100×100(mm)或圓形φ100mm。b.當體積電阻率小於106Ω·m時,按《導電和抗靜電橡膠電阻率(系數)的測定方法GB2439-81規定測量,其中靜電計和電流表輸入阻抗大於1012Ω。試樣尺寸:長70~150mm,寬10~150mm。
2、纖維泄漏電阻,按《纖維泄漏電阻測試方法》FJ551-85進行測量,其中試樣量為2±0.1g。測試儀器則採用RC充放電原理的纖維泄漏電阻測試儀。3、輕質石油產品電導率,按《輕質石油產品電導率測定法》GB6539-86進行測量。品油大於1L,測量儀器為油品電導率測試儀。
四、防靜電產品導電性能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防靜電鞋、導靜電鞋電阻,按《防靜電膠底鞋、導電膠底鞋電阻值測量方法》GB4386-84進行測量。當R≥1.5×105Ω時,測量電壓取500±25V;當R<1.5×105Ω時,測量電壓取100±5V,測試電功率不大於3W。2、地板、地毯等鋪地物電阻,用2個φ60±2mm(重量2±0.2kg,黃銅鍍鉻)專用電極測量,測量電極距離為1m,非柔性地面可在電極下墊導電海綿(直徑φ60mm、厚5~6mm,體積電阻率0.1~1Ω·m)。測量儀器可採用絕緣電阻測試儀,直流開路電壓500V,短路電流5mA。
㈡ 油庫環保管理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石油庫系指油田、煉化、銷售企業的收發和儲存原油、液化烴、液化石油氣、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劑油、潤滑油和重油等的倉庫或設施。
第二條 石油庫新建、改建、擴建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其中油田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煉化企業石油庫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銷售企業石油庫應符合GB50074《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規定。
第三條 石油庫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 石油庫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班 組設置兼職安全員。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加強班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措施,考核標准和獎懲辦法等,定期檢查、考核;
3.對重點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應急預案,並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
4.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5.按《安全台賬管理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賬、記錄、檔案,逐步實現計算機管理,做好基礎管理工作;
6.負責與毗鄰單位組成治安、消防聯防組織,制定聯防公約,加強聯系,定期活動。
第六條 安全工程師(安全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安全技術工作,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參與制定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
3.負責安排、檢查班組安全活動;
4.負責現場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三違」作業;
5.負責用火申請,落實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種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7.按事故管理規定參與調查,應急救災和善後處理。
第七條 班組兼職安全員主要職責
1.班組兼職安全員由班(組)長或副班(組)長兼任,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
3.負責班組的崗位安全教育,制止違章行為;
4.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及滅火器材。
第八條 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別執行《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安全檢查規定》、《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和《事故管理規定》。
第九條 石油庫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外來人員入庫安全須知及門衛管理制度,內容為:
1.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庫;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住庫;
3.臨時施工人員應接受安全教育,入庫應佩戴臨時出入證;
4.外來人員因公人庫應辦理入庫手續,並由庫內有關人員陪同;
5.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履行檢查、登記;
6.罐區、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第十條 石油庫職工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條 入庫車輛管理
1.入庫機動車輛應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滅火器材;
2.鐵路機車入庫,應符合安全規定,應加掛隔離車,不得頂車溜放作業,並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種外來機動車輛裝卸油後,不準在庫內停放和修理。除本庫消防車外的機動車輛未經批准不準進入罐區;
4.油罐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罐車的靜電接地拖帶應保持有效長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條 巡迴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並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並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達到《職工聽力保護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勞動保護
1.勞動保護應執行《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要求;
2.清掃車、船的甲、乙類油品余油時,嚴禁進入車、船內作業。清罐作業按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石油庫焊工、電工等工種作業時,應佩戴專用的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按照《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石油庫鍋爐煙囪應有消煙除塵裝置,煙塵排放應達到國家標准;產生噪音的設備或場所應採取隔音或消音措施,雜訊不大於國家標准。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條 石油庫防火、防爆應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條 罐區、裝卸作業區、油泵房、消防泵房、鍋爐房、配發電間等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安全標志的使用應符合GB 2894《安全標志》和CB 16179《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要求。
第十六條 庫內用火應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儲存、收發甲、乙、丙A類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的儲罐區、泵房、裝卸作業等作業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器,其設置數量應符合SH 3063《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的要求,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標定。
第十八條 靠山修建的石油庫、覆土隱蔽庫應在庫區周圍修築防火溝、防火牆或防火帶,防止山火侵襲。每年秋季應對防火牆內的枯枝落葉、荒草等進行一次清除。
第十九條 防火堤容積符合要求,並應承受所容納油品的靜壓力且不滲漏,堤內不得種植作物或樹木,不得有超過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與消防道路之間不得種植樹木,覆土罐頂部附件周圍5m內不得有枯草。液化烴罐區防火堤內嚴禁綠化,應鋪設水泥地坪。
第二十條 甲、乙類油品泵房應加強通風,間歇作業的室內油蒸氣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4%;連續作業8小時以上的,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應設機械通風並定期排氣。吸人口應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於0.2m處,排出口應高於油泵房屋頂1.5m、管口應裝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設有閥室或泵房的,應做到敞口通風,不得設置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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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設備管理
第二十一條 石油庫應根據「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定人員、定設備、定責任、定目標」的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實現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 完善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資料、檢驗報告、技術參數、修理記錄等;建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巡檢記錄和定期檢修計劃等。
第二十三條 檢測設備應滿足檢測環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經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二級以上石油庫和有條件的石油庫應配置測厚儀、試壓泵、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儀、接地電阻測試儀等檢測設備。
第二十四條 儲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儲罐應符合國家規范、規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產使用;
2.儲存甲、乙A類油品的地上油罐,應採用浮頂或內浮頂油罐。新建浮頂罐應採用二次密封裝置;
3.油罐應按規范要求,安裝高低液位報警、高高液位報警和自動切斷聯鎖裝置;
4.按規定進行儲罐檢查和鋼板測厚,在用儲罐應視其腐蝕嚴重情況增加檢測次數;
5.罐體無嚴重變形,無滲漏。罐體鉛錘的允許偏差不大於設計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過9cm)。罐內壁平整、無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應進行防腐處理。罐外表無大面積銹蝕、起皮現象,漆層完好;
6.儲罐附件如呼吸閥、安全閥、阻火器、量油口等齊全有效;儲罐阻火器應為波紋板式阻火器。通風管、加熱盤管不堵不漏;升降管靈活,排污閥暢通,扶梯牢固,靜電消除、接地裝置有效;儲罐進、出口閥門和人孔無滲漏,各部件螺栓齊全、緊固;浮盤、浮梯運行正常、無卡阻,浮盤、浮倉無滲漏;浮盤無積油、排水管暢通。
7.液化烴類儲罐脫水應採用二次脫水裝置,儲罐根部閥不能常開,脫水系統應有拌熱線;
8.儲罐進出物料時,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態在控制室應有明顯的標記或顯示,避免誤操作,並有防止誤操作的檢測、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9.儲罐發生高低液位報警時,應到現場檢查確認,採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除報警。
第二十五條 液化石油氣球罐
1.球罐的選材應有明確的技術要求。採用低合金高強鋼應標明腐蝕介質的適用濃度,工藝上應嚴格執行腐蝕介質的控制濃度,不得超濃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閥門、法蘭、墊片的壓力等級應比球罐提高一個壓力等級,墊片應選用帶有金屬保護圈的纏繞墊片,法蘭應選用對焊法蘭;
3.球罐應設兩個安全閥,每個都能滿足事故狀態下最大釋放量的要求:安全閥應設手動切斷閥,切斷閥口徑與安全閥一致,並保持全開狀態,加設鉛封;
4.球罐應設高低液位報警和帶連鎖的高高液位報警;
5.球罐底部出人口管道應設緊急切斷閥,人口緊急切斷閥應與球罐高高液位報警聯鎖;
6.安全閥釋放和氣相放空的液化氣應引至安全地點排放;
7.球罐切水應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簡便的原則,減少過多的設施和閥門。宜在緊急切斷閥後安裝切水閥。
第二十六條 泵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曰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泵房內應有工藝流程圖;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於開啟的防護罩。
第二十七條 管道
1.新安裝和大修後的管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應結合儲罐清洗進行強度試驗,壓力管道檢測執行國家有關標准;
3.加強管道的曰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查,清除雜草雜物,排除管溝內積水;
4.穿越道路、鐵路、防火堤等的管道應有套管保護;
5.管道應有工藝流程圖、管網圖,埋地管道除應有工藝流程圖外,還應有埋地敷設走向圖,圖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設深度應准確無誤;
6.管道應按規定進行防腐處理,埋地管道時間五年以上,每年應在低窪、潮濕處開挖檢查一次;
7.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設置在堤外,並處於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8.石油庫內輸油管道管溝在進入油泵房、灌油間和油罐組防火堤處,應設隔斷牆。石油庫內輸油管線管溝應全部用砂填實。
第二十八條 鍋爐等壓力容器的安裝、使用和維修,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電氣裝置
第二十九條 設置與管理
1.設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元器件及線路應符合該區域的防爆等級要求;設置在火災危險區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保護要求;設置在一般用電區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長期安全運行要求;
2.禁止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油罐區、桶裝油品區、收發油作業區、油泵房等危險區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區域的線路,應採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鋼管配線;
3.電纜穿越道路應穿管保護,埋地電纜地面應設電纜樁標志。通往躉船的線路應採用軟質電纜,並留有足夠的水位變化餘量;
4.架空線路的電桿桿基或線路的中心線與危險區域邊沿的最小水平間距應大於1.5倍桿高;
5.在危險區域內使用臨時性電氣裝置(包括移動式電氣裝置)應執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
第三十條 運行管理
1.石油庫應有完整的電力電纜分布情況和變配電、發電設施、輸電線路等電器設備記錄;
2,變、配電所宜建立電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於兩人;當不設專職值班電工時,應進行定期巡視(每周至少巡視兩次);
3,自備發電機每周至少起動一次,每次運轉時間不應少於15min;
4.變壓器、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纜、高壓器具及繼電保護裝置應按當地供電部門的要求進行預防性試驗。低壓電纜每年應測量一次絕緣電阻並做絕緣分析。油浸式電纜應檢查終端頭的滲漏情況並及時處理;
5,高壓配電裝置的操作應按規定填寫操作票,由一人監護,另一人按操作票規定的程序執行,禁止帶負荷分、合隔離開關;
6.線路、設備突然停電後,應立即分斷其電源開關並查明原因,禁止強行試送電。
第三十一條 檢修管理
1、對架空線路應定期進行巡檢,並注意沿線環境情況,遇異常氣候時應作特殊巡檢;
2.線路停電檢修前,應填寫停電通知單,停電線路的開關上應懸掛警示標志牌。對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須按電業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
3.當在被檢修的停電設備附近有其他帶電設備或裸露的帶電體時,應保持足夠的電氣間距或採取可靠的絕緣隔離、屏障保護措施;
4.在爆炸危險區內,禁止對設備、線路進行帶電維護、檢修作業;在非爆炸危險區內,因工作需要,應進行帶電檢修時,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第三十二條 防雷、防靜電
1.石油庫防雷、防靜電的設施、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2.石油庫應繪制防雷、防靜電裝置平面布置圖,建立台賬;
3.石油庫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每年進行兩次測試,並做好測試記錄。接地線應做可拆裝連接;
4.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當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共用接地裝置時,按最小值考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
5.鐵路裝卸油設施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按規范作等電位跨接並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6.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7.嚴禁使用塑料桶或絕緣材料製做的容器灌裝或輸送甲、乙類油品;
8.不準使用兩種不同導電性能的材質製成的檢尺、測溫和采樣工具進行作業。使用金屬材質時應與罐體跨接,操作時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險場所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脫衣服、帽子或類似物;
10.不準在爆炸危險場所用化纖織物拖擦工具、設備和地面;
11.嚴禁用壓縮空氣吹掃甲、乙類油品管道和儲罐,嚴禁使用汽油、苯類等易燃溶劑對設備、器具吹掃和清洗;
12.油罐、罐車等容器內和可燃性液體的表面,不允許存在不接地的導電性漂浮物;油輪裝油時,不準將導體放人油艙內。
13.儲存甲、乙、丙A類油品儲罐的上罐扶梯人口處、泵房的門外和裝卸作業操作平台扶梯人口處等應設消除人體靜電接地裝置。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三十三條 石油庫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消防達標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職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原則,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條 消防組織
1.石油庫應沒置專人負責消防管理工作,並指定防火責任人;
2.石油庫按有關規定成立專職消防隊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業務培訓、消防演練。
第三十五條 消防設施配置
1.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准規范的要求,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業場所和輔助生產作業區域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配置滅火器材。露天設置的手提式滅火器應安放在掛鉤、托架或專用箱內,並應防雨、防塵、防潮。各類滅火器應標識明顯、取用方便,並按期檢驗、充氣、換葯,不合格的滅火器應及時報廢、更新;
3.石油庫應安裝專用火災報警裝置(電話、電鈴、警報器等),爆炸危險區域的報警裝置應採用防爆型,保證及時、准確報警;
4.按有關規范配置消防車。消防車輛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接到火災報警後,5分鍾內到達火場;
5.通信、滅火、防護、訓練器材和檢測儀器等,應滿足防火滅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條 制定滅火作戰方案、應急預案,繪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圖、消防器材配置圖等。
第三十七條 供水系統
1,消防水池內不得有水草、雜物,寒冷地區應有防凍措施;
2.系統啟動後,冷卻水到達指定噴淋罐冷卻時間應不大於5min;
3.地下供水管道應常年充水,主幹線閥門保持常開,管道每半年沖洗一次;
4.定期巡檢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試驗。距消火栓1.5m范圍內無障礙,地下式消火栓標志明顯,井內無積水、雜物;
5.消防泵應每天盤車,每周應試運轉一次,系統設備運轉時間不少於15min;
6.泵房內閥門標識明顯,啟閉靈活;
7.消防水帶應盤卷整齊,存放在乾燥的專用箱內,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8.固定冷卻系統每季應對噴嘴進行一次檢查,清除銹渣,防止噴嘴堵塞。儲罐冷卻水主管應在下部設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條 泡沫滅火系統
1.系統啟動後,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區內所有油罐泡沫產生器噴出時間應不大於5min;
2.泡沫液應儲存在0—40℃的室內,每年抽檢一次泡沫質量;
3.空氣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進行一次校驗;
4.泡沫產生器應保持附件齊全,濾網清潔,無堵塞、腐蝕現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種泡沫噴射裝備應經常擦拭,加潤滑油,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6.泡沫管道應加強防腐,每次使用後均應用清水沖洗干凈,清除銹渣;泡沫支管控制閥應定期潤滑,每周啟閉一次。
第三十九條 消防系統主要組件塗色
1.消防水泵、給水管道塗紅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器塗黃色;
3.當管道較多,與工藝管道塗色有矛盾時,也可塗相應的色帶或色環。
第七章 裝卸作業
第四十條 裝卸作業是指石油庫碼頭、鐵路、公路的油品收發作業。
第四十一條 裝卸作業設施建設、設備應符合有關標准規范。
第四十二條 裝卸准備
1.應編寫裝卸作業指導書,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2.鐵路槽車入庫後,應及時安放鐵鞋,防止溜車;
3.認真核對車船號、油品品名、牌號和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檢查車船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采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鐵路槽車卸油,輕質油品應靜置15min以上,粘質油品應靜置20min以上;汽車罐車卸油,應靜置15minl22:;油輪和舶船裝、卸油,應靜置lOmin以上,若油艙容積大於5000m3應靜置30min以上;
5.鐵路槽車裝、卸油完成,均應靜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鶴管;汽車罐車裝油作業前後,插入和提起鶴管均應靜置2min以上,鶴管應輕提輕放;
6.油罐汽車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油罐開蓋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封閉罐蓋以後進行;
7.油輪在裝卸作業前,應先將船體與陸地上接地端進行接地。使用軟管或輸油臂輸送油品前,應做電氣連續性檢查。遵循先搭接線後接管,作業後先拆管後拆搭接線的原則;
8.鐵路罐車、汽車罐車、油輪、油罐等儲存容器,裝卸前和裝卸後均應經過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取樣、拆除接地線等作業;
9.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防溢油的聯鎖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10.嚴禁噴濺式裝卸油作業。裝車鶴位應插到距罐底部不大於0.2m處。 裝車初速度不宜大於1m/s,裝車速度不應大於4.5m/s;
11.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應有防止超裝的措施;接觸或連接,並可靠接地;
13.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㈢ 怎麼做才能讓塑料管道防靜電
在塑料原料中添加防靜電劑即可讓管道達到防靜電的目地,不過防靜電劑有很多種,不同材質的塑料,添加的防靜電劑略有區別,添加量多少也有一點區別。
㈣ 普通化工企業防雷設計有哪些規范
主編部門: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工程建設標准局部修訂公告
第21號
國家標准《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 50160—92由中國石化集團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會同有關單位進行了局部修訂,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局部修訂的條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該規范中相應條文的規定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通知
建標[1992]517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1986]2630號文的要求,由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為強制性國家標准,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規范由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負責管理,具體解釋等工作由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負責,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
第8.2.1條 工藝裝置內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分類及防雷措施,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8.2.2條 工藝裝置內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當頂板厚度等於或大於4mm時,可不設避雷針保護,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第8.2.3條 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鋼罐,必須設防雷接地,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避雷針、線的保護范圍,應包括整個儲罐;
二、裝有阻火器的甲B、乙類可燃液體地上固定頂罐,當頂板厚度等於或大於4mm時,可不設避雷針、線;當頂板厚度小於4mm時,應裝設避雷針、線;
三、丙類液體儲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必須設防感應雷接地;
四、浮頂罐(含內浮頂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應將浮頂與罐體用兩根截面不小於25mm2的軟銅線作電氣連接;
五、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但應作接地。
第8.2.4條 可燃液體儲罐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應採用鎧裝電纜或鋼管配線,電纜外皮或配線鋼管與罐體應作電氣連接。
第8.2.5條 防雷接地裝置的電阻要求,應按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節靜電接地
第8.3.1條 對爆炸、火災危險場所內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設備和管道,均應採取靜電接地措施。
第8.3.2條 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可燃固體的管道在下列部位,應設靜電接地設施:
一、進出裝置或設施處;
二、爆炸危險場所的邊界;
三、管道泵及其過濾器、緩沖器等。
第8.3.3條 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棧台和碼頭的管道、設備、建築物、構築物的金屬構件和鐵路鋼軌等(作陰極保護者除外),均應作電氣連接並接地。
第8.3.4條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和裝卸棧台,應設靜電專用接地線.
第8.3.5條 每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宜小於100Ω。
第8.3.6條 除第一類防雷系統的獨立避雷針裝置的接地體外,其他用途的接地體,均可用於靜電接地。
第8.3.7條 本規范未作規定者,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㈤ 根據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要求甲乙和丙類液體的什麼應設置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甲乙丙液體儲罐應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
㈥ 靜電控制對象有哪些
又是這樣的格式……
1.對象看你需要設置哪些設備……一般有:滅火設施(消防泵、噴淋等)、防排煙設施、防火卷簾門、防火門、水幕、電梯、送風、廣播等及非消防電源的斷電控制。
2.按照國標《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GB-)(4)》中的規定:4.2.27 入侵系統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第3.4.2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入侵探測器盲區邊緣與防護目標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
3.多分支單點接地:也就是第3種接地方式。接地方法:將每個設備的接地端子單獨接到接地裝置上。接地方法和第2種接地的區別在於:設備具有單獨的接地體(或者變通一下:直接接到離接地體最近的接地裝置上(或者接地源處),每個設備在電氣接地迴路上的距離是比較遠的(例如超過50米))。這有效的避免了設備之間的相互電磁干擾。但這種接地方式費時、費力而且單獨接地源不一定好取。
綜合接地:此種說法比較少見,參考共用接地:GB-《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將各部分防雷裝置、建築物金屬構件、低壓配電保護線(pe)等電位連接帶、設備保護地、屏蔽體接地、防靜電接地及接地裝置等連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統。
阻值應根據不同的設計規范正確設置:參考以下標准GB -94( 版)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JGJ/T16-92《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GB-98《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98《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石油庫設計規范》GB-93《電子計算機機設計規范》GB/T-《電子計算機場地通用規范》GB-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4.離線式電子巡更系統
保安值班人員開始巡更時,必須沿著設定的巡視路線,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順序達到每一巡更點,以信息採集器去觸碰巡更點處的信息鈕。如果途中發生意外情況時,及時與保安中控值班室。
組成離線式電子巡更系統,除需一台PC電腦及Windows操作系統外,還應包括信息採集器、信息鈕和數據發送器三種裝置。
離線式電子巡更系統通過巡更人員手持的信息採集器(相當於讀卡器)將信息鈕中的數據存入信息採集器的存貯單元中 ,回到值班室把信息採集器插入數據發送器後通過串列口與計算機連通,從而通過軟體讀出其中的巡更記錄。
在線式電子巡更系統
在線式電子巡更系統可以與前述系統合用一套裝置,因為在某個巡更點的巡查可以視為一個已知的。
在線式電子巡更系統可以由防侵入系統中的警報控制主機編程確定巡更路線,每條路線上有數量不等的巡更點,巡更點可以是門鎖或讀卡機,視作為一個防區,巡更人員在走到巡更點處,通過按鈕、、開鎖等手段,將以無聲表示該防區巡更,從而將巡更人員到達每個巡更點時間、巡更點動作等信息記錄到系統中,從而在控制室,通過查閱巡更記錄就可以對巡更質量進行考核,這樣對於是否進行了巡更、是否偷懶繞過或減少巡更點、增大巡更間隔時間等行為均有考核的憑證,也可以此記錄來判別發案大概時間。倘若巡更管理系統與閉路電視系統綜合在一起,更能檢查是否巡更到位以確保安全。監控中心也可以通過對講系統或內部通信方式與巡更人員溝通和查詢。
5.
1、 同軸電纜
同軸電纜具有價格較便宜、鋪設較方便的優點(相對於光纖而言),所以,一般在小范圍的監控系統中,由於傳輸距離很近,使用同軸電纜直接傳送監控圖象對圖象質量的損傷不大,能滿足實際要求。
但是,根據對同軸電纜自身特性的,當在同軸電纜內傳輸時其受到的衰減與傳輸距離和本身的頻率有關。一般來講,頻率越高,衰減越大。視頻的帶寬很大,達到6MHz,並且,圖象的色彩部分被調制在頻率高端,這樣,視頻在同軸電纜內傳輸時不僅整體幅度受到衰減,而且各頻率分量衰減量相差很大,特別是色彩部分衰減最大。所以,同軸電纜只適合於近距離傳輸圖象,當傳輸距離達到 米左右時,圖象質量將會明顯下降,特別是色彩變得暗淡,有失真感。
在工程實際中,為了延長傳輸距離,要使用同軸放大器。同軸放大器對視頻具有一定的放大,並且還能通過均衡調整對不同頻率成分分別進行不同大小的補償,以使接收端輸出的視頻失真盡量小。但是,同軸放大器並不能無限制級聯,一般在一個點到點系統中同軸放大器最多隻能級聯2到3個,否則無法保證視頻傳輸質量,並且調整起來也很困難。因此,在監控系統中使用同軸電纜時,為了保證有較好的圖象質量,一般將傳輸距離范圍限制在四、五百米左右。
另外,同軸電纜在監控系統中傳輸圖象還存在著一些缺點:
1)同軸電纜本身受氣候變化影響大,圖象質量受到一定影響;
2)同軸電纜較粗,在密集監控應用時布線不太方便;
3)同軸電纜一般只能傳視頻,如果系統中需要同時傳輸控制數據、音頻等時,則需要另外布線;
4)同軸電纜抗干擾能力有限,無法應用於強干擾環境;
5)同軸放大器還存在著調整困難的缺點。
2、雙絞線雙絞線的使用由來已久,傳輸使用的就是雙絞線,在很多工業控制系統中和干擾較大的場所以及遠距離傳輸中都使用了雙絞線,我們今天廣泛使用的區域網也是使用雙絞線對。雙絞線之所以使用如此廣泛,是因為它具有抗干擾能力強、傳輸距離遠、布線容易、價格低廉等許多優點。由於雙絞線對也存在著較大的衰減,所以傳輸距離遠時,的頻率不能太高,而高速比如乙太網則只能限制在m 以內。對於視頻而言,帶寬達到6MHz,如果直接xianlan在雙絞線內傳輸,也會衰減很大,所以視頻在雙絞線上要實現遠距離傳輸,必須進行放大和補償,雙絞線視頻傳輸設備就是完成這種功能。加上一對雙絞線視頻收發設備後,可以將圖象傳輸到1 至2km。雙絞線和雙絞線視頻傳輸設備價格都很便宜,不但沒有增加系統造價,反而在距離增加時其造價與同軸電纜相比下降了許多。
所以,監控系統中用雙絞線進行傳輸具有明顯的優勢:1)傳輸距離遠、傳輸質量高。由於在雙絞線收發器中採用了先進的處理技術,極好地補償了雙絞線對視頻幅度的衰減以及不同頻率間的衰減差,保持了原始圖象的亮度和色彩以及實時性,在傳輸距離達到1km 或更遠時,圖象基本無失真。如果採用中繼方式,傳輸距離會更遠。
2)布線方便、線纜利用率高。一對普通線就可以用來傳送視頻。另外,樓宇大廈內廣泛鋪設的5 類非屏蔽雙絞線中任取一對就可以傳送一路視頻,無須另外布線,即使是重新布線,5 類纜也比同軸纜容易。此外,一根5 類纜內有4 對雙絞線,如果使用一對線傳送視頻,另外的幾對線還可以用來傳輸音頻、控制、供電電源或其它,提高了線纜利用率,同時避免了各種單獨布線帶來的麻煩,減少了工程造價。
3)抗干擾能力強。雙絞線能有效抑制共模干擾,即使在強干擾環境下,雙絞線也能傳送極好的圖象。而且,使用一根纜內的幾對雙絞線分別傳送不同的,相互之間不會發生干擾。
4)可靠性高、使用方便。利用雙絞線傳輸視頻,在前端要接入專用發射機,在控制中心要接入專用接收機。這種雙絞線傳輸設備價格便宜,使用起來也很簡單,無需專業知識,也無太多的操作,一次安裝,穩定工作。
5)價格便宜,取材方便。由於使用的是目前廣泛使用的普通5類非屏蔽電纜或普通線,購容易,而且價格也很便宜,給工程應用帶來極大的方便。
㈦ 卸油為什麼必須先接防靜電接地報警器
靜電接地報警器是油罐車裝卸場合防靜電的標准規范化產品,不僅能將液體轉運過程中產生的靜電導入大地,還能夠全程自動檢測接地狀況。當接地不良或斷開時,聲音報警,以確保生產作業安全。
GB50156-200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一》:
第10.3.2條規定:加油加氣站的汽油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雷電接地裝置,並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視接地裝置狀態的靜電接地儀。
第10.3.4條規定: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歐姆。
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
第14.3.11條規定:油品裝卸場所用於跨接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宜採用能檢測接地狀況的防靜電接地儀器。
第14.3.15條規定: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歐姆。
㈧ 中國石油化工防雷防靜電檢修有哪些規范
做好檢測前的准備工作,了解被測單位的生產流程和產品性能,根據有關防雷規范,確定防雷類別。根據被測對象的特點制定防雷檢測的方案。
防雷及防靜電接地檢測中需注意的要點
2.1防直擊雷裝置檢測
2.1.1化工企業建築物上防雷裝置及建築物內部設施防雷裝置的檢測應按照《建築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檢測;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其電力設備防雷裝置應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檢測。在這些檢測工作中,要特別注意檢測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的防雷保護情況。此時需區別放散管等有無管帽情況,當有管帽時保護范圍應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表3.2.1確定;若無管帽,接閃器與排放管的間距應符合《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第3.2.1條規定,若條件允許,最好設置在距排放管5米以外,其保護范圍如圖1所示。在第一類防雷建築物的檢測中,還要注意檢測防雷裝置地網的獨立性及與周圍金屬物的間距等的設置情況。
2.1.2除一些常規的建築物防直擊雷裝置外,化工企業中更多的是一些戶外化工裝置的防 雷設施的檢測。規范明確規定,露天布置生產工藝裝置,當金屬罐(管)壁厚度_>4mm時,可 不設單獨的接閃器,但應有可靠接地,接地點不應少於2處;兩接地點間距不宜大於30米。 事實上,需要防雷的大部分金屬罐(管)壁厚都超過4mm,按規范要求只做防雷接地就可以 了。但在實際檢測工作中需注意,有些工藝裝置頂部有許多自控裝置,如電子自控閥、電子 流量計、電子溫度感測器等等,這些裝置所處的位置存在雷擊風險,應注意檢查其是否處於 直擊雷保護區內,有無防雷措施。
2.1.3化工企業內的儲罐環境中往往存在大量的腐蝕物質,新建時防雷防靜電裝置都能按 規范要求做好,但經過一段時間運行後,極易造成儲罐接地線(帶)等防雷裝置受腐蝕而失效 甚至斷開,對這類場所的檢測,1要注重連接截面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要注意維保、重置後 的復位連接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1.4化工企業中各類生產廠房(除第一類防雷建築以外)、戶外裝置,所有金屬設備、框架、管道、電纜金屬保護層(鎧裝、鋼管、槽板等)和放空管等,均應連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專用引下線、混凝土柱子內的鋼筋,亦應在最高層頂和地面附近分別引出接到接地線(網)。
2.1.5新建的戶外工藝裝置都能按規范設置防雷防靜電裝置,但化工企業由其特殊性,往往會根據生產工藝要求不斷的技改會增設許多生產設備,如放散管、排風管、安全閥、呼吸閥、放料口、取樣口、排污口等等。對於爐區,塔區,非金屬外殼的靜設備區,高大、聳立(坐地)的生產設備,機器設備區的大型壓縮機、成群布置的機、泵等轉動設備,罐區,可燃氣(液)體裝卸站、粉、粒料桶倉,框架、管架和管線以及不能作為接閃器的金屬設備:冷卻塔、煙囪和火炬,戶外高處易遭受直擊雷的燈具和電器等等,均應檢測是否按相關防雷規范實施,接地是否符合標准要求。
2.2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裝置檢測
2.2.1可燃氣(液)體儲罐、工藝管線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的信號線,應檢查其是否用鎧裝
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是否與罐體可靠連接並接地。
2.2.2電力和自動控制、通信線纜,應檢查其是否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是否接地,有無安裝電涌保護器;電力和自動控制、通信線纜應分開敷設並設隔離屏蔽。
2.2.3電纜橋架是否採用金屬材料,在進出建築物處、轉彎處有無設置接地裝置。
2.2.4化工企業各類架空管道較多,要分清管道的使用性質(是否屬於易燃易爆環境),分別對
待。對易燃和可燃氣(液)體管道的法蘭、閥門的連接處檢測,首先應檢查是否要用金屬線跨接,其次檢查金屬跨接線是否完好,最後是測試過渡電阻。規范規定:過渡電阻值應卯.03Q。但由於金屬管道能構成多個電氣迴路,在實際檢測中測得的過渡電阻往往是多個迴路的並聯電阻,而不僅僅是跨接處的過渡電阻。筆者認為,多個迴路代表有多個雷電流泄放通道,只要並聯電阻值如.03fl,也能起到快速泄放雷電流的作用,其他迴路也充當了跨接線的作用,同樣能起到跨接兩端電阻so.03Q的作用,使跨接兩端基本處於等電位狀態,消除跨接處的雷電火花。
2.3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
2.3.1對金屬罐、設備、管道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同樣應當重視連接過渡電阻以及接地連接的可靠和完整性;
2.3.2對易燃和可燃氣(液)體管道的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測,應重點檢查下列部位是否有防靜電接地:a進出裝置或設施處:b爆炸危險場所的邊界;c管道分岔處及長距離無分岔管道每隔一定距離;d管道泵及其過濾器、緩沖器等。
2.3.3對生產區域檢查時,要查看靜態和動態設備(包括管道)是否共用接地,檢查靜電導除裝
置的金屬接地連接網路;金屬配管中間的非金屬導體管段, 除需做特殊防靜電處理外, 兩端的金屬管應分別與接地干線相連,或用截面不小於6mm2的銅芯軟絞線跨接後接地;非金屬導體管段上的所有金屬件接地是否設置並可靠,如圖2所示;但金屬管段已作陰極保護處理的可不設防靜電接地。
2.3.4應檢查易燃物品裝卸場地有無設置供車、船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並檢測其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要求。
2.3.5應檢查易燃工作場所的入口處有無設置消除人體靜電裝置,並檢查或檢測其是否符合相應技術規范要求。
2.4接地電阻的測試
2.4.1在定期檢測時,應注意檢查接地及連接材料的腐蝕程度,比較接地電阻阻值是否存在異常,查驗連接部位的堅固狀況。
2.4.2除第一類防雷建(構)築物應用獨立接地裝置外,其餘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
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gQ,如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與上述系統共用接地,該接地電阻應s1Q。
2.4.3若是獨立布設的防雷接地裝置,一、二類建(構)築物要求其沖擊接地電阻<lOf2,電氣保
護接地電阻gQ。值得注意的是戶外化工裝置防雷接地電阻因裝置內化學產品爆炸危險性不同或行業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2000年版)規定,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於30fl;而《氫氣站設計規范》規定,氫氣罐的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Q;《石油庫設計規范》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旌工規范》規定,鋼油罐、液化石油氣罐及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等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Q;等等。
2.4.4在防靜電接地電阻的檢測中,需注意其接地電阻因環境爆炸危險程度不同或行業要求不同而有所差異,應仔細查閱有關行業規范。如:氫氣站要求其接地電阻510Q;《石油庫設計規范》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地上或管溝敷設的輸油(氣)管道防靜電接地裝置宜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合用,其接地電阻s30Q,其它(專設)防靜電接地電阻s100Q;《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每組專設的防靜電接地電阻宜<100Q。
2.4.5化工企業內地下金屬管道比較多,測試接地電阻時要尋找合適的布設輔助接地極的地方,盡量遠離地下金屬管網。各測試點測試時應按要求進行三次測量,取平均值為測試數據。
——源自《化工企業防雷及防靜電接地檢測工作探析》
㈨ SYR-03智能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執行什麼標准參照哪的標准
SYR-03智能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執行GB12158-2006《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內》。第容14.3.13條規定:由於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往往積聚在人體上。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需對進入輕油泵房、輕油罐頂上、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台,以及爆炸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的扶手,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
㈩ 化工廠哪些地方需要設置靜電釋放球 哪個規范或者文件有規定,必須設置。
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HG20571-2014,,4.2.10可能產生靜電危害的工作場所,應配置個人防靜電防護用品。重點防火、防爆作業區的人口處,應設計人體導除靜電裝置。
GB50074-2014石油庫設計規范
14.3.14 下列甲、乙和丙A類液體作業場所應設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1 泵房的門外;
2 儲罐的上罐扶梯入口處;
3 裝卸作業區內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處;
4 碼頭上下船的出入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