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崇義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崇義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為讓大家了解崇義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管理的相關信息,下面,我為大家提供崇義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管理辦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縣城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管理,提高對建築垃圾管理的水平,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有序,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建設部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1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縣城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城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中轉、傾倒、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主要包括棄土、廢礦渣、廢舊混凝土、碎磚瓦、廢瀝青、廢舊管材、廢舊木材等。
第三條 縣城管局是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門。縣城管局城管大隊負責縣城規劃區建築垃圾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核發建築垃圾運輸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道路營運證》,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縣城市規劃區建築垃圾運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處建築垃圾運輸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縣城建、國土資源、財政、審計、環保、公安、林業、房管、物價、公路、市監等部門和相關鄉鎮要各司其職,做好城區建築垃圾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產生建築垃圾的企業,承擔建築垃圾處置責任。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承擔及時消除建築垃圾污染的責任。
第五條 縣城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納入縣城規劃區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和管理需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多渠道籌措資金建設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設施。
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支持和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建築垃圾處置設施。
第六條 任何企業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
第七條 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工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別傾倒、處置。
第二章 建築垃圾運輸管理
第八條 建築垃圾運輸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並在縣城管局核准備案的專業運輸企業承運。
第九條 建築垃圾要按核準的場地傾倒,禁止建築垃圾亂倒、亂堆,避免二次運輸,重復投資。一年內被查處3次以上的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取消該企業運輸資格,並責令退出本縣市場。
第十條 建立建築垃圾管理統一調度體系,城區各基建工地建築垃圾回填需提前申報,由縣城管局根據申報的數量選擇最優方案統一調運,從而減少工程項目成本。
第十一條 建築垃圾處置價格由需要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與具有建築垃圾消納的公司協商定價,簽訂建築垃圾運輸協議或合同。
第十二條 建築垃圾的處置實行核准制度。獲得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後,符合規定的,核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方可處置。未經核准,任何企業不得擅自處置建築垃圾。在縣城規劃區內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要向縣城管局提出申請,縣城管局在接到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第十三條 需處置城市建築垃圾的企業,要在開工前5個工作日向城管局申請處置建築垃圾,並提供下列資料:
(一)該工程項目動工建設的合法性資料;
(二)建築垃圾處置計劃、方案。包括建築垃圾種類、數量、
消納、處理方式、地點和運輸的時間、路線等;
(三)與取得有效運輸建築垃圾資格的企業簽訂的協議或合同;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加本次運輸的車輛需已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道路營運證》;
(五)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獲核准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必須按照批準的運輸起止日期、路線和場地處置建築垃圾。因工程建設需要變更運輸起止日期、路線和消納場地的,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向縣城管局申請變更。經核准後,重新核發相關證件。
裝飾裝修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按照建築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築垃圾。
第十五條 建築垃圾運輸作業時間為每天晚上19:30至次日凌晨7:00,每天運輸結束後,必須對運輸路線清洗干凈。運輸全過程要安排保潔人員以及灑水降塵設備。其他時間需要作業的,必須具備相應的保潔措施、灑水降塵措施和運輸車輛限速措施並報請縣城管局審批同意後,由縣城管局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核准手續。原則上禁止雨天運輸工地余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運輸的,必須經申請同意後方可調運。
第十六條 獲准處置、運輸建築垃圾的企業,在處置、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運輸核准證件,並按規定的期限、時間、路線運行,車輛不得夾帶、粘帶、丟棄、遺撒建築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圍承運、傾倒、堆放建築垃圾。
第十七條 獲得處置、運輸建築垃圾的企業,超過核准期限的不得承運建築垃圾。如需延期,必須在到期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獲得核准後方可繼續從事處置和運輸建築垃圾,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必須重新申報。
第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土地開發需要調運城市建築垃圾(渣土、礦渣)回填施工的,經縣城建局實地勘驗,並報縣城建局同意後,方可外調。
第十九條 建築垃圾運輸實行保證金制度,運輸企業每次在通過建築垃圾處置審批手續後向縣城管局交納保證金5萬元,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在建築垃圾清運過程中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清運過程無市政設施損壞,待當次建築垃圾清運完畢,清運線路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回保證金且不計利息,驗收不合格的運輸企業必須承擔市政設施損壞、道路污染、揚塵污染等賠償處罰,依規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後,退回余額。
第二十條 運輸企業獲准處置建築垃圾後,在處置、運輸過程中應自覺接受縣城管局的現場監管和執法檢查。對於不服從監管或違反本辦法的,可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停工整改。經核查,整改達標後,方可恢復處置、運輸。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置建築垃圾時,不得交
給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企業或個人運輸。
第二十二條 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准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物價主管部門合理定價。
第三章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和車輛管理
第二十三條 為規范建築垃圾運輸市場秩序,嚴格建築垃圾運輸市場准入、獎罰和退出機制,由縣城管局制定考核辦法,實施動態管理,促進建築垃圾運輸行業健康發展。
第二十四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運營資格依法按規定公開、公平、公正,並經縣交通運輸局核准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運營證》由縣交通運輸部門核發。
第二十五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要規范經營行為,合法、守紀經營,禁止惡性競爭和價格壟斷。一旦發現,將嚴厲打擊和查處。
第二十六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要服從管理和安排,聽從縣城管局的統一調度。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置建築垃圾時,必須委託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企業運輸。
第二十八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實行資格證許可和年度審驗制度。
第二十九條 申請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必須有符合建築垃圾運輸要求的密
閉式加蓋運輸車輛並上報車輛總數(不得少於8輛);
(二)有固定的停車場、灑水降塵車和其它配套設施;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不得塗改、轉讓、出租、出借、偽造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處置建築垃圾行政許可證等建築垃圾處置相關核准文件。
第三十一條 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實行日常、半年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經責令整改依然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嚴格實行退出制度。
第三十二條 企業穩定,秩序規范正常,無聚眾鬧事或非法上訪事件。
第三十三條 服從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嚴禁發生阻撓、抗拒管理執法事件,行政主管部門的會議不能無故缺席,文件、文書通知、通告等按時領取,不得有拒收等行為。
第三十四條 資格核准證書要按規定期限申請年度資格審驗。
第三十五條 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運輸建築垃圾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合法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證、駕駛人員從業資格證及50萬元以上保額的第三者責任險(以下簡稱“四證一險”);
(二)車況良好,車身整潔,企業名稱、標志、編號、反游標識齊全,並加裝GPS;
(三)具備全密閉式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
(四)符合車輛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六條 破損、不密閉、無良好的後檔保險和完整的防積土斜板或容貌差的運輸車輛,嚴禁上路運輸。
第三十七條 嚴禁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超載。
第三十八條 按指定的地點傾倒建築垃圾,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
第三十九條 建築垃圾運輸有效期間,因政府重大活動或其它應急需要,運輸車輛必須按城管部門或交警部門的通告或臨時通知停止運營或改變時段和線路,雨天及雨後極易造成污染的時段禁止運輸。
第四十條 車輛運輸建築垃圾、建築材料出場前,必須在出口處將車輪及車身沖洗干凈,駛出工地、消納場的車輛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第四十一條 車輛運輸建築垃圾以及砂石等建築材料,必須低於車廂板的高度且按規定遮蓋,不得沿途撒落。
第四章 建築垃圾消納場管理
第四十二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所包括建築垃圾專用消納場和建築垃圾臨時消納場地。建築垃圾專用消納場是指依法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用於消納建築垃圾的場所。建築垃圾臨時消納場地包括需要受納建築垃圾回填基坑、窪地的建設工地,規劃開發用地及其它需要填埋建築垃圾的場地。
第四十三條 縣城管局負責縣規劃區建築垃圾消納監管工作,縣城管局按照規定承擔協調、調度和監管工作。
第四十四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保持設施完好、環境整潔、安全運行,進場建築垃圾做到分類收集、分別處置。
第四十五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四十六條 任何企業不得擅自設置建築垃圾消納場。設置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科學選址,長遠規劃,合理利用並由縣城建、國土資源、環保、林業、城管等相關部門批准。
第四十七條 申請設置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書面申請書;
(二)縣城建局的相關批准文件;
(三)縣國土資源局的相關批准文件;
(四)縣林業局的相關批准文件;
(五)縣安監局的相關批准文件;
(六)土地使用權證明等資料;
(七)出具消納場所在地鄉(鎮) 、村、組意見;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第四十八條 消納場應當具有的機械設備必須齊全、道路出入口必須硬化及建立沖洗平台、車輛清洗設施要規范、排水排污設施要通暢,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固定工作人員,企業建築垃圾專用消納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公司營業執照;
(二)四周設置界樁;
(三)入場的建築垃圾應及時推平、碾壓;
(四)保持進出消納場的道路、整潔、暢通,出入車輛保持干凈整潔;
(五)有健全的現場運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記錄,如實填報建築垃圾處置相關報表;
(六)建築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類堆放;
(七)保持場內的環境整潔,場內沒有蠅蚊滋生地,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
(八)不得收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四十九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應當保持場地內通道暢通、干凈,規范設置交通指示標志,危險路段應當設置危險標志,待場地把垃圾傾倒滿負荷後,由場地投資經營者做好復綠工作。
第五十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投資經營者要完善場地基礎設施,及時排查和處理各種安全隱患,消納場收費要合理適度,
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五章 施工場地管理
第五十一條 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並按照建築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五十二條 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應當按規定設置不低於2.2米的實體圍檔,實行圍檔作業。正在開挖的工程作業面,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噴淋、灑水等措施降塵、壓塵。
第五十三條 施工場地出入口道路必須硬化混凝土路面,標准長度原則為20米至30米。
第五十四條 施工場地出入口位置必須建立沖洗平台,配備沖洗設施,構建沉澱池、排水溝,安排洗車人員和保潔人員,以確保出場車輛干凈整潔,嚴禁運輸車輛輪胎帶泥行駛,並安裝視頻監控保持24小時運行。
第五十五條 城市建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對出入口進行砼硬化,配備高壓沖洗設備,構建流水槽和污水池,防止建築垃圾擴散污染周圍環境衛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 任何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城市建築
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土場受納建築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建築垃圾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將建築垃圾交給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企業處置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處置建築垃圾的企業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運輸車輛輪胎帶泥運行影響環境衛生的,依據《崇義縣城區建築垃圾和散裝建築材料密封運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築單位、運輸企業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准擅自處置建築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准范圍的建築垃圾的。
第六十二條 任何企業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對企業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 未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的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運輸資格。
第六十四條 未按指定的地點傾倒建築垃圾的運輸車輛,由縣城管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運輸資格,收回《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
第六十五條 對未按規定日期申請延期並參加年度審查的運輸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不得開展建築垃圾運輸經營活動。
第六十六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內暫扣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並予以通報批評,經整改驗收合格後恢復核發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經責令整改後仍達不到核准條件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對企業和車輛吊銷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證件,按市場退出機制,企業不能參與下一年度市場准入條件認定;經兩次限期整改再次不合格的,取消該企業建築垃圾營運資質,該企業合格車輛可按市場運作的原則,由優秀或合格企業收並。
(一)考核在60分以下的;
(二)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擅自轉讓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的;
(三)組織或僱用無牌無證車、套牌車、敞篷車參與建築垃圾運輸的;
(四)不按規定標准裝載、不凈車出場、車輪帶泥、沿途拋撒,一個月內發生2次以上污染道路事件的;
(五)管理不善,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含2次)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的;
(六)發生聚眾鬧事,煽動或非法組織上訪的;
(七)簽訂合同後隨意毀約或簽約後不派車輛到工地運輸建
築垃圾,擾亂建築垃圾運輸市場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對主管部門下達發放的通知、通告、通報、文件、文書等拒收、拒簽的;
(九)遇搶險救災、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或縣政府有重大活動期間,不服從主管部門統一調度和指揮的。
第六十七條 運輸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內吊銷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經整改驗收合格後,恢復核發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經責令整改後仍不合格的,收回車輛建築垃圾運營標志:
(一)車輛密閉、後檔保險、防積土斜板裝置損壞不及時維修的;
(二)駕駛室車門兩側不按規定噴印所屬企業名稱、標志、編號及後廂板放大牌號或擅自塗改,車身兩側不粘貼反游標識或非法改變車身顏色的;
(三)車牌破損、污損、遮擋,前後車牌不齊,車牌不符或車牌與所屬企業不符的;
(四)不按規定標准裝載、不凈車出場、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輸建築垃圾或不按指定的消納場地消納建築垃圾的;
(五)無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件參與建築垃圾運輸的;
(六)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擅自轉讓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證件的;
(七)車輛有闖紅燈、超重、超速、逆向行駛的;
(八)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其它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六十九條 阻礙城管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 各建築垃圾運輸企業有責任相互監督及對社會其他建築垃圾清運不良現象進行舉報的義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後,縣城區建築垃圾運輸企業根據本辦法申報資格核准,取得運營資格。
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007年3月16日印發的《關於印發崇義縣城區建築垃圾和散裝建築材料密封運輸管理暫行辦法》(崇府辦發〔2007〕5號文件)同時廢止。
原文地址: http://www.chongyi.gov.cn/xxgk/zywj/zf/201706/t20170623_304943.html
;② 建築垃圾處理項目如何區分基礎設施和經營性質
摘要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地下車庫由陝西建工第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目前資金已落實到位,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完善,具備開工條件。 本工程主要建築垃圾有基礎土方開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竹木材、各種包裝材料,約占建築垃圾總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約佔20%。 二、建築垃圾處置依據 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包括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 其設立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六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第十九條「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第四十條「建設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必須符合
③ 半掛車的詳細分類
自卸式半掛車
自卸式半掛車適用於煤炭、礦石、建築物料等散裝零散貨物的運輸。自卸半掛車按用途可分為兩大類:一類屬於非公路運輸用的重型和超重型自卸掛車主要承擔大型礦山、工程等運輸任務,通常和挖掘機配套使用。另一類屬於公路運輸用的輕中型普通自卸掛車主要承擔砂石、泥土、煤炭等鬆散貨物運輸,通常與裝載機配套使用。 1、車廂採用側翻和後翻自卸方式,可有效地提高裝卸機運輸散裝零散貨物的運輸效率。 2、車架和車廂縱梁均採用優質錳板焊接而成,貨箱有簸箕和矩形兩種。具有強度高、舉升力強、剛度、韌性好,承載能力強,不發生永久變形。 3、工藝精良:主要部件採用先進設備加工而成,縱梁有全自動埋弧焊接而成,採用裝配機進行輪軸、鋼板簧的精確裝配。
低平板半掛車
低平板半掛車車載部位無欄板,用途廣泛,主要用於中長途貨運運輸。系列半掛車車架為穿梁式結構,縱梁採用平直式活鵝頸式。腹板高度從400mm至550mm,縱梁採用自動埋弧焊焊接,車架採用噴丸處理,橫梁穿入縱梁並焊接整體。串聯式干板彈簧和懸掛支座組成,結構合理,具有較強的剛性和強度,用來支承載荷緩沖擊。低平板半掛車通常用來運輸重型汽車(如牽引車、大客車、專用汽車等)、軌道車輛、礦用機器林業機器、農業機器(如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鋪路機、起重機等)及其他重載貨物,其重心越低,穩定性和安全性越好,運輸超高貨物和通過頭頂障礙的能力就越強。低平板半掛車結構和裝載 低平板半掛車通常採用凹梁式(或者井型)車架,既車架前段為鵝頸(鵝頸前段的牽引銷與牽引車上的牽引鞍座相連,鵝頸後端與半掛車架相連),中段為貨台(車架最低部分),後端為輪架(含車輪)。在往低平板半掛車上裝載機械設備時,通常是從半掛車後端裝載機械設備,即採用從後輪架上 面移動機械設備或者將車輪移除的方式, 然後再將機械設備固定在半掛車上。低平板式半掛車行走結構使用高強度國際鋼材質,整車自重輕,並保障其抗扭曲、抗震、抗顛簸能力、滿足不同的路面承載能力。
倉柵式半掛車
倉柵式半掛車載貨部位採用柵欄結構設計的半掛車。主要用於農副產品及其他輕泡貨物的運輸。1、車型及柵欄結構設計工藝結合用戶貨物類別,合理設計,滿足載重情況下充分減輕車廂重量,結構簡單適用,拆卸方便,為用戶減少投資成本,創造更多利潤價值。 2、車架:採用縱梁和整體貫穿式橫梁組焊而成的空間框架結構。能均衡車架的強度、剛度、韌性,承載能力強,不發生永久變形。3、系列倉柵式半掛車架均為穿梁式結構,縱梁採用平直式或鵝頸式。腹板高度從400至500,縱梁採用自動埋弧焊焊接,車架採用拋丸處理,橫梁穿入縱梁並焊接整體。4、懸架系統:採用新型的懸架系統,強度高,耐沖擊性強;各軸軸載荷平衡,系統拉桿角度合理設計,在運行頻繁的顛簸過程中,減少輪胎與地面的摩擦滑移距離,有效降低輪胎磨損,同時可調拉桿,可調整軸距,有效避免輪胎的偏磨合啃輪現象。
集裝箱半掛車
集裝箱半掛車載貨部位為集裝箱結構的半掛車。主要用於船舶、港口、航線、公路、中轉站、橋梁、隧道、多式聯運相配套的物流系統。1、專門用於各種集裝箱的運輸。能長期的反復使用,具有足夠的強度。 2、使用集裝箱轉運貨物,可直接在發貨人的倉庫裝貨,運到收貨人的倉庫卸貨,中途更換車、船時,無須將貨物從箱內取出換裝。3、可以進行快速裝卸,並可從一種運輸工具直接方便地換裝到另一種運輸工具。4、便於貨物的裝滿和卸空,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根據客戶需要工裝保證,質量穩定,性能可靠。集裝箱半掛車是載運集裝箱的專用運輸掛車。集裝箱運輸發展初期,因集裝箱載重量較小,數量不大,多用普通載貨汽車載運。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集裝箱運輸的迅速發展,各國相繼研製成專門運輸集裝箱的汽車。集裝箱掛車裝載部位的尺寸按標准集裝箱尺寸確定,並在相應於集裝箱底部四角的位置上設有固定集裝箱的扭鎖裝置。載運集裝箱的專用運輸掛車。在裝載部位的四角設有固定集裝箱的扭鎖裝置。通常採用半掛式、全掛式和雙掛式,以半掛式為多。半掛式又有平板式和骨架式之分,前者有平板貨台,也可用來裝運普通長大貨物;後者無貨台,集裝箱裝到底盤骨架上,由扭鎖裝置固定成為半掛車的強度構件。
罐式半掛車
罐式半掛車載貨部位結構為罐式結構的半掛車。主要用於運輸液體、散裝物料和散裝水泥等。 1、罐式車系列分為油罐車、混凝土攪拌車,粉粒物料和散裝水泥車、供水車等。 2、罐體通過三維設計,採用先進的加工工藝製造而成。底盤採用各種生產廠商的專用底盤,技術先進,性能可靠。裝有罐裝容器的運貨汽車。優點:裝卸運輸效率高。保證貨品質量。有利於運輸安全。減輕勞動強度,改善裝卸條件。節約包裝材料、節省勞動力。降低運輸成本。液罐汽車:裝運燃油、潤滑油、酸類、鹼類、水、食品飲料等. 粉罐汽車:運裝水泥、麵粉、石粉等。 氣罐汽車:運裝氮氣、氬氣、石油氣等、顆粒罐車:裝運穀物、豆類、粒狀塑料等顆粒狀物品。其他專用罐車:混凝土攪拌車、灑水車、清掃車等。罐車按容器內的使用壓力分為:低壓罐車(罐體承受的內壓力一般在0.09Mpa以下。主要裝水、輕質燃油等)中壓罐車( 罐體承受的內壓力一般為0.147-0.294Mpa。主要裝苛性鹼、瀝青等)高壓罐車(罐體承受的內壓力一般為1.177-3.532Mpa)。
廂式半掛車
廂式半掛車系列產品用於家用電器、輕紡貨物、煤炭、沙石等建築材料以及圖盤貨物的運輸。廂體採用高強度的冷扎瓦楞鋼板,無骨架結構,中心遍地,多樣選擇,裝貨空間大,箱體內合理分布,X型拉撐,具有多拉、重載、自重輕的特點,廂頂有封閉式、推拉開啟式、敞開式、敞口待篷布桿式等,操作方便,滿足用戶多樣化,個性化要求。廂式運輸半掛車採用封閉式側防護欄設計,有效減少車輛高速行駛時橫向風險,減低能耗,後防護設計有合理的推車附件,方便作業。是在廂式汽車的底盤上改裝或單獨製造而成的,據其車廂的不同可分為客廂式和車廂式。客廂式的車廂與駕駛室一般為整體式結構,如救護車、住宿車、環境檢測車、餐車、電視轉播車等。車廂式的車廂與駕駛室一般為分體式結構,如廂式零擔運輸車、冷藏保溫車等。車廂的具體結構形式據其功能而異。冷藏保溫車的車廂除了具有一般車廂的功能以外,還具有隔熱、保溫的功能;活頂式車廂的頂蓋可作垂直升降,以改變車廂容積,滿足不同貨物的裝卸要求;翼開式車廂,便於貨物的裝卸,提高裝卸效率。系列廂式車分為箱式運勢半掛車和二類底盤改裝廂式車。整車車身採用優質鋼材,先進的技術,嚴格的生產工藝製造而成,整車結構合理,性能可靠,操縱簡便,外型美觀。配件採用國內外知名廠家產品,且嚴格按照質量體系文件要求采購 、檢驗、使用,保證了整車的良好的性能。
自卸式半掛汽車
自卸汽車車廂配有自動傾卸裝置的汽車。又稱為翻斗車、工程車,由汽車底盤、液壓舉升機構、取力裝置和貨廂組成。在土木工程中,常同挖掘機、 裝載機、 帶式輸送機等聯合作業,構成裝、運、卸生產線,進行土方、砂石、鬆散物料的裝卸運輸。由於裝載車廂能自動傾翻一定角度卸料,大大節省卸料時間和勞動力,縮短運輸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運輸成本,並標明裝載容積。是常用的運輸機械。簡介:發動機、底盤及駕駛室的構造和一般載重汽車相同。車廂可以後向傾翻或側向傾翻,通過操縱系統控制活塞桿運動,以後向傾翻較普遍,推動活塞桿使車廂傾翻。少數雙向傾翻。高壓油經分配閥、油管進入舉升液壓缸,車廂前端有駕駛室安全防護板。車廂液壓傾翻機構由油箱、液壓泵、分配閥、舉升液壓缸、控制閥和油管等組成。發動機通過變速器、取力裝置驅動液壓泵,高壓油經分配閥、油管進入舉升液壓缸,推動活塞桿使車廂傾翻。以後向傾翻較普遍,通過操縱系統控制活塞桿運動,可使車廂停止在任何需要的傾斜位置上。車廂利用自身重力和液壓控制復位。自卸汽車的主要技術參數是裝載重量,並標明裝載容積。新車或大修出廠車必須進行試運轉,使車廂舉升過程平穩無串動。使用時各部位應按規定正確選用潤滑油,大大節省卸料時間和勞動力,注意潤滑周期,舉升機構嚴格按期調換油料。按額定裝載量裝運,嚴禁超載。
運油半掛車
運油半掛車主要用於大型油料運輸,噸位一般在40~60立方左右。運油半掛車通常有:兩橋半掛車和三橋半掛車。運油半掛車方型罐體材料採用Q235A鋼板製作,罐體內置多道加強型防浪隔板板,隔板下端有通孔,以減輕汽車行駛中罐體內油料的沖擊和提高罐體的強度。組合罐口位於罐體頂部,大蓋上面有一個自鎖小蓋,大蓋上側安裝有呼吸閥,以確保罐內外大氣壓力一致;帶靜電接地線。 安裝泵油系統,通過取力器由變速箱側取力,可自吸自排;帶兩根抽油油管,配有快裝接頭,吸程6米。兩個滅火器及專用工具。運油半掛車分為兩個部分,油罐體和支持罐體的骨架或稱托架。故障及檢修方法:1、制動不靈、制動緩慢 原因:制動蹄磨擦片與制動鼓間隙過大,調整間隙制動蹄摩擦片過度磨損,更換制動蹄擦片氣室破損,更換氣室氣制動系統漏氣使壓力下降,檢查漏氣部位,修理或更換零件緊急繼動閥工作不良,更換2、不能解除制動,制動器解除制動緩慢原因:系統壓力過低,將氣制動系統壓力提高到規定值制動器回位彈簧損壞,更換彈簧管道堵塞,檢查和清除緊急繼動閥或快放閥工作不良,檢查、更換制動氣室推桿行程不對,重新調整3、輪胎擺動原因:車輪螺母松動,擰緊車軸軸承燒結、損壞,更換軸承車軸彎曲,修正、更換車軸軸承間隙過大,正確擰緊軸承鎖緊螺母,按時更換軸承潤滑油脂,更換車軸軸承;輪胎過分偏磨,車軸軸線與車架中心線垂直度超標嚴重,調整車軸兩端與牽引銷之間距離盡可能一致4、搖把搖動阻力太大原因:潤滑不良,補充潤滑油脂軸承損壞,更換軸承齒輪偏心或磨損嚴重,分解檢查更換零件絲桿螺紋損壞,更換絲桿。
輕型半掛車
超輕型半掛車顧名思義就是比普通車輕很多的車,到底輕多少才算超輕型呢,業內的定義是與普通車載重相當、尺寸相當、重量輕於15%以上的車定義為超輕型。 半掛車要想輕有幾點可以實現: 1.降低板材厚度。 這點用標號高點的鋼材即可。高標鋼,強度大、韌性好、耐疲勞 2.降低後橋重量。 車橋加上懸掛現在接近兩噸,才有輕型橋、碟剎、4片板簧、新式吊耳、真空胎、單胎等都是有效的辦法 3.變懸掛。 採用氣囊懸掛即可,這點應用較少 4.降低附屬件的重量。 降低保險杠、側防護網、網式備胎架、工具箱、篷布架等的重量 5.還有就是採用懸浮後橋,也就是大家知道的最後一橋在不用的時候可以提升現在最常用的辦法就是採用高強度(國產高標號)的鋼材,降低自重。高強度鋼半掛車比普通碳鋼輕型半掛車自重更輕。使用瑞典進口高強度鋼,對半掛車進行優化設計,在不改變半掛車承載量的情況下,半掛車的自重降低1.3噸以上,可有效的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益。 產品名稱 普通碳鋼輕型半掛車 高強度鋼輕型半掛車 13米欄板半掛車7.0噸,5.98噸.13米倉柵半掛車7.7噸,6.68噸.13米廂式半掛車8.1噸7.08噸。
車輛運輸半掛車
車輛運輸式半掛車載貨部位採用柵欄結構設計的半掛車。主要運載轎車,還可載麵包車、商務車、吉普車等乘用車。 1、車身為桿件、櫃架結構,結構輕盈,重量輕,大多為上下兩層裝載平台,平台採用液壓缸開將,鋼絲繩滑輪結構,升降平穩,高度多定位等優點。 2、結構輕盈:整車採用衍架結構,框架整體承載,無半掛車所具有的縱梁結構,自重輕,比同類車自重輕30%左右。 3、操作安全方便:所有裝卸平台升降控制操作可靠,可清晰觀察,准確操作。4、懸掛系統:採用獨具特色的板簧下置式懸架系統,變截面板簧,行駛平順性好。
粉粒物料運輸半掛車
粉粒物料運輸半掛車是針對大批量粉塵物料(散裝水泥)運輸的專用車輛,一般適用於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計重收費的區域,容積一般在35-45方之間。適用於粉煤灰、水泥、石灰粉、礦石粉等顆粒直徑不大於0.1mm粉粒乾燥物料的運輸和氣壓卸料,卸料垂直高度達到15m時,水平還可輸送距離達5m。半掛粉粒物料運輸車是利用自備發動機動力通過取力器驅動車載空壓機,將壓縮空氣通過管道送入密封罐體下部的氣室,使流化床上的水泥懸浮成流態狀,當罐內壓力達到額定值時,打開卸料蝶閥,流態化水泥通過管道流動而進行輸送。採用國內先進工藝製作,設計新穎,堅固耐用。氣袋式承載量大,卸料速度快殘留量小。一體合成的罐體具有整體強度高、剛性好、承壓好、使用性能好等特點。罐內流化床設計科學, 布置合理, 能有效的縮短卸料時間, 達到1.4T/min,提高了罐體的容積利用率,降低了剩灰率,剩灰率為0.2%。粉粒物料運輸車罐體採用雙錐內傾卧式結構,雙管進氣、雙筒加料,其卸料速度和剩餘率均符合行業標准要求。
化工液體運輸半掛車
化工液體運輸半掛車根據所裝運介質的特性不同而對罐體材質的要求已不一樣。常用化工液罐罐體材質有:不銹鋼(202、304、316L)碳鋼、塑鋼(襯塑罐)、玻璃鋼、鋁罐、全塑罐(聚乙烯、聚丙烯)等等、全塑罐系列選用聚乙烯為主要原料配方工藝,整體一次成形全塑、塑鋼產品,具有無接縫、不滲漏、耐腐蝕、抗老化、抗沖擊、無毒性、壽命長、價廉等特性,適用於大多數酸、鹼、鹽、醇、醛類儲存、運輸、反應、攪拌,廢水、氣處理。多採用鋼帶捆綁式固定在汽車底盤上作運輸罐。廣泛應用於化工、冶金、環保、釀造、食品、制葯、儲運等企業。全塑罐系列選用聚丙烯為主要原料工藝,將20MM厚聚丙烯板材採用雙面特殊工藝焊接,罐體中間用多道防浪板加固,較聚乙烯罐(<60℃)耐高溫性好(聚丙烯<85℃)。塑鋼復合罐系列(襯塑罐):鋼塑復合防腐系列產品,是通過鋼網過渡結構將改性PE一次整體成型於鋼罐內壁,具有PE的防腐性能和金屬強度雙重特點,使用溫度:-20℃~70℃ 產品有壓力槽罐、大型儲運槽、反應釜、離子交換柱、化工塔、管道閥門等,廣泛應用於化工行業的貯存和反應及運輸罐。碳鋼罐系列:內外做細致防腐漆處理,適用於各種無腐蝕性化工液體運輸。使用溫度:-20℃~60℃ ,適用范圍較小(濃度>97%的濃硫酸可以用6-8㎜厚的碳鋼板製作罐體)玻璃鋼罐適用范圍較廣,由於脆性高、韌性低,作運輸罐時,罐體不宜做大。鋁罐是運裝液體硝酸的最佳選擇。不銹鋼罐適用范圍較廣,但成本較高。本公司技術力量雄厚,可根據用戶要求設計、製造出用戶滿意的產品。
重型低平板半掛車
重型低平板半掛車用於裝載超大型和超重貨件的掛車。重型掛車的基本形式為單體平板掛車。它一般有下列結構。車架和輪軸 輪軸多為兩軸共線,即在一根軸線上有左右兩根輪軸,也稱作兩軸列。常見的單體平板掛車有2~7軸線。一根輪軸裝4隻輪胎,一道軸線就有8隻輪胎。所以全車的寬度可達 3米以上。為了降低整車重心,一般裝用直徑小而載重能力大的鋼絲子午線寬輪輞輪胎(見汽車輪胎),每隻輪胎在低速運行條件下可承受4噸左右的載荷。車架採用高強度合金鋼箱形截面的焊接結構。通常一輛 5軸線、兩軸列的單體平板掛車可以載重百噸以上。
欄板式半掛車
欄板式半掛車載貨部位為欄板結構的半掛車。用途廣泛,主要適用於中重型及散裝貨物的中長途運輸,適用性強,已成為中、長途貨運車輛之首選。
1、整車車身採用優質鋼材,先進的技術,嚴格的生產製造而成,整車結構合理,性能可靠,操作簡便,外型美觀。
2、系列半掛車車架均為穿梁式結構,縱梁採用平直式或鵝頸式。腹板高度從400mm至550mm錳板焊接,縱梁採用自動埋焊焊接,車架採用噴丸處理,橫梁穿入縱梁並焊接整體。
3、懸架採用非獨立鋼板沖壓式剛性懸掛,由串聯式鋼板彈簧和懸掛支座做成;結構合理,具有較強的剛性和強度,用來支承載荷減緩沖擊。
鵝頸式半掛車
鵝頸式半掛車載貨也很廣泛,適用於多種機械設備、大型物件、公路建設設備、大件罐體、電站設備機各種鋼材的運輸。系列半掛車有平板式、凹梁式和輪胎外露式結構,縱梁採用平直式或鵝頸式,其車架為階梯型,縱梁截面為工字形,具有剛度高,強度高等特點。車架貨台主平面低,保證了運輸的平穩性,適宜運載各類工程機械大型設備和鋼材等。採用三軸平衡式活剛性懸架,在前後鋼板彈簧之間裝有質量平衡塊,可使前後鋼板彈簧的撓度等量變化,使用後軸受力均衡等。用途廣泛,高效快捷,整車採用先進的計算機輔助設計軟體,進行優化設計靈活多樣,根據用戶要求設計車架承載面,滿足各種特殊貨物的運輸。
骨架式集裝箱半掛車
骨架式集裝箱運輸車是集裝箱運輸半掛車車架的一種還有一種是平板式。骨架式車駕由縱梁、橫梁和前、後端梁焊接而成,縱梁採用優質鋼板16Mn埋弧焊接成工字形(主要尺寸有450、500),橫梁採用優質鋼板沖壓成槽型,前後端梁為焊接式矩形截面。中間集裝箱鎖緊裝置部位設置了整體式長橫梁,以提高集裝箱鎖緊裝置的承載能力。平板式與骨架式的區別在於平板式增設了邊框和花紋地板。木系列集裝箱運輸半掛車的車架全部噴丸處理,整個車架是在專用的定位台架上組裝、焊接而成,其結構合理、強度高、外形美觀。在車架上設置了集裝箱緊縮裝置,可以裝載40英尺、20英尺兩種標准集裝箱。前後端的四個集裝箱緊縮裝置為固定式結構,中間集裝箱緊縮裝置為可藏式結構。裝載集裝箱時,根據需要可將中間集裝箱鎖緊裝置降低到貨台平面以下。選用機械式承載裝置,主要有寶華12T、20T;富華13T;JOST;等類型。其作用是當牽引裝置與掛車脫開時,用於支撐地面,承受半掛車前部載荷。支承裝置有單動式和聯動式兩種,主要由支承盤、螺桿傳動機構、減速箱和操縱手柄等構成。懸掛裝置有單軸式懸掛和雙軸式懸掛三軸式懸掛三種裝置半掛車配備兩付備胎架,分別安裝在掛車車架左、右兩側,並備有備胎升降器。
17米5低平板半掛車
17米5低平板半掛車通常用來運輸重型汽車(如牽引車、大客車、專用汽車等)、軌道車輛、礦用機器、林業機器、農業機器(如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鋪路機、起重機等)及其他重載貨物,其重心越低,穩定性和安全性越好,運輸超高貨物和通過頭頂障礙的能力就越強。低平板半掛車結構和裝載。低平板半掛車通常採用凹梁式(或者井型)車架,既車架前段為鵝頸(鵝頸前段的牽引銷與牽引車上的牽引鞍座相連,鵝頸後端與半掛車架相連),中段為貨台(車架最低部分),後端為輪架(含車輪)。在往低平板半掛車上裝載機械設備時,通常是從半掛車後端裝載機械設備,即採用從後輪架上 面移動機械設備或者將車輪移除的方式, 然後再將機械設備固定在半掛車上。
散裝水泥罐運輸半掛車
散裝水泥罐車、散裝水泥汽車 (bulk cement truck) 別名水泥罐車,粉粒物料車。有密閉貨廂和自動卸貨裝置、用於運輸散裝水泥的汽車。主要供水泥廠、水泥倉庫和大型建築工地使用,可節約大量包裝材料和裝卸勞動。散裝水泥汽車有三種,介紹:
①重力卸灰汽車:最早出現的散裝水泥汽車。它是由普通的自卸汽車加裝密閉的貨廂頂蓋製成的。卸貨時貨廂傾起,水泥依靠重力自動卸出。這種卸灰方法只能把水泥卸到低於車廂的位置,卸貨時水泥飛揚,落料面積較大。
②機械卸灰汽車:20世紀50年代開始使用。它是利用裝在汽車上的螺旋輸送機卸灰,調節螺旋輸送機高度,可把水泥卸到不同高度的位置,並能減少水泥飛揚,但卸灰機件因直接推送水泥而易磨損。
③氣力卸灰汽車:出現於60年代,使用比較簡便。目前這種汽車的最大載重量已近百噸級。它的貨廂為罐式容器,立置或斜卧在汽車車架上。卧式罐重心較低,汽車行駛穩定,應用較多。罐體用鋼板或鋁板焊成,也可用玻璃鋼製造。罐的上部沿罐長開有一個或多個加灰口,便於裝滿全罐。裝灰口可兼作檢修人員的出入口。罐內底部設有水泥流態化裝置。車上裝有空氣壓縮機,供卸灰用。卸灰時,壓縮空氣由罐底部送入罐內,經水泥流態化裝置的透氣層分成細流,均勻地充入水泥,形成空氣-水泥混合物,在容器內外壓力差的作用下水泥即沿卸料管泄出。氣力卸灰法具有卸灰快,粉塵飛揚少,可用柔性的長卸料管向任意高度和遠處卸料等優點,並能在風雨天露天作業。
④ 晉中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管理,促進綜合利用,維護市容管理秩序,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山西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第四條建築垃圾處置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築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處理建築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建設用地、財政資金等方面支持建築垃圾處置和綜合利用。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建築垃圾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和自然資源、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交通運輸、公安機關、生態環境、行政審批、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第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優惠政策,扶持和發展建築垃圾綜合利用項目,支持對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的研究開發與轉化應用。
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條臨時建築以及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辦公、居住用房應當採用周轉式活動房,工地臨時圍擋應當採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的材料。
鼓勵推廣裝配式建築、全裝修房、綠色建築設計標准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促進建築垃圾源頭減量。第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科技研究、產品開發、再生產品示範推廣以及處置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建築垃圾產生、收運和處置第十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建築垃圾分類處理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其他垃圾或者廢物混合堆放、處置。
建設工程在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和施工管理階段,應當採取有利於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循環利用的措施。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築垃圾處理方案,並向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審批主管部門提出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申請,獲得核准後,方可處理。
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因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產生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在險情、災情消除後三日內報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將建築垃圾交由經核準的運輸經營者清運,並簽訂運輸合同。第十四條單位零星施工或者臨街門店、個人住宅裝修、裝飾、修繕房屋等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分類裝袋,並堆放到指定地點,交由建築垃圾運輸經營者清運。
社區、物業等組織負責指定建築垃圾臨時堆放點,並協調建築垃圾運輸經營者清運。第十五條建築垃圾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城市建築垃圾運輸核准,實行一車一證。
建築垃圾運輸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二)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者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裝卸記錄儀以及相應的建築垃圾分類運輸設備;
(三)具備符合條件的駕駛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運輸車輛營運、安全、質量、保養、管理等制度。第十六條建築垃圾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核准證書和道路通行證;
(二)做到車輛沖洗、車容整潔、密閉運輸、規范運營,不得沿途泄漏、拋撒,禁止車輪、車廂外側帶泥行駛;
(三)按照道路通行證載明的路線、時間運往符合規定的處理場所,不得亂傾亂倒。第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建築垃圾處理場所的用地需求。經規劃確定的建築垃圾處理場所(回填除外)建設用地應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⑤ 長春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內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構)築物以及道路管網、園林綠化、裝飾裝修等工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第三條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區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設、市政公用、園林主管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的管理,監督落實沖洗保潔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通行管理,監督落實通行時間、路線,查處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行政執法、環保、質監、交通、工商、規劃、房地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建築垃圾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鼓勵建築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採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第五條建立建築垃圾綜合治理制度。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會同建設、市政公用、園林、公安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及時查處建築垃圾處置違法行為。第六條建築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要求組織建設建築垃圾消納場。第七條建築垃圾的處置實行核准制度。未經核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處置建築垃圾。
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應當依法向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核准,並頒發許可證件;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准,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八條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投標或者直接發包時,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建築垃圾管理的具體要求和相關措施,並監督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文明施工,落實沖洗保潔措施。第九條產生建築垃圾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向項目所轄區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築垃圾處置證。
申請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建築垃圾處置方案,包括建築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等;
(二)有與取得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的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三)有與所轄區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簽訂的施工工地環境衛生責任書;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並按照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電力、電信、供水、供熱、燃氣、排污、園林及市政道路維護等工程開挖的建築垃圾需要用於回填的,應當採取圍擋措施,防止建築垃圾擴散污染周邊環境,竣工後應當及時清除余留的建築垃圾。第十一條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進出口路面應當採用混凝土或者瀝清進行硬化。硬化路面長度不得少於五十米,如因現場條件限制達不到規定長度的,進出口路面應當全部硬化。
進出口處應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清水貯存池、污水回收沉澱池,並滿足進出車輛可沖洗的要求。第十二條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向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
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道路運輸企業法人資格;
(二)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運輸車輛駕駛員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資格;
(四)運輸車輛安裝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者密閉苫蓋裝置,並按照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管理規范的要求,噴塗車身顏色、車輛標識,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頂燈;
(五)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在核發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時,應當對符合規定的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發放建築垃圾准運證。
個人不得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第十三條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名錄。
⑥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⑵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⑶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⑷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⑸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並關閉設備電源。
⑹ 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⑺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⑻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
設備安全保養管理制度:
⑴預防重於修理、重於事故後的補救,為防患於未然,設備操作人員及維護人員須認真執行設備保養管理制度。
⑵設備保養時須執行以下規定。
①定點:規定保養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②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③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④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的油類質量。
⑤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⑶每台設備設立設備保養記錄卡,執行設備保養後,須做好運 行記錄。
⑷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6)車廂頂部密閉裝置機械式苫蓋式擴展閱讀:
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⑴設備的所有圖紙、說明書等數據由生產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產部依據每台設備的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部位、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標准,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
⑶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在開動機器前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⑷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檢查設備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主管,由當班主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
⑸專職維修人員在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維修計劃。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主管即刻組織處理;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生產部主管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⑦ 建築垃圾運輸資質是在哪個部門辦理
建築垃圾運輸資質是在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辦理,以滎陽為例,滎陽市的建築垃圾運輸資質就是在滎陽市城市管理局(滎陽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辦理的,所需材料為:
1、車輛清單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有關運輸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行政管理的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的證明材料;
4、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衛星定位系統的證明材料。
關於建築垃圾清運的規定。
《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十四條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築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圍承運建築垃圾。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築垃圾清運許可
⑧ 沈陽渣土車管理辦法都有哪些
沈陽渣土車管理辦法:
1、渣土車加裝全密閉蓋的U 型貨箱及防撒漏裝置等,車輛應安裝前下部防護、側防護後防護,並且滿足 GB 26511、GB 11567.1、GB15467.2 標准要求。
2、車輛尾氣排放標准必須達到國5排放標准或以上。
3、車廂採用 U 型結構貨箱,外表面應平順光滑,不易殘留渣土;正常作業時不發生永久性變形。
4、車廂安裝自動軟篷全封閉密閉覆蓋系統(自動平移折疊式軟篷覆蓋裝置)全密閉裝置的結構除骨架外,需採用柔性材料製造。其閉合方式可採用推拉閉合式。全密閉裝置整體應美觀、大方,其柔性苫蓋材料厚度≥0.35mm,撕裂強度≥200N。
5、全密閉裝置應具有良好的密閉性,密封蓋與車廂之間最大間隙應≤3mm,運輸途中不得產生遺撒、揚塵。在作業中不得出現撕裂、開焊、變形,其電器、液壓元件應符合相關國家標准。控制機構可採用電動或手動方式,操縱簡單,開閉自如,平穩且無沖擊現象,開閉時間應<40秒。
6、車廂尾門中央位置預留噴塗放大牌號的位置,尺寸為長 2150mm,高 700mm。
7、駕駛室外部頂燈採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平整,具有錐度、弧度及倒角,不應有破損及其他質量缺陷;燈箱樣式及具體尺寸為車輛駕駛室上方安裝三棱體標識頂燈,規格為長 900mm,底寬 100mm, 高 200mm;燈箱顏色為白色,色澤均勻;燈箱正面印製均勻分布的「XXX 公司」字樣,字體採用黑體,字體顏色應採用 GB/T 3181 規定的 R03 大紅色,字體外廓尺寸為 120mm×120mm。
8、燈箱內採用白色 LED 光源;電壓為24伏;頂燈固定裝置牢固。
9、車身及車廂主體顏色應為綠色、白色、黃色或紅色。
10、安裝鼎洲渣土車車載衛星定位系統,納入城市管理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監管。