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需要做哪些資料
2.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承擔。
2.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設計要求編寫施工方案。施工現場應具有必要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並應按附錄b的要求填寫有關記錄。
2.1.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建設、監理單位明確相應技術要求;
2系統設備、材料及配件齊全並能保證正常施工;
3施工現場及施工中使用的水、電、氣應滿足正常施工要求。
2.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設計時,應由原設計單位負責更改。
2.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2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交接時,應進行檢驗,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3系統安裝完成後,施工單位應按相關專業調試規定進行調試。
4系統調試完成後,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控制資料和各類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
5施工過程質量檢查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人員完成。
6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應按附錄c的要求填寫。
2.1.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質量控制資料應按附錄d的要求填寫。
2.1.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對設備、材料及配件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貳』 泄露報警器施工方案
一點資料都沒有?
給你個別墅的方案
別墅的方案
第一章 照明控制子系統
一 設計導向
如果說建築是凝固的音樂,那麼完美的燈飾則是這首樂曲上絕妙的音符。在科技發達、物質富庶的今天,燈具已不單純是實現室內基本照明的工具,而且是建築裝飾的一種實用藝術品,是照明技術與建築藝術的統一體。完善的燈飾集裝飾、照明節能於一身,盡力達到完美與和諧的統一,充分利用明與暗的搭配,光與影的組合以及光的變化與分布來創造各種視覺環境,以加強室內空間效果的氣氛。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照明藝術對於裝修一套新居是多麼的重要,因此,精心選擇了各種別致的吊燈、落地燈、台燈和壁燈來裝點您的生活。它們的確能為您帶來令人賞心悅目的格調。不過,您也許也會注意到:當家裡有各式各樣的燈具之後,如何將它們精心地搭配在一起,並且達到最適合氣氛的效果可就成了件麻煩的事情。例如,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心情,需要有不同的燈光組合來與之相配合,讓這些燈光呈現出可變化的場景。可是,忙碌了一天,舒服地躺在沙發上的您可不想再起身,逐一手動調節每一個調光開關來獲得理想的效果吧?
再如,在您看電視的時候,很可能因為走過去開關燈,而錯過了精彩的射門鏡頭。或者,冬夜裡躺到床上才發現洗手間的燈還沒有關上,只好爬起來把它關上——真夠麻煩的呀。
所有的這些都表明,你需要有一套燈光控制系統來幫助你。
亞通公司推出的智能燈光系統就是為管理家庭中復雜多變的光照而設計,內置基於motorola公司「數字基因」技術的微處理器,將每一盞燈光都連接到智能家庭網路中,提供輕觸式燈光控制、紅外遙控、場景組合、預設存儲等豐富功能。
通過面板上的輕觸按鈕,可以控制燈光的開關和亮度,或者使多盞燈光進入某種預設的場景;您也可以通過手持遙控器來控制住宅內所有的燈光。通過遙控器上的場景設置按鍵,可以方便地設定燈光場景和迅速切換。
亞通智能燈光系統是亞通智能網路平台中的一部分,支持完整的網路化特性,可以和易居已經推出和將要推出的其他子系統相互關聯,協同工作。例如:安防系統的報警信息可以使得所有的燈光閃動;在出門的時候所有的燈光都能自動關閉……
二 智能燈光系統特性
1智能燈光系統提供了以下特性:
a) 豐富的控制方式:
· 輕觸式弱電開關:可以按照平常的習慣直接控制本地的燈光;根據您的需求,開關可以任意設定所需控制對象,比如門廳的按鈕可以用來關閉所有的燈光;這樣,當您離家時,輕輕一按即可關閉所有燈光,既節能,安全,又非常方便。
· 紅外、無線遙控:在任一個房間,用紅外手持遙控器控制所有聯網燈具(無論燈具是否處在本房間內)的開關狀態和調光狀態;您不需要進入房間後在開燈,在您進入任一間居室前您就可以用遙控器打開燈光,從此您再也不用在黑暗中尋找燈的開關了;
· 電話遠程式控制制:通過任何一部普通電話或手機,實現對燈光或場景的遠程式控制制。此功能可以用在晚歸前模擬主人在家的燈光狀況,以迷惑可能的竊賊;
· 計算機/互聯網控制:通過本地計算機或者internet上的一台計算機,可以遠程式控制制燈光狀態;
· 時間場景控制:通過日程管理模塊,可以對燈光的定時開閉進行定義。例如,在每天早晨7:00,將卧室的燈光緩緩開啟到一個合適亮度;在深夜,自動關閉全部的燈光照明。
b) 靈活的場景切換:
· 您可以通過計算機或者遙控器來設計一種燈光場景,隨後,就可以通過遙控器上的場景按鍵,方便地在各種場景間切換。
· 最多可以定義32種不同的場景,每種場景您可以根據需要控制任意的燈光開閉、亮度,甚至其他電器設備的工作狀態(例如,打開電視機並切換頻道);
c) 良好的調光效果:
· 採用了微處理器,通過程序實現精確控制光照的變化;
· 可以設定亮度漸變的速率,在1秒鍾直至3分鍾可以任意調節,提供更豐富的現場光照變換效果;
· 採用先進的過零觸發調壓技術,極大降低調光電路對電網的干擾;
d) 與其他系統的緊密結合:
· 可以方便的把您的燈光系統與其他設備相關聯,響應其他節點發出的信號;例如當您在客廳打開電視時,客廳燈光自動變暗,其餘燈光全部關閉等等;
· 燈光可以設置為由某一個光照感測器來輔助完成光照度自動調整;燈光系統可以根據亮度自己調整狀態——當天空變暗時,居室內的燈光自動打開等等;可以與人體探測感測器相連,當您經過時燈光自動打開。
三 安裝方案
房間的照明設計如圖 2所示。
圖 2 房間燈光設計圖
本設計圖僅僅是一個示意圖,大致指出房間內每個迴路的位置。根據各房間的照明設計情況,確定為34迴路(每個迴路上可能有多盞燈同時變化)的照明控制。
位 置迴路名稱編號燈具數量每盞功率迴路功率調光備注
客 廳大吊燈a12030w600wü
射燈1a2340w120wü
台燈a3250w100wü
射燈2a4440w160wü
射燈3a5440w160wü
壁畫燈a6230w60wü
餐 廳射燈b1440w160wü
餐桌頂燈b21030w300wü
玄 關門燈c1140w40wû
壁畫燈c2130w30wû
廚 房頂燈d1160w60wû日光燈型
陽台燈d2160w60wû日光燈型
過 道頂燈1e1130w30wü
頂燈2e2130w30wü
衛生間盥洗室、浴室頂燈f1250w100wû
兒童房床頭燈g1160w60wü
頂燈g2460w240wü
台燈g3160w60wü
射燈g4430w120wü
客 卧床頭燈1h1160w60wü
床頭燈2h2160w60wü
頂燈h3830w240wü
壁燈h4230w60wü
陽 台頂燈i1140w40wû日光燈型
主 卧吊燈j1830w240wü
台燈j2160w60wü
射燈j3230w60wü
壁燈j4230w60wü
床頭燈1j5160w60wü
床頭燈2j6160w60wü
衣帽間頂燈k1130w30wû
主人浴室頂燈l1160w60wû
整理後,燈光的列表如下:
相應地,在家中安裝如下的控制模塊:
選擇的模塊安裝位置控制對象備注
名稱定購號編號位置描述編號
四路可控硅型執行器
(燈光、導軌安裝型) 1配電箱內導軌安裝,配電箱安裝在客廳內的牆上,隱藏在壁掛畫框後方a1 (600w
a2 (120w)
a4 (160w)
a5 (160w)將強電控制線統一拉到配電箱位置
二路燈光調光執行器
(二鍵面板) 2客廳沙發旁邊,使人坐在沙發上就可以側身輕松控制a3 (100w)
a6 (60w)可以調光
二鍵網路按鍵面板
(支持4~8個場景) 3客廳沙發附近的牆上,可對a1、a2、a4、a5等進行開關控制-作為用戶的輸入單元
二鍵網路按鍵面板
(支持4~8個場景) 4客廳電視櫃附近的牆上,全部定義為對客廳的場景控制功能:電視、娛樂、閱讀、休息、離開…-作為用戶的輸入單元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 5左方兩按鍵分別控制b1和b2的開關、調光;最右方按鍵定義為場景:日間就餐、夜間就餐、情調、離開…b1 (160w)
b2 (300w)
可以調光
二路可控硅燈光開關執行器(二鍵面板) 6分別控制廚房內和陽台上的兩盞燈光d1 (60w)
d2 (60w)不做調光
一路燈光開關集成控制器
(二鍵面板) 7安裝在大門內側的旁邊,左方按鍵控制c1的開關,右方按鍵定義場景:回家、離家且布防、離家但不布防…c1 (40w)作場景控制和燈光開關
單路紅外人體感應開關 8安裝在玄關,人近燈亮,人離燈滅,帶常亮按鈕c2 (30w)不連接匯流排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三鍵面板) 9過道入口牆壁,左方定義為e1e1(30w)
一路燈光開關執行器
(一鍵面板) 10衛生間門的內側,控制燈光開關,並支持網路控制f1 (100w)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 11安裝在兒童房的門內側,分別控制頂燈和射燈,並包括兩個場景:正常、離開g2 (240w)
g4 (120w)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 12安裝在兒童房床邊,分別控制床頭燈和台燈,並包括兩個場景:休息、夜起g1 (60w)
g3 (60w)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j00213安裝在客卧的門內側,分別控制頂燈和射燈,並包括兩個場景:
正常、離開h3 (240w)
h4 (60w)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j00214安裝在客卧床邊,分別控制床頭燈1、2,並包括兩個場景:
休息、夜起h1 (60w)
h2 (60w)
單路紅外人體感應開關ext00115安裝在陽台上,注意避開陽光直射
人近燈亮,人離燈滅,帶常亮按鈕i1 (40w)不連接匯流排
二路燈光調光執行器
(二鍵面板)e01216安裝在主卧的門內側,分別控制頂燈和射燈j1 (240w)
j3 (60w)
二鍵網路按鍵面板
(支持4~8個場景)a02217安裝在主卧的門內側,分別控制場景:正常、離開、情調、休息…-作為用戶的輸入單元
二路燈光調光執行器
(二鍵面板)e01218安裝在主卧書桌旁,用來控制台燈和壁燈j2 (60w)
j4 (60w)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j00219安裝在客卧床邊,分別控制床頭燈1、2,並包括場景:
休息、夜起、全開、全關j5 (60w)
j6 (60w)
單路紅外人體感應開關ext00120安裝在衣帽間,人近燈亮,人離燈滅,帶常亮按鈕k1 (30w)不連接匯流排
一路燈光開關執行器
(一鍵面板)e01321主人浴室門的內側,控制燈光開關,並支持網路控制l1 (60w)
安裝位置」中的編號和位置如圖 3所示。
圖3 智能控制器的安裝位置圖燈光部分
所需的亞通智能化系統的模塊如下:
名 稱數量
四路可控硅型執行器 (燈光、導軌安裝型)1
二路燈光調光執行器 (二鍵面板)3
二鍵網路按鍵面板 (支持4~8個場景)3
二路燈光調光集成控制器 (三鍵面板)7
二路可控硅燈光開關執行器 (二鍵面板)1
一路燈光開關集成控制器 (二鍵面板)1
單路紅外人體感應開關3
一路燈光開關執行器 (一鍵面板)2
第二章 家居安防系統
一 設計導向
現代的住宅已經越來越注重安全因素。一套完整的安防系統應包括以下方面:
1 外來侵入的警戒
a) 主人外出模式
b) 主人在家模式(活動情況/睡眠情況)
2 內部隱患的警戒
a) 災情檢測
b) 緊急呼救
安防系統的設計是相當復雜的,也包括以下子系統:
· 室內安防系統
· 周邊防盜系統
· 對講系統
· 閉路監控系統
· 巡更系統
· ……
亞通公司提供的安防系統針對單個住宅設計,可以和亞通的家庭自動化系統相結合,可以在統一的平台上布撤防、或者在報警發生時讓燈光、電話等產生聯動。
如果用戶已經選擇了某款安防主機系統,可以通過亞通公司提供的「安防適配器」將安防系統與智能家居系統相聯動。
二 系統特性
在住宅內適當的位置配置一些感測器:包括雙鑒移動探測器、玻璃破碎探測器、聲音探測器、門磁開關等,可以設定當這些感測器處在某種狀態時,執行一系列的動作,例如,當家中有非法闖入時,通過智能電話控制器進行遠程報警、通過燈光控制單元將燈光打開……和傳統安防產品相比,具有下面的特點:
1. 安防系統和整個家庭網路緊密整合,可以通過安防系統中的報警觸發家庭網路中的任何一個設備的動作或狀態;
2. 報警信息可以根據需要,撥打用戶手機,進行語音提示;
3. 可以通過智能家居系統的一些面板、遙控器進行布防、撤防,例如,在門口旁邊的按鍵面板定義了「離家」場景,此場景包含一條「布防」的動作,這樣,用戶在出門時,只需要按一下離家按鈕,就在關掉照明系統的同時也啟動了安防系統。
安防適配器的工作原理如下:
圖 4 安防適配器的工作原理
假設安防主機在產生報警時,會產生1~2個開關量類型的報警信息(可以分別代表某個區域發生警情),將這幾個開關量信息接入到我們設計的安防適配器中,就可以把報警傳遞到esbus匯流排上從而實現聯動。
通過esbus上的其他設備,也可以把布撤防指令發送給安防主機,實現網路化的布撤防操作。
三 安裝方案
將所選擇的安防主機、安防適配器安裝在配電箱中。在室內多個位置安裝各種感測器單元。產品清單如下表所示。
產品名稱規格說明位置數量說明
智能安全防盜
報警系統安防報警主機配電箱1
高音警號客廳
遙控器*2-
門磁大門
吸頂紅外探測器客廳、主卧
電源配電箱
電話線—
紅外方向性幕簾
探測器具有入侵方向識別能力,誤報率低、探測性強平台拉門
燃氣泄漏探測器連續自動監測廚房1
煙霧探測器離子型廚房1
緊急按鈕 兒童房、主卧、客卧3
安防適配器獲取報警信號,執行布防撤防配電箱1安防聯動
第三章 電器/環境控制子系統
一 設計導向
現代的家庭中往往擁有眾多的家用電器,大致地可以分類如下:
1. 電聲:收音機、錄音機、電唱機、擴音機、組合音響、cd機等;
2. 視頻:電視機、錄像機、攝像機、vcd、dvd、衛星接收機、投影儀等;
3. 環境:空調機、電風扇、加濕器、除濕機、加溫機、空氣凈化器、負離子發生器、電動窗簾等;
4. 取暖:空間加熱器、板式加熱器、遠紅外電取暖器等;
5. 製冷:電冰箱、冷凍箱、冷飲機、製冰機等;
6. 廚房:電飯鍋、電烤箱、微波爐、電磁灶、飲水機、咖啡壺等;
7. 清潔:洗衣機、吸塵器、淋浴器等;
8. 娛樂:電子玩具、電子游戲機、電子樂器等;
顯然,以上各類電器的控制方式至少可以是電源通斷的控制,例如,打開或關閉一套音響、一台空調;但是,怎樣能讓音響播放音樂,或者讓空調調節溫度呢?
假如對傳統電器設備的電路進行改造,增加處理網路控制的電路單元,顯然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但用戶往往已經購買了像電視機、空調這樣一些傳統家用電器。為了具備網路化的特性,用戶將不得不重新投資購買新型網路家電,或者改造每件電器的電路結構——這對實現全面的家庭智能化形成很大的障礙。
實際上,有很多電器設備都具備全功能紅外遙控的功能。因此,在不對家電做任何改動的前提下,我們通過研究紅外遙控(infrared remote control)信息,並設計了發送模塊將其重現,從而達到控制各種具備遙控功能電器的目的。
通過紅外控制技術(esir)和電源控制相結合,就可以較為完整地控制更多的電器設備。
家中的電動窗簾也可以通過紅外收發模塊(esir)實現網路化控制。
二 系統特性
1 esir的優越之處在於:
a) 真正通用型設計:沒有電器設備的類型、型號、廠家限制,能對目前大部分帶有紅外遙控設備進行控制;
b) 可同時支持約10個遙控器400個按鍵的控制。
c) 開放式網路介面,可以通過網路進行遠
『叄』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驗收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為了提高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質量,確保系統正常運行,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製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不適用於生產和貯存火葯、炸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險的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
第1.0.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必須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系統在交付使用前必須經過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
第1.0.4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2.1.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2.1.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具備設備布置平面圖、接線圖、安裝圖、系統圖以及其它必要的技術文件。
第2.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時,施工單位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圖;
二、設計變更文字記錄;
三、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四、檢驗記錄(包括絕緣電阻、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
五、竣工報告。
第二節 布線
第2.2.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第2.2.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布線時,應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對導線的種類、電壓等級進行檢查。
第2.2.3條 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築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後進行。在穿線前,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
第2.2.4條 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第2.2.5條 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第2.2.6條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
第2.2.7條 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於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一、管子長度每超過45m,無彎曲時;
二、管子長度每超過30m,有一個彎曲時;
三、管子長度每超過20m,有二個彎曲時;
四、管子長度每超過12m,有三個彎曲時。
第2.2.8條 管子入盒時,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
第2.2.9條 在吊頂內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宜採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
第2.2.10條 線槽的直線段應每隔1.0~1.5m設置吊點或支點,在下列部位也應設置吊點或支點:
一、線槽接頭處;
二、距接線盒0.2m處;
三、線槽走向改變或轉角處。
第2.2.11條 吊裝線糟的吊桿直徑,不應小於6mm。
第2.2.12條 管線經過建築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採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並留有適當餘量。
第2.2.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後,應對每迴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20MΩ 。
第三節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第2.3.1條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二、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三、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 0.5m;
四、在寬度小於3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距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五、探測器宜水平安裝,如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於45度。
第2.3.2條 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2.3.3條 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採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第2.3.4條 探測器的「十」線應為紅色,「一」線應為藍色,其餘線應根據不同用途採用其它顏色區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
第2.3.5條 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5cm的餘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第2.3.6條 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後的探測器底座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2.3.7條 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於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第2.3.8條 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並應採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第四節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安裝
第2.4.1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在牆上距地(樓)面高度1.5m處。
第2.4.2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牢固,並不得傾斜。
第2.4.3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0cm的餘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第五節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第2.5.1條 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不應小於1.5m,落地安裝時,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第2.5.2條 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其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第2.5.3條 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並應固定牢靠;
二、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並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三、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兩根;
四、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cm的餘量;
五、導線應綁紮成束;
六、導線引人線穿線後,在進線管處應封堵。
第2.5.4條 控制器的主電源引人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第2.5.5條 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標志。
第六節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第2.6.1條 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第2.6.2條 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採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於2m,且應採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應大於0.5m。金屬軟管與消防控制設備的接線盒(箱),應採用螺母固定,並應根據配管規定接地。
第2.6.3條 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第2.6.4條 消防控制設備盤(櫃)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並有明顯標志。
第七節 系統接地裝置的安裝
第2.7.1條 工作接地線應採用多束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不得利用鍍鋅扁鐵或金屬軟管。
第2.7.2條 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體的工作接地線,通過牆壁時,應穿入鋼管或其它堅固的保護管。
第2.7.3條 工作接地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接地導體不得利用金屬軟管。
第2.7.4條 接地裝置施工完畢後,應及時作隱蔽工程驗收。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接地電阻,並作記錄;
二、查驗應提交的技術文件;
三、審查施工質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3.1.1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在建築內部裝修和系統施工結束後進行。
第3.1.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前應具備本規范第2.1.2條和2.1.3條所列文件及調試必需的其它文件。
第3.1.3條 調試負責人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所有參加調試人員應職責明確,並應按照調試程序工作。
第二節 調試前的准備
第3.2.1條 調試前應按設計要求查驗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
第3.2.2條 應按本規范第二章的要求檢查系統的施工質量。對屬於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應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並有文字記錄。
第3.2.3條 應按本規范第二章要求檢查系統線路,對於錯線、開路、虛焊和短路等應進行處理。
第三節 調 試
第3.3.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應先分別對探測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警報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後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第3.3.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後,應按現行國家標准《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一、火災報警自檢功能;
二、消音、復位功能;
三、故障報警功能;
四、火災優先功能;
五、報警記憶功能;
六、電源的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
七、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第3.3.3條 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3次後,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轉換。
第3.3.4條 應採用專用的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准確無誤。
第3.3.5條 應分別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
第3.3.6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連續運行120h無故障後,按本規范附錄一填寫報告。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4.1.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驗收,應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下,由建設主管單位主持,設計、施工、調試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
第4.1.2條火災報警系統驗收應包括下列裝置: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裝置(包括各種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區域報警控制器和集中報警控制器等);
二、滅火系統控制裝置(包括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乾粉、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裝置);
三、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控制裝置;
四、通風空調、防煙排煙及電動防火閥等消防控制裝置;
五、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消防電源、消防電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裝置;
六、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裝置。
第4.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驗收申請報告,並附下列技術文件;
一、系統竣工表(附錄二);
二、系統的竣工圖 ;
三、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四、調試報告;
五、管理、維護人員登記表。
第4.1.4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進行操作、管理、維護人員配備情況檢查。
第4.1.5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復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火災自動報警的主電源、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等安裝位置及施工質量;
二、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接地線及火災報警信號傳輸線的敷設方式;
三、火災探測器的類別、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保護半徑、保護面積和探測器的間距等;
四、本規范4.1.2中,一至五款中各種控制裝置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功能及安裝質量;
五、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導控制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施工質量。
第二節 系統竣工驗收
第4.2.1條 消防用電設備電源的自動切換裝置,應進行3次切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第4.2.2條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按下列要求進行功能抽驗:
一、實際安裝數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驗;
二、實際安裝數量在6~10台者,抽驗5台;
三、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台者,按實際安裝數量30%~50%的比例,但不應小於5台抽驗。
抽驗時每個功能應重復1~2次,被抽驗控制器的基本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中的功能要求(不同區域抽驗)。
第4.2.3條 火災探測器(包括手動報警按鈕),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抽驗:
一、實際安裝數量在100隻以下者,抽驗10隻;
二、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0隻,按實際安裝數量5%~10%的比例,但不少於10隻抽驗,被抽驗探測器的試驗均應正常。
第4.2.4條 室內消火栓的功能驗收應在出水壓力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條件下進行,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泵、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停泵1~3次;
三、消火栓處操作啟泵按鈕按5%~10%的比例抽驗。
以上控制功能應正常,信號應正確。
第4.2.5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抽驗,應在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的條件下,抽驗下列控制功能:
一、工作泵與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停泵1~3次;
三、水流指示器、閘閥關閉器及電動閥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30%的比例進行未端放水試驗。
上述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6條 鹵代烷、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系統的抽驗,應在符合現行各有關系統設計規范的條件下按實際安裝數量的20%~30%抽驗下列控制功能:
一、人工啟動和緊急切斷試驗1~2次;
二、與固定滅火設備聯動控制的其它設備(包括關閉防火門窗、停止空調風機、關閉防火閥、落下防火幕等)試驗1~3次;
三、抽一個防護區進行噴放試驗(鹵代烷系統應採用氮氣等介質代替)。
上述實驗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7條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的抽驗。
第4.2.8條 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包括風機和閥門)的抽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抽驗聯動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9條 消防電梯的檢驗,應進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動控制功能檢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10條 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檢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進行下列功能檢驗:
一、在消防控制室選層廣播;
二、共用的揚聲器強行切換試驗;
三、備用擴音機控制功能試驗。
上述控制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第4.2.11條 消防通訊設備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所設的對講電話進行1~3次通話試驗;二、電話插孔按實際安裝數量的5%~10%進行通話試驗;
三、消防控制室的外線電話與「119台」進行1~3次通話試驗。
上述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第4.2.12條 本節各項檢驗項目中,如有不合格者,應限期修復或更換,並進行復驗。復驗時,對有抽驗比例要求的,應進行加倍試驗。復驗不合格者,不能通過驗收。
第三節 系統運行
第4.3.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有經過專門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的專人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正式啟用時,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操作規程;
3.值班員職責;
4.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三、應建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技術檔案。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第4.3.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並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見附錄三、附錄四)。
二、每季度應檢測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並填寫季度登記表(見附錄五)。
1、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並填寫年檢登記表(見附錄五)。
1.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探測器,應試驗一次;
2.進行4.3.2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3)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3.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4.3.3條 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並作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承擔。 2.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設計要求編寫施工方案。施工現場應具有必要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並應按附錄B的要求填寫有關記錄。 2.1.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建設、監理單位明確相應技術要求; 2系統設備、材料及配件齊全並能保證正常施工; 3施工現場及施工中使用的水、電、氣應滿足正常施工要求。 2.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設計時,應由原設計單位負責更改。 2.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2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交接時,應進行檢驗,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3系統安裝完成後,施工單位應按相關專業調試規定進行調試。 4系統調試完成後,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控制資料和各類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 5施工過程質量檢查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人員完成。 6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應按附錄C的要求填寫。 2.1.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質量控制資料應按附錄D的要求填寫。 2.1.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對設備、材料及配件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需要做哪些資料
你可以參考GB50166-2007 《火災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條款
5.2.1 系統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
1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設計變更通知書、竣工圖;
2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3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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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火災隱患,肩負安全防範重任,是智能建築中建築設備自動化系統(BAS)的重要組成部分。智能建築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首先必須符合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最新為GB50116-2013),同時也要適應智能建築的特點,合理選配產品,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分三種形式設計: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集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就智能建築的基本特點,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是最適用的方式。
智能建築中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要點是:根據被保護對象發生火災時燃燒的特點確定火災類型;根據所需防護面積部位;按照火災探測器的總數和其他報警裝置(如手報)數量確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總容量;按劃分的報警區域設置區域報警控制器;根據消防設備確定聯動控制方式;按防火滅火要求確定報警和聯動的邏輯關系;最後還要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智能建築「3AS」(建設設備自動化系統、通信自動化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適應性。 火災探測器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觸發裝置,按探測的火災特徵參量可分為感煙火災探測器、感溫火災探測器、感光火災煙溫復合式火災探測器以及氣體火災探測器,按其測控范圍又可分為點型火災探測器和線型火災探測器兩大類。點型火災探測器只能對警戒范圍中某一點周圍的溫度、煙等參數進行控制,如點型離子感、點型紫光火焰火災探測器、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等,線型火災探測器則可以對警戒范圍中某一線路周圍煙霧、溫度進行探測,如紅外光束線型火災探測器,激光線型火災探測器,纜式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等.
智能建築中應以感煙火災探測器選用為主,個別不宜選用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場所,應該選用感溫火災探測器。
1.2 探測區域探測器設置要點
標准規定:火災探測區域一般以獨立的房間劃分探測區域內的每個房間內至少應設置一隻探測器。在敞開或封閉的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走道、坡道、管道井、悶頂、夾層等場所都應單獨劃分的探測區域,設置相應探測器、內部空間開闊且門口有燈光顯示裝置的大面積房間可劃分一個的探測區域,但其最大面積不能超過1000m2。探測器的設置一般按保護面積確定,每隻探測器保護面積和保護半徑確定,要考慮房間高度、屋頂坡度、探測器自身靈敏度三個主要因素的影響,但在有梁的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必須考慮到梁突出頂棚影響
另外,在設置火災探測器時,還要考慮智能建築內部走道寬度、至端牆的距離、至牆壁梁邊距離、空調通風口距離以及房間隔情況等的影響。
1.3 探測器總數確定
首先確定一個探測區域所需設置的探測器數量,其計算公式為: N=S÷KA 式中:N—探測器數量(只),取整數; S—-該探測區域的面積(m2) A—-探測器的保護面積(m2) K—-修正系數,容納人數超過10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7~0.8,容納人數為2000人~10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8~0.9,容納人數為500人~2000人的公共場所宜取0.9~1.0,其他場所可取1.0。註:感煙和感溫探測器均以此公式計算。
智能建築內全部探測區域所需和即為該建築需要配置的探測器總數量。 火災報警控制器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中樞,它接受信號並作出分析判斷,一旦發生火災,它立即發出火警信號並啟動相應消防設備計算機技術的發展使傳統的開關量多線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已被模擬量匯流排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匯流排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所替代,目前技術頒式智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也廣泛應用。模擬量匯流排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頒智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都是在計算機技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都可以作為智能建築的選用產品。
2.1 報警區域的劃分
報警區域的按照智能建築的保護等級、耐火等級,合理正確的劃分。規范規定「報警區域應根據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也就是說在報警區域,也可以將同層的幾個防火分區劃為一個報警區域。特別強調,將幾個防火分區同一報警區域時,只能在同一樓層而不得跨越樓層。
2.2 確定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容量
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一般按防火分區設置,其容量的確定,主要取決於本報警區域內編址探測設備的數量。報警區域編址探測設備,不單指感煙感溫或其它種類火災探測器的數量,還包括該報警區域內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報警按鈕以及通過控制模塊轉換信號的水流批示器,水壓力開關等。例如某型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容量為4迴路×128探測點,即每個控制迴路可控制128個編址探測點,智能建築中某報警區域編址設備總數為400個,則該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正好滿足區域報警要求。假設該報警區域內有600個探測編址點,顯然需要二台該型號控制器(一般這種情況下,應選用單台容量滿足600個探測編址點要求的產品作區域報警控制器)。
一般火災報警控制器標示容量都是單台控制器的最大容量,為了保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既能高效率又能高可靠性的工作,實際設計各迴路探測點時要考慮一定的信息餘量。關於這一點,G50106-98第5.1.2條有明確規定。綜合考慮建築結構與建築施工等因素影響,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區域火災報警器每迴路實際設計容量應為標稱容量的80~50%。
2.3 確定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
在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控制系統中,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選配,一方面要滿足整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作要求,另一方面,還應該具備與智能建築中其它控制系統的通信界面。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與各個報警區域內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通信功能。(2)處理顯示整個系統報警信息,故障信息,聯動信息的功能;(3)應能根據火警信息,啟動消防聯動設備並顯示其狀態; (4)具備與智能建築中其它控制系統的通信界面。 消防聯動設備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執行部件,消防控制室接收火警信息後應能自動或手動啟動相應消防聯動設備。
3.1 智能建築中應具備的消防聯動設備及其功能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智能建築防火滅火要求,智能建築應具備以下全部或部分消防聯動設備: ■火災警報裝置與應急廣播,火災發生時警示或通知人員安全轉移; ■消防專用電話,火災報警,查詢情況,應急指揮,能與「119」直通; ■非消防電源控制,火災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控制; ■室內消火栓泵和噴淋水泵,火災時實施滅火; ■消防電梯運行控制; ■管網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和乾粉滅火系統,火災確認後實施滅火; ■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閥的控制,火災時實施防火分隔,防止火災蔓延; ■防煙排煙風機,空調通風設備,送風閥,排煙閥乖,防止煙氣蔓延提供救生保障。
3.2 消防聯動設備的聯動要求
火災發生時,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警報信息,消防聯動控制器根據火災信息管理部聯動關系,輸出聯動信號,啟動有關消防設備實施防火滅火。
消防聯動必須在「自動」和「手動」狀態下均能實現。在自動情況下,智能建築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照預先編制的聯動邏輯關系,在火災報警後,輸出自動控制指令,啟動相關設備動作。手動情況下,應能根據手工操作,實現對應控制。
系統布線及其與智能建築的適配性
由於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特殊地位,使得它在布線安裝方面有別於智能建築中其它控制系統。對線纜的選型和布線方式一要滿足自動報警裝置自身的技術條件,如其報警傳輸線大多數要求採用雙絞線等;二要滿足一定的機械強度,三要採取穿管保護、暗敷或阻燃措施,四要晝與其它低壓系統電纜豎井分開布設,五要使其傳輸網路不與其它傳輸網路共用。
從智能建築的概念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聯動控制應當屬於建築設備自動化系統(BAS)范疇,目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庫存特殊的管理要求,其報警線,聯動線。通信線基本自成體系,與智能建築中綜合布線系統有相當差異,但就智能建築的發展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日趨成熟,二者在應用上的結合將越來越密切。關鍵在於智能建築中設計選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一定要考慮二者在連接界面上的適配性。使它們在安裝使用、運行以最好的方式結合起來。
『捌』 消防報警工程改造方按怎麼寫 急急急急
周鄧紀念館消防改造方案
一、 建築概況
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黨和國家卓越的領導人周恩來、鄧穎超同志,為中國人民的解放,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為共產主義事業,獻出了自己畢生精力,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深受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的愛戴和尊敬,在世界享有崇高威望。
周恩來、鄧穎超同志青年時代在天津求學並由此走上革命道路,兩位偉人始終把天津作為第二故鄉。為世世代代緬懷銘記周恩來、鄧穎超的豐功偉績和高尚品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報請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在天津建立周恩來、鄧穎超紀念館。
周恩來、鄧穎超紀念館位於天津風景秀麗的水上公園北側,佔地6公頃,建築面積7150平方米,是一座傳統文化和現代文化相結和的新型文化設施。展廳包括瞻仰廳、生平廳、情懷廳,還設有影視廳、多功能廳、貴賓廳、研究中心、文物庫,集文物展覽、群眾教育和學術研究等功能為一體。建築內設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1211氣體滅火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二、 現有消防系統存在問題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1現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消防直啟、消防直通電話等現行消防規范要求必須具備的功能。
1.2現有消防控制室應增設兩個煙霧探測器。
1.3現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有9個煙霧探測器和1個溫度探測器故障。
1.4 C區西南角入口手報需更換;C區二樓兩個手報報警信號錯誤。
1.5消火栓按鈕無直啟泵功能,影視廳三樓兩處消火栓無按鈕。
1.6消防廣播無聯動功能。
1.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無切非消防電源功能。
1.8無消防電話系統。
1.9防火卷簾門聯動控制邏輯錯誤。
1.10空調消防聯動功能失效。
1.11防火閥缺少聯動功能。
1.12消防控制室未設置手動直啟裝置。
1.13消防控制室通向建築內部的門不是防火門,且泵房及控制室沒有標識。
1.14室內展廳、疏散走道等處未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1消防噴淋系統流量不滿足現行規范要求。
2.2消防噴淋泵控制櫃故障。
2.3 A區一層櫃台水流指示器故障。
2.4噴淋系統、水幕系統水泵接合器共計6個銹蝕嚴重,需要更換。
2.5水流指示器前未採用信號蝶閥。
2.6管網閥門未設置常開常閉指示牌。
2.7濕式報警閥上端壓力表故障,並未設置閥門。
2.8水幕系統未設置獨立的加壓泵、穩壓泵和獨立管網。
2.4噴淋系統管網未設置超壓泄水裝置。
2.5噴淋系統未設置連接高位水箱與濕式報警閥前的穩壓管道。
3、 室內消火栓系統
3.1室內消火栓系統流量不滿足現行規范要求。
3.2管網閥門未設置常開常閉指示牌。
3.3屋頂消防高位水箱容積不滿足現行規范要求。
3.4消火栓系統管網未設置超壓泄水裝置。
三、 改造方案
1、 設計依據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
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1因現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經多年使用,設備元件已經老化,消防控制主機整體報故障,且性能已經不能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應重新更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備,並依據現行消防規范完善其設備功能,以達到通過消防驗收條件。
2.2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8.6.2條規定,該建築內室內消火栓箱處應設置直接啟動消火栓泵的按鈕。完成在任意消火栓處可直接啟動消火栓泵的功能。
2.3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3.1.6條規定,本建築內應設置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可依照消防規范要求由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對消防廣播系統進行分區聯動控制。原有室內背景音樂系統與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無法聯動,應更換背景音樂廣播主機,保證消防聯動功能的實現。
2.4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3.1.8條規定,本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具有火災情況下切斷非消防電源的功能,在本次改造中應完善此項功能。需在配電室各配電支路處增設分離脫扣器,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模塊通過24V控制切除非消防電源。
2.5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5.6.3.1、6.1.3.7條規定,本建築內應設置消防直通電話系統,以保證火災期間各與消防相關的設備間之間的直接通訊。應在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配電間、排煙風機房、電梯間等重要設備用房內增設消防直通電話。
2.6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3.8條規定,應對室內防火卷簾門聯動關系進行重新編輯,作為防火分隔使用的防火卷簾門應在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接收到防火分區內任意一點煙霧探測器報警後下降到底。設置於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應在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接收到防火分區內任意一點煙霧探測器報警後下降至距地面1.8米處,在溫度探測器報警後下降到底。
2.7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3.9.1條規定,室內空調應在火災期間停止運行,以避免對室內輸送氧氣,助長火勢。故應在空調配電櫃處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模塊,保證在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號後停止空調系統運轉。
2.8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9.3.10、9.3.11條規定,空調系統的防火閥應在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接受到火警信號後自動關閉,但原有防火閥不能接受控制信號,應更換為具有控制功能的防火閥,以保證消防規范要求功能的實現。
2.9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3.1.2條規定,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排煙風機和正壓送風機等設備的啟停應能在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故需在消防控制室中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上設置手動直啟盤,以滿足消防規范要求。
2.10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10.3.3條規定,通向室內的消防控制室的門應設置甲級防火門且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016-98第6.2.1條規定在消防設備用房的門上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2.11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10.2.6、10.2.8條規定,本建築展覽廳和疏散通道上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系統。且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第10.1.2條規定,應急照明系統採用蓄電池作為備用電源,連續時間不小於20min,疏散指示標志系統由消防電源供電,火災情況下不切斷電源。
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1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表5.0.1條規定,本建築屬於中危險級Ⅰ級的展覽廳,其噴淋系統設計流量應為21L/S,原有噴淋水泵流量為14L/S,不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故應將噴淋水泵更換,流量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25L/S,H=70 m N=30KW)。同時,原設計噴淋系統吸水母管管徑為DN100,不滿足系統供水量需求,應更換為DN200管道。
3.2噴淋泵控制櫃應根據重新更換的噴淋水泵規格進行重新更換,以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同時對噴淋水泵的供電及雙電源互投櫃也應進行相應增容。
3.3 更換A區一層櫃台的水流指示器.
3.4更換噴淋系統水泵接合器共計2個。1.5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6.3.3條規定,噴淋系統水流指示器前應設置信號碟閥,為滿足規范要求,現應在原有系統水流指示器前增設信號碟閥,並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增設相應監視模塊。
3.5依據《天津市地方標准》DB12-097•2-1998第4.4(a)條規定,系統管道上安裝的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為滿足驗收要求,需在系統管道閥門處增設啟閉標志。
3.6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6.2.7條規定,濕式報警閥前後應設置控制閥門,為滿足規范要求,在濕式報警閥前後設置手輪碟閥,並重新更換原濕式報警閥上損壞的壓力表。
3.7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10.2.4條規定,應採取控制水泵出口壓力的措施,為滿足消防規范要求,應在噴淋系統管網上增設手動泄水裝置和機械安全閥。
3.8為保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正常運轉,減少故障隱患,應在系統濕式報警閥前增設過濾器,以避免水中雜質進入噴淋系統管網。
3.9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10.3.1條規定,為保證噴淋系統初期10分鍾用水量,應設置連接高位水箱與濕式報警閥前的穩壓管道,管徑DN80。
3.10 原建築內設文物庫採用1211氣體滅火系統,現已取消此部分房間使用功能,此部分房間更換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 室內消火栓系統
4.1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表8.5.2條規定,本建築屬於建築體積超過25000m3的展覽廳,其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應為20L/S,原有消防水泵流量為14L/S,不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故應將消防水泵更換,流量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20L/S,H=52 m N=22KW)。原消火栓系統立管為DN80,不滿足消防規范要求,應更換為DN100管道。
4.2消防泵控制櫃應根據重新更換的消防水泵規格進行重新更換,以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同時對消防水泵的供電及雙電源互投櫃也應進行相應增容。
4.3依據《天津市地方標准》DB12-097•3-1998第4.4(a)條規定,系統管道上安裝的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為滿足驗收要求,需在系統管道閥門處增設啟閉標志。
4.4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表8.6.3條規定,屋頂高位水箱容積應能滿足室內消防及噴淋系統初期十分鍾用水量,原設屋頂消防高位水箱容積僅為10m3,且已老化。為滿足消防規范要求,更換現有屋頂高位水箱,增設8m3消防高位水箱並通過兩根DN100的連通管將兩個消防高位水箱進行連接。
4.5依據天津市消防局驗收要求,消防水泵應採取控制水泵出口壓力的措施,為滿足消防驗收要求,應在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網上增設手動泄水裝置和機械安全閥。
5、其他項目改造
為保證消防驗收的順利通過,還需對如下與消防有關的項目進行改造:
5.1消防水源
該建築原設計一座實際儲水100m3的消防水池,依據《建築防火設計規范》表8.2.2-2,該建築室內消防用水量為20L/s。火災延續時間為2小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用水量為21l/s,火災延續時間為1小時,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總量為219.6m3。原消防水池進水管為兩根DN100進水管,每小時補水量為42.39 m3。火災時間內總消防水量為142.39 m3。現將水池液位提高至-0.6m,水池實際儲水為8*12*1.3=124.8 m3,兩根DN100進水管更換為兩根DN150進水管,每小時補水量為95.38 m3。火災時間內總消防水量為220.18 m3,滿足火災時間內的消防供水。
5.2防火卷簾系統
周鄧紀念館內原有防火卷簾系統為鋼制卷簾門,並有防護冷卻水幕系統保護。以滿足對建築物防火分隔的要求,但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6.2.1條規定,作為防護冷卻使用的防火水幕系統工作時間不應低於3小時,應採用單獨的消防泵及報警閥組。原設計水幕已不能滿足此項要求,為節省工程造價,滿足消防規范對防火分隔的要求,我方採用具有達到防火分隔耐火極限要求的新型無機復合防火卷簾,來代替作為防火分隔使用的4個位於一層展覽廳門口的鋼制卷簾門。此種防火卷簾可不使用防護冷卻水幕系統,避免了因改造水幕系統所帶來的更多投資。
5.3紅外對射火焰探測器
為方便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更換後的檢測與維修,對周鄧紀念館序廳高空處的感煙探測器,我方建議更換為用於大空間的紅外對射紅煙探測器,該探測器具有與感煙探測器相同的報警功能,火災探測更迅速,特別適用於建築高度較高,空間范圍較大的場所。
四、 改造施工方案
1、消防自動報警系統
1.1材料選擇:
報警迴路採用ZRRVS雙絞線,利用原有線管延頂牆暗敷。
根據規范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和50V以下供電控制線路,應採用電壓等級不低於交流250V的阻燃銅芯絕緣導線。採用交流200/380V的供電的控制線路應採用電壓等級不低於交流500V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
1.2布管:
金屬軟管引入設備時,軟管與鋼管、軟管與設備間的連接應用軟管接頭連接。軟管應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大於1m。
1.3布線:
1.3.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1.3.2電氣配管在穿線前,首先將管內積水及雜物清除,布管穿線採用帶絲牽引法,接線採用繞接焊錫法。當穿線困難時,可使用滑石粉潤滑,禁止使用油脂或墨粉。
1.3.3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於同一根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1.3.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後,應對每迴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20MΩ。
1.3.5 線纜在穿線盒內應留有30-50mm的餘量。
1.4火災探測器:
1.4.1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1.4.2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1.4.3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距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1.4.4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度不應大於45°。
1.4.5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5cm的餘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探測器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1.4.6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後的探測器底座應採取保護措施。
1.4.7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於人員觀察的主要方向。
1.4.8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並應採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1.5手動報警按鈕:
1.5.1手動報警按鈕,應安裝在牆上距地面高度1.5m處。
1.5.2手動報警按鈕,應安裝牢固,並不得傾斜。
1.5.3手動報警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0cm的餘量,且在其端部有明顯標志。
1.6消防專用電話:
1.6.1消防專用電話應為獨立的消防通信網路系統,不得與其他系統合用。選擇消防專用電話總機宜為人工交換機或直通對講電話機;用戶電話機應為免撥號式電話分機。
1.7系統的調試:
1.7.1火災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在系統施工結束後進行。
1.7.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先分別對探測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後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1.7.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後,應按照現行國家標准《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檢查:火災報警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和備電的自動充電功能;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1.7.4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3次後,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轉換。
1.7.5應用專用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准確無誤。
1.7.6應分別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
1.7.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運行120小時無故障後,填寫調試報告。
2、特殊工藝要求
因本次改造為裝修後施工,故對本次施工做如下施工要求:
2.1改造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穿線線管盡量利用原有線管,在新增設報警聯動點或原有線管無法利用的部分需增設部分新線管。
2.2新增線管敷設於吊頂內或暗敷於牆內,在牆上敷設線管施工時,應在牆上剔槽、洗孔、線管暗敷,最後在外面抹灰、刮膩子,盡量與原有裝修顏色保持一致。
2.3在吊頂處施工時應盡量利用原有孔洞,在必要時應開設工藝檢修孔,並重新封堵,保證施工後吊頂完好。
2.4因施工現場已裝修完畢,並且存在易損壞物品,施工時應特別注意現場的成品保護工作。在高空作業施工過程中,由於層高較高及現有物品多為易碎品,應採取防止高空墜物措施,以保護現場下方物品不受損壞。對於容易受污染的現場物品,應在施工前對其做好保護措施,以避免污染現場物品。
按此方案施工可滿足消防規范要求,系統性能穩定,功能完備,且一次性通過消防驗收。
2009年12月10日
『玖』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66—92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系統的施工
第三章 系統的調試
第四章 系統的驗收
附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為了提高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質量,確保系統正常運行,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不適用於生產和貯存火葯、炸葯、彈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險的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
第1.0.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必須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系統在交付使用前必須經過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
第1.0.4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及驗收,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 系統的施工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2.1.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2.1.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前,應具備設備布置平面圖、接線圖、安裝圖、系統圖以及其它必要的技術文件。
第2.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時,施工單位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圖;
二、設計變更文字記錄;
三、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四、檢驗記錄(包括絕緣電阻、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
五、竣工報告。
第二節 布 線
第2.2.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布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第2.2.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布線,應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對導線的種類、電壓等級進行檢查。
第2.2.3條 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築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後進行。在穿線前,應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
第2.2.4條 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第2.2.5條 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第2.2.6條 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
第2.2.7條 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於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一、管子長度每超過45m,無彎曲時;
二、管子長度每超過30m,有1個彎曲時;
三、管子長度每超過20m,有2個彎曲時;
四、管子長度每超過12m,有3個彎曲時;
第2.2.8條 管子入盒時,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
第2.2.9條 在吊頂內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宜採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
第2.2.10條 線槽的直線段應每隔1.0~1.5m設置吊點或支點,在下列部位也應設置吊點或支點:
一、線槽接頭處;
二、距接線盒0.2m處;
三、線槽走向改變或轉角處。
第2.2.11條 吊裝線槽的吊桿直徑,不應小於6mm。
第2.2.12條 管線經過建築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採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並留有適當餘量。
第2.2.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後,應對每迴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他絕緣電阻值不應小於20M? 。
第三節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第2.3.1條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二、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三、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
四、在寬度小於3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距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五、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於45? 。
第2.3.2條 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2.3.3條 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採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第2.3.4條 探測器的「+」線應為紅色,「-」線應為藍色,其餘線應根據不同用途採用其它顏色區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
第2.3.5條 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5cm的餘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第2.3.6條 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後的探測器底座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2.3.7條 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於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第2.3.8條 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並應採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第四節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安裝
第2.4.1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在牆上距地(樓)面高度1.5m處。
第2.4.2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牢固,並不得傾斜。
第2.4.3條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於10cm的餘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第五節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第2.5.1條 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不應小於1.5m;落地安裝時,其底宜高山地坪0.1~0.2m。
第2.5.2條 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第2.5.3條 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並應固定牢靠;
二、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並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退色;
三、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根;
四、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cm的餘量;
五、導線應綁紮成束;
六、導線引入線穿線後,在進行管處應封堵。
第2.5.4條 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第2.5.5條 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標志。
第六節 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第2.6.1條 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第2.6.2條 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採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於2m,且應採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應大於0.5m。金屬軟管與消防控制設備的接線盒(箱),應採用鎖母固定,並應根據配管規定接地。
第2.6.3條 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第2.6.4條 消防控制設備盤(櫃)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並有明顯標志。
第七節 系統接地裝置的安裝
第2.7.1條 工作接地線應採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不得利用鍍鋅扁鐵或金屬軟管。
第2.7.2條 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體的工作接地線,在通過牆壁時,應穿入鋼管或其它堅固的保護管。
第2.7.3條 工作接地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接地導體不得利用金屬軟管。
第2.7.4條 接地裝置施工完畢後,應及時作隱蔽工程驗收。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接地電阻,並作記錄;
二、查驗應提交的技術文件;
三、審查施工質量。
第三章 系統的調試
第一節 一 般 規 定
第3.1.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在建築內部裝修和系統施工結束後進行。
第3.1.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前應具備本規范第2.1.2條和第2.1.3條所列文件及調試必需的其它文件。
第3.1.3條 調試負責人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所有參加調試人員應職責明確,並應按照調試程序工作。
第二節 調試前的准備
第3.2.1條 調試前應按設計要求查驗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備品備件等。
第3.2.2條 應按本規范第二章的要求檢查系統的施工質量。對屬於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應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並有文字記錄。
第3.2.3條 應按本規范第二章要求檢查系統線路,對於錯線、開路、虛焊和短路等應進行處理。
第三節 調 試
第3.3.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應先分別對探測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警報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後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第3.3.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後,應按現行國家標准《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一、火災報警自檢功能;
二、消音、復位功能;
三、故障報警功能;
四、火災優先功能;
五、報警記憶功能;
六、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
七、備有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第3.3.3條 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接充放電3次後,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轉換。
第3.3.4條 應採用專用的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准確無誤。
第3.3.5條 應分別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
第3.3.6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連續運行120h無故障後,按本規范附錄一填寫調試報告。
第四章 系統的驗收
第一節 一 般 規 定
第4.1.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驗收,應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下,由建設主管單位主持、設計、施工、調試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
第4.1.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應包括下列裝置: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裝置(包括各種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區域報警控制器和集中報警控制器等);
二、滅火系統控制裝置(包括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乾粉、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裝置);
三、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控制裝置;
四、通風空調、防煙排煙及電動防火閥等消防控制裝置;
五、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消防電源、消防電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裝置;
六、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裝置。
第4.1.3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驗收申請報告,並附下列技術文件:
一、系統竣工表(見附錄二);
二、系統的竣工圖;
三、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四、調試報告;
五、管理、維護人員登記表。
第4.1.4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進行操作、管理、維護人員配備情況檢查。
第4.1.5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前,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復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等安裝位置及施工質量;
二、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接地線及火災報警信號傳輸線的敷設方式;
三、火災探測器的類別、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保護半徑、保護面積和探測器的間距等;
四、本規范第4.1.2條的一~五款中各種控制裝置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功能及安裝質量;
五、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施工質量。
第二節 系統竣工驗收
第4.2.1條 消防用電設備電源的自動切換裝置,應進行3次切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第4.2.2條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按下列要求進行功能抽驗:
一、實際安裝數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驗;
二、實際安裝數量在6~10台者,抽驗5台;
三、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台者,按實際安裝數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於5台抽驗。
抽驗時每個功能應重復1~2次,被抽驗控制器的基本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中的功能要求。
第4.2.3條 火災探測器(包括手動報警按鈕),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抽驗:
一、實際安裝數量在100隻以下者,抽驗10隻;
二、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0隻,按實際安裝數量5%~10%的比例,但不少於10隻抽驗。
被抽驗探測器的試驗均應正常。
第4.2.4條 室內消火栓的功能驗收應在出水壓力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條件下進行,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泵、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停泵1~3次;
三、消火栓處操作啟泵按鈕按5%~10%的比例抽驗。
以上控制功能應正常,信號應正確。
第4.2.5條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抽驗,應在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的條件下,抽驗下列控制功能:
一、工作泵與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二、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停泵1~3次;
三、水流指示器、閘閥關閉器及電動閥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30%的比例進行末端放水試驗。
上述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6條 鹵代烷、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系統的抽驗,應在符合現行各有關系統設計規范的條件下按實際安裝數量的20%~30%抽驗下列控制功能:
一、人口啟動和緊急切斷試驗1~3次;
二、與固定滅火設備聯動控制的其它設備(包括關閉防火門窗、停止空調風機、關閉防火閥、落下防火幕等)試驗1~3次;
三、抽一個防護區進行噴放試驗(鹵代烷系統應採用氮氣等介質代替)。
上述試驗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7條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的抽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抽驗聯動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8條 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包括風機和閥門)的抽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抽驗聯動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9條 消防電梯的檢驗應進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動控制功能檢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第4.2.10條 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檢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進行下列功能檢驗:
一、在消防控制室選層廣播;
二、共用的揚聲器強行切換試驗;
三、備用擴音機控制功能試驗。
上述控制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第4.2.11條 消防通訊設備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所設的對講電話進行1~3次通話試驗;
二、電話插孔按實際安裝數量的5%~10%進行通話試驗;
三、消防控制室的外線電話「119台」進行1~3次通話試驗。
上述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第4.2.12條 本節各項檢驗項目中,當有不合格者時,應限期修復或更換,並進行復驗。復驗時,對有抽驗比例要求的,應進行加倍試驗。復驗不合格者,不能通過驗收。
第三節 系 統 運 行
第4.3.1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有經過專門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的專人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正式啟用時,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
1.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 2. 操作規程;
3. 3. 值班員職責;
4. 4. 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三、應建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技術檔案。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第4.3.2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並應按附錄三、附錄四的格式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二、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並應按附錄五的格式填寫季度登記表。
1. 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2. 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
3. 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 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 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1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水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 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7. 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 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 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做下列檢查和試驗,並應按附錄五的格式填寫年檢登記表。
1. 1.每年應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探測器試驗1次;
2. 2.進行第4.3.2條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3)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3. 3. 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4.3.3條 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後,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並做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附錄一 調 試 報 告
年 月 日 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使用單位 聯系人 電話
調試單位 聯系人 電話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工 設備名稱型號 數 量 編 號 出廠年月 生產廠 備 注
程
主
要
設備
施工有無
遺留問題 施工單位
聯系人 電
話
調
試
情
況
調 試 人 員
(簽字) 使用單位人員
(簽字)
施工單位負責人
(簽字) 設計單位負責人
(簽字)
附錄二 系統竣工表
(用戶填寫)
驗收時間:
工程名稱 驗收的建築名稱
隱蔽工程記錄 驗 收 報 告 系統竣工圖 設 計 更 改 設 計 更 改 內 容 工程驗收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有
2. 無
1. 有
2. 無
1. 有
2. 無
1. 有
2. 無 1. 合格
2. 基本合格
3. 不合格
主 要 消 防 設 施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室內消火栓 水泵接合器
室外消火栓 氣壓水罐
消防水泵 穩壓泵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風 機 防 火 閥
方 式
部 位 1. 自然排煙 2. 機械排煙
3. 通風兼排煙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防 煙 樓 梯 間 防火閥
前室及合用前室 送風機
走 道 排風機
房 間 排煙閥
自然排煙口面積 機械排煙送風量 機械排煙排風量
m2 m3/h m3/h
設施名稱及有無狀況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疏散指示標志 1. 有 2.無 防火門
消 防 電 源 1. 有 2.無 防火卷簾
事 故 照 明 1. 有 2.無 消防電梯
系統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形式1. 區域報警2. 集中報警3. 控制中心報警 設置部位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感煙探測器 集中報警器
感溫探測器 區域報警器
火焰探測器 事故廣播
手動按鈕
續表
系統設計單位 系統施工單位
系統類型 1. 噴霧水冷卻設備2 噴霧水滅火設備 .3. 噴灑水滅火設備
噴灑類型 1. 乾式 2. 濕式 3. 預作用 4. 開式 系統設置部位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噴 灑 頭 水 泵
水流報警閥 穩 壓 泵
報 警 閥 氣壓水罐
壓力開關
系統設計單位 系統施工單位
系統類型 1.1211 2.1301 系統形式 1. 全充滿系統 2. 局部應用系統
系統設置部位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 生產廠家 數 量 產品名稱 設置部位
噴 頭 遠程啟動裝置
瓶頭閥 聯動開啟裝置
分配閥 手動開啟裝置
儲 罐
(儲量/瓶) 壓力 緊急
制動
系統設計單位 系統施工單位
控制室裝置 控制室面積 耐火等級 出入口數量
應有控制功能數 實有控制功能數 缺何種控制功能
系統設計單位 系統施工單位
系統設置部位
其 系統名稱 系統類別 系統啟動方式 用量或儲量
『拾』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方案、設計方法、設計手段
基於單片機語音數字聯網火災報警器設計
摘 要:使用AT89C51單片機,選用集成溫度感測器AD590和氣體感測器TGS202作為敏感元件,利用多感測器信息融合技術,開發了可用於小型單位火災報警的語音數字聯網報警器。 關鍵詞:單片機;感測器;信號處理;火災報警器 1 引 言 我國的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的發展過程,其智能化程度也越來越高。目前國內廠家多偏重用於大型倉庫、商場、高級寫字樓、賓館等場所大型火災報警系統的研發,他們採用集中區域報警控制方式,其系統復雜、成本較高。而在居民住宅區、機房、辦公室等小型防火單位,需要設置一種單一或區域聯網、廉價實用的火災自動探測報警裝置,因此,研製一種結構簡單、價格低廉的語音數字聯網火災報警器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小型防火單位火災報警系統如圖1所示。現場火災報警器通過對感測器火情信息的檢測,使用智能識別演算法實現對火災的監測。當報警器監測到火情信息後,直接通過Modem經公用電話交換網迅速向消防指揮中心報告火情信息(包括火災單位編碼、單位名稱、火情級別以及報警時間等),同時產生聲光報警信號,並按事先預留的電話號碼自動撥號通知單位有關負責人。消防指揮中心根據接收到的火警信息,立即在消防信息資料庫中查詢單位位置、周圍道路、交通、水源情況等基本信息,根據所獲得的信息迅速確定最佳救火方案,通過網路將出警命令直接下達各消防中隊。本文將詳細介紹小型防火單位語音數字聯網報警器的設計與實現。 2 報警器硬體設計 2.1 硬體組成 如圖2所示,報警器硬體由溫度煙霧信號採集模塊、聲光報警模塊以及單片機與Modem通信模塊組成。圖中1,2,3組成數據採集模塊,4,5組成聲光報警模塊,5,6,7組成與Modem通信模塊。其中,1為感測器(包括煙感和溫感),將現場溫度、煙霧等非電信號轉化為電信號;2為信號調理電路,將感測器輸出的電信號進行調理(放大、濾波等),使之滿足A/D轉換的要求;3為A/D轉換電路,完成將溫度感測器和煙霧感測器輸出的模擬信號到數字信號的轉換。聲光報警模塊由單片機和報警電路組成,由單片機控制實現不同的聲光報警(異常報警、故障報警、火災報警)功能。單片機與Modem通信模塊由單片機、GM16C550串列埠擴展晶元和RS232電平轉換電路組成,實現報警器經Modem與消防指揮中心的通信。下面對上述各模塊進行簡要介紹。 2.2 溫度煙霧信號採集模塊 要准確地進行火災報警,選擇合適的溫度和煙霧感測器是准確報警的前提。綜合考慮各因素,本文選擇集成溫度感測器AD590和氣體感測器TGS202用作採集系統的敏感元件。 AD590是美國Analog Devices公司生產的一種電流型二端溫度感測器。電路如圖3所示。由於AD590是電流型溫度感測器,他的輸出同絕對溫度成正比,即1μA/k,而數模轉換晶元ADC0809的輸入要求是電壓量,所以在AD590的負極接出一個10 kΩ的電阻R1和一個100Ω的可調電阻W,將電流量變為電壓量送入ADC0809。通過調節可調電阻,便可在輸出端VT獲得與絕對溫度成正比的電壓量,即10 mV/K。 火災中氣體煙霧主要是CO2和CO。TGS202氣體感測器能探測CO2,CO,甲烷、煤氣等多種氣體,他靈敏度高,穩定性好,適合於火災中氣體的探測。如圖4所示,當TGS202探測到CO2或CO時,感測器的內阻變小,VA迅速上升。選擇適當的電阻阻值,使得當氣體濃度達到一定程度(如CO濃度達到0.06%)時,VA端獲得適當的電壓(設為3 V)。 A/D轉換電路採用了常用的8位8通道數模轉換專用晶元ADC0809,電路如圖5所示。溫度、煙霧感測器的輸出分別接到ADC0809的IN0和IN1。ADC0809的通道選擇地址A,B,C分別由89C51的P0.0~P0.2經地址鎖存器74LS373輸出提供。當P2.7=0時,與寫信號WR共同選通ADC0809。圖中ALE信號與ST信號連在一起,在WR信 號的前沿寫入地址信號,在其後沿啟動轉換。例如,輸出地址7FF8H可選通通道IN0,實現對溫度感測器輸出的模擬量進行轉換;輸出地址7FF9H可選通通道IN1,實現對煙霧感測器輸出的模擬量進行轉換。圖中ADC0809的轉換結束狀態信號EOC接到89C51的INT1引腳,當A/D轉換完成後,EOC變為高電平,表示轉換結束,產生中斷。在中斷服務程序中,將轉換好的數據送到指定的存儲單元。 2.3 聲光報警模塊 聲光報警電路在單片機P1口的控制下,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火災、異常、故障)發出不同的聲光報警信號。聲音信號由專用語音晶元提供。通過給語音晶元的S1和S2端輸入不同的邏輯電平(00,01,10,11),便可以獲得4種不同的聲音信號。由單片機的P1.0和P1.1控制。另外該晶元還需要一個選通信號,由P1.3提供。只有當該信號為高電平時,晶元才會根據S1和S2端的控制信號發出不同的報警聲,否則不會發聲報警。 由P1口的P1.4~P1.7分別控制4個發光二極體,予以光報警,如圖6所示。P1.4~P1.7控制的燈依次為綠色(正常信號燈)、黃色(故障信號燈)、紅色(異常信號燈)和紅色(火災信號燈)。當這些輸出端輸出低電平時,對應的信號燈便會發光報警。 2.4 單片機與Modem通信模塊 當報警器監測到火災信息後,除了在火災現場產生聲光報警信號外,還需要將火災信息按事先預留的電話號碼自動撥號通知單位有關人員,並迅速上報消防指揮中心,為此,系統設計了單片機與Modem通訊模塊,該模塊由單片機、GM16C550串列埠擴展晶元和RS232電平轉換電路組成。限於篇幅,對通訊模塊的硬體電路及編程不做詳細論述。 3 報警器監控程序設計 監控程序流程圖如圖7所示。系統復位後,首先要進行初始化,包括對各個控制用寄存器的初始化、設置中斷服務程序的入口地址、設置堆棧等。 為了便於系統維護和功能擴充,採用了模塊化程序設計方法,系統各個模塊的具體功能都是通過子程序調用實現的。本系統主要包括數據採集子程序、火災判斷與報警子程序以及Modem通訊子程序等。 3.1 數據採集子程序 數據採集部分的程序設計包括:驅動ADC0809的IN0和IN1進行A/D轉換,分別由子程序ADC1(溫度轉換)和ADC2(煙霧濃度轉換)完成;單片機接收轉換好的數據,存入指定內存單元,由INT1中斷服務程序完成。每次驅動A/D轉換後等待外部中斷1,中斷到來說明A/D轉換已經完成,通過中斷服務程序讀取轉換得到的數據。 3.2 火災判斷與報警程序 為了降低誤報率,系統採用了多次採集、多次判斷的方法。每次數據採集後根據得到的數據對現場情況進行判斷:00H表示正常、01H表示異常、02H表示火災;然後綜合多次判斷結果做出最終的火情判斷。數據在內部RAM存儲單元中的存放情況如表1所示。具體判斷方法如下: (1)對溫度和煙霧進行了兩次數據採集與判斷 溫度≥100℃,溫度異常,置標志位為1,否則為0;煙霧(CO,CO2)濃度≥0.06%,煙霧濃度異常,置標志位為1,否則為0。 (2)根據溫度和煙霧的異常標志位判斷現場情況 2個標志位均為0,表示情況正常,給53H或56H單元送00H;2個中僅有1個為1,表示情況異常,送01H;2個均為1,表示有火災發生,送02H。 (3)綜合兩次情況做最後判斷,並予以報警 若53H和56H中數據不相同,說明是誤報,調故障報警子程序;否則按該單元中的數據調相應的報警子程序。 00H為情況正常,返回。 01H為情況異常,調異常報警子程序。 02H為現場有火災,調火災報警子程序,並向消防中心報告火情。 4 結 語 本文研製的用於小型防火單位的語音數字聯網火災報警器具有以下特點: (1)能對室內煙霧(CO2,CO)及溫度突變進行報警(聲光報警)。 (2)如果出現硬體故障(如感測器遺落、內部元器件損壞等),能發出故障報警。 (3)如果只有一種參數出現異常(如煙霧濃度過大或是溫度較高),能發出異常報警信號,令值班人員到現場處理。 (4)如果煙霧和溫度同時出現異常,則說明有火災,發出火災警報,並及時將火災信息上報消防指揮中心。 現場模擬實驗表明,本系統安全可靠,誤報率低。且由於其體積小、操作維護方便、成本低廉等,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